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太上老君著
明義章第一
太上曰:「禍福無門,惟人自召;
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示警章第二
是以天地有司過之神,依人所犯輕重,以奪人算。算減則貧耗,多逢憂患;人皆惡之,刑禍隨之,吉慶避之,
惡星災之;算盡則死。
鑑察章第三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頭上,
錄人罪惡,奪其紀算。
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輒上詣天曹,言人罪過。
(註:詣,音邑,到也,特指到尊長那裏去)
月晦之日,灶神亦然。
凡人有過,大則奪紀,小則奪算。
其過大小,有數百事;
欲求長生者,先須避之。
積善章第四
是道則進,非道則退。
不履邪徑,不欺暗室;
積德累功,慈心於物;
忠孝友悌,正己化人;
矜孤恤寡,敬老懷幼;
昆蟲草木,猶不可傷。宜
憫人之凶,樂人之善;
濟人之急,救人之危。
見人之得,如己之得;
見人之失,如己之失。
不彰人短,不炫己長;
遏惡揚善,推多取少。
受辱不怨,受寵若驚;
施恩不求報,與人不追悔。
善報章第五
所謂善人,人皆敬之;
天道佑之,福祿隨之;
眾邪遠之,神靈衛之;
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欲求天仙者,當立一千三百善;
欲求地仙者,當立三百善。
諸惡章第六
苟或
非義而動,背理而行;
以惡為能,忍作殘害;
陰賊良善,暗侮君親;
慢其先生,叛其所事;
誑諸無識,謗諸同學;
虛誣詐偽,攻訐宗親;
剛強不仁,狠戾自用;
是非不當,向背乖宜;
虐下取功,諂上希旨;
受恩不感,念怨不休;
輕蔑天民,擾亂國政;
賞及非義,刑及無辜;
殺人取財,傾人取位;
誅降戮服,貶正排賢;
凌孤逼寡,棄法受賂;
以直為曲,以曲為直;
入輕為重,見殺加怒;
知過不改,知善不為;
自罪引他,壅塞方術;
訕謗聖賢,侵凌道德。
射飛逐走,發蟄驚棲;
填穴覆巢,傷胎破卵;
願人有失,毀人成功;
危人自安,減人自益;
以惡易好,以私廢公;
竊人之能,蔽人之善;
形人之醜,訐人之私;
耗人貨財,離人骨肉;
侵人所愛,助人為非;
逞志作威,辱人求勝;
敗人苗稼,破人婚姻;
苟富而驕,苟免無恥;
認恩推過,嫁禍賣惡;
沽買虛譽,包貯險心;
挫人所長,護己所短;
乘威迫脅,縱暴殺傷;
無故剪裁,非禮烹宰;
散棄五縠,勞擾眾生;
破人之家,取其財寶;
決水放火,以害民居;
紊亂規模,以敗人功;
損人器物,以窮人用。
見他榮貴,願他流貶;
見他富有,願他破散;
見他色美,起心私之;
負他貨財,願他身死;
干求不遂,便生咒恨;
見他失便,便說他過;
見他體相不具而笑之;
見他材能可稱而抑之。
埋蠱厭人,用藥殺樹;
恚怒師傅,牴觸父兄;
強取強求,好侵好奪;
擄掠致富,巧詐求遷;
賞罰不平,逸樂過節;
苛虐其下,恐嚇於他;
怨天尤人,呵風罵雨;
鬥合爭訟,妄逐朋黨;
用妻妾語,違父母訓;
得新忘故,口是心非;
貪冒於財,欺罔其上;
造作惡語,讒毀平人;
毀人稱直,罵神稱正;
棄順效逆,背親向疏;
指天地,以症鄙懷;
引神明,而鑒猥事。
施與後悔,假借不還;
分外營求,力上施設;
淫慾過度,心毒貌慈;
穢食餧人,左道惑眾;
短尺狹度,輕秤小升;
以偽雜真,採取姦利;
壓良為賤,謾驀愚人;
貪婪無厭,咒詛求直。
嗜酒悖亂,骨肉忿爭;
男不忠良,女不柔順;
不和其室,不敬其夫;
每好矜誇,當行妒忌;
無行於妻子,失禮於舅姑;
輕慢先靈,違逆上命;
作為無益,懷挾外心;
自咒咒他,偏憎偏愛;
越井越灶,跳食跳人;
損子墮胎,行多隱僻;
晦臘歌舞,朔旦號怒;
對北涕唾及溺,對灶吟詠及哭;
又以灶火燒香,穢柴作食;
夜起裸露,八節行刑;
唾流星,指虹霓;
輒指三光,久視日月;
春月燎獵,對北惡罵;
無故殺龜打蛇。
惡報章第七
如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
算盡則死;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
又諸橫取人財者,乃計其妻子家口
以當之,漸至死喪。若不死喪,
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
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值。
又枉殺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殺也。
取非義之財者,譬如漏脯救饑,
鴆酒止渴;非不暫飽,死亦及之。
指微章第八
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
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
悔過章第九
其有曾行惡事,後自改悔,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久久必獲吉慶;所謂轉禍為福也。
力行章第十
故吉人語善、視善、行善,
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
凶人語惡、視惡、行惡,
一日有三惡,三年天必降之禍。
胡不勉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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