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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0 14:27:36| 人氣14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澳門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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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先生說:「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話中「潮流」,正指民主。
  身為特首,我當然有責任促進澳門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但此諸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大都只是斷時性的,對民眾長遠利益沒有太大幫助,而且在我以後,新政府上任,施政質素亦缺乏保障。所以,提升未來領導班子的水準,才是有遠見的當務之急。在這個範疇上,讓人民推選及監察政府,和令行政及立法機關真正向人民負責的政制,才是長治久安之道。
  然而,滿目所見,澳門政治生態怪異,參選立法會議員的大都不是街坊社團代表,就是資本分子;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三百位成員中,有一百個來自工商金融界,文化、教育及專業界別和勞工、社會及宗教界別各八十個。驟瞥所見,似乎各界別代表數目分配平均;但實際上是如何?真的能如選舉法「原理」般讓澳門市民得到適當的參政權嗎?那些代表還不是「小圈子」數個頭兒「協商」出來的?到頭來,「小圈子」後再「小圈子」,選委會的所謂「廣泛代表性」成為空話,間接民權成為騙局。民主應由市民公有,不為小撮人私享。政府應是民有、民享、民治的,不然的話,那只是個寡頭統治組織。
  不只如此,澳門市民人文素質平庸,民主意識薄弱,對社會事務漠不關心,對參與政治毫無熱誠。這與他們接受中國和西方思想的平衡傾側向北有關。這是根深蒂固的。他們以為,甚麼選舉制度,甚麼民主自由,一點不重要,反正當選的還不是那幾個,「與我何干?」吃得飽,穿得暖,管它甚麼人當權?治者做錯了,別計較啦,人雖無過?受人小惠千年記,可是美德哦。
  不改之,民主行於澳門遙遙無期。
  要是現在立即就推行普選的話,以澳門稚嫩的社會及政治狀況,與不改沒兩樣。
  就算當選人一樣,我還希望以真民主方式產生。應注意不只結果,還有過程。民主是必須的,改革是必須的。逐步進行民主實踐,就是讓民眾更深入地參與政治和社會建制,從而學習民主自由的重要性,提高政治水平和民主水平,為他們最終有能力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作準備。
  在立法會組成成份中,有必要增加直選議席,並取消委任議員制度。這樣可令行政權對立法機關的控制力量減至最弱,令立法機關制衡政府的能力得以提昇,令立法會的民意基礎更堅固。這樣議會受市民監察,議員需向民眾負責。這樣才符合民主原則。立法機需要有更多市民的真正代議士,而不是舉手機器和應聲工具。
  在特首選舉上,首先要細分工商界別的選委名額,和細則性訂立各界別選委產生方法。具體來說,必須在選委產生上實行普選,以盡量平衡各界別中的權力分佈,避免界別內部的寡頭政治,避免在「小圈子」前先來個「微圈子」,避免由個別組織控制選舉結果,讓身屬該組別的人仕得到最大的參政權利,令市民逐步踏足民主政治的制度,為市民將來普選特首和全面直選立法會議員做好心理建設。
  另外,民主不只是選舉,民主不只是一人一票,民主亦包括廣開言路,亦包括聽取不同聲音,亦包括讓市民訴求上達於我們。以往,政府提交予立法機關的法律草案,只是形式上諮詢市民,實際情況是諮詢完全缺乏宣傳下結,並交予立法會極速通過。人民通常是在草案獲通過後才從新聞知悉法案的存在。
  為了貫徹民主原則,這種流弊必須革除。首先,草案諮詣期間,必須利用各傳媒對民眾進行宣傳,鼓勵進言;另外,在諮詢期結束後,必須立即對市民意見作出整理、公開和回應,並將之一併提交立法會,加以研究討論,從而令每個法案盡量接近市民需求,更有利於社會多方面發展,並令市民更大程度上參與政府運作。
  請恕在下愚笨,任期只得五年的我,所想到能為澳門民主進程做的,大概就只有這些。經過這個「訓政」階段,相信澳門各條件的成熟程度已可以實行行政長官普選和立法會全面直選。只有民主政制,才有能力保障澳門市民的民權民生。
  以澳門的條件與中國內地那麼相似,如果澳門在實行民主上獲得成功,那就是說民主自由之門已為內地同胞打開了。民主自由的實現是我的願望,是澳門市民的願望,是十三億中國人民的願望。我們的成功就是中國的成功,我們的進步就是中國的進步,我們的成長就是中國的成長。無論前路是多麼崎嶇,多麼艱險,多麼嚴危,我也要吞飲血淚,領導澳門,負重前進。

2004年3月28日

台長: 中晒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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