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評<台灣財團興亡史>曾提及:那天補評陳柔縉的《總統的親戚──台灣權貴家族》(時報,1999)。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89574899/20070629061708
重讀《總統的親戚》,有二點遺憾:一是、陳柔縉花了五年時間消化各種冷門的文献資料,以近六百頁篇幅,細數台灣的十四大家族,可惜盡是些台灣權貴家族、繁瑣的人物關係(陳記者所擅長),欠社會學和經濟學、簡明的權錢結構之分析(記者不擅長)。二是、陳書只分析到李政權時代,至今仍未見分析陳政權時代新形式的台灣權貴家族之專著。
這個嘛!民間學者、思想大師南方朔在導讀,就很不滿台灣的學院學者,有關統治階級的家系、身份、權力之研究,一段空白。雖然他在導讀中曾引西方學者之研究,指出英美日權貴家族的權錢結構。
另外,至今仍未見分析陳政權時代新形式的~,也不只台灣權貴家族之專著,而是各方面(見本館接下來的幾篇書評),其因可能是司空見慣、罄竹難書了吧!
台灣,司空見慣、罄竹難書?太貶台媚中了吧!民主台灣會比一黨專制的中共貪腐?
是嗎?那我貼篇,與學者專家有關兩岸民營化比較的不同看法之文: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81756316/20061112071215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92033861/20070802063836
沒有從權貴家族還產於民的經濟改革>劉曉波(2001年4月於北京家中)
在毛澤東遺留的制度背景下──強制國有化和揮霍型浪費型戰備型的動員經濟──進行經濟改革,無論從道義上講還是從效率的角度講,其首要目標都應該是還歷史的舊帳──還產於民──,而不應該是單純的提高經濟效率,最起碼,應該是還產於民和提高效率同時進行,就是不學蘇東式的一步到位的「休克療法」,起碼也要像當年威權體制下台灣的土地改革(贖買型)和民營化(政策優惠型﹕信貸、外匯、稅率的三優惠)那樣。即便以經濟效益的暫時損失來換取每個人應得權利的歸位也在所不惜。從長遠的利益計算著眼,「社會公正優先」的改革所付出的社會綜合成本,肯定要比大陸中國式的「經濟效益優先」的改革小的多。而現在的改革,只有暫時的經濟效益高增長,而且這種高增長的最大受益者又是佔不到總人口5%的權貴們;而付出的代價卻是佔總人口95%的弱勢群體的利益受損,進而是綜合社會成本的超常高昂﹕競爭的嚴重不平等、分配的畸形不公、人權的沒有保障、政治的普遍腐敗、道德的徹底淪喪、政權合法性的急遽流失、社會仇恨和社會不穩定的幾何級數式積累……
換言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在根本上是一個由非人性制度向人性制度的轉變過程,是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和文化制度的同步漸進式改革。其目標應該是既有規則的平等又有效益的提高,既有個人致富又有社會公正,關鍵的第一步是還產於民,使私有產權在法律上得到明確保障,使所有者缺位轉變為所有者歸位,因為它既能夠使應得權利歸位,又能夠提供良性的利益激勵。也就是交易的市場化和所有權的私有化的同時進行,即便採取漸進的方式,也應該是二者的同步漸進,而不應該在不改變國有制(實際上是黨有制)的基礎地位和所有權的歸屬真空的框架內,只進行以提高經濟效率為目標的單項增量改革──下放有限的管理權和有限的市場調節。這樣的修修補補的改革,必然導致壟斷權力對市場的控制,使改革變成掌勺者私分大鍋飯的權貴私有化和代理人尋租式腐敗的制度化普遍化,造成權貴的既得利益越來越深的制度化,使政府提供「善政」或公正規則和客觀裁判的功能急速喪失,使本來作為社會公器的政府變成極少數權貴牟取暴利的私具,使政府提供的所有公共產品的實際最大受益者皆是極少數權貴家族。
公器一旦變成私具,公共資產就變成了特權者的個人私產。權貴們和各級代理人從這種所有權缺位的增量改革中撈取的利益越大,維護舊體制的頑固阻力就越大,建立新體制的難度也隨之遽增,以致於最後形成一種最大受益獲利集團之間的剛性同盟,非經過暴烈的社會革命無法打破。到了這一步,就是死結。解開這個結,也就意味著社會的全面崩潰。
現在,改革已經進行了20年,但在還產於民(所有權歸位),即產權制度改革方面,幾乎沒有實質性的進展。在立法方面,雖然1999年的修憲進一步明確和加強私營經濟的地位,但是私有財產的合法性並沒有明確到所有權的層次,仍然沒有作為不可侵犯的神聖權利寫入憲法。憲法上只有「國有(公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而沒有「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楨:已修憲保障了)。這種對私有財產權利的憲法歧視,是一切相關法規歧視私營經濟的最高法律依據。只要這種憲法性歧視不變,整個制度對私營經濟的歧視、政權對個人的控制和抽象的整體利益對個體權利的扼殺,就不會有根本的改變。
在現實中,產權關係就更不清晰。70年代末開始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制,已經有20年的歷史。開始於1984年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改革,已經有16年了。1992年開始的房地產行業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改革,也有近10年了。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則已經進行了7、8年……但是,直到今天,這些改革仍然沒有進入實質性產權改革的階段。嚴格地講,它們只是政府把所壟斷的所有權面向社會的部份租賃,農民、企業法人和房地產開發商以及商品房的購買者,只是土地、企業、房產的承租人,而不是產權的擁有者。政府仍然握有隨時收回的強制性權力。一句「國有資產流失」就能中斷租賃合同,使承租者血本無歸。企業上市的所有實惠都被國企佔據,進而被權貴們瓜分,很少惠及私營經濟,更不要說國企職工了。最近,上市公司「猴王集團」因無力償還24億債務而宣告破產,只是國有資產被淘空的典型例證。
以「青天」著稱的朱鎔基就任國務院總理之後,在所有權改革方面,喊得最響的改革口號,居然還是大言不慚的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國有資產的運營安全」,對於私營經濟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安全運營,卻漠不關心,對國有資產的產權的未來歸屬,仍然沒有明晰的可操作的處置方案。在《十五計劃綱要》中,朱鎔基還信誓旦旦地宣稱﹕要切實保證國有經濟的主體地位,決不能把國有資產量化到個人。這就等於是在宣佈,在中國加入WTO的5年準備期內,權貴們仍然享有優先瓜分國有資產的特權。在中國的體制下,不把國有資產公平地量化給個人,就只能意味著把所剩無幾的國有資產不公平地量化給權貴們。
正是中國特色的官本位改革,使改革的最大受益者都聚集在政治權力的周圍。改革的全過程的每一次利益再分配的擴大,他們都是最大的受益者。
◆恢復高考,他們個個都是狀元;
◆平反冤假錯案,他們得到了最優惠的補償;
◆放洋留學,他們想去哪就去哪;
◆包產到戶,農村的各級政府官員最先擺脫貧困;
◆放權讓利,他們要權有權、要利有利;
◆價格雙軌制,他們是最大的倒爺──官倒;
◆房地產熱,他們握有土地審批權和優先的廉價購買權以及炒地權;
◆炒股票,他們得到白送的原始股和大量別人不知道或晚知道的信
息;
◆建立市場經濟,他們有優先的甚至排他的准入證;
◆企業上市,他們都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長,起碼也是董事會成員;
◆甚至在國營企業的脫困中,他們也佔據著最有利的位置,把剝離掉
的不良資產轉嫁給社會弱勢群體,把正常上市的或通過債轉股上市
的良性資產據為己有。
◆新經濟興起,他們就紛紛搶先進入,佔據最優勢的位置和最大的市
場份額。
他們嚴格控制市場,率先得到與境外新經濟巨頭合作的機會。江澤民之子江綿恆就是最典型的實例。還有收不完的「權力稅」,從進出口批文到企業上市,從承包工程到個體書商向出版社買書號,幾乎沒有不受權力操控的市場,找不到沒有准入歧視的行業。政府主管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的準黑市遊戲規則,主宰著所有經濟行為。
這些權貴家族所瓜分的全民資產,據官方學者統計平均每年為9,875億~12,570億之間,佔國民生產總值的13.2%~16.8%。而民間學者認為,最保守的估計也要佔到整個國民生產總值的20%。即便不算上每年以將近400億美元的流失速度轉移到國外的資產,僅就國內銀行中6萬多億的存款而論,其中的80%歸富人們所有。再加上吃喝娛樂等消費,每年揮霍掉3,000億到4,000億資產。權貴們在大陸中國的財富中所佔有的總額,將是一個無法想像的天文數字。現在,大陸中國的貧富差異之懸殊已經遠遠超過了國際警戒線。民間調查的基尼系數高達0.59,而國際警戒線僅為0.4左右。
最近,為了加強對股市的監督和規範,朱鎔基請來了香港的金融專家,據說還要請香港人出任中央銀行主管副行長。但是,一種制度性頑疾,決不是增加幾個廉潔的技術官僚就能醫治的。以朱鎔基為代表的廉潔勤政的監察官員,不但人數少得可憐,而且他們只有所剩無幾的道義優勢和無法動員、無法利用的民意支持。而那些腐敗的權貴家族,卻擁有難以比擬的制度依靠、人際資源和信息優勢。他們通過官官相護和欺上瞞下的手段來謀取私利的效益之高,甚至培養出一種官場上的賭徒人格,下注之凶狠可以不顧任何後果。而一朝得手便能夠一通百通,幫助他們在官場競爭中獵取更高的權力,編織更大更深的關係網和保護網,獲取更大的私利。
這樣,中共體制內的每個官僚都處在以權謀私、一本萬利的暴富的誘惑和激勵機制之中。想在這樣的體制中遏制這樣的腐敗,即便沒有道義上的阻力而僅僅從技術上也是不可能的,就是傾盡政府財政招攬監督人員和優化監督技術也是難以完成的。因為,腐敗的最大受益者恰恰是各級代理人和監督者。而政治參與渠道的阻塞、獨立司法的荒蕪和言論自由的缺席,則使受損最大、監督欲望最強的社會弱勢群體被排除在參與權、監督權和知情權之外。當一個社會的腐敗案件的公佈權、調查權和懲治權都控制在執政黨手中時,不但腐敗成為權貴們的專利,而且反腐敗也是權貴們的特權,怎麼可能取得治本的效果。另外,道德的淪喪,導致人人渴望能夠腐敗的特權,人人都是潛在的腐敗者,民眾對腐敗的強烈不滿,不是基於正義,而是基於「吃不著葡萄說葡萄酸」的嫉恨心理。民間自發的反腐訴求缺少道義的支撐,恐怖政治之下的風險和利益計算,使民眾無法形成持續的群體性的反腐壓力。而極少數敢於承擔風險的道義之士的挺身而出,不但得不到政府的保護和支持,而且也得不到民間的公開而廣泛的持久支持。他們的義舉受到嚴酷的打擊和鎮壓就是必然的。
現在,隨著新太子們取代老太子,中共的權貴家族的權力與資產的規模又有了迅速的膨脹,形成了蜘蛛網一樣權貴家族利益集團。正是在這張網中,那些結網的關節點即呈現於每個大陸人眼前的執政精英,利令智昏的豬哲學使這個執政精英集團整體性地陷入喪心病狂的富貴攀比之中。每一個當官的後面,都有龐大的關係網,爆發戶式的家族資本積累,就在這張網中完成。這是一個絲絲相連的蜘蛛社會,其綱舉目張之綱,就是政治權力。而政治改革必然要觸動這種權力,也就等於是要剝奪權貴家族所享有的各種特權,還有變天過程中或變天結束後被清算的恐懼感,即便執政者本身有改革之心,家族利益也決不會允許。
如果說,毛澤東時代是「強盜社會主義」,那麼鄧小平時代和江澤民時代就是「強盜資本主義」,二者的主宰力量都是一黨獨裁的壟斷權力。如果說,權貴家族的暴富是罪惡的資本積累,那麼,這種罪惡決不是資本本身的罪過,而是獨裁制度的罪惡,是一種制度性原罪。只要目前一黨獨裁的體制不變,在資本積累過程中就不會有乾淨的手。
在目前的權貴家族已經形成並握有壟斷權力的既成事實的大陸,轉型的成功與否,取決於社會各方面基於長遠利益和道義責任的合作。首先是執政精英及其權貴家族與民間的一批有理性的自由主義精英(包括知識份子與企業家)與體制內有良知的政治精英之間的合作,以達成從還產於民到還政於民的改革共識;而更重要的是達成共識的精英與利益受損最大的下層民眾的合作,使他們能夠成為這種共識的受益者和支持者。一方面進行廣泛的理性啟蒙,呼籲民眾的理智和對未來收益的遠見,以不清算權貴們的不義之財來換取執政精英對政治改革的承諾;另一方面從現在開始,權貴們把他們的不義之財通過投資公益事業逐漸向社會返還,通過建立完善的社會福利體制,確保弱勢群體的基本利益。同時著手建立以破除權力壟斷為核心的公正的市場規則和分配規則,使剩餘國有資產的再分配具有權利平等的社會公正性,使致富者的財富具有充分的法律保障和起碼的道義辯護的理由。
用索羅斯勸告俄羅斯的話說,就是怎樣把「強盜資本主義」轉變為「合法資本主義」。必須指出,在中國的制度背景下,這不是那種類似西方的基於人道的慈善事業,不是權貴們大發善心,而是掠奪者基於自身長遠利益的計算而進行的交易,即向被剝奪者償還歷史欠帳,以求得自己的財產安全和長遠的保值增值。當然,如果權貴們真有道義上洗刷罪惡的良知和人道之心,那是應該大力提倡和給予社會鼓勵的。
現在,可以帶來暴利的房地產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回報逐漸萎縮,可以被瓜分的國有資產越來越少。加入WTO給中國經濟體制帶來的巨大壓力,反壟斷已經勢在必行,政治特權和壟斷行業給權貴們帶來的預期收益也隨之降低,加之官場上權力爭鬥的險惡,利用經濟犯罪置政治對手於死地的手段之運用越來越頻繁,已經發了大財的權貴們基於長期的利害計算,基於對財產及生命安全的恐懼,未必不擁護政治改革。如果能夠把黑錢洗淨,如果政治改革可以不追究其資本積累的罪惡,推進政治改革對他們來說肯定是利大於弊。而避免追究的最佳方式,就是權貴們主動地推進政治改革。在這樣的背景下,不必有多大的良知,只要有足夠的智慧,就能通過長遠利益的計算,得出必須推進政治改革的結論。
否則的話,由於大陸的權貴們在瓜分和積累財富上過於濫用權力和肆無忌憚,使最廣大的弱勢群體受到了太不公正的對待,權貴們手中的巨額資產沒有任何可以從道義上進行辯護的理由,一旦出現局部失控,極有可能使任何理性的、對未來負責的和解呼籲,被民眾長期積壓的不滿所演化出的普遍非理性仇恨和急功近利的短視所淹沒。「新左派」、極端民族主義、國家主義和傳統毛派就會借機高舉民粹主義的大旗,利用民眾長期積累的不滿和仇恨,進行再一次毛澤東式的革命,全面回歸傳統舊體制。
換言之,在人們的利益意識覺醒之後,中共在利益重新分配中的牟利方式,正在成倍地積累社會的不滿、仇恨和高昂代價,而積累仇恨就是種植和培育爆炸性動亂。中共的統治方式正在製造自我毀滅也毀滅他人及整個國家的力量。
也許,中共政權還心存僥倖,以為在中國的傳統中,古代帝王統治的一個朝代大都能延續幾百年,為什麼我黨不能?但是,古代帝王的統治是建立在三個起碼的前提上的﹕
(一)完全封閉的對外關係,使其體制受不到任何外來體制的挑戰,因而其政權沒有在開放的對外關係中的那種國與國之間相互競爭的壓力──實力競爭和制度競爭。中國舊體制之所以在被迫打開國門後迅速崩潰,主要原因不是國內的精英和民眾觀念的迅速現代化,而是外來的競爭壓力使然。當人們在不同制度之間的競爭中發現了自身制度的落伍和更優越的制度時,傳統制度的瓦解也就開始了。同時,全封閉的時代,你可以關起門來胡亂折騰,可以按照統治者的意願自說自話,但是只要進入了全球體系,就必須遵守國際規則和全球倫理。現在的國際規則的倫理基礎是「人權至上」,《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就是這種全球倫理之體現。
(二)小農經濟基礎必然逐漸瓦解。傳統帝制是建立在分散的小農經濟基礎之上的。而一旦進入世界競爭體系,國家之間的國力競爭主要在現代的工業、高科技、金融業、服務業和信息產業之上。不管願意與否,要應對外來的挑戰和競爭壓力,就必須放棄傳統的小農經濟而選擇工業化、金融化、高科技化。事實上,中國100年的現代化就是工業化的過程。中共執政後引以為自豪的經濟成就,也是初步地建立了完整的民族工業體系。所以,在小農經濟逐漸消失的現代化過程中,傳統帝制也將失去長期存在的基礎。
(三)大一統意識形態的失效。自從中國第一次打開國門後,傳統的意識形態的觀念整合能力便急遽流失。「5.4」運動使這種量的急遽流失變成了質的意識形態更替。在外來觀念紛沓而至的混亂中,中國人最終選擇了馬列主義的中國版──毛澤東思想。那時的中國人,還並不真正了解西方的自由、民主、憲政、人權、議會、三權分立等觀念及其制度安排的真義。毛澤東及其中共用一套民主的華麗辭藻和人間天堂的烏托邦說服了民眾,再次採用暴力強制、閉關鎖國的全封閉模式和大公無私的新人說教,來維持著獨裁體制。但是,毛澤東時代的災難也再一次促使中國打開國門,再一次面對落伍的現實和國際競爭的壓力,再一次在國與國的制度競爭中進行選擇。而這次選擇的背景,是毛澤東時代的大災難。虛偽的民主裝璜、虛幻的人間天堂和共產主義新人理想統統破產。加之,20世紀末共產主義試驗的全球性失敗,中國人對西方現代觀念的接受和理解已經達到難以被欺騙的程度,中共只能靠暴力所製造的恐懼使人們做到表面上的認同,而在內心深處卻嚮往自由、民主、平等。特別是人們權利意識的覺醒,使中共的意識形態越來越缺少吸引力了。
國門不可能再關閉,小農經濟不可能再成為統治的社會基礎,大一統的意識形態不可能再有道義上的說服力和凝聚力。
當中共統治的意識形態的說服力和合法性喪失之後,當人性由無私奉獻的工具還原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之後,市場經濟、私有產權和憲政民主等制度的優越性就越來越具有吸引力。自由競爭──不僅是市場經濟,也是政黨之間、學術創新之間、倫理規則之間、思想觀點之間、宗教信仰之間的競爭──所爭的是﹕如何以更完善的法治秩序更好地保障人的基本權利和尊嚴,如何以更低的成本創造更高的效益,從而更充分地挖掘人的創造力和滿足人們的需要。對人的自利本性的正視、理解和尊重,一方面把利益的競爭變成了刺激人的創新能力的競爭、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競爭、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的競爭。正是在這種良性的競爭中,社會總體生產能力會隨之提高。另一方面,把個人與政府之間的關係變成了主人與公僕、股東與雇員之間的關係,把政客之間、政府之間的競爭變成爭取民意、降低管理成本的和平競爭。政客越來越尊重民意。政府越來越便宜高效。政治制度越來越具有人性。於是,道義合法性和利益計算之間、社會公正與效率之間,達成了良性的平衡狀態。對局部失衡也不必被迫地以大動干戈的強權暴力或革命來恢復,只需要自覺的、持續不斷的漸進改良就足以完成。
當對人的各種權利的保障越來越趨於完善,人的創造力的發揮空間越來越自由,人們的生活和福利越來越提高之時,國家的綜合實力也就越來越強大。世界現代史已經雄辯地證明,西方國家之所以成為全球競爭中的優勝者,主要不是由於自然資源上的優勢,而是依靠制度上的優勢。制度優勢可以彌補資源不足,使其所具有的綜合實力,遠遠超過其人口規模和自然資源的先天競爭力。反過來,制度劣勢只能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把本來具有的資源上的先天優勢人為地消耗成後天劣勢。
如果權貴家族能夠正視歷史趨勢和身邊現實,從現在開始洗刷其權力和資本相勾結的罪惡,拿出通過骯髒的手段積累起來的鉅額資產的一部份回饋社會,並積極推動以建立「社會公正」為目標的政治改革,那麼,像菲律賓的馬可仕家族和印尼的蘇哈托家族那樣的被清算的命運,還不至於落到大陸中國的權貴家族頭上。因為。從目前已經完成社會轉型的國家所積累的經驗上看,凡是被清算的獨裁者及其權貴,都是被迫下台的,而主動推進制度轉型的執政者,還沒有受到新制度追究的先例。
http://asiademo.org/b5/2001/05/20010530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