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opher May著《質疑資訊社會》The information society : a sceptical view(韋伯出版,2003)
當許多研究者正沈醉在資訊社會可能帶來轉變的美夢之中時,本書則以質疑、批判的觀點看待資訊社會所造就的社會景況。當某些論者相信資訊社會的降臨,必將徹底改變社會的運作模式時,本書則認為,資訊社會所改變的往往只是活動的「形式」而非「本質」,資訊時代說穿了仍承襲過往社會的特質,資訊社會和昔日社會之間,根本不存在著斷裂性。本書從多重面向來檢視資訊時代的轉變,作者探究資訊時代是否果真為勞動者(尤其是「知識工作者」)帶來更優渥的工作條件;嶄新的傳播模式是否果真有助於個體之間的自由溝通,繼而促使新社群與公民社會的崛起;以及國家是否在資訊社會中面臨衰亡等議題上,皆提出獨到的見解。
資訊社會﹕資本與科技聯姻的產物(香港《明報》2000-01-10戚本盛)
美 國 教 師 Jane Healy 曾 經 熱 中 於 使 用 電 腦 教 學 ﹐ 但 近 年 卻 反 思 電 腦 怎 樣 影 響 孩 子 的 思 想 。 她 的 其 中 一 項 觀 察 是 ﹐ 在 網 上 找 尋 非 洲 一 條 河 流 的 資 料 ﹐ 搜 尋 機 器 卻 傳 回 旅 遊 社 的 廣 告 ﹒ ﹒ ﹒ ﹒ ﹒ ﹒
當 權 者 紛 紛 刻 意 或 無 知 地 ﹐ 把 這 樣 的 ﹑ 給 資 本 滲 透 著 的 資 訊 等 同 知 識 時 ﹐ 我 們 要 質 疑 的 是 ﹐ 這 彷 彿 無 邊 無 際 的 資 訊 世 界 ﹐ 為 我 們 帶 來 了 怎 麼 樣 的 文 化 與 生 活 ﹖
「 新 科 技 正 侵 蝕 過 去 不 同 媒 體 的 特 色 ﹕ 出 版 ﹑ 電 影 與 新 聞 報 道 ﹐ 如 今 都 變 成 一 個 正 在 擴 張 的 『 可 供 交 易 的 資 訊 界 別 』 … … ( 這 界 別 ) 提 供 的 ﹐ 是 財 務 與 商 貿 資 訊 的 供 應 ﹑ 印 刷 與 出 版 ﹑ 線 上 技 術 信 息 ﹑ 顧 問 服 務 等 等 … … 娛 樂 工 業 ﹑ 教 育 與 培 訓 也 將 納 入 這 一 界 別 之 中 。 」
資 訊 科 技 點 石 成 金
不 同 演 藝 明 星 簽 約 哪 一 個 網 站 成 為 頭 條 新 聞 ﹐ 連 串 曾 在 娛 樂 事 業 取 得 成 功 的 內 容 ( 例 如 青 少 年 愛 情 ) ﹐ 均 複 製 至 入 門 網 站 中 ﹔ 教 育 幾 把 科 技 等 同 優 質 ﹐ 資 訊 科 技 教 學 是 招 生 宣 傳 的 必 然 要 素 ﹔ 傳 統 媒 體 的 名 嘴 更 自 設 網 站 ﹐ 與 網 民 直 接 對 話 ﹔ 最 重 要 的 是 ﹐ 科 技 彷 彿 成 為 商 貿 與 股 市 的 點 金 棒 ﹐ 資 本 家 最 新 的 財 務 策 略 是 擁 抱 科 技 。 諸 如 此 類 ﹐ 在 在 都 彷 彿 在 印 證 上 述 的 引 文 。
科 技 萬 能 ﹖ 資 本 萬 能 ﹖
然 而 ﹐ 這 段 話 卻 非 互 聯 網 大 行 其 道 後 ﹐ 以 「 資 訊 社 會 」 ﹑ 「 信 息 經 濟 」 為 題 ﹐ 在 暢 銷 書 榜 上 名 列 前 茅 之 論 ﹐ 這 段 引 文 ﹐ 只 不 過 轉 錄 自 英 國 一 個 專 責 委 員 會 「 資 訊 科 技 顧 問 委 員 會 」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dvisory Panel ) ﹐ 發 表 於 十 七 年 前 的 一 本 題 為 《 做 資 訊 的 生 意 》 (Making a business of information ) 的 報 告 書 。 在 上 網 家 傳 戶 曉 以 前 ﹐ 一 段 一 九 八 三 年 的 話 彷 彿 指 出 了 千 禧 年 的 現 象 ﹐ 究 竟 說 明 了 什 麼 問 題 ﹖
既 非 靈 媒 預 言 ﹐ 也 非 偶 然 巧 合 ﹐ 這 班 英 國 顧 問 的 「 洞 見 」 只 是 資 本 世 界 的 常 識 ﹕ 資 本 是 一 頭 最 原 始 的 生 物 ﹐ 其 生 存 目 的 不 過 有 二 ﹕ 覓 食 與 繁 衍 。
「 好 友 」 和 「 淡 友 」 的 關 注
資 本 觸 覺 靈 敏 ﹐ 一 嗅 到 資 訊 能 夠 帶 來 利 潤 ﹐ 全 面 擁 抱 只 屬 理 所 當 然 ﹐ 管 得 那 是 實 業 ﹑ 買 賣 還 是 炒 作 。 寄 生 其 上 的 是 一 眾 資 訊 科 技 「 大 好 友 」 ﹐ 包 括 藉 此 上 位 ﹑ 攫 權 的 官 員 ﹑ 學 者 ﹑ 專 家 ﹑ 管 理 人 。 提 出 批 判 思 考 的 ﹐ 只 會 給 形 容 為 反 潮 流 ﹑ 反 科 技 的 勒 德 主 義 者 (Luddite) 。
一 七 一 九 年 ﹐ 英 國 人 勒 德 因 為 恐 怕 機 械 化 使 其 失 業 ﹐ 到 其 僱 主 處 打 壞 兩 臺 紡 織 機 而 一 舉 成 名 。 今 天 被 視 為 勒 德 主 義 者 的 ﹐ 所 考 慮 的 已 經 超 越 個 人 就 業 ﹔ 資 訊 科 技 與 資 本 聯 姻 後 ﹐ 怎 樣 介 入 生 活 ﹑ 影 響 價 值 ﹐ 是 更 受 關 切 的 課 題 。
「 知 識 」 資 訊 ﹢ 資 本
美 國 教 師 Jane Healy 曾 經 熱 中 於 使 用 電 腦 教 學 ﹐ 但 近 年 卻 反 思 電 腦 怎 樣 影 響 孩 子 的 思 想 。 她 的 其 中 一 項 觀 察 是 ﹐ 在 網 上 找 尋 非 洲 一 條 河 流 的 資 料 ﹐ 搜 尋 機 器 卻 傳 回 旅 遊 社 的 廣 告 。
我 照 抄 她 的 方 法 ﹐ 用 amazon 一 詞 試 試 聞 名 世 界 的 Yahoo ﹐ 購 物 ﹑ 財 務 ﹑ 娛 樂 的 資 訊 擠 滿 了 我 的 熒 幕 ﹐ 關 乎 巴 西 亞 馬 遜 河 與 希 臘 神 話 裡 亞 馬 遜 典 故 的 ﹐ 只 是 夾 雜 其 中 ﹑ 毫 不 起 眼 的 兩 條 連 結 。 資 訊 科 技 產 生 的 知 識 ﹐ 是 如 何 的 向 資 本 邏 輯 傾 斜 ﹐ 而 我 們 身 處 其 中 的 ﹐ 也 分 不 清 是 資 訊 或 資 本 社 會 了 。
特 別 在 當 權 者 紛 紛 刻 意 或 無 知 地 ﹐ 把 這 樣 的 ﹑ 給 資 本 滲 透 著 的 資 訊 等 同 知 識 時 ﹐ 我 們 要 質 疑 的 是 ﹐ 這 彷 彿 無 邊 無 際 的 資 訊 世 界 ﹐ 為 我 們 帶 來 了 怎 麼 樣 的 文 化 與 生 活 ﹖
資 訊 自 由 ﹖「 眾 聲 喧 嘩 」 ﹖
當 上 網 變 得 輕 而 易 舉 ﹐ 人 人 均 可 製 作 網 頁 向 外 界 宣 示 自 己 ﹐ 彷 彿 人 人 辦 報 的 年 代 已 經 降 臨 。 這 個 資 訊 世 界 是 否 已 可 實 踐 平 權 ﹑ 民 主 與 言 論 自 由 ﹖ 是 體 現 俄 國 思 想 家 巴 赫 金 所 說 的 「 眾 聲 喧 嘩 」 呢 ﹐ 還 是 製 造 自 戀 的 空 間 ﹖
但 看 互 聯 網 上 不 斷 壯 大 的 入 門 網 站 ﹐ 以 及 愈 來 愈 多 朝 生 暮 死 的 連 結 ﹐ 我 們 即 可 知 道 ﹐ 威 權 不 但 沒 有 摧 毀 ﹐ 還 通 過 互 聯 網 的 複 製 而 繼 續 繁 衍 。
資 訊 平 等 ﹖ 資 訊 壟 斷 ﹖
千 禧 社 會 的 資 訊 ﹐ 究 竟 是 增 加 的 多 ﹐ 還 是 複 製 的 多 ﹖ 是 差 異 分 歧 ﹐ 還 是 千 面 如 一 ﹖ 國 外 網 站 的 本 地 化 ﹐ 是 真 正 尊 重 本 地 文 化 ﹐ 還 是 透 過 翻 譯 ﹐ 把 各 式 商 貿 資 訊 擁 擠 到 受 眾 面 前 ﹖
曾 幾 何 時 ﹐ 網 絡 社 會 期 待 把 多 元 分 化 的 資 訊 ﹐ 匯 集 成 集 體 的 智 慧 ﹔ 可 是 ﹐ 如 今 互 聯 起 來 後 ﹐ 眾 生 網 民 卻 更 易 暴 露 於 大 阿 哥 的 巨 眼 之 下 。
「 生 活 必 需 」 請 君 入 甕
政 府 聯 絡 供 應 商 ﹐ 向 市 民 提 供 免 費 電 郵 ﹐ 教 育 署 走 得 更 前 ﹐ 全 港 教 師 一 人 一 戶 口 。 從 此 以 後 ﹐ 長 官 的 意 志 更 易 傳 達 ﹐ 雖 然 今 天 還 沒 有 規 定 「 接 旨 」 。
可 是 ﹐ 電 子 方 式 可 以 成 為 大 小 商 號 報 關 的 「 唯 一 」 途 徑 ﹐ 政 府 的 資 訊 可 以 「 只 在 」 網 上 供 應 ﹐ 當 市 民 的 使 用 習 慣 培 養 起 來 後 ﹐ 威 權 當 會 善 用 ﹐ 這 叫 「 請 君 入 甕 」 ﹐ 或 曰 「 放 長 線 ﹐ 釣 大 魚 」 ﹐ 手 提 電 話 與 商 業 軟 件 的 供 應 商 早 已 優 為 之 。 今 天 各 式 生 活 必 需 其 實 是 資 本 與 科 技 聯 手 催 生 的 ﹐ 所 謂 需 求 與 用 途 ﹐ 不 過 是 市 務 成 品 。
逃 不 出 的 「 科 技 樊 籠 」
不 必 諱 言 ﹐ 當 我 如 上 分 析 資 本 與 科 技 如 何 介 入 我 們 的 生 活 時 ﹐ 其 實 我 自 己 也 走 不 出 一 條 勒 德 的 道 路 。 打 稿 ﹐ 我 用 流 行 的 軟 件 ﹔ 交 稿 ﹐ 則 也 要 上 網 ﹑ 用 電 郵 ﹔ 搜 尋 資 訊 ﹐ Y a h o o 是 一 個 選 擇 。 當 代 生 活 的 艱 難 即 在 此 ﹐ 就 像 我 每 天 走 在 街 頭 ﹐ 明 知 空 氣 污 染 得 不 得 了 ﹐ 卻 仍 然 要 繼 續 呼 吸 。 能 夠 遠 離 煩 囂 ﹐ 如 非 出 世 ﹐ 就 要 出 錢 。
「 眼 裡 只 看 到 錢 ﹐ 因 此 目 下 四 顧 都 是 錢 。 」 這 極 可 能 是 本 文 讀 者 給 我 的 一 個 譏 諷 ﹔ 不 過 ﹐ 我 倒 想 起 ﹐ 在 踏 入 千 禧 年 的 第 七 天 ﹐ 一 位 教 署 官 員 向 傳 媒 說 ﹐ 因 為 版 權 所 限 ﹐ 未 得 版 權 擁 有 者 同 意 ﹐ 即 使 是 教 學 用 途 ﹐ 影 印 也 屬 違 法 ﹐ 但 手 抄 卻 是 容 許 的 ﹐ 即 使 抄 一 百 次 也 不 怕 。
產 權 至 上 知 識 有 價
這 簡 直 就 是 資 本 與 科 技 聯 姻 的 原 型 ﹕ 機 器 複 製 知 識 是 有 價 的 ﹐ 不 願 付 費 者 則 須 動 手 抄 寫 ﹐ 影 印 科 技 不 是 為 了 節 省 人 力 ﹑ 傳 遞 知 識 而 設 的 。 產 權 至 上 的 資 訊 社 會 ﹐ 當 然 覺 得 這 是 理 所 當 然 ﹐ 卻 想 不 到 ﹐ 資 本 其 實 早 已 擔 當 界 定 科 技 ﹑ 知 識 ﹑ 文 化 的 任 務 ﹔ 利 潤 以 外 ﹐ 分 屬 邊 緣 ﹐ 甚 或 應 予 揚 棄 ﹐ 難 怪 今 天 「 可 供 交 易 的 資 訊 界 別 」 所 提 供 的 資 訊 ﹐ 雖 說 龐 大 ﹐ 卻 是 如 此 單 一 。
http://www.globalmon.org.hk/archive/version_1/pschik_01.html
全球化資訊社會:國立政治大學圖書資訊學研究所王梅玲
壹、前言
透過電腦與網路科技的應用,人類社會起了重大變革,地理的距離已不是隔著遠地人與人之間的屏障,時間的不同步也不是活動的終結,網際網路使人類不受時間與空間的限制而建構起全球化資訊社會。以最近一則消息報導來說明,我國與美國兩地學生將在下學期(91學年度)起透過網路同步對談,臺北市教育局將與美國密蘇裏大學學習科技研究所合作,發展一套視訊會議系統,讓北市大理高中及興雅、蘭雅、復興等三所國小,與美國當地中小學生,透過網路畫面對談,了解異國文化。這項網路對談的目的係透過網路上傳的電腦畫面,使我國學生可用英語溝通,增進英語會話能力,也可以了解美國當地學生對重大時事的看法。這是網路的力量使得兩地的學生不受地理遠隔,而在網路的視訊會議同步對談, 交流學習的經驗。
這讓又想起多年前在電視上看到的一則廣告:在義大利的深山裏,有一對老爺爺與孫女正在交談,爺爺告訴孫女他已完成在美國印地安納大學的博士論文,雖然他人未在美國,但由於該大學圖書館藏書數位化,所以利用網路完成研究。當時這則廣告彷彿像神話,事隔幾年,數位圖書館果然處處可見。
臺灣經過12年的努力,民國90年11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簡稱WTO),舉國譁然,先是煙酒業受到衝擊,許多人不了解為何我們一定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殊不知道這是全球化經濟帶來的機會與挑戰。終於我們即將有機會,在國際上與其他國家平起平坐。不僅國內許多產業將受到重大衝擊,我們的生活也會有所改變,開進口車、喝洋酒、買進口家電不再是奢侈品,就讀史丹佛、柏克萊大學名校也不是難事。
資訊科技促成人類社會從工業社會進步到資訊社會,Internet 網際網路又進一步建構了網路社會與形成「網際網路空間」(Cyperspace),對個人、團體、國家、與全球產生巨大的影響,並且對於社會的經濟、政治、工商業、教育、傳播、文化、藝術各層面均造成變革。資訊與科技對人類的影響是相當吊詭,一方面Internet 打造了全球化資訊社會,另一方面郤又造成數位落差的現象,分為擁有資訊科技者與沒有資訊科技者的天壤差別世界。所以本文從資訊社會的形貌,資訊科技的力量,與網際網路的興起來描繪網路社會,並從社會、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面來探討網際網路的影響。其次,說明數位落差的真象,並闡釋公用資訊的理念與如何邁向資訊地球村美麗境界。
貳、資訊社會的形成
一、資訊的流動
什麼是資訊(information)?資訊是有關人、物、地、或事的資料或訊息,隨著時間的流逝,不斷地產生。資料常指數據和事實,訊息則是消息和動態。一般人常對資料與資訊二名詞混淆不清。資料(data)是從觀察、調查或研究產生的事實與數字。而資訊是資料經過分析、綜合、與評估處理所產生的。換言之,資訊係經組織過、有結構的、思考過、與傳播過的資料。
資訊來自各種不同的來源,來自人地時事物各方面,不論是直接詢問別人,或是間接透過通訊工具如電話、傳呼機等尋找適當的學者專家諮詢,向人詢問便是尋找資訊最快捷的方法。來自地方方面,儲存最多資訊的機構是圖書館,懂得利用圖書館,容易找到需要的資訊,其他還有許多機構,如博物館、美術館、檔案館、政府部門、報社和旅行社等可找尋有關生活、歷史、文化、旅遊等資訊。
近年來知識受到重視, 1965年管理大師杜拉克(Peter Drucker)提出「知識」將取代土地、勞動、資本、機器設備成為最重要的生產要素。1997年在【後資本主義】(Post-Capitalization)一書中,他又明示「知識工作者」,將成為社會主流,遂引起廣泛討論「知識」之重要。此外,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在1996年發表「知識經濟報告」,揭櫫知識經濟時代即將來臨。這些主張皆由於科技的高度發展,特別是資訊及通訊技術的日新月異,改變了傳統企業的經營模式及競爭形態,使知識與資訊的運用及創新成為工商企業乃至國家競爭力的關鍵因素。
知識已形成今日社會的重要工業--知識工業,然而知識並非單一個體或觀念,它是一套系統,從資料、資訊、知識、智慧而形成知識體系,是一連續的程序如圖1 知識體系圖,在這個體系中,產生資訊的流動與傳播,進而創造知識而形成智慧。
上述談到知識管理涵蓋了資料、資訊、知識、與智慧,而前三種為個人與團體可共同使用,且三者息息相關,資料轉成資訊、資訊創造知識,知識形成智慧。以下進一步探討資料形成資訊,與資訊轉換的程序。資訊轉變程序包括資訊的確認、選擇、徵集、組織、準備、儲存、解釋、利用與傳播,是一個循環的過程。以下圖說明之。
圖2 資訊轉換程序圖
資料來源:G. Edward Evans. Developing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Center Collections 4th ed. Englewood:LibrariesUnlimitd, 2000, 16.
二、資訊與通訊科技的力量
人們剛剛邁入新的紀元,延續著上個世紀旺盛的生氣與活力,資訊的產生、處理及傳布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重要的經濟性活動。資訊工業與活動造就了國家的收入、貿易、及工作的機會,影響了社會的結構與發展,也打造了資訊社會,這一切拜賜於資訊科技在其中扮演的觸媒角色。
資訊科技的發展在最近一百年內進展神速,究竟其意義為何?一般認為:「它是運用電腦與通訊網路的技術,進行語言、聲音、圖像、文字與數字等資訊的徵集、處理、儲存、檢索、傳播、控制及應用的技術」。
人類自有文明起,早在數千年前就懂得記錄生活過程,處理資訊,在電腦發明之前,人類利用圖畫、語言、文字、數字符號來表達資訊,普遍使用竹、簡、甲骨、水草紙、紙張、印刷、電報、電話、影片、錄音帶、錄影帶等傳播訊息。現代電腦發明之後,有了極大的改變,可以大量的、多樣的、無所不在的、時時的傳播資訊,這是由於電腦以極高的資訊容量、極快的速度、方便的檢索、及透過網路連接世界,使人們充分的掌握、處理資訊,進入一個高效能的資訊時代。
進一步探究資訊科技的內涵為何?包括電腦科技、通訊與網路科技,在資訊處理方面係指利用電腦與網路科技對資訊從事處理,其功能包括資訊儲存、檢索、編輯、異動、計算、製作、轉換、傳輸。數位化技術使得資訊科技更上層樓,經由數位化各種資訊媒介,文字、聲音、影像、動畫均可整合一起,數位資訊帶給資訊處理與傳播巨大變革,使人類社會有了新突破而進入所謂的「後資訊時代」。
三、資訊社會的形貌
電腦與網路科技是二十世紀人類最具爆發力的發明,不僅改變人類的生活、工作、學習、經濟、文化、政治各層面,還將人類從工業時代帶進資訊社會。由於電腦通訊科技進步神速,加上網際網路的發展更是如虎添翼,使得二十世紀末期美國等工業強國紛紛投入資訊基礎建設計畫(NII),並聯合七大工業強國建設全球資訊基礎建設,利用Interent 打造網路化的資訊社會。電腦業與通訊業加上資訊內容業建立新的數位經濟,在科技、經濟、管理、學習、生活、與娛樂各方面帶來許多改變。面對二十一世紀,新資訊社會已然呈現。
電腦與網路科技對社會與經濟影響甚大,泰普史考特(Don Tapscott)認為數位化革命是第二波資訊革命,帶給人類經濟、政治、社會、文化以及生活層面的挑戰。舊時代體系,資訊流通靠實體的傳輸,但在新的經濟體系之下,所有資訊將數位化,簡化為位元儲存於電腦,並以光的速度,跨越網路相互傳遞,打破時間與空間的限制。數位化經濟時代將科技聚合而成新的工學,電腦業、電信業、資訊內容業匯聚形成互動式多媒體,結合文字、數據、聲音、影像、圖片、動畫等龐大的資料量。
英國資訊家摩爾(Nick Moore)長期對資訊社會觀察而發現下列重要特質:(1) 資訊密集型組織的形成:社會組織機構利用資訊與相關科技來提升工作效率與從事革新,同時致力產品與服務的品質改良而增進效能與競爭力。各組織機構進行重新組織以增進價值與國民所得。(2) 資訊機構角色的重要:資訊社會已發展許多資訊機構並納入經濟體系中,這些重要資訊工業包括資訊內容業、資訊傳遞業、資訊處理業三部份。(3)社會重視資訊的利用:社會大眾重視資訊使用、致力提升資訊利用水準,並且注重智慧財產權保護、個人資料保護以及利用資訊的權利等課題。(4) 學習社會的到來:迎接資訊社會,民眾認識到知識是重要的資產並且需要終生學習。
從上述資訊社會的特徵,可認識到現代社會團體做事方式以資訊為主,資訊機構受到重視,此外,資訊工業蓬勃發展。對每一個人而言,個人的資訊利用更為重要,而且由於學習社會的到來,個人均需要成為終生學習者。今日社會重視資訊的運用,促成資訊與知識快速成長,並造成資訊爆增現象。隨著各類電子媒介的發展,人類近30年產生的資訊遠超出過去5000年的總和。
由於資訊時代的來臨與資訊社會的形成,在電腦與通訊科技高度發展之下,資訊爆增,人們面臨如何找尋資料解決問題的困難。高等教育也正尋求改革,加上終生教育與學習的理念的推展,美國圖書館界在1989年提出「資訊素養」的觀念,並倡導個人與團體要成為具備資訊素養的人。其後在英國、澳洲、我國陸續推動資訊素養的觀念與活動。
資訊素養是什麼?「係培育國民具備瞭解資訊的價值,在需要資訊時能有效地查詢資訊、評估資訊、組織資訊與利用資訊的能力」,這是現代國民的基本要件。由於資訊爆增對於個人生活、工作均發生重大影響。因此每個國民均須具備資訊素養,即不僅了解什麼時候需要資訊,並且能夠辨識、找到、評估、及有效使用以幫助其作決策以及解決問題。具備資訊素養的國民並可在民主社會中成為有效的決策者與民主社會的良好參與者。此外,具備資訊素養國民也可成為終生學習者,有助於提升國家競爭力與創造優良的生活品質。
參、網際網路帶來全球化的接觸
一、網際網路的歷史
在通訊網路與電腦網路的基礎上,人們建構互通訊息的應用系統與資訊網路,更增進生活的便利性,例如:自動提款系統、數位圖書館、航空即時訂位系統。其中,網際網路(Internet)是使用最多、接觸面最廣的資訊網路,其由美國國防部單位 (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簡稱DARPA)研發,目前已擴及至大學、研究單位、工業、商業等各領域應用,普及全世界,並成為全球性網際網路,這也是二十世紀末葉以來,人類最突破性的一項科技發明,藉由網際網路,將世界連結起來建設地球村。
網際網路的發展起源於1960年代的美國國防部,由於機構內不同的單位,所使用的電腦硬體與通訊網路設備是屬於不同的廠牌,而如何將資料在這些來自不同廠商的電腦設備中傳送無誤,則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所以美國國防部即成立了一個高級專案研究機構(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 Agency,簡稱ARPA)以解決此一問題。初期,ARPA從事分封交換式網路的實驗計劃,連結一些研究單位,並設立了一個ARPANET。該計劃主要研究如何提供穩定、值得信賴、而且不受限於各種機型及廠牌的數據通訊技術。
到1970年代末期,ARPA(更名為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 Agency,簡稱DARPA)成立一個委員會來協調、指導網路與網路之間連線的問題。1979年,美國國防部正式成立ARPANET網路,此時,TCP/IP的整個架構與大部分的協定皆已完成。就在1981年,TCP/IP成為ARPANET的標準通信協定。有許多大學也普遍採行TCP/IP做為各電腦之間溝通的協定,使得ARPANET日益擴張,成長非常迅速。由於ARPANET主要用於國防軍事用途,整個網路上連接相當多的軍事單位,為顧及國防安全起見,在1983年時,即將ARPANET分割為兩個網路,一個仍然稱為ARPANET,提供給民間研究機構使用;另外一個則稱為MILNET,專門供軍事、國防單位所使用。
當TCP/IP漸漸被採用為通訊標準時,「Internet」這個名詞亦逐漸開始被使用。在初期時,係指ARPANET與MILNET,後來隨著網路技術的蓬勃發展,許多網路,如電腦工程、科技界的CSNET,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的NSFnet,及往後各機構所設立的許多區域性或廣域性的網路,皆透過TCP/IP與之相連,並隨即發展至歐洲、太平洋等地區,連接而成一個龐大的國際性網路,其通信範圍遍及世界五大洲,直接或間接連線的子網路更是不計其數,此即現今所稱之網際網路--Internet。
回顧Internet 發展歷史上出現如TCP/IP(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Protocol)通訊協定,與瀏覽器與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簡稱 WWW)的等重大事件發明,使得今日人們得以便利在網路環境中使用,將其重大事件羅列於次。全球資訊網的目的即是在網路上不論任何形式,均可分享電子文件,甚至可進一步形成多媒體檔案傳遞與展現系統,而全球資訊網使用者藉由Internet從伺服器端到客戶端傳遞網站文件。
二、網際網路的現況
根據美國Network Wizards公司最近公佈的全球連網主機網域調查統計(Internet Domain Survey),全球連網主機數至2002年1月已達1億4734萬部,較上半年成長了17%,與前一年同期相較,則成長了34%。(圖2、全球連網主機數成長圖)從連網主機的網域名稱分布來看,屬於網域.net下的連網主機達4,776萬部,佔全球主機32%;.com的主機則有4,452萬部,佔有率30%;而其他網域名稱的連網主機數佔有率則都不到6%。
若由連網主機的網域所屬國家別來看各個國家的網路主機發展情形,美國的連網主機數仍高居世界第一,其後排名全球前十名的國家網域名稱依序為jp(日本)、ca(加拿大)、de(德國)、uk(英國)、au(澳洲)、it(義大利)、nl(荷蘭)、tw(臺灣)及fr(法國)。亞太地區方面,屬於日本網域jp的主機數居亞太之首,其次為au(澳洲)、tw(臺灣)、kr(韓國)、nz(紐西蘭) 、hk(香港)、sg(新加坡)、cn(中國大陸)、th(泰國)及my(馬來西亞)等。
根據經濟部技術處委託資策會電子商務應用推廣中心FIND進行的「我國網際網路用戶數調查統計」,截至2002年3月底為止,我國網際網路使用人口達790萬人,網際網路普及率為35%,寬頻上網持續發燒,本季寬頻用戶數達144萬戶,DSL用戶數破百萬,穩居我國寬頻上網主流技術的寶座。
圖3 全球連網主機數成長圖
目前網路使用統計,至2002年3月為止,全球Internet 使用人口約5億6千萬人,全球人口約62億人,美國使用人口為174,600,000人,佔全部使用人口約31%。全球網路主機數147,345,000臺 。
三、全球化的觀念
網際網路對社會造成巨大影響,涵蓋個人、團體、國家、與全球性四種不同層面。整體而言,出現下列現象:
1. 由於文字、聲音、影像、動畫資訊的傳送,而朝向網路寬頻發展。
2. 網路可無限取用,其利用與影響力已超過電話。
3. 電腦與電視融合, 正朝向網路電視發展。
4. 個人使用網際網路大量成長。
5. 網際網路促成社交網絡熱烈發展。
6. 網際網路大量應用在國家與政治發展。
7. 網際網路全球取用積極開發。
網際網路更促成全球化(Globalization)發展,也就是資訊與網路科技造成全球化的影響力,包括經濟、社會、政治、金融、教育、學習、傳播、文化、藝術等各方面。所謂全球化的意思是:「互相依賴的增加,這種依賴把世界空間的各個部份聯繫在一起,從而使他們實現一種日益具有限制性的統一和整合」 。
此也是增田米二講的「全球主義」(globalism),其主要目標在解放人類心靈。全球主義具有三項特徵,首要特徵就是所謂的「太空船意識」(spaceship thought)。這一嶄新的新文藝復興紀元,隱藏著內聚爆破力,可與文藝復興時代的爆發力形成對比。基於全球主義精神,舊時畫分人類的疆界將逐漸消弭,一九九二年北半球歐洲的統合即是一例。其次是共生的觀念(symbiosis),隨處可見的污染問題及環境遭受損害的實況,使得研究人類與自然相依共存的生態學蔚然興起。「全球資訊空間」(global information space)的概念是第三項特徵,資訊空間是以資訊網路相互連接的空間;資訊經曲網路跨越了區域界線與國界,無遠弗屆。增田主張,由於資訊擴大交流,增進人與人之間的了解,觸角可及於國界以外的問題。
全球資訊社會(Global Information Society)主張通訊網路與互動式多媒體的應用將從現在的社會與經濟關係轉型成為資訊社會的基礎,造成工業結構與社會關係典範的轉移,對經濟與社會帶來正面的影響,刺激經濟成長與生產力,創造新經濟與新工作,並且改善教育、醫療等社會服務,以及文化與休閒等。其有下列兩大內涵:
1. 全球資訊社會將涵蓋高速通訊網路的發展與整合,系列數位式的核心服務與應用,以建設全球整合性網路。此 全球網路可提供互動式資訊查詢利用,以及全國與跨國性網路服務,並結合文字、聲音、影像等提供多媒體服 務。電腦與通訊技術將形成全球資訊基礎建設--全球資訊社會的基礎,而電腦硬體、軟體、與多媒體技術、內容與資訊將扮演重要角色。
2. 全球資訊社會將由於通訊與電腦技術改革而形成資訊經濟,並促成電腦業、通訊業、以及資訊/內容業的匯聚, 未來電子商務與多媒體內容產品將是主要資訊經濟市場。
以下分從網際網路對於社會、政治、經濟、教育、文化、藝術各方面來說明其對全球化的意義。
肆、網路對經濟、社會、政治的影響
一、經濟的影響
資訊科技的發展加速了全球整合的趨勢, 尤以經濟活動至為明顯。形成一種新資訊技術經濟範型,其形成不僅源自資訊科技的發展, 更重要的是資訊科技發展導至企業組織的改變。商品、 服務、 資金、人員、資訊乃至於道德規範及行為模式等得以跨國界流動並交互作用。從生產到消費與流通等經濟活動均在一個全球即時互動的網絡中運作。
網際網路對於經濟影響最大,帶來全球經濟,可分為知識經濟與電子商務二方面來談。柯斯特(Manuel Castells)剖析網路化知識經濟社會的特徵具有:「資訊化」(informational)、「全球化」(global)、與「網絡化」(networked)三大特色,各特徵重要而獨特並且交織連結。資訊化的特徵是新經濟體內單位或機構的生產力與競爭力,強調的是有效生產、處理及應用,全賴知識為基礎的資訊而定。全球化的特徵是因為生產、消費與流通等核心活動以及它們的組成元素(資本、勞動、原料、管理、資訊、技術、市場),是以全球角度來組織,直接進行或透過經濟機構之連結網絡來達成。網絡化特徵係指在新的經濟條件下,生產力與競爭力的增進,都是在企業網絡互動的全球網絡中進行。由於資訊科技革命提供了物質基礎,促進了知識經濟發展。也正是經濟的知識與資訊基礎、全球性的觸角、以網絡為基礎的組織形式,以及資訊科技革命,才催生出新而獨特的經濟形式 。
以知識為重要物質的時代到來,是為「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經濟」(Knowledge Economy)的概念早在1990年聯合國研究機構提出,但正式名詞係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Development,簡稱OECD)在1996年發表的「知識經濟報告」出現,並界定為:「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21世紀人類正步入以知識資源的佔有、配置、生產、分配、消費等最重要因素的經濟時代。知識經濟的特徵是:一是知識經濟主要依靠知識創新、知識創造性應用和知識廣泛傳播發展;二是知識經濟時代的支柱產業已經從傳統產業轉移到資訊、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術、環保工程、文化產業及科學資訊服務業;三是知識經濟時代的消費將進一步呈現多樣化、個性化、藝術化特點;四是知識將成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最重要的資源,成為競爭與合作的決定性因素。
網際網路在經濟上另一重大發展為「電子商務」(E-commerce),「係利用網際網路進行雙向溝通的商業活動,企業可將產品、服務、資訊等訊息存在企業所建立的網站上,透過網際網路開放系統,提供消費者。消費者可由企業所建置網站伺服器獲得所需的資訊訊,並且在企業網站上進行商業活動,包括商品與服務交易、電子告等,從交易流程而言,整合商流、物流、資訊流與金流四部分」。
為因應資訊科技及網際網路快速發展對產業所帶來的衝擊,我國經濟部商業司於民國88年起積極推動「商業電子化計畫」,在各界的支持與參與下,於89年底推動三十個行業,三萬家企業導入網際網路商業應用的目標。「電子商務環境整備及B2C電子商務推動計畫」承襲過去相關計畫之推動成果,應用近年來電子商務之科技發展,期望能建立國內優質的電子商業作業環境,協助企業經由流程與資訊的整合,簡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務品質,帶動國內電子交易市場熱絡,進而藉由網路無國界的優勢,掌握全球化競爭的致勝先機。
二、社會與政治的影響
資訊社會的終極理想之一﹐就是希望能做到:「民眾在生活中需要任何信息或知識時﹐都能及時如願獲得」。因為美國推動國家資訊基礎建設主要目的就是望提昇其民主到全民參與的層次﹐因為知識共享教育和資訊充份的告知,正是民主政治的基礎。政府機關可以不必仰賴媒體,而直接在網路上立刻公佈消息,像是政府的公報,上網路後立刻天下皆知,也就不必靠媒體輾轉報導了。不僅政府機關可如此,私人企業亦然。
網路對於社會資訊傳播與政府管理有所助益,但也帶給社會重大變革。所以﹐欲達到社會公平與充分分享目的仍有相當的困難﹔從人文﹑社會的觀點﹐對此理想是否能實現﹐就有許多問題。換言之﹐從科技的角度﹐這理想是可行的﹐但是需要人文﹑社會方面配合﹐來建立新的社會制度和基礎建設才有希望。 資訊科技固然帶來了生活和工作上許多方便﹐可是傳播﹑溝通方式和效果的變化也十分巨大。巨大的變化常給人們帶來難以適應的情形﹐諸如生活和工作上的種種壓力﹐隱私的危機﹐甚至是面臨新的不法威脅,如網路勒索、網路駭客等。新傳播環境適合人性嗎﹖真的人人都愛上網路﹖學者對此提出質疑﹐各種網路與社會相關研究方興未艾。
教育、健保醫療、社會福利、國防、保險等社會問題,都需要大量的溝通工作,都依賴新資訊科技以期能解決現在無法做到的。這方面,並非在電腦實驗室中就做得出來的,需跨領域充份的配合。
伍、網路對文化與教育的影響
一、文化的影響
科技對文化有幾項應用:(1)幫助蒐集文化與藝術資訊;(2)網路普及使文化與藝術資訊的傳佈;(3)新科技成為藝術文化的創作媒材,藉由數位工具的輔助,藝術創作變為更為多元化、也使更多人參加, 不論 是藝術家、建築師、文史工作者都可以共同參加與討論;(4)文化的產品可藉由Internet成為公共資訊平臺。
資訊科技有助於文化的提升與融合。美國與聯合國許多國家開始將網路應用在精緻文化,傳統文的保存與提供, 讓民眾充份享用, 提供不分國界, 種族, 貧富均能公平取用。公立資訊傳播機構, 如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均將重要館藏數位化提供全民使用,象徵人文與科技的結合。
許多國家莫不寄望網路能將精緻文化﹑傳統文化讓民眾充份享用﹐以平衡媚俗文化﹑通俗文化造成的傷害。1994年9月,美國政府公佈了一項 NII計劃下的規劃草案:「人文和藝術上資訊高速網路」。這草案意圖把美國兩百年的文化累積,如:手稿、文章、劇本、圖嶼、舞譜樂譜、錄音錄影、圖繪(drawings)、雕塑、圖畫(paintings)、和各式各樣的藝品,甚至包括相關的海報、型錄、節目表等等,一網打盡地數位化,以便放在資訊網路上,不分國界、種族、貧富、知識程度、社會階級等,讓人人都能取用。
二、教育的影響
資訊時代,網路對於教育發生革命性的衝擊。數位圖書館, 多媒體以及個人資訊處理技術, 將使資訊社會的教育有嶄新的面貌。事證導向, 問題導向的學習, 以及合作學習將取代傳統的學科導向教學方法, 而使學校的形態徹底改變。資訊社會後對於學生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生有效利用資訊科技, 發揮教育功能。
由於社會變遷快速,科技不斷進步,現代人需要不斷學習才能應付這個多變的世代,所以終身學習成了現代人生活的重要元素。終身學習係「學習者個人經由正確,非正確及非正式的教育管道,迎接多元化、多物化的自我導向學習,其目的在適應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的變遷,並激發個人潛能,以促進自我實現。」主要以學習者本位,重視個人一生不斷學習以適應變遷及自我發展的過程。在迎接二十一世紀來臨,世界上許多國家正邁向學習型社會,是教育的願景,也是社會發展的理想,有助於提升國家競爭力,幫助個人的發展與資訊社會來臨。網路正有助於學習與教育的新發展。
三、學術與研究的影響
資訊科技的進步和資訊建設的增強,連帶使資訊科技本身的角色也在改變。目前,有許多應用都是以資訊科技作為駕馭知識的觀點出發的。網際網路改變了學術傳播型態,也促進學術與研究的進步,並具備下列特色。
1. 資訊的匯集,能產生更大的知識匯集。匯集資訊的結果,將發前人所未見,這也是研究時常用的基本方法。在 這種觀念下,許多新的應用應運而出。
2. 各行業間之相得益彰﹑相輔相成。由於溝通之便捷,許多原來無法溝通﹑往來的領域得以彼此相互學習﹑參照﹑合作﹑創新。這情形,在以往的社會中是不太可能的。這種相輔相成的觀念是創新﹑革新的契機。
3. 既有知識的整理和重組﹑建。當知識數位化表達在電腦中時,是需要尋求一種新的結構。對已知如何處理此表 達者,知識將被整理﹑重組;對未知者,則涉及知識的重組和新建。換言之,數位化的風潮正重新在電腦中建 構人類的知識。許多應用據此而生,像是數位典藏就是個典型的巨大工程。
4. 新的工作與合作的環境的發展。在網路上發展協力的工作環境已有數年,且已有小成。在家上班、遠距上班, 虛擬鄰居,虛擬社群等,都是突破現有時空障礙而導出的新工作環境和新的合作、協力倫理的實踐。
陸、數位落差
一、數位落差的原因
1990年代,Internet 網際網路興起,這是利用電腦通訊協定來連結個人與團體機構活動的資訊網路,號稱人類有史以來最具影響力的傳播媒體。Internet世界中,人們運用電腦與網路通訊科技,展現出自由化、超連結、高速電腦運算、與不受時間與空間限制等優勢,並在科學技術的發展,工商業的推動,教育與訓練締造了卓越的成果。但另一方面,如同人類社會因經濟發展而產生的貧富不均問題,在網路化資訊社會同時也承繼著。由於人們運用資訊科技能力不同而發生的貧富差異,是為「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也有人稱為「數位鴻溝」、「數位差距」。由於差距愈來愈大,已引起國際間普遍重視而尋求改善之道。
雖然全球網絡藉著網際網路連結世人,但是令人遺憾地通路郤集中於富裕的國家與人們之間。聯合國發展計劃最近出版【1999年人類發展報告】(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1999),說明傳播、溝通與通信的技術整合的趨勢,也呈現全球化不均衡的現象。世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家雖佔世界人口的19%,但其Internet的使用郤居全球的91%。該報告提醒:人類地理障礙因為傳播與通信發達而減低,但是新障礙已然浮現。如普及全球的資訊網,表面上提供連結,但郤在暗地裡排除其餘的人。該報告提出美國人口只佔世界人口之4.7%,但是郤佔了網際網路使用人口的26.3%。東南亞的新加坡成果最出色(超過20%),這些均顯現資訊科技與網際網路的使用在各國不同,並且有運用普遍與稀少不均衡的現象。此外,許多國家積極推廣網際網路使用,如埃及、愛沙尼亞、印度等。因此,數位落差潛藏許多問題,不僅是資訊取用通路,還牽涉到資訊取用的內容與品質。數位落差所引發的資訊科技取用差距遠比經濟貧富不均更為嚴重,將引發社會、經濟、文化、教育、倫理更多危機,值得警悌與重視。
二、數位落差的意涵
「數位落差」名詞最早在1995年由美國商務部國家電信與資訊管理局(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 簡稱NTIA)提出。NTIA在1998年與1999年又陸續發表「深陷網路第二集:數位落差新資料」(Falling Through the Net II: New Data on the Digital Divide)與「深陷網路:數位落差的定義」(Falling Through the Net: Defining the Digital Divide) 二份研究報告,對數位落差界定為:「係擁有取用新資訊科技能力與否間的落差,而數位落差正反映出個美國人經濟領導與公民權利的問題」。另一方面,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也注意到網際網路資訊科技取用的不平而從事相關研究,其對數位落差定義為:「係指每一個人、家庭、企業和地理區域的資訊存取與通訊技術運用,因不同的社會經濟環境以及網際網路利用的活動而呈現的差距現象。」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積極研訂消弭數位落差政策以改善資訊與通訊科技取用問題,其要點包括:(1)加強網路基礎建設,含發展基礎建設、提昇網路競爭能力的先導調變行動。(2)重視個人、家庭的推廣與傳播,含學校內部的取用情況、與其他公共機構的取用。(3)加強教育與訓練,含學校內部的訓練與在職訓練。(4)重視企業間的傳播,含小型企業資訊與通訊技術的支援和訓練、加強對鄉鎮區域的協助。(5)推動政府計劃,含線上政府服務、政府成為資訊與通訊技術的示範使用者。(6)促進各國合作。
此外,工業八大國家(G8)在2000年7月,於日本簽訂「Okinawa Charter on the Global Information Society」憲章,目的在建立全球資訊社會,並成立「數位機會任務小組」(Digital Opportunity Task Force,簡稱DOT Force),專門解決數位落差問題。DOT訂定多項工作目標:(1)支持在發展中國家設立公共資訊與通訊科技檢索點,作為促進即時、廣泛、可及與支持性取得資訊通訊科技的重要方法。 (2)提供資訊取得與訓練。(3)進行數位落差的評量,加強Internet應用以改善職員、老師、與學生在學校與遠距教學活動的學習績效。(4)鼓勵政府提供廣泛與免費全州資訊與內容資訊。(5)鼓勵發展中國家製作適合當地的資訊內容,多重事翻譯與改寫工作。(6)支持數位化計劃並將公共內容放在線上供眾取用,強調多語言應用與本土傳承。(7)在非營利基礎上,鼓勵各機構團體積極從事內容資訊的徵集、改作與傳播並運用網路連結。(8)鼓勵出版社開發可能的商業模式,以增加窮人取用內容資訊的機會。
柒、公共資訊的理念
如何消弭數位落差的不公平,增田米二提倡「資訊公用事業」與謝清浚倡議「公共資訊服務與系統」或可解決問題。
一、資訊公用事業
增田米二提出「資訊公用事業」觀念。工業社會的形成與發展,主要以物質的生產為核心;而資訊社會的形成與進展則在創造資訊價值。工業社會裡,現代化工廠是大型的機械生產單位,以生產貨物為主要功能,取代了以往農業社會主要的生產基地---農場,成為現代社會的象徵。在未來的資訊社會中,資訊公用事業將成為資訊社會生產資訊價值的據點,因此理當可以稱為資訊社會的象徵。
資訊公用事業最主要的特點是,它建立在一種社會基本設施的基礎上。由於它將是維持社經活動發展不可或缺的單位,需要大量投資於設備的採購,尤其必須和地區及全國的網路連線,因此有必要和現有的公共設施連結。其次,資訊公用事業的本質在服務大眾,使人們方便取用。這項特質源自於資訊本身累加的效果,使得資訊在很多方面不同於一般貨品。其一、資訊並非消費財:產品一經使用,就等於是消耗了。但是資訊不論被使用了多少,仍然恆久不減。其二、無搬遷的限制:若將商品從甲地搬到乙地,實際上,它便是遷離了原地。但是資訊無論如何傳遞,它仍然會儲存在原處。其三、不可分割:水、電等必需品,須分割使用,但是資訊只能成套使用。其四、具有累積的特性:商品因未使用而囤積,但由於資訊不具損耗或移轉的特性,因此聚沙成塔,可反覆使用。新資訊不斷增加、累積,更提高了資訊的品質。
資訊公用事業若持續擴展,則可能發展成具國際性規模的「全球資訊公用事業」其結合了電腦、通訊網路、衛星等全球資訊設施,它的基本特徵是,全球各地的人民皆可以低廉的價格、快捷的速度,隨時取得所需資料。全球資訊公用事業,至少須具備下述要件:
1. 遍及寰宇的「全球資訊交換中心」(global information switching center),且各獨立交換中心須與眾多的「全球資訊 附屬公用設施」廣為連接。每一「全球資訊公用附屬設施」均須設立為數眾多且具備線上即時處理能力的大 型電腦。
2. 「全球資訊交換中心」必須透過衛星相互連接,以便使用者不僅能利用自己所在地區的「全球資訊附屬公用 設施」,還可以透過「全球資訊交換中心」,使用全世界任一角落的「全球資訊附屬公用設施」。 3. 全球資訊公用事業」的服務費須索價低廉,供世界各國一般民眾每日所用。
4. 全球資訊公用事業」使用的電腦基本語言,必須能通行全世界。但不同國籍的人,在輸人及輸出時,可能仍 必須使用本身的母語。因此各單位的「全球資訊公用事業」就得自行裝設自動翻譯系統。
這些全球資訊公用事業彷彿就是1990年代以後世界風行的NII、GII等國家與全球的資訊基礎建設的觀念。
二、公共資訊意義
謝清俊博士倡議公共資訊觀念,根據資訊共享的精神,將其界定為:「國民在現代社會中求生存時,在民生方面,諸如食、衣、住、行、育、樂、就業、醫療、和各種生涯規劃等,所必需的資訊」。公共資訊是維持每個國民其基本水準的生活,並使之能在迅速變遷的社會中,得到基本人性尊嚴保障的必須品。
公共資訊的宣告是民權的宣告,也是基本人權的宣告。美國是推行公共資訊領先的國家,凡是公家機構的資訊,除法律明文規定不予公開者外,都是公共資訊,允許國民免費取用。美國圖書事業和資訊科學國家委員會在1990年發表<公共資訊的原則>(Principles of Public Information),公共資訊就是指政府所製作的、編譯的、以及維護的資訊。根據這個定義,所有政府在使用的和保存的資訊,無論呈現什麼形式,都是公共資訊。文中更重要的指出:公共資訊為人民所擁有,經信託交給政府持用,除非受到法律的限制應供給人民使用。「公共資訊為民有」的這個觀念,是公共資訊整個理念的精髓。
三、公共資訊實踐例舉--公共圖書館制度
公共資訊最具體例子是公共圖書館,美國公共圖書館事業植基於公共資訊共享的理念和民主的精神上。早在1856年,波士頓就設立第一座公共圖書館,到1940年全美國已增至六千所以上,分佈在各行政區。公共圖書館主要的任務,是透過資訊共享來發展社區,包括:改善社區中人民生活品質,提高生產力,促進社區的進步,和維持社區生態的平衡等。因此,公共圖書館和社區內的學校、民眾團體、機關、工商業機構等等均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
在公共圖書館計劃項下,另有寄存圖書館計劃(Depository Library Program),全美約有1400座典藏圖書館分佈在各行政區。典藏圖書館除了負責保存各地方政府歷史檔案外,還負責散佈政府出版品讓民眾知曉。現在,每年約有四萬種各級政府的出版品,以每年二千萬冊的量分置於典藏圖書館中,作為政府與民眾間重要的溝通橋樑。
四、公共資訊系統
1994年美國政府公佈了一項在國家資訊基礎建設(NII)計劃下的規劃草案:「人文和藝術上資訊高速網路」(Humanities and Arts on Information Superhighway: A National Profile)。意圖把美國百年的文化數位化,以便於在資訊網路上,不分國界、種族、貧富、知識程度、社會階級等,讓人人都能取用這些資訊。所有資訊的公立機構,如圖書館、博物館、劇院、音樂廳、美術館、史料館、以及各種檔案室都在計劃之列。不僅如此,有許多私人單位也興緻渤渤地比照公立機構的方式,加入了這個計劃。這個系統還有多重意義。它象徵著人文和科技的結合,也顯示NII所推動的共同環境有助於消解人文和科技的隔閡。它使人文的寶藏化為經濟發展具體的動力,因為精緻文化不再是少數人享用的特權。它也是典型的公共資訊系統,真正給國民的生活注入了人文、歷史、藝術的源頭活水。
謝清俊博士建議應積極建立下列公共資訊系統觀念,包括:(1) 數位化電子媒介帶來了新的知識表達方式,使整個社會生態的基因產生變化,將使社會脫胎換骨,應予重視。(2)對變局的體認和新觀念之建立。(3)社會上知識的充份公平共享,有賴公共資訊系統的建立。(4)有健全的公共資訊系統,才有較公平合理的智慧財產權制度。(5)公共資訊系統的基本理念是充份的資訊或知識共享。(6)公共資訊系統是提升民主政治的基石。(7)資訊倫理的培養是實踐公共資訊系統的必要條件。(8)注意民眾資訊素養的培育。(9)應加強對公共資訊系統的研究。
捌、邁向資訊地球村
網際網路由於其利用全球資訊網而將全球的工商業、學術界、研究界、政府機構等連結起來,如今在網際網路世界中發展許多的網路資源,如電子郵件、網站、檔案傳輸、新聞討論群、數位資源、數位圖書館、電子政府、電子商務等。在這個網絡社會中充份展現了其資訊性、網絡性、與全球性的特質。有人說網際網路是繼文藝復興之後對人類傳播最具爆發力與影響力的媒體,也有人說「它是上帝送給窮人最好的禮物」。
網際網路的世界出現了矛盾的吊詭現象,一方面藉著通訊與網路科技對人類社會、經濟與教育文化發生重大的改變,但對於發展中國家與窮人付不起電腦與網路設備費用,於是與網路資源無緣而形成數位落差的現象,如今也開始引起廣泛的注意。增田米二所提的「資訊公用事業」是是一種公共資訊設施,結合電腦與網路,組合成各種資訊處理和服務設備。任何人不分時、地,均能以簡單、便捷、價廉的方式,取得所需的資訊。基此而建立起「全球資訊公用附屬設施」,即具備下列特色:(1)線上即時處理能力的大型電腦。(2)「全球資訊交換中心」必須透過衛星相互連接,以便使用者不僅能利用自己所在地區的「全球資訊附屬公用設施」,還可以透過全球資訊交換中心,使用全世界任一角落的「全球資訊附屬公用設施」。(3)全球資訊公用事業的服務費須索價低廉,供世界各國一般民眾每日所用。(4)「全球資訊公用事業」使用基本語言必須能通行全世界。
同樣地,謝清俊提出的公用資訊的理念與公用資訊系統,根據資訊共享的精神,公共資訊可定義為:「國民在現代社會中求生存時,在民生方面,諸如食、衣、住、行、育、樂、就業、醫療、和各種生涯規劃等,所必需的資訊」。而提供公用資訊的系統即為公共資訊系統。
社會中有許多公共資訊系統與設施,列舉如次:
1.教育系統
如小學、中學、大學、終生學習、 回流教育、 網路教育等;
2. 資訊傳播系統
如圖書館、 博物館、 美術館、 檔案館、 數位圖書館、 數位博物館等;
3. 政府辦公室
如政府、電子化政府等;
4. 醫療系統
如醫院、線上醫療等。
全球資訊公用事業與公用資訊系統均是邁向資訊地球村的途徑,常是指社會的一些公共部門,藉由網路舖往資訊地球村之路,包括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數位圖書館、數位博物館、電子化政府、遠距教育以及線上學習等。圖書館向來是保存人類重要言行紀錄的社會機構,國家圖書館更是各國的代表據點,是全球圖書資訊取用點。數位化圖書館大量產製了電子期刊、電子雜誌、電子書、線上資料庫、數位圖書館與數位典藏,成為人們學習、工作與研究的重要網路資源。
博物館珍藏了人類重要的文物寶藏,成為人類觀賞與文化藝術陶養的重要資訊服務機構,檔案館典藏了各機關公務相關重要檔案,成為重要的歷史與資訊。電子政府將政府資訊電子化以利人民自由取用而增加民主素養,另一方面,又將網站上提供單一窗口化的政府服務,以利民眾從中央到地方可便利地利用政府各項服務。網路應用在教育而發展出遠距教育,可以提供不受時空限制的教育與學習,具備了彈性、便利性與豐富性,網路而大量改變了傳統的教學。遠距教育與線上學習將成為網路上重要的教育與學術研究資源,並且是終生學習與教育最好的實踐。這些公用資訊系統服務有助於全球資訊取用,以及建構理想與平衡的全球資訊社會。
http://www3.nccu.edu.tw/~meilingw/globe/u1/webpage/u1_pt1.html
資訊社會中的權力關係: 佛光人文社會學院政治學研究所副教授 郭冠廷
一、前言
資訊科技的發展,對於全球的社會、經濟、文化、政治等各方面造成鉅大的衝擊與影響。然而資訊科技的影響究竟為何,迄今學術界仍未有統一的看法。科技樂觀主義者認為,科技的創新不但改變人類社會的經濟型態、豐富人類的物質生活,同時也為人類帶來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至於反對者則認為,資訊科技的發展所造成的並非人類經濟生活的平等化,而是社會不平等的擴大與惡化; 並非權力上的平等以及參與上的民主,而是權力上的不均衡以及民主實現的遙遙無期。
資訊科技對於人類生活的影響層面十分廣泛,本文則擬針對資訊科技對於「權力關係」的影響做一探討與研究。其重點包括:人際之間的權力關係、組織體與組織成員之間的權力關係、國際之間的權力關係之演變。
就人際之間的權力關係而言,值得注意的有虛擬社群與虛擬組織的興起,此一新的組織型態將影響人際之間的支配關係;此外,數位落差的現象,也將加劇人際間的不平等,從而造成權力關係的轉變;再者,「資訊知識」是否將成為人們獲取權力的手段,也是十分值得密切注意的地方。
就組織體與組織成員之間的權力關係而言,組織內部的溝通渠道將會有何改變?組織內部的民主化是否將受到損傷或強化?這也是本文的研究重點之一。
就國際之間的權力關係而言,網路外交是否可行?資訊戰爭的可能性如何?恐怖主義是否會利用資訊科技進行攻擊行動?國際之間的勢力消長如何?這也是十分值得關切的課題。
有關資訊科技對於權力關係的影響,目前學界尚無共識,相關的研究也相當不足,再加上筆者的孤陋,因此,本文只能說是一份研究計畫的大綱,而尚難稱之為具體的研究成果。再者,資訊科技的演進十分快速,因此對於未來趨勢的探討似乎較諸對於現狀的研究來得重要。因為對於現狀的研究不出一兩年就馬上要落伍了,因此,本文擬由科技未來的角度出發,對於資訊科技中的權力關係問題,略抒管見,疏淺之處,尚祈方家斧正。
二、權力與權力關係
在正式進入討論之前,有必要對於「權力」(power) 一詞進行界定。翟本瑞在《網路文化》一書中將西方世界的權力觀歸納為以下三個特性:
(一) 受到資本主義及現代化國家形成的影響,權力是在一套國家體制與市場法則中運作,形式上具備自由與平等性,但在實質利益分配上仍然有所不均。
(二) 就個人層面而言,權力是將個人意志強加在他人身上的可能性,是一種上對下的關係,也是一種統治與支配的關係。
(三) 就社會層面而言,藉著存在不同論述中的知識-權力關係之運作,行為準則早已內化成為每個人無所不在的自我監控系統,權力無所不在,符應規則的人得到較多權力,藉此得以支配他人。
由此可見,「權力」最簡明的定義就是「強加個人意志於他人行為之上的可能性」。然而在此必須補充的是,本文所謂的「權力」,並不僅限於個人的層次,組織對組織、國家對國家、國家對個人、國家對組織、組織對個人……等相互之間,事實上也存在著權力關係。簡言之,凡具有「強制性」的關係,無論關涉者是個人、組織或者國家,在本文的認定上皆屬權力關係。
再者,權力關係通常並非單向的、一元的,因而也不能單純只視為上對下的關係。譬如夫妻雙方可能一方對於家庭理財具有決定之權,而另一方則對於子女教育有決定之權;國家對於企業的投資項目可能有審議之權,而企業對於國家的政策決定可能也具有影響的權力。權力關係往往也並非絕對集中的,而是交錯複雜的,譬如人民對於民意代表有選舉之權,立法機關對於行政機關有監督之權,而行政機關對於人民卻又有管理之權。
儘管單向的、絕對的權力關係似乎並不存在於人類社會,然而這也並不代表人類社會中的權力是平等的。事實上,人類社會的權力往往是不平等的,而這也是人類社會秩序仍夠維繫的關鍵因素之一。當人群組織的規模愈大的時候,就會出現規模愈大的權力機關以維持秩序;當人際之間交往的面向愈複雜的時候,就會出現愈複雜的專責機關以處理複雜的專業事務。 權力的不平等乃是人類社會演化的「實然」結果,當然就「應然」層次而言,權力的不平等似非可欲之現象,但此非本文討論之範圍。本文所欲討論者,乃是資訊社會之中,人類權力關係以及權力結構實際已經發生以及將要發生的演變。
在此,必須就資訊社會中「權力關係」的類別進行分類。資訊社會中的「權力關係」,筆者以為可以大別為兩類,一是真實世界的權力關係,二是虛擬世界的權力關係。
本文所謂的「權力關係」並非僅以網際網路中的虛擬權力關係為限。本文認為資訊社會對於「權力關係」的影響,主要還是表現在真實世界權力關係的演變。諸如資訊社會中各國經濟、政治、軍事力量的消長、社會階層的流動、一國之內民主化程度的變化……等等,此均為真實世界權力關係的演變。
至於何謂真實世界的權力關係?最簡單的定義就是:「存在於虛擬世界以外的權力關係,就是真實世界的權力關係。」那麼,何謂虛擬世界的權力關係呢?筆者以為,凡是透過網際網路,嘗試以匿名的方式、嘗試規避任何風險與責任,並尋求心理上 (非物質上) 之滿足者,均為虛擬世界的行為,其所形成的權力網絡即為虛擬世界的權力關係。
在此一定義之下,並非所有利用網際網路的行為都是虛擬世界的行為。一個公司利用網路進行電子商務的推廣,不能視為虛擬世界的行為,因為它不具匿名性以及逃避風險、責任的心理。網友在網際網路上匿名地談情說愛乃是虛擬世界的行為,但若一旦實際與網友見面談戀愛,則屬真實世界的行為。網友匿名在網路上玩遊戲,乃是虛擬世界的行為,因為這種行為不必承擔任何損失與風險,但若實際在網路賭場以金錢下注,就算是以匿名的方式下注,由於將造成實質的獲利與損失,則其所產生的權力關係仍屬真實世界的權力關係。
根據此一定義,網路上的病毒製造、傳播者,由於並不期待任何實質的獲利 (除非他同時販售解毒碼獲利),同時又希望能規避任何法律責任,因此可以視為虛擬世界的行為。但如果病毒的製造得到特定組織團體的資助,其目的則用來摧毀特定國家或組織的資訊系統,則此一行為便是真實世界的行為。
如果此一定義可以被接受的話,那麼,資訊社會中對於權力關係的影響,絕大多數仍屬真實世界的行為,其所關涉的絕大多數也是真實世界的權力關係。
將資訊社會中「真實世界的權力關係」以及「虛擬世界中的權力關係」做一區隔,這是十分有必要的工作,也可以避免許多無謂的爭論。以下本文將針對這兩種權力關係進行探討。
三、真實世界權力關係的轉變
在資訊社會中,真實世界的權力關係是否有何改變?答案是肯定的。
這種改變有以下幾種趨勢值得注意:
(一) 凡是一個國家、組織或個人,其所掌握的資訊優勢愈多,則相對於其他的國家、組織或個人,其權力就愈高。
(二) 國家與國家之間、區域與區域之間、組織與組織之間的「數位落差」正處於不斷擴大之中。截至目前為止,有能力購買資訊產品或有能力運用資訊科技的人,在全球的分佈仍然十分不平均。儘管電腦以及網路的使用有日漸普及的趨勢,但是電腦以及網路的普及只是擴大,而非縮小「數位落差」 (就如同電視、音響的普及只是擴大富國與窮國的差距一樣)。
(三) 資訊社會的發展,產生資訊爆炸的現象,但是並不是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構都有能力處理大量的資訊。因此,一個有能力從龐大資料中處理或購買重要訊息的人,便成為社會上較有權力的人,從而進入社會上較高的階層;一個沒有能力從龐大資料中處理或購買重要訊息的人,便成為社會上較無權力的人,從而委身於社會上較低的階層。
(四) 資訊產品做為一種「高科技」產品,其最核心的生產技術仍將絕大多數掌握於歐、美、日等先進國家。「智慧財產權」強調,將滯後開發中國家迎頭趕上的可能。
(五) 伴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全球化」也成為世人關注的現象。全球化造成疆界的毀壞,也就是說人才、資金、技術在全球範圍內可以更自由地流動。大前研一 (Kenichi Ohmae) 在《民族國家的終結-區域經濟的興起》一書中指出,無國界的世界即將來臨,民族國家即將沒落,代之而起的是區域經濟。 然而全球化的「疆界毀壞」並不代表世界平等的到來,人才、資金、技術的自由移動,也不意味著會平均地向世界各地移動。事實上,在全球化的時代裡,人才、資金、技術只會往生產力高的地方流動,換言之,國與國之間的差距可能不易縮小,而一國之內的各區域的不平等反而可能擴大。
四、虛擬世界權力關係的轉變
從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知道虛擬世界的行為必須是透過網際網路,嘗試以匿名的方式、嘗試規避風險與責任,並尋求心理上 (非物質上) 之滿足者的行為。因此,絕大多數因資訊科技而興起的行為並非虛擬行為。例如網路設備的販售、網咖的設置、行政機關、公司架設的網站……等,均非虛擬之行為。
甚至可以說,即使限定在網際網路之中,絕大多數的行為也非虛擬行為。例如網路上電子下單進行股票交易,在網路銀行進行轉帳,在網路上刷卡消費、在網路書局購書……等等,均只是透過網路做為媒介,進行一般性的交易,就如同以傳真、金融卡轉帳進行之交易一樣,絕非虛擬之行為。因此,有不少的學者將網路上的行為都視為虛擬行為,事實上是值得商榷的。
網路上的虛擬行為既然十分有限,那麼虛擬世界中具有權力關係嗎?答案是肯定的。儘管「虛擬」行為似乎並不「真實」,但無可懷疑的,虛擬關係仍具有人與人互動的形式,而凡有人際互動的地方,就會產生權力關係,除非雙方的互動已達絕對理性的層次。
從個人角度而言,網路權力 (cyberpower) 形成了虛擬階層關係;從社會角度而言,網路權力建構出虛擬精英來;從想像力的角度而言,網路權力產生了虛擬社會秩序。
關於虛擬世界權力關係的特性與內容,玆由以下幾點分別予以說明:
(一) 虛擬世界的行為由於是匿名的、規避責任的,因此它是傾向個體主義,而與集體性的社會倫理通常有一段不短的距離。職是之故,在虛擬世界中通常有較多的個人情緒發洩、漫罵等以個體為中心的行為,也就是說,他們的行為通常較具有反社會的傾向,或者無法在現實社會中得到心理上的滿足與安慰。
(二) 正由於虛擬的行為是傾向以個體為中心的,因此期待於虛擬世界中完成民主、平等、公民參與等集體性、社會性的理想,事實上是幾無可能的。 民主以及公民參與不能是匿名性質的,也不能是不負言論責任的。
(三) 虛擬行為的邏輯雖然與真實社會行為的邏輯有一段距離,但是凡有人際互動的地方,就會產生權力,因此虛擬世界中,並非人人平等的,相反的,虛擬世界之中,也存在著虛擬階層、虛擬菁英以及虛擬秩序。現實世界中的社會階層,分類的標準可能是個人的財富、學歷、或家世,財富愈多、學歷愈高、家世愈好的人,階層地位就愈高、擁有的權力也就愈大。而在虛擬世界中,權力的大小則取決於個人對網路世界的貢獻。 話雖如此,然而事實上是誰是版主,誰是網站的出資者,誰就擁有網路糾紛的最後仲裁權。最起碼網站的出資者有權力將網站關閉。因此,虛擬世界的最高權力 (網站的主權),其實還是來自於現實世界的經濟力。
(四) 由於全球存在著數以億計的網友,數以百萬計的網站,一個人勢必沒有充足的時間與精力參與所有的網站討論,因此虛擬世界的互動與溝通通常是十分具有局限性的,也就是說,通常是小眾性質、社群性質的,它所凸顯的,是社群與社群之間的差異,而非社群之間的平等;它促進了網友的分殊,而非促進了網友的聯合。既有差異、有分殊,則網站之間的權力也是不平等的。
(五) 虛擬行為源自於人類心理上的特殊需求,但由於此一行為的本質是「虛擬」的,因此並無法完全滿足特殊的心理需求。例如,網路遊戲的勝利並不能帶來具體而真實的光榮,虛擬的戀情也只能停留在想像當中。然而,「虛擬」的特質就是想像空間很大,有限的資源似可以做無限的嘗試 (跨越國界、美醜、貧富……等等障礙),因而具有相當高的吸引力。
(六) 虛擬世界的權力關係對於真實世界的權力關係影響並不大,也就是說,虛擬世界與真實世界之間存在著一道看不見的鴻溝。但是網路上的戀情也有可能轉變為實際上的戀情,由匿名成為具名,由虛擬的權力關係轉變為真實的權力關係。相反的,真實的權力關係通常不會轉變為虛擬的權力關係。
(七) 虛擬世界另一股值得關切的力量,在於「網客」們通常具有較高的科技能力,而且他們似乎也較真實世界的人們更具有反社會的傾向。因此,一旦反社會的傾向受到激發,他們可能會運用其高超的科技能力,破壞社會上的設施與秩序,這將是一場觸目驚心的另一種形式的「恐怖主義」。也就是說,虛擬世界的人們,他們也許沒有興趣也沒有能力去治理真實的世界,但卻有可能去毀壞真實的世界。
(八) 虛擬社群的結構通常是十分鬆散的,其平均存續時間也相當短暫,因此其影響力大抵在於觀念上以及情感上的交流,尚難發揮社群的實踐力以及影響力。
(九) 虛擬外交、虛擬國家等議題,雖向為學者所關注,然而要真正成為具體社會的一股力量,恐非短期內所能實現。
五、結論
本文的重點之一,在於將資訊社會中「真實世界的權力關係」以及「虛擬世界的權力關係」做一區隔,並將虛擬行為界定為:凡是透過網際網路,嘗試以匿名的方式、嘗試規避任何風險與責任,並尋求心理上 (非物質上) 之滿足者,均為虛擬世界的行為,其所形成的權力網絡即為虛擬世界的權力關係。
透過以上的界定,本文發現在資訊社會中,真實世界的權力關係是愈來愈趨於不平等的,無論是在國家層次、組織層次或者個人層次。至於在資訊社會中,虛擬世界的權力關係也有不平等情形存在。
本文也發現,在資訊社會中,虛擬世界的版圖遠不及真實世界的版圖來得大。虛擬世界的網客,其實踐力也略遜於真實世界的人們。然而由於「網客」們通常具有較高的科技能力,而且他們似乎也較真實世界的人們更具有反社會的傾向。因此,一旦反社會的傾向受到激發,他們可能會運用其高超的科技能力,破壞社會上的設施與秩序。也就是說,虛擬世界的人們,他們也許沒有興趣也沒有能力去主宰真實的世界,但卻有足夠的能力去毀壞這個真實的世界。
(本文發表於二○○二年四月十一日、十二日由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與佛光人文社會學院共同舉辦之第二屆「政治與資訊」學術研討會)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IA/091/IA-R-091-051.htm
一、什麼叫做「資訊化社會」?
要了解資訊化社會,首先得要了解什麼是「資訊」。我們常聽人家說要蒐集「資料」,資料就是我們所收集或獲得的圖片、數字、文字等,它們由不同的管道獲得,這些資料並無實際的特殊意義,它們只是以本身的圖片、數字或文字,呈現某種現象而已。可是我們蒐集資料的目的,就是為了要獲得我們所需要的知識,所以必須把這些資料加以整理組織,排列成有用的形式,成為具有某種意義的知識,來作為我們的參考。資料經過處理後得到的結果就是「資訊」;而從毫無系統的資料變成有條有理有意義的資訊,中間的過程稱為「資料處理」。
自從電腦發明以後,人們利用電腦科技,改善了我們的經濟、政治以整個科技結構,使我們的社會邁入資訊化的時代,每個人每天的生活都受到電腦的影響呢~對大多數人而言,利用電腦提供各種資訊,求得更多的學問與技能,比以往沒有電腦的時代,更能愉快的工作,享受更多休閒時光。」總而言之,資訊社會就是說每個人每天的生活都和電腦息息相關。
二、資訊化社會對個人最大的影響
就在工作態度方面而言,在過去強調機能分工,每個人只要做好自已這一小部分就好了;可是在資訊化的工作方式中,將打破區隔,每個人要具備電腦相關之多重知識,才能對自己的工作勝任愉快。所以在資訊化社會中,每個人要求生存發展,就必須掌握資訊,及早測知變化、因應變化才行。
三、什麼是資訊化的基本建設?
要充實通信基本設備,培育資訊人才、研究發展資訊技術,對於新技術和新觀念要廣為推廣,改革企業的管理方式及調整政府法令等等。
資訊化本來就是一場無聲無息的革命,是一場智慧競爭;誰能做好資訊化的基本建設,誰就能在未來競爭中取得優勢。
四、橫在臺灣資訊社會發展前的障礙
二十世紀末葉,本來是許多宗教或宗教團體所宣稱的是世界末日來臨的時候。然而,如今(1999)在迫近千禧的最後一刻之際,人類社會卻因為網際網路資訊科技日新月異且求新求變的飛速發展,致使在此世紀末之時,非但沒有末日的景象,尚且搖身一變而為二十一世紀新人類社會成型的破曉曙光。
在這一波全世界的國家無分開發與否,都義無反顧地瘋狂投入資訊化社會建構的運動中,在這股莫之能禦的潮流趨勢下,臺灣社會上至政府各機關單位,下至民間各企業團體、社團組織、乃至追求創新無懼無畏的個人使用者等,亦全心全力不落人後地且不假思索的投入這場風起雲湧的資訊社會改造運動。就在全臺灣社會上下沾沾自喜,自詡是資訊社會「已開發」的先進國家之一之時,吾人不禁要問:在這場資訊化社會的競賽中,我們憑什麼和別人競爭?我們做好準備了嗎?我們的資訊相關基礎建設夠厚實了嗎?
最近,在PC World網站上有一則消息報導:美國上網與不上網民眾之間的智識落差持續加大。該報導指出:在美國網際網路(Internet)似乎已越過窮人遠去,而橫在網際網路與非裔美國人、美國印地安人、殘障者、單親家庭及居住在鄉村地區者之間的鴻溝,亦日漸擴大之中。
反觀國內的情勢,上述發生在美國的情形,事實上在臺灣亦有類似的情況發生。天下雜誌最新的「1999網路使用調查」即已發現:不像往年一般,進入網際網路世界的網路使用者快速增長的現象,今年的網際網路使用者增長的趨勢已趨緩和。
這個現象主要是因為二十歲至三十歲這個年齡層的人,近幾年來幾乎都已逐漸成為網路使用者,能再增長的人數有限,而四十歲以上的人口(尤其是女性)在臺灣社會幾乎是被政府以及社會遺忘或甚至遺棄在網際網路世界之外的「剩餘」人口。政府有關單位近年來所推動的網路紮根政策,是向下擴及至中小學,這是有選擇性的策略,而非將整個臺灣社會放在網際網路發展策略上整體思考。其結果就如發生在美國一般的「上網與不上網民眾之間的智識落差持續加大」。
除了政府的短視之外,臺灣社會的企業體以及非營利機構組織,似乎亦見不及此,至少至今尚未有任何機構或組織有系統地推動教育訓練計畫,幫助弱勢團體及個人準備好上網的知識與技能。而各大企業體更是成天除了高喊電子商務時代來臨、網路商機無限之外,未見有任何企業曾有類似AT&T或AOL的想法或舉動。以這些臺灣社會以及美國社會在處理資訊社會發展所衍生的問題的措施比較來看,我們實在沒有任何憑據可以輕鬆地回答本文稍早所提的三項問題:在這場全球性資訊化社會的競賽中,我們憑什麼和別人競爭?我們做好準備了嗎?我們的資訊相關基礎建設夠厚實了嗎?
令人汗顏的,當別人已發現問題所在並著手應對之時,我們還在猛作白日夢而對日顯的問題仍視而不見。很顯然的,臺灣社會的資訊社會發展的阻礙,並不在於硬體設備的不足,也不在於專業人力的缺乏,而是在於整個社會缺乏一個可以密切分工合作、並肩作戰的團隊(如美國政府、商業公司與非營利組織戮力合作共同願景。究其原因,主要還是在於臺灣社會政府的無視、無能與低效率,以及企業體的短視近利。這樣的政府與企業,令人對臺灣社會的資訊社會發展,不敢有太大的奢望。
當代臺灣資訊社會發展的現況,一如當代臺灣社會的政治運作一般,少有人真正地關心問題的所在,並誠心誠意地想辦法解決;多數的人都只是在倘這趟渾水,所關心的是如何在渾水中混水摸魚,撈取利益。如果整個臺灣社會繼續坐視這樣的情勢發展下去,則吾人可以斷言,網際網路社會發展的結果,為臺灣社會帶來的將會是更多的剝削與不平等,而不是想像中網際網路社會應有的平等與福祉。
五、臺灣社會資訊發展的特性
針對臺灣社會資訊發展的特性,吾人實有必要即刻開展對(1)電腦網路科技在當代臺灣社會發展的現況及其意義,(2)電腦網路科技對臺灣社會各方面的影響評估,及(3)電腦網路科技對臺灣民眾行為及態度的衝擊等層面的研究,才能夠確切的瞭解當代臺灣電腦網路社會的真實面貌。
臺灣社會也已經籠罩在當代全球「資訊社會化」、「電腦網路化」的浪潮之中;但在這新一波的電腦科技對人類社會進行鉅大的衝擊之時,臺灣社會似乎仍未做好迎擊的準備工作。在面對「電腦科技到底為我們的社會帶來的是福祉還是禍端?是社會不平等的縮小還是擴大?是促進社會更民主化還是反其道而行?等等鉅觀的問題,以及電腦科技對個人而言到底是更大自由空間的解放還是更多心靈的禁錮?是個人前途發展的助力,還是絆腳石?是個人追求幸福的承諾還是人們將經歷更多災難的預言?等等微觀的問題」之時,我們仍一無所知。針對臺灣社會資訊發展的特性,吾人實有必要即刻開展對電腦網路科技在當代臺灣社會發展的現況及其意義,電腦網路科技對臺灣社會各方面的影響評估及電腦網路科技對臺灣民眾行為及態度的衝擊等層面的研究,才能夠確切的瞭解當代臺灣電腦網路社會的真實面貌。
六、資訊時代的一些省思
廿多年前,為了發展經濟,政府推動了一系列的自動化、電腦化、資訊化的政策,使得大多數民眾都知道資訊科技的優點和重要。各種媒體的報導和廣告,更對資訊科技寵愛非凡,似乎資訊科技真成了靈丹妙藥,有百利而無一害;於是有些樂觀進取的人們不暇細思,沈緬於資訊科技的炫耀光彩,似乎只要好好發展資訊科技,前途便是一片光明。但是,事情真的是這樣的嗎?
事實上,資訊科技固然帶來不少的方便和好處,可是,隨之而來的問題,卻也層出不窮;只是它們散於各處,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罷了,諸如:花樣百出的電腦犯罪(computer crime)、防不勝防的電腦病毒、無聊之極的網路駭客、種種誘人沈溺的不良電玩、以及利用資訊科技助長的暴力、色情等等情事;凡此敗壞既有成就、破壞原有安定和秩序的種種事端實不勝枚舉。其實,問題還不只於此,自從電腦應用以來,便產生了不少社會問題,較為人知者如:工作改變帶來的工作適應、轉業和失業問題;電腦及資訊素養教育的問題、在職教育問題;組織結構改變的問題;資料、知識和智慧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問題;侵犯隱私和侵犯人權的問題;資訊倫理問題,資訊氾濫問題……類似這些的社會問題也是一個接著一個,似乎沒完沒了。
綜觀這些問題,顯而易見,都不是純粹的科技問題,而是應用資訊科技於社會時,與人文和社會現況互動所產生的結果。換言之,是應用資訊科技時的眼光、價值取向、態度、方法以及規劃、創意等等發生問題。如果不明白資訊和資訊科技的本質,不了解它可能對人文、社會帶來的改變和衝擊,那麼資訊科技將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其理甚明。有鑑於此,歐美日等國對於資訊科技對人文、社會的影響的研究一向甚為重視。以美國為例,1960年代就開始有資訊對產業和經濟影響的研究,於1970年代末建立了資訊經濟的理論、量測、實務(如資訊職種)和資訊產業政策架構的規劃。1970年代相關的研究紛紛並起,如資訊管理,資訊科技對組織的改變及因應,資訊社會的理論和構想,以及資訊科技對心理、生活品質、教育、兒童……等,均開始做深入的探討。1980年起,資訊倫理的研究及實務遍及全國,大專院校紛紛將資訊倫理列入重點課程,業界亦普遍對主管人員作資訊倫理的在職訓練。1990年代資訊公共政策的研究和實務受到重視,以文化為軸心的資訊科技對社會影響的研究,在各個學門蓬勃展開,方興未已。這些現象,都一再說明:若只一味的發展資訊科技而不知其對人文、社會的影響,後果堪慮。不幸地,國內似乎正處於這個狀況。
為了正視資訊科技對人文、社會帶來的改變和衝擊,筆者以為,最要緊的是要能警覺到資訊科技不是萬靈丹,不是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的;要破除以往對資訊科技過份偏頗的歌功頌德而造成的錯誤意識型態。
七、資訊社會對各層面的影響
(一)、 經濟的影響
網際網路對於經濟影響最大,帶來全球經濟,可分為知識經濟與電子商務二方面來談。柯斯特(Manuel Castells)剖析網路化知識經濟社會的特徵具有:「資訊化」(informational)、「全球化」(global)、與「網絡化」(networked)三大特色,各特徵重要而獨特並且交織連結。資訊化的特徵是新經濟體內單位或機構的生產力與競爭力,強調的是有效生產、處理及應用,全賴知識為基礎的資訊而定。全球化的特徵是因為生產、消費與流通等核心活動以及它們的組成元素(資本、勞動、原料、管理、資訊、技術、市場),是以全球角度來組織,直接進經濟機構之連結網絡來達成。網絡化特徵係指在新的經濟條件下,生產力與競爭力的增進,都是在企業網絡互動的全球網絡中進行。由於資訊科技革命提供了物質基礎,促進了知識經濟發展。也正是經濟的知識與資訊基礎、全球性的觸角、以網絡為基礎的組織形式,以及資訊科技革命,才催生出新而獨特的經濟形式 。
以知識為重要物質的時代到來,是為「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經濟」(Knowledge Economy)的概念早在1990年聯合國研究機構提出,但正式名詞係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of Economic Cooperation Development,簡稱OECD)在1996年發表的「知識經濟報告」出現,並界定為:「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21世紀人類正步入以知識資源的佔有、配置、生產、分配、消費等最重要因素的經濟時代。知識經濟的特徵是:一是知識經濟主要依靠知識創新、知識創造性應用和知識廣泛傳播發展;二是知識經濟時代的支柱產業已經從傳統產業轉移到資訊、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術、環保工程、文化產業及科學資訊服務業;三是知識經濟時代的消費將進一步呈現多樣化、個性化、藝術化特點;四是知識將成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最重要的資源,成為競爭與合作的決定性因素。
網際網路在經濟上另一重大發展為「電子商務」(E-commerce),「係利用網際網路進行雙向溝通的商業活動,企業可將產品、服務、資訊等訊息存在企業所建立的網站上,透過網際網路開放系統,提供消費者。消費者可由企業所建置網站伺服器獲得所需的資訊訊,並且在企業網站上進行商業活動,包括商品與服務交易、電子告等,從交易流程而言,整合商流、物流、資訊流與金流四部分」。
為因應資訊科技及網際網路快速發展對產業所帶來的衝擊,我國經濟部商業司於民國88年起積極推動「商業電子化計畫」,在各界的支持與參與下,於89年底推動三十個行業,三萬家企業導入網際網路商業應用的目標。「電子商務環境整備及B2C電子商務推動計畫」承襲過去相關計畫之推動成果,應用近年來電子商務之科技發展,期望能建立國內優質的電子商業作業環境,協助企業經由流程與資訊的整合,簡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務品質,帶動國內電子交易市場熱絡,進而藉由網路無國界的優勢,掌握全球化競爭的致勝先機。
(二)、社會與政治的影響
資訊社會的終極理想之一﹐就是希望能做到:「民眾在生活中需要任何信息或知識時﹐都能及時如願獲得」。因為美國推動國家資訊基礎建設主要目的就是望提昇其民主到全民參與的層次﹐因為知識共享教育和資訊充份的告知,正是民主政治的基礎。政府機關可以不必仰賴媒體,而直接在網路上立刻公佈消息,像是政府的公報,上網路後立刻天下皆知,也就不必靠媒體輾轉報導了。不僅政府機關可如此,私人企業亦然。
網路對於社會資訊傳播與政府管理有所助益,但也帶會公平與充分分享目的仍有相當的困難﹔從人文﹑社會的觀點﹐對此理想是否能實現﹐就有許多問題。換言之﹐從科技的角度﹐這理想是可行的﹐但是需要人文﹑社會方面配合﹐來建立新的社會制度和基礎建設才有希望。 資訊科技固然帶來了生活和工作上許多方便﹐可是傳播﹑溝通方式和效果的變化也十分巨大。巨大的變化常給人們帶來難以適應的情形﹐諸如生活和工作上的種種壓力﹐隱私的危機﹐甚至是面臨新的不法威脅,如網路勒索、網路駭客等。新傳播環境適合人性嗎﹖真的人人都愛上網路﹖學者對此提出質疑﹐各種網路與社會相關研究方興未艾。給社會重大變革。所以﹐教育、健保醫療、社會福利、國防、保險等社會問題,都需要大量的溝通工作,都依賴新資訊科技以期能解決現在無法做到的。這方面,並非在電腦實驗室中就做得出來的,需跨領域充份的配合。
(三)、文化的影響
科技對文化有幾項應用:(1)幫助蒐集文化與藝術資訊;(2)網路普及使文化與藝術資訊的傳佈;(3)新科技成為藝術文化的創作媒材,藉由數位工具的輔助,藝術創作變為更為多元化、也使更多人參加, 不論 是藝術家、建築師、文史工作者都可以共同參加與討論;(4)文化的產品可藉由Internet成為公共資訊平臺。
資訊科技有助於文化的提升與融合。美國與聯合國許多國家開始將網路應用在精緻文化,傳統文的保存與提供, 讓民眾充份享用, 提供不分國界, 種族, 貧富均能公平取用。公立資訊傳播機構, 如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均將重要館藏數位化提供全民使用,象徵人文與科技的結合。
許多國家莫不寄望網路能將精緻文化﹑傳統文化讓民眾充份享用﹐以平衡媚俗文化﹑通俗文化造成的傷害。1994年9月,美國政府公佈了一項 NII計劃下的規劃草案:「人文和藝術上資訊高速網路」。這草案意圖把美國兩百年的文化累積,如:手稿、文章、劇本、圖嶼、舞譜樂譜、錄音錄影、圖繪(drawings)、雕塑、圖畫(paintings)、和各式各樣的藝品,甚至包括相關的海報、型錄、節目表等等,一網打盡地數位化,以便放在資訊網路上,不分國界、種族、貧富、知識程度、社會階級等,讓人人都能取用。
(四)、教育的影響
資訊時代,網路對於教育發生革命性的衝擊。數位圖書館, 多媒體以及個人資訊處理技術, 將使資訊社會的教育有嶄新的面貌。事證導向, 問題導向的學習, 以及合作學習將取代傳統的學科導向教學方法, 而使學校的形態徹底改變。資訊社會後對於學生更重要的生有效利用資訊科技, 發揮教育功能。
由於社會變遷快速,科技不斷進步,現代人需要不斷學習才能應付這個多變的世代,所以終身學習成了現代人生活的重要元素。終身學習係「學習者個人經由正確,非正確及非正式的教育管道,迎接多元化、多物化的自我導向學習,其目的在適應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的變遷,並激發個人潛能,以促進自我實現。」主要以學習者本位,重視個人一生不斷學習以適應變遷及自我發展的過程。在迎接二十一世紀來臨,世界上許多國家正邁向學習型社會,是教育的願景,也是社會發展的理想,有助於提升國家競爭力,幫助個人的發展與資訊社會來臨。網路正有助於學習與教育的新發展。
(五)、學術與研究的影響
資訊科技的進步和資訊建設的增強,連帶使資訊科技本身的角色也在改變。目前,有許多應用都是以資訊科技作為駕馭知識的觀點出發的。網際網路改變了學術傳播型態,也促進學術與研究的進步,並具備下列特色。
1. 資訊的匯集,能產生更大的知識匯集。匯集資訊的結果,將發前人所未見,這也是研究時常用的基本方法。在 這種觀念下,許多新的應用應運而出。
2. 各行業間之相得益彰﹑相輔相成。由於溝通之便捷,許多原來無法溝通﹑往來的領域得以彼此相互學習﹑參照﹑合作﹑創新。這情形,在以往的社會中是不太可能的。這種相輔相成的觀念是創新﹑革新的契機。
3. 既有知識的整理和重組﹑建。當知識數位化表達在電腦中時,是需要尋求一種新的結構。對已知如何處理此表 達者,知識將被整理﹑重組;對未知者,則涉及知識的重組和新建。換言之,數位化的風潮正重新在電腦中建 構人類的知識。許多應用據此而生,像是數位典藏就是個典型的巨大工程。
4. 新的工作與合作的環境的發展。在網路上發展協力的工作環境已有數十年,且已有小成。在家上班、遠距上班, 虛擬鄰居,虛擬社群等,都是突破現有時空障礙而導出的新工作環境和新的合作、協力倫理的實踐。
八、實現優質的資訊化社會願景---數位臺灣(e-Taiwan)計劃
數位臺灣計劃考量將推動在家上班列為「寬頻到府600萬戶計劃之關鍵性應用」,政府並將率先示範,由行政院研考研考會規劃與建置公務員在家上班環境,推動公務員在家上班。在推動居家學習上,除建置光纖資訊高速公路,亦由教育部規劃與建置各級學校寬頻上網環境,並運用政策工具,研提補助低收入戶上網設備及一班家庭上網設備租稅減免措拖,鼓勵家庭設置居家學習環境,至於在居家學習教材上,則鼓勵老師與業者共同開發在家學習教材。
高天助表示,縮短數位落差亦是數位臺灣計劃未來的工作重點,這項計劃中,內政部將負責提昇低收入戶、弱勢婦女、身心障礙人士、及高齡者數位應用能力普及;補助低收入戶接收資訊教育訓練及身心障礙團體辦公電腦設備;輔導縣市政府建立公用資訊服務站,廣建上網服務中心運作機制。而加速偏遠中小學路基礎建設,規劃開放學校電腦網路設備,訂定獎勵辦法獎助偏遠地區各級學校既有師資,以及協調內政部於學校配置替代役男,提供就近社區民眾資訊教育服務則由教育部主導。
此外,經濟部負責提昇中小企業e化及電子商務應用能力,縮減與大企業之間之數位落差;而交通部負責推重市場競爭機制,降低網路連線費用、寬頻建設普及服務、提供低收入戶、殘障人士及偏遠地區通訊優惠措施;擅用普及服務基金鼓勵固網業者投入偏遠離島地區建置高速網路提供上網服務。
我國雖早已是資訊大國但在資訊應用方面,尚有待加強,資訊應用的普及,取決於系統的可靠穩定性及要令民眾感到方便易於使用,這些都是在推動電子化政府時必需考量的要素。
九、平衡數位落差
由於資源掌握及分配的不平均,以及對於資訊科技的了解未能普遍,造成相當大的數位落差。根據資策會的調查,臺灣經濟發展較佳城市之家庭的個人電腦普及率達35%,偏鄉地區則在5%以下;面對此一情況;實有需要針對國內目前數位落差之情況做全盤性的瞭解,建立監控指標,包括城鄉之間、貧富之間、不同產業之間,就如同環境品質監控一般,並構想有效的策略來消弭數位落差,如此,才能將資訊科技使用族群全面擴大,尤其是傳統產業及中小企業、以及弱勢族群平等享用科技成果的機會,以加速電子商規模經濟的形成。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積極研訂消弭數位落差政策以改善資訊與通訊科技取用問題,其要點包括:(1)加強網路基礎建設,含發展基礎建設、提昇網路競爭能力的先導調變行動。(2)重視個人、家庭的推廣與傳播,含學校內部的取用情況、與其他公共機構的取用。(3)加強教育與訓練,含學校內部的訓練與在職訓練。(4)重視企業間的傳播,含小型企業資訊與通訊技術的支援和訓練、加強對鄉鎮區域的協助。(5)推動政府計劃,含線上政府服務、政府成為資訊與通訊技術的示範使用者。(6)促進各國合作。
此外,工業八大國家(G8)在2000年7月,於日本簽訂「Okinawa Charter on the Global Information Society」憲章,目的在建立全球資訊社會,並成立「數位機會任務小組」(Digital Opportunity Task Force,簡稱DOT Force),專門解決數位落差問題。DOT訂定多項工作目標:(1)支持在發展中國家設立公共資訊與通訊科技檢索點,作為促進即時、廣泛、可及與支持性取得資訊通訊科技的重要方法。 (2)提供資訊取得與訓練。(3)進行數位落差的評量,加強Internet應用以改善職員、老師、與學生在學校與遠距教學活動的學習績效。(4)鼓勵政府提供廣泛與免費全州資訊與內容資訊。(5)鼓勵發展中國家製作適合當地的資訊內容,多重事翻譯與改寫工作。(6)支持數位化計劃並將公共內容放在線上供眾取用,強調多語言應用與本土傳承。(7)在非營利基礎上,鼓勵各機構團體積極從事內容資訊的徵集、改作與傳播並運用網路連結。(8)鼓勵出版社開發可能的商業模式,以增加窮人取用內容資訊的機會。
十、電子化政府需整體規劃
目前電子化政府計畫多由個別業單位由下而上規劃與提報,缺乏整體性規劃共同資源的效果。此外現有各行政資訊系統多為各機關專用而設計,缺乏與其他機關的資料交換和整合運用,應在行政院層級設置中央資訊長,依國家的螢展方針與需要,釐定資訊技術應用策略,並協調各部會推動計劃,以帶動全國資訊應用的發展。
健全的資訊規範是資訊力發展成功的重要保證。在法律方面,應加速檢討研修電信相關法規,營造一個有利市場競爭和促進使用者福祉的電信環境;健全電子契約法制環境,為電子商務和電子化政府之推展建立堅實的基礎;健全數位智慧財產權法制,針對各種數位智財之特質,檢討現行法規之不足,提出因應規範。為維護網路倫理,應設立專責組織負責網路網域、網路資訊分級、監督網路不當使用、推廣網路禮儀、鼓勵網站業者自律等。
此外為落實推動電子化政府,建議制訂電子化政府專法,一方面宣示政府推動電子化政府之決心,作為中央與地方政府之共同指導方針,齊一電子化政府推動之進度,另一方面亦能著由立法過程中的討論,引起人民對此一議題的重視,並進而參與建言,以切實符合人民的需求。
十一、展望
管理大師社拉克曾描繪資訊社會的面貌,如資訊革命以及網路發展帶來的經濟、社會及組織的重大改變,並指出電子商擴展了人類的心態、視野及心智天地,對原有產業、市場及國際疆域形成重大挑戰,新千禧年領導者的地位與角色亦將有所改變。
相信各位都同意,全球即將邁入知識經濟與資訊化社會,而其引發的衝擊與挑戰將如排山倒海而來,試問:我們真的了解並體認到資訊革命所帶來的變化與影響嗎?我們已作好應有的準備以迎接下一個社會的到來嗎?我們國家資訊力的水準能夠大幅提升以應付全球化的競爭嗎?如何回應這些挑戰,將深刻的決定我們的未來!
首先,個人以為,我們的心態需做巨幅的調整。資訊及網路科技只是社會變化的引爆點,而非政策實施的目的,以電子化政府為例,目的不在電子化,而是在透過資訊科技的深化運用來建立一個為人民福祉而存在的效能政府,出發點應在人民的需求,根據此一需求進行政府改造,改造的願景及理想透過資訊科技來有效達成。否則各行其是的結果,部會間、中央與地方間的系統將如資訊孤島難以整合,更遑論為人民做有效的服務。
主其面對新時代的發展,管理者的任務亦將有所調整,以政府角色為例,治理方式、運用資訊的方法、整合的能力皆需要進一步的提昇,並注入企業家的精神與創新的活力,基至採取經濟學家熊彼得所謂的「毀滅性的創新策略」,才能因應未來社會的挑戰。
其次是資訊需要有麥的掌握。杜拉克曾指出:「管理者重要的任務是需要承擔資訊責任,並利用資訊應用能力,來了解外界發生的變化」,也就是決策者應該要問完成目前的工作需要甚麼資訊,用什麼方式得到,而根據資訊來決定方向、來改造組織、進而付諸行動。全民資訊素養的提升亦復如此,電腦只是工具而非資訊。我們需要培養能夠應用資訊的國民而非只是電腦技工,因此,如何全面將人民從「電腦織字率」提升至「資訊識字率」,將是資訊國力能否夠順利開展的指標。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大作為須從基本建設做起,資訊國力無疑是其中最關鍵的要素之一。未來臺灣若要達成「年輕臺灣,活力政府,綠色矽島,全民入股」的施政願景,必須正視資訊國力的發展,並對資源做必要且大瞻、有創意的配置,以促成政府、企業、學校、社區的再造,昂首闊步邁入現代化之林。
十二、臺灣未來資訊社會發展展望
(一)確保信心:
1.有害內容的管理:
全球企業電子商務對話(Global Business Dialogue on E-commerce;GBDe)應推動建立業界共識及儘可能由業者採取自律規範來處理有害內容(Combating Harmful Internet Content;CHIC),政府應避免進行過度嚴密的控管方式,以免傷害內容產業的發展。同時,並建議可以採取科技的手段及發展篩選軟體以過濾有害資訊。
2.強化消費者的信心:
各國政府應重視在無疆界之跨境活動中,如何推動信心建立之政策架構及機制。GBDe可與消費者團體合作,針對線上活動的特性,發展線上爭端處理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及實務,以補充正式程序外的爭議解決機制;此外,亦應從法律架構上,賦予電子商務活動具有同實體世界般相同的保護與適當之規範與責任。
3.資訊安全:
各國應攜手合作打擊網路犯罪,並藉由國際合作發展相互聯繫管道,發展全球資訊安全災害通報機制,以及建議可依循OECD所更新之資訊安全指引,發展出安全的政策與管理架構,然而在實務上最重要的莫過於建立重視安全的文化,以有效確保資訊安全。另,各國推動PKI基礎建設,並在國際間推動跨境互運(interoperability)與認證機構間的相互承認工作,亦為日後確保資訊安全的重要策略之一。
4.個人隱私保護:
應確保個人隱私資料獲得妥善之管理,對於業者運用這些資料之方式與範圍,可藉由自律措施及政府法規的約束予以管理,讓使用者得以安心進行線上活動與資料傳輸。
(二)全球資訊社會現況:
1.匯流(convergence):
緣於資訊科技的突破發展與應用,致使資訊、電信通信及傳播等產業之服務提供出現整合之趨勢,故傳統的管制措施與政策勢將產生重大的變遷,其管理模式及管制手段之合理性將遭受挑戰與衝擊,政府未來應順應科技發展趨勢,尊重市場機制及採取彈性的管制措施,以促進新型態產業之發展;同時,未來應加強監理機構間的經驗交流及政策協調,使得各國能採行最有利於資訊社會發展的最佳範例與措施。
2.電子化政府:
政府運用資訊科技處理公共事務,將有助於提昇國家的競爭力和人民的生活水準。從企業角度出發,電子化政府可使政府提供更有效率和更高品質的公共服務。政府部門運用新科技進行公共事務之處理,將可設計出新型態的公共服務,用以加強政府和人民間關係,以及提昇工作效能、效率及降低成本,並可能進一步改進組織運作模式。
缺乏先進電子化政府政策的地區、國家或地方政府必須承擔無法吸引私人企業投資的風險。換言之,電子化政府的應用將可增進私人公司的效率並提高他們對於電子商務的採用。此外,由於私人企業投入政府電子化發展計畫,ICT相關領域產業將因此更加蓬勃發展,並促進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GBDe業已建立電子化政府最佳實務之資料庫,未來透過經驗的分享與學習,各國將能更有效地發展治理能力與ICT素養,推動資訊社會的發展。
3.智慧財產權:
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執行,應配合WIPO之工作進展,檢視現行法規架構,並應增加對於數位產品及著作之保護與賦予受保護之法益,同時,應重視網路環境上之盜版及仿冒行為並設法加以遏止。
4.稅制:
目前OECD已提出全球電子商務稅制架構,未來國際間應參照此一指引發展出共通的稅制規範,確保電子商務不至於出現額外的賦稅負擔,避免對全球電子商務發展有所妨礙,並鼓勵稅捐稽徵單位採用共同的稅務措施。
(三)促進成長:
1.貿易:
WTO業已於1998年第二屆部長會議宣言中,決議對於透過電子傳輸之數位化產品暫時免課徵關稅,此舉對於促進電子商務之發展具有重大的貢獻,且WTO總理事會業已責由附屬機構進行電子商務工作方案,探討電子商務對於現行貿易體系運作的衝擊與影響;目前WTO正推動關於下回合談判之議程,與電子商務有關之議題,包括討論電腦及相關服務業以及電信等議題之談判,預計此一工作亦將對於電子商務發展有所助益,另,業界並希望各國能進一步檢視及開放既有之服務貿易承諾,以及推動貿易便捷化工作,促使資訊科技及電子商務能有助於國際貿易的發展。
2.基礎建設之發展:
寬頻上網的普及是建立全球資訊社會不可或缺的因素,可替全球的經濟帶來龐大的利益。寬頻的使用可促進網際網路和電子商務成長,並引發更多商業應用及個人休閒應用方面的新服務,包括資料、聲音、音樂和影像的傳輸。在現階段全球經濟蕭條情況下,可結合公、私部門推動發展寬頻產業(含數位內容)之旗艦型計劃,催化對寬頻網路使用的普遍性,這項旗艦型計畫必須包括強化消費者對寬頻服務的認知與需求的建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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