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 決意北行
經過一晚的休息,他們的精神也好多了,不過青雅和小婭的心情難免仍然低落。易之和小婭去樹林採摘幾個蘋果,然後讓大家補充一點體力。吃個半飽後,易之便說:「青雅,我們真的離開史達港嗎?」今次的語氣可是十分溫和,純粹是一記詢問。青雅知道易之只是出於關心史達港的安危,也便微笑着說:「等一會人們熱鬧起來,我們便去看一下情況,再作定奪。」
「好的。可是我還想問一些事情,托菲爾跟史達港有甚麼瓜葛?」
青雅遲疑一會,才說:「兩個月以前,托菲爾殺死數名實力較弱的戰士,然後用控屍術操縱他們殺死其他實力較強的戰士。兩個星期內,我們有六成戰士都死於他的詭計。後來他操縱更強的戰士的屍體,暗殺我的父親。幸好當時有『四大』保護,否則我也活不下去。其中一名四大更為保護我而戰死,後來才提拔凱依擔任司法一職……」
易之避開凱依的話題,以免再觸起青雅的痛處,追問:「托菲爾的目的是奪取史達港的控制權?」
「我本來有這個想法,否則魔族大可屠城,移平史達港。但是我又在猜想,可能是魔族的人手還不足夠,所以想挑起史達港的內戰,讓我們自相殘殺。他用控屍術削弱我們的戰鬥力,也可能出於這種戰略。如果光明正大地對戰,他大概勝不過四大之中任何一人,更不可能勝過我的父親。」
「可是他的戰略太過湊效,屢次得手……可是他為何特意讓我發現他呢?」
「他不是故意的。控屍術基本上是把自己的部份靈魂寄注在屍體中,才能讓屍體『活過來』。所以屍體受淨化而消失,寄存在屍體中的靈魂也會散去,自然地對施放者有損害。他一時間不能掩藏自己的力量,多半是這個原因所導致,這是控屍術的缺點。不過它的優點就是不必犧牲自己的身體,卻能夠比玩木偶更加隨心所欲……」
易之已經知道不少情報,也不想令青雅的傷痕再深幾分,便沒有再追問,讓兩位少女傾談交心,舒緩一下壞心情。易之則盤膝坐着,閉目養神,養精蓄銳。最後青雅和小婭向墳墓跪下叩頭,易之則鞠躬致意。
可是易之帶着流光,聖氣不散;青雅則身為城主,自然引人注目;小婭只是凡人,不會作戰,不可以要她獨自進入史達港,以免被人認出後無法逃脫。他們三人各受制肘,不能進城,於是挑選一條較偏遠的村落,讓小婭去問一下情況,然後易之和青雅在遠處監視,以防小婭遇上不測。
小婭問過幾句話,平安無事地回來,報告說:「我問過今早到港城買賣的村民,打聽到現在由司政大人代任城主,城裡的情況大致安穩。不過『四大』已經發出尋人令,找尋城主和易先生,不論生死……」
易之一聲苦笑,然後平淡地說:「不論生死,根本是通緝令吧?」青雅則噓一口氣,說:「伯蘭爺爺德高望重,而且法術很厲害、處事謹慎,有他代任城主,即使再有魔將襲擊史達港,也應當能守護得住。」
易之說:「伯蘭爺爺就是那位白髮的老伯伯嗎?他比較像好人。」
青雅說:「伯蘭爺爺通情達理,當然是好人!而用刀傷害你的仲猛將軍,雖然為人較魯莽,但對史達港霍家也是忠心耿耿。而伯、仲兩家世代都是史達港的家臣,所以……我們快點辦些物品,還要找些上路錢。」
小婭從懷裡掏出一小包金子,說:「我在逃走時,順手拿了這包金子,應該有十數萬貝了!」青雅一臉歡顏,說:「乖小婭,真的很聰明!那麼我們先去買件衣服和食物,還要買些皮袋盛水,還要買些利器給你防身之用……」她們一直打點着起行的事情,可是易之望着她們的背影,便感到點點心酸;即使青雅擔當過城主,見識過大場面,還不過是一位剛失去父親的女兒;她從來沒有提及母親,大概也死了;城主之位,丟了;家業,也丟了。
小婭問過農家借了一間小木屋,他們三人輪流在裡面更換新衣裳。易之換了一套灰色的短汗衣、啡色的背心和過膝四角褲,還有一雙毛皮鞋。青雅則換上白色的長袍,裡面是白色的衣服和半身長裙。幾乎及地。小婭穿上一雙藍布鞋,身穿着一件白色的過膝連襟長袍,一條藍色的帶子束起長辮子。
易之看見另外備有每人一件又厚又重的皮裘,可是綠林的天氣和暖,根本用不着,他深感奇怪,便說:「我們要去哪兒?為甚麼準備皮裘?」
青雅說:「我們現在要往聖山去,但不能夠再去海港坐船北行,只可以選擇另外一條難行的路。」易之好奇地問:「是甚麼路?」她遙指遠方,說:「我們再走五十公里左右,便能看見一座山脈。那座山脈是把大陸分隔南北的界綫,叫作亞天山脈。我們要翻過它,才可以往北方,向聖山進發。」
易之心想自己在現世中沒有攀山經驗,而且要用到皮裘禦寒的高山,必定是奇高無比,便說:「要翻過它?就憑我們的雙手攀上去?」青雅和小婭互相對望一下,然後笑道:「即使你懂得御劍術,可不能提着我們翻過高山呢。我們要去建在亞天山脈上的唯一一個城市──拉普達城。」
「拉普達城?」易之在記憶中浮現一些模糊的印象……
「我們出發吧。」青雅輕鬆地說,看起來是十分期待。可是易之心裡就一直懷疑着,她到底是否真的開心。其實他知道答案,只是心照不宣,也毋須多此一問。然而青雅的抉擇彷彿過於突然,表面上沒有經過深思熟慮,便已經決定去向。不過針對事情的始末,她幫助易之盡快前往聖山,拿取聖書,才是治本方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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