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9-08-29 07:55:23| 人氣74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尋找新方向

推薦 2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愛情解脫術_05

  ◎尋找新方向

                ⊕潘文良 撰

琉璃幻魅‥
  欣賞一個人,進而喜歡,然後‥日久生情,愛上對方,這乃是人之常情。
  在「喜歡」的階段,原本是處在一種‥「進可攻、退可守」的地位——
倘若‥理智勝於感情,當會進而觀察‥對方是否「可愛、能愛、該愛」,
譬如‥觀察結果,對方是單身、有責任心、為人誠信……
此即可愛、能愛、該愛,也就能夠,設法進一步的交往。
若觀察結果,對方非單身、無責任心、不老實、花花大少……
此即不可愛、不能愛、不該愛,
於是就當與其「保持距離——以策安全」,而不多放感情下去。
但若是‥感情勝於理智,恐怕也會陷入「單戀」之中,而教自己,苦不堪言哩!
  看妳說的‥
「我喜歡了‥不該喜歡的人……
 我真的好喜歡他,但是‥這是不應該出現的感情……
 跟他之間,只有友情,我不准讓它,變成愛情……」

  可見得‥妳是一直處在「喜歡與愛」之間‥徘徊、猶豫、掙扎、糾纏,竟把自己,逼到高崖絕嶺,而進退為谷(要愛,不敢愛;要捨,不甘捨),也實在是‥有夠憂悲惱苦的。
  妳這三句話,教阿文覺得‥妳是「愛錯、錯愛」了‥
「不可愛、不能愛、不該愛」的人啦!
果真如此,就該當「急流勇退——慧劍斬情絲」。
 
  阿文有話說‥「愛是想來的、情是做來的‥若不想不做,就無愛無情。」
【愛是想來的】
  要愛上一個人,光憑自己「想像」,就能想到愛上對方——
想到患「相思病」,而要死不活病懨懨。
  古來小說中人物‥「一見鍾情、再見傾心、三見獻身」,可也不是誇張的情節呀!
  蓋「愛」之於人,不是「加法」,而是「乘法」——不是一點一滴的累積,才會‥愛得如山高、似海深,而是在轉瞬之間,即可乘以無數倍,變得‥比山高、比海深。
  「想」即是「愛」的催化劑,因為‥想,會教人「自我陶醉」,乃至「自我催眠」,而陷入難以自拔的泥沼之中,作繭自縛、坐困愁城,為之憂悲惱苦。
 
【情是做來的】
  所謂「做人情」是也! 彼此欣賞、喜歡、愛慕的兩個人,就會想要親近對方,於是就‥打電話聊天、約會看電影……噓寒問暖,送送花、送送小禮物;乃至進而為對方,收拾房間、洗衣服、做菜…… 如是‥為對方所做的種種行為(實乃為自己‥欲達之目的而做 ),都會使彼此的情誼增長。
  一般來說‥愛是激烈的、情是平緩的;愛是快速的、情是綿長的。
  愛是乘法,也會是除法——就在一念之間,由愛轉恨;愛不到,就恨得‥「我得不到,別人也休想得到」,於是要毀滅對方,或者同歸於盡。
  情是加法,做得很多很多,才能培養深厚的感情——但也因此,想要去情,也就不容易啦!因為‥去情,沒能用除法,只能用減法,好比「愚公移山」一般哩!
俗謂‥「耦斷絲連——緣斷情未了。」就是在說‥「此情難去」是也!
  戀人之間,往往因為‥「付出太多——情深意濃」,而難分難捨。
  倘若是一方,負心、背叛、離棄,那可就比‥「投資失利、賠錢受損」,還要令人氣忿、不甘哩! 往往氣急敗壞、滿臉狐疑的叫問道‥「我為你‥付出那麼多、做了那麼多……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說來,也只是為了‥自己所投入的感情,得不到應有的回報,而心有不甘罷了!
蓋‥人其實是‥「愛自己,勝於愛他人」的,之所以會「愛他人」,也只是為了‥滿足自己(被愛)的需求罷啦!
果真是「愛他人」的話,就當以人家的立場做考量——
當他人,不再愛我了,要我離開。
那我若真的愛他,就當要離開,讓他自由,如此方能證明‥自己是真的愛他。
  因為‥人是為了「愛自己」,才去「愛他人」,故當他人,不愛自己時,才會不甘心‥自己所投注的感情遭損;倘若是為了「愛他人」,而去「愛他人」,那麼‥一切付出,就當是無怨無悔——討不得半點「人情」的呀!
 
  呵呵!阿文真是愛扯,逮到機會,就說個沒完沒了。
  還是快來談談‥如何解脫,這愛情所帶來的憂悲惱苦吧!
【若不想不做,就無愛無情】
  愛是想來的、情是做來的,那麼‥不去想、不去做,愛情也就會逐漸的退燒、冷卻,而回歸平淡啦! 譬如‥燒開水,開水越燒越滾,若不再添柴加火,那麼‥也就會逐漸降溫,乃至回歸為冷水。
  其實‥自己也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在想他的嘛!
  不想他的時候,也就不會為之‥憂悲惱苦啦!
  是故‥要在一天當中,減少想他的次數、減少想他的時段——之前,若一天想他三十次,每次想他半小時,現在,就要改成‥每天想他二十次,每次想他二十分鐘……如是‥逐漸減少想他的次數與時段,也就能回歸平靜。
  呵呵呵!阿文這是在說笑啦! 果真能這麼「控制」自己,教自己不去想,那就好辦啦!
  就來說說‥可以化為行動的具體方法吧!
  蓋人心,其實是很難「二用」的,想甲事時,就沒在想、不會想、想不到乙事;能夠「心無旁鶩」的,去專注一事之時,哪還會管‥外頭是白晝,還是黑夜;是晴天,還是下雨? 哪還會管它‥什麼倒扁,還是挺扁?
  如何「減少想他的次數、減少想他的時段」呢? 有三個步驟,可供參考‥
一、初階,暫時‥轉移——轉移焦點。
二、進階,長遠‥淡化——淡化思念。
三、高階,永久‥昇華——昇華愛情。

 

   ⊕一、初階,暫時‥轉移——轉移焦點。

  人於失戀之初,總是苦不堪言、痛不欲生的。終日以淚洗面、坐立難安、食不知味、睡不安寢的,實在很不好玩——
總要起個心念,告訴自己‥「我一定要擺脫‥這憂悲惱苦的纏縛!」
  每當想及他之時,就當起念,提醒自己‥〔我不想再為他,憂悲惱苦啦!不要再想他啦!轉移焦點吧!〕
  然後‥找朋友聊天、逛街、散步、唱歌、運動……
  要是時間不允許,譬如‥三更半夜,那麼‥聽聽音樂、看看笑話、喜劇片,也能把想他的焦點,轉移到別的事情上頭。
  然而‥此也只是‥「治標未治本」,效果很快,卻也很短——聊完天……看完喜劇片,一靜下來,難免又會把焦點,轉回去想他啦!
  這就像是‥痛的時候,就吃止痛藥、打麻醉劑一般,解決一時的苦痛。
  若想治本的話,就當進行第二個步驟——
 

   ⊕二、進階,長遠‥淡化——淡化思念。

  有人失戀,可以在轉念之間,即雲淡風輕,擺脫憂悲惱苦;
有人得花上幾個月、幾年的時間,才能療傷止痛;
有人卻可憐得‥一輩子,乃至生生世世,不得其解。
  失戀時,痛苦一段時日,然後‥回歸平靜,乃屬正常;要是‥長期擺脫不了,可就不健康啦!猶恐因之,而患憂鬱症,時常想自殺,可就「載誌大條」嘍!
  第一階段,先治標;第二階段,要治本。
  咖啡、茶,之所以會苦,乃是因為太「濃」的關係,若予以「稀釋、沖淡」,也就不會那麼苦啦!
  對他那「濃濃的思念」,也就會令人‥苦不堪言——但能淡化思念,也就不會那麼苦啦! 如何淡化呢?
  可以學習一樣,乃至幾樣才藝,看自己對什麼有興趣,就花時間、花精神、花心力下去學習。 譬如‥學習樂器、繪畫、書法、攝影、陶作、游泳等等。
  如是好處為‥
一者、可以消遣時光。
二者、可以調劑身心。
三者、可以陶治性情。
四者、可以寄託心靈。
  但能持之以恆,久而久之,還能在才藝上,有所成就呢!
  所謂‥「化悲憤為力量。」
  如是,亦可‥「化思念為力量。」
  長期投入一件事(才藝),就可轉移、淡化對他的思念。
  (淡化,並不是要人「忘掉過去」。
記憶一事,時常都是‥要記,記不住;要忘,忘不掉。
可以將過去「塵封」,或融入一事物,以茲「紀念」,也就行啦!
譬如‥將往事,寫入日記中——等老的時候,再拿出來看〔回味〕吧!)

 

   三、高階,永久‥昇華——昇華愛情。

  阿文每言‥
「人不是苦於失敗、失戀、失去,而是苦於自己的喜貪戀著。
 失敗、失戀、失去……其實算不了什麼——
 自己『想不透、看不破、放不下、捨不得』,才是令自己憂悲惱苦的緣由。」

  簡而言之‥一日不解自己的「痴迷執著」,就一日不解「憂悲惱苦」。
  不管對任何人事物,一旦「喜貪戀著」,失去時,就會令人憂悲惱苦。
  欲解憂悲惱苦,不是「揚湯止沸」,而是得「釜底抽薪」。
  「修行」,才會是一條,徹底解脫‥憂悲惱苦的道路哪!
  若不談信仰、不談宗教的話——阿文有話說‥
「所謂『修行』者——修正己行也!
 不教自己,走錯路、走斜(邪)路,隨時修正己行,是謂『修行』也!」

  人之行(業)有三,所謂‥身業、口業、意業——行為、說話、觀念。
但能有錯就改正,即是「修行」。
但教「身善、口善、意善」(做好事、說好話、懷好心),即是修行。
  人間情愛,源於一己之私欲,所以為失去,而憂悲惱苦,也只是因為‥
「求而不得、未遂己意」罷了!
  但能將愛昇華——推己及人,若能「化小愛為大愛、化私愛為博愛」之時,
自當可知‥那些「失去」的痛苦,實在是‥微不足道、不足為慮、不足掛齒哪!
  有時間、有機會,不妨就參加一些慈善活動,去當個志工也好——
走出這狹隘的愛情小屋,去看看——寬廣的世界吧!
 
      *      *      *      *
 
  人生之路,有很多條哪!
  路上遇到紅燈,停下來等會兒,就能繼續前進;但要是遇上‥「此路不通」時,就當「改道而行」。
  當自己的目標,已是不可能達成時,就必須做個明智的抉擇‥轉移目標。
  既然得不到他,那就‥追求別的人事物呀!
  「愛情」,也只是人生諸事的一小部分,
  重新設立自己的‥「人生目標」吧!
  祝福妳‥
找到新方向!
                 阿文
                   2006.09.05.二 10:47:20
~~~~~~~~~~~~~~~~~~~~~~~~~~~~~~
△阿文於琉璃幻魅網誌留言
幻魅‥
  本想作個簡短的回應,竟又扯了一大篇。
  雖然是給妳的回應,卻也不是只針對妳一人而言啦!
  是故‥也就立了個題,編為《愛情解脫術之五》。
  有請移駕,到阿文的網誌上去看看吧!
                 阿文
                   2006.09.05.二 16:15:20
■讀者回應=================================================
├琉璃幻魅之留言。2006.09.01.五 20:46:07
阿文‥
  謝謝你!
  我是難過了一陣子,因為‥我喜歡了,不該喜歡的人……
  我放錯感情,現在要拉回來,頗覺吃力……
  看到你的留言,很感動……真的!
  我……我真的好喜歡他,但是‥這是不應該出現的感情……
  跟他之間,只有友情,我不准讓它,變成愛情……
                 琉璃幻魅 *∩_∩*
                   2006.09.01.五 20:46:07
~~~~~~~~~~~~~~~~~~~~~~~~~~~~~~
├Clair。2006.09.08.五 6:52:14
  如果情和愛可以分開來說,那可以只有情而沒有愛嗎?
                 Clair
~~~~~~~~~~~~~~~~~~~~~~~~~~~~~~
├阿文回應克萊兒的問題。2006.09.10.日 08:40:00
Clair:
  妳問‥「如果情和愛,可以分開來說,那可以只有情,而沒有愛嗎?」
  阿文有這麼個感想道‥
「愛是彼此相吸的催化劑、
 情是彼此相處的黏著劑。」

  愛是心之「感受」,也是心之「欲要」——欲要未得之時,總是會努力、辛苦地求取,而在得到之後,滿足了欲要,愛,也就會降溫、冷卻,趨於平穩、安定。
  夫妻之間,倘若不知‥培養情趣、增進情誼,恐怕也就很難走得長長久久啦!
  只是‥「舊愛」,總是難敵「新歡」是也! 要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男女,因外遇而離婚呢? 乃是因為‥感情基礎,不夠穩固也!
  只是‥恐怕連「舊情」,也很難敵「新愛」呢! 於是‥結婚三、四十年,也會因為「新愛」的「激情」,給人宛如「復活、重生」一般感受,實在有太大的吸引力,要是理智被淹沒,也就難以抗拒誘惑,而使人「愛無反顧」地,不念舊情、拋棄舊情。
 
  夫妻的結合,當然也有可能‥不是因為「愛」,而是因為「情」的。
  說個「故事」‥
  一個老榮民,過去在部隊裡,結識一個相差二十歲的菜鳥,兩人成為好友。
  菜鳥退伍後,娶了太太,生了個女兒,與老榮民,一直有往來。後來,在工作時,從鷹架上摔落,傷及脊椎神經,下半身癱瘓,生活陷入困境。
  老榮民,於是長期資助其家中經濟。
  菜鳥後來,因常長期失志,自殺身亡。
  老榮民依然二十年如一日地,在經濟上,幫助其母女,一直到其女,大學畢業,找到工作。
  菜鳥之妻,看到老榮民,已老到行動不太方便啦!感念老榮民之「恩德」,居然要自己的女兒,嫁給老榮民,照顧老榮民的生活起居。 
(還真不知‥這是啥因緣哩!自己不嫁,卻要女兒嫁。)
  女兒居然也感念其恩情,答應要嫁他。
  老榮民只當她是自己的女兒,起初怎麼也不肯答應。
  菜鳥之妻,說道‥「你的大恩大德,今生無以為報,但可也不想來生再報,把我女兒嫁給你,這樣,算是報答你吧!」
  老榮民,也就答應了,但婚後,卻一直不肯與其圓房。
  「夫妻」倆,就這麼的,「有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地,相處了三年。
  畢竟‥菜鳥之女,還很年輕,在公司裡,愛上了別人,也就提出離婚的要求。
  老榮民也無不捨,沒有二話地,辦了離婚,像嫁女兒一般的,把她嫁出去,還給了一筆嫁粧哩!
  菜鳥之女,新婚之後,生了個孩子,先生卻是大有問題,好賭、好飲,還會暴力……結果‥拖了六年,才離了婚,回到娘家。
  老榮民,早因臥病在床,由菜鳥之妻,接至家中照顧。
  母女二人,就這麼的,照顧老榮民,直到他逝世。

 
  呵呵!這世間情愛啊! 真乃阿文所謂‥
「宿世一筆糊塗債,萬人千劫算不清」呢!
  阿文道‥
「債者,人之責任也!
 債者,欠錢是債;欠人情、恩情,亦是債——感情債。
 有人『心甘情願』的還;有人還得是『心幹情怨』哩!」
  能夠「想透、看破、放下、捨得」的,可真是不容易呀!
                 阿文
                   2006.09.10.日 08:40:00
~~~~~~~~~~~~~~~~~~~~~~~~~~~~~~
├Clair。2006.09.10.日 21:36:28
Dear 阿文:
  謝謝您的回答。
                 Clair
 
*本文重舖於「新聞台」。。2019.08.29.四 07:55:23
◎潘文良《尋找新方向》。2006.09.05.二 10:47:20
 http://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79593879
*本文轉貼於臉書。2019.08.29.四 08:02:00
◎潘文良《尋找新方向》。2006.09.05.二 10:47:20
 https://www.facebook.com/avun.pan/posts/2164384027006508
■標籤:愛、愛情、尋找、新方向、琉璃幻魅、欣賞、喜歡、愛慕、觀察、
    不可愛、不能愛、不該愛、轉移、淡化、昇華 

台長: 阿文
人氣(746) | 回應(0)| 推薦 (2)|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愛情 |
此分類下一篇:◎雲魚戀曲
此分類上一篇:◎愛意見人心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