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一個創作課程講解會上,聽見導師在簡介時,總是有意無意地叮囑學員:“無論最後是否被取錄也好,希望大家都能堅持心中那團火,繼續創作……。”想必是因為擔心報讀課程的人會半途而廢,讓珍貴的機會被白白浪費掉吧!
導師所說的那團“火“,除了是勸喻被取錄者要有堅持完成課程的恆心之外,也可看作是一種期許,希望由他們所帶來的星星火種,可以在澳門點燃開來,並靠這一群本地的青年朋友延續發亮!
近年,本澳無論是官辦或民間社團、組織,組辦藝術培訓課程為數不少。除演藝學院大力推廣音樂、舞蹈、戲劇這三大板塊外,澳門文化中心亦積極開展藝評、音樂劇及劇本創作等工作坊,加上民間劇團的演技訓練、歌唱技巧等課程,可謂百花齊放,讓人感到澳門演藝發展的前景精彩可期。就專業導師而言,由本地派往外國接受專業培養的學員,相繼學成歸來,從舞台設計、舞蹈,以至戲劇教授等等,覆蓋面甚廣。可惜,他們多受制於要返回相關的機構任教,故此,不少民間團體均引介鄰埠的專業人士來澳開班。
可是,從實際情況所見,“虎頭蛇尾”的現象仍是頻有發生。這裡所指的,是參加課程的學員,每每鬧哄哄地二、三十人開班,到課程結束時,卻只剩寥寥可數的六、七人能堅持到最後,學員中途輟學的理由,不外乎是“工作忙、學業忙、未能兼顧”等等。此等境況,也正是說明了本地的藝術發展,為何常被詬病為“青黃不接”。偶爾或會見到有本地藝術工作者獲得外地的藝術奬項,政府及民間都予以讚許,但卻只是曇花一現,以後無以為繼。雖然開辦培訓課程的呼聲及行動一直維持着,但作為接棒的莘莘學子,在報讀這些課程之前,又是否已經清楚了解個人的條件和能力?因為這不單要對自己負責,也是肩負着薪火相傳的意義。
澳門這團“藝術之火”,似乎已經逐漸發光發熱起來。但願這團火,能持續點燃,讓澳門市民從中被感動,投入助燃的鼓勵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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