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本說反話的《讀書毁了我》(遠流,2001)!
作者琳恩不只在說反話,還在反佛教的「語文乃戲論」說。一開始她先狀似反思地說:
「一紙日報(紐約時報)觸發我去自己的一生…『對佛教的信仰…有如馬勒懸崖,一下子收住了他對書籍的癡好。』查先生說:『多讀只似作繭自縛,不若信由身心開放。須得時時謹防他人思想擾亂一己通暢的神思。』」
琳恩只不做個反思樣,如同姓查的忘了佛理是個更大顆的繭。
就你最善讀?人家可是從幼兒期就嗜書成痴!
原來是從小就讀壞了頭殼和品味,難怪會說「語文乃戲論」,看她從小的讀書回憶錄,她說地津津有味,我卻覺得不知所云。
那是你太機械了,人家在末章不是說書要<為己而讀>,如此才有<隨機記趣>:
通常孩子們讀書,喜歡什麼就讀什麼,可是,上癮的成人讀者(特別是作家)會選來挑去,樂此不疲。讀書的方法可能跟書的數量一般多,每種讀法都要求有自己的形式和積極參與的程度。…
有時候,選擇的細節會趨於抽象、道德,甚至荒誕。讀故去者或在世者的作品,讀著名的或默默無聞的書,讀同類型的還是完全陌生的?而且,如何進行,是有系統地讀,還是隨便挑一本看?
當然,這個選擇讀什麼的課題(以及做什麼和如何生活的問題),實際上是一種老式的衝突,從伊甸園時代便開始了,是快樂相對於責任的問題:我們想讀什麼與我們認為自己應該讀什麼。…
到底是隨意讀(如我就著弱光在床上讀),還是按部就班地編計畫讀(如我在學校所為)?這個問題我可以花很長的時間慢慢想,傻呼呼地思考。我喜歡約翰‧凱吉(John Cage)式的原則,如果是隨機性決定了這個宇宙,那何妨也依此來決定我的閱讀方式。強加秩序,實有違自然天性。長時間的隨意會得出自己的模式,或者會使格式有機地、神祕地出現,從內部形成—至少我是這麼希望的。另一方面,有個計畫是多令人寬慰的事啊。它會重溫取悅權威的滿足感,然後掙得一枚金星。經過幾個月的努力,任何人都可以成為巴爾札克研究專家,或是研究中世紀史詩、羅馬喜劇的專家。…
隨機和秩序的對立,是西方思想界喜歡輕鬆談論的眾多老套二元論之一…以薩‧伯林(Isaiah Berlin)在《刺蝟與狐狸》(The Hedgehog and the Fox)中引用希臘詩人阿基洛科斯(Archilocus)說:「狐狸明白許多事理,但刺蝟只知道一件大事。」意思是說,刺蝟以一個無所不包的原則串連所有事物,而狐狸卻「很喜歡離心而非向心的思想,抓住無窮多的經驗和物體本身。」這句引言也許應該從字面上去理解,也應該從現實的角度來理解。刺蝟明白一件事情—物理學或者芭蕾,或是潮汐的流向—因而明白了這個世界,因為自然在任何地方都以同一方式運作,雖然表面上會有一些不同;而狐狸則是個相當可敬的粗通皮毛者,他的方法是什麼都知道,卻什麼都不精。
斯威夫特(Swift)將作家分成蜘蛛和蜜蜂兩類,一類嗡嗡嗡地從這朵花飛向那朵花,到處採集不同的花粉,然後釀成一樣的蜜;另一類則是向內尋找,從他自身的污穢原料織出精美、黏乎乎的網。不過,按斯威夫特飽含譏諷的狹窄定義來看,真正的沉思者並不是自顧自憐的人。禪宗大師打坐調息,最終都是通過自我的空來看世界,將真實而且形式多樣扣人心弦的世界,全部都閃入善於接納的眼中。
我傾向於認為,作家—讀者亦然—或有蜘蛛與蜜蜂之別,也有狐狸與刺蝟之分,這取決於情緒、時機與需求。…
除了幾本攫住我的喜好的書以外,剩下的那些就可以瀏覽過去、放到書架上,或者傳給需要的人。可是,一些好朋友總在催促:「妳一定得讀讀這本書,我很喜歡的。」這就衍生嚴重的問題了。因為他們指的不僅僅是書,而是指友誼的價值和恆久。雖然共享對一些書的熱愛是對友誼的確認,但是,不分享卻可能是更嚴苛的考驗。「你不會喜歡這本書的,不是你喜歡的那種。」那是朋友理解的好跡象,同時也是暫時的紓解。可是,如果她極其熱情地推薦某書,除了說「好吧,謝謝你。」之外,你還能說什麼呢?對於我們這種勤勤懇懇的人來說,這話就跟說「動手術前我會到醫院去握著你的手。」或說「那當然,我會替你看孩子,讓你去見他。」這類的保證是一樣的,都是我們必須付清的借據。幸運的是,我們的朋友經常會忘了那本書的事,或者又很熱烈地談起另一本新書。…
幾個月,甚至幾年過去,我回頭查看書單,發現可能已經讀了上面的三分之一,在當時的情況下可能還不錯。可是,到那時候,我已經是另外一個人了,新的書單又在醞釀。沒有讀過的書一再推延到下次,直到我終於將它們刪除。不再需要它們了。我已經想不起當初它們是憑哪一點吸引過去的那個我了。但是,在書名上劃一條線,這感覺就像身受創傷—大部分的我還是一樣的。
我對於書單的低效率,內心還是高興的。誰願意當一個高效率的讀者呢?我過去曾是這樣的讀者,或說理應成為那樣的讀者。除了烹飪和「大教室」外,在我們稱之為「科系」的中學大雜燴裡有另一道新菜:圖書室。…
圖書管理員教我們如何做閱讀紀錄卡。一個窄欄記日期,寬欄寫書名,一欄寫作者,最後一欄記錄已經讀過的頁碼。我沒想過那些頁碼、閱讀的速度有何要緊。數量跟讀書有什麼關係?可是,從那一刻開始,酸腐味就在那兒了,逃也逃不了。在大學裡,我們照例抱怨長長的書單—怎麼讀得完?我們依不同科目計算速度(小說一小時五十頁,歷史一小時三十頁,哲學一小時二十頁),並把時間分割成一小塊一小塊。那簡直是對讀書的褻瀆,就像黑彌撒,藉由改變它的本性來嘲笑它。能夠畢業回到真正的讀書上面來,可真是一件幸事。
觀琳恩上述之言,便知她不知「出入書山」之道,讀書之道和隨意與計畫、蜘蛛與蜜蜂、狐狸與刺蝟、低效率與高效率等之別無關,而是要像「見山是/不是/是山之三境」一一「書山三境」:先博覽而不見書山真面目,再精讀找出書山要徑,最後才可能隨意地悠遊書山。
聽你在放屁!真要依你什麼「出入書山」的「書山三境」,讀到「視茫髮蒼」也找不到要徑成書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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