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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6 06:41:20| 人氣21,537| 回應4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自拍無罪 上傳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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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台灣豪爽女豈能輸給中國紅小兵,伊主張「作弊無罪!開放有理!」,阮也要「自拍無罪!上傳有理!」如此才是正港的性解放和網路自由。

阮挺何春蕤的以下言論:

「國立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負責人何春蕤支持淡大女生自拍上網的「自在」,並譴責網路上放話嘲諷人,自己沒得吃卻拚命「羨慕」男主角,這種充滿妒恨的人,才值得檢討。

何春蕤表示,網路年代人人都要知道上網可能的後果及影響,女方拍了私密鏡頭放在相簿上且設有密碼,這是很健康的;男方不設密碼並大剌剌以「淡江體育館」為標題,是有點炫耀味道,但更該追究的是把照片傳來傳去的網友。」

孫中興的以下言論,就不知啥是「背叛」了:

「台大社會學系教授孫中興也認為這對男女並非有意散布,是後來遭到網友轉貼,又惹來謾罵,才「被炒成這個局面」。不過他強調,這雖是身體自主權的展現,若男方貼照前若未得女方同意,即是背叛他們的親密關係。」

李廷鈞的以下言論,更是鬼扯:

「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講師李廷鈞表示,情慾無法限制發生,重點應是教育他們有性衝動時,該如何自保也保護對方。

李廷鈞指出,整起事件明顯可見,這名男生十分不成熟,完全沒有考慮風險與後遺症,也讓他的女友陷於無以自處的境地。更值得探討的是,男學生上傳性愛照的動機與心態,是想要證明自己「很屌」?還是陷於所謂網路人氣迷思,以聳動的標題刺激網友點閱,成就自己的超人氣?」

少耍酷了!性解放和網路自由只是烏托邦,道學家和警察會以「妨害風化罪、猥褻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侍候你們的。

台長: 阿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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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全部40則回應

〒厚黑郵便局〒
其實對這種行為.我都抱持的懷疑.是怎麼樣的衝動才讓自己有這般衝動去現寶.太屌了.出了名就不好看阿.當自己的親密照片再網路上流傳的同時.家法也正等著幫你伺候阿.開放觀念小生怕怕
2007-05-06 10:47:22
男人要到幾歲才會停止誇耀性事呢
到死都不可能吧
2007-05-06 15:11:07
蔡子逸
果然聯合報還是比較有高道德的人在看~

除非必要~我真討厭看水果報~
2007-05-06 22:42:54
版主回應
您果然眼尖看出是聯合報的評論
2007-05-07 07:29:58
寫歌罵立委無罪
【聯合報/記者蘇位榮2007.05.11台北報導】

<寫歌罵立委 黃立成無罪>

歌手黃立成不滿立法委員修改著作權法,他覺得音樂著作權人的權益被剝奪,乾脆寫歌「報應」罵了一群立委,結果挨告。不過,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以他缺乏實質惡意為由,判決無罪。

當時提告的立委包括邱議瑩、張學舜等人,由於這是第一件政治人物控告藝人的案子,引發音樂界譁然。黃立成在宣判前幾天又寫了一首新歌「罪」,歌詞仍然尖銳:「你們不要再大頭症,報應不是寫給你們的,你們不值得一首歌,只值三個字…。」
法官雖判黃立成無罪,但指黃立成在歌詞中稱「收買立偉」等,用語不當,讓人誤解有立委被收買,在判決書內特別「訓示」黃立成:「在創作歌詞時,應基於自律觀念善盡其責,避免在歌詞內提供錯誤資訊或意見!」

嘻哈樂團麻吉團長黃立成,去年不滿法院判決Ezpeer(合法P2P音樂下載軟體)無罪,加上當時立委邱議瑩等人提案,增訂有關著作權補償金制度的規定,他認為立委的提案將剝奪音樂創作者的權益,讓「Kooro」、「Ezpeer」分享下載流行歌曲的利潤。因此製作一首痛罵立委謀殺台灣音樂的歌曲「報應」,內容被指暗喻立委收受業者利益。

法官認為,歌曲創作是以文字方式表達其思想或意見,再透過曲調唱出,屬言論自由一部分。為保障言論自由,避免寒蟬效應,對於音樂創作是否構成誹謗,必須看創作人是否出於善意。
2007-05-13 11:03:53
刺扁
<發表刺扁言論 士兵屈肇康無罪>中國時報 2007.07.28王己由

前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去年服役期間休假在家,上網發表所謂的「刺扁」言論,經軍方收押偵辦,獲軍法不起訴後,退役後又被移送普通司法機關,為檢察官依煽惑他人罪名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審結,法官判處屈肇康無罪。

屈肇康獲判無罪的理由,主要是法官根據他在網路上發表言論的標題和內容對照後,認為他只是純就時事不滿,抒發個人情緒,並沒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意圖,言詞縱有不當之處,也是抒發己見對時事的評論,屬言論自由的範疇,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廿五歲的屈肇康,是在九十四年七月入伍服役,去年六月九日休假回家,以電腦連線上網,進入他在奇摩網站申請的個人交友網站,由於他對當時紛擾的時局感到不滿,就在個人網站上刊登,「很想用槍往陳水扁腦門插下去」、「外省幫的隨我去血洗總統府」等文字。

未久,軍方以屈肇康的言論,涉有違反「陸海空軍刑法」意圖煽惑軍人暴動之嫌,將他法辦收押一個多月,去年八月八日獲軍檢署不起訴才釋放。今年二月退伍後,軍事檢察署再將已不具軍人身分的屈肇康,函送桃園地檢署,桃檢再呈台灣高檢署轉台北地檢署偵查。

檢察官認為屈肇康的言論,有煽惑他人犯罪之嫌,就依刑法妨害秩序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惟法官認為本案不構成犯罪,改依一般訴訟程序判決無罪。

<嗆扁教官董華正 不起訴>中國時報 2007.07.28陳志賢

去年倒扁紅衫軍活動中,因穿著軍服現身凱道嗆聲倒扁的少校教官董華正,曾遭軍事檢察官認定涉嫌違犯「效忠國家職責罪」遭聲押獲准,但事後不起訴。結果軍檢署竟又將董華正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昨天偵結。檢方認為董華正的言論,並沒有煽惑軍人不守紀律之犯意,董華正說法只是個人政治言論表達,屬於言論自由範圍,依法不起訴。

董華正是泰北高中少校軍訓教官,在去年九月十二日下午六時,穿著軍用雨衣、頭戴大盤帽、墨鏡及口罩,在凱達格蘭大道上之「反貪腐」靜坐活動現場,散發「致國防部長書函」,文內載有不要強迫官兵及弟兄槍口向內等文字。事後遭軍檢署逮捕,並聲請羈押獲准,成為第一位因倒扁而遭收押的軍方人士,一度引發軒然大波。

但董華正遭羈押一段時日後,軍檢署認罪嫌不足,將董華正不起訴;不過,卻又認為董華正行為構成刑法「煽惑軍人不守紀律罪」,將董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認為,董華正只是陳述自己意見,與煽惑軍人不守紀律罪的構成要件不符,其言論屬於個人言論自由之範圍,不構成犯罪。

而且當天參與反貪腐活動的人士,是對國家政治現狀表達不滿,董華正的「致國防部長書函」之文字,只是抒發個人政治理念之言語,屬於其政治言論之表達,屬於言論自由,依法不起訴。
2007-07-28 09:59:07
性自拍
自拍性解放

‧Esquire君子 2007/09/28
你喜歡性愛自拍嗎?你的女人喜歡被拍嗎?最難忘的自拍經驗是什麼呢?性愛自拍儼然成為新潮性愛的必備過程,這股潮流吹到你身上了嗎?【文/鳥來伯;插畫/Kris】

台灣的性愛自拍產業,從以前畏畏縮縮的地下素人春宮,儼然成為高調的情色活動,更是色情網站必備的內容──「有了是應該,沒有就遜了!」一個連「自拍貼 圖」都沒有的色情網站,還像話嗎?迷戀性愛自拍的人種越來越多了,以一種「就怕你不知道」的姿態日益繁殖著,經由全民努力,已經到達世界第一的產量與水 準,這真是個頂到肺的大躍進。
按快門 抽送一氣呵成
身為女人,鳥來伯大概能體會女人比男人抗拒自拍的心理,大多是怕影像流出去,不小心成為名人也非自願,這實在很令人恐懼。還有另一種心態 是,不喜歡男人做愛時不專心,一直在喬鏡頭或換姿勢,女人都希望男人只專注在她一人身上,所以女人有時候不願意自拍,除了害羞或怕後患之外,還有一份這樣 曲折的心情。最掃女人興的,可能是男友拍完之後,還要馬上倒帶回去重看一遍,甚至說:「剛剛沒有拍清楚,再來一次吧~」一副自導自演的樣子,讓女人感覺自 尊掃地。有些人性愛自拍還兼顧燈光與音效,做愛前光是打燈找CD,就讓女人打呵欠好幾次,故弄玄虛,故作深沉,更別說各個姿勢角度都要費心拍好幾個鏡頭存 檔了,真不知道老兄你是來放鬆,還是來亂的?
所以,性愛自拍要能成功地成為「情趣」而非「情傷」,男人可要多下工夫,這是體力與拍照技法的大考驗;不但要能一手拍照,還要一手愛撫, 甚至插入時拍照,也要能手到擒來,邊震動邊按下快門,動作不能稍有遲緩。一個有經驗的自拍高手,必須讓女人感覺沒有些微停頓,自拍與抽送的過程配合得天衣 無縫,讓整場性愛完美地留下紀錄;比較差的,就是拍到一半太興奮,沒擋頭就射了,女人一聽到快門「喀嚓!喀嚓」聲,接著而來的就是對方射精的「啊~啊啊 ~」吶喊聲,在什麼都搞不清楚的狀態下就結束了,恨得差點把相機扔掉;有些男人用手機拍照之後,回過頭趕快再抽送個幾下,但忘記了手機仍緊抓在手裡,不小 心用力一按,就發送簡訊傳出去,收到的人莫不嚇到,SNG得很烏龍。
練肌肉 上床顧目睭
因為要自拍畫面夠養眼激情,所以男人常會要求女人打扮美豔一點,穿上五花八門的情趣衣物助興,讓每一支影片皆有主題:例如手銬、眼罩,震動 環、按摩棒、黃瓜、香蕉等各種噴血玩具,配上各色網襪、高跟鞋,甚至連妝髮都顧慮到了,敬業樂群,誰說這些人不是未來的奧斯卡明星呢?也因為要自拍,所以 情人們會特別重視身材保養,常常是看了自拍影片才發現:「老天爺!我的小腹已經快蓋住對方的老二了!」或是「殺人了,我屁股的贅肉就快打到地上了!」真實 的畫面是絕對地不忍卒睹,不去健身房把肌肉練好一點,下次怎能有勇氣按下「Record」跟「Play」兩個按鍵?
中年夫妻性愛自拍的風氣也很猛,尤其面臨性行為品質逐漸下滑,「性愛自拍」能適度地讓老夫老妻再燃淫獸火花。因為自拍會讓人產生「被窺」 與「窺人」的奧妙心態:做愛時拍攝對方,透過小小的螢幕看到聲嘶力竭、陰毛翻飛,快要不行的樣子,那「視姦」不輸透過電腦看A片;如果是把攝影機放在某處 拍兩人,則會有「被窺」的暈死爽感。加上鏡頭使然,會更賣力、更戲劇性地用力吆喝推車,希望畫面中的自己英勇神武。平常只能看到對方的臉,如今透過攝影機 擺放不同的地點,在不同的視角,從背面側面或是其他角度來看許許多多不同的自己,都會產生既陌生又熟悉的快感,事後再看看這些纏綿悱惻的淫愛影像,更有不 少絕妙的臨場感。就算自己在家DIY,也能正大光明地跟女友說:「我剛剛看著妳打手槍喔!」相信愛刺激的她,聽了之後也會與有榮焉,心兒陰兒蹦蹦跳。
玉女轉型 張腿發浪
如果你很喜歡在螢幕上欣賞自己恩愛的過程,但女友一直不答應,有一種方式可以試試看。就是將攝影機接上電視,邊拍邊做邊看,不必擔心錄製下 來會流出去。這些DV的線材與功能都可以幫助你,你只需要插孔就好了,很容易上手。透過大螢幕和攝影機的小螢幕觀看,是不同的爆點,詳細的皺眉喘氣、乳波 臀浪、陰部紅腫、如絲媚眼,全都會赤裸裸的橫陳在你們面前,試想:閨房儼然是首映會現場,人類因夢想而偉大,相信你的女友一定能放下戒心,與你共赴大明星 的行列!但前提一定是要尊重女人,她說不要拍就不要拍;但只要她想拍,就一定要拍美拍好拍殘!
其實,現在很多女人也非省油的燈,喜歡性愛自拍的越來越多了。一開始可能為了男友要求,半推半就,但後來看到自己做愛的樣子,也突然很滿 意那淫蕩騷煽的自我媚態,因此透過鏡頭紀錄,也可讓沒啥自信的女人多了許多成就感;也會激發性愛上不夠主動的女人,看到自己木訥、不靈敏的樣子,發憤圖強 開始鑽研房中術,希望勤能補拙,每一次「Action」時,都能百尺竿頭,更浪一步!許多原本雙腳死命都不張開的玉女,經由不斷學習,後來一看到攝影機上 錄影的小紅燈亮起,腿自然而然就緩緩打開,還能邊燦笑邊做V字手勢,整個AV公主上身,毫無保留地拍嗨了起來,潛能天賦擋都擋不住,這也是「自拍」帶來的 另一種收穫。
多P輪姦 劇情高潮迭起
根據統計,會把「愛照」上傳到色情網站的,也屬女人居多。有些女人覺得刻意用DV拍攝性愛過程,面對著機器而顧及自己的形體是否漂亮,難以 真心投入享受性愛的快樂;有些卻反其道而行,因為自拍,反而極端鹹溼變態,達到從未有過的高潮。男人多半直接獵取女人的表情或肢體畫面,女人則喜歡朦朧的 光暈,常常只拍鼻子以下的體態,以一種神龍見尾不見首的方式呈現,在露臉與想秀之間取得平衡點。除了上傳色情網站換積分之外,女人也會大方地將恩愛照片當 成MSN圖片或手機桌面,主題也越來越有創意,原本預計拍「紀錄片」,馬上就改成「劇情片」,簡直可以去申請國片輔導金!舉凡:水電工多P派對、鬧區鬼畜 輪姦、人來人往的馬路刮毛,連最常死人的高速公路都槓上了,本土自拍魔女將自拍精神發揮得淋漓盡致,比起鼻祖日本鬼子簡直是不遑多讓。
能夠自拍的愛侶不是夠大膽,就是要就夠信任對方。能否說服女人,讓女人真心真意與你入鏡入戲,是性愛自拍成功的關鍵。難道你希望女友遮著 臉自拍嗎?又不是臨檢被抓到,雖然那也是另一種凌虐樂趣,但常常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畢竟性愛情趣是你情我願的。建議你也許可以將攝影機與拍攝帶都交給她 保管,當然這個前提是你也必須百分百信任她。或者,你也可以徵詢她的意見:「如果不喜歡,我們就刪掉。」有些女人羞於「被鏡頭注視」的感覺,男人可以一邊 鼓勵她、稱讚她,拍一下就把攝影機關掉,然後親親她,說她好棒,讓她好好適應新的情趣,等到下一次再拍;相信有你陪伴久了之後,她就不會那麼害怕面對鏡 頭。人非聖賢,女人更是,請給她多一點時間,不要一開始就要求太多,慢慢磨才有戲味!
這是全民瘋影像的年代,不管你用哪一種方式增添魚水之歡的樂趣,請記得「安全同樂」的互惠原則,我們可不想花了一整天下載A片,最後卻看到你怎樣都勃不起來的鳥畫面喔!
「性愛自拍」愛注意:
1.先將攝影機充飽電。接個電線跟冤孽一樣拖著自拍,是怎樣?
2.空白DV帶準備好,小心別拿到歷任女友的交媾影片,放出來會血濺江湖。
3.拍完後細心歸檔,帶子忌亂丟,以免室友或家人拿去拍攝其他影像或播放出來,看了也不怎麼勇猛,就糗噴了。
4.別因為家用電腦硬碟不足,就把檔案存在公司電腦,結果一中毒隨著郵件傳出去,也是一宗慘案,還要不要做人?
5.初次使用DV要先模擬幾次再上場,熟能生巧,舉起機器的重量測試,不要到時候軟手軟腳又軟屌,還把機器摔下來,你嘛卡幫幫忙,又出人命了。
6.這種情趣算是重鹹口味,偶一嘗鮮即可,過分依賴,恐怕之後不自拍就硬不起來了,這也是另一種隱憂。
2007-10-21 07:48:08
論文ㄟ
研究自拍論文有露 網友瘋下載【聯合報07.11.01曾懿晴

「這是碩士論文還是色情書?」南華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研究生許若書以研究「網路自拍」的行為當成碩士論文主題,論文裡還附上近百張露點自拍照,造成一萬兩千多名網友瘋狂下載。
這篇論文可能是台灣首次針對網路自拍的研究。論文內容有各式各樣裸體自拍圖片,多數閱讀者都順手把論文「摸」回家,面對熱門現象,許若書說:「他們應該是想看圖吧。」
許若書前年以「性不只是性—網路自拍研究」為研究主題,他蒐羅近五千張網路自拍照,用嚴肅的心情研究,「我想用論文這種主流體系裡覺得高貴、有內容的符號,來包裝在主流裡下流、淫穢、隱蔽的裸體符號。」
許若書表示,想作這個題目,是他認為網路自拍扭轉現在由男性主導觀看女性的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女性操控他人來觀看自己,並藉由分享自拍創造更多元的觀看方式。
有人問他,看了這麼多裸女圖,研究過程是不是很興奮?許若書說,「你來寫寫看,沒陽萎就不錯了。」
許若書的「謝誌」也突破傳統,延續研究主題,只放了一張由數以千計的裸女自拍圖所組成的「許若書個人照」,代表他感謝網路上樂於分享自拍照的網友們。除了 照片外,其實還隱藏了一個巧思,只要把整頁選取,就可以看到該頁還有反白的三行文字,貼到記事本上,就能發現他想要感謝的,是他的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
許若書設計這種在頁面上看不到,卻需透過選取、複製、貼上才能看見的文字,正好呼應顛覆紙本是正統、電子本是複製的觀念。
論文可查找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http://etds.ncl.edu.tw/theabs/index.jsp
身體武器》「像恐怖分子 不露臉」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 2007.11.01 03:12 am





許若書還有一個作品在網路上暴紅,就是一隻會後空翻的倉鼠,這支放在他個人網誌和Youtube上的短片,曾經因為佔掉南華大學網路三分之一的流量,而被學校要求拿下來。
許若書貌似籃球選手顏行書,在同學眼中是個小帥哥,對不懂的事情會投注相當大的心力去了解。他曾因想了解倉鼠的遺傳性徵,養了近百隻倉鼠,架設網站觀察並記錄他們的生活。在他觀察倉鼠期間,發現一隻倉鼠因遺傳缺陷會不自覺後空翻,這隻倉鼠的特技影片,不斷被轉寄。
許若書在論文中用「恐怖分子」比喻網路裸體自拍者,「因為很多裸體自拍與恐怖分子是不露臉的,兩者都拿身體當武器。」他們蒙臉讓人無法辨識,就像走在路上,你不會知道走在你身邊的那個人,是不是正要到國父紀念館裸體自拍,或準備去炸掉101大樓。
寫論文的過程中,許若書與指導教授陳志賢還曾躲在車上討論自拍圖片,因教授家中還有家人,許若書想顧及教授情面,老師則是擔心許若書會不好意思,想選擇自在一點的環境。不知情的人怎麼也想不到,這兩個鬼鬼祟祟的人,是研究生跟指導教授。
可能傷害》「研究倫理上 有瑕疵」

【聯合報╱記者黃揚明、曾懿晴/台北報導】 2007.11.01 03:12 am


許若書的指導老師陳志賢認為,這本論文探討的是文化與權力,對自由及保守兩派來說,都能衝撞出更多的思考空間。
南華大學傳播管理學系教授陳婷玉拿到許若書論文時,人正在飛往西班牙的班機上。她小心地閱讀許若書準備口試的論文草稿,空姐經過她走道旁時,她立刻闔上論文,深怕「限制級」圖片被看到。
她認為,網路裸體自拍是一種身體解放對抗社會結構的一種方式,與非自願的偷窺、偷拍不同。
口試時,任教於南華大學的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唐士哲指出,許若書期待扭轉社會對自拍者污名化,反而可能因研究造成自拍者的傷害,這篇論文在研究倫理層面上是有有瑕疵的。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認為,這些上網公開裸體照的網友是因為找不到管道展現自己,也可能除了身體沒有其他可以展現,所以選擇這樣的方式。「但對未成年孩子來說,在網上裸露身體可能會產生價值混淆的不良示範。」
紀惠容認為,「要打破主流的單一審美標準當然是好的,但不是靠著網路裸體自拍就能打破,必須要有策略地去打破商業體系,因為這些美的標準是商業體系創造出來的。」
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表示,每個人都有各自看待自己身體的態度,「像過去女人在性上多採守勢,害怕別人觀看,現在則採取攻勢,主動要別人來看,這是很寶貴的力量。」
2007-11-01 09:32:04
就要
扁:「造反有理」不能無限上綱>中時07.11.16 林晨柏、

 陳水扁總統十五日藉「阿扁總統電子報」回應連日來的嗆扁風波,一位台灣留學生來信指總統給台灣人民非常不好的示範;陳總統答辯說,個人的自由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界限,不能因為討厭、反對一個人,就把「造反有理」無限上綱。
 陳水扁總統十五日又接連遭到民眾嗆聲!在陳總統參加吳三連獎贈獎典禮時,一名「日日春協會」志工突破嚴密的維安檢查,拿出事先準備的海報嗆聲:「底層活不起,娼妓要活路」,隨即遭國安人員架走。稍早,陳水扁走訪宜蘭時,有位男子狀似要鬧場,沒喊出口號就被架走。
 副總統呂秀蓮十五日接受TVBS電視台專訪談及嗆聲風波也指出,國家元首被羞辱,等於國家被羞辱,大家應該互相尊重與容忍,像陳水扁總統從紅衫軍事件以來忍到現在,紅衫軍的大統帥都變成國慶大會的貴賓,這也是容忍的極致。
 昨天出刊的「阿扁總統電子報」全民快遞專欄中,一位大四學生李東霖寫信為陳總統打氣,稱讚他是「心胸寬大、修養極佳的好元首」。
 但另一位在加拿大政府工作的台灣留學生K.Chen則說,他的工作接觸很多加拿大的政要,每次聽到他們被人民抱怨時,他們給的回應通常都 是「我很盡力的在做,我很抱歉發生在您身上的問題,也謝謝您主動反映給我聽,我會繼續努力在這問題上為人民服務」,絕對不會是「沒錢還來參觀展覽……」。 陳總統則回信說,他近來在許多公開場合被民眾嗆聲,對他個人的批評他都願意虛心接受,但在那樣的場合、時間和地點,適不適合做這樣的事,值得商榷。陳水扁 說,他絕對沒有回嗆甚至互別苗頭的意思,只是把他心裡的感覺講出來,至於這樣做適不適當、得不得體,他願意反躬自省,傾聽各種的意見。
2007-11-16 08:12:17
匿名
網上匿名 有時行不通> 中國時報 2007.12.01 余曜成

 前一陣子,網路作家藤井樹為了世棒賽的門票問題,跳了出來號召國內喜愛棒球的迷群一起包圍棒協,並且主動將自己的名字公佈出來以示負責;網路作家九把刀因為在彰化二水服替代役而被動由媒體將名字公開,並且鄉公所也透過他的名氣宣傳及舉辦活動;動漫畫評論團體傻呼嚕同盟在二○○六年國際書展漫畫館規畫的活動;動漫畫評論者蒂芬妮也曾在近年的活動使用真名;樂生的事件,從共享書籤HEMiDEMi的募款到街頭運動,網友從匿名的串連到真名連署陳情…這些從代號轉變真名的例子,真是族繁不及備載。
 此外也看到另外種狀況,譬如在一些使用網路平台而去援交的網友,他們對於代號的使用就不那麼絕對,常以不同的代號「上下場」;政論板也可以看到對於藍綠不爽者紛紛使用非自己以往的代號;一些動漫族群會到的Komica網站更可以看到不留代號的狀況出現。
 匿名或真名,究竟代表什麼意義呢?
 虛擬社群的匿名性有外國研究者提出名譽系統來解釋。例如以駭客社群來說,他們不斷使用同一種代號宣告在破解的軟體上,使這些軟體在流傳時容易讓使用者辨識,也透過不斷累積的名氣而成為破解界的老大,即使駭客社群因此較容易被抓,但是仍然樂此不疲。國內盜版軟體上游大廠XYZ,從還未有網際網路開始就在光華商場周圍販售、使用同一名稱,讓使用大補帖的民眾認識是由誰製作,也導致有「偽XYZ」者還被「真XYZ」要求使用者抵制的情況。
 此外,國內也有研究者稱呼網路匿名具有三種類型(匿名性、異名性、同名性),真正的匿名、同名性的情況較少,多是以異名性的代號方式呈現。而實際上這三種匿名性是互相鑲嵌的,也就是這些匿名有種流通性,他們會自行去轉用這種匿名來在不同情況下使用。例如在不利自己以往代號的情形,他們會自己放棄而使用其他代號,常使用網路論壇、BBS者對於這種情形應屢見不鮮,經常會發現論戰時會被人懷疑你究竟是否為「分身」還是「本尊」,以至於最後的焦點都已經模糊了。
 日本有傳播經濟學者使用資料探勘的統計方式,針對日本最大的網路討論區2 channel內的動態社會現象提出解釋,例如「匿名」會正向反應到網友活動,對於張貼文章會有積極的作用,但是對於內容會呈現負向的狀態。換句話說,使用「識別性」的代號則會深化討論的內容,至於如何管理這種全匿名的討論區則支持一個論點:「如果討論的議題重要、需要讓人相信時,該使用能識別的代號」。
 從網路匿名在重要議題的使用原則來看,可以了解網友匿名不僅具有背景行為的意義,同時在這個行為上也有著機制的規範。我們也因此看到真正要落實公民參與時,匿名轉真名或是可辨識的代號是有必要性,尤其是網路上存在的隱匿性不能完全揭露時。(作者為元智大學資社所研究生,動漫畫社群觀察者)
2007-12-01 08:15:19
版主回應
學生會長何以淪為政治打手【聯合報社論 2010.10.08 (另參本館: 《學運世代》)

大高雄綠營系出同門的「秋菊之爭」,爆發了網軍大戰。陳菊競選總部祕書高閔琳被指在知名網站「批踢踢」(PTT)匿名掛出選舉操作文字,攻擊楊秋興;被發現後,又運作網站負責人協助其「滅跡」。市長選舉的手段竟致汙損了校園網站的社會公器,這實在是一樁非同小可的政治醜聞。
政治人物運用網路行銷,原被視為一種時尚潮流;新世代在網上進行論辯,亦被視為有助消除年輕族群政治冷感的新形式社會參與。但如果搞到網路上的自然民意受到政治打手操縱的地步,網路的公器性質也就被毀了。
尤其令人驚訝的是,此次秋菊網軍事件,除了一般所謂的「青年軍」,竟有兩名前後任台大學生會會長捲入其中。一位是第十九屆會長高閔琳,在網上化名散發「楊秋興說謊,抓到了!」的消息,她真實的身分則是陳菊的祕書。另一位是第十七屆會長王威中,他利用自己「法務站長」的身分,違規協助高閔琳塗銷帳號登記。另外,還有第十四屆台大學生會長高嘉瑜,則是PTT的新聞部部長,現在正代表民進黨參選台北市議員。這個名單與此次事件將使PTT這個社會公器留下何種汙點與質疑,思之令人痛心疾首。
值得大家關切的,其實不是兩位前台大學生會長的「政治傾向」,而是他們所認同與採行的「政治手段」。高閔琳要幫誰助選,她有絕對的自由;但她應該知道不可任意逾越道德界線與法律紅線。而王威中負責網站的法務,當然也知道自己的職務有不可違越的界線;他卻以私人交誼而做出傷害網站誠信的事。擔任過台大學生會長,對於公私界際竟然如此漠視,能不令人驚異?
網路上對此一事件的討論甚多,主要的觀點是:近年政壇流行的「青年軍」現象,在時髦、新穎的背後,其實有更深刻的「操弄」及「剝削」問題,值得關注和反省。
首先是對於年輕網民的「操弄」與「剝削」。菊營為了轉移在水災中「睡覺」的風波,而捏造楊秋興「說謊」的消息;企圖利用網民「易欺」與「不察」的特性來操作選情。網路言論由於匿名,所以自由;但是政治人物利用精心包裝的假消息,在熱門校園網站讓年輕世代囫圇吞食,這不是濫用新媒介來「操弄」及「剝削」年輕網民嗎?
其次是對民進黨內「青年軍」的「操弄」與「剝削」。年輕人加入助選行列,不論是為了志趣或為了工作,無非都期待能藉此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但如果政治人物成立「青年軍」,只是旨在把他們變成一批只知權謀、毀棄正義的投機主義者,或把他們訓練成邪門歪道、死纏爛打的戰鬥機器;這樣的政治社會化過程,簡直是在戕害下一代的政治根苗。這豈不是對「青年軍」的「操弄」與「剝削」?
這場網路虛擬世界上演的政治醜聞,更教人們領略到政治實體世界的汙穢。當年菊營製造的「黃俊英賄選,抓到了!」記者會,即是「青年軍」的傑作,如今又見「青年軍」演出「楊秋興說謊,抓到了!」;在「戰術掛帥、道德毀棄」的倒錯價值下,年輕一輩的政治參與者居然成了政治沉淪墮落的主力推手,這豈不是整個國家社會的悲哀?
兩位台大學生會長的扭曲角色,映照了台灣政治的可悲與可怕。民進黨曾是引領青年追求理想與正義的火車頭,如今名成利就的位子皆已被前輩佔據,遂使後起的青年軍變成轎夫或工具;非但未教導他們追求理想及正義,反而讓他們陷溺在不擇手段的選舉權謀之中,甚至以此沾沾自喜自得,完全玷污了青年的純潔與理想性。網路上現在最火熱的質疑是:民進黨的政治前輩們,你們何忍如此「操弄」及「剝削」這些年輕人的心靈?

從黃俊英到楊秋興【聯合報黑白集 2010.10.07(另參本館:陳菊當選無效)

「黃俊英賄選,抓到了!」這可謂是台灣選舉史上與三一九槍擊案及吳敦義錄音帶同類的最卑鄙的操作之一,但畢竟是由當時陳菊的競選團隊親身出面召開記者會。如今,同樣的手法,卻是由陳菊的網軍以匿名方式在PTT上操作,而且還用同樣的語法說:「楊秋興說謊,抓到了!」。可見,陳菊陣營對上次黃俊英事件的操作全無反省,如今竟又在網路世界複製。
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出,網路雖是匿名世界,但並非因此不必承負社會責任。陳菊的花媽網站版主高閔琳用化名在PTT掛文,這是任何「鄉民」皆有的權利,如果事後她在第一時間即承認真實身分,眾人也許只會視此為網路世界無可奈何的「必要之惡」。但她一度不承認,再又動用關係刪除帳號,最後是被人肉搜索揭開了面具;這就必須回到現實,用實體世界的行為準則來檢驗她的行為。
首先,高閔琳不啻自認,以陳菊網軍司令的身分在PTT化名掛出操作選戰的文字是可恥的,否則她即不必刪除帳號,逃避問責。再者,她竟唆使站長刪除帳號、湮滅證據,以致引發PTT是否已被「政治黑手入侵」的質疑,更是對社會公器的嚴重傷害。
從對付黃俊英到對付楊秋興,陳菊陣營的手法似無反省與進步,只是從實體世界汙染到了網路世界。
2010-10-13 11:44:39
A片
情趣店賣A片 拘役改判無罪【聯合報╱吳明良、07.12.12  

南縣「戰神」情趣用品店販賣色情光碟,女老闆許秋香被簡易庭依妨害風化罪處拘役四十天。但地院二審認為露點及性交影片應屬憲法保障的言論及出版自由,不應依昔日「男女授受不親」觀念認定是猥褻物品,改判無罪。
巧合的是,起訴本案的地檢署檢察官陳建弘與判決無罪的合議庭受命法官林臻嫻是夫妻,消息傳開後,同事們不免開兩人玩笑。林臻嫻笑說「這叫大義滅親啊」,陳建弘則求同事「別害我們回家吵架啊」。夫妻倆說,都是學法律的,了解彼此立場,「獨立辦案,沒什麼好奇怪的」。
林臻嫻寫判決時,特別詳述「猥褻」的概念。她引用大法官解釋及憲法保障人民言論及出版自由的宗旨,認為色情片只要沒有暴力、性虐待、人獸交等畫面,採取適當隔絕,不讓一般人可隨手取得,應受憲法保障。
台南地檢署指出,許秋香(四十五歲)在經營的情趣用品店內以每片八十元販賣色情光碟被警方查獲,檢察官陳建弘起訴後聲請簡易判決,台南地院簡易庭處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許秋香上訴,指色情光碟隨處可得,她只賣熟客,促進夫妻感情及生育率,不知道違法。
二審判決指出,刑法妨害風化罪的「猥褻」是抽象的,民國初年立法時講求「男女授受不親」,現代女性拋頭露面爭取「性自主、性高潮」,「猥褻」一詞得重新定義。
判決書強調,刺激、滿足性慾的色情資訊,未必等同「已足以引起一般人羞恥及厭惡感」的猥褻物品;這些光碟是透過情趣用品店販賣或贈送給特定需求的人,帶回自家觀賞,非但未侵害他人的法益,而且有助民眾取得正常宣洩性慾的管道,從生物學角度而言,也有助種族繁衍。
2007-12-12 08:43:11
網路分級
網路內容 強制分級>中國時報 2007.12.21 林修卉
     為防止未成年接觸色情與暴力網站,內政部部務會報廿日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邀集主管機關,協助民間團體成立「內容防護機構」,針對網路內容詞彙進行分級,若網路平台提供者(ISP)違反分級規定,逾期不改正者可處新台幣六萬至卅萬元。
     該草案是為配合NCC網路分級制度,把網路管理納入規範,草案將在年底前送行政院審查,再交由立法院立法。對此,專家認為與其要求業者自律分級、禁止網友上傳不法內容,不如提升自己的網路安全素養實在。
     一名業者表示,網站分級制度只是理想,但不會成功,因為就算是台灣的業者都乖乖地分級了,那連到美國網站怎麼管?更何況是大陸的網站?
     業者說,我國的「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其實有個地方很詭異,就是搜尋引擎不在管理辦法的範圍內,單是這點就足以讓整個辦法破功。況且,網頁即使加註了分級標示、警語,但仍無法分辨點選瀏覽的那個人是誰?他是否成年?
     內政部研議的草案明訂,「內容防護機構」將辦理兒童及少年網路內容及行為觀察、分級標準詞彙檢討、網路內容等級評定、申訴機制的建立與執行,以及過濾軟體的建立與推廣。
     草案也規定,ISP或其相關公協會應依「內容防護機構」的防護機制,主動採取可行的防護措施,並訂定自律規範。
     但草案也明訂,ISP經NCC告知網路內容違法或未採取防護措施時,為限制兒童及少年接取、瀏覽,網頁應先行移除,並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可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卅萬元以下罰鍰。
2007-12-21 08:43:55
辱罵無罪
「我的夢中情人…」 告你性侵?
【聯合報╱鍾文榮/自由作家(彰縣芬園)08.01.31
 
昨日報載某線上遊戲玩家與另一個玩家在「天堂二」遊戲中起爭執,某玩家留言辱罵另一個玩家,受辱的玩家本尊不滿而提告,板橋地檢署將辱罵的玩家本尊依刑法公然侮辱罪嫌起訴。
在網路虛擬遊戲中罵人,算不算侮辱與誹謗呢?現實法律的見解可能難以成立,就好像有兩個稻草人互罵一樣,稻草人沒有生命,難不成起訴一個稻草人?但罵人就是不對,只是必須釐清的是玩家所依據的是遊戲的規範,還是社會道德或者是法律規範;但在無法得知玩家的真實身分之前,後兩者的規範難以成立。
虛擬世界裡,假設我扮演一個角色,你砍我一刀,我是不是要告你殺人、傷害,或蓄意謀殺呢?你因為砍了我一刀,取得我的虛擬貨幣或虛擬寶物,我是不是要告你強盜殺人呢?殺人越貨的行為都是虛擬行為,這是遊戲規範,大家根據這個遊戲規範,有所得當然也會有所失。
再引伸來看,虛擬世界和夢境都是虛擬的,我在夢裡罵你一句,我是不是該自首說我侮辱你呢?另外,很多人都說某某人是他的夢中情人,講明白一點,可能就是夢裡的性愛對象,那某某人是不是要告你「妨害性自主」呢?
前幾年法院曾經對於盜取虛擬寶物案件判處無罪。法院認為,這類行為在刑法修正後,已不屬非告訴乃論的竊盜電磁紀錄罪,改屬告訴乃論的「妨礙電腦使用罪」中的「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或「破壞電磁紀錄罪」。
雖然這樣的判決存在很多爭議,但根據這個案例,網路玩家的「代號」也僅僅是「電磁記錄」而已。留言辱罵電磁記錄,而電磁記錄是無生命的,也無人格權,看起來刑法中倒是沒有這樣刑責,據此要成立「公然侮辱罪」,顯然就過於牽強了。
筆者認為,虛擬社會的行是否構成「損害」,得視這個行為是否能夠在現實社會中實現損害。若真的發生損害,代表損害的行為侵犯到某人的真實權益,可以計量損失的範圍或者是規模,才有法律的問題。否則,一切都在夢境之中,都在虛擬世界中。
總的來說,虛擬世界的經濟與社會行為早已交融於實體社會,法律上慣用的虛擬世界與實體社會的區分,一刀兩斷式的看法,看來有修正的必要了。
2008-01-31 10:01:55
散布慾照?
散布慾照 台灣網友被捕【聯合報╱記者廖炳棋、08.02.21  

「你有幾張相片?」「看了沒?」陳冠希慾照在網路正夯,許多網友下載後,除了自己看,還傳給其他網友一起欣賞;檢警說這種行為可能涉嫌散播猥褻圖畫,構成犯罪。影像/記者高智洋攝影
香港藝人陳冠希疑和女星自拍慾照遭各地網友流傳,我國刑事警察局昨天首度逮捕涉嫌散布的網友黃煒倫,依散布猥褻物品罪嫌移送法辦。警方表示,目前鎖定調查其他涉嫌散布照片的對象。
警方指出,陳冠希慾照事件曝光後,嫌犯黃煒倫(廿四歲)以分享軟體「Foxy」連上大陸網站,下載陳冠希拍攝的猥褻照片及影片,本月十日向「無名小站」申請部落格,取名「ggoottyy520」後,將相片及影帶放在部落格。
警方指出,黃嫌在部落格公開網頁密碼「1123」,網友只要輸入密碼就能瀏覽慾照及影帶。黃嫌十日架設網站後,短短兩天就衝上「無名小站」高人氣排行榜。
該網站從十日到十五日短短五天內,陳冠希慾照的主相簿瀏覽人數近十四萬人,個別猥褻照片相簿最高時有一萬兩千多人瀏覽,觀看猥褻影片人數最高時有一萬一千多人。
黃嫌公布的慾照,疑似女星包括「阿嬌」鍾欣桐、張柏芝、陳文媛、陳育嬬、楊永晴及顏穎思;至於公布的影帶,標題是「現任女友楊永晴vince十八歲性愛影片」,但影片人物模糊,警方懷疑是張冠李戴,並非陳冠希的性愛影片。
刑事局從網路IP位址追查到黃嫌住處,昨天持搜索票前往搜索,查扣電腦、慾照及影片資料,依散布猥褻物品罪將黃煒倫移送法辦,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2008-02-21 09:17:12
陳冠希
網路相簿放A漫 13歲少年法辦>中時08.02.22 
林上祚
 
     警察在網路上的執法真的「太過頭了」?一位陳姓單親媽媽昨日向本報爆料指出,中南部一位刑警日前向她不滿十三歲的兒子發出傳票,要求隔日從台北趕到高雄,接受「妨害風化」偵訊,起訴理由居然只是因為,兒子將一張成人漫畫照片,放在他個人的相簿!
     陳媽媽幾年前丈夫過世後,目前一人獨立撫養兒子,對於兒子的教養,她一向抱持開明態度,她知道,男孩子到了青春期,難免對性好奇,「哪個男孩子沒看過Playboy」她說,兒子在PC Home個人相簿應該是私密空間,她千萬也沒想到,一位南部員警居然會在三更半夜找上門。
     高雄警察北上抓人 母親才知道
     陳小姐由於戶籍地與住宅地不同,該員警為了把傳票送到陳家,發了多張傳票,最後還動用到台北市內湖刑大警察,到處找她兒子,有一天深夜十一點,陳小姐晚班回家後,居然發現有警察在住處樓下,準備要拘提她兒子到高雄偵訊。
     「我兒子連喉結都還沒長出來」陳小姐說,警察沒有考慮到她是個單親媽媽,要上班養活全家,居然要她隔天帶她兒子到高雄接受偵訊,一付老大心態,還不肯跟她說起訴理由,一定要她跑一趟高雄,她當場拒絕簽收這張傳票,後來才跟她說,是因為一張網路照片,讓她當場氣結。
     明明是網路空間發生的事件,陳小姐居然得大老遠跑到高雄接受偵訊,讓她非常不滿。
     隔天她陪同兒子到警察局接受偵訊,移送的警察剛好休假,在旁的員警坦承,中南部有很多分局警員,因為業績壓力,都會到網路上釣魚,專找一些援交或是刊登不雅照片的網友開刀,其中不乏有頭有臉的高科技公司大老闆。
     「你現在坐的位子,很多大老闆都曾經坐過」台北市少年隊員警,在偵訊時這樣安慰陳小姐說,陳小姐日後出席少年法庭時,還遇到兒子同學的家長,「我兒子的遭遇,絕對不是單一個案」。
     警釣魚辦案 與網路業者常連繫
     陳小姐後來委託台北市社會局,將這個案子移到台北市偵辦,社會局官員跟她說,警察機關每天都會跟雅虎、PC Home等網路相簿業者連繫,移送刊登不雅照片會員。
     陳小姐說,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陳冠希慾照事件,警察以妨害風化,起訴轉載A圖的網友,但她的兒子才十三歲,只不過在私密空間,放張A漫照片,就被警察高規格偵辦,歸根究柢,只是因為警察想藉此立功。
     「我兒子因為網路A圖被移送,這個烙印在二十歲以前都會跟著他」陳小姐說,「這個事件已經摧毀到我兒子對社會與人民保母的信任」。

上網下載 4成青少年不知合法性>中時08.02.22 彭漣漪

      財團法人著作權保護基金會表示,基金會去年共移送一五二件青少年影片侵權案件,其中一一五件是在網路上分享、傳播;由於都未滿十八歲,因此被移送青少年法庭,最小個案只有十一歲,還是國小學生。
     而根據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昨天公布的調查指出,八成青少年會在網路上下載資料,但高達四成不知下載資料的合法性;青少年自己一個人獨自上網比例近八成。顯示青少年在沒有父母監督的情況下上網情形普遍,而且沒有足夠的網路安全及網路道德認知,違法行為層出不窮。
     這份首度針對台灣青少年網路使用行為的調查發現,雖然網路生活已是青少年生活重心,但資訊安全相關教育資源則有所不足。超過四成青少年表示沒有上過任何資訊相關課程,而一學期上不到四堂網路安全及網路道德相關課程的比例高達七成。
     商業軟體聯盟亞太區軟體反盜版總監塔倫索尼(Tarun Sawney)表示,隨著網路在亞洲的快速滲透,網路已孕育出新一代青少年生活型態,若沒有提供正當的資訊安全教育,將會使他們暴露於非法或是不健康的虛擬世界中,並招致更加嚴重的網路使用風險。
     著作權保護基金會總監施育霖則表示,過去一年被移送的案件,都有侵犯合法影片著作權的犯罪行為,有的透過拍賣網站銷售,有的自行架設網站,有的從部落格連接分享,有的從P2P平台傳播,有的上傳,有的在夜市擺地攤販賣,「但只要公開銷售、傳輸、散播非法影片,就是犯罪。」
     施育霖表示,其實犯罪的行為遠高於此,下載非法影片也觸法,但基金會人力有限,一般不會追查下載行為,但是對上傳、傳播影片的行為就會追查;事實上,根據一項調查顯示,五分之一的青少年都曾違法下載,大學生的比率更高,達四六%。
     施育霖觀察,這些觸法的青少年,很多不清楚自己的行為是違法,他們的目的只是經營自己的部落格或網站,為衝高人氣和流量;而著作權保護基金會為求謹慎,查到這類犯罪行為時都會錄影存證,並且交給檢調單位查緝來源,循電腦IP找上門,警察都是到了家裡才發現是青少年犯罪。
 
觀念平台:淫照與隱私>中時08.02.22林照真

     從春節前到現在,媒體對於「陳冠希事件」的報導始終不曾中斷,陳冠希昨日現身召開記者會再爆話題。閱聽眾大量消費這則新聞之餘,卻一直忽略幾個該有的思考。
     「陳冠希事件」至少反映了兩個事實:一是個人電腦或網路隱私資料遭偷竊並流傳的問題,至今仍罕見媒體嚴肅討論;另一則是商業媒體擴大報導該事件時,不但未意識是在處理個人隱私,甚至將陳冠希等人私下拍攝自賞的性愛照片統稱為「淫照」,以致社會立刻採取「淫蕩」觀點觀看事件中人,還不忘加上倫理道德的眉批。
     就前者而言,雖然目前陳冠希的照片為何外流尚未完全弄清楚,卻已曝露電腦個人資料保護不足的嚴重問題;之前影劇名人林志玲也曾經因為手機送修,造成私人照片與電話號碼等資料外洩。如果此次陳冠希真的是因為電腦送修,已刪除的資料卻遭人以恢復軟體修復,這種情形實在值得高度關切。這意味不僅是公眾人物,任何個人存放在電腦、手機中的資訊,均可能遭入侵或是竊取。如果不能從實務面與法律面做規範,將造成人人自危的恐怖場面。
     其次,此事件之所以人盡皆知,商業媒體轟炸式地報導,也是一關鍵因素。或許網友抓不甚抓,已經無法阻止這類性愛照必然會在網路上快速流傳;但商業媒體為此事件增添「新聞價值」,甚至公開直稱「淫照」,更鼓惑人們的偷窺慾。不僅港媒如此,台灣也有不少媒體仿效。然而,未婚男女獨處時的露骨情事並不違法,更無涉妨害家庭,照片中的成年男女又都是你情我願,外人實在無權偷窺與置喙。
     我們的社會顯然充滿了偽善,一方面消費八卦,一方面卻又擺著道德嘴臉指責別人淫穢。商業媒體以道德做訴求,先將之稱為「淫照」,彷彿是強調兒童不宜;但在行動中卻又像颱風新聞般連續報導,在報導時又經常以曝光照做為影像焦點,即使因為擔心受罰而刻意模糊畫面,也是五十步笑百步。
     此一事件之發展自非陳冠希所願。但長期來媒體與名人相互為用,人人都想在媒體中獲利,使得媒體報導隱私的不當行為一再受到姑息。除了緋聞、劈腿、感情事等八卦新聞外,近年發現更多模特兒、影歌星掉胸罩、露底褲、現乳溝、或是公開手機的親密留言等,都成了圖文並茂的報導內容。還有不少電視談話性節目乾脆問「初夜是幾歲?」「平時採取什麼性愛姿勢?」「內衣尺寸」等,這類節目不但未受到任何撻伐,也沒有接到NCC的警告,反而因言論辛辣而收視長紅,媒體又指稱隱私受損的藝人已嘗到「代言費提高」、「價碼上升」的甜頭。
     久而久之,媒體更大膽,尺度更無禁忌。影視圈某些小牌或二線藝人衡量利益,甚至不惜鋌而走險,主動販賣自己最深層的私密。漸漸,媒體的胃口更大,更貪婪,鎂光燈全聚焦所有可能走光的角度,娛樂圈人士受到嚴重物化。更值得議論的是,在攝影師的鏡頭頻頻蒐尋「裙底風光」的同時,我們的閱聽眾也正以大量收看與購買的形式,不斷鼓勵這種扭曲的新聞價值。
     在媒體發達時代,個人隱私必須受到保護的問題更形迫切。但現在的情況正好相反,個人隱私已成了獲利的法寶,商業媒體的推波助瀾必須要嚴加規範。以「陳冠希事件」而言,商業媒體拿別人的傷痛賣錢,其行徑不只是在傷口灑鹽,而是在疼痛流血處,重重地再劃下一

慾照沙文秀 別說你不想看【聯合報╱黃冠雄/邊角評論員
 
銷聲匿跡良久的陳冠希終於露面了,跟全天下所有「犯錯」的名流級公眾人物一樣,他也是不斷地自責、道歉、感謝和許諾,末了再神色凝重地順勢將自己的未來與慈善公益活動劃上一個等號。如此交差了事後,這齣紅遍兩岸三地的情色肥皂劇之台詞、唱腔、橋段甚至腳本,即可儲存建檔複製轉貼重播,交予潛在的下一任接棒者,繼續生生不息搬演下去,因為他絕對不可能是色羶腥社交圈最後一位懺情告白者。
如同過去那般,台灣社會這一陣子亦持續關注又有哪些陳的哈燒新貨被公佈,許多「不知今夕何夕」的道學派也板起臉孔在媒體上說教,但事實上陳冠希是受害者,而「殘酷的真相」也可能只有一個:大家都想偷偷摸摸瞧個究竟,你我皆然鮮少例外。無論性別,男人、女人都有窺淫癖,都躲在螢幕前悄悄盯著身無寸縷的受難者!學校、辦公室和生活周遭,也有很多人正在暗地較量,比賽誰蒐集得最完整……
其實,更辛辣的露點裸照和局部特寫在網路上比比皆是,陳冠希的普級演出簡直相形見絀。只不過,當事者的他及她是藝人,平常光鮮亮麗慣了,現在芸芸俗眾好不容易有機會拆解「習於被傳媒和商品過度包裝」的繩結,有誰會掩臉放過這「天上掉下來/網上供下載」的禮物?
「藝人的知名度」本來就是流盪性、變動性和消耗性的社會資源,而其高附加價值也和俊男美女的身體與性等私密超連結在一起,看與被看這種消費與生產的互利關係又一直存在著,他跟她靠幕前的計畫性預演來牟利,是戲;藉幕後的即興式彩排來洩慾,又何嘗不是戲?
更進一步地說,色情和暴力等戲劇基本元素,不是每天都活生生地在虛擬網路、現實世界、媒體報導和影像製作物間穿插流竄嗎?所謂的「社會成本」不是早就暗中認列,甚至默許這些娛樂開銷的必要性嗎?「毛片」外流一事,哪來衛道人士口誅筆伐的「教壞囝仔大小」之隱憂呢?未來的主人翁是家長可以廿四小時監控的嗎?
再試想,若只是陳冠希的「溜鳥」自拍圖外洩,還會被如此渲染嗎?只怕上架前就已痛失大半壁票房江山了。所以,主導這場「性風暴」的最關鍵因素是「性別的差異」;而參與者聚焦的重點也都很一致:男人的眼睛一起觀看「女」明星的演出。此舉亦再度印證「世界是由男性支配,甚且由男性透過權力的展示在定義情慾」。當下的男人正在享受權益,怎可能因空泛的道德審判聲浪不絕於耳就放棄?
比較令人遺憾的反倒是,台灣女權團體的不表態。以往,她們曾大力撻伐各級民代動輒將三字經掛在嘴邊,如今,陳冠希視女伴為玩物所捅的樓子顯然更嚴重,何故卻默不作聲?也或許陳冠希闖的禍只是更凸顯「權力還是不在她們手上」,讓婦解的挫折感更強吧。畢竟在抗爭多年後,這事反而讓她們必須更難堪地去面對「偽善社會的集體父權沙文主義之本質,依舊沒有絲毫改變」的事實,也因為改革仍未見曙光,所以心灰意冷金口難開吧!

慾海翻騰之外【聯合報╱陳競新】08.02.22
 
「慾照風波」在香港延燒近月,至今男主角陳冠希公開致歉,這則熱騰騰的新聞一直是報章的頭條新聞。許多媒體一方面站在道德制高點譴責當事人淫亂虛偽,沒有做好公眾人物的示範;一方面又大肆轉載慾照,甚至加編了黑金介入的情節,既成功推高銷售量,又將事件從網路虛擬世界引入現實世界,讓整個社會難逃一片慾海翻騰。
但這場風波卻也激起了社會更多多元的思辯:包括隱私權、肖像權、言論自由、媒體審判、女性主義。此外,警察與網民間的互動,也引起輿論對法律公私領域及公眾人物社會責任的思辯。更受關注的是,情慾話題公然湧至,社會老少皆在其籠罩下,人們應如何面對?
教育界對此事對青年學生可能產生的影響高度關注,從小學到大學,乃至在香港教育界最具實力的天主教教育部門,都在研擬因應作法。社會一直在問:家長要如何面對小朋友的網路生活?年輕人都是網路群體的一員,怎可能要他們對充斥的網友話題視若無睹?
對許多年輕人而言,網路的自由天空如何有不能散播的訊息?當警方公開放話凡擁有淫褻資訊即可能被控,但這次慾照散播主要源頭的神祕客「奇樂」卻數度反向警方嗆聲。在學生眼中,他是挑戰權威的英雄,還是侵犯隱私的兇徒?
網路時代的價值混亂,還有待社會思辨釐清。不僅家長和教育界,一向受到高度肯定的香港警隊這次也顯得手足無措。警隊根據一般監控程序處理慾照貼圖者,是昧於網路世界對於淫褻、言論自由等價值的了解。港警後又高調宣稱已捉拿到犯罪源頭,更顯示其對網路資訊散播概念的無知。別說捉到一個「奇樂」,還會有第二個,以至第三個…。
陳冠希雖現身道歉,香港這次的慾照騷動未必能馬上恢復平靜。但此一風波引起香港對網路社群價值的檢視,實是不可輕忽的歷史事件。
2008-02-22 09:45:48
清涼與猥褻
 
清涼與猥褻 虛擲司法資源
中時08.03.06蘇詔勤/北縣板橋(教師,中國人權協會監事)

     接連兩天報紙都刊載著有關「清涼影像」的報導,一則是某家3G業者所推出的「女模實境秀」加值服務;另一篇則是台南某位女法官對於裸露三點照片所作的無罪判決。
     國內3G電信業者正在為推出所謂的殺手級應用而傷腦筋,而業者的新點子「女模實境秀」適可在這樣的脈絡裡探討。然而在法律風險方面,業者也不忘強調,保證絕不會有裸露三點等限制級的畫面出現。
     令人疑惑的是,業者強調沒劇本,那要如何確保「在自然發生中的」影像的合法無虞呢?況且,這樣的影像提供既然是廿四小時的實境,那麼我可以選擇看白天的女教師、也可選擇看傍晚的日系小公主,當然要看午夜的清純女學生也是可以的。從而,在這樣更刺激也更具想像張力的同時,也導致了透過3G電信這類媒體所提供的「影像內容」的更不易管制性。
     至於,台南地院的無罪判決則是另一個典型的例子,我們是否有因為大法官已經作出了釋字六一七號解釋,讓我們對刑法的「猥褻罪」更了然於胸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反而使得全國的警察、檢調、甚至審判系統更努力的在「嘗試錯誤」;當然也可以說是透過查緝、起訴、判決、上訴在「找答案」,只是這樣的代價除了是整體司法資源的虛擲以外,就是某一個個人或某些業者要付出慘痛的代價,這或許可以把它當作是相當於投爐煉丹的代價來理解。
2008-03-06 09:39:09
潮吹
貼噴液圖找G點 「潮吹」美眉無罪【聯合報╱何祥裕08.03.12  

網路美女「小小舞」去年在部落格轉貼探討女性高潮的「潮吹」文章,文中附有女性下體解剖圖及下體滲出液體照片,被警方認為妨害風化;但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照片搭配教導相關性知識,並未使人心生羞恥或厭惡,處分不起訴。
這起猶如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人獸交」照片案翻版的個案發生在今年初,遭警方函送法辦的蔡姓女子(廿二歲)昨天受訪時,對獲得檢方不起訴,表示總算鬆了一口氣。
蔡姓女子目前在一家網路購物公司上班,由於外型亮眼,部落格點閱率超高,她日前還到電視台參加新生代主持人甄選。她說,實在很擔心這件事會影響到甄選。
據查,去年五、六月間,蔡姓女子從網路其他部落格中,找到一篇「噴水奇觀、女性潮吹」的文章,還附有一張女性「G點」解剖圖,及一張女性下體滲出液體的照片,她把圖文轉貼在自己部落格上。
她說,轉貼文章是要讓朋友了解女性高潮的相關狀況;但今年一月突然接到三重警分局電話,說她觸犯妨害風化罪嫌,要她到警局說明。
蔡姓女子坦承張貼文章與照片,她說,文章來源是媒體報導,但照片與解剖圖她並不清楚是從那裡來的;當時警察還跟她講沒事,只要跟檢察官談一談就好,沒想到會被依妨害風化罪嫌函送法辦。
「潮吹」一詞源自日本,意思是指女性性高潮時,下體會噴出大量液體。檢方調查後,認為文章中雖張貼一張女性下體滲出液體的照片,但乃是搭配全案文章,「為配合教導一些基本相關的性知識」。
2008-03-12 09:04:45
貼慾照吃官司
貼慾照衝人氣 4學生吃官司【聯合報╱記者姜炫煥08.03.18
 
香港藝人陳冠希的慾照,太有吸引力了。縣警察局又查獲4名學生以張貼陳冠希慾照的方式,擴充自己在無名小站的瀏覽人氣,雖然確實達到人氣爆增效果,當事人卻因而吃上妨害風化官司。
警察局本月初查獲台南縣一名蔡姓女高職學生,涉嫌張貼陳冠希慾照後,前晚再傳喚陳姓、吳姓、王姓等3名學生和1名黃姓女學生張貼慾照,依法將他們函送法辦。警方透露,這4名學生有的念高中,有的念大學,都不是宜蘭縣人,也非就讀宜蘭縣的學校,警方是從網路巡邏中,發現他們個人的相片簿裡,涉嫌張貼400張陳冠希的慾照,供不特定人士觀賞。
王姓大學生告訴警方,他在無名小站設有私人相片簿,存放個人生活照等,陳冠希慾照風波傳開後,他為了增加相片簿的瀏覽人氣,上月中旬在大陸網站和香港網站,下載400張陳冠希慾照組,上傳到自己的相片簿;只要在搜尋引擎打「陳冠希」字樣,就會連結到他的相片簿,一個星期不到,他的相片簿單日人氣就從以往的兩位數,爆增到近萬人。
警方說,陳冠希慾照事件,因警方持續取締,國內幾乎已無人公開上傳,這4名涉案學生都是上月間被警方網路巡邏查獲,再從他們的電腦IP等,找到他們身分,前晚傳喚到案說明。
2008-03-19 09:38:07
馬"上脫光
&quot馬&quot上脫光! 網友拍裸照慶祝>華視08-03-29

  馬英九當選總統,支持他的網友在網路上發起『拍裸照慶當選』活動,短短幾天就收到超過百張的裸照,發起人網路作家小豔表示,歡迎大家共襄盛舉,這也是愛台灣的表現。 
  網路上一張張養眼的裸照都是網友自拍,有的用手遮住重點部位,有的轉過身來,只拍背部,唯一的共通點就是手上都比出ya的手勢,因為他們要慶祝馬英九當選總統。
  網路作家小豔穿著一深紅色洋裝,一大早就起床挑選照片,因為拍裸照慶當選的活動大受好評,短短幾天,部落格人氣上衝一萬五千人次,不過要登上活動版面,基本的身材條件還是要注意。
  小豔笑說要保護大家的眼睛,所以想一起拍裸照共襄盛舉的網友,拍照之前還是要先練練身體,入選機會才會大一點。(林裕豐 何孟倫)
2008-03-31 08:52:49
Google侵犯隱私
賓州夫婦控告Google街景地圖功能侵犯隱私>中廣08-04-05 夏明珠

美國賓州一對夫妻指控Google網站上的街景地圖功能,侵犯隱私,害他們的房地產貶值,導致他們心理受創,他們向法院提告,要向 Google索賠。
鮑林夫婦前年底花了一大筆錢,購進匹茲堡市郊的房子,為的就是求個清靜,沒想到沒有多久之後,他們屋子的照片,上了Google的街景地圖網站,鮑林夫婦說,那張照片顯然是從他家門前的車道上拍的,攝影師不到侵入私人產業,還把侵犯隱私的照片上網。
Google網站上的街景地圖功能,讓使用者可以透過敲擊網站上的地圖,觀看街道景觀。
Google說,街景地圖網站,有刪除圖片的辦法說明,只要使用者有正當理由,他們就可以要求Google刪除有可能侵害他們權益的圖片,他們很遺憾原告不循這個管道主張自己的權益而選擇興訟。
2008-04-05 13:15:12
嘿咻
高中生嘿咻PO上網 傳遍BBS【聯合報╱記者楊德宜08.05.03

屏東某國中女生內衣褲被同學扯下三點全露,畫面還上傳網路,涉嫌上傳的學生前天被法院裁定收容;另外,桃園縣某職校男女學生,疑在校內搞性愛遊戲,畫面也上傳網路。
接連兩件校園情色事件,引起人本教育基金會關切。基金會屏東分會主任張萍表示,學生為衝部落格人氣,常耍酷自拍上傳。現在是把涉及他人隱私的畫面貼上網,這種行為觸法還傷及無辜,學校應加強網路法治教育。
國內流量最大的BBS「PTT」前晚在八卦版流傳一部性愛影片網址連結。片中男女主角穿著校服,以男後女前姿勢性交,最後還有女子下體特寫,被網友從校服認出是桃園縣某工商學校學生。
令人訝異的是,這部性愛影片拍攝地面散布垃圾,疑似學校資源回收室,校方否認。知情人士說,影片在三月初拍攝,男女主角是情侶。
知情者透露,掌鏡者是男主角的同班同學,兩人以「學校健康教育課程什麼都不提,同學又不敢問」為由,想拍片給同學看。兩人集資六千元給女主角,女方禁不起男友「勸說」才同意。
這名人士說,影片以數位相機的攝影功能拍攝,共九集,穿校服只是其中一集,其他還有全裸的鏡頭,全製成光碟。因拍片學生錯拿這集光碟借同學,性愛影片開始在學生間流傳。
三月底,一名學生在家看影片時被父母發現,學校緊急處理,當事學生分別轉學。前天這段影片被該校一名學生上傳個人部落格影音空間,並張貼女主角個人照,立即引起網友存檔並以電子郵件流傳,一夜之間有近萬人瀏覽。有網友好心留言要求刪除,對方竟回「你是誰啊?她都拍了,還怕公開?」
學校懷疑,有同業在各校招生期間意圖毀損該校校譽,將對散播影片者提告。桃園縣刑大已向學校調閱資料,將以妨害風化罪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受害女生:我是被逼的【聯合報╱記者葉英豪
 
「我已經和他分手,我沒有拿錢,我是被逼的」,桃園縣某職校學生性愛遊戲的女主角,昨晚由父母陪同向警方說明,強調絕非自願,更無所謂六千元拍攝代價。
女生神色憔悴,指男主角以前和她是男女朋友,分手後,發現他行為怪怪的。當時被前男友等人以要打掃為由,騙到資源回收室,幾人逼她口交等,揚言不從要打她,她不知道一旁有人在拍攝。
「我女兒被人糟蹋,當然要討回公道」,女生的父母說,學校逼女兒退學,「如果退學,不知該怎麼辦」。

變色青蘋果 網路慾照橫流【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
 
今年年初,香港藝人陳冠希自拍性愛狂掃媒體版面,網友爭相下載。隨著網路科技的發達,加上社會風氣日趨開放,青少年自拍風興起,其中不乏大膽裸露、甚至觸法的性愛自拍。
疑似桃園某高職生的性愛影片,昨天深夜被貼在無名網站的部落格,知名bbs站「批踢踢」 (PTT)的八卦版有人貼出連結,雖然立刻被版主刪掉,但已有網友搶先一步把影片下載。
性愛影片的女主角披著長髮,全程低著頭看不到臉,男主角則有時面對鏡頭。最讓網友覺得「變態」的是,鏡頭還會帶到性愛場合中的另一個貓咪「觀眾」。一位學生還上網說,聽說拍攝影片的男生有「丟錢」給女生,所以她才願意被拍。但昨晚起流傳的這段影片中並沒有丟錢的動作。
去年7月,批踢踢(PTT)也曾驚傳台北市男女高中生的親密性愛照片。一名就讀明星高中的男同學和某名校的女友分手後,憤而將兩人性交照片散布在網路上,照片不但有私處特寫,還有赤裸裸的性交畫面,甚至還秀出被害女同學的制服、學號及長相。PPT版主雖然立刻刪除,但是照片早已外流。
台北縣某私立高職也曾爆發12個女學生在教室裡脫衣自拍,宣稱「只是好玩」,把私密照片放在自己的部落格,並且加以上鎖。原以為萬無一失,沒想到被駭客破解,照片被貼在成人網站上,12個頑皮的女學生才發現事態嚴重,甚至有人出現輕生的念頭。
前黑澀會美眉容瑄將自己裸照與男友舌吻、裸擁的親密照片,放在網絡上設定密碼禁止他人瀏覽,沒想到卻被駭客破解下載,轉貼在各大色情網站供網友欣賞,雖然第一時間關閉大部分相簿,但照片也在網路上四處流傳。
年輕網友因為好奇或是愛炫耀,在網路上張貼色情圖片或色情影片,但可能已觸犯刑法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將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精神科醫師:價值觀嚴重扭曲【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
 
桃園地區某高職生將校園性愛影片上網供人瀏覽,精神科醫師認為,雖然這還不到病態的精神疾病程度,但如果是青少年們將極具私密的性愛影片當成衝人氣的工具,價值觀嚴重扭曲,就有必要接受心理諮商。
長期從事青少年心理輔導的台北馬偕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臧汝芬表示,將自身性愛影片貼上網,這看起來並不像是暴露狂,但可以看得出這幾個青少年心理上需要別人的關心及注意。
「網路自拍性愛影片的氾濫,可說是笑貧不笑娼的極致表現!」臧汝芬認為,不管是性愛過程中的男女主角,或是掌鏡的同學,都不會覺得自己這樣做會很丟臉,只要把部落格人氣衝高,做什麼事都可以。
臧汝芬指出,許多青少年都有自己的部落格,人氣指數關係著自己的顏面,你有三千多人,我才五百多人,不想當「遜腳」,只好走偏鋒,而性愛影片就成為最簡單的衝人氣工具。
如果可以把人氣衝高,哪管自己第三點是否被人看光,如果是網路人氣王,除了有面子之外,知名度打開之後,甚至還覺得自己就是明星,可以引人注目。
臧汝芬認為,國內青少年的性教育及性知識嚴重貧乏,需要教育單位深刻檢討,原本性愛是一件隱私的事,現在卻變成了標新立異、引人觀賞的工具,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臧汝芬建議,學校老師應該主動介入此事,請學生坐下來聊一聊,瞭解這些學生這樣做的動機,配合長期的心理諮商,希望已經被扭曲變形的價值觀能夠逐漸被導正

2女單挑剝光衣褲 6男見證拍攝上網【聯合報╱記者陳崑福 

屏東縣某國中兩名女生單挑,其中一人內衣褲遭扯掉三點全露,整個過程被貼上網;警方調查,兩女自認是「大姊頭」,為爭校園老大,找了五、六名男生隨行「見證」,涉嫌將畫面貼上網的楊姓男生,前天被依妨害風化移送,法官裁定收容。
「誰說是我孫子把影片傳出去的?」楊姓男生的祖母說,孫子被收容她無法接受,「我孫子沒有把影片傳出去,他很無辜。」楊姓男生先前曾因泡網咖、蹺課、逃學,被法官裁定收容,因在少觀所表現良好,兩個月前才回到學校。
單挑的兩名國中女生均來自單親家庭,也曾被法院裁定收容。兩人自認是大姊頭,彼此互看不順眼,上月十八日約在學校附近一條僻靜小路單挑。受邀見證的五、六名男生,也都曾被少觀所收容。
兩名女生打架時,男生在旁邊鼓譟,其中三人用手機「全記錄」。兩女互扯對方胸罩、內褲。一名屈居下風的女生被脫得三點全露,這群男生拍手叫好,無人出面阻止,三名男生還刻意近距離拍攝露點照,貼上網站供人下載,引起外界批評教育失敗。
警訊兩女承認打架,三名男生承認用手機拍攝,還互傳電子檔。但除了楊姓男生,另兩名男生表示,在老師找他們問話後,已主動將畫面刪除,並未上傳。楊姓男生也否認,但少年法庭不採信他的說詞。

被下載上萬次 女學生快崩潰【聯合報╱記者翁禎霞
 
「如果那是你家人,你做何感想?」被將三點全露畫面貼上網的國中女生,事後幾乎要崩潰,不但學校留言版被灌爆,影片還被傳到美國,人本教育基金會雖去函要求美國網站撤下,但被網站以基金會非影片作者回絕。
據了解,女學生三點全露的影片被貼上網後,下載人次已達上萬人次,甚至傳到美國網站。
2008-05-03 08:38:39
網警也來逛
裸照衝人氣 網警也來逛【聯合報╱記者袁志豪08.10.03

台中縣劉姓高職生在無名網站貼上自拍裸照,還到同志聊天室分享網址與密碼,讓網友欣賞,遭台北市警北投分局巡邏網路查獲。他供稱是想衝高網站人氣,順便交些朋友。

劉姓高職生六月開始在網站放上他在家中自拍的全裸照片,相簿取名「自拍無罪:十八禁不禁」;雖然相簿有設定密碼,並非任何人都可進入,但劉會連上網路「UT男同志聊天室」,並和網友分享相簿網址與密碼。

警方上個月執行網路巡邏時,遇到劉姓高職生表示「進來看看,不差呦,都是我」。警員進入查看,發現有裸照,而且相簿還在「無名男生自拍」中排名很前面,認為劉涉嫌向不特定人散播色情猥褻圖片,因此調閱IP,查明身分後,將他約談到案。

劉姓高職生目前已將裸露三點的部分撤下,相簿名稱也改成「自拍有罪嗎」。警方偵訊後,昨天將他依妨害風化罪嫌函送法辦
2008-10-03 07:07:55
版主回應
女通姦不認帳 自拍裸照姦夫內褲入鏡被抓包2010-04-28 中國時報

台北縣一名36歲的已婚程姓室內設計師,前年三月因為替26歲的吳姓女子裝潢設計房屋,日久生情,前年五月兩人至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吳女還自拍裸照燒成光碟送給程男當作偷情紀念。
不料一年過後,程某妻子無意中發現光碟,氣憤之餘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程男立即向妻子坦承偷情,並轉做「證人」出庭作證自己確實與吳女發生性關係,獲得妻子原諒撤回告訴。
然而抵死不認偷情,只承認和程某有借貸關係的吳女,卻因為當初自拍送給程某的裸照當中,角落隱約帶到了一件男用內褲與公事包,程某當庭承認「公事包與內褲都是我的」,還指出吳女的身體特徵,法官遂認定吳女確實與程男有親密關係,依妨害家庭判處兩個月徒刑。

保險套當自拍道具 陸「套套女」盛行(2010/04/29)

大陸女孩們最近似乎開始將保險套納入「自拍必備道具」,造成網路上「套套女」盛行,人人都跟保險套入鏡。(圖/擷取自網路)
台灣有名被稱作「杜蕾斯女孩」的網路美女陳玟予,之前還曾被誤植為上海大學校花鍾莉穎。就不知道現在的大陸女孩是不是「有樣有學」,也開始將保險套納入「自拍必備道具」,造成網路上「套套女」盛行,人人都拿著保險套入鏡。
台灣網路美女、今年才高中的陳玟予,被網友暱稱小予、予予,當初就是因為拿著知名品牌的保險套自拍而在網路上爆紅,甚至有「杜蕾斯女孩」的稱號。她日前遭到盜圖,頓時成為上海大學校花鍾莉穎,還表示「做校雞比做校花好」、「每天都有好多人跟我索吻」。
就不知道大陸女孩們是不是受到陳玟予的「啟發」,紛紛開始拿著保險套入鏡,讓保險套儼然成為「自拍必備道具」,網路上,「套套女」的稱號也就因運而生,這些寬衣解帶把玩保險套的自拍,被大陸網友形容是「很黃很暴力」。比較有趣的是,大家都還使用同一品牌的保險套。
除拿著保險套自拍外,暱稱「小麗」的80末女孩更是直接將保險套串成一件裙!從外觀上來看,就像是一條夏威夷的草裙。小麗聲稱,這些保險套都是她跟異性發生關係後保留下來的,還說她從小就收集特殊物品的癖好,留下這些保險套對她而言就跟集郵沒兩樣。
http://www.nownews.com/2010/04/29/162-2597680.htm

人氣滿載的自拍系女孩 (電腦人文化,2009)

為什麼她的自拍照,總是這麼吸引人?
  無名相簿等全台各大網路相簿的高人氣聚焦點,絕大部分都是正妹的自拍寫真,女孩隨手自拍記錄生活的風氣蔚為流行,網友更是愛在網路上瀏覽正妹相簿,甚至還出現專蒐正妹的網頁「無名正妹牆」。網路相簿從以往僅作為親友間照片的分享平台,轉變為秀出自我的華麗舞台。
  本書邀請32位人氣滿載的自拍女孩大集合,請女孩們100﹪坦白,無私分享她們自拍的小訣竅!想知道如何拍出超高人氣的十大風格Look嗎?想明白各種風格的自拍照片該注意哪些細節嗎?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37072

王牌自拍秀Be Kind Rewind(2008)

導演:【戀愛夢遊中】米歇爾甘瑞(Michel Gondry)
演員:【功夫熊貓】傑克布萊克(Jack Black)、【偷天換日】摩斯戴夫(Mos Def)、【失嬰記】米亞法蘿(Mia Farrow)、【致命武器】丹尼葛洛夫(Danny Glover)、【衝破巔峰】梅朗妮狄亞茲(Melonie Diaz)、【異形】雪歌妮薇佛(Sigourney Weaver)
劇情簡介
全美票房飆破三億台幣,全英2008上半年喜劇類票房冠軍,並被權威媒體與影迷譽為今年最具創意的喜劇傑作!
【王牌自拍秀】Be Kind Rewind抓住時下最流行的自拍創作風潮,與YouTube等平民媒體帶起的KUSO精神,顛覆了傳統惡搞式喜劇的劇情結構,拍出一部爆笑橋段前所未見,影像風格天馬行空,且劇情本身也充滿溫情與張力的上乘喜劇!可說是著名MV導演米歇爾甘瑞繼金凱瑞轉型力作【王牌冤家】Eternal Sunshine of the Spotless Mind獲得奧斯卡肯定後,又一部集合幻想創意、爆笑橋段與感人內涵的絕佳喜劇代表作,而近期堪稱票房常勝軍的胖子諧星傑克布萊克也充分發揮其耍寶功力,在片中化身多個經典電影角色,無厘頭式惹笑風格絕對要觀眾笑到舉白旗投降!
http://tw.movie.yahoo.com/movieinfo_main.html/id=2817
2010-04-30 08:20:26
阿楨
台日巨乳對決!星野亞希抵台 夾腿哈腰想見E奶瑤瑤(2010/03/19)

號稱以300萬元價碼,請到「童顏巨乳」始祖星野亞希來台拍攝寫真特集。昨(18)日她穿著T恤、小外套,包住招牌G奶,僅露出纖細長腿。親和力十足的她,應媒體要求擺出招牌POSE,夾腿彎腰超配合。談到台灣「童顏巨乳」瑤瑤,星野亞希想與她見面,並問問她喜歡自己的哪個POSE。
日本最年長的偶像星野亞希,即使已經33歲,但憑著一張娃娃臉,加上G罩杯,在寫真界地位屹立不搖。據媒體報導,星野亞希應雜誌邀請,首度訪台,預計停留4天,除了將在台北、台中汽車旅館拍攝寫真特輯,也想品嚐小籠包,和挑戰臭豆腐。
自稱沒和男友去過賓館的星野亞希,此次來台「見習」,談到台灣「宅男女神」瑤瑤,她說,有聽過瑤瑤因模仿自己而走紅,除了希望與她見面外,也想問她喜歡自己哪個POSE。以E奶打響名號的瑤瑤,昨天也回應,除誇獎星野臉超正外,也說如果時間允許,也想和她見面。
http://www.nownews.com/2010/03/19/91-2581560.htm

「豆花妹」露酥胸 宅男火大嗆不愛【聯合報╱記者江祥綾2010.03.25

瑤瑤憑「童顏巨乳」廣告暴紅,迅速成為「宅男女神」,但外表清純、甜美的第二代「宅男女神」豆花妹卻被宅男們要求「不准露」。豆花妹日前為線上遊戲拍攝小露酥胸性感照,照片公布後,遊戲公司網站遭大批抗議留言塞爆,要求「還我清純豆花妹」。
豆花妹清純、甜美的外表和平易近人的特質,讓她迅速成為第二代「宅男女神」,不少宅男就認為,正因為豆花妹鄰家女孩的氣質,讓人有「應該可以追到手」的好感與印象。
經紀公司也透露,只要豆花妹假睫毛粘太多、妝太濃就會挨罵,豆花妹昨天也坦言最大尺度就是「露腰」。昨天的代言記者會上,她與華江高中儀隊同學一塊表演操槍,她每個動作都會引起台下宅男粉絲的騷動,還有不少人露出滿足的微笑。
對於清純與性感的拿捏,豆花妹坦言:「我一直都很保守,還是保有自己原本模樣就好。網友的意見也反映出什麼不適合我,公司都會跟我討論。」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1/5496503.shtml
2010-10-13 11:29:06
阿楨
SM女王 外拍女模 反應兩極 2010-09-06 蘋果日報

五都基層選戰「正妹牌」狂打,酒促妹、外拍女模也參一腳。綠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宋佳倫當過酒促妹、並曾拍攝SM(性虐待)照片;長相甜美的無黨籍新北市里長參選人羅文婕當過外拍女模。對正妹參選,學者認為外貌有加分,但專業也很重要,民眾則反應不一。
將參選北市中正萬華區市議員的宋佳倫,以「反派遣剝削、性工作合法、支持遊民」為主要政見。宋曾創立SM(Sadomasochism)團體「皮繩愉虐邦」,常穿「女王」(扮演施虐者)服裝拍照,她昨說:「當初接觸SM覺得好玩、有趣,我喜歡有人享受被我鞭打的感覺。」
蕾絲邊出馬選議員
宋佳倫說:「現在年輕人是沒有希望的一代,我找過的工作有一半是派遣,時薪僅九十五元,為了賺生活費,兩個月前決定當時薪兩百五十元的酒促妹。」她坦言:「確實有客人會亂摸,但我不怕,這工作讓我更有膽識與陌生人相處。」宋因參選已於上月中辭去酒促工作。
綠黨召集人潘翰聲說,找宋佳倫參選並未考慮外貌,因幾乎找不到人參選,但「找到宋像挖到寶,因她具同志、派遣工身分,是政見最佳代言人。」宋說,還未告訴家人參選決定,女友雖擔心但很支持。
羅文婕白天是台北縣政府副祕書長辦公室「小祕書」,下班後變成板橋市重慶里里長參選人,每天跑樓梯發文宣,很多民眾納悶:「怎麼有正妹宅配送面紙?」她還在臉書成立「文婕里長應援團」,上百位網友力挺。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91765/IssueID/20100906
2010-10-13 11:51:04
阿楨
楊秋興提告 高閔琳批說謊【聯合報記者蔡政諺2010.10.08(另參本館:五都大選

高雄市長候選人陳菊競選總部網路部負責人高閔琳上月在Ptt貼「楊秋興說謊,抓到了」等文章,楊秋興認為散布不實、影響選情,昨天由競選總部發言人曾尹儷等人到地檢署控告高閔琳違反選罷法。

從黃俊英到楊秋興【聯合報黑白集 2010.10.07(另參本館:陳菊當選無效 奧步研究所 非常沒創意

「黃俊英賄選,抓到了!」這是上次高雄市長選舉陳菊陣營的招數,如今又見如法炮製。這次是在人氣鼎盛的批踢踢(PTT)網站上演,掛文第一句就說:「楊秋興說謊,抓到了!」

學生會長何以淪為政治打手【聯合報社論 2010.10.08 (另參本館: 《學運世代》 自拍無罪 上傳有理)

大高雄綠營系出同門的「秋菊之爭」,爆發了網軍大戰。陳菊競選總部祕書高閔琳被指在知名網站「批踢踢」(PTT)匿名掛出選舉操作文字,攻擊楊秋興;被發現後,又運作網站負責人協助其「滅跡」。市長選舉的手段竟致汙損了校園網站的社會公器,這實在是一樁非同小可的政治醜聞。

PTT 拒絕政治黑手【聯合報╱石婉婷/大學生 2010.10.07

PTT不需要政黨勢力製造的假消息,也不要政治黑手介入言論。
陳菊競選總部疑似有人在PTT製造假消息指責楊秋興引發網友爭議,而站長事後未遵守規定反幫其刪除帳號。此事件最大的恐慌,是政治勢力伸進網友自由倡談的PTT。
2010-11-04 11:33:11
版主回應
建議他多看大悶鍋 胡志強不告廖小貓【聯合報2010.11.03(另參本館:網軍與美人計

網友「廖小貓」改編影片風波,台中市長胡志強競選總部昨天決定,不對「廖小貓」提告,建議他多看「全民大悶鍋」,拿捏KUSO尺度,但兩名「Hu's Girl」是否提告?仍與家長討論中。
……………
※延伸閱讀
‧KUSO影片惹爭議 廖小貓:我們都被政治利用了
‧言論自由 網友挺廖小貓
‧廖小貓遭踢爆 曾為挺謝後援會長
‧Blog/廖小貓傷害的是民主

網路傷害更大 不能追究?【聯合報╱傅建雄/研究生(高雄市) 2010.11.03

胡志強的青年軍短片,被網友重新剪輯,影射兩名女主角為酒店小姐。對於因此而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蘇嘉全競選總部則認為,胡志強動用司法打壓年輕網友。筆者以為問題的癥結在於:網路該不該受法律規範?
想像另外一個場景,有人把兩位女主角的大頭照接上酒店制服,做成立牌放在街上,或變成大型看板,這樣的行為是否妥當,是否有觸犯誹謗罪之嫌?為何類似的影射,在網路這個平台就不應該被追究?
事實上,網路的影響力、傷害力,遠比真實社會來得更大。有人開玩笑說「不要輕信網路,和你對話的可能是一隻狗」,但正因為網路的匿名性,更讓有些使用者肆無忌憚、為所欲為,而言論擴散的程度也因此而更加迅速。
報載該網友亦曾是謝長廷先生的網路後援會長,筆者期待綠營「網軍」可以多宣傳政策、凝聚理念,而非以性工作者的形象對女性作人身攻擊。

管PTT挨批 教育部:善意提醒 2010-11-03 新頭殼newtalk謝莉慧/台北報導

教育部發文要求台灣大學對PTT網站八卦版(GOSSIPING)的內容進行檢討改善,民進黨立院黨團今(3)日批評,這是在設置網路警察,箝制學生言論自由,痛批部長吳清基對高等教育的認知顯然不及格,教育部應該改組,同時吳清基也應該下台。而教育部則表示,去函PTT是善意的提醒學生,不要違反規範,與限制言論自由是兩回事,只是希望學生發文不要涉及攻擊和毀謗,以免違法。

言論自由 豈能胡言亂語?【聯合報╱葉文南(南縣永康) 2010.11.04

教育部發函台大Ptt,要求對不符學術研究等言論加強管理,吾人深表贊同。學生要學著用負責任的態度,來面對自己的言行,而不是躲在「言論自由」的保護傘下,胡言亂語,或淪為政黨或社會團體的打手。一旦出包,就拿大學招牌擋在前面。這個舉動從社會角度來看,是教壞嬰仔大小,毫不可取。
危機也是轉機,藉此次教育部的要求,網站管理者能重整內部,嚴格自律自清,讓大家找回過去對Ptt的信賴感,不是更好嗎?「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損害到他人權益,就不是kuso,也要負法律責任!

干預內容 缺民主素養!【聯合報╱林聖庭/大學生2010.11.04(楨:假民主之名!另參本館:假愛台之名 民主形式萬歲 )

Ptt討論範疇包羅萬象,更是網友解決疑難雜症時最好的顧問。以簡短又富戲謔性的文字針砭時事,足以喚起社會大眾的重視和反思,這就是新一代的時事論壇,也是凝聚集體意識的最佳場域。
教育部絕對不可用僵化的教條扼殺人民發聲的權利,也不能忽視網路工具能帶動上下對話的潛力。
主管單位應該用更宏觀的角度,審視社會民主的發展,和新媒體提供公民參與的行為,如有必要,也應從結構面來管理。將政治黑手伸入內容面的箝制,這不該是一個有民主素養的政府該做的。
2010-11-04 11:41:38
阿楨
有圖/淨空法師狠罵孽種 女強人利菁哽咽淚崩
2011-01-12

麻辣女王利菁向來形象強悍、幹練,日前遭到網友影片嘲諷她是變性怪物、孽種,11日仍然堅強擔任U-Life形象大使,不過當媒體提起此事,她不禁眼眶泛紅,含著眼淚欲言又止:「從小到大霸凌的事情從沒少過…」話才說到一半,經紀人不忍見她受委屈,連忙出面制止。
利菁去年為新開台的U-Life站台,當時雙腳扭傷坐著輪椅,隔了8個月,再為購物台擔任形象大使,這次卻飽受流言攻擊,還疑似走光露底褲!日前有網友竄改淨空法師的傳道影片,在《離婚宣言》篇中,批評「為什麼(利菁)要到地球上來嚇人」、「連獅子看到你都會嚇跑」,更狠酸她是變性怪物,讓「路過」的網友看不下去,紛紛發聲為利菁打抱不平!(利菁淚崩:http://www.nownews.com/2011/01/12/340-2681164.htm
↓圖:給人印象幹練的利菁因網友惡搞哽咽。
不過影片發燒後,媒體隨即求證利菁,手機遲遲無人接應,直到11日出席記者會時,向來說話毒辣的她聽到記者追問,說話變得結巴,想了許久,才哽咽回答:「簡單地說,從小到大霸凌的事情從來沒少過!」經紀公司則表示如果查證屬實,對利菁造成人身攻擊,網友必須負起應有的責任,一個認真的女藝人不應該遭到莫須有的對待!
↓圖:利菁疑似底褲走光。
為了拍攝形象廣告,利菁也被導演折磨慘了,她笑說:「周導真的很磨人!」而早聞導演曾甩過模特兒耳光,一見到導演就連忙嗆聲:「什麼都好說,只要不要打我耳光都給拍!」在影片中,她也難得展現俏皮模樣,又眨眼又嘟嘴地說:「要多花錢我可不要…」
http://news.pchome.com.tw/entertainment/nownews/20110112/index-12947617467153262006.html
2011-01-13 10:42:16
相當爛帳的著作權--芒果日報被關站 (上)
2008/11/25 聯合踹人天地 mocear

原則上,懶人包一個就是「芒果就算去告YAHOO也不會贏」,主要原因在於YAHOO在BLOG使用的定型化契約(http://tw.info.yahoo.com/legal/utos.html)上秉持大公司一貫的「有利自己」模式。既然你同意YAHOO的免責聲明,那你老兄被砍站也只好摸摸鼻子走人或者重開站。
也有人引消費者保護法12條來說:YAHOO的定型化契約因為沒有符合平等互惠原則,所以無效。
不過契約是沒有「單方面宣告無效」的。如果想說YAHOO這個契約無效,那必須先打一場官司確認契約條文無效之後,才能靠這個判決來訴請賠償。
先不論時間要花多久,問題是~芒果日報損失了什麼?
一般免費空間提供者(例如過去的KIMO)砍會員的檔案,都是下手不留情的;因為你免費使用它的空間,對你而言已經是優惠,而它自然也有權停止或收回這免費的服務(因為硬碟本來就是它的)。在這個情況之中,芒果日報的著作權與其他權利也沒有損失(YAHOO並未拿去用);因此即使訴請賠償,大概也是沒辦法贏的。
因此,狡兔N窟在這種時候還是必要的。
芒果被關站,YAHOO的主要理由(http://tw.myblog.yahoo.com/yahoo-blog/article?mid=198877&prev=-1&next=198206)是被引用者檢舉該站侵害著作權(文章畫面截圖),而似乎還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說到著作權方面,一堆掛名「台灣派部落客」(這又是啥款的組織?)的BLOG拼命叫。不過「著作權」一直都是十分難搞的東西。著作權和姓名權、肖像權一樣屬於「無體財產權」,和普通財產權不同的點在於無體財產權沒有一個固定的實體和價值、而且還很容易複製。
2011-01-13 10:57:42
相當爛帳的著作權--芒果日報被關站 (中)
一顆鑽石是財產,要複製鑽石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情;但與鑽石同等價值的金庸小說原稿,我們只需要一台影印機就可以複製個十份、八份,甚至OCR上網傳遍四方。
最糟糕的一點是,這類無體財產權一直都是靠複製來得到價值的(例如金庸小說,如果只是金庸寫來放倉庫的,那也是不值一毛的廢紙一堆);因此,無體財產權就變成「需要複製、卻又不允許複製」的奇怪東西;各國在立智財法時,都會被這問題搞得七葷八素。
因此這方面就變成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本人沒抗議就不用管」的情形。著作權法也規定了一堆告訴乃論。反過來說,著作權人一旦不爽被引用,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都是著作權人贏(這也就是為什麼有「著作權蟑螂」這名詞出現的原因)。
畢竟著作權法第十七條白紙黑字這麼寫:「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相當包山包海的條文,但是著作權人就是有這麼大的權利。
當然,這條文有兩個構成要件:一個是改變著作內容(包括切一段下來,當然也包括截一張圖),另一個是「損害名譽」。也就是說,只要損害著作權人的名譽,不管你是合理還是不合理的引用該人文章,通通違法,他有權利禁止你這麼做。
因此,如果芒果日報拿對方的文章--不管是部分還是全部--來批評、譏刺甚至謾罵的話,那該人就有資格依照這條法律來做出禁止作為的要求,當然YAHOO刪文的行為也就大有後台可靠了。(所以就算告到美國總公司去,也只是多踢到一塊星條旗鐵板而已~~雖然綠營最近似乎已經踢到好幾塊~)
另一方面,也有人採取打泥巴戰的方式,宣稱YAHOO(和GOOGLE)搜尋引用了他們部份或全部的內容;所以如果芒果日報引該人文章違反著作權法,那YAHOO(和GOOGLE)也應該違法。
當然,你可以告,不過YAHOO(和GOOGLE)應該會抗辯那是「網路瀏覽、快速存取或其他為達成傳輸功能之電腦或機械本身技術上所不可避免之現象。」(22條)而且YAHOO(和GOOGLE)的贏面很高~~因為人人都知道資料庫要有資料才搜尋得到。
2011-01-13 11:04:10
相當爛帳的著作權--芒果日報被關站 (下)
最後一點其實是比較受人忽略的事情,就是肖像權和公然侮辱。
很多人常常罵某某政客是怎樣怎樣的人間敗類,但這其實是很危險的事情,這種指名道姓的罵法直接觸犯了刑法的公然侮辱罪;而拿政客臉來和什麼東西合成的,還侵害了肖像權。
但至今之所以沒聽過政客告哪個BLOG,是因為政客不希望搞出「心胸狹窄」的印象,但這並不代表「靠一張嘴指名道姓的海譙某人就不會有事」。(要可以確定是特定人)在這類的情況下,沒被告叫做「人家寬宏大量」或者「你走狗屎運」,記得去拜一下媽祖或耶穌感謝神明保佑;被告的話,就是你理所當然兼罪有應得。當然,等法官判有罪的時候,那套「政治迫害言論自由」的笑話就省點口水、甭說了;自由的項目並不包括「損害他人權益」和「違法」這兩樣。
2011-01-13 11:04:57
版主回應
徽女墜樓案排除性侵 造謠者被捕 2013-05-10 旺報

 5月3日安徽籍年輕女子袁利亞在北京京溫商城神祕墜樓死亡,死因疑遭性侵,引發為數百位同鄉工人聚集抗議的警民對峙事件。大陸公安局9日在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公布稱,袁利亞排除他殺和性侵的可能,是一起「自主墜樓死亡」。官方的說詞,引發網友反彈。
 「平安北京」發布聲明:「針對安徽女青年袁某墜樓死亡及社會反映,市公安局及時組織偵查,技術專家對現場勘查、屍體檢驗進行了認真覆核,並再次梳理商城全部監控錄像、走訪調查當晚京溫服裝商城內人員」。
 警方稱,「袁某死因排除中毒、性侵害及他殺可能,係自主高墜死亡,警方已將核查詳細情況及相關證據通報家屬,家屬無異議」。
 此外,「平安北京」9日也發布消息稱,有網友因在網上編造安徽女子死亡原因謠言,引發民眾關注,已被北京警方抓獲。
 對於警方的「果決處置」,大陸網友質疑:「這麼快就排除了?」「這次結論下得真快,人命案。大概是有人定調」。

(楨:理盲濫情的憤/糞青黴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造謠還無罪有理了? 詳參【圖博館】:《謠言》自拍無罪上傳有理 中國式媒體監督 海龜與烏龜)

陸官方公信力弱化 傳言四起 2013-05-10 旺報 林琮盛

 大陸最近有兩起重大社會案件引爆諸多民怨,一是朱令案,另一是袁利亞案。這兩起案件都突出兩個共同點:一是案件都被外界質疑事涉背景雄厚的關鍵人物,讓警方被迫「吃案」;二是大陸官方公信力弱化,致使傳言四起。
 以朱令案為例,90年代警方調查時,把嫌疑人指向孫維。孫維的祖父孫越崎和堂伯父孫孚凌在民主黨派和政協擔任要職,孫越崎與前中共高層關係頗佳。僅這層關係,就讓民眾聯想事涉權貴階層,是案件無法真相大白的主因。
 在袁利亞案,民眾質疑袁女不明原因墜樓,警方結案過於草率,導致其生前遭性侵、其工作的商城老闆背景不單純等傳言四起,各種疑點在民間流傳。即便北京警方在第一時間於微博公布聲明,也難杜攸攸之口。
 從兩大案件來看,儘管北京警方都迅速公布官方說法,卻被民眾解讀仍有「貓膩」(蹊蹺),以致事件短期尚難平息。
2013-05-10 11:55:11
阿楨
(楨:以下呆歹彎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聯合造謠!另參本館:《都市傳奇》啥是部落族 《校園暴力》教改與體罰 《教改錯在哪裡?》中國式媒體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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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回應:開賭場傳播妹 應為謠傳 2011-03-29 中時 陳育賢

 針對立委爆料指施暴者中有家人是黑道、開賭場、傳播公司,劉姓少女係因拒絕做傳播妹才被打;新竹市警方昨天再傳訊加害人訊問,但除了其中一人的父親確實入監服刑之外,其它應是網路謠傳。針對霸凌案,新竹市警方接連兩天進行第二波傳訊,依霸凌畫面及施暴少女的供詞,除了先前五名少女之外,再傳喚另兩名同夥。

沒黑道介入成霸凌案唯一版本?陳鳳馨:小粉說法很可疑! 2011/03/30

新竹國三女遭霸凌案28日出現轉折,受害少女小粉(花花)call in至政論節目,澄清整起事件並無黑道介入。而資深媒體人陳鳳馨29日在節目表示,霸凌者與被霸凌者都口徑一致,極力想說明沒有黑道介入,而且光是少女遭到霸凌的原因就出現三種版本,包括小粉等人的說法都讓人覺得很可疑。
國民黨立委邱毅29日在臉書粉絲專頁指出,參與霸凌的其中一名少女坦承吸食K他命,而且做過傳播妹,並且由某黑道人物指揮。他表示「提供未成年少女毒品及賣淫的人不是黑道是什麼?這不正是重要線索嗎?也證明此霸凌事件確有黑幫介入。」
而新竹市警局長張永仰先前指出,根據主嫌說法,是因為不滿被害人搶她朋友的男友,且到處放話要教訓她,才邀約同案少年施暴。而涉案少年則說,自己並未加入黑道幫派,不曉得為何有此一說。
http://www.nownews.com/2011/03/30/91-2700881.htm#ixzz1I9AtB5SE

黑道「康叔」介入?原來是2學生惡搞 【聯合報記者高宛瑜2011.03.31

新竹市國中少女遭霸凌案,署名「康叔」的人在網路留言嗆聲引起公憤,名嘴因此質疑有黑道介入,警方找到兩名留言者,都是學生,訊後函送法辦。至於打人的七名少女,尿液檢驗全呈陰性,無毒品反應。
警方前晚分別在桃園縣、台北市,找到以「康叔─王安康」之名留言的湯姓大學生及杜姓高中生,兩人皆供稱「不知道這樣觸法」。警方調查,兩人互不相識,純粹是上網得知霸凌案,覺得好玩才湊熱鬧。
2011-04-01 10:10:35
版主回應
竹市霸凌案 冒名康叔!2學生惡搞觸法 2011-03-31 中時

 竹市少女霸凌案,因「康叔」PO文對被害人嗆聲,引起網友憤怒,新竹市刑大與刑事局成立專案小組過濾上萬筆網路留言,並以IP調查PO文者身分後,昨凌晨終於找到「康叔」,結果不只一個,兩名假冒康叔者均是十九歲學生。警方登門抓人時,兩人嚇一大跳,不知這樣也觸法。警訊後均函送法辦。
 其中,就讀桃園某科技大學的湯姓學生,在網路留言「我爽啦!打我阿?我找人打死你們!」警方發現他並非黑道要角,留言只是惡搞。湯昨透過校方表示造成社會困擾感到抱歉。
 校方說,湯生因畢業於新竹香山高中,對新竹霸凌案特別關注。因年輕氣盛,在網路看到許多網友留言聲援霸凌受害者,出於惡搞的心態,竟選擇「反派」身分,以康叔為名留下涉嫌恐嚇的字句。校方聯絡上湯生後,確認他只是惡作劇,也沒黑道背景。
 另住在台北準備重考大學的杜姓學生,本月廿七日在台北市家中上網發文「單挑啦,一群孬種只會在網路上嗆,有種新竹受天宮我等你x。」
 兩人均供稱,PO文只是因大家都在討論,覺得被害少女很可憐,加害人很可惡,才會冒康叔之名「反聲援」,想因此讓大家更恨康叔。
 警方調查,兩名學生和新竹無地緣關係,不認識加害人和被害人,無幫派背景,只是跟著網路瞎起鬨,但杜生已觸犯刑法煽惑他人犯罪罪嫌,湯生則觸犯恐嚇公眾罪,兩者都是公訴罪,昨天已分別函送法辦。
 台北市某國中教師王安康,因和新竹霸凌案同名同姓,深怕被誤以為是背後藏鏡人的「康叔」,前晚打電話向新竹市刑大「自首」,指自己同姓名,近日很惶恐,不知是否是自己的學生上網惡作劇。警方調查後,杜、湯都非他學生,本身也沒在網路留言嗆聲。
 雖然全案在加害人出面道歉,冒名嗆聲的兩名「康叔」也被送辦,但網友不罷休,近日仍串連,四月二日要在新竹市府廣場前再次舉辦反霸凌集會遊行。被害的小粉妹上網表示,「不排除現身」。

PO過必留痕 當心惹禍上身 2011-03-31 中國時報

 網路世界是虛擬的,為所欲為也神不知、鬼不覺?宅男宅女們可要謹言慎行了,走過必留痕跡,言行還得自負,不僅網路誹謗、恐嚇要吃官司,過去還有對「網路身分」誹謗也被判刑案例!
 過去,一名大學生未查證網路訊息,在台大BBS布告欄刊登「要付一萬多,不然不急救…」文章,指控竹市某醫院草菅人命。院方名譽受打擊,一狀告上警局,沒兩天,網路科技犯罪偵查隊就「循線」逮獲周生。
 另名周姓男子,也因與鄰居口角,以網路信件造謠,仍然被警方逮捕,而製造網路謠言可判二年以下徒刑。
 三年前,台北縣一名吳姓線上玩家,更只是在遊戲討論區內,對一位玩家的「網路身分」辱罵,一樣被法辦,最後被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卅天,是國內首度針對誹謗網路身分做出有罪的判決。
 網路言論,不再容人為所欲為,網路行為更不再是虛擬,「康叔」們別再以為不過PO上三兩字,躲在網路裡不用負責的日子,已經過去了。

社會公審解決不了校園霸凌【聯合報社論 2011.03.31

新竹國三女生遭圍毆事件,鬧得全台沸騰,卅萬網民同聲討伐,名嘴民代更直指幕後有賣淫集團操作,將之上綱為內政問題。社會關注校園霸凌問題固屬應當,但以集體公審方式刻意渲染放大,未必有助於解決問題,反而顯得不成比例。
然而,在網路加媒體的相乘效果下,事件被導向黑道、毒品或賣淫集團操控的陰謀論,沸沸揚揚要求警方嚴辦,要求施暴者公開道歉,甚至進行「人肉搜索」,若無實際證據,這些指控恐怕都已超越了事件本質,也引發不必要的社會焦慮。
2011-04-01 10:11:40
阿楨
監委:爭議判決源自法條設計不良 2011-04-01 中國時報 鄭閔聲

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因撤銷三歲女童遭性侵案件判決,被批評為「恐龍法官」,並因此主動辭退大法官提名資格。曾提出調查報告的監委沈美真表示,這些爭議判決是因為法條設計不良,導致法官判決時陷入兩難,如果因此被稱為恐龍法官,「實在太過苛求」。
 沈在調查報告中指出,「因兒童遭受性侵害案件之特殊性,審判過程倘未詳加探究其中原因,極易誤判,縱未誤判亦難昭折服;又因現行法律構成要件限制,而有法條適用爭議;此外,量刑輕重似有失衡。」
 沈美真認為,分析「恐龍法官」爭議,可從法律見解與量刑輕重兩點切入。
 首先,基於無罪推定,法官審判時必須採「嚴格證據主義」(楨:司改之過正,如教改之快樂學習!另參本館:快樂學習 ),多起爭議判決的癥結在於,法官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性侵犯行為「違反女童意願」,才會做出「未違反意願」之心證,這是立法缺陷,不是法官誤判。(楨:不只!加重刑之重點不在「有沒違反意願」(如小偷當然違反被偷者意願)而在「強暴脅迫」(但強盜則加強暴脅迫)!)
 但即便根據上述法律見解,依《刑法》第二二七條,與心智尚未成熟之幼年男女性交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竟有法官僅輕判,調查報告因此直指這起判決「不無失衡之虞,而與一般國民法律感情有違,實為輿論批評主因。」
 沈美真表示,邵燕玲身為最高法院法官,並未涉及實際量刑,僅認為被告「究竟是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法對其性交?」或是「利用其年幼無知不解人事之機會予以性交?」仍有待釐清,而撤銷高院判決,發回更審,仍屬法律見解範疇,不該被稱為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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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不知馬民調要掉幾趴
2011-04-03 10:56:16
版主回應
只等立法院通過 馬:加重刑責 修法刪「違反意願」

刑法上強暴脅迫概念之探討
http://mypaper.pchome.com.tw/ulilgoi/post/1311480611
[PDF] 論刑法上之強暴與脅迫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r/learning/teach/tcm036.pdf

考量過女童性侵案 賴浩敏:民意反應劇烈 我嚇一跳 2011-04-01 中時

 司法院長賴浩敏昨日深夜為推薦最高法院庭長邵燕玲為大法官被提名人選,造成民眾質疑及總統提名大法官的困擾,向全國人民致歉。他表示在審核學經歷、品德、操守時,曾將邵燕玲審理三歲女童性侵案列為考量,最後認為「不能只看一個案子的表現,就否定她」,因此才推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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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論壇:做錯就辭 沒錯別道歉【聯合報 2011.04.02

基層法官放砲說,邵燕玲因爭議判決、輿論抨擊被撤換,賴浩敏只顧道歉,說不清楚問題癥結,讓他們感到鬱悶難伸。
一位法官留言指出,很多爭議判決和法律不周延有關,不應該由審判機關單獨承受;司法院不把話說清楚,讓立委輕易從「懈怠者」的角色變成「改革者」,號召只憑感覺走的民眾,將所有法官推上「供桌」,卻不見司法院出來澄清視聽。
也有法官指出,當司法院長會為了所推薦的大法官人選不符合「白玫瑰」期待而道歉時,如何期望大法官釋憲時能不受干預?是否只要民眾、媒體對任何判決不滿意,就可以對法律的明文規定視而不見,全盤迎合?

總統的忙與盲2011-04-01 中時短評(楨:理盲又濫情的呆歹彎之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另參本館:總統的大法官 沒直接證據又如何 檢革會成立宣言 司法巫師 民粹亡臺 馬廉能政策 )

 總統提名新任大法官,睡了一覺,醒來才發現,提錯人了,緊急撤換人選。如果這不是總統太忙,以致忙中有錯,就是決策有嚴重的盲點,而且是盲到不識邵燕玲是何許人。
 邵燕玲是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去年審理三歲女童性侵案,由她擔任審判長的合議庭,做出「無法證明違反意願」的爭議判決,引起社會各界譁然。
 這項判決不僅引發民怨,促使逾三十萬人進行網路連署,也催生了白玫瑰運動,有上萬民眾走上凱道,要求開除與社會民意脫節的「恐龍法官」。   
留言:
我知道恐龍法官的新聞,但我不知道判決的法官名字叫邵燕玲,因為新聞從來沒有明確報導過。馬總統當然可能也不知道
道歉總比硬凹好,馬英九(國民黨)的道歉和陳水扁(民進黨)的硬凹,我寧願選擇道歉的。
既是法律事件,就應該從法的觀點評論。憑一己不專業的常識,率性批評。不尊重專業是邁向法治的最大障礙。

中時短評-還在侏儸紀?
留言
邵燕玲不是已經主動拒絕接受提名了嗎?中時有必要用「恐龍」、「侏儸」等如此重的汙辱辭語,數日不斷的再三詆毀一個人的人格?
有意的誇大民意,對法律本身的不足隻字不提,又有什麼資格談公平正義,這又何嘗不是媒體人的另一種「專業傲慢」!(楨:?另參本館:斷章取義的媒體)
證據不夠充分,叫法官如何判得下去?大家不是為了前一陣子江國慶的案子義憤填膺?怎麼沒過多久就忘光啦!

中時社論-司法不能媚俗 也不能離民意太遠
留言:
我自己是律師,所以很知道法律上面有的限制。在美國,法官有相對大的權力去解釋一條法條,也降低了這樣缺乏社會公理的判決可能性。台灣的法律是大陸法系,表示法官的功能性主要是apply現有的法條到案件裡。這樣的模式下,立法的功能性會比司法的來的重要。所以,有缺陷的法條應該才是造成這種結局最主要的原因。這幾年來我一直覺得台灣的媒體覺得自己是法官,把知道那一點點的證據加油添醋,然後用自己的偏見去用社會力量對加害者或受害者做出審判,卻完全不顧司法該有的程序。我不是說做了壞事的人不該受罰,但是民意跟司法本來就不該完全統一。
情理法的順位那麼重要,那入憲好了,憲法第一條:政府行政立法司法都要先依情,再依理,再依法
有幾個應該先行釐清的事情:1.遠離民意:民意所看的是不是事實,還是經過媒體斷章取義所得到的結果。許多媒體大篇幅報導「法官認為被告沒有違反女童意願」,其實事實是「法官認為檢查官引用錯誤法條,因為無法證明被告違反女童意願」。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強制性交罪,係以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為構成要件。(判決書上有註明,案發時女童並無哭鬧情事,故不符強暴、脅迫之方法) 2.問題的癥結:問題的癥結在於現有法條能對被告判的刑度有限。所以現在能做的應該是,誰是負責修改法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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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楨
(楨:以下呆歹彎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聯合造謠!另參本館:《都市傳奇》啥是部落族 《校園暴力》教改與體罰 《教改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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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立委爆料指施暴者中有家人是黑道、開賭場、傳播公司,劉姓少女係因拒絕做傳播妹才被打;新竹市警方昨天再傳訊加害人訊問,但除了其中一人的父親確實入監服刑之外,其它應是網路謠傳。針對霸凌案,新竹市警方接連兩天進行第二波傳訊,依霸凌畫面及施暴少女的供詞,除了先前五名少女之外,再傳喚另兩名同夥。

沒黑道介入成霸凌案唯一版本?陳鳳馨:小粉說法很可疑! 2011/03/30

新竹國三女遭霸凌案28日出現轉折,受害少女小粉(花花)call in至政論節目,澄清整起事件並無黑道介入。而資深媒體人陳鳳馨29日在節目表示,霸凌者與被霸凌者都口徑一致,極力想說明沒有黑道介入,而且光是少女遭到霸凌的原因就出現三種版本,包括小粉等人的說法都讓人覺得很可疑。
國民黨立委邱毅29日在臉書粉絲專頁指出,參與霸凌的其中一名少女坦承吸食K他命,而且做過傳播妹,並且由某黑道人物指揮。他表示「提供未成年少女毒品及賣淫的人不是黑道是什麼?這不正是重要線索嗎?也證明此霸凌事件確有黑幫介入。」
而新竹市警局長張永仰先前指出,根據主嫌說法,是因為不滿被害人搶她朋友的男友,且到處放話要教訓她,才邀約同案少年施暴。而涉案少年則說,自己並未加入黑道幫派,不曉得為何有此一說。
http://www.nownews.com/2011/03/30/91-2700881.htm#ixzz1I9AtB5SE

黑道「康叔」介入?原來是2學生惡搞 【聯合報記者高宛瑜2011.03.31

新竹市國中少女遭霸凌案,署名「康叔」的人在網路留言嗆聲引起公憤,名嘴因此質疑有黑道介入,警方找到兩名留言者,都是學生,訊後函送法辦。至於打人的七名少女,尿液檢驗全呈陰性,無毒品反應。
警方前晚分別在桃園縣、台北市,找到以「康叔─王安康」之名留言的湯姓大學生及杜姓高中生,兩人皆供稱「不知道這樣觸法」。警方調查,兩人互不相識,純粹是上網得知霸凌案,覺得好玩才湊熱鬧。
2011-04-23 09: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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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霸凌案 冒名康叔!2學生惡搞觸法 2011-03-31 中時

 竹市少女霸凌案,因「康叔」PO文對被害人嗆聲,引起網友憤怒,新竹市刑大與刑事局成立專案小組過濾上萬筆網路留言,並以IP調查PO文者身分後,昨凌晨終於找到「康叔」,結果不只一個,兩名假冒康叔者均是十九歲學生。警方登門抓人時,兩人嚇一大跳,不知這樣也觸法。警訊後均函送法辦。
 其中,就讀桃園某科技大學的湯姓學生,在網路留言「我爽啦!打我阿?我找人打死你們!」警方發現他並非黑道要角,留言只是惡搞。湯昨透過校方表示造成社會困擾感到抱歉。
 校方說,湯生因畢業於新竹香山高中,對新竹霸凌案特別關注。因年輕氣盛,在網路看到許多網友留言聲援霸凌受害者,出於惡搞的心態,竟選擇「反派」身分,以康叔為名留下涉嫌恐嚇的字句。校方聯絡上湯生後,確認他只是惡作劇,也沒黑道背景。
 另住在台北準備重考大學的杜姓學生,本月廿七日在台北市家中上網發文「單挑啦,一群孬種只會在網路上嗆,有種新竹受天宮我等你x。」
 兩人均供稱,PO文只是因大家都在討論,覺得被害少女很可憐,加害人很可惡,才會冒康叔之名「反聲援」,想因此讓大家更恨康叔。
 警方調查,兩名學生和新竹無地緣關係,不認識加害人和被害人,無幫派背景,只是跟著網路瞎起鬨,但杜生已觸犯刑法煽惑他人犯罪罪嫌,湯生則觸犯恐嚇公眾罪,兩者都是公訴罪,昨天已分別函送法辦。
 台北市某國中教師王安康,因和新竹霸凌案同名同姓,深怕被誤以為是背後藏鏡人的「康叔」,前晚打電話向新竹市刑大「自首」,指自己同姓名,近日很惶恐,不知是否是自己的學生上網惡作劇。警方調查後,杜、湯都非他學生,本身也沒在網路留言嗆聲。
 雖然全案在加害人出面道歉,冒名嗆聲的兩名「康叔」也被送辦,但網友不罷休,近日仍串連,四月二日要在新竹市府廣場前再次舉辦反霸凌集會遊行。被害的小粉妹上網表示,「不排除現身」。

PO過必留痕 當心惹禍上身 2011-03-31 中國時報

 網路世界是虛擬的,為所欲為也神不知、鬼不覺?宅男宅女們可要謹言慎行了,走過必留痕跡,言行還得自負,不僅網路誹謗、恐嚇要吃官司,過去還有對「網路身分」誹謗也被判刑案例!
 過去,一名大學生未查證網路訊息,在台大BBS布告欄刊登「要付一萬多,不然不急救…」文章,指控竹市某醫院草菅人命。院方名譽受打擊,一狀告上警局,沒兩天,網路科技犯罪偵查隊就「循線」逮獲周生。
 另名周姓男子,也因與鄰居口角,以網路信件造謠,仍然被警方逮捕,而製造網路謠言可判二年以下徒刑。
 三年前,台北縣一名吳姓線上玩家,更只是在遊戲討論區內,對一位玩家的「網路身分」辱罵,一樣被法辦,最後被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卅天,是國內首度針對誹謗網路身分做出有罪的判決。
 網路言論,不再容人為所欲為,網路行為更不再是虛擬,「康叔」們別再以為不過PO上三兩字,躲在網路裡不用負責的日子,已經過去了。

社會公審解決不了校園霸凌【聯合報社論 2011.03.31

新竹國三女生遭圍毆事件,鬧得全台沸騰,卅萬網民同聲討伐,名嘴民代更直指幕後有賣淫集團操作,將之上綱為內政問題。社會關注校園霸凌問題固屬應當,但以集體公審方式刻意渲染放大,未必有助於解決問題,反而顯得不成比例。
然而,在網路加媒體的相乘效果下,事件被導向黑道、毒品或賣淫集團操控的陰謀論,沸沸揚揚要求警方嚴辦,要求施暴者公開道歉,甚至進行「人肉搜索」,若無實際證據,這些指控恐怕都已超越了事件本質,也引發不必要的社會焦慮。
2011-04-23 09:33:07
阿楨
自稱前金國中教師 上網平反 學生另有目的2011-04-22 中國時報

 高雄市前金國中有學生疑因「救狗」遭校方威脅記過,經由媒體報導後,輿論一片倒向批評教師生命教育不足、校方做了最壞的示範。一名自稱前金國中的教師在網路平反,指稱學生刻意隱瞞真相,目的只是為了讓老師「連老師都當不成」。
 本報十八日頭版報導,高雄市前金國中學生合力救狗,學校卻通報捕犬大隊來校將幼犬抓走,並威脅將學生全部記過。網路一名自稱前金國中老師透露,學生根本沒有所謂「救狗」舉動,老師一開始還幫忙餵狗,後來因為學生上課都在玩狗,老師才通知校方處理。
 高雄市教師會理事長于居正說,根據校內老師透露,該班學生長期不服管教,完全不把老師放眼裡。年輕女導師多次向校方反映,校方也只是亡羊補牢,最終導致流浪狗事件成為導火線,鬧上媒體版面。
 據了解,事件發生後,校長昨日把該班導師叫去罵,責怪她管教不當,害學校「出名」。長期忍受壓力的女老師感到委屈,一度崩潰落淚。但前金國中校長康思平說,事件發生後,她沒找導師談過話。
 學生小宓說,班上同學有時候很調皮,但是他們上課沒有玩狗。他們也沒有拿報紙向老師炫耀。小宓又說,事後老師有寫信跟同學說「很累、壓力大」,希望經過這件事之後,未來能夠多溝通;而班上同學昨天也聯合寫了一張卡片向老師道歉。
2011-04-23 09: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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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楨:又一呆歹彎的霉體銘手酩嘴政剋冥眾/邪者磚家叫獸,聯合網路造謠之傑作!另參本館:《都市傳奇》 啥是部落族 自作孽的中時 快樂學習 )

負面生命教育 國中生合力救狗 師嗆記過2011-04-18 中時 李翰/李義

 前金國中學務主任張秋菊承認,曾脫口說出「妨礙公務要記大過」,她說,學生們將三隻狗養在教室,吠聲吵到老師無法上課,於是請市府動物保護處來捕狗,因學生抗拒僵持,她才會說出重話,最後學生交出狗但並未記過。張秋菊說,記過要由家長、老師、行政人員開獎懲委員會決定,目前確實沒有記過處分,外界可以查證。
 校長康思平則說,救流浪狗是生命教育的一環,應該記功鼓勵學生,除非另有隱情,外界勿將兩者混為一談,周一將深入了解此事。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指出,高雄市前金國中二年六班有三名學生,上周在校園合力救回三隻流浪小幼犬,由同學輪流帶回家照料及尋找新家。沒想到校方得知後,非但不鼓勵學生救狗愛心,學務主任張秋菊反而火速通報捕犬大隊來校,將幼犬帶走;女學生眼睜睜看狗被捉走,哭紅了雙眼,張秋菊還威脅曾摸過狗的廿二名學生全數要記大過一支,救狗三名學生則記兩支大過。
 學生氣不過,將「團結救狗二○六班vs.學校主任和捕犬隊」全紀錄搭配文字照片張貼上網,被轉貼到「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臉書粉絲專頁投訴,引爆全台網民怒火。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痛批「這是教育殿堂上演最負面的生命教育!」
 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發言人倪京台表示,已在網路上發起一人一信連署,要求校方撤回救狗學生的大過,校方還應記大功表揚救狗的學生。他強調,救援小組會持續協助聲援學生,務必讓正義得到伸張。
留言
學生不唸書在救狗, 根本通通開除算了, 反正不想唸書就滾出去
別傻了,台灣的小孩哪有這麼善良,不過都只是想玩狗不想念書.....灑狗血的記者比較可惡吧
救狗沒關係 但怎可以養在教室?!! 這好像應該跟生命教育是兩回事, 且校方有其立場,若放任小孩子亂來,不但影響上課,若有小孩被咬話,因此感染傳染病 那誰負責,請將心比心站在校方立場想一下吧,報導的還真是個搞不清楚狀況的爛記者,難怪現在搞新聞的被人看不起
學生學習並不是只限於書本上的知識.要是只是"唸書"在家背就好了,我們何必還要付老師那麼多錢看小孩背書.重要的是交孩子怎樣對人對物有愛心,有道德觀,有人飢己飢之心.看來連教務主任都不懂,怎摩能怪現在的社會畸形了.那一堆頂著高級知識份子做下流的事,原來就只是在學校裡"唸"著"書"畢業的
算了吧 你家小孩要是因也狗 受傷 生病 你就不會 說這謝大話 說不定還帶頭罵學校
孩子呀!愛狗狗是好事,在家裡養狗是自由,在學校養狗是沒有家教!搞倒仰狗大隊到學校抓狗,這是學生不對、也不會處理。學生是非善惡不會分辨,影音照片上網告狀,是爆料文化的惡質影響。動物保育團體,要把學生較大供,這是跨界去搞教育了!是非善惡,對學生、對保育組織真的那麼難嘛?你們的世界只又自己;沒有別人了嘛?狗狗無罪,但是養在學校裡,這不是沒有廉恥、也沒有愛心嘛?這種惡質爆料、沒有平衡報導的新聞,居然還用得上兩位記者來報導嘛?
1.教室好像本來就不是拿來養狗。2.學校哪裡違法?如果這是中時的新聞水準,那這篇新聞是負面的新聞教育;如果學校沒懲處學生,那就是負面的法治教育
當一個記者報導新聞時 別把自已的情緒 與喜惡 加在報導中 不然 你不是在寫新聞 而是 在寫小說. 新聞讀者要的是真像 而不是 記者的偏見 做不到 請別在當記者好嗎?
現在學生打也不行,罵也不行日久下來我行我素。救援流浪狗跟"自由"一樣都須有節制至少不得妨礙別人。可以想像的畫面部分學生擅自將3隻流浪狗幼犬帶至教室,美其名救援生命卻又不肯帶回家,以至狗跑來跑去,學生們無心上課,授課老師無奈下通報學校行政單位,行政單位當然得依法處理,於是捕狗隊出現,而一些學生或出於愛心或是叛逆時期心態想藉機生事鼓譟其他同學於是衝突出現。誰對誰錯其理分明。人若不接受教育跟野人無異,因為行為無法透過基因遺傳。而適當獎懲(包括適當體罰)尤其在行為秩序上可讓學習更加印象深刻,為社會造就有用公民這才是富國強民應行之道!
教室養狗,本來就不對了,但是可能是因為老師與學生槓上了,所以老師才會揚言記過,這些愛護動物協會的人,也請你們尊重學校體制。狗狗不是唯一,也不是最大。你們不應該去干預學校事務。而報紙媒體呢?你們真的很懶,只會從網路找新聞。應該去外面看看更重要的新聞。一旦師生出了問題,你們就大肆報導,全然不顧真理,不管學校組織與體制運作。媒體記者真的該打屁股學生公、私領域不分,老師沒有錯啊…
2011-04-23 09:34:49
阿楨
真人實境秀(另參本館:《明窺狂國家》 全民監看

真人實境秀(又稱真人秀)是一種強調實時現場直播,沒有劇本,不是角色扮演,聲稱是百分百反映真實的電視節目。例子如金凱瑞(Jim Carrey)主演的美國電影《楚門的世界》(The Truman Show)中的小人物,他的生活24小時直播給當地觀眾收看,毫無私隱可言。真人秀節目迎合了普通人求知慾、好奇心、八卦、偷窺他人私隱的心理。
由於真人秀的節目形式受歡迎,所以一些不是24小時全紀錄的電視節目也被製作人封為「真人秀」,企圖提升收視率,例如《智者生存》、《美國偶像》等。時移世易,真人秀的定義愈趨含糊。YouTube上的短片也常自稱是「真人秀」。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C%9F%E4%BA%BA%E5%AF%A6%E5%A2%83%E7%A7%80
2011-05-10 1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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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兩男女涉犯「公然猥褻」 散播不雅影片刑責更重 2013-04-24 中廣新聞

兩名男女在高雄捷運車廂上的逾矩行為被同車乘客拍下鋪網,警方找到兩名男女主角,依「公然猥褻」罪嫌函送。兩名男女都承認有這件事,也都表示不知道這樣的行為觸法,檢警搬出法條說明:意圖供人觀賞,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涉犯的是「公然猥褻」罪。而如果兩名男女的行為「公然猥褻」,那麼將不雅影片上網廣傳的網友,可能觸犯散布猥褻影像罪嫌,處罰更重。
網友上傳的不雅影片中,女生頭部用衣服蓋住倒在男生的下腹部,最明顯的反倒是男生的面部表情變化,警察找到兩人製作筆錄時,當事人心情波動,都承認但都不認為行為觸法。承辦警察也說「影片中的當事人沒有任意裸露或明顯猥褻之行為,但是舉動引人遐想,似有妨害善良風俗之嫌」。承辦警察請示過檢察官,決定以「公然猥褻罪嫌」將兩人函送。

高捷上演活春宮 市民罵:教育出了問題 【聯合報2013.04.24

高雄市出現學生在高雄捷運車廂內上演「活春宮」,高職女生當眾蓋著外套,對男大學生口交,讓乘客不舒服。高雄市民認為,像是學日本A片「電車痴漢」情節,大罵「太扯了」,更斥責教育出了問題。
看過影片的網友指出,上傳這段學生蓋衣口交影片的乘客,是一名香港人,影片在國內外網路散播,直稱,「簡直丟臉丟到國外去」。
當設計師的佘振賢說,現在年輕人總覺得「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但在捷運做出這種事,也太誇張了。他斥責「毫無羞恥之心」,說「我們的教育真的出了問題,而且從根爛起」。
 留言
  高雄不愧是去中國化很徹底的城市,已經回到了石器時代可以公開在大眾面前公然做這種事了,還被香港人拍到,而高雄人自己卻沒感覺,這一點再次證明台北和高雄已經出現了很大的不同。
  菊姐一系列行銷高雄的廣告都是用漂亮清純的女生在各個景點,所以導致北部網友下來體驗一下高雄的建設,大概時間不多,體驗建設也體驗很「多情」慾吧?
  教育問題? 同車的高雄人好像習以為常,要不是香港人大驚小怪,這件事好像不會曝光,高雄要檢討的不是教育,是民風有問題
  你們怎麼不怪這是大陸統戰陰謀?肥菊要不要率領高雄市議員去總統府踹門,把馬英九揪出來為高雄女學生速懶啪事件道歉負責?

高捷活春宮 當事人權力不對等2013/04/23 台灣立報

媒體報導,高雄捷運於20日上演活春宮,事件之後女方到案表示,是因為拗不過對方要求才有這樣的行為。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常務監事卓耕宇表示,從此事件可以看出學校性教育與感情教育都應加強。
  女學生恐面臨污名
卓耕宇說,女方是高中生,男方是大學生,光是兩方的背景、知識就有相當的差距。有可能是因為男方提出要求,女方雖覺不妥,但不知道如何拒絕。另外,從新聞照片中看來,這位高中女生體型相當豐滿。也有可能是因為該位女學生的自我觀感因素,導致自信心不足,認為必須順應男方的要求,才能得到感情。
卓耕宇指出,從報導上的資訊來看,該位女學生會受到校規懲罰,而男大生則未必。在網路人肉搜索發達的今天,兩位主角的真實身分很可能在現實生活中曝光。該位女學生很可能要面臨極大的污名,輿論會倒向該位女學生行為不檢點,卻沒有思考到,這位女學生是在權力不平衡的狀況下被迫同意口交。
  回應
  卓耕宇這什麼見到鬼的發言呀?這麼會看圖說故事,先幫忙分析一下警政署的人幹嘛在法務部代表後面喇舌好嗎?影片上,兩人明明蓋著外套,卓耕宇卻能清楚看見她在幫他口交,你看見的其實只是你自己的慾望。事情一定得要是如此,才得以順勢嘲笑之、教誨之、譴責之,或者像是這篇報導中的卓耕宇,是分析之。女方只想說不,這是你的慾望;胖女人一定沒自信,這是你的慾望。
  我這個受訪的人要來對"鬼發言"理性回應一下,希望可以釐清我的立場與書寫後讀者的誤解:史小姐問我說:這是不是反映學校缺乏性教育跟情感教育?我回應當然是,但又不是這樣簡單的看待與詮釋,就像台鐵事件,報導從不強調每個主體對性愉悅的選擇與行動,而多批判。因為過去學校的性教育都只談知識性、技術面的,就是不談權力關係。因此,很多的事件往往忽略了權力不對等的差距帶來的互動關係。體型為何與自信程度不是必然的正比,所以我跟史小姐的回應是:在校園裡的輔導經驗,我們也不少胖女孩超有自信、以很多瘦女孩老覺得自己不夠好,所以這個都很個人主觀的感受。我剛剛看了報導,當下也覺得部份轉述較武斷而缺乏依據,藉此說明!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3907

詳參【圖博館】:中國地鐵 高捷變高劫 自拍無罪上傳有理 人肉搜索 誰是宅族 男女大不同 陳菊當選無效 啥都要馬負責
2013-04-26 10:28:14
阿楨
女少校自po千張豔照「我就是爽露自戀」 2011-08-14蘋果日報

國軍少校女軍官范群偵在其部落格中存放高達1500多張豔照,她作風大膽,照片雖然三點不露,但不乏露乳溝、股溝,甚至僅著網襪或遮三點全裸入鏡。范6月起推出這些豔照,立即在網友間暴紅,2個多月點閱率已達2萬2000多人次。
自稱「小美女」的范群偵現年30歲,是首位陸軍官校正期生畢業的女少校,目前是國軍飛彈指揮部通信官,過去雖曾有國軍女官兵自拍清涼照po網,但尺度遠不及范群偵開放,她也是首位校級女軍官自po豔照。
軍方指未違規定
范群偵的「chinjan 0116」部落格以「100年性感」為主題,陸續發表「長髮風情」、「居家生活」、「OL風」、「就是爽露」、「自戀到極點」、「午後小林髮廊自拍」等照片,另有其他主題的照片更性感,但被她鎖住。國防部昨面對范自拍豔照,僅說並沒違反資訊安全,也沒有不雅照,僅能以道德勸說。范昨得知《蘋果》將報導後,擔心影響部隊聲譽,在昨下午將部落格關閉。
「我是屬嗆辣型」
范在網誌中還特別強調,她是陸官畢業,讓許多網友對她產生好奇與質疑。她解釋,她的職業圈常讓人誤會都是「黑肉底」,但她要更正說「本人的皮膚很好」。范愈拍愈有自信,表示「情色不一定色情,也可以是藝術,美的藝術,我的自信心漸漸恢復中」,「就是爽露、自戀到極點,再也不裝了」。
范的豔照暴紅,有網友留言肯定,也有人認為她是「想紅想瘋了」,范則回應:「青菜蘿蔔各有所好,我是屬於嗆辣型。」對於有部隊中人希望她低調,她回嗆:「我有我的自由,以不妨礙他人自由為限;我沒有損害我的職業形象。我沒有亂搞男女關係,我毋需考慮上面對我的看法。」
「身材提振士氣」
國防部昨表示,范一直在陸軍通信業務中歷練,任職期間並沒有什麼問題。相關人士透露,范在就學期間表現不突出,下部隊服役後算是奉公守法,她近年開使迷戀自拍,但不影響正常公務。
由於飛指部是國軍唯一能反擊中國飛彈攻擊的重要軍事單位,一名海軍軍官看到范的胸部照片後說,飛指部現在有「木蘭飛彈」了,根本不用怕中國導彈了,以她的身材絕對可提振國軍士氣。一名士官看到照片說:「莒光日若請她示範教學,收視率絕對破百。」一名將領則嘆氣說:「國軍的軍紀又要被外界質疑了。」

另參本館:該廢義務役了 混亂的兵役制度 壹淫媒 自拍無罪 上傳有理
2011-08-24 0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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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少校又關豔照 半日吸引5萬人「不是自己打開的」 2011-08-23 蘋果日報

飛彈指揮部少校通信官范群偵一周前在部落格公開一千五百張豔照引發爭議,遭國防部申誡後關閉部落格。前晚范再度開放其無名相簿,但在國防部關切後,昨凌晨二時關閉,短短幾小時逾五萬人次點閱。飛指部說,范稱部落格「不是自己打開的」,所以目前並無懲處打算。但國防部則批,軍人要有魂與格,以免個人言行造成社會負面觀感。
范群偵露乳溝與股溝的自拍照,八月十四日被《蘋果》獨家披露後,她隨即關閉個人部落格,當時有不少網友因為沒有看到照片而扼腕,前天范再度開放無名相簿(http://www.wretch.cc/album/chinjan0116)豔照時,雖然少了三點不露的全裸照片,但作風依舊大膽,引發網友瘋狂點閱。
網友「跪求備份」
昨天凌晨關閉時,已有五萬人次點閱,來不及點閱的網友感嘆:「沒跟到,跪求備份!」
軍人要有魂與格
范群偵再度在網路公開性感照片,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做為中華民國軍人,要有軍人的「魂」與「格」,避免個人言行造成社會負面觀感。至於是否還會對范行為懲處,羅表示,由飛指部決定,飛指部則強調,目前並沒有懲處打算。飛指部官員私下表示,飛指部目前很尷尬,如果處分范太重,怕范承受不了,如果不處分,又怕外界質疑國軍軍紀渙散,「真的很難為!」只希望范不要再開放部落格,讓這事件盡早落幕。
國防部官員也抨擊說,如果今天是男軍官po類似照片,老早就記過調職,如今碰到女軍官,不能嚴懲、也不敢調職,好像飛指部是她家開的!
公開相簿是抗命
「宅神」朱學恒昨說:「她的上級長官張敢不敢的事,她敢!國軍真正該管的是怎樣可以打好仗,許多軍官將領該去跟范少校請教如何有勇氣、挺起胸膛爭取自己認為正確的事!」
國防藍委林郁方表示,軍方應和她好好溝通,別用太嚴厲眼光看待。綠委蔡煌瑯說:「我很欣賞她的性格,但是軍人以服從為天職,既然已懲處,若再把相簿公開,就是對抗命令!」
范群偵 小檔案
姓名:范群偵
暱稱:小美女
年齡:34歲
血型:O型
學歷:恆毅中學、陸軍官校88年班畢
現職:國防部飛指部少校通信官
生日:1月16日摩羯座
身高:160公分以上

應該要捍衛國軍的形象?還是女少校的身體自主權?

Meng Syuan Wu 他沒有穿制服 也沒有在營區內照相...應該跟國軍形象八桿子打不著吧..要說形象...關渡指揮所不是早就把形象敗光光了
楊兆元 這遲早要出事的,為了她的安全,還是拍了自已爽就好,在一個陽剛的職業中,讓人有太多想像空間,危險了點~~
沈政鋒 她喜歡拍甚麼照那是她的自由..但是公佈出來 又是另外一件事情 別說這是甚麼八股不八股 只要她的身分不是軍人 愛怎麼PO真的是她的自由 但不好意思這不叫影響軍人形象 我真不知道這叫甚麼? 別拿爛的來比 軍紀散渙 該檢討該懲處 小兵只要出點錯就要被懲處 何況是軍官呢?國軍形象這東西還分性別嗎 ? 如果要講自由而不顧團體形象..試問如果今天是男軍官PO清涼照會有說這是他的自由嗎 ?國軍這時候應該一視同仁不分階級才是..女少校也請尊重自己的身分與軍階 更請尊重守規矩及紀律的國軍官兵 想要自由 大鳴大放可以呀 請先放掉軍人這個身分 一切都沒問題!!
沈政鋒 想到"私領域"的部分..我繳稅給國家 國家花錢養軍隊..難道還要為了女軍官要不要PO性感照片的自由去討論嗎 ?...還有 "自由"不是隨便亂定意的 一旦今天你的身分是軍人 就是要保衛國家 甚至要犧牲性命都在所不惜 今天你要為了自己PO性感照爭自由...除非性感照可以殺敵保國啦 !!但容我說一句不客氣的 我把繳稅的錢拿去買AV都還比較划得來......越想越火..當初兩年的歲月給了國家還是不願役的大頭兵 被管的死死的..憑什麼你自願役錢又領的多的軍官還跟人家爭自由?!價值混亂了
沈政鋒 PO這照片為何為害軍人形象?如果你今天的長官 帶兵時要命令阿兵哥 結果阿兵哥滿腦子想的是你長官的事業線 請問怎麼帶兵?說看的人心裡有鬼?!那請問PO的人心裡想的是甚麼?阿兵哥幾乎都是年輕氣盛的男生...這樣的清涼照 你要他們不要去想歪...不要PO不是更好!!
沈政鋒 別說太多冠冕堂皇的話...人是有慾念的..要控制就不容易了 還製造更多誘惑...而且還是自己的長官?!請問女少校 還要不要帶兵呀 ?還要不要保家衛國呀?!
段瑞君 既然要開放女生入伍就要有面對這種事情的覺悟,早立法規範的話今天一點問題也沒有,如今軍方缺乏立場卻懲處軍官難免惹來民眾質疑。
http://zh-tw.facebook.com/CubeMedia/posts/275620239118804?_fb_noscript=1
2011-08-24 09:18:02
阿楨
刊出淫照 媒體良心打了馬賽克【聯合報2012.08.15

富少淫魔李宗瑞涉嫌迷姦偷拍女子,淫照不斷外流,昨天自由時報刊登被害人疑遭迷姦的裸照,有如璩美鳳事件、陳冠希慾照翻版。媒體不知自律,以為打馬賽克就可以免責,這種作法讓當事人情何以堪,也讓人質疑媒體的社會責任在那裡?
「真是缺德,這樣被害人還要做人嗎?」報紙裸照昨天在警界傳閱,「這是某某藝人嘛!」即使眼部打馬賽克,對照報導的文字描述,「影中人」幾乎呼之欲出。一位檢察官說:「媒體的良心也打了馬賽克嗎?」
廿七歲的李宗瑞去年被陳姓女子指控下藥迷姦,檢警搜索時意外搜出大批李和多名女模和藝人的自拍、偷拍光碟,部分被害人影像明顯是遭下藥迷姦,李宗瑞因此被冠上「淫魔」封號。
自由時報昨天刊登被害人裸照,警方也嚇一跳。有員警私下表示,「這種東西」或許大家都想看,但媒體拿來刊登散布,不顧當事人的感受,真是搶新聞搶瘋了。
法界人士指出,媒體刊登被害人遭迷姦的裸照,可能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如果照片是從辦案人員手中取得,可能涉及洩密罪,與公務員以共犯論處。主管機關應處以罰鍰,被害人並可請求民事賠償。但這些刑事及民事的究責、罰鍰和求償,都無法撫平被害人遭二度傷害的痛苦,挽回僅有的名節;而且裸照和報導一再傳閱、影射、渲染,傷害難以想像。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直言整起事件最惡劣的人是李宗瑞,媒體不該以挖掘受害者為新聞訴求,更不能用馬賽克當藉口。
媒體報導這類新聞,不應該變成另一個加害人;如果無法自制、又沒有反省能力,馬賽克或許遮得住被害人的眼睛,卻遮不住媒體的醜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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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治+水果 = 台灣亂源!!
三立,民視,自由時報, 極度偏綠的報導, 不公不義, 專門扭曲事實!! 自由時報董事長跟總經理逃稅卻沒人敢辦!!
蘋果,文字記者除了裸體跟屍體以及奶/爆/嗆/​怒等字眼,寫不出其他東西, 攝影記者只會拍別人腋下跟胯下....
台灣人何時能覺醒?????

另參本館:《醜聞》壹淫媒 自由造假 自拍無罪 上傳有理 《明窺狂國家》 全民監看
2012-08-18 11: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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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呻吟喊不 李宗瑞:是「嗚」 2012-12-21

富少李宗瑞迷姦案,台北地院昨天四度勘驗性愛偷拍影片,一口氣勘驗四名被害人的影片,李宗瑞的律師連被害人的呻吟聲,究竟要用「不」還是「嗚、咻」等字眼都有意見,後來法官裁定先記載成「嗚」。
昨天庭訊共勘驗四個被害人的影片,包括一名被下藥迷姦的被害人,以及三名仍有意識且以言語或肢體動作拒絕的被害人。
勘驗過程中檢辯雙方原意見都不多,直到一名被害人發出呻吟聲,檢方認為是說「不」,但律師團堅持應是「嗚、咻」,由於檢方原勘驗筆錄僅記載被害人發出呻吟聲,未形容聲音為何,雙方短暫爭辯後,法官裁示先記載為「嗚」聲。全案至今已勘驗完九名被害人影片,另有二十三名被害人影片待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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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資格審判「港女500」? 2012.11.20 聯合報╱馬家輝(香港作家)

最近有一位「港女」在臉書上說了一些刻薄話語,大意是指,她將結婚,希望出席喜宴的朋友切勿送港幣五百元以下的紅包,否則就是瞧不起她,有失身分,寧可絕交云云。如此勢利的言詞為這姑娘帶來了「港女500」的調侃名號,亦令她慘遭人肉搜索,舊愛新歡、舊恨新仇,所有資料被翻被揭,最後,其未婚夫代為求情,苦苦哀求,收手吧,網友們,「她已經被氣得暈倒幾次」。
「人肉搜索」是大陸流行用語,在香港,我們慣說的是「起底」。
「起」一個人「底」,本來是警察在查案時的專利特權,他們是經過專業訓練,並且得到法律授權和監督的紀律部隊,我們有理由信任他們的判斷和操守;若有越軌,自得懲罰。但後來,起底的權力由紀律部隊擴散(淪落?)到八卦報刊記者之手,以新聞自由之名,無所不用其極地取得或片面或扭曲的私隱資料,再任意公布呈現,或畫出圖線把你跟許多不相干的人硬拉到一起,或列出表格把你跟其他人士PK比拚,然後給予高低分數,妄定優劣勝負,又愛加幾句刻薄評語或「設計對白」之類,成王敗寇,令起底徹底變質成為羞侮,像中古世紀的歐洲獵巫行動,抓出女巫,綁在柱上,餓死燒死。
再後來,有了偉大的網際網路,起底之權之責又由受薪記者擴散(淪落?)到無薪網民之手,只要手按滑鼠、眼盯屏幕,付出若干耐性和恆心,任何人皆可輕易地在虛擬世界搜索其他人的前世今生,然後張貼,然後侮辱,然後流轉,即可把對方的尊嚴無情地踐踏於腳下。
察看這場或那場的爭議喧譁,我們其實不難領悟,許許多多的網路公審鬧劇皆源於「自爆文化」(tell-all-culture)的引爆延伸。如果你自己不是汲汲於把心裡所思所想—不管是認真的抑或嬉戲的—張貼於網,虛擬世界裡的隱身子民又怎有機會拿著放大鏡或哈哈鏡對你的隻言片語解讀、誤讀、註釋、聯想、擴散……?如果不是你自己把最刻薄最陰暗的浮思亂想公之於世,誰能把不堪名目和帽子套在你的頭上?
我這樣說,當然不是想用一句「你活該!」總結一切。我這樣說,只是再次驚訝於網路人際關係之危機四伏。網路之操作方便性提供了一個非常巨大的自由誘惑,一機一人一滑鼠,你來到無何有之鄉,在荒野之中扯開喉嚨拚命吶喊,四周似乎沒有半隻眼睛,卻又彷彿隱藏著幾千幾萬對眼睛,你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自由,於是打從心底湧起前所未有的亢奮,原來你跟其他所有賢愚不屑一樣都可以表達任何想表達的感受和語言,「眾生平等」,你終於可以暢所欲言。
於是你很容易基於衝動或刻意誇張地寫出這樣或那樣的語句,公開邀請「朋友」前來分享互動,而就在邀請的剎那,就在享受自由的剎那,你其實同時獻出了自由,把自己放置在隨時備受圍攻的險境。一語既出,駟馬難追,你其實等於邀請別人前來攻擊你。
所以「自爆文化」跟「審判文化」(judge-all-culture)是密不可分開的連體嬰,此乃網路時代的內在運作邏輯,網路召喚你去看、去爆、去談,勾動你的話語圍觀欲望,用自由來交換你的尊嚴;敢玩網路遊戲的人,必須有敢於隨時受到公審的勇氣。
網民,其實是極其勇敢的子民。天祐他們,祝君好運。
  回應
就是暴露狂與偷窺狂的互毆罷了

詳參【圖博館】:自拍無罪 上傳有理 人肉搜索 《獵殺女巫》
2012-12-28 12:10:57
阿楨
自拍淫照po網 點閱率過高被抓包 2012-12-28 旺報
 廣西宜州市一名大二男學生,為獲得網路積分,竟然自拍自己和女友的性行為照片,被網友瘋狂點閱2萬多次,剛好達到大陸《刑法》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嫌「2萬次」的「法定界線」,馬上被警方逮捕。
 新華網報導,宜州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本月中旬接到網民舉報,指有人利用網路在某網站傳播淫穢物品,要求查處。警方接到舉報後,網安大隊聯合城區派出所即展開網路監控及調查取證,很快確認宜州市區某學院一名李姓大二男生涉嫌,經傳喚調查,李姓學生承認確為自己所為。
 警方說,21歲的李姓男生,在學院唸的是藝術,從今年6月以後,為了在某色情網站獲取高積分,用數位相機自拍了1千多張他和女友性行為的圖片,並用自己註冊的用戶名在網站上發布10多張淫穢圖片,被網友點閱了2萬多次。
 根據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解釋,就算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或轉移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只要實際點擊率達到2萬次,就可依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李姓學生上傳的照片才剛破2萬次就被逮。

日本掀裙月曆 滿足宅男想像 2012-12-28 中國時報

 日本新年的月曆林林總總、花樣百出,有的以引人入勝的風景照取勝,有的則以搞笑、趣味性取勝,例如有的月曆以女學生的裙子為造型,滿足宅男的幻想,每撕一張就像在偷掀女生裙子。不過,偶像明星、運動明星、名模、女主播等賞心悅目的美人、美腿月曆,仍是少男、少女的最愛。
2012-12-28 11:55:14
版主回應
偷拍病患? 洪欣瑜:基於信任女友才傳術後照 .2012-12-27

針對整形名醫洪欣瑜涉嫌偷拍案,台北市議員梁文傑27日出示洪欣瑜前女友李煒提供的照片,指控他不僅偷拍,而且是慣犯。洪欣瑜稍早則召開記者會,承認照片確實是他傳給李煒,但當時是基於男友朋友之間的信任。
洪欣瑜還表示,傳照片給李煒,是想讓她了解自己的工作內容,而且李煒對於相關的手術也很興趣,他只是想向她展示術後成果及進一步講解,這是醫師職責,他不認有違法。至於李煒將照片曝光,應該是因為不甘心分手。
據悉,洪欣瑜先前被控偷拍女病患,他多次對外否認,但梁文傑2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拿出洪欣瑜在診間自拍照,提供者是李煒,指控他不但偷拍女病患裸照,而且還是慣犯。
梁文傑指出,洪欣瑜多次在手術中未經病患同意,在病患麻醉昏迷中拍攝病患的裸體照,場景有出現在新光醫院及其他不知名醫療院所的手術室。更可惡的是,洪欣瑜會在手術中時,就以APP或LINE的方式傳給他人並以訕笑的方式討論。
此外,洪欣瑜在被媒體踢爆後,又要求另外兩個被害人小可及綿綿(均為化名)作偽證,要求配合對外及向檢察官表示一切都是遭人設計。
台北市衛生局表示,如果舉證的照片為真實,審慎調查後確定有涉及透露病人資料等情況,最重可停業,但必須等到調查出爐後,才能確定是否要對洪欣瑜開鍘

女學生「搖到」淫男 遭脅裸照贖狗 2012-12-26 蘋果日報

台中市1名林姓專科女學(17歲)生本月初透過手機交友聊天軟體「微信」(WeChat),認識男子張少謙(19歲),張男假好心要帶她養的狗就醫,卻「擄狗勒贖」4000元及要脅女方自拍20張露2點照傳給他,得逞後還繼續要錢及露下體照,林女報警逮捕張男,依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
警方昨天凌晨赴大雅區張男住處逮捕且救出貴賓犬,在張男手機內發現林女露點照,查出張男偷走林女另支手機變賣。

色狼網路1人分飾2角自導自演 逼少女拍淫照影片性侵得逞 2012-12-11

一名男子日前透過線上遊戲,結識2名女網友,結果他1人分飾2角,誘騙女網友自拍不雅照。他還威脅對方如果不交出裸照,放話要對她們不利,其中一人還慘遭男子性侵得逞。被害人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將男子逮捕後移送法辦。
一名家住新北市18歲的蘇姓男子,去年底在網路上以「夜爺」的身分,透過線上遊戲與其中一名女網友結識,之後便密切互動。蘇男得知該名女網友與另一名男玩家互動親密,蘇男便1人分飾2角,冒用該名男網友的身分與女網友交談。
蘇男從中得知2人分手,他假稱不願結束彼此關係,威脅對方拍攝不雅照和影片給他觀賞,否則將要抓她強姦,女子心生畏懼傳了一張私密照給蘇男,蘇男食髓知味,還要對方再傳4張不雅照及4部自慰影片;另一名就讀國一的少女,也是因線上遊戲和蘇男認識。蘇男誆稱有其裸照,之後又假冒另一身分表示真握有少女裸照,因此威脅少女若不從就將其流傳,少女因而被蘇男騙到住處性侵。

「無名女魔」實況逆姦多名幼童 美國發布全面通緝.

近日國外地下色情網站出現數支駭人自拍影片,片中一名年約20歲的女子不顧幼童苦苦哀求,以粗暴手法性虐及性侵多名4至9歲的被害人,引起美國警方注意。美國法院近日發布逮捕令,聯邦調查局、國土安全局等單位也已介入,誓言要將「無名女魔」(Jane Doe)繩之以法,救出被她囚禁的無辜孩童。
美國海關執法局接獲檢舉,指有外籍女子性侵及性虐幼童,並拍成影片上傳至地下色情網站炫耀。在檢視證據後,相關單位驚覺事態嚴重,趕緊成立全國性跨部門的追緝小組,對片中女嫌發布通緝令。
通緝令發出不久,即有一對居住在俄勒岡州的中年夫妻前來向警方自首。今年39歲的弗里曼(Michael Freeman)坦承,他認識片中的女子,並曾讓她性侵自己9歲和6歲的女兒,而他則是與妻子在旁拍照,事後再上網拿去與「同好」交換淫照。
據警方掌握情資,片中的女魔頭姓名不詳,年紀約在23至29歲間,中等身材、舌頭曾有穿洞,擔心她可能潛逃出境,美國執法單位已在機場、港口、邊境等地布下天羅地網。
官方研判,目前仍有多名小朋友被「無名女魔」囚禁,下落不明,希望民眾能提供任何有用線索,讓警方早日將她緝拿歸案,救出無辜的受害者。
2012-12-28 12:06:11
阿楨
刊李宗瑞淫照 中時副總等人判刑【聯合報2013.06.17

富少李宗瑞涉嫌下藥迷姦數十名女子,淫照在網路上散播,中國時報去年刊登截圖畫面,並以「變態淫魔硬上月事妹」為題報導,遭檢方以妨害秘密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將中國時報前代理總編輯楊憲村、前副總編陳賡堯、社會組主任王健聖及記者陳鴻偉等人,各判刑6月,均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李宗瑞案拿媒體陪葬 黃越宏:媒體變司法遮羞布 2013-06-18 中天新聞

震驚各界的李宗瑞迷姦案,主嫌還沒判刑,散佈不雅照片的罪魁禍首也還沒抓到,反而是中國時報因為踢爆「黑心網站散播不雅照牟利」,四新聞工作者遭判刑。媒體揭發真相,反成階下囚,台灣司法把新聞自由置於何地?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今天(18日)在中天新聞《台灣顧問團》節目中表示,李宗瑞案爆發新聞被炒翻天,警察覺得丟臉,不只拿媒體開刀,根本就把媒體當司法遮羞布。
黃越宏說,判決中認為媒體報導有意圖散播和不法所得。他反問,中國時報一份報紙十塊錢,有因為照片而加價嗎?反而是卡提諾論壇網站收費散佈不雅照,甚至有人作成光碟在夜店傳送,媒體的影像來源就是在夜店,警察為什麼拿不到?結果,案子破不了,元凶逮不到就拿媒體開刀。黃越宏痛批,現在台灣司法已經變成法官、檢察官說得算,一個記者包娼包賭遭判刑六個月,一個記者為公共利益揭發不法也判六個月,簡直讓台灣價值觀都混亂掉了。
台北地院判處《中時》前副總編輯楊憲村、陳賡堯、社會組主任王健聖、記者陳鴻偉,各有期徒刑六個月。國民黨立委謝國樑認為,刑法第315條之二「圖利為妨害秘密罪」的前提是必須要有主觀犯意,究竟媒體的報導是為了維護公眾利益?還是個人利益?謝國樑說,媒體發揮影響力去做好事,跟刊登娛樂效果或煽色腥照片不一樣,這次中時報導李宗瑞案件,確實有協助重大刑案的偵辦。
文大新聞系副教授莊伯仲則呼籲,台灣媒體不能再「小孩子脾氣了, 只報自家的事」,李宗瑞事件不只關係到中國時報,所有台灣媒體都不能置身事外,因為難保下一個不會是你。媒體為公眾利益發聲,卻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究竟「妨害了誰的秘密」,這樣的判決跟多數社會認知有很大的落差。
  回應
為公益揭發不法?我呸!
2013-06-19 09:46:57
阿楨
李宗瑞性侵案 判18.5年【聯合報2013.9.4

富少李宗瑞被控下藥或乘機性侵卅名女子,檢方起訴以加重強制性交罪(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求刑卅年,但台北地院審理以性交過程雙方有互動,且女子無逃離、哭泣、求援而認定沒有下藥性侵證據,且只有九名女子因喝醉酒遭性侵或性侵未遂,昨天改依較輕罪刑的乘機性交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處李宗瑞十八年六月徒刑。
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法院適用法條錯誤,有輕判之嫌,決定上訴。
另法官也認定李宗瑞偷拍其中十五人的性愛畫面,依妨害秘密罪判刑三年十月;另被控恐嚇一名女子部分,處拘役四十天。兩案均得易科罰金,合計共兩百八十八萬兩千元。
被偷拍的十五名女子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七千五百萬元,其中兩人以廿萬元和解、一人撤告,法院判賠這十二人三十萬元至兩百五十五萬元不等,共一千四百廿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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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判?輕判?院檢刑度落差大
被害女怒:李宗瑞判太輕
法官批:既無悔意 心態也可議
藝人:一夜情也不能觸法
夜店「撿屍」盛行 別踩紅線
  回應
  但是當爛醉的「死屍」發覺要撿她們的人開的不是名車,身上穿的不是名牌,手上戴的不是名錶時.......會馬上清醒。
  台灣硬是把藝人跟妓女,沒有意義的強加區別!台灣只允許可女人玩男人,男人玩女人就犯法!李宗瑞,從國外回來沒長眼,沒錢沒本事就不要玩女人!吳亞馨同樣沒長眼,又不是頭一天下海撈,玩仙人跳,居然會跳到ㄧ個空心大佬倌!把李宗瑞告上法院,關死他,還是搞不到錢。還不如,假裝玩他玩得很爽,心裡也許會舒服點,再說,上報的機會不是多了許多嗎?照往例,想上報,不也是少不了要陪吃陪睡的嗎?
  一個巴掌拍不響, 如果不雅照沒外流, 這21人及李還會流連在夜店於撿屍的循環之中. 真正良家少男少女誰會沒事去夜店出沒?
2013-09-04 10:57:28
阿楨
“臉書無聊”,中國短視頻APP正“圈粉”印度新線民

  《華爾街日報》2019-03-15報導,中國多款內容分享應用正在印度這個擁有13億人口的國家興起,目前大多數印度人正首次利用低成本智慧手機和極其便宜的資料套餐上網。這些應用包括Bigo Inc.旗下的Like和Bigo Live、跳動科技旗下的Helo和抖音(TikTok)等。
  這些應用介面簡單,非常吸引使用者,例如31歲的Asha Limbu,她來自印度東北部的曼尼普爾邦,目前在新德里做管家。在為一戶中產階層家庭做家務的間隙,Limbu每天都在Like上花費三個小時,流覽數百個短視頻,在這個過程中與朋友和陌生人交流。她表示,Facebook讓人感到無聊。
  FB旗下即時通訊應用WhatsApp有超過2億用戶,該應用在印度不同社會經濟階層、使用不同語言的人群當中頗受歡迎。不過,一些來自中國的新應用增長速度更快,有可能很快就會削弱Facebook和Alphabet在印度廣告市場的主導地位。
  雖然騰訊、阿裡和微博等中國互聯網巨頭尚未在印度站穩腳跟,但Like等應用在當地已很受歡迎。Like與其姊妹平臺Bigo Live在全球擁有6900萬月度活躍用戶;Bigo今年2月表示,將投資1億美元擴大在印度業務,並在當地招聘1,000名員工。Ranveer Singh等寶萊塢巨星入駐Like提升了這款應用的人氣。Singh上傳了他跳舞的視頻,在四個月內積累了460萬粉絲,幾乎是他FB上1020萬粉絲數量的一半,是Twitter上1,170萬粉絲的三分之一還多。
  其中許多中國應用瞄準了印度會說英語的城市居民以外的用戶。跳動2018年專門針對印度市場推出一款名為Helo的新應用。用戶打開該應用後可選擇設置14種印度語言,但不包括英語。無需選擇要關注的帳號,應用用戶就會自動收到簡單的、滾動播出的消息推送,顯示熱門短視頻和圖片。Helo已累積擁有2500萬月度活躍用戶,目前平均每天新增約10萬用戶。已與Twitter相當。Twitter是印度記者、政界人士、藝人和其他精英最青睞的,在印度擁有約2600萬月度活躍用戶。跳動旗下抖音在全球受到歡迎,在印度的用戶量迅猛增長約2.6億用戶,占其全球1/4,接近FB印度用戶數。FB印度數位廣告市場規模仍較小,相比美國市場1,000億美元的年收入,印度只有20億,不過,未來五年可能會擴大兩倍。
2019-03-16 09:17:15
阿楨
中國視頻分享超級明星的突然崛起已招致抵制。印度政府最近採取措施限制外國公司,以便本土科技企業發展,一些團體對這些應用上的不雅內容感到擔心。發言人稱,抖音和Helo面向年齡不低於13歲的人群,Like在印度市場面向18歲及以上人群,Bigo Live用戶必須年滿16歲。兩者都有舉報不良內容的機制。
  回應
 抖音不是啥好東西,充斥著各種衣著暴露的女性,還有很多食品加工不利於減肥,最後還有很多曬貓、曬狗的,這一切都佔用了我大量時間,不說了再去刷一波
 你說的不是什麼好東西,那為什麼中國航太、中國三軍、東風快遞使命必達、共青團中央等國字型大小在用呢?!
 騙子,我的抖音為什麼就沒有【各種衣著暴露的女性】!
 你的偏好決定了抖音給你推送的內容!
 這個跟個人愛好有直接關係,平時你什麼看的多,喜歡收藏什麼,大資料就會推薦你喜歡的內容給你。比如我喜歡看戶外運動旅遊,還有一些專業內容,基本推薦給我的也是這些內容。
 自從下載了抖音,我就過上了皇帝般的生活,有人給朕唱歌, 有人給朕跳舞,有人給朕演戲,有人逗朕樂,朕還要挨個批閱評論,累死朕了
2019-03-16 09:22:1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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