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語言是一種修行場域
語言,是修心重要的場域。從因果律來看,語言,經常是人類最容易造業或造福的場域。
很多人以為,自己無心說出來的話語,若使他人聽者有意而受到傷害,只要自己不是故意的就不會造業。其實並非如此。
所謂業,是自己的心靈與對方的心靈之間,互相的一種影響作用。
自己雖然不是故意,但若對方覺得很受傷,因而產生仇恨心、嗔怒心的話,自己仍然是造了業。只是沒有像故意造業那麼嚴重而已。
有些人吵架時口不擇言,為達目的不擇“口”段;他以為既然對方是在吵架就不會有事,其實還是有事,有業,要懺。
業,佛家認為有三種:身、語、意。也就是說,身的行為也會造業,並非只有心理層面的影響才算造業。然而,如果我們把「心理層面」作廣義的解釋,則任何身體行為所造的業,最終仍然可以算是影響到彼此心靈的一種交互作用。
有句話說:「他的笑聲,傷了我」。這種心境,本身是一種“受報”的狀態。
但是發出笑聲的人是否有造業,則要看這人的動機而定。如果這種笑聲是故意的,且帶著傷人的意念的話﹝例如嘲笑﹞,則可說是有造業的。但如果這種笑聲完全無針對性,單純只是自得其樂的表現時,則就不能說是造業。
然而,有一種人在笑時,其實約略有意識到可能會讓對方感到不舒服,但仍然有意識地笑了出來。這種比較幽隱細小的意識,所造的業不像當面嘲笑那樣直接,但也不能說沒有造業。﹝因為他早已有意識到對方可能受傷,卻沒有去避免﹞
同理,有些男女朋友鬧分手。暫時分手期間,一方故意去和其他異性出遊、甚至舉動親密,自我內心中產生報復原來伴侶的快感。這種心態,其實也有造業。﹝雖不像劈腿那樣嚴重的業,卻也有可能積少成多,經常幹這種事情的人遲早還是會付出代價﹞
有些人自己是騙子,卻不知道自己原來是騙子。因為喜歡自我欺騙的緣故。受報可能要夠久,才能醒悟。
二、逆耳忠言非是造業
如果一句難聽的話能給對方帶來向上提升的效果,而且這種提升效果明顯大於這句負面話語所帶來的傷害時,就可稱為「逆耳忠言」。
智者有時會用逆耳忠言來幫助他人向上提升,這樣的逆耳,並非造業,反而有功德。然而,他人能否接受,或者向上提升的程度是否足夠明顯,則有賴聽話的人自身的能力、習性、心態。
如果聽話的人明知說話者所言是忠言,但因為逆耳,所以自己產生了情緒而拒絕接受,或拒絕面對自己的盲點,那是聽話的人自己未能把握向上提升的機會,浪費了福報。
同理,警察抓捕壞人的過程中,如果有所扭打,通常也並非是造業。因大部分警察執行勤務時與壞人扭打,其動機出於維持治安,屬於正義之事,且明顯有益於社會的緣故。
然而,如果警察執行勤務的心態不正確,懷有私怨,或有故意凌虐人犯的動機,或者不遵守執行勤務的規範,而做出過激的傷害行為時,即使受傷害的人是個壞人,警察本身也仍然有造業。
類似的原理也用到「責罵」這件事情上。如果老師責罵學生,動機純正,且確實能收到向上提升的功效,則並非造業而是造福。
然而若老師本身懷帶著不正確的私心或偏見,因為討厭某個學生,就故意讓學生難堪或出糗以為樂事,傷了學生自尊卻無法讓學生向上提升時,則老師本身就是造業的。
至於尋常夫妻間、親人間、男女間、朋友間的爭吵,通常介於前述兩極化的情況之間。但大致上說來,牙尖嘴利的人比較容易在語言上造業而非造福。
因此若吵架時「吵贏了對方」﹝情緒上傷害了對方而自己沾沾自喜者﹞,往往是種惡口之業。
但有一種情況相反,如果爭吵的其中一方能夠心態正直,且說之以理,讓對方「自覺理虧」而產生反省的話,則不僅不是造業,反而還幫助對方向上提升。
三、「自欺」與「欺人」是一種上癮式的語言造業行為
自欺和欺人不太相同,但彼此有關。自欺通常是為了逃避責任,或拒絕面對自我,或拒絕面對真實。
一個人如果陷入自欺,很難僅憑一己之力就獲得改善,通常要有周遭的人施予愛心和耐心,伸手拉其一把,才能幫其逐漸擺脫自欺的困境。
習於自欺者,往往也不自覺或有意識地會會犯了欺人的罪業。然而,即使明知欺人不好,會有罪業,自欺者仍然還是如同毒癮發作一般,就是會習慣性的欺騙,縱使是毫無意義、毫無益處的欺騙,也會習慣性去做。
這有點像上癮的賭徒,明知賭博不好,卻仍身不由己一直要去賭。有些人把十根手指都砍光了,卻仍戒不了賭。現代賭徒砍手指的較少,但金融投機客沉迷於投機起伏,最終成受不了損失而跳樓自殺者,所在多有。
現代男女關係,受媒體誤導,誘惑過多,所以人們被媒體教育得不太看重交往關係中的忠誠度,劈腿之事氾濫成災,情殺自殺頻率之高也慘不忍睹。
交往關係中的劈腿,通常必定會伴隨欺騙而發生。有欺人者,就會有被欺者。有加害者,就會有受害者。受害者若是凶狠反擊,往往就形成情殺、自殺、或暴力傷害的案件。從佛家觀點看,當一個劈腿者遭遇到這些事情時,就表示其福份暫時用盡,災殃臨頭,承受業報,除非發願懺悔前業,並從此痛下決心改變行為,否則業報不會結束,終其一生都會一直糾纏。
劈腿者為了逃避責任,也為了自我保護,所以即使不想欺人,也會不由自主如同成癮的賭徒一般,經常要撒謊。撒謊的行為卻又使其產生「危險偷情」的刺激感覺。這種感覺類似於「危險豪賭」在賭徒腦袋中所產生的興奮快感。
因此,「危險偷情」上癮者每次撒謊以及與地下情人幽會時腦中產生的物質,其實等同於鴉片。
四、幫助上癮者戒癮,須有策略、有方法、有步驟,而且最終將能收割成果
若你是這種上癮者的親人、朋友、或長輩,對其最好的援助策略就是「不姑息、不拋棄、不退讓」。也就是要很有堅定立場、有耐心、有愛心、真誠來幫他,但你同時也絕不可鄉愿姑息,不可對其踰矩之事視而不見。
不論是賭博、投機、吸毒、劈腿、撒謊、飆車...等等所有會成癮的自傷傷人行為,其根治原則大致上不外乎如此。而且通常要有善意他人的外力介入,否則當事人很難自己擺脫這種痛苦地獄的煎熬。
幫助上癮者之最終目的,是要幫助他成長為「具有自主智慧的成熟人格」。由於前述這些癮頭是障礙其人格成熟度的重要因子,因此你需要扮演“仁義之師”,幫助其內心的正面力量攻滅其負面力量。
幫助自欺者,也是如此。最終目標是要幫助他建立起「誠實而負責任的人生態度」。
這些成癮者,在戒除癮頭的過程當中,往往會有很深的挫折感,以及自我否定、自卑感,甚至有時會對援助他的人產生異常的憎恨心,甚至會想要攻擊援助他的人。此時受援助者不可灰心喪志,也不要出於自我擔憂而拋下對方不管,因為對方其實是知道你在幫他,真正會對你造成傷害的機率很低,除非是他另外有精神疾患﹝但這又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不算是戒除癮頭的問題﹞。
總之,這個援助的人,除了必須是他的「益友」更必須是他的「良師」。兩者缺一不可。當你扮演前者角色,能讓上癮者感受到愛與溫暖,幫助其建立自信、和獲得成長的動力。當你扮演後者角色,則能幫助他明辨是非、建立自我判斷危險的能力、建立其自律心、責任感、與自我節制的能力。
每一個成功擺脫不良癮頭的人,就好像獲得重生一般,會有一種劫後重生、大徹大悟、悲欣交集的感動。這樣的人,在往後的人生,往往會是貢獻社會良多的人。
從佛教的眼光來看,當一個人成功戒除一種困擾其生命的癮頭時,表示其「滅卻無量業障,獲得福德與智慧無量」,建立功德甚大。
同樣地,幫助他人戒除癮頭的人,其功德也絲毫不小於被幫助戒除癮頭的人。兩者共同齊心協力完成一項生命壯舉。不論是老師或學生,都獲得智慧增長。不論是助人的益友或戒癮者,也都獲得無比的光明與嶄新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