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翻自木村拓哉以前在《Myojo》雜誌連載的《開放區》文章,出版日期是1997年四月,標題為《電視》。
小時候,受到電視的影響很大。當然,最主要是對異性的興趣。年紀小的時候,對什麼都沒什麼興趣,但大了點之後,就!同個幼稚園裡覺得「好可愛啊!」的同學是有,卻無法做些什麼‧‧。回到家一看到電視,Pink Ladies穿著鑲有銀色亮片的衣服,唱著《UFO》。只是個小鬼頭,卻會貼近螢幕偷看衣服下面。
《Cutie Honey》開始的那天真的嚇了一大跳。「這是啥米?!色色的!」這樣。
一上小學,所有朋友都熱中電玩,但是我沒接觸那些。家裡也沒有。大家在那討論進攻或防守時,我都在外面玩。因此講到電玩,我到現在還是很遜,沒有興趣。
屋裡是有電視,但沒必要時是不會開的。我討厭就讓它開著發出聲音。電視這東西,沒有不是也無所謂嗎?但若想到自己從事的工作,是有點矛盾。因為現在我自己的體力、表現能力,這些能力九成都是用在電視上。戲劇、綜藝、歌唱節目、廣告都有。
我們小的時候,是用手來回轉換著頻道。因此,40%的收視率就是這樣轉出來的。如今是靠著一支遙控器,一瞬間就可以轉換的世界。這麼一想,無法有開心的心情呢!反而覺得在做一件恐怖的事情。可以因為這樣廣泛傳播而變得受歡迎、成為文化、產生利潤等等。
而且這些一旦成為電玩,不同的人就會想讓怪獸、飛機或各種角色開始出現。我雖然也在電視畫面上,卻不想成為任何人以遙控器操控行動的電玩角色。在某些方面,也有想做出違背電視機前面的人的指令而行動的想法呢!這樣一來,希望他們也能明白,電視裡的人也是能真實感到痛楚的人。
電視出現的內容‧‧顏色、風景等,能夠親眼看見的話,大部分都能看得到。實際去那個地方就可以。說去不了,通常是沒有時間、沒有錢或沒有勇氣。取而代之,就是靠電視找尋著那些東西。我發覺情報量越多、離自身越近,實際上想要做些什麼的慾望反而變低了。
二月時在美國那場與原住民們一起相處的美好經歷後,思考電視這件事時,的確也是有些五味雜陳。但是電視這份工作,說起來還是有趣的啊!假使對這份工作不能樂在其中、覺得無聊,我想早就作不下去。即使是顯現紅色、黃色或各種影像的電視,說到底現場還是要有人移動、有人攝影啊!因此自己身為一個人,能作得到的事,我就想認真把它做好。要跑,就來真的。雖然底片快轉的話,怎樣的畫面看起來都會像在快跑一樣,但是我不喜歡那樣。假設有一百個人觀看,一定就有一百種解讀。既然如此,我這頭只能以「希望大家能接收到我想傳遞值得一看的內容給你們」這樣努力著。
穿上戲服,在「準備,開始!」一聲下是演出者,但是平常看電視時,我也是一名觀眾。觀看的人因為打開電視選擇節目的行為,也與電視產生了連結。我覺得大家都參與其中,也有責任。某種意義上來說,電視內容也是大家一起創造出來的呢!
【後記】
因為這篇內容讓我頗有感觸,所以就以自己半生不熟的日文程度練習翻譯了文章內容,一方面達成學習日文的目的,一方面也以這種方式理解木村拓哉當時的心情。
這篇文章有三個部份讓我有感。首先是木村拓哉當時點出觀眾看待電視表演者的態度傾向於「你只是任我操控的玩偶」的心理。出現在電視上的人,對觀眾來說,是很虛幻的存在。轉到這個頻道就出現,一旦轉開也隨即消失不見,因此這些人物對一般人來說,就跟電視螢幕一樣,是2D的平面感,也因為這樣,我們也容易忘記這些表演者螢幕下也跟一般人沒什麼兩樣,有自己生活的瑣事要煩惱,也有再正常不過的喜怒哀樂。只是因為我們總在遙遠的距離觀看他們,就以為他們跟我們不同,會有人視他們如神一般偉大,也會有人認為他們只是為視聽者服務的藝人。文章那句「希望他們也能明白,電視裡的人也是能真實感到痛楚的人」讓我感覺他似乎那時已經歷不少差別待遇,不論那是好或壞,他都覺得困擾,因此有這樣的柔性喊話。1997年初那時他才24歲,面對剛嶄露頭角、人氣大漲的局面,想必也感受到大眾充滿壓迫感的注視。那時反抗心理十分強大的他,應該還在不適應的階段,因此才有這種呼籲,希望大家明白他也只是個平凡人,有自己的想法,不想被操控。
第二個讓我有感的地方是他不想依靠後製,而想要在現場靠自己力量呈現出真實效果的工作態度。這讓我想起在以前特效技術還未像現在如此先進時,演員許多動作都要親自上場演出,真有極大危險性才用替身。但不論是替身或後製特效,觀眾的確能夠輕易辨識那是不是演員親自上陣或現場演出。但因為知道觀眾能夠判斷,不想對不起觀眾而親自上陣,盡可能演出真實效果這件事,就不是每個演出者都會有的心態。木村拓哉這樣的態度就是所謂的職業道德,也就是敬業。他尊重自己的工作,也尊重他的觀眾,因此他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做出最棒的演出,以對得起自己與觀眾。不愧是我的「心靈導師」,那段「我這頭只能以『希望大家能接收到我想傳遞值得一看的內容給你們』這樣努力著」的文字讓我備感溫馨。從1988年開始演出電視劇到現在已36個年頭,他仍舊是這樣兢兢業業面對演出工作,將他真實的汗水、淚水真切地傳到鏡頭前,讓觀者感受到他那份認真。
最後一件事就是他說到觀眾也是促成電視產業的一環,因此也有責任。的確是如此。當我們抱怨電視內容品質每下愈況時,其實忽略了我們也是造就這種情況的推手之一。媒體為何總愛播放同樣類型卻又沒有突破性的深度內容,那正是因為大眾買單,有高收視率、高流量,就會促成更多類似的內容出現,於是電視內容就會侷限在某些類型上,電視台沒有企圖心,就不會想嘗試新的類型,於是就造成如今我們看見的電視困境。所以我同意木村拓哉所說的「觀眾也有責任」這件事。身為視聽者,我們不是被動的接受者,而是可以決定電視內容的參與者,只是大家工作累了一天回到家也只想放鬆地亂轉遙控器看些節目,因此也不是很在意自己看了些什麼吧?
翻完這篇文章,思考了其中三點內容,也不禁想起電視與自己的關聯。或許之後也來談談「電視與我」,這又是另一個遠古時代的故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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