■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張芳綺_008-1
△給芳綺-008-1 (91)2002.01.02.三 10:35:56
-008-2 (92)2003.07.24.四 20:50:33
▼給阿文‥008 (92)2003.07.30.三
△給芳綺-008-1
芳綺‥
看了妳與朋友,所發生的小車禍,正如妳其他朋友,聽妳說了之後一樣——
阿文也覺得很好笑耶!
阿文的《車禍記》,聽到的人,也都覺得很好笑。
人就是這樣啦!別人發生的「災禍」,就是會忍不住的‥「幸災樂禍」一下。不過呢!就算是「當事人」吧!在當時,覺得很苦惱的事,在事後,或多年之後,「回憶」起來,也會覺得‥當時的「糗事」,真是好笑極了!
阿文覺得‥
〔人呢!也必須如此地,將人生那些不好的事件‥「淡然處之——一笑置之」啦!
要不然,就會時常「痛苦」的活著,乃至就「活不下去」啦!〕
阿文的《車禍記》,沒有「下文」了——對方,想是也「算了」吧!?
相信‥她也已經好了——好了,所以‥「氣」也消了,於是也就「算了」。
阿文心想‥
〔只要花錢能解決的,都算是便宜的啦——
就怕是‥花錢,也解決不了,那就很慘了!〕
這麼想一想,也就「阿彌陀佛」了!
人家要笑,就讓他笑吧!自己也跟著笑一笑,那就「皆大歡喜」囉!
芳綺也真是有夠「善良」的!覺得自己有責任,還真的去「提款」,跟那個朋友,一起「賠」呢! 而妳那個朋友呢!也真是有夠X的(一時想不到有什麼字、什麼詞,來形容他,又不好說他「奸」、說他「詐」、說他「壞」,只好以「X」代表啦),他竟然把車開到提款機前,跟妳說‥「真的要出嗎?提款機在那邊!」還好!總算他還有良心——只肯收三千。
一般「正常」情況,這種情形,再怎樣,也不會讓朋友一起賠的(就算是當時,他錢不夠,芳綺身上有錢,拿錢出來湊,事後,他也當把錢還給芳綺)——
更何況‥他還想追芳綺呢!
嗯!就說‥他也真是有夠「笨」的! 他要是「聰明」的話,就說‥
「真的不用妳出啦……這樣好了!那下次約會時,就讓妳請客好了!好吧?」
這樣子,也就不會讓芳綺,一直感到「愧疚」啦!
也難怪‥他的分數,會被芳綺,全部扣光。
坐計程車的客人,為了趕時間,而要計程車司機,超速、闖紅燈,結果‥被警察開了罰單;難道‥計程車司機,能怪乘客說‥「都是你害我的,叫我超速、闖紅燈……你也要負擔罰金!」 他是能怪啦!但怪來怪去,還是怪自己吧!
乘客要是「好一點的」,想是也就真的會出一些的,但要是「狠一點的」,想是就會說‥「你難道不懂得『交通規則』嗎? 我叫你超速、闖紅燈,你就超速、闖紅燈……我叫你去死,你要不要也去死?」
那司機,恐怕就滿臉豆花啦! 下次再碰到要求超速、闖紅燈的乘客,想是就會說‥「對不起!那請你下車——另請高明好了!」
(這比喻,還真不對勁呢!芳綺又沒要他載……
所以說‥芳綺真是有夠善良的!
這比喻,只是說‥這「責任」,是他所當承擔的。)
說來,這「古意‥老實、善良」呢!還真的跟「愚」啦!「傻」啦!「笨」啦!是「兄弟」呢!
老實、善良,在有些人眼裡,就跟「傻瓜」差不多,所以‥也就會時常遇到‥
「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的事情。
孔子說‥「德不孤,必有鄰。」 (《論語.里仁第四.二十五》。)
阿文說‥「愚不獨,必有群!」
天下的「傻瓜」,還可真是不少呢!
不過呢!俗話說‥「天公疼戇人——傻人有傻福」啦!
「人善,人欺——天不欺」啊!
這麼安慰一下自己,也就不會那麼難過了。
* * * *
看了芳綺的「戀愛史」,讓阿文想起〈康順堯〉這個人。
前年夏令營結束當天,大家到餐廳去吃「慶功宴」。
康順堯,也真是有夠「勇敢」的,不僅在眾人面前,直誇芳綺長得漂亮,還進而表達愛慕之意、想要追求芳綺。
其語氣、態度,像是吊兒啷噹、鬧著玩的。
阿文倒覺得‥他其實是很「認真」的,不過是藉著像「玩笑」的方式,來掩飾其緊張罷了!要不然,就是他太「老江湖」、太「厚臉皮」了。
(不知他事後,是否有進一步的行動呢?像是‥打電話給妳什麼的。)
不過,他的舉動,就教芳綺覺得‥尬尷、不知所措了;記得當時,芳婍還轉向阿文,「求救」地,叫道‥「老師!你看他啦……」
阿文就只是笑著說‥「妳就謝謝他吧!謝謝他讚美!也就好啦!」
說實在的,那的確是很「勇敢」的事……
好吧!看芳綺,說了堆「戀愛史」,來給阿文分享,那阿文就來說說一件「糗事」,來讓芳綺笑一笑好了!
多年以前(當是「民國七十八年」時的樣子),阿文在「深坑」做水電,公司附近,有家電子工廠,裡頭有很多「妹妹」(工讀生),每天中午,到自助餐去吃飯時,總會遇到其中幾個。
阿文的同事,有幾個是「馬來西亞」來的「華裔」外籍勞工(年紀二十歲左右),他們就常會耍些小把戲,去引起她們注意,藉機搭訕,每每惹得她們,大瞪白眼,或是大笑一番。
在她們當中,阿文也看上一個女孩,她是那種成熟、懂事、溫柔、賢淑型的,長得美美的,頭髮長長的(如果笑起來有酒窩,那就更好了),她就不會像其他女生,那麼愛呱噪、玩鬧,總是靜靜的,年紀輕輕,但眉宇之間,彷彿還藏著什麼憂傷似的,因而深深地,吸引著阿文。
而跟阿文同組工作的外勞,叫〈林俊傑〉,她喜歡其中一個,是個可愛、活潑型的,就住在工廠附近而已——剛好,俊傑喜歡的她(甲女),跟阿文喜歡的她(乙女),兩個人,像是很要好的朋友,每次都是走在一起、坐在一起的。
有一天——
俊傑就跟阿文說‥「你幫我想想辦法,讓我認識她吧!」
阿文就說‥「好吧!那你準備一份禮物、寫一張卡片,我來替你交給她吧!」阿文自己,也準備了一份禮物(自己所出的著作《童年故事》跟《夢的故事》二本書),還選了張書簽,在背面寫著‥(查一下好啦!)
妳好!
我不知道怎麼去認識妳……
就讓這份小小的禮物——
傳遞我誠摯的友誼……
(因為‥禮物是自己的書,所以‥未給它「簽名」。)
第二天早上——
阿文站在路旁,等她們上班——結果‥只見甲女,而未見乙女。 阿文心想‥〔好吧!那就託她把禮物,轉交給她好了!〕
當她(甲女)走過時——
阿文便提起所有的勇氣,叫道‥「小姐!請妳等一下,好嗎?」
那小姐轉過身來,竟然……「面無表情」的、瞪著大眼睛,直看著阿文……
(也不會問一下‥「請問‥你有什麼事嗎?」)
阿文一時間,也傻了眼,看了她好會兒,才把禮物,推到她身前,也不知道要說什麼好——
她望了一下,竟只抽走禮物上頭的書簽,然後,轉身就急急地走了……一句話也沒說。
阿文便愣愣地,站在原地,看著她走遠……
阿文原本以為‥她會願意跟阿文聊一聊的,那麼,阿文就可以跟她說‥
「這份禮物,是我同事,要我送給妳的;
而這份禮物,請妳幫我轉交給妳的好友……」
沒想到‥她一句話都不說,害阿文也不知所措。
她抽走的,是阿文的書簽,怕她會「誤會」‥阿文想追她;於是‥阿文還寫了封信,解釋當時的狀況(連帶禮物),想要拿給乙女……可是‥竟然有好幾天,都沒看到乙女。
在自助餐,看到甲女,她也不吭一聲,偷偷地,看一看阿文,就低頭吃她的飯,實在讓阿文,尷尬得要命;後來,就買便當回去吃,故意和她錯開時間,免得碰到她。
後來,春節到了,阿文也離職了,於是‥其「結果」就是‥沒有結果。
想想那時,甲女雖非自己喜歡的對象,但也是亂緊張的,心跳得好像要從嘴裡,跳出來似的——所以說‥那真是要有「莫大的勇氣」才行的。
所以說‥那個康順堯,真的是很「勇敢」耶!
然而‥一個人,要不是說得「心跳加快、欲言又止、吞吞吐吐」的樣子,而是說得「臉不紅、氣不喘」,好像早就「習已為常」的樣子,那就表示‥這個男生,真是太「花心」了;對每個漂亮的女生,他都會,也都能說得出口、說得順口,還能說得天花亂墜、口水紛飛呢!
譬如‥甲女聽得心動之後,不好意思,就說要去「化粧室」……出來時,竟然發現‥他轉個身,又去對乙女,說出一堆同樣的話;於是‥甲女氣得當場,掉頭就走。
自古以來,人們就「流傳」著‥追求女孩的十項條件,像什麼‥
「一緣、二錢、三嫷、四少年……」忘了怎麼說了,好吧!查一下好了——
「一緣、二錢、三嫷、四少年;五敢、六膽、七強;八迷爛、九跪、十沽情。」
嫷,是「漂亮、俊美、美好」的意思。
迷爛,就是鍥而不捨、糾纏不清的意思。(非「糜爛」也!)
沽情,就是「百般懇求」的意思。
這「一緣、二錢、三嫷、四少年」,講的是「緣份、財力、長相、才情」。
而「五敢、六膽、七強」,就是要人「勇敢、大膽」,乃至「霸王硬上弓」。
這「八迷爛、九跪、十沽情」,其意就是‥「死纏爛打」也!
芳綺那個「國防醫學院」的朋友,想是使了第八招,跟第十招吧!?
難怪會讓芳綺,覺得她很「𦀌」——𦀌死人了! (台語「𦀌」之意,原為棉絮破碎、纏亂,引申為‥紛亂、糾纏、耍賴之意,如‥𦀌絞絞、𦀌鬃鬃。)
事實證明‥這「追女十要件」,有一大半是「無效」的——
或許對某些女孩有效,但對大多數的女孩,當是無效的——
只會把女孩子,嚇得‥避之唯恐不及。
所謂‥「妳可以不愛我——但是‥不能阻止我(愛妳)。」
阿文想來‥事實,也是如此啦!因為‥手是他的、腳是他的;心思念頭,都是他的——他要怎麼做、怎麼走、怎麼想,別人一點也不能「操控」他啊!
事實雖如此,但這話說出來,還真的有那麼些「恐怖」呢!
教人會想‥〔他接下來,到底會怎樣?〕
《詩經》所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逑,是「匹配」的意思——不過,阿文釋之為「追求」,這也頗有意思的。
身為「淑女」,有一堆人想「追求」,是很正常的;面對眾多的追求者,卻也是很困擾的;想想呢!要「拒絕」的話,對付那些「情場老手、臉皮特厚」的,是可以「直截了當、明確」的說「不」,但對多數人,還是「委婉」一點的好啦!
阿文想了些「應對」,就提供給芳綺參考好啦!
「謝謝你,這麼看得起我!你真是很勇敢!只是呢!膽小的我,被你給嚇到了!
遇見你這麼勇敢的人,實在教我滿害怕的——害怕得要逃走了!
只好跟你說對不起!拜拜!」
(這時候,可說他是「勇敢」,而不好說他是「大膽」。
「勇敢」是種「肯定、讚美」,而「大膽」呢!有時會是種「否定、咒罵」,
像是‥「你這個『大膽狂徒』……」 而不是‥「你這個『勇敢狂徒』……」)
「你有權利愛我、追我,我是不能阻止你,也無法禁止你——
但是‥我也有權利‥不愛你、不讓你追呀!
我也有權利說‥抱歉!請你別愛我!
你有權利,可以邀請(約會),但我也有權利,可以拒絕呀!
・愛,是必須建立在『尊重』(與『責任』)之上的——
如果‥愛一個人,卻不尊重對方的意願,而造成對方的困擾,或是惱害對方——
這是不能叫作『真愛』的!
相信你明白這一點!所以‥希望今後,我不會再有‥來自於你的困擾!」
(這是要他搞清楚‥是「權利」,而不是「權力」哦!)
「你是什麼星座、什麼血型的?
啊!那真是很抱歉!我有個朋友,就是被XX座、X型的男生,
給害得要死不活的……
這使我對XX座、X型的男生,沒什麼好印象。
我知道‥這麼說,對你實在很不公平,但是……我心有慼慼焉!
我也只能說聲抱歉啦!」
(這招叫作「牽拖法」也!對方大概會覺得‥這真是又好氣、又好笑。)
「有句話說‥『幻滅是成長的開始!』
我看——你就『開始成長』吧!」
(這麼說,真是「太狠了」,再想想好了……)
「有句話說‥『幻滅是成長的開始!』
所以‥我希望‥你能因此而『開始成長』——相信你能夠‥日漸茁壯的!」
(這麼說,好聽多了!)
「人生的旅途上,總會以為‥一定有某個人,在某個地方——等著你!
等著你的到來、等著你的出現,好能與你相遇~相識~相知~相交~相守一生。
我們是在某一個地方,相遇、相識了,也一起走了一段路程。
然而‥很抱歉!
我覺得‥我並不是那個‥等你的人耶!
而你,也並不是那個,等我的人。
所以‥在這個岔路前,讓我們分道揚鑣、各奔前程吧!
謝謝你‥陪我走了這麼一段路!
祝福你‥在下個路程,能遇到那個‥在等你的人!」
(呵呵!「誰陪誰」啊?)
說到這個「旅途、路程」呢!阿文想起前陣子,為那些「就要失戀」的人,寫了首「歌詞」——
「我就要失去你,不過‥這又有什麼關係?
原先的我,本來就沒有你,這麼想想‥哪算是失去?
反而獲得‥一段美好的記憶;感謝這一路上,陪我走來的你!」
阿文這首歌詞,還真適合,送給妳那個讀「國院醫學院」的朋友呢!
(其實‥要失戀的人,都很適合啦!)
每個「失戀的人」,要都能這麼想的話,那麼‥分手了、失戀了,當是滿懷「感謝」,而不會有什麼「怨恨」,或者是「遺憾」啦!
至於,那個「便當盒」,阿文倒覺得‥
如果‥他真的很珍惜那個「便當盒」的話,當是早就來跟芳綺要回去啦!
(阿文不知在哪看過‥有個男生,為了表示他的「細心、貼心」,每次約會,
都會準備一些小點心、水果什麼的;水果還會把皮削了、切了;
還「誇張」得‥連西瓜子,都給它都挑乾淨了呢!
然後,用一個很精緻的便當盒裝著——
這舉動,讓女孩大受感動——其實,他不過是為了「討好」,才這麼做的。
婚後,他的態度,卻一百八十度大轉變,不肯做家事,當他太太是「女傭」,
還沒有一點尊重、感謝的樣子。)
所以‥芳綺呢!就把那個便當盒,放到一個‥「如果有一天,他真的來要的話,一定可以馬上找出來給他——而平常看不到的地方」(不要放到「找不到」就好),這樣,才不會讓自己,每次看到那個便當盒,就要覺得「愧疚」。
如果有機會,倒是可以透過「第三者」,把便當盒,還給他(這樣,事情才可以真的「結束」),而不要直接交給他——
要不然,他若是沒有女朋友的話,這會讓他覺得‥好像可以「再續前緣」,又再來「迷爛」一番,那芳綺,可就又要煩惱了。
阿文
(91)2002.01.01.二 17:40:00
自從得知芳綺媽媽的病之後,阿文就想‥
〔哪天,到「慈濟台北分會」去,找幾本合適的書,或者是錄音帶,
送她看一看、聽一聽,但能對她,有所助益……〕
結果呢!阿文所謂‥「一懶天下無成事。」 於是就‥一直都沒去。
去芳綺家之前一個月,阿文跟楊永寶到「萬華」去買東西,順道去「龍山寺」走一走;在善書架裡,看到那本《癌細胞變快樂佛細胞》,翻了翻,覺得此書,還真是好呢!當天,回到楊永寶辦公室,就想把它,寄給芳綺媽媽。不過,又想‥
〔還是自己,先看過一遍好了!〕於是‥就給它拿回家看啦!
阿文看過之後,可以很肯定的說‥
「嗯!這真是一本好書!對癌症病患,必能有所助益!」於是就想‥
〔這星期六,到「中和」〈柯金樹〉家去好了!
也把這書,送去給芳綺媽媽……〕
結果‥到了星期六,看天氣不好,就懶得出門;一拖,就放了三個星期,直到那天,看看天氣好,才真的出門去。
人家說‥「來得早,不如來得巧!」
阿文去芳綺家,剛好遇上芳綺生日,吃了一頓生日大餐,還真是有口福呢!
感謝芳綺招待啦!
阿文送的書,但願真能對芳綺、芳綺的媽媽,有所助益!能夠「心開意解」,那一切,就沒問題啦!
* * * *
阿文近日呢!思考著一個「題目」,想寫一篇「論文」(長篇大論的文章),就先來聊聊‥「大綱」好了!
為人的三大課題‥生、愛、死。
【生】是‥生存、生計、生趣、生育。
生存‥「求生存」,是一種本能——何以有人要「求死」呢?
生計‥生活計劃、生涯計劃,這重要嗎?
其實‥不怎麼重要,只要有個大方向、大原則,也就夠了。
那麼‥生活就會「有意義」,至少,就會「有意思」多了。
(一日之計尚難,況乎‥一年之計、一生之計?)
生趣‥人不只是要活著、吃飽、睡足,還要活得有趣味、活得快樂;
是故‥休閑、娛樂,也是很重要的,更要提昇「生活藝術」。
生育‥人不只是生殖、繁衍後代而已;不只是「養育」子女,更要「教育」。
【愛】是‥愛己、愛人、愛萬物、愛眾生、愛世間。
愛己‥我們真的愛自己嗎? 很多人,其實並不愛自己。
抽煙、喝酒、嚼檳榔、吸毒……貪吃嗜睡,在在危害自己的身體健康。
賭博、為非作歹……危害自己的心智、德性、名譽,也危害到別人。
愛人‥愛家人、愛朋友、愛陌生人。
愛,當建立在「尊重」與「責任」之上。
愛一個人,當是「予樂、拔苦」。
愛若給人帶來困擾、傷害,那就不是真愛。
有話說‥「愛你不著——祝你幸福。」
見到自己所愛的人快樂,自己也當快樂,這才是真愛;
若心懷絲毫怨恨、嫉妒,就表示‥根本不是真的愛他。
愛是扶持,而非操控。
愛萬物‥愛物惜福;物為人所用,便利於人,當心存感恩。(此指物品。)
愛眾生‥不惱害眾生。
愛世間‥世間為眾生所依,破壞世間,眾生皆受惱苦。
地球只有一個,搞砸了,對誰都沒有好處。
【死】是‥死亡。
死亡,是生命之終結嗎? 是的! 但死亡,也是另一生命的開始!
死亡,可怕嗎? 死亡不可怕,不知道怎麼死,才可怕。
生,有生的用處;死,有死的好處。
不求死、不拒死、不怕死、不著死;生命值得珍惜,但並不值得留戀。
人們怕死,但活著,卻一直在浪費時間、浪費生命‥一直在等死。
與其怕死,不如善用時間、善用生命。
好啦!一時間,就想到這些,等真的想好了……寫好了,再說吧!
那個「曼士德咖啡」的廣告說‥
「生命,就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阿文倒是覺得‥任誰,也都希望‥「能夠將生命,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然而‥人生世間,總有一大堆「凡事」(煩事),
教人「不得不浪費;想要不浪費——也難」,既然不能避免,那麼,就‥
「『忍受災禍、接受苦難、享受福樂』吧!
生命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無論是美好的,或是不美好的——
都『專心的』,去嘗受吧!」
如果說是「享受災禍、苦難」的話,那就變成「受虐狂」啦!
是故‥災禍、苦難,只好「忍受、接受」啦!
譬如‥跌倒了,很痛、很嘔,但不妨看看地上,有沒有錢可撿,要是真能撿到,那可真是‥「因禍得福」呢!就算撿不到錢,心情也不會再那麼差啦!
(阿文前天〔民國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從「豐原」,坐「統聯客運」回「台北」。下車時,走最後,竟然「平平路,行𠇺跋跋倒」,結果‥在座椅下,看到十塊錢,也就給它撿了——哈哈!還真的是「因禍得福」呢! 沒有跌倒,哪會看到座椅下的十塊錢呢?)
譬如‥「開車迷路」,也就「白花油」啦! 但既已迷了路,著急、氣忿,也沒用,不妨就趁機‥「欣賞」一下沿途的風光,這樣,也就「賺到」啦!
阿文有話說‥
「今天,可以跟昨天不同;明天,可以跟今天不同;
現在,可以跟過去不同;未來,可以跟現在不同。
因為‥人隨時隨地,都可以做不同的選擇——選擇不同,結果就會不同。
如果‥今天跟昨天相同;明天跟今天相同;
現在跟過去相同;未來跟現在相同。
那麼,這就表示‥自己每天,都做了相同的選擇。
‧每一年、每一天、每一時、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個念頭——
都可以是個『新的開始』!」
這是阿文,在「民國九十年」結束時的「最後一個感想」。
芳綺!芳綺啊!心情不好、意氣消沉,雖想不要,卻也難免——
人生嘛!就是如此! 但能記住‥
「別一直做相同的選擇,自己可以有不同的選擇——選擇不同,結果就會不同。
憂傷的時候、消沉的時候,就『提醒』自己一下‥換另一種選擇吧!
換一個地方(別一直在同一個地方『呆』下去)、換一件事做……
身處不同的環境、做了不同的事、面對不同的人、聊了不同的話題……
那麼‥接下來的心情、狀況、結果,就會不同啦!」
但能記住‥
「每一個念頭,都可以是個新的開始——
不必等到『一天』結束、不必等到『一年』結束、不必等到『一生』結束……
才可以有個『新的開始』。
人生在世,隨地隨時,都能是個‥新的開始!」
好吧!就這樣子了!
祝福芳綺‥
有個「新的開始」!
阿文
(91)2002.01.02.三 10:35:56
芳綺可以把那些常用的「標點符號」,全設成「快速鍵」,這樣子,就可以很方便的,打出標點符號來,練熟了,閉著眼睛,也可以打出來,而不用再去「抓滑鼠、看螢幕」,才得以插入標點符號。
※阿文校註‥
阿文把信寄了之後,突然想起‥有一個字,可以形容,芳綺的那個朋友——
那就是‥「他也真是‥有夠『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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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4.04.29.一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張芳綺_008-1。2002.01.02.三 10: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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