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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3 00:02:03| 人氣1,65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給麗玉_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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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著作集>勵益品>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31

△給麗玉-131

麗玉‥
  最近,「中台禪寺」的「剃渡」事件,被新聞媒體,「炒」得可說是‥熟得要爛了。
  老實說‥阿文並不怎麼理會、不怎麼關心這事,不過像是在「看戲」一樣的心情罷了!看了之後,只是更覺得‥世人對於「情愛」(無論是男女朋友、夫妻,或者是親子之間的情愛)的「痴著」。
  「中台禪寺」的住持,〈惟覺〉老和尚,表示‥他對於剃渡出家的理念,偏重於「因緣」,認為‥「只要有人發心,要剃渡出家,而且,條件也符合,便不宜錯過因緣,讓他們出家,免得受人情障礙、阻撓,錯過因緣。」 (這是「報紙」上寫的。)
  加上‥那些出家的比丘尼,先前堅決要出家,怕親情干擾,而主動要求寺方隔絕,以避開不必要的困擾——先前,也有許多人,試著跟父母「溝通」過,只是,哪裡「講得通」呢? 因而,有的是一意孤行、不告而別的參加——
於是‥也就這麼的「剃渡」了。
  阿文覺得‥這真的是「操之過急」了!
  結果便是如臺灣俗語所謂‥「食緊弄破碗。」
  其實,在佛制上,要出家之前,是必須經過至少三年的「試驗期」,能夠「真心」出家,方才會予以剃渡的。
  尤其是「女子」,要是沒有經過一年以上的「觀察」,若草率地剃渡了,結果‥當了「比丘尼」,肚子竟然一天一天,大了起來;為了「面子」,也不肯「還俗」,結果‥懷孕生子,那「載誌著大條嘍」,因而個人遭恥笑、佛教被毀謗,便會徒增困擾。
  既然「真的有心」要出家,那麼,先在寺中「帶髮修行」,以求「沙門義」,又有何不可呢? 也能趁其間,處理掉「俗務」、了卻「塵緣」,而不必急於「剃渡」的。
  出家,雖需「難捨能捨、難行能行」,然而,若是尚有「社會責任」未盡,譬如‥未服完兵役;或是公務員,未辦好離職交接;或是有官司未了;或是犯罪刑期未盡;或是負債未償清;或是父母、配偶,不能同意;或是子女,嗷嗷待哺;或是男女情愛,尚未了斷等等,這些,都是不宜貿然出家的。
  說真的‥「出家」要得到父母、配偶、子女的「歡喜認同」,那可真是難呢! 要是「凡夫俗子」,那麼「好講話」的話,當年的〈悉達多〉太子,也就不必‥半夜「偷溜」了——父母親人,要是沒有見聞佛法、不解佛法,想要得到父母們的「歡喜認同」,恐怕就要等到「死」了‥等到父母,人死了,或是等到父母,「心死」了,那才有可能出家。
  所以‥「告知」父母親人,是一種「尊重」的作法,因為‥父母大人,養育子女,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沒有苦勞,也有疲勞呀! 告訴他們,也好讓他們,先有「心理準備」。
  真有決心出家,則當把「俗事」,作妥善安排,讓自己「無後顧之憂」,再行出家即可。
  「花蓮.慈濟」的〈證嚴〉法師,當年出家時,還不是一樣‥被抓了回去……後來,修行有成,也就得到了親人的諒解;親人,也就歡喜的,接受了「事實」。
 
  這次,「中台禪寺」,學生之所以會集體(共「一百五十七位」)剃渡出家,或許是有點受到‥「群體效應」的氣氛所感染吧!?
  不過,阿文也相信‥他們對於「出家」,也已有了相當的認識!
「激情」雖難免,然而,也是在一番思考、體會之後,才作下決定的。
(而非如外傳的,被施了咒、下了符。)
  阿文笑道‥
「若非『真心、決心』的話,那麼‥『出家』也不過是另一種『搬家』罷了!
 而『時間』,能夠證明一切的——等著瞧吧!」

 
  一般人,對於佛法,沒什麼見聞、沒什麼了解,才會有那麼多的「誤解」。
  以為‥「出了家,就忘了家」;以為‥出家,就是一條「不歸路」。
其實,要是出家之後,禁不起「考驗」的、不堪「梵行」的,大可以「還俗」呀!
  在「泰國」,男孩子「出家」,就像是「當兵」一樣,年齡到了,就去出家個幾年;幾年後,要是願意的話,就繼續當比丘,要是不願意的,就還俗當凡夫——沒有人會勉強,也沒有會壓迫、反對的。
  「出家」,雖非「兒戲」,然而,要是不樂梵行、不堪梵行,或是有其它種種原因,也是可以還俗的!
  有人說‥「男人可以一再的出家,而女人一生,只能出七次家。」
  但阿文覺得‥不論男女眾,不計其還俗幾次,也是都可以再出家的。
  一般父母,不見聞佛法、不了解佛法,以子女為「我所有」,喜貪愛著,哪裡肯捨、哪裡能捨呢?
  別說是不能接受‥讓子女去出家,就算是子女要去當警察,也會有父母,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加以阻撓——只因害怕子女,因當警察而喪命;子女要是去當兵,也會擔心、捨不得子女「吃苦」,更害怕‥子女因打仗而喪命,因而哭得死去活來的。
  在媒體上,看到那些孩子,一意孤行、不告而別地,「出家」去了;而父母們‥震驚、焦急、傷心、激動地,向寺方拉白布條抗議、叫罵、詛咒、指控、告訴;向子女哭泣、跪拜、磕頭、哀求,乃至於‥強行地押上車~帶回家去……
阿文看來——還真像是一場「鬧劇」啊!
  之所以會有,這場「鬧劇」,正是因為‥「僧俗之間、親子之間」,彼此不了解,而又溝通不良的結果啊!
 
      *      *      *      *
 
  阿文對「中台禪寺」剃渡事件,有三點「省思」‥
一、人們對於佛教的不解,乃至於誤解。
二、親子之間,權威壓迫、溝通不良的問題。
三、教育制度、教育理念的問題。

  長久以來的戲劇,對於會「出家」的劇情,總是安排在‥感情受挫、婚姻失敗、事業落空之後‥失望、心灰、意喪、氣餒之時,為了「逃避問題」,而選擇「剃髮為僧、削髮為尼」,常伴木魚青燈——把「出家」,當作像「喝酒」一樣,是在逃避問題,是一種「消極、頹廢、自暴自棄」,或是「賭氣」的作法,而為常人所鄙視、不屑。
  再者,以為出家者,離父棄母,是不孝不順;拋妻棄子,是無情無義;離家棄事,是無責無任;斷子絕孫,是違背人倫…… 殊不知‥
  「出家」是宿世的福德機緣成熟——出家,要比當「皇帝」還要大的福德,若非有足夠的福德資糧,要想出家——也難!
  「出家」才是真的大孝——蓋生生世世,不住生死‥
住胎之時,拖累母親,有種種不便、種種危險;
出胎之後,更是令父母親,萬般辛苦劬勞,培養教育;
病時,令父母坐立不安、食無滋味、睡無熟眠……
或有夭壽,令白髮送黑髮,哀痛無窮。
「出家」為了生死,能不生故,不累父母,這才是真正的大孝啊!
  「出家」是為專心修行——蓋人於世欲中打滾、為世事纏縛,實在是難解難脫,想擺開也不能、想甩掉也不行——
「為事以專心,方能有所成」,想要真了生死,出家是「專業修行」也!
 
  再者,自來父母親,總是視子女為「自我的延伸」,子女是「父精母血」的結晶、子女是父母所「創造」出來的;子女是父母的「創作品」,是故‥子女的「所有權」,是屬於「父母」的——子女是「我的子女」,就像是「我的衣服、我的玩偶、我的車子、我的財產」一樣——
  我的衣服‥我可以穿、可以不穿,高興可以不洗、可以當抹布、可以丟掉。
  我的玩偶‥我要玩就玩、不玩就不玩;我要搖它、愛它、疼它、惜它也行;我要打它、掐它、扯它、殺它、扔了它,也無不可。
  我的車子‥我可以掌握、可以操控,要往左就往左、要往右就往右、要快就快、要慢就慢、要開就開、要停就停;不高興,開去撞電線桿也行;高興把它賣掉,也無不可。
  我的財產‥我高興怎麼用,就怎麼用;我高興存哪個銀行,就存那個銀行;我高興存就存、我高興領就領;我高興給誰,我就給誰……有誰能管我?
  我的子女‥我豈不能「掌握」、不能「操縱」呢? 我要是高興,可以愛他、疼他、惜他、養他;不高與,我豈不能打他、罵他、欺負他、安排他、恐嚇他、逼迫他、賣了他,乃至‥毀了他、殺了他呢?
  殊不知‥子女不過是「業報——有因有緣」故,方投入母胎~出生,而為人子女。講明一點‥子女不過是「借父精母血、借母親之腹」,來完成自己的「因果業報」,所以‥「會生得囡身,𣍐生得囡心。」
  子女打從出娘胎開始,就是「獨立的個體」,有其「獨立的知情意識」——
父母「喜貪戀著」故,才會認為‥自己擁有子女的「著作財產權、所有權」;
才會想佔有子女,而不肯承認‥子女
真正的所有權,在於子女自己‥子女是「自主」的——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
  也因此,子女自小,就沒受到大人,應有的「尊重」‥沒被當作是一個「完整的人」,而被當作是「父母的一部分」;沒有得到,應有的「自由」。
既然,子女被當作是「父母的一部分」,而非一個「完整的人」,當然一切,就不能「完全自主、自由」,而得受到父母的干涉、操控、聽命於父母的安排——
於是‥子女小時候,要是「不聽話」,也就會被冠上「不乖」的罪名;子女長大時,要是「不順從」,也就會被安上「不孝」的罪名。(這「罪名」,可真是「嚴重的指控」啊!)
  人執於「我」、執於「我所有」(我的),喜貪戀著,為了利益自己,豈肯讓我、讓我所有受損呢? 為了維護我、我所有,當然是不惜任何手段,努力照顧、護衛啦! 譬如‥
  我的食物,能令我滋長,為了我的肚子,豈可被人搶走呢?
於是‥努力護衛,不令有失。 要是有人來搶,非得拚命不可。
  我的錢,是我辛辛苦苦賺來的,為了我的生活,豈可被人偷了呢?
於是‥努力護衛,不令有失。 要有人來化緣乞討,因慳貪故,也就不肯佈施;要是被人偷了,便生憂惱。
  我的車子,是我好不容易買來的,為了我的方便,豈可受損呢?
於是‥努力護衛,不令有損。 要是被人撞了,非得教他賠不可。
  我的子女,是我懷胎十月,辛辛苦苦生來的,為了我的將來、我的理想、我的計劃,孩子豈可不聽我的話、不受我的安排呢?
只因喜貪戀著,痴迷故,不肯承認‥子女打從出娘胎開始,就是個孤立的個體,有其獨立的知情意識——
子女是「子女自己的」,而不是「父母的」。
是故‥「人各有心、心各有志‥各有所好、各有所喜。」
  父母常是為了自己的將來、自己的理想、自己的計劃,而把子女,當成是實現自己理想、實現自己計劃的一個「工具」——
生養孩子,像是作生意投資一樣‥「養兒好防老」……
理想、計劃,豈能容忍‥被子女「破壞」了呢?
「我的子女」,竟敢不聽我的話、不聽我的安排!?
於是‥不得不用「種種方法」,來維護父母自己的「利益」,也就不得不展現、彰顯父母大人的「權威‥大欺小、強凌弱」,用打罵、懲罰、逼迫、威脅、恐嚇、利誘、哄騙等等手段,來使子女「臣服」。
  子女幼小的時候,因沒有足夠的能力反抗,況且‥吃的、穿的、住的、用的,都得靠父母資助,所以‥不得不「臣服」,不過,往往只是「屈服——口服心不服」,表面上,乖乖聽話,那不過是因為‥「拿大人沒辦法」,為了「保護自己」,免於受到更多、更大、更重的傷害;但是‥心裡卻是一肚子氣、一肚子火,滿懷「怨恨」,無時不刻的,想要「報復」——
於是天天唱著‥「只要我長大!只要我長大!」
等到青少年時期,能力增強了‥「不用靠父母,也可以活下去」,於是‥也就想要「自主」,想要脫離父母大人的「操控」;面對了父母的「壓迫」,也就會起而「反抗」,乃至不管是好是壞的——「為反對而反對、為叛逆而叛逆」,為的是‥爭回長久以來,落在父母大人手裡的「自主權」。
 
  人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獨立的知情意識,是故‥人人都需要「自由」。
  什麼是「自由」呢?
  阿文簡單的說‥就是「由自」,也就是「自主」,凡事都能夠「自主‥由自己決定」,就叫作「自由」。 每一個人的「自由」,都當受到他人「尊重」的。
  人有絕對的「自主權」,不容他人侵犯、干涉、操控——
然而‥自己「心甘情願」的,接受別人的安排,也是自己的「自由」。
(諺云‥「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別人無話可說也!)
  是故,阿文說‥「自由,是一種意願。」
甲當尊重乙的自由意願——有所衝突,當以「善解」,使彼此「心甘情願」,任何「惡解」,必當使彼此,增添怨恨。 譬如‥「樂隊」,每個人,都是「心甘情願」的,「服從指揮」的指揮;而當兵的訓練,則令人‥「身服心不服」也!
  阿文但有如是體會‥
人們都不了解「自由」的真義,害怕自由是一種「放縱」——
因而不敢讓自己去享受「自由」,害怕自己因自由而放縱,
所以‥也害怕給他人自由,害怕他人因自由而放縱。

(自由、放縱,是兩回事,「自由」不等於「放縱」啊!)
  阿文有話說‥「受尊重故,方知自重;得自由故,方知自律。」
  當人受欺辱,而不被他人尊重的時候,(未有修養時,)心裡是氣惱的、是怨恨的,為了自衛,必須反抗,於是就‥「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毒攻毒、以暴治暴‥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不受尊重,也就不會去尊重別人;不知尊重別人,也不知自重——總是‥「彼此影響,惡性循環‥互相折磨,兩敗俱傷」。
  當人受到壓迫,而不得自由(自主)的時候,(未有修養時,)心裡也是充滿氣惱、怨恨的,為了排除,妨礙自己自由的障礙,也就會想、會用種種方法去對治(善解則善、惡解則惡),而使彼此,有種種磨擦、種種衝突。
   諺云‥「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於是‥爭論~吵架~咒罵~打架~相殺~戰爭……
諺云‥「相罵恨無話、相打恨無拳。」
總是恨不得‥「你死我活」,哪還知道、哪還能夠‥「自律、自制」呢?
  人若從出生之後,就能夠受到「尊重」‥是「一個獨立的人」,而不是「父母的一部分、父母的延伸、父母的財產」,而得到「一個獨立的人」,應有的「自由」(自主權),那他就不會,也不用為了爭取、為了證明‥
「我是一個獨立的人,不是父母的一部分、不是父母的延伸、不是父母的財產」,而叛逆、而反抗了。
  阿文的體悟是‥
「人人若都能真正的享有自由、受到尊重,
 那麼‥人與人之間,乃至於‥人與萬物之間,
 便會達成一種‥『和諧、平衡』的狀態;
 得到一種‥『安詳、喜悅』的境界。」

  世人,都是希望別人會「自重」,才給予「尊重」;別人會「自律」,才給予「自由」的,這實在是‥「本未倒置」的作法,因為‥一開始,就不給予尊重、不給予自由,他就會感到厭惡,心存怨恨,起而反抗——除非‥他是個無知的白痴,否則‥就算是一隻狗,被逼急了,也會「反咬人一口」的。
  而有智之士,發心修養故,先以「自重」,來博得「人重」;先以「自律」,來獲取「自由」——而一般人呢!?
「你不讓我好過,我也不會讓你好過!」 結果‥彼此都不好過。
  阿文有話說‥
「孩子不是風箏,故不須『受人之拖』;
 孩子是小鳥,翅膀長硬了,就該讓他飛啊!」

  多少父母,把子女當作是「風箏」呢? 希望風箏飛得高,卻又怕風箏飛走,一去不回頭,於是‥就緊緊的拉著線…… 乃至把子女,當作是「遙控飛機」,雖然,搖控飛機,不受「有形的線」牽拖,卻被「無形的電波」給拉扯著——
而玩的人呢!「遙控器」掌握在手裡,便享受著‥至高無比的「操控」樂趣……
  父母大人,若是「聰明」的話,當知‥子女就像是「鶵鳥」一樣。
鳥父母們,辛辛苦苦的奔波忙碌,含辛茹苦的,養育鶵鳥長大——
小鳥翅膀長硬了,就該教小鳥飛,而不是「喜貪戀著」,希望‥「小鳥永遠都是小鳥」,永遠不會飛;永遠待在巢裡、陪在身邊,而忘了‥小鳥要是不會飛,豈不是要養他一輩子,而累死自己呢?
(看看那些‥植物人,或者疾病纏身、智障的子女,其父母,是多麼辛苦啊?
 其父母無不希望‥他的子女,能夠「自立」,而不需人照顧。)
  小鳥翅膀長硬了,就該飛——獨立自主地,飛出去尋找他的世界……
父母也只有、也只能祝福小鳥‥「願你能夠飛得高、飛得遠,也能夠飛得好!」 也只有、也只能叮嚀小鳥‥「小心頑童、小心獵人、小心陷阱、小心網與羅……」
  阿文有話說‥
「支持子女的成長、尊重子女的成就、讚賞子女的成功、分享子女的成果。」
  要知道‥子女是獨立的個體,有獨立的知情意識、有其心、有其志、有其興趣——父母能做的,也只能是‥誘導、引導、指導、教導、輔導。
給予‥祝福、尊重、支持、鼓勵、協助、讚賞、慰藉。
不能‥干涉、強迫、威脅、操控(否則,子女便會反感、反彈、反叛、反抗)——以子女的成就為榮、分享子女的成果——這才是「聰明」的父母啊!
 
  真是扯得太遠了!
  父母大人的所作所為,常常都是「權威」的展現,不尊重子女、不予子女自由‥「溝通」,也就成了大問題。
  小孩子,大人還可以打、可以罵,「大欺小、強凌弱」地,使他「屈服」。
  但是,孩子長大了,打罵也就難以見效——
父母放不下「權威」,子女也就會覺得‥父母不能溝通、無法溝通,久而久之,也就懶得溝通、不想溝通,長大了~成年了,豈不能「自主」?
於是也就‥「我行我素——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凡事也就「一意孤行、先斬後奏——木已成舟、生米煮成熟飯」——
事實擺在眼前,看你還能怎麼辦?
  「中台禪寺」的剃渡風波,子女會「不告而別」,正是顯露出‥子女對抗父母權威的一種表現——也正是顯露出‥人類想要擁有「自由、自主」的強烈心思。
(歷史上,有很多人,為革命而奮鬥、犧牲生命,正是為了要爭「自由」呀!)
 
  再者,是「教育」的問題。
  過去的中國,便以「科舉制度」,來網羅人才,以至於‥人人「十年寒窗苦讀」,為了「一舉成名天下知」——
諺云‥「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米千斗。」
為了娶得「顏如玉」、為了住得「黃金屋」、為了吃得「米千斗」,是故‥不得不「寒窗苦讀」,好能「求取功名」。
   如今,國家(公家機關)也以「考試」,來「網羅」人才——「聯考」,則是 在篩選會讀書的人(淘汰不會讀書的人);社會職業,也以「文憑」為取向,也只有「好的學歷」,才有好的工作、好的職位、好的收入——也只有好的收入,才有好的生活條件、好的生活品質…… 於是‥國家、社會、學校;老師、家長、學生,也就不得不重視「考試成績‥分數」了。
  阿文還真是感到悲哀呢!
  阿文常常在想‥
〔為什麼要讀書的人,不能夠讀書呢?
 要被「聯考」,無情的篩選,把「沒能力」讀書的,全都刷掉!
 而不能升學~不能繼續上學呢?
 為什麼‥不放寬規定、廣設學校,讓想上學的人,人人有學(學校)上呢?
・ 再者,何處不可以「讀書」呢?
 為什麼一定要‥「上學——去讀書」呢?
 因為‥人人搞不清楚,讀書的真正目的,是為了‥
 學習做人處事的道理及方法,以期改善自己的做人處事,
 好讓自己能夠做人如意、處事順利——
 讀書的目的,是在追求知識,增長智慧,而能離苦得樂。」
・人人所認定的‥
「讀書的目的是‥為了將來,能夠找到『事少、錢多、離家近、睡到自己高興;
 位高、權大、責任輕』的工作,以使自己,能夠有‥高水準、高品質的生活。」
 所以‥一個個,全都為了「文憑」而讀書。
 「文憑」從何來呢? 唯有從「被國家許可、認定的學校」,
 所頒發的「畢業證書」,才被人所承認——
 於是‥也就「擠破頭」地,要進到學校去讀書‥求取文憑。
 現在人,不過有如前人,是為了‥「顏如玉、黃金屋、米千斗」而讀書罷了!〕
 
  所謂‥「佛法是智慧明燈——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阿文有話說‥
「大學文憑,於品德修養,未能增長一分;
 博士學位,於憂悲惱苦,未能減除一分。」
「憂悲惱苦、愁煩啼哭,不從貧賤愚醜而來、不從疾病殘障而來。
 設若貧賤愚醜、疾病殘障,就會憂悲惱苦、愁煩啼哭——
 那麼‥一切富貴智美、健康體全者,都當無憂悲惱苦、愁煩啼哭。
・然而‥一切富貴智美、健康體全者,亦皆有其憂悲惱苦、愁煩啼哭。
 蓋憂悲惱苦、愁煩啼哭,來自於『貪、瞋、痴』!
 不論‥貧賤愚醜、疾病殘障、富貴智美、健康體全,
 有貪、有瞋、有痴,就有憂悲惱苦、愁煩啼哭;
 無貪、無瞋、無痴,便無憂悲惱苦、愁煩啼哭。」
「學佛一切法門,乃為增長智慧、成就菩提——
 捨離貪瞋痴、滅盡貪瞋痴,唯有捨離~滅盡貪瞋痴——
 慧解脫、心解脫,才能掃卻‥憂悲惱苦、愁煩啼哭——
 了生脫死‥離根本苦、得畢竟樂。」

  一個人,要是上「正統學校」的話,即使讀到大學畢業、完成博士學位,再怎麼聰明,也不過是「世智辯聰」,而所得的「知識」,終究不過是「世間知識」;終究得不到‥捨離~滅盡貪瞋痴之出世法。
 
  阿文有偈曰‥
「無明似長夜,一切看不見,智慧如旭日,照亮諸世間。」
  之所以有「人生世間‥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愁煩啼哭」,皆因「無明」故。
  緣「無明」故有行~緣「行」故有識~緣「識」故有名色~緣「名色」故有六入~緣「六入」故有觸~緣「觸」故有受~緣「受」故有愛~緣「愛」故有取~緣「取」故有有~緣「有」故有生~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
  阿文覺得‥「無明」,不是「不明白原因、不清楚原因」的意思;不是「不明原因」的意思,而是「無有光明」之意,喻為「愚暗」,譬如‥「長夜黮暗」,一無明亮,則無所見;無所見,則到處「摸黑」,多所不便、多所怖畏。
  無明就是「愚暗」,就是「貪、瞋、痴」。有貪、有貪、有痴,令心愚暗、污穢;心愚暗污穢,則智慧羸弱;智慧羸弱,則多所邪行、多所惡行;譬如‥「黑夜」,因四處昏暗故,多所竊賊、多所罪犯。
  「佛法是智慧明燈——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人若肯靜下來,用心想一想,必會對「宇宙人生、世間生老病死」等,種種問題,產生疑問——學校所授的知識,不能滿足一位求知者的欲望,亦不能從中,得到「正確、透徹、圓滿」的答案!阿文不是「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也唯有親近佛法、深入經藏,才能得到正確、透徹、圓滿的答案——依法修行~實踐,便能夠「如實體驗」——不信的話,就「自己——試試看」吧!
 
  阿文有如是體會‥
  一般人以為‥「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
  佛,其實不只是「勸人為善」而已——若人有知、有識、有智、有德,自己就會行善,不必人勸,也不必鬼神勸、不必佛菩薩勸。
  佛不只是「勸人為善」,蓋「慈善事業」,未必能令人「離苦得樂」——
若慈善事業,「有貪、有瞋、有痴」,終究不能掃除憂悲惱苦、愁煩啼哭;
若能「捨離~滅盡貪、瞋、痴‥慧解脫、心解脫」,就算不作「慈善事業」,一樣能夠掃除憂悲惱苦、愁煩啼哭——
若學佛,只學會「慈善事業」,那是在「蹧蹋佛法」呀!
  再者‥何謂「善行」呢?
不殺生、不盜竊、不邪淫、不妄言、不惡口、不兩舌、不綺語、不貪欲、不瞋恨、不痴迷——不惱害自他,即是「善行」也! 此是為「善本、善源」。
  若是「救人、助人、濟貧、療疾、救災、解難」等「慈善事業」,當是‥
「行有餘力方為之——隨緣、隨喜、隨力而為之」。
蓋‥人是救不完的、貧是濟不完的!
蓋‥眾生之苦,其實,不是苦於貧窮困乏、不是苦於學疏才淺、不是苦於低賤醜陋……而是苦於‥「有貪、有瞋、有痴」啊!
  若是眾生之貪瞋痴,不肯捨離~滅盡,則一切憂悲惱苦、愁煩啼苦,也就沒完沒了也!
  要說地藏王菩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眾生渡盡——方取正覺。」
那是‥「自欺欺人」的,正足以為己‥「不能成佛、無法成佛」,找一個藉口‥
「我未成佛,就是因為‥地獄未空、眾生未盡也!」
  試問‥「不能獨善其身,如何兼善天下呢?」 是故‥‥
「自立,方能立人;自達,方能達人;
 自覺,方能覺人;自利,方能利人;自渡,方能渡人。
 自己做得到、做到了,才能教人做到啊!
 自己都不會,又如何教會人呢?」
・其實‥眾生皆是,自性自渡。
 個人吃飯個人飽、個人的業個人了。
 眾生皆是「獨立的個體」,是故‥誰也代替不了誰——
 人生世間,是我的人生世間;
 生老病死,是我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我的憂悲惱苦」,不是別人的——
・我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不是你的、不是他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你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不是我的、不是他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他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不是我的、不是你的生老病死、憂悲惱苦。
 是謂‥「個人吃飯個人飽、個人的業個人了」也!
・若望他人飲食,而我不吃就能飽;或是我飲食,而望他人不吃就能飽,
 那是‥「低頭咬肚臍——辦不到的事」,也是不可能的事。
・是故‥行者精勤,
 讓自己能「成就智慧‥自立、自達、自覺、自利、自渡‥自能離苦得樂」為要,
 能夠「自立、自達、自覺、自利、自渡」,
 方才能夠「立人、達人、覺人、利人、渡人」啊!
・別人苦,終究是別人若,要是自己也跟著苦,那不是智者之行。
 所謂‥「同情心、同理心、將心比心、無緣大慈、同體大悲」,
 是教人去「寬恕」、去「包容」別人的「苦」,
 而使自己不起「貪、瞋」,而惱害自他;
・而不是‥
 別人苦,也跟著別人苦;別人倒,也跟著別人倒;別人死,也跟著別人死——
 要是別人在找依靠,自己也跟著倒了,哪裡能讓人‥「靠得住」呢?
 救人溺水,反使自己也溺水,反而要人家救,那可就糗大了!
・而一切濟人之行,不過只能‥「廣行方便、造作助緣」罷了!
 譬如‥只能努力地,做出一桌的菜,
 至於‥吃不吃,那就得「尊重」個人「自主權」的「選擇自由」了。
・佛菩薩,亦不能令人‥「不食而腹飽」也!
 不吃,餓的是他自己!
 佛菩薩,也無可奈何啊!
 
      *      *      *      *
 
  這次「中台禪寺」,剃渡事件的「後遺症」,竟然讓許多父母「心驚驚」,紛紛表示‥不會再讓子女,去參加「佛學營」;擔心子女,接近佛法,會有「不良後果」;害怕子女,因此會剃渡出家,而「脫離家庭、拋棄父母」……
  如果‥父母或是社會大眾,真的「聰明」的話,實當去洗把臉、吹吹風扇、做做深呼吸、喝幾口茶,待「冷靜」下來之後,再去聽聽子女,之所以要出家的動機;再去看看「佛法」,了解一下——佛法到底有什麼「好處」、有什麼「魅力」,或是有什麼「魔力」,竟然會令一個‥讀了「一卡車」書的「大學生」,乃至於‥那些碩士、博士,寧願放下「名聞利養、世間諸欲」,而毅然決然的出家?
甚或是‥當年的〈悉達多〉太子,為什麼寧願放棄國家王位、放棄榮華富貴、放棄嬌妻美妾、放棄親子天倫、放棄五欲受享……而出家修行呢?
  若想「反對」子女出家的話,至少,也要提出一些‥佛法的缺點、出家的壞處,也才能「說服、折服」子女,說得讓子女能夠‥「口服心服」地「回心轉意」呀!
 
  當知‥「比丘」之意為‥出家受具足戒者的通稱,男的叫「比丘」、女的叫「比丘尼」」;其義有三‥
一、乞士‥就是一面向社會群眾,乞化飲食,以資維持色身;
     一面向佛陀乞化法食,以資長養法身。
二、破惡‥此惡指心中的種種煩惱而言。出家人,勤修「戒、定、慧」三學,
     以期能夠捨離~滅盡‥「貪、瞋、痴」之煩惱,以達了生脫死的目的。
三、怖魔‥大自在天的天魔,希望一切眾生,皆為其魔子魔孫,永遠受其控制,
     然而‥出家的佛弟子,目的卻是為了「解脫」,捨離三界火宅,是故‥
     若有人剃渡、受具足戒為比丘時,則魔宮震動,使魔王心怖畏而不悅。
 
  釋迦牟尼佛,成道之時,魔王大為震驚,便使魔女,到其面前,廣作種種方便,欲令其「退道心」。
  若一味說子女是被「洗腦」、被「下咒」、被「迷惑」、被「強迫」、被「利誘」——「為反對而反對」的話,那麼‥只會讓「子女」,視之為是一種「魔障」,而更加堅定信心罷了!
  世人貪圖世欲之受享,生活得糊里糊塗、渾渾噩噩的——
若肯靜心,去觀察人生世間,省覺而覺醒,便會有更深刻認知、體會‥
「世間本無常、人生多惱苦」,即會發心,想要「脫離苦海」的。
  然而‥世人就像是那些「道上兄弟」,為非作歹、行兇幹壞——
慚愧、羞恥之心,已經麻痹,是故‥為非作歹、行兇幹壞,無所忌憚;
若有人省覺,認知、體會‥「黑道」多惱苦,而想要「洗心革面——改邪歸正」。可是想要「金盆洗手」,脫離黑道,卻不是件容易的事,其他兄弟們,就會想盡辦法,把他給「牽拖」住,乃至於‥寧可把他幹掉,也不願讓他「從良」。
  世人不知欲苦,喜貪戀著故,就像是住在火坑、泥沼中的宮殿一樣,心穢智羸,而不知「欲味過患」。若有人覺醒,想要脫離,其他人,哪裡肯「放行」呢?
蓋‥「把人拖下水」,都來不及了,哪裡還肯,「讓人上岸」呢?
因為‥要錯大家一起錯、要苦大家一起苦、要死大家一起死。
大家都一樣,自己也就會‥錯得心安理得、苦得身麻體痹、死得心甘情願了。
  世欲利養,總是多所過患;親情人倫,不過是人間小愛——
世人「想不透、看不破、放不下、捨不得」,
於其中打滾、執迷,不過徒受憂悲惱苦、愁煩啼哭——
得一二如意,而受八九不如意,其愚何甚、其痴何甚?
  很無奈的‥生養子女,只有盡義務、只有負責任,而沒有權利支配——
子女不是父母的財產,是不能夠「佔有」的。
  真愛,是一種「心甘情願意歡喜」的付出、一種「無所求報」的付出——
為人父母,若是「真愛」子女的話,就當「尊重」子女的「自由」,
以其志趣為考量、以其利益為著想——
只要是「善的、好的」,就當支持、就當鼓勵、就當祝福、就當讚賞啊!
                  阿文
                    (85)1996.09.12.四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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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整修,首舖於「新聞台」。2023.05.13.六 00:00:01
◎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陳麗玉_131。1996.09.06.五 22: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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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良《魚雁千里共今緣》給麗玉_131。1996.09.12.四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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