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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7 11:31:25| 人氣1,956| 回應14 | 上一篇 | 下一篇

【淺談】戒除「欺騙之癮」是語言上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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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語言是一種修行場域

 

語言,是修心重要的場域。從因果律來看,語言,經常是人類最容易造業或造福的場域。

很多人以為,自己無心說出來的話語,若使他人聽者有意而受到傷害,只要自己不是故意的就不會造業。其實並非如此。

所謂業,是自己的心靈與對方的心靈之間,互相的一種影響作用。

自己雖然不是故意,但若對方覺得很受傷,因而產生仇恨心、嗔怒心的話,自己仍然是造了業。只是沒有像故意造業那麼嚴重而已。

有些人吵架時口不擇言,為達目的不擇“口”段;他以為既然對方是在吵架就不會有事,其實還是有事,有業,要懺。

業,佛家認為有三種:身、語、意。也就是說,身的行為也會造業,並非只有心理層面的影響才算造業。然而,如果我們把「心理層面」作廣義的解釋,則任何身體行為所造的業,最終仍然可以算是影響到彼此心靈的一種交互作用。

有句話說:「他的笑聲,傷了我」。這種心境,本身是一種“受報”的狀態。

但是發出笑聲的人是否有造業,則要看這人的動機而定。如果這種笑聲是故意的,且帶著傷人的意念的話﹝例如嘲笑﹞,則可說是有造業的。但如果這種笑聲完全無針對性,單純只是自得其樂的表現時,則就不能說是造業。

然而,有一種人在笑時,其實約略有意識到可能會讓對方感到不舒服,但仍然有意識地笑了出來。這種比較幽隱細小的意識,所造的業不像當面嘲笑那樣直接,但也不能說沒有造業。﹝因為他早已有意識到對方可能受傷,卻沒有去避免﹞

同理,有些男女朋友鬧分手。暫時分手期間,一方故意去和其他異性出遊、甚至舉動親密,自我內心中產生報復原來伴侶的快感。這種心態,其實也有造業。﹝雖不像劈腿那樣嚴重的業,卻也有可能積少成多,經常幹這種事情的人遲早還是會付出代價﹞

有些人自己是騙子,卻不知道自己原來是騙子。因為喜歡自我欺騙的緣故。受報可能要夠久,才能醒悟。

 

二、逆耳忠言非是造業

 

如果一句難聽的話能給對方帶來向上提升的效果,而且這種提升效果明顯大於這句負面話語所帶來的傷害時,就可稱為「逆耳忠言」。

智者有時會用逆耳忠言來幫助他人向上提升,這樣的逆耳,並非造業,反而有功德。然而,他人能否接受,或者向上提升的程度是否足夠明顯,則有賴聽話的人自身的能力、習性、心態。

如果聽話的人明知說話者所言是忠言,但因為逆耳,所以自己產生了情緒而拒絕接受,或拒絕面對自己的盲點,那是聽話的人自己未能把握向上提升的機會,浪費了福報。

同理,警察抓捕壞人的過程中,如果有所扭打,通常也並非是造業。因大部分警察執行勤務時與壞人扭打,其動機出於維持治安,屬於正義之事,且明顯有益於社會的緣故。

然而,如果警察執行勤務的心態不正確,懷有私怨,或有故意凌虐人犯的動機,或者不遵守執行勤務的規範,而做出過激的傷害行為時,即使受傷害的人是個壞人,警察本身也仍然有造業。

類似的原理也用到「責罵」這件事情上。如果老師責罵學生,動機純正,且確實能收到向上提升的功效,則並非造業而是造福。

然而若老師本身懷帶著不正確的私心或偏見,因為討厭某個學生,就故意讓學生難堪或出糗以為樂事,傷了學生自尊卻無法讓學生向上提升時,則老師本身就是造業的。

至於尋常夫妻間、親人間、男女間、朋友間的爭吵,通常介於前述兩極化的情況之間。但大致上說來,牙尖嘴利的人比較容易在語言上造業而非造福。

因此若吵架時「吵贏了對方」﹝情緒上傷害了對方而自己沾沾自喜者﹞,往往是種惡口之業。

但有一種情況相反,如果爭吵的其中一方能夠心態正直,且說之以理,讓對方「自覺理虧」而產生反省的話,則不僅不是造業,反而還幫助對方向上提升。

 

三、「自欺」與「欺人」是一種上癮式的語言造業行為

 

自欺和欺人不太相同,但彼此有關。自欺通常是為了逃避責任,或拒絕面對自我,或拒絕面對真實。

一個人如果陷入自欺,很難僅憑一己之力就獲得改善,通常要有周遭的人施予愛心和耐心,伸手拉其一把,才能幫其逐漸擺脫自欺的困境。

習於自欺者,往往也不自覺或有意識地會會犯了欺人的罪業。然而,即使明知欺人不好,會有罪業,自欺者仍然還是如同毒癮發作一般,就是會習慣性的欺騙,縱使是毫無意義、毫無益處的欺騙,也會習慣性去做。

這有點像上癮的賭徒,明知賭博不好,卻仍身不由己一直要去賭。有些人把十根手指都砍光了,卻仍戒不了賭。現代賭徒砍手指的較少,但金融投機客沉迷於投機起伏,最終成受不了損失而跳樓自殺者,所在多有。

現代男女關係,受媒體誤導,誘惑過多,所以人們被媒體教育得不太看重交往關係中的忠誠度,劈腿之事氾濫成災,情殺自殺頻率之高也慘不忍睹。

交往關係中的劈腿,通常必定會伴隨欺騙而發生。有欺人者,就會有被欺者。有加害者,就會有受害者。受害者若是凶狠反擊,往往就形成情殺、自殺、或暴力傷害的案件。從佛家觀點看,當一個劈腿者遭遇到這些事情時,就表示其福份暫時用盡,災殃臨頭,承受業報,除非發願懺悔前業,並從此痛下決心改變行為,否則業報不會結束,終其一生都會一直糾纏。

劈腿者為了逃避責任,也為了自我保護,所以即使不想欺人,也會不由自主如同成癮的賭徒一般,經常要撒謊。撒謊的行為卻又使其產生「危險偷情」的刺激感覺。這種感覺類似於「危險豪賭」在賭徒腦袋中所產生的興奮快感。

因此,「危險偷情」上癮者每次撒謊以及與地下情人幽會時腦中產生的物質,其實等同於鴉片。

 

四、幫助上癮者戒癮,須有策略、有方法、有步驟,而且最終將能收割成果

 

若你是這種上癮者的親人、朋友、或長輩,對其最好的援助策略就是「不姑息、不拋棄、不退讓」。也就是要很有堅定立場、有耐心、有愛心、真誠來幫他,但你同時也絕不可鄉愿姑息,不可對其踰矩之事視而不見。

不論是賭博、投機、吸毒、劈腿、撒謊、飆車...等等所有會成癮的自傷傷人行為,其根治原則大致上不外乎如此。而且通常要有善意他人的外力介入,否則當事人很難自己擺脫這種痛苦地獄的煎熬。

幫助上癮者之最終目的,是要幫助他成長為「具有自主智慧的成熟人格」。由於前述這些癮頭是障礙其人格成熟度的重要因子,因此你需要扮演“仁義之師”,幫助其內心的正面力量攻滅其負面力量。

幫助自欺者,也是如此。最終目標是要幫助他建立起「誠實而負責任的人生態度」。

這些成癮者,在戒除癮頭的過程當中,往往會有很深的挫折感,以及自我否定、自卑感,甚至有時會對援助他的人產生異常的憎恨心,甚至會想要攻擊援助他的人。此時受援助者不可灰心喪志,也不要出於自我擔憂而拋下對方不管,因為對方其實是知道你在幫他,真正會對你造成傷害的機率很低,除非是他另外有精神疾患﹝但這又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不算是戒除癮頭的問題﹞。

總之,這個援助的人,除了必須是他的「益友」更必須是他的「良師」。兩者缺一不可。當你扮演前者角色,能讓上癮者感受到愛與溫暖,幫助其建立自信、和獲得成長的動力。當你扮演後者角色,則能幫助他明辨是非、建立自我判斷危險的能力、建立其自律心、責任感、與自我節制的能力。

每一個成功擺脫不良癮頭的人,就好像獲得重生一般,會有一種劫後重生、大徹大悟、悲欣交集的感動。這樣的人,在往後的人生,往往會是貢獻社會良多的人。

從佛教的眼光來看,當一個人成功戒除一種困擾其生命的癮頭時,表示其「滅卻無量業障,獲得福德與智慧無量」,建立功德甚大。

同樣地,幫助他人戒除癮頭的人,其功德也絲毫不小於被幫助戒除癮頭的人。兩者共同齊心協力完成一項生命壯舉。不論是老師或學生,都獲得智慧增長。不論是助人的益友或戒癮者,也都獲得無比的光明與嶄新希望。

 

 

台長: 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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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彤
仔細地分析,「自欺欺人」的人,多半在理想與現實之間產生了矛盾與衝突,基於人性,我是以同情看待!

現實中,我們看到很多這樣的例子,事實上旁觀者己經看得清清楚楚,當局者還在自欺欺人;一個人愈是標榜、炫耀、浮誇、強調、在乎的,愈有可能自欺欺人,只是我們不能去揭穿,因為任何一樁「自欺」行為的背後,都有一個陰影存在,那道陰影也許當事人心知肚明,但多數不能察覺;旁人也未必理解!

基於現實的利害,攸關個人的得失,使人習慣以自欺的方式,滿足自我內在的需求,或自我保護,這與保護個人的隱私有一些類似,只是自欺欺人的人,可能傷害了他周遭的人;或是親信他的好友;

不過,責人無須上窮碧落下黃泉,睜隻眼,閉隻眼就好,因為人生在世,誰沒有一點陰影?沒有一些不得已?有些屬於個人生命的事,只要他無心傷人,旁人也沒什麼追根究底的必要!

人生或許用不著那麼錙銖必較,其實生活中,職場上,尤其網路,大多戴著面具,人為了自我保護,不願坦誠說真話,也是人情之常,如果不問,不說,也沒有欺瞞這回事。

在語言的修行上,個人較看重的是交情密切的親人,朋友,戀人和夫妻之間的出言不遜,惡意隱瞞,及有心機的挑撥和毀謗!且包括揭人瘡疤隱私。不分是非背後講人閒話,或傳話告密,暗中以言語壞人損人...;

許多人被人欺騙,感到憤怒,而以暗地放冷箭報復,古人於無跡之中,,才是真正在造業,有些欺騙非語言,而是行為,像暗中偷盜、爭奪、貪污都是廣義的欺人行為。甚至偽善、偽君子,雙面人,都是欺人欺世。

總之,人為了達到自我的目的,所用的種種傷人的言語行為,都是在說謊;相信這種人,這種事每個人都碰到過幾回,受業報誰看得到呢?但被人陷害,耍弄而受傷的心,卻是很難再去相信了。
2009-07-18 00:16:12
版主回應
自欺者必定也會欺人,但欺人者未必會自欺。自欺者在欺人時,有時是比較有傷害性的,有時則沒甚麼傷害性,前者造業較多,後者較少。

欺人行為中,有些單純屬於無傷害性的自我保護,例如西洋人通常可以容許一個人對於初次見面的不熟朋友說些「白色謊言」,也就是為了保護隱私且無傷害性的謊言。例如離婚婦女在宴會場合遇見新認識的人時,如果被問及婚姻狀況,即使宣稱未婚,也是可以容許的。這類情況不妨以同理心和同情心來看待。

當然,如果新認識的人逐漸變成這位離婚婦女交情較好的朋友,甚至密友,則這位離婚婦女若一直隱瞞自己曾結婚的事實,則未免不夠朋友,一旦某一天被揭穿,則朋友們也許會因此而不願意信任這位離婚婦女。然而,即使如此,這樣的隱瞞程度仍屬白色謊言。因為她並沒有真的主動去傷害誰。不過,她卻會付出失去他人信任甚至失去友誼的代價。

假設如果更嚴重的話,今天被隱瞞的是這位已婚婦女的交往對象,而且這位男士正好也很在意這位婦女過往的婚姻紀錄時﹝例如很在意是否處女之類的﹞,這種隱瞞就已經逾越了白色謊言的範疇,而是帶有傷害性了。這樣就會造業,而且如果那位男士投入甚多情感到頭來卻幻滅,因此而受傷的話,則男士的傷若越重,女方所造的業就越重。這是因為女方其實一開始可以光明正大告訴男方真相再由男方自己決定是否願意深入交往,但女方卻沒有這樣做,等於是「應為而不為」,因此自然會負擔道德上的虧欠責任,從因果律來說,就是造業,遲早要償還。

當然,也有些人會企圖隱瞞對方一輩子,以為這樣就能讓對方不受到傷害,就不會造業。其實,這樣不僅仍是造業,而且將來要償還這股業債時,絲毫不會因為隱瞞了對方一輩子而讓報應有所減輕。這是為何?這就好像一個長期暗撈油水的公司會計,雖然帳目做得很漂亮,讓老闆一輩子都沒有發覺,也沒有感覺有何不對,所以也沒受到傷害;然而,這位會計終究是偷了公司的錢,這筆贓款並不會因為老闆沒有受到傷害就消失,當無可逃避的被迫償債之日來臨之時,不僅本金,而且還要連利息都償還。

總之,欺騙行為造業與否,主要還是要看會否影響到情感關係者的情感、利害關係者的權益、以及自己的長遠生命三者而定。

對白色謊言,不該窮追猛打,反應有同情心。若懷有惡意去拆穿他人的白色謊言,反而自己會造業;

同理,對於具有傷害性的謊言,也不該鄉愿姑息,若因你的鄉愿姑息而使欺騙者傷害了更多人,則你「明知可作為卻不作為」也會有因果要去承受。
2009-07-21 20:39:55
一個人的咖啡和天光
廣義的欺人,其實包含了偷盜、強取、偷情、詐騙、..等等。欺人,不僅是指欺騙,也是指欺侮。

有些人很難戒除欺騙之癮。例如有些詐騙集團成員,即使入監服刑出獄,卻仍然無可自拔要到處詐騙,無法過正常人正常工作的謀生的日子。

有的小偷曾經被人抓到偷竊行為,慘遭毒打,從此習慣隱瞞自已的行蹤,而且歇斯底里到完全不讓親人知道的地步。

有些曾經遭受性侵的婦女,終其一生都習慣在性事上撒謊,例如離婚後對新男友宣稱自己的前夫性能力很差,或謊稱曾遭受前夫家暴之類的,然而實情未必是如此。

通常,如果一種癮頭或行為模式難以戒除,表示這種行為背後所代表的心理影響強度太深。

例如對於習慣性會劈腿的人,往往其真正追求的未必是性,而是因為「偷偷摸摸危險刺激」的約會行徑能帶來心理上的快感。如果這種快感太過根深蒂固,則其元配很難僅憑愛的力量就讓其戒除偷情的癖好。

要醫治慣性劈腿的感情騙子,很難說有什麼特效藥。唯一最有效的方式,是要求這樣的人把一切言行完全透明化。例如,禁止私下與別的異性通電話、約見面卻不告知元配。如果劈腿者不遵守這一規則,元配應該果斷拋棄掉這樣的另一半。當然,被拋棄的劈腿者必定會很心痛,但這是其必須付出的代價,否則根本沒有醫治其行為的可能。

因此,對待欺騙者,有時要夠狠,否則無法幫助其向上提升,甚至自己還會被拖累而向下沉淪。
2009-07-21 21:00:09
映彤
我想知道泊樓所說的那位離婚的女子,對已成為密友以後,仍不肯吐露自已婚真相,是認為她不夠朋友,而對她失去信任,甚至不願跟她交往?還是因為自已感情幻滅,覺得自己吃虧受到損傷,而無法原諒對方?

事實上,結婚未婚與離婚,跟愛情的關連,似乎並不絕對,現代人雖未婚,只要有伴侶,一樣有性生活;但未婚的人與伴侶分手後,可與新歡重譜戀曲,而不需要坦白情史,也不構成欺騙,你認為這夠朋友嗎?若有一天被新歡揭穿,新歡因此怪罪,當初他沒正大光明地表明自已其實也跟人家有過肉體的歡愉,掉頭而去?
你認為這也要受業報嗎?

離了婚,對某些人而言,是不願重提的往事,再說感情幻滅不只是單方面幻滅,我想那女子不說,應該不是因為不夠朋友,也許\\\是難以開口,或是心疼對方,找不到適當的機會;寧願自己承受苦果,付出應有的代價!
也不一定是有心欺,天真的人,多半會為愛犯錯,
像貪玩的孩子!

如果要以是否有過婚姻來界定感情的真假,或是欺騙,也許\\\要從這個人的本質上去了解吧!

當然,感情幻滅是很受傷的事,我比較偏向,愛一個人是不忍傷害他的層面去看這件事,也許\\\這不忍是隱瞞,是不讓他承受自己的苦衷,這有許\\\多例子可舉;我以為這不應列為欺騙;只是事相揭穿後,如何面對,將傷害降低,是需要智慧的,也是一個人的氣度修養!

如果我是那位離婚女子的密友,當然,心裡的不舒服會有,但我不會因此而不信任她,也不會因此而與她斷交,因為真愛可以不計較!真愛從不幻滅,只要她真心懺悔,日後真心相待!

不過,世間的愛情,要通過多重試煉,如果個人修煉不足,也不會付出真情,又何來幻滅?
也許\\\人生難免會遇到一些感情的膺品,但不妨我們做一塊感情的真金!
2009-07-22 21:55:19
版主回應
我所說的這位離婚女子,只是為了討論方便而虛構的人物,並非在現實生活中真有其人,因此,不必加入過多複雜的其他因素來討論。

伴侶之間分手後,另結新歡時,是否應該向對方坦白自己的過往情史,這必須要看這樣的坦白意義是為何?例如,如果明知道新認識交往的伴侶是個非處女或處男絕不交往的人時,自己就應該從實招認自己早已並非處女或處男,否則就會構成欺騙,這樣當然就會造業。

然而,如果對方一點也不在意你過往情史如何,或說對方真正在意的並非你的情史而是你的人品時,你自然有權利不去透露過往情史的無關細節,也不會構成造業。現代人這樣的情況可能還不少。只要交往的雙方彼此願意包容,就沒有造業與否的爭議。

至於婚姻與否,則具有象徵意義。現代人的結婚,意義上早已不是單純的處女或處男與否,而是有更多的共同生活、男女互動等多重意義。結婚的人,終究是與只同居而沒結婚的人有所不同。因此,對於是否要隱瞞自己已婚或離婚的事實,就必須非常慎重,否則很容易造業。

朋友之間,真正夠朋友的人,應該也會能夠包容不具惡意的白色謊言。如果連白色謊言都不能包容,那就可能有某種令他人不可理解的執著心態。

感情的真金,必須不怕火煉。火煉之後,真金益顯光采。

人生的情感與智慧也是如此。考驗之後,才能發現真情與假意。
2009-07-23 13:03:17
一片雲
<對待欺騙者,有時要夠狠,否則無法幫助其向上提升,甚至自己還會被拖累而向下沉淪。>

如果這位欺騙者,是自己深深愛的人,我願一起跟他沉淪,看過<愛與死>這部電影嗎?

向上提昇的是愛,向下沉淪的也是,也許狠的結果是更為沉淪,但愛不會,愛永遠會讓人提昇,如果心中有真
愛,有慈悲,不會讓一個人沉淪而不救他,甚至還踢他一腳,這樣比欺騙者更可怕,更何況對方曾是自己的密友。

也許因為自己的狠,而使欺騙的人也狠了起來,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跟你卯上,那業障就更重了;

張洪量有首歌<我願為你成罪人>,那是王情,無論是愛情,親情,或是友情,我以為這才是真正的幫助欺騙者提昇,而非陰狠,把感情世界弄得涼薄寡情!
2009-07-23 05:26:28
版主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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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某女性朋友說過一個案例:某已婚婦女與丈夫分居,她認為這等於獲得丈夫默許其外遇,因為丈夫罹患癌症,自知不久於世。丈夫要求該婦女只要照顧好小孩,其餘怎樣他都沒有怨言。

該婦女去酒店工作,在酒店認識了一個外遇男友,那男友吃她的用她的,還向她拿錢花用,成天無所事事,喜歡賭博,行徑如同流氓,還會把那位婦女趕出她的家,讓她在外罰跪一整天。

該婦女深愛那位男友,但很痛苦想自殺。

請問,若妳是她這種處境,妳願意為了這種男友向下沉淪嗎?

有一天,她的罹癌丈夫發現妻子原來成天放著小孩不管,只會與男友玩樂,大怒之下,控告妻子和她男友。

那位婦女難過之餘,某一天真的自殺了,但獲救。

在病床上,她外遇男友不捨晝夜一直照料她,讓她很感動。

但重生之後,那位婦女和她男友,兩人仍然沒多大長進,還是照樣日復一日醉生夢死,男人照樣吃軟飯,女人照樣周旋於小孩和男友之間,繼續忽視原本罹癌丈夫的要求。

這個案例出自女性朋友之口,因此敘述觀點可能是偏向女性觀點。如果這個案例由男性來述說,說不定會有不一樣的觀察角度。

當我在聽到這個案例之後,心裡知道,那位罹癌丈夫對妻兒的愛,才是真正無私的奉獻。然而,他的智慧畢竟有限,無法以更圓融、更無傷害性的處理方式來面對這個難題。

這位丈夫的控告行動,自然也可以說是一種「狠」,但即使他控告妻子與她男友,也是出於對妻子和兒女未來幸福著想,並非是要對妻子落井下石或踹她一腳。反而這是在出於無奈之下,不得已而被迫採行的唯一途徑。

儘管這種控告行為有可能傷害了妻子[妻子後來不堪壓力而自殺,後獲救,自殺的原因據妻子自己說,應該與承受了法律控告的壓力有關﹞,但站在那位丈夫的立場想,他不知道還有甚麼更好的方式可以拯救妻子和兒女未來的幸福,所以他採用了這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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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妳應該知道,我所說的「狠」並非陰狠歹毒的意思,而是說必須有「很強大的決心」來進行「慧劍斬情絲、快刀斬亂麻」。

這種“狠”,必須是以「善意的理性」做為前提,而不應該是淪為「惡意的無情」。
2009-07-23 12:43:07
一個人的咖啡和天光
至於「我願為你成罪人」這種心,可說是偉大的。但這種偉大必須有個前提:「當我為你負罪之後,你我兩人總合的罪業因而減輕。」

如果是,這種負罪是值得去做的,是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壯舉,是火焰生紅蓮,慈悲生智慧。

但如果不是,那往往就是自己執著於情愛而自找藉口,自跳火坑卻無補於事的愚蠢行徑。伴侶一人下地獄不夠,自己還要去陪他讓兩人一起下地獄。那時真的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

但要如何判斷「大我」會否因為“小我”的甘願犧牲而獲得提升呢?仍然必須有基本的「信心與智慧」來判斷。

當一個人深信某種價值觀而堅固不移時,如果這種價值觀確實能夠幫助“大我”向上提升的話,則這種堅固不移的力量越強大,就會越快速幫助彼此向上提升。即使受苦,也是暫時,遲早會漸趨圓滿。

反之,如果這種信心的力量不夠堅固強大,則可能就要受苦很久,甚至終其一生都享受不到向上提升的果實也有可能。
2009-07-23 12:49:30
小茉莉希望人間有真愛
其實彤姊和雲姊說的對,大愛、真愛才能帶領人向上提昇;而恨,才是使人向下沈淪....真的。

台長所舉的愚痴妻就是因為沒有愛,才會受苦。她沒有愛她的丈夫,沒有愛她的小孩、沒有愛她的家庭、沒有愛她的父母...,縱使愛她的外遇男人,也僅於「情慾」成份罷!

而為什麼稱她「愚痴」呢?她識人不清謂之「愚」;明知所託非人而不離不避謂之「痴」,如此愚痴皆造起於「貪」,貪什麼?貪歡啊......

地藏王菩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是「大愛」,身為一位妻子能謹守結婚誓詞中「不論丈夫健康或生病」,都能不離不棄,並對家庭負責是「真愛」。這個愚痴婦,既沒大愛亦做不到真愛,心中無愛,當然會苦。

但面對受苦的人,我們如何伸出援手,真的是考驗我們的智慧啊,「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唯有先慈悲,才能生大智慧。

至於台長舉愚痴婦的例子,來詮釋之前所寫的「欺騙癮頭」,好像離題囉!就上述看來愚痴婦的問題不在欺騙,而是識人不清、離人不快、自律不佳、心靈不淨...。

我相信妻子原本也想對丈夫守承諾,對家庭負責任的,但試問世間有多少受苦之士可以突破困境且「百廢俱興」---像滕子京那樣?(不好意思,我又在心心念念我男友的文章了)

在我看到的,以離婚為例---單親家庭教養能發揮正常家庭功\\\能的,有,且不少。但功\\\能不彰並且異常的,也有,且很多。(不好意思,我好像也離題了)

我想說明的是,很多的「欺騙」行為,不能稱為「欺騙癮頭」,而是源於人性的軟弱、自律不佳、沒有勇氣、沒有決心、沒有毅力改革陋習---就像愛玩電玩的孩子答應父母不再沈迷並會好好用功\\\,但後來並沒有做到或是做不好,這如果也要扯上「欺騙」行為,那我們造的業實在太多啦!

以後面對我那群不用功\\\讀書的死小孩,就可以指責他們「你們都在造業」,哈哈哈......

原諒我已經走火入魔了,哎呀,我還是讓自己清淨一點,只愛我的范仲淹囉^_^~
2009-07-23 16:16:09
版主回應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地獄不空誓不成佛」這句話裡頭有一種強大的“決心“與“勇氣”。地藏菩薩稱為「大願第一」的菩薩,若以人類的理解角度而言,其願力的具體展現,正是這種為了讓眾生向上提升,所展現出的無比堅強之決心與勇氣。

前面留言所說的那個案例,並沒有離題。

因為就我的解讀而言,那位分居婦女應該是瞞住了罹癌的丈夫自己正在與新任男友交往的事實,同時應該也對小孩有所隱瞞。

此外,若我記得沒錯,那位男友之所以把那位婦女趕出家門罰跪,是因為那位婦女又新喜歡上另外一個看起來比較正常的男人。因此這位男友認為女友不忠。

再說,即使沒有隱瞞,光從妻子不顧丈夫與兒女的行徑來看,這位妻子自我認定“深愛”新男友的想法,恐怕仍要算是一種「自欺」。

甚至我們可以說,這位妻子不愛丈夫也不愛兒女,忽視妻子與母親的責任義務,卻願意養一個會欺侮她的男人,當然也是一種業障現前,很痛苦的受報狀態。

受報應的人,如果不能慧劍斬情絲,則痛苦只會不斷延續,傷害自己之外,還會連累兒女。此時,她當然需要他人幫助來戒除情欲的上癮症狀。
2009-07-23 21:00:10
映彤
泊樓這例子是呼應一片雲的回應;如何以愛挽救對方的沈淪;顯然這位丈夫不甚了解自己的立場,對一個己經沒有愛的伴侶,還要有所要求,無異的是緣木求魚,
分居是緩衝,有復合與離異或終其一生分居的結果;

也許因為孩子,所以沒有斷絕夫妻關係,我見過一些分居的夫妻,相處得像朋友,因為人生除了愛情,還有友情,更何況有共同的孩子。

這婦人,求的不過就是一份愛情,至於情人是否吃軟飯,只要她甘願受,別人也沒什麼好議論的,愛情就是愛情,沒有道理。跟他沉淪,跟他成為愚夫愚婦!

至於孩子,天無絕人之路,無娘兒,天照顧,這位母親就是不夠資格當母親而已,其他的是她自已的人生,好過得愉快就好~~
我願為你成罪人,不在於是否真的布什麼罪,
而是愛情令人義無反顧,窮也好,富也好,是也好非也好,不按牌理出牌也好,愛上了就沒計較,即使成罪人也甘願~~喝西北風,受拖累又何足論?
只是像劉若英的歌:想要問問你敢不敢?
如果做不到,即使真愛現前,也會溜走~~~
2009-07-23 18:32:12
版主回應
真愛的力量是強大的。可以生,可以死;既然為了愛,連生死都無懼,則貧富差距、家世背景、學歷、身高、外表、年齡、父母反對...等等諸如此類的差距,又有何值得畏懼的?

真愛的背後,必然含有“決心與勇氣”的成分。如果為了現實上的差距而瞻前顧後、猶豫不決、畏首畏尾,就表示這種愛的力量還不夠強大,或說品質還有待提升。

女人通常一生當中都會信仰一種宗教:愛情教。

信仰愛情教的女人,一旦發現自己真心愛上一個人,就會發現即使跟他去結夥搶劫當鴛鴦大盜也心甘情願。

但可惜,女人生命中對於愛情的最大考驗,往往來自於對金錢的觀點。許多女人也許會覺得,自己願意愛上一個搶劫大盜,卻不願意愛上一個乞丐或流浪漢。會有這種心境的女人,其實是很重視物質生活的“現實主義者”,但卻自以為是“浪漫主義者”。

真正的浪漫主義者,必然是犧牲一切也在所不惜的。浪漫二字,其精神當中,有一種強烈的熱情、決心、勇氣、與奉獻。

地藏菩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就是一種最偉大的浪漫主義者。一個人一旦體會到愛情中的巨大浪漫主義情感時,就容易表現出類似情聖的作風。

通常來說,女人一旦愛上他人眼中「不該愛的男人」時,就會開始喜歡撒謊,而且特別會容易隱瞞他人關於這個男人的一切。撒謊背後的心理因素,有欠缺安全感、擔心他人責難、也有下意識的自我良心譴責...等等多種因素。也許用「癮頭」這概念已經無法完全解釋,而要用「深陷泥沼」來形容或許更貼切。
2009-07-24 12:51:43
一片雲
以上對語言的修行,和一個人在愛中沉淪或提昇,都各有各的說法;至於語言是修行,最根本的還是在一個人的心,言為心聲,一句話說得漂亮與否?出口以後是否枝蔓?都呈現了一個人的品質和修養。

一位演講家說,一句話出口,要做補助解釋,就是不夠圓和恰當,個人以為,說話恰當,更是言語上的修行。
與大家共勉之
2009-07-24 08:21:49
版主回應
不妄語,僅僅是語言修行的「最基本」條件。

一個人如果達不到這種最基本的條件,則其言語即使再怎麼有禮貌、有教養、有涵養...都是空中樓閣,傾刻就會倒的。

所以,一切語言的功德,必定要從「不妄語」戒的遵守開始做起,其餘的一切功德,都是建立在這條戒律的功德基礎之上。

假如沒有「真」,則善、美,也無從建立。真善美三者之中,以真為第一,也就是這樣的精神。
2009-07-24 12:54:49
一片雲
好話一句三春暖
有時好話比真話來得有效力

的確,真人不打妄語,
心真言真,言真話好,話好說少

共勉
2009-07-24 23:36:20
版主回應
言語本身的真實與否,並非實話或謊言的分水嶺。實話與謊言的分水嶺,應當在於說話背後的動機之真誠與虛假與否。

說好話的人,如果動機是無私心的、良善的;則即使所說的不完全真實,仍然是「好」的話。反之,如果動機是惡的,則即使說得話再好聽,仍然可能帶來負面的後果。﹝例如:花言巧語引誘他人上當、口蜜腹劍..等等﹞

所以,說好話固然重要;但更重要也更基本的,卻是說真心而正直的話。只有建立在後者的基礎上,前者才能具有意義。
2009-08-01 20:42:44
映彤
為什麼女人一旦愛上他人眼中「不該愛的男人」時,就會開始喜歡撒謊?有些不明白???

其實,生活本來就很現實,如果你為人父母,願意女兒嫁個窮光蛋,跟他吃苦嗎?

以前嫁不到錢財,還有人才可以指望;現代人又不能耐磨受苦,更不用說人才了,一般人哪裡有眼光,慬得欣賞,發現,珍視人才啊!

總之,人的品質好,自然會有好運好福氣,
美人美命,達人好運,我是指心美,豁達之人~~
所謂量大福大,此語非假

這是有道理的~
2009-07-25 00:08:46
版主回應
當一個人愛上「不該愛的人」時,通常等於挑戰了社會與周遭親友的價值觀點,因此必然會承受來自四面八方的勸離壓力。

假如是男方愛上不該愛的女人,則周遭親友往往是勸他放棄掉這女子,以免拖累了自己的前途。但若男方不聽勸,通常親友也無可奈何。

但假如是女方愛上不該愛的男人,則周遭親友不僅會勸她放棄這男人,甚至有時會替她作主,出面替她“擺平”這個男人。

可以說,我們這個社會,女方自己的意見在親友家族眼中,通常還是比較居於弱勢,女人的自主性因此較男人低。親友出於好意,對女方的干預與保護行動,也會比對男方來得徹底。

由於女人自己也知道這樣的情況,因此女人往往也比較少直接挑戰親友的意見,至少不像男人那麼敢於主張自己真實的想法。由於不敢挑戰親友意見,再加上女人的性格通常也比男人更柔弱,因此用撒謊的方式來逃避眾人的責難,就變成了很容易發生的事情。

更何況,即使女人所愛上的男人並非真的“不該愛”,但只要女方的父母意見非常強勢的話,作女兒的人,往往也不太敢於直接挑戰父母的權威,即使挑戰了,也難以很徹底,所以到最後,女兒採用撒謊的方式來逃避父母的責怪,也就情有可原。

孝順父母是種美德,但服從父母就未必。有時真正的孝順,卻是建立在不服從的基礎上,特別是當父母的價值觀如果有所缺陷時,更是如此。真正的孝順,也是要去讓父母體會「真正的愛是什麼?」假如父母對子女保護過度,或控制過度,自然不是愛護子女的正確方式,此時的子女,很容易為了逃避父母的掌控,而學會撒謊。即使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希望讓父母發現。

親子關係一旦如此,就容易陷入信任危機。當父母與子女彼此難以充分信任時,子女就容易走上歹路,幹壞事,而父母卻無能為力阻止。

要避免陷入這種僵局,只有一個方法:重建信任關係。

只有重建親子之間的信任關係,並讓父母學會尊重子女獨立而負責任的人生,親子關係才能有真正的改善。子女自然也應該回饋父母,即使沒有服從,也該讓父母感覺到你是善意的不服從。如此才能重建信任。
2009-08-01 20:58:49
一個人的咖啡和天光
真善美三者當中,有些人偏真,有些人偏善,有些人偏美。

美,如果到了極致,要到達最高境界的美時,也無法不產生真與善。最終來說,真善美三者必須是三位一體,才能使美發揮到極致。

真,是我近日在新聞台上討論的主題。我之所以探討這個主題,也有一部分原因,是為了探討善與美。總之,任何心靈追求的,不外乎此三者。探討了其中一個,也會有益於體會另外兩個。

謊言的價值究竟如何,不僅是真、善與否的問題,有時也是美的問題。

謊言有時也是有美感的﹝例如美麗的情話﹞,甚至也有時是良善的、真誠的﹝例如為了幫助他人所說的善意之謊﹞。

真正最高境界的說謊者,其謊言之目的,是用來創造真、善、美;然而,世人說謊的原因,卻絕大部分是為了摧毀真、善、美。

看過貝里尼導演的「美麗人生」之後,應該會對謊言如何創造真善美,能有更深刻的體悟。
2009-08-01 20:27:21
泊樓
「真」可說是一切事物最根本的本來面目。

而「偽」卻可說是一切事物從此向惡發展、向下沉淪的開端。

為何「謊言」需要戒除,原因於它,只因它是「萬惡之始」。

任何人事物,只要做到完全「透明化」,就難有為非作歹的空間。

任何人事物,如果一直想去遮掩什麼,背後必然含有「惡」的成分和動機。

含有惡,就無可避免會有某個對象要受到「傷害」。於是乎,說謊者不是傷人就是傷己。越來越向下沉淪,越來越難取得他人認同和信任,使自己遭到邊緣化,成為他人唾棄、輕賤鄙視的對象。

懷著惡的動機,而不斷向下沉淪者,可說自作孽,不可活。如果哪一天因此而遭橫禍,也是罪有應得。神仙也難救。
2009-10-17 12:37:59
四句偈
現代偈【業障】

說謊者困地獄
天經又地義

愚痴者偷吃糖
糞堆舔尿糖

嗔恨者上刀山
油烹切煎煮

貪欲者狂吞火
燙傷猶喊爽
2009-10-17 12:56:39
謊言驅逐福份
「語言」帶有某種模糊本質,這一點有別於數字的完全精確特性。

有時,說的人雖然說的是一句實話,聽的人卻可能有截然不同的解讀。這種「歧義」性使語言成為一種難以被“邏輯”完全駕馭的特殊工具﹝假如把語言當成一種工具的話﹞。使用這種工具的最大風險在於,被使用的工具本身不一定完全會聽使用者的命令。所以有些人說話時,明明想表達A意思,卻被他人解讀成了B意思。

例如:某甲在某乙留言板上,貼了一首情詩;原本某甲的用意單純只是要和某乙進行詩藝交流,目的可能未必是要與某乙發展感情,甚至詩中所寫的“你/妳”,可能並不是在指某乙。但看在路人某丙眼中,卻解讀成某甲是寫情詩表白。這時,某乙如何解讀這首情詩,就很關鍵。

假如某乙認定某甲確實是寫情詩給自己,則某乙接不接受這首情詩呢?要不要回應?如何回應?…每個決定都可能影響某甲的感受,並進而影響甲乙兩人的關係。

「謊言」又是屬於語言當中,有明顯「異化」特質的區域。使用語言的人,因為某種目的之驅使,而扭曲了工具本身,使原本“語言內容與所指的事實相對應”之情況,遭到改變,變成了“語言與事實無關或相反”。

這樣的語言,就有點像欠缺長久購買力的偽劣貨幣那樣,成了「劣幣」﹝謊言買不到他人的長久信任﹞。

劣幣太多,必然會驅逐良幣,進而癱瘓整個市場,並且嚴重危害整個社會經濟,害死無數人破產、自殺、犯罪上升、饑荒與戰爭頻仍...。

如果以此來比喻謊言,則當一個人說謊太過頻繁,或是在特定的關鍵事件或關鍵時刻上撒了謊時,此人內心世界的「良幣」﹝真實話語,用來購買他人的長久信任感﹞必然遭到驅逐、打壓。此人內心當中的原本運作良好的「良幣市場﹝良善人格特質與良好的人際關係﹞將因此遭到癱瘓,並進而危及「整個國家的社會經濟」﹝整個人生和命運﹞,於是產生自殺和犯罪上升、社會成本暴增、經濟倒退、饑荒與戰爭頻仍...﹝撒謊者人生從此便在自殺、犯罪、破產、發瘋、窮苦無依、人際糾紛、訴訟往返...之間徘徊﹞

從「劣幣驅逐良幣,增加社會成本」觀點來看,『謊言驅逐福報,增加業障與厄運』這話完全成立。

戒之!慎之!

至於說了實話但引起誤解的語言,其危害程度遠不如謊言嚴重。這就像央行發行的貨幣雖是真鈔,但有些可能設計不當,造成民眾找錢易發生錯誤,﹝如之前央行發行兩千元鈔票,很容易和五百元搞混,造成不少現金交易者困擾﹞這問題雖也會對市場有所干擾,但畢竟遠不如“偽鈔”﹝謊言﹞來得嚴重。
2009-10-17 19: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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