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情_06
◎跟妳說愛
⊕潘文良 撰
安雅‥
人生世間,不免有風風雨雨——但哪一次颱風、暴雨,沒成為「過去」呢?
縱使‥颱風、暴雨,帶來很大的災害,令人損失慘重,乃至失親喪命……
人們,總會從災難、悲傷之中,重新站起來、整頓家園……繼續活下去哪!
人也不僅是要「活著」,還要「活得好」呢!
因為‥若僅是「活著」,那就跟禽獸,沒多大差別——只要吃飽了睡覺,也就能當禽獸啦!
人要想「活得好」,就要有活得好的方法。
「好」字的本義,乃為「利益」也! 有利益的事情,就是好;無利益的事情,就是孬。 (「孬」,破音字,音義同「壞」。)
世事可分‥
「利己不損人、利己不利人、利己又利人;
損己不損人、損己不利人、損己又損人、損己而利人;
損人不損己、損人不利己、損人又損己、損人而利己;
…………」
故‥事之可為不可為,還得看有無「後患」呢!
所謂‥「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換個說法,則是‥「人無近慮,必有遠憂。」
是故‥臨事之時,總得多想想,不可只圖眼前之利,而忘來日之害也!
呵呵!阿文還真是累人呢!老是「說道講理」的——
還講了一堆‥其實人人都曉得的道理,真的是‥
「拿三根筷子吃麵——多此一舉」啦!
阿文不是說‥「女人不可理喻,只能情感」嗎?」
(「情感」者,用情去感動、感化也!
女人不必跟她講太多道理,哪是沒用的;
只能用情,去感動、感化她是也!)
奈何‥阿文實在是挺「無情」的呢!
人家哭得唏哩嘩啦,成了淚人兒。
阿文也不肯安慰人家一下,還要說‥
「人一出生,就是哭哩!
要哭,就找個沒人打擾的地方,盡情的哭它一場——
哭過之後,會有新生、重生的感覺……」
結果‥害人家哭得眼睛都腫啦!也沒體會到什麼‥「新生、重生」的感覺。
* * * *
跟妳說說「愛」吧!
現在的妳,當是「清醒、理智」點了的。
愛情,之所以會產生‥那麼多的「憂悲惱苦、愁煩啼哭」,乃至於「怨恨恐怖」,是因為‥愛情的根本,是建立在「自私自利」上的。
因為‥愛情的出發點,在於「利己」;即使「利彼」,也是為了要「利己」,是故‥才會產生「佔有欲、控制欲」——當對方,再也不為「我所有」、再也不為「我所用」,就要心生憂惱啦!
相愛的兩人,一切付出,都必須有相對的,或相當的「回饋」——
倘若「得不償失」,也就會心起怨尤。
失戀了,之所以悲傷難過,說穿了,也只是因為‥「心有不甘」罷了!
因為‥自己過去,「投資」太多了,如今竟然‥皆付諸東流,真是「損失慘重」;不堪損失故,也就心生氣忿、怨惱、不甘。
何以見得呢? 簡單的說,我們常會聽到,「失戀被棄者」,總會這麼說‥
「我對你那麼好……你居然這麼對我!?」
這麼句簡單的話,是包含了多少的‥「失望、不甘、怨尤、忿怒」在裡頭呢?
呵呵!人們千古歌頌的愛情,其實‥並不是那麼「偉大」啦!
真正偉大的,乃是‥「放下私心、昇華愛情」之後的「慈悲」是也!
愛情,就像是拿一條繩子(就算是〈月下老人〉,那條「紅線」吧),把兩個人,給綁起來一樣,彼此互相牽繫——
倘若‥兩人同心,同進同行,那繩子的存在,也沒多大的影響(束縛);
倘若‥兩人當中,一人生異,繩子的束縛,也就會彰顯出來啦!
阿文曾作一首《繩與驢》之偈為喻‥
˙一條繩子,長唯十尺,兩端各繫‥一頭驢子。
當二驢子‥同心同意‥一東隨東、一西隨西;
如影隨形,于飛比翼,往來無礙,若無繩繫。
˙當二驢子,異心異意‥一則欲東、一則欲西;
兩相較勁,往來拉鋸,強勝不悅、弱敗更氣;
不若斷繩,各自離去,彼此自由,大家歡喜。
相戀的兩人,想要佔有對方,卻也為對方所佔有——
彼此相依共生,而不得自由;一旦生變,彼此也就‥苦不堪言——
倘若學不會‥「好聚好散」的話,往往就會搞得‥「此恨綿綿無絕期」呢!
「慈悲」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予樂拔苦」四個字。
慈悲的出發點,是在於「利人」(乃至於眾生)的——
故一切付出,是無需「回報」的。
慈悲的付出,是因為‥「我能夠付出、我願意付出」——
付出得「心甘情願意歡喜」,
乃至,還要感謝別人‥「有讓我付出的機會」呢!
突然想到‥〈鄧麗君〉唱的一首歌《在水一方》‥
「我沒忘記,你忘記我,連名字你都說錯……
把我的愛情還給我!」
呵呵!「愛情」的付出,得不到相當的回報,還想「討回來」哩!
愛情者,就像是‥看上一隻鳥,於是‥就把鳥給抓起來,關到籠子裡,給吃給喝的,悉心盡力地,去照顧牠,然後‥要牠唱好聽的歌,來娛樂自己——
結果‥那鳥若是「誠蒙厚愛」,而每日高歌,娛樂「主人」,那彼此「各取所需」,倒也相安無事、其樂融融;設若‥那鳥居然「不識抬舉」,對牠付出那麼多,卻唱出噪耳難聽的歌來,那可真的是會‥氣死人啊!
慈悲者,是不會想要去「佔有」鳥的——
想聽鳥兒唱歌,就到樹林裡去觀賞、聆聽;
也許帶些麵包、麥片,去餵餵鳥兒;
發現有鳥兒受傷了,就把牠帶回家,悉心照顧,等牠傷好了,就將牠給「放生」。
說到「鳥兒」,想起今年二月間的一則「新聞」‥
南投.竹山,有一莊姓民眾,本來買了一對綠繡眼,養了許久,覺得‥老是把鳥,關在籠子裡,實在「難過」,於是‥便打開籠門,放走牠們。
牠們卻也沒有飛走,只是在庭院裡生活。
愛鳥莊先生,於是就準備了些水果餵食。
沒想到‥那對綠繡眼,居然「呼朋引伴」,成群結隊的,飛至他家。
上百隻鳥兒,在庭院裡,吱吱唧唧的叫著,追逐嬉戲,也不怕人;還一塊兒,飛到池子裡,戲水洗澡,洗完了澡,就飛到樹上,不是相依相偎,就是幫對方,整理羽毛,恩愛的模樣,教人看了,都羨慕呢!
養鳥的目的,是為了‥從鳥兒身上,獲得快樂吧!?
愛鳥,又何必將鳥,給養在籠子裡,讓鳥兒失去自由呢?
莊先生,可說是‥「把愛情昇華為慈悲」啦!如今,他所獲得的快樂,又豈是‥把鳥關在籠子裡,所獲得的快樂,所能比擬的呢?
呵呵!阿文要問‥
「愛一個人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呢?
是為了讓自己快樂吧!?
為什麼失戀了,就要悲傷難過呢?
是因為‥對方不再給我快樂了吧!?」
愛情,倘若不是『自私自利』的話,那麼‥一切,就當多為對方著想——
愛一個人的目的,是為了‥能讓人快樂。
倘若‥我的離開,才能讓人快樂,那麼‥我就當離開,使人能快樂。」
在網路上,看到這麼一段話‥
「上帝把人,一分為二‥
冠以不同的性別,和體態特徵;送入人間,不同的地界,
且每個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另一半,在何方、姓字名誰。
人要想幸福,就要努力,去尋找另一半。
如果找不到,那將會‥孤獨和寂寞而終。」
阿文總是反對,乃至駁斥這種‥「另一半」的說法。
蓋‥生而為人,即是「一個獨立而完整的個體」。
「另一半」,就是表示‥
「我是殘缺的,需要對方,才能補全;
而對方,也是殘缺的,需要我,才能補全。」
這麼一來,也就等於是‥
「把自己的幸福快樂,寄托在別人身上——
對方能夠『配合』,自己才能幸福快樂;
對方若不能、不肯配合,自己就沒能幸福快樂。
˙而我,也必須去『配合』,對方才能幸福快樂;
倘若我再也不能配合、不能滿足對方的需求‥
不能再使對方,幸福快樂,
豈不是‥成了對方的累贅了嗎?
˙相愛的兩個人——
想要佔有對方,卻也對對方佔有;
想要操控對方,卻也被對方操控。
彼此相繫,不得自由。」
人是一個‥「完整而獨立的個體」,有各自的「知情意識」——
兩人在一起,是‥「一加一等於二」,而非‥「一加一等於一」啊!
兩人在一起,當是‥「互相分享、彼此同樂」哪!
要能夠「自得其樂」,而不是‥靠別人給予,或者是配合,自己才能快樂。
阿文順著思緒,一無系統地,漫天扯來,實在是累啦!
送妳一句話好了‥
「學會感恩與包容,才能解脫‥愛情所產生的過患。」
想想‥妳又真的失去什麼呢?
所謂「失去」,是「本來有的,後來丟了」的,才叫作「失去」。
在還沒認識他之前,妳哪裡有他呢? 如此,也不過是恢復‥之前的沒有。
有,也是「暫有」罷了!
就算讓妳「有一輩子」吧!
有一天,妳也會失去他的——不是他先離妳而去,就是妳先離他而去。
現在,只不過是‥早點失去他罷了!
而人生,本是兩手空空而來的哪!
故在世一切,皆可謂之為得。
但人卻又是‥兩手空空的走,什麼也帶不走哪!
人生在世,可謂‥「無得也無失」也!
感謝他吧! 因為‥他曾經帶給妳,那麼多的快樂!
現在,他只不過是‥早點離開,不再帶給妳快樂罷了!
雖然‥在這人生的旅途上,他沒能陪妳走到最後的「目的地」,但也一路上,陪著妳,欣賞了好些‥沿途的美麗風光呢! (呵呵!誰陪誰呀?)
就當他是‥「有事先離開了」吧!
看在人家陪妳,走那麼一段路的份上,就當感謝人家啦!
還能多要求些什麼呢?
剩下的路,就自己走吧!
或許‥妳還會遇到一個人,願意陪妳走的呢!
就算沒人陪吧!只要妳能放開胸懷,那麼‥依然能欣賞‥沿途的風光美景啊!
真正令妳痛苦的,不是他的負心與離去,而是‥自己的痴心與執迷哪!
快樂,本就不當‥寄托在別人那裡的——自己的快樂,又豈能受制於人呢?
去尋找屬於自己的一把‥「開心鑰匙」吧!
人生在世,除了「工作賺錢」之外,當要有另一項「興趣」的。
人除了「身體」之外,還有「心靈」呢!
興趣,是一個人的後盾,也是一個人的退路哪!
投入自己的興趣中,便能夠「自得其樂、樂在其中」——不必靠別人施捨。
好吧!真該睡啦!
晚安!
阿文
2006.03.15.三 01:00:00
*本文重舖於「新聞台」。2019.08.10.六 02:58:26
◎潘文良《跟妳說愛》。2006.03.15.三 01:00:00
http://mypaper.pchome.com.tw/avun01/post/1379464681
*本文轉貼於臉書。2019.08.10.六 03:03:00
◎潘文良《跟妳說愛》。2006.03.15.三 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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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跟妳說愛、阿文、安雅、感恩、包容、愛情、過患、另一半、殘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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