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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殿閻羅天子諭守王法文

洞冥寶記第十六回節錄

 

五殿閻羅天子諭守王法文

「粵稽往古,帝王御宇,創制顯庸,國家安撫。

立為法度,與民共由,五教以弼,萬民以糾。

虞廷政簡,五刑分辨,周禮秋官,掌邦三典。

三代以還,象魏書懸,各以其法,禁暴緝姦。

漢唐以後,宋元明繼,法律修明,各有比例,

迄於清朝,立法尤超,大清律例,定有專條,

一代帝王,制定憲章,經持秩序,大典煌煌。

立法之意,以警狂悖,〈(古今中外立法之意,悉本斯旨。)〉

朝野守之,天下平治。

憲法所垂,損益咸宜,誰敢藐視,不守倫彝。〈(法之精義在此。)〉

 

胡為末世,詆為專制,妄作妄為,越禮放肆。〈(狂悖之極)〉

或講自由,或尚平權,綱常廢棄,上下倒顛。〈(無禮義則上下亂矣)〉

臣弒其君,子弒其父,婦殺其夫,兄為弟侮。〈(五倫掃地)〉

倫理一變,犯上作亂,盜賊橫行,生民塗炭。〈(無法無王之弊,豈小也哉。)〉

 

溯厥由來,誰為罪魁?祗緣藐法,釀成禍胎。

豈知有國,無法不立,法令嚴明,辟以止辟。

濟猛濟寬,此理不刊,法立能守,長治久安。

世間匪類,國法不畏,斬絞徒流,死無葬地。

或陷大獄,桁楊桎梏,縲絏幽囚,罪無從贖。〈(昧良忘八之徒,非刑罰不足以治之。)〉

 

是以聖人,教以懷刑,守身如玉,守口如瓶。

動靜舉止,率由正軌,遵道遵路,非禮勿履,〈(如此行去法將如我何)〉

曾子大賢,時懍冰淵,膚髮不毀,子道克全,

守身檢束,免於刑戮,是能孝親,不虧不辱。

凡屬臣民,一體咸遵,人無犯法,世界同春。〈(如此方是真正自由)〉

 

國法所在,各宜自愛,誤觸網羅,嚴懲不貸。

不遭夏楚,不入囹圄,地闊天寬,晏居安處,〈(我不犯法、法其奈我何哉?)〉

吾降此篇,各其勉旃,立身之道,此為真詮。」

 

〈【法制之重要,如此何代、何時,無憲法乎?國無王法,民將誰守?

老仙看今日,倡乎權自由的,盡是些猛浪糊塗蟲,不知憲法二字怎講,可笑!

國家之治,亂以司法令之,得人與否為轉移,歷有明驗。

子曰:為政在人,立法者,其知之。

我願大家,束身自飭。法網雖密,於我何加哉?哈哈!】〉

 

夫中國宗教,儒、釋、道而已,而儒教尤為大中至正,無黨無偏,〈(三教優劣,此為定評。)〉

此三教中,果能精研一教,即可以成聖、成佛、成仙,〈(言豈浮誇也耶?)〉

盡人知之,非吾柳一人之私言也。

若捨三教,而別求他教,即為異端曲學,焉能證果天仙。〈(顯然易見,不待繁言。)〉

 

吾柳已登真一千餘年,三十三天,足跡已遍,從未見有三教外之人,能登紫府珠宮,瑤臺貝闕者,此可為憑證也。〈(老仙也未曾會過一個。)〉

況人之生,得在中華,已是絕大幸福。

不過晚近之人,生於末劫,未經目睹聖明之世,親享熙皞之福,

並未曾與聞大道,以致失其本根。〈(不見宗廟之美。)〉

大率從教者,恆屬蚩蚩之氓,見識卑陋,誤聽彼言,信以為真,

又兼得其小利,遂乃捨近求遠,厭故喜新,棄明投暗,下喬木而入幽谷,斯真可歎!可悲!〈(盲人騎瞎馬,愚頑可憫。)〉

即以現在場中犯人而論,如果伊教魂能升天,就應該死後扶搖直上,為甚麼仍墮在地獄,是何原故呢?〈(又或這唾尿之地,即是他們的天堂麼?)

台長: 發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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