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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絕對路權】 行車號誌燈為機動車輛設計,范亭崴判例宣示行穿線絕對路權

 本文修稿時間說明:原文發表於98年9月13日,增修於99年5月8日   范亭崴的車禍案台北地方法院去年九月宣判。本案承審法官根據目擊證人所看到發生撞擊瞬間的號誌燈,判決十二歲的范亭崴「闖紅燈」,但是判決書明確的宣示 -- 行人擁有行人穿越道的絕對路權。肇事的媽媽柯女士因行經行人穿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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