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王銘銘的《裂縫間的橋:解讀摩爾根古代社會》(山東人民出版社,2004),敢對馬列毛唯物史觀(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的聖經《古代社會》下手,拆解《古代社會》。
解讀經典啊!那張莉彬的<《裂縫間的橋——解讀摩爾根〈古代社會〉》讀後>(全文貼於後)可算是解讀的解讀了?
解讀誰不會,反正已處後現代解釋學的眾聲喧嘩。
在喧嘩前,何不讀下〈古代社會〉大意和摩爾根生平(這補貼於後):
《古代社會》美國民族學家L.H.摩爾根的名著,副題爲“人類從蒙昧時代經過野蠻時代到文明時代的發展過程的研究”。寫于1871~1877年,1877年在美國出版,原著爲英文,多次重版,並被譯成多種文字。中國從20世紀20年代起曾多次翻譯出版。摩爾根在此書中進一步發揮了《人類家族的血親和姻親制度》(1871)一書中提出的家庭進化理論,並全面闡述了人類社會從低級發展到高級階段的進化學說。全書分四編。
第一編“各種發明和發現所體現的智力發展”,概括地敘述了人類經濟文化的發展,認爲人類遵循大體一致的途徑前進,從階梯的底層開始,不斷進步,登上文明門檻。他根據生活資料生産的進步,把原始時代分爲蒙昧、野蠻時代,又各分爲初級、中級和高級階段,每個階段以發明發現爲主要標志,階級社會歸入文明時代。實際上是以生産力的發展作爲分期的基礎,認爲生産力是社會進步的決定性因素。
第二編“政治觀念的發展”,指出人類社會有兩種組織方式,原始時代是以氏族、部落爲基礎的氏族制度社會組織(見原始公社制),文明時代的階級社會是以地域和財産爲基礎的政治社會即國家,認爲這是人類曆史發展的共同途徑。摩爾根用大量的資料詳細地敘述了氏族組織的發展過程;論證了原始時代氏族制度存在的普遍性,氏族是當時社會制度的基本組織單位;闡明了氏族的本質。北美易洛魁人的母系氏族制,世系和財産由女性繼承,有一套包括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聯盟的社會組織,按原始的民主制組成,各層組織都有自己的職能。他認爲氏族出現時人類處于群婚狀態,只能按母方識別世系,因而最早的氏族必然是母系制(見母系氏族制)。歐洲人到美洲時,印第安人大多已組成母系氏族,部分爲父系氏族(見父系氏族制),少數部落的氏族制已解體。他描繪了荷馬時代希臘人以及古代羅馬人的父系氏族制,指出氏族是從母系制發展爲父系制的,促成這一轉變的動力是私有財産的出現,父親要把財産傳給自己的親生子女。摩爾根以曆史事實闡明,氏族制度發展的結果,必然由于私有財産和階級的出現而産生它的對立物──國家。他以雅典人和羅馬人爲例,探討了國家産生的曆史過程。在雅典,經過幾次政治改革,曆時數世紀才使氏族制度徹底消亡,形成了雅典國家。羅馬國家是在平民與貴族鬥爭中摧毀了氏族組織而建立起來的。
第三編“家族觀念的發展”。摩爾根從研究各民族的親屬制度入手,探討了家庭婚姻的曆史。他認爲親屬制度以婚姻、家庭形態爲基礎,馬來亞式、土蘭尼亞—加諾萬尼亞式和雅利安式三種順序發展的親屬制,反映了與此相應的婚姻、家庭發展序列。人類自脫離了原始雜交狀態之後,經曆了順序相承的婚姻、家庭形態:血緣(婚)家庭、普那路亞(婚)家庭、對偶(婚)家庭、父權制家庭(特殊形態)和一夫一妻制家庭。介于群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之間的對偶家庭和父權制家庭未能産生新的親屬制度。普那路亞婚和級別婚都是氏族産生的根源,而氏族組織又使通婚的群縮小從而形成對偶婚。他把家庭婚姻的發展階段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相聯系,認爲共産制的生活方式同血緣家庭、普那路亞家庭和對偶家庭相適應,一夫一妻制是由于私有財産的出現和繼承財産的需要而確立的。摩爾根的家庭史研究,批判和推翻了主張家庭是社會的原始細胞、父權制家庭是最古老的家庭的“父權論”。
第四編“財産觀念的發展”,闡明了曆史上存在的兩種財産所有制,即公有制和私有制,以及前者向後者的轉變。摩爾根指出,是私有財産導致奴隸制和國家的産生。最後他談到了資本主義社會之後的未來社會“將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愛的複活,但卻是在更高級形式上的複活”。
這本書出版後産生了很大的影響,它以原始社會曆史研究的具體資料,豐富和證實了馬克思主義的唯物史觀,因而得到K.馬克思和F.恩格斯的高度重視和評價。爲此,馬克思寫了詳細的摘要和批語(見《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是執行馬克思的遺言,就摩爾根的研究成果而作的。他贊揚“摩爾根在他自己的研究領域內獨立地重新發現了馬克思的唯物主義曆史觀,並且還對現代社會提出了直接的共産主義的要求”。(《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
這本書出版初期,在美國也曾大受贊揚。後來長期受到攻擊和批判。曆史學派和傳播學派等公開提出以摩爾根的學說爲主要批判對象,美國民族學家R.H.羅維的《原始社會》(1920)一書就是專爲反對《古代社會》而寫的。他們反對社會進化理論,反對唯物史觀。近30年來,西方民族學者重新評價摩爾根和他的著作,人們逐漸承認發展的觀念,《古代社會》一再重版。
這本書在經驗論證方面不夠。由于新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資料和新見解,動搖或推翻了其中的一些論點和假設,如關于原始社會分期和家庭形態的發展等問題,研究者們提出了修正意見。但這本書爲原始曆史研究所建立的系統以及它的基本原理仍然是正確的。
http://baike.baidu.com/view/473670.html
《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是弗裏德裏希‧恩格斯
(Friedrich Engels,1820.11.28—1895.8.5)的一部關于古代社會發展規律和國家起源的著作,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代表作之一。副標題爲“就路易斯‧亨‧摩爾根的研究成果而作(Im Anschluß an Lewis H. Morgans Forschungen)”。
恩格斯在卡爾?馬克思去世後,整理馬克思的手稿時,發現馬克思對路易斯‧亨利‧摩爾根的著作《古代社會》所做的摘要和批語,恩格斯研究後認爲有必要進行補充來寫一部專門的著作闡述唯物主義的曆史觀。
原著以德語寫于1884年3月至5月間,同年10月在瑞士蘇黎世出版單行本。後來,這部闡述馬克思主義的曆史唯物主義理論的著作在德國出版並被翻譯成多種語言文字。1892年,恩格斯寫了《新發現的群婚實例》一文,作爲本書的附錄。全書包括2篇序言,9章正文。
【內容】
恩格斯以唯物史觀闡釋摩爾根的研究成果而提出:由于勞動生産率的發展,産生了私有財産,因此形成了階級和階級對立;由于各階級的沖突導致以血親家族爲基礎的舊社會被炸毀,被組成國家的新社會所取代;家庭制度受所有制支配。恩格斯根據摩爾根對美洲印第安人社會的研究,補充他本人對古代羅馬、希臘和日耳曼人社會的研究材料,論述了人類早期原始社會階段和奴隸社會早期國家形成的曆史,後來科學考古的發現也證明了恩格斯的基本論點是正確的。
在本書中,恩格斯研究了史前各文化階段與家庭的起源、演變和發展,著重論述了人類史前各階段文化的特征、早期的婚姻和從原始狀態中發展出來的幾種家庭形式,指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産生和最後勝利乃是文明時代開始的標志之一。恩格斯根據大量史料,闡述了原始社會的基本特征。分析了原始社會解體的過程和私有制、階級的産生,揭示了國家的起源、階級本質及發展和消亡的規律。指出國家和階級、私有制一樣,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在經濟發展的一定階段上産生的。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産物,是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進行政治統治的工具,是淩駕于社會之上而且日益與社會脫離的特殊公共權力,其作用是協調各階級的矛盾。國家隨階級的産生而産生,也必將隨階級的消亡而消亡。本書是恩格斯運用唯物史觀研究國家的重要成果,它科學地闡明了家庭、私有制、階級的起源與國家産生的關系,極大地豐富了馬克思主義的政治學說。
【爭議】
但是對恩格斯的有些論點也有爭議,恩格斯描述了人類社會由“母權制”向“父權制”的過渡,波伏娃認爲曆史上從來就沒有存在過什麽“母權制”,女人在人類曆史上從來也沒有過權力。母系氏族社會時還不存在私有財産,女人對男人沒有權力,當時男人是非常自由的,只是不承擔撫養子女的義務,所以才形成了母系氏族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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