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農金改革,陳水扁以一席『行政部門要有人負責』,以及『行政院是最高的行政機關』,引發了行政院院長、行政院副院長、財政部長、農委會主委相繼遞出辭呈。雖然,最後只有財政部部長與農委會主委辭職,內閣只是小規模的改組。不過,這再度透露出台灣『雙首長制』這個四不像的政治制度的詭異之處。
記得陳水扁上後不久,民進黨就不只一次地公開表示台灣是偏向總統制的雙首長制,如今陳水扁又以行政院是最高的行政機關為由,把責任推的乾乾淨淨。到底台灣的雙首長制是偏向哪一種?還是說根本就是『總統說了算制』?
依據內閣制的政治體制,行政院的確是全國最高的行政機關,總統的任何政策都必須要有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才能執行,假使沒有行政院院長的副署,總統的政策仍就無法被執行。從表面上來看,總統的權力似乎被架空,可是內閣制卻可以有效的防止強人政治的產生,以及總統動不動就要認錯的局面。
以英國為例,英女王本身沒有實權,權力掌握在內閣總理手上,所以英女王可以無須為了任何政策的錯誤向英國人民道歉,她可以大方地說,『行政部門要有人負責』,『行政院是最高的行政機關』。反觀總統制則不行,總統必須對自己的政策負責。因此,假使台灣的雙首長制度是偏向總統制的政體的話,陳水扁講這句話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問題是台灣究竟應該是偏向哪一種體制呢?以同樣是雙首長制的法國為例,在左右共治的情況下,無論法國總統是哪一派,法國總理的產生都要視國會是哪一派而決定。假定國會多數與總統同派,則總統可以任命與自己同派的總理;反之,則是必須任命與自己不同派的總理,總統則變成是虛位總統。但無論如何,總統本身都不需要站在第一線來干涉政策的執行。然而這次的農金改革,陳水扁不但站在第一線,而且出面干涉政策的執行,最後又以一席『行政部門要有人負責』,以及『行政院是最高的行政機關』來撇清自己的責任。這樣的做法,無怪乎有超過一半以上的台灣民眾認為總統應該要為此事負責。
現在呂秀蓮接著開炮了,認為『總統沒權力,有權的躲在背後』,一方面為陳水扁開脫,另一方面炮打行政院。假使總統在這件事上沒有權力,請問為何南部五縣市首長聯袂北上,越級向陳水扁報告,然後陳水扁一聲令下,將政策來個大轉彎.如果是內閣制政體,南部五縣市首長報告之後,總統應該是裁決交由行政院研議,由行政院決定政策是否轉彎,而不是總統自行下令,要行政院與以暫緩實施。請我們的呂副總統別忘記了,行政院如果是最高行政機關,總統就算想要暫緩實施,也必須要行政院院長的副署後才可以,絕不能夠說變就變。
記得前幾週陳水扁在為李應元站台的時候,曾說過『馬英九無錯論』,用以諷刺馬英九的不沾鍋性格.不過,陳水扁自己也要反省,自己推卸責任的做法,只有過之而無不及.是不是我們也要這麼說呢?
如果阿扁有錯,那就一定是在野黨的錯;如果在野黨沒有錯,那就一定是媒體報錯;如果媒體沒有報錯,那就是大家解讀錯;如果大家沒有解讀錯,那就是人民自己看錯;反正千錯萬錯,阿扁一定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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