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客家文化園區」?放大的「客家蚊物館」?別再浪費錢了!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95740324/20070927062642
行嗎?如同南部的故宮分院、流行音樂中心~等要費幾百億元蚊物館,馬能不概括牐受嗎?
台灣的輿論就如此,不鼓勵監持原則者,相反,好馬沒好報。
楨台長是背叛客家的客家人。
客委會四年倍增預算政策明年概算初編30億>中央社08-06-16翁翠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玉振,今天在立法院答詢表示,為落實馬總統四年倍增客家預算的客家政策,客委會2009年概算已經開始編列,初步編列達約三十億元,未含客家文化園區為二十三億元,增加百分之四十四,他並允諾未來分配經費不會區分黨派。
國民黨立委鄭金玲指今年客委會十六億元經費,扣掉客家電視台四點四億元經費,剩下大約十二億元,經費很少,一定要好好做事。她指桃園縣政府過去舉辦桐花祭申請中央補助時,客委會卻刁難,分配補助大小眼,對民進黨執政地區才比較多補助,她希望客委會未來對客家事務不可區分黨派,補助經費也要公平。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質詢要求客家事務預算趕快增加,並建議舉辦全國性的客家山歌大賽,推廣優美的客家山歌,並說可協助督促行政院主計處支持客家預算增加。黃玉振因此說明客委會明年98年度概算已經開始編列,希望立委拜託主計處那邊多幫忙。
國民黨立委趙麗雲質詢指黃玉振業務報告有四個地方肯定客委會過去獲得很多成果,這樣不利客家未來發展,例如預算,客委會現在才一年十六點一一億元預算,佔中央政府總預算百分之零點零九五,即使增加也仍在百分之零點二以下,目前預算若分配給非多重認定的客家人約三百四十萬人,每人只能分得四百六十餘元。
趙麗雲質詢說,總的來看,客家經費三成用在客家電視台,三成用在黑機關(指客家文化園區仍是未合法的機關),真正用在客家鄉親只有七點二九億元,平均每人只能吃一些漢堡,因此,她建議黃玉振不可以肯定過去客委會有很多成果,尤其預算經費方面還是要「唉唉叫」,才會爭取得到預算。
針對客家電視台佔去行政院客家委員會預算龐大比例,趙麗雲要求客委會回去釐清客家電視台的定位,客委會前主委李永得四月間的報告是要把客家電視台丟出去,而根據無線公共電視公股,無法維持客家電視台主體性與發揮影響力,希望客委會好好處理這項考驗。
國民黨立委郭素春質詢問客家電視台為什麼每次選舉時都在做民進黨廣告?如今國民黨重新執政,客委會應監督客家電視台內容是為客家文化或是為政治宣傳。
黃玉振答詢說,客委會是編預算的單位,今後不會再有這種事情發生,他已經請客家電視台要把所有政黨顏色先拿掉,也不會到選舉就變樣。
吸引大陸觀光客 客委會追加預算三千萬元>中央社08-06-16翁翠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玉振,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表示,配合開放中國大陸觀光客來台,客委會也編列追加預算新台幣三千萬元,做法是希望結合客家文化元素與發展客家產業,以吸引大陸觀光客。
民進黨立法委員邱議瑩質詢時擔心苗栗縣之前打算要蓋的「馬英九奮鬥館」在行政院不准列入擴大內需預算後,是否會以別的名目轉向客委會申請補助,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質詢指他發現2007與2008兩年的客家桐花特色商品手冊有三十六家業者重複獲得補助,客委會補助不可隨便。
黃玉振答詢時做前述說明,並強調三千萬元追加預算不會是為了客家桐花祭,蘇震清委員所指重複補助現象,以後他來做時,不會讓補助重複太多。
客委會:協調NCC釋出全國性頻道設客家電台>中央社08-06-16翁翠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玉振今天在立法院表示,客委會下半年將優先協調推動設立全國性客家廣播電台與客家文化傳播行銷;構想是透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配釋出全國性的頻道,又因黨政軍須退出媒體,將協調修訂公共電視法,把這一電台納入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營運。
黃玉振上任後,今天首次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總統馬英九客家政策之一的「協調推動全國性客家廣播電台以傳播行銷新客家形象」,是未來客委會要努力推動的重要工作之一,立委吳志揚、邱議瑩質詢要如何設立?邱議瑩還問公廣集團可以做電台嗎? 黃玉振答詢時做前述說明,並指廣播是客家鄉親聽見客家聲音、獲取客家訊息極為重要的媒體工具,目前全國雖有五家客語指定用途電台、四家以客語為主要使用語言的電台,但這些電台都是中、小功率電台,收聽範圍極有限,若能有全國性的廣播電台,客家鄉親共同關心的議題將可透過廣播相互交流而凝聚共識。
因此,黃玉振表示,為滿足客家鄉親對於廣播媒體近用的需求,他近日將拜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蘇永欽與行政院新聞局長史亞平,積極協調NCC指配釋出一大功率頻率如中廣寶島網,做為客家廣播電台使用,再協調推動「公共電視法」修法,將這個全國性的客家廣播電台納入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營運。
他指出,希望全國性客家廣播電台能夠併同客家電視台,在公廣集團共同經營下,發揮相輔相成的效益,讓目前相對弱勢的客家媒體文化,能夠在公共資源支持下,得以不受商業市場的壓抑,而能正常的永續發展,也能夠提供其他族群認識客家文化的平台,促進族群交流與和諧。
馬客家政策
壹、背景
客家族群長期以來對台灣發展深具貢獻,可是隨著社會經濟的變遷,目前客家族群在經濟、文化與語言皆面臨空前的挑戰。經濟上群聚偏遠地區的農業經濟早已凋蔽,近年來受整體經濟低迷衝擊而更加困絀;文化上備受主流優勢文化擠壓而處於邊陲地位,連語言傳承也面臨流失的危機。
近二十年來,客家有識之士自覺自救,各級政府投入資源扶持挹助,在多方努力之下,衰頹趨勢稍微緩和。檢視現實情狀,再檢討政府客家事務的施政作為,我們認為,未來的客家政策應秉持三個原則,把握三個重心。
三個原則是:
一、行政措施有其侷限性,必須透過立法途徑,建立制度性規範,確保客家事務的合法性地位,以增強推動效果。
二、一切以客家人總體利益為優先,所有的資源分配與運用皆超越黨派立場,純以客家福祉與發展為考量。
三、客家事務不能滿足於儀式性、展演性短程效益的追求,而必須致力於基礎性、根本性長效工程的建設。
三個重點則是:
一、以語言與文化的傳承為首要,懷著緊急搶救的心情,採取方方面面的有效途徑,促進客家文化的發揚與客語的傳承。
二、以經濟效應的經營為優先,體恤客家庄生計困難的嚴峻情勢,政府應運用資金挹注、產業輔導、區域經濟扶助、觀光事業建設等有利措施提振客家特色與文化產業的發展。
三、以跨越族群邊境與海外連結為志向,凡特色產品、文化創意產業及客家媒體均應力圖伸展至其他族群中,行銷到海外,並連結國際及大陸客家族群,以促進交流、擴大利基。
基於此,我們主張:運用必要的法律和行政途徑,提升客家族群的整體地位。具體措施包括:設置「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促進其文化傳承與發展;立法建立「公事語言」制度,確立客語的平等地位;同時加重各項有力措施,以增進客語的學習與傳揚。另一方面,我們要確立以經濟為主軸的客家發展政策,多方運用經濟和金融獎勵輔導辦法,促進客家文化創意產業和特色產業的發展。經由多方面大開大闔的展佈與奮鬥,我們一定要使客家鄉親邁向可大可遠的康莊大道,讓客家人世世代代昂揚挺立於台灣社會。
貳、政策主張
一、客家事務預算四年倍增
行政院客家事務預算每年成長20%以上,四年內達成現有預算倍增。新增預算用於促進客家語言傳承、輔導文化創新、扶助特色產業、充實傳播內容。同時,每年召開全國客家會議,由總統邀集各地區、各領域客家代表與政府官員研討客家事務,會議結論交由政府相關部門限時執行,嚴密追蹤考核。
二、設置『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制訂專法,規定客家人口數達40%以上的縣市鄉鎮,設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其中小學母語教學、公共場合的語言使用,均須將客語地位提昇。同時由中央政府專案補助,全面建設具有客家特色的社區、維修文物古蹟、協助文化保存,並全面加強客家文化和語言的教育、傳播與弘揚。
三、 建立『公事語言法』制度
提升客語的地位,但鑑於「語言平等法」受質疑將造成過多的困擾與資源的投入,現階段宜先建立「公事語言」制度。凡「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客語均屬於「公事語言」,在公事場合均可使用,政府機關設必要的翻譯人員。中小學語言教學同步調整,加重客語的份量。
四、建立『客語薪傳師』制度
推展客語永續傳承計畫,除現行各項客語教育及推廣措施之外,另創「客語家庭」及「客語薪傳師」制度,參照社會工作者方式,由政府補助「客語薪傳師」,讓其輔導「客語家庭」和中小學傳承客語,並提供分齡分級的客語家庭教材教具。
五、提升客家文化的創新價值
政府協助客家保存傳統文化及舉辦客家文化活動之餘,更應積極協助開發創新的客家文化,輔導客家文化產業創新發展,使其經由設計、開發、製作、包裝、行銷的商業化過程,將客家文化融入於視聽藝術、數位網路與精緻生活產業中,成為高附加價值且能跨越族群邊境的文化創意產業,深入市場,擄獲人心。同時,結合都市發展、建築、藝術、設計與客家工作者,協助客家聚落運用「農村再生基金」或「觀光產業發展基金」,建設客家庄特有的文化風貌,以提升客家文化產業的經濟與觀光效益。
六、設立客家特色產業發展基金
針對客家庄生計困難的問題,除協助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及一般農業之外,應選擇具有發展潛力的客家特色產業,,如木雕、膨風茶、紅麴、粄條、粢粑、仙草、擂茶、花布衫、客家菜等,政府應提供全方位的規劃與協助。首先,規劃地區特色產業發展計畫,運用「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做為客家特色產業發展的基金,注入資金或提供優惠融資,並委由政府創設的財團法人產業經營顧問組織協助地方政府或廠商規劃輔導,同時協助人才培訓以及市場行銷。
七、縣市政府建立客家事務整合機制
客家人分佈在各縣市,其人口超過10%的縣市逾十七個,確有必要在各縣市普設客家事務跨部門整合會報,以建立強而有力的協調機制,並落實政府客家政策,服務客家人士。行政院客委會則應調整職能,加強產業發展與輔導功能,盡心盡力推動客家文化創意與特色產業的發展。
八、成立全國性客家電台
公共廣播電視集團運用中國廣播公司準備交回的音樂網和寶島網,將其中一個頻道設為大功率的客家廣播電台。同時,為豐富客家電視節目內容,落實政府客家政策,同時扶助客家文化創意與特色產業發展,政府應設立輔導基金,以專案補助或獎勵方式,鼓勵產製優質電視節目,提供客語及非客語電視台播出。另一方面,促使客家廣播電視以客語為主體,併用國語、閩南語,以吸引不熟悉客語的客家年輕族群及其他語系族群也樂意接觸,從而促進客語的傳承與族群之間的交流。
九、建設台灣成為全球客家文化與產業交流中心
建設客家文化和發展客家特色產業的同時,政府應協助民間廣泛和全球客家鄉親聯繫結合,邀訪中國大陸、東南亞以及世界各地客家人到台灣客家莊參訪旅遊,與客家文化創意和特色產業進行交流合作,把人流與金流帶進來,把技術和產品輸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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