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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8 10:26:06| 人氣13,065| 回應125 | 上一篇 | 下一篇

廢除集遊法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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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圍(城)陳」事件期間,我幾乎都沒有跟上時事進度。沒看電視,報紙只是瞄過一下。所以本來覺得沒資格說話。

但知道柏儀他們在行政院前靜坐抗議,主張廢除集遊法,我卻開始不安。

不安什麼?不安的是:在當前的輿論氣氛下,這實在不是主張「廢除集遊法」的「政治正確」時機。輿論甚至可能讓「集會遊行權」與「言論自由權」被污名化。而「警察權」則找到借屍還魂的機會。

尤其有「某些」現在嚷嚷廢除集會遊行法,並批評政府與警方濫權的人,從前對「廢除集遊惡法聯盟」、樂生、紅衫軍、2004連宋抗爭的示威,可都是主張Law and Order的。真讓人有點兒不想跟他們沾邊。我甚至認為,他們是讓「集會遊行權」跟「廢集遊惡法」的訴求被進一步污名化的元凶之一。

但正因這個訴求已經被污名化(昨天偶然聽到一個電台主持人痛罵靜坐的學生,說這些學生以前在民進黨執政時從不主張廢止集會遊行法...他一點兒也不知道有些學生可是因違反集遊法而被判刑的...信口開河莫此為甚),或是被忽略,我們才該說些話。

第一,我完全同意政府可以,而且應該管理交通秩序,保障人身安全。為保障一個人的人身安全,把千千萬萬人隔開,在「必要」時是可以的。美國總統派遣軍隊,保護黑人學生進入原本都是白人的學校就讀,就是一例。

所以,如果警方真的擔心群眾侵犯陳雲林的人身自由(的確也不是無的放矢),畫出管制區,讓群眾的抗議能被他聽到看到,但卻「打不到」。在此範圍內,警方的管制百分之百OK

但逾越這個範圍,就過份了。警方只負責維持秩序,保障安全,不負責「取悅」即使陳雲林是「貴客」。

尤有甚者,警方有義務對示威者「提供適當場所」(釋字445號解釋),讓他們抗議。這個「適當場所」不是說給他們一個深山或偏遠的草原,讓示威者自說自話;而是某種「有效傳達意見」的地方。所以,如果隔得太遠,禁制太多,讓陳雲林享受到「安靜舒爽無聲空間」那就是過份。(前述美國軍隊護送黑人學生入內,禁止白人騷擾;但白人在旁邊圍觀與舉牌抗議,仍然可以。當然,當「強勢」圍觀群眾這麼多時,會不會對「弱勢」造成不當壓力,那是另一個問題。至少在陳雲林案不是這樣)

第二,集會遊行法該廢,但跟本次事件未必有絕對關聯。警方的許多措施,即使沒有集會遊行法也可以做(如:劃定交通管制區...法律依據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逮捕攻擊的現行犯是根據刑事訴訟法;控制其他有立即危險行動的人,則可援引行政執行法);反之,警方很多莫名其妙的行為(如:強迫唱片行打烊停播音樂、沒收國旗),就算有集會遊行法也不能做

集會遊行法之惡,在我看來並非因為它能鎮壓像這樣的大規模示威。事實上,真正規模夠大,而且有政黨動員的群眾運動,集會遊行法根本管不住。那都已經達到政治協商的階段(據報載,這次的集會遊行是由蔡英文與國安局談定的),哪是小小的警察決定的?

集會遊行法的可怕,在於連三人、五人、十人、二十人、四十人這類不阻礙交通也不妨礙他人安全的「小行動」(就像樂生在景美人權園區,甚至像「反高學費聯盟」在教育部),也可以動輒解散、起訴、判刑,而沒有任何有效的救濟管道。所以,一定要廢除、廢除、廢除!

所以,要想真正矯治警方濫權,重點「不只是」廢止集會遊行法,而是同時要給警察人員更平衡(人權、比例原則)的訓練不要成天抱怨什麼「過猶不及」、「難以拿捏」,這本來就是執法人員該做的。

第三,面對大規模的政治示威,該怎樣執法應該是「高層」的政治決定。當「上級」或「政治部門」擔起責任,有清楚的方向,基層員警的執行自然可以坦坦蕩蕩,不卑不亢。但若高層龜縮不出,一切都說「讓現場指揮官全權決定」,那警方當然陷入動輒得咎、進退維谷的局面。你怎能要層次這樣低的行政官員,負起「政治責任」(驅散與否還會扯到愛台灣、出賣台灣...)?

反之,如果是政治性較低,或是規模很小的集會遊行,請警方拿出「專業」來權衡「人權」與「秩序」,切記「比例原則」。別總是柿子挑軟的吃人愈少,愈少政治性,你們愈兇!?

所以,對於這次事件「執法尺度」(過猶不及)的檢討,請「高層」政治人物自行承擔,而不要全盤推給地方或現場的警官或基層警員,那是不公平的他們從沒被教育過如何權衡,不知怎樣面對標準不一、七嘴八舌的媒體批評,更不確定到底高層事後會怎樣評價他們的行動。

第四,發起、鼓動、帶領群眾的蔡英文與民進黨菁英,該勇敢承擔後果。蔡主席應該勇敢地說:「集會遊行首謀?抓我蔡英文一個!」千萬千萬別把責任推給「黑道」、「不認識」、「不聽命令」的基層群眾。太殘忍了!這簡直比2004丟下群眾不見人影(我不敢說「回家打麻將」,會被判誹謗)的連宋還離譜起碼他們沒說群眾是黑道。就跟台南的王姓議員,帶隊出事後,就拼命撇清,好像自己很無辜被群眾帶著,又很努力制止「暴民」似的。要帶領群眾,就請向群眾負責。出事就撇清,他們是工具?是肉食者吃剩的骨頭?

 

   

 另外,施威全的「問題不止於集遊法」(中國時報,2008.11.17, at A15)也很值一讀。該文原來還有個副標題「台灣自己爛,別牽拖中國」。(可在 http://www.wretch.cc/blog/MixedRacial/23171406 或 http://mass-age.com/wpmu/blog/2008/11/17/5603/ 瀏覽)

台長: 布魯斯

顯示全部125則回應

陌生人
能不能請廖老師談談美國關於警察執行勤務的法制與法事實(特別是似乎很多人說美國的警察更狠,更猛<針對陳來台前一天台灣的警察作為>,例如有人說美國警察打起人來更是如何如何,而且他們似乎認為這才是<執行公權力>)?
2008-11-12 01:30:38
版主回應
美國警察的粗暴世界知名,實在沒什麼好學的。
不過他們沒有集遊法,只有各種保障交通秩序與場地管理的法令,警察執行起來也更理直氣壯。
關於美國的制度,可以看我最新一篇貼文的補充資料。
2008-11-12 15:09:32
現代俠盜
「行動」縫合了「知識」與「真理」間之裂縫

如果我們瞭解集遊法是惡法,那是「知識」的問題。
如果我們仍受集遊惡法的統治,那是「真理」的問題。
從瞭解惡法「過渡」到廢除或修正惡法,那是「行動」的問題。
藍綠都知道集遊法是惡法,為什麼還是無法廢除或修正,那是「偽善」的問題。

馬英九說要改成報備制沒有問題,因為問題不在報備,而是在暴力。
又說:
「看到青年學子在街頭表達意見,馬英九除了「歡迎各界提供意見」,也呼籲要走「合法途徑」,關心社會是好事、但要有合法的管道,就算上街頭也要合法,要修法也要在立法院推動,現在台灣最需要的就是安定的環境。」

問題是:立法院如果會積極推動,不擱置多年,誰需要或願意上街頭,餐風宿露。
所以,馬英九在「耍滑頭」,施「拖」字訣。

買樂透中大獎,機率很小,有買有希望,不買沒希望。但那不是「行動」,失敗了沒有「真理的崇高」。
「上街頭」如果能夠「促使」立法院轉化「怠惰立法」為「主動推動」,改變情勢。那才是「行動」,雖敗猶榮。

大學教授如果僅僅告訴我們「集遊法是惡法」,而不積極參與「行動」,那是主觀的選擇自由,又未曾傷害他人,任何人都不許干涉批評,這是基本的「尊重」。
勸人戒菸,旁人不從,我們能生氣責怪嗎?

可憐,有人激情的會出人命,誰要負責。只有上帝知道。
2008-11-12 10:50:42
K
凌台大老師在前面有提到:
「但我不同意訴求到要求總統道歉署長下台等,
執法是北投分局的問題,充其量是台北市警察局的處理不當,這並非全國性的警察執法問題」

但我認為這次維安執法的權責層級還蠻高的,
如下:
「羊曉東說,由國安單位主導的「協和專案」已經結束,現在台北市的集會遊行回歸市府權責...」
(2008/11/09 聯合報〈北市:學生應守法 集會提申請〉)

「因應綠營升高的各種抗議和圍城行動,警政署決採超高規格的維安作為,動員警力和支援憲兵、國安特勤,將達到上萬人次。...國安局官員強調,由於陳雲林非特勤保護對象,因此全程由警政署負責執行相關維安任務,不過國安局有統籌之責,因此已要求相關維安單位一定要秉持「安全、平和、順利」三原則處理。」
(2008-11-03 中國時報 〈陳雲林維安動員人次將破萬〉)

「根據警政署事先即訂定維護陳雲林來台安全的「協和專案」,除各縣、市警局都要動員警力支援外,其中還規定警勤區員警,從二日到八日須每天查訪轄區遊覽出車狀況及敏感團體、人士是否北上抗議等動態,並向上呈報,並強調若有執行不力者將會被懲處。」
(2008-11-5 自由時報 〈專案盯情資 警察國家再生〉)

甚至有謂:「陳雲林維安 馬英九親自操盤」
(2008年11月06日 壹週刊http://tinyurl.com/5fnqux)

無論如何,
我有疑惑的地方是:如此例外狀態的根據、及其發動的判準何在?

另外,什麼權責層級該負什麼樣的責任?這是個值得討論的法政問題,但也容易變成政治鬥爭的戰場。

例如之前,天災加上人禍(?),造成橋斷了,最後是公路總局局長請辭獲准,交通部長請辭獲慰留;
法政責任並不僅止於負責該橋的工務段(所)或工程處?

最後,謝謝凌台大老師與台長廖老師對學生的關心或支持。
2008-11-12 14:41:19
纏夾的批評者
廖老師您在「反貪腐如何成為公民運動?」一文中表示:「…纏夾的批評者還說:『為何只搞倒扁,不追究藍軍貪瀆政客與黨產問題?』當然,反貪腐『不只是倒扁』。但正是阿扁與其家族荒腔走板的行徑,激起公民群眾的覺醒啊!拿這個當運動的第一標靶,何錯之有?無論從象徵意義或實質效果來看,反貪腐運動當然要針對最大尾的、最明顯的、最離譜的貪腐頭子開刀,不是嗎!」則廖老師對貪腐的反對,不是也有對象、時機的差別?如何指摘他人對集遊法抗議的對象獲時機有區別?
2008-11-12 23:03:05
小拉
樓上有些批來批的人,先問問自己吧,請看看這篇文章:

野草莓中,我們記憶與遺忘
http://blog.roodo.com/torrent/archives/7556747.html

為什麼不能有記憶?憑什麼能拿政治正確要求他人切割記憶?在廖元豪的這篇〈廢除集遊法以外〉裡回應的批評,我記憶到了兩年前紅衫軍批龍應台的圍剿、諷刺,也記憶到了兩年前紅衫軍一遇批評,就紮稻草人丟帽子的種種。
2008-11-12 23:27:46
現代俠盜
「樓上有些批來批的人」,我不知指誰?假設是我好了。正忙,簡答如後。

紅衫軍反貪腐,是個「假事件」,本來就應反貪腐,何來個運動。

集遊惡法是「真事件」,會改變情勢,逆轉。

兩者本來就不同,詳細有空再說。

百無一用是書生,真要罵?罵不完了。
2008-11-13 08:39:46
兩岸間的政治關係與走向如何
應否先在台灣人民間取得高度共識?
如果應該
馬政府邀陳來台一舉
是在上開前提要件滿足之後進行的嗎?
如果不是
馬先生會不知道嗎?
如果真不知道
怎會在陳來台幾天前就佈下嚇死人的優勢警力?
難道這些警察是用來排隊鼓掌迎嘉賓的嗎?
如果不是
而是用來阻礙群眾集結的抗議表現的
馬先生顯然事先已知會前來抗議的民眾很多
而且知道抗議的表現會很激烈
從而可知
馬先生早知其邀陳來台之舉
不但沒取得台灣人民高度共識
還會激起大批民眾的強烈反彈
那麼
問題便是
馬先生對於民主、人權的認知方式
究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當權者相距多遠?
如果已經沒有距離
這版上的老師及朋友們
您真的還應該有挑剔野草莓學運的好興緻嗎?
2008-11-13 10:07:34
小拉
原來如此!大開眼界!原來只要被認定為假事件的運動,就不需要運動,就可以用集遊法鎮壓!!!!!

建議馬囧政府即刻宣布嗆陳雲林也是假事件。

真是沒執政過,就無法知道執政後這麼能ㄠ!!
2008-11-13 12:33:57
雨.其實並不公道!因為
顛覆基地終於關機後又開機了!
老師好我是前些日子鼓勵你站出來說話之賴阿花
很高興看到你寫文章了
果然是回應如潮水般湧至符合我的預設之期待
而且證明這樣之期待一點都不奢侈
只是如果能早點看到你一如以往
勇於在報章雜誌提出見解
那就更為美好
老師不是華陀再世能夠妙手回春
所謂一帖良藥也治不了百病
任何法律爭議論述都有其臨界點與侷限
其實集遊法將何去何從並非重點
至少看見學者站出來給學生給社會大眾一些鼓舞
這才是民主自由社會最基本之期待
這樣一個議題
本來就難以脫離政治上之對立泥沼
政治更迭斗轉星移
世事總有新說
不變的是學者在現代社會扮演之角色與責任
縱不能為民興利為民喉舌
至少也能為民前鋒
引領社會思潮之前進
儘管隨意扣人帽子貼人標籤者仍舊眾多
不免令人受挫
但老師就是要承得住這種批判與詆毀
否則如何教導出有勇氣挑戰有勇氣顛覆之學生?
我賴阿花只是凡夫俗子沒啥論述能力
但我欣賞那些野草莓之勇氣
我知道有些人是深受老師之啟發
雖然外界批評不斷
執政者依舊冷眼以對
雖然天氣寒冷秋雨頻落
當你們面對現實衝擊與憤怒頓生之時
請記得
你們就坐在"自由廣場"牌匾下
意會以至於實踐當中
總不忘記給人空間也給自己空間.
雖然
雨下給窮人也下給富人
下給義人也下給不義之人

雨.其實並不公道
因為它落在一個不公道之世界裡!!
2008-11-13 13:46:36
老師的情緒性字眼太多
其一
老師說小英沒種去承擔暴力衝突之結果
意即她推卸責任
但試問
馬英九只會用總統高度說\\
2008-11-13 18:28:22
老師的情緒性字眼太多
不然要怎樣
不也是卒子一個
其二
張銘清與王定宇
陳雲林與抗議民眾靜坐學生
實在不能相比
老師這一部分似乎有點情緒性字眼
總之
後天學生就要會師
大家靜觀其變
只是拜託媒體拜託偉大無敵之特偵組
不要再搞收押總統子女戲碼
這些看看全民最大黨之藍綠蜘蛛網就好
留點版面給學生
讓社會大眾知道他她們的努力與訴求
拜託拜託
2008-11-13 18:37:07
現代俠盜
小拉,顯然對著我來。

正本清源,你們究竟不滿在哪裡,記憶些什麼。

廖老師現在反對集遊法之廢除或修正,以前支持?
廖老師支持此次警方行動,替警方說話?
廖老師沒有在廣場坐下來,陪你們受凍挨餓?
廖老師火力不夠,出手太慢,不符你們的期望?
廖老師就是藍的,非承認不可?
廖老師不該找馬英九寫序,所以今天在替馬英九護航?
廖老師沒有站在群眾一邊,與警察對幹?
……

爭點清楚後,才能對話。(包括對台社之不滿)
2008-11-13 19:10:14
小拉
誰針對你來著?是你自己跳出來寫一堆很扯的東西。

說到正本清源,你怎麼不針對我引用的那篇文章好好談,一直在轉移話題,不要逃避啦,講一些有的沒的。

不要每次面對自己的醜惡就閉上眼睛當作不存在,然後在那裡裝得很正義,這種特技表演我做不到,你可以繼續演出,讓我大開眼界。
2008-11-14 03:10:12
如果良心確實還在,就請挑剔野草莓學運又自居正義之聲、不平之鳴的各位摸摸自己的良心自問:如果這次事件是警察為了服務剛宣布台灣獨立的政府而對龐大抗議的「暴民」施以警棍並要求播放「中華民國頌」的唱片行關門禁聲您們真的還會如此挑剔嗎?我想正義女神應該是矇上雙眼、看不見藍綠所以如果您是戴著有色眼鏡卻聲稱自己心無偏袒則您的正義觀只能算是希望正義站在您這邊而不是您去站在正義那一邊
2008-11-14 09:35:30
布魯斯
廢除或大修集遊法,等於讓警察少了一個很好用的武器,變成他們往往得case by case去權衡、去決定。這當然構成新的負擔。我們也非常體諒警察人員的辛苦。

但一方面廢除集遊法,警方不用事必躬親,反而減少負擔;另一方面,「權衡」本來就應是執法人員的基礎訓練。現在過於單向的思維與慣行,反而是錯的。

警察的基礎訓練很重要,它形成了警察人員基本的mindset。

警察如果只把「抓人破案」當任務,將「應付上級跟議會」當工作,結果就是一天到晚用武力對付小咖(援交、限制級漫畫、小規模社運集會、驅逐「非法工作」的陸配、查察外配、捉拿「逃跑外勞」......)。Due Process, Proportionality根本不放在心上,也不知怎樣運用。

所以法院與政治高層,不該順從警察機關目前的慣行,而應設法(從教育、紀律、獎懲、績效)改變。這樣才能為警察(與其他執法人員)解套。把力氣與資源花在預防、控制那些真正危害安全、破壞秩序、侵害法益之事項。這樣的執法行動,才有尊嚴,才能理直氣壯說「我在執行法律」。

美國Warren Court在1960s開始一連串有關刑事被告權利保護的判決,其實就是站在「美國警察辦案粗暴無比」的前提上,所做的改革。現在回頭檢討,論者認為這些判決真正的貢獻,在於整個改變了美國警察的訓練與辦案方式,讓他們朝向現代化、合理化(當然,比起英國、日本與其他大部分先進國家,美國警察執法態度之粗暴還是有名的...但比1960s前好太多了)。

有人說「戰爭太重要了,所以不能讓將軍決定」(War is too important to be left to the Generals)。我們也可說「治安/執法 太重要了,所以不能讓警察決定」。政務官及法院,要負起責任--不是抱殘守缺順從現狀,而是改變結構!
2008-11-14 11:10:54
馬腳七號----竹本馬太
好個馬政府!據中時晚報載,股市名嘴朱成志因為為文諷刺馬先生為笨總統,被金管會(真會管!)勒令消音一個月!!!嗚呼哀哉,連言論自由中最核心的政治性言論都遭處罰列管,人民抗暴(竹本馬政府口中所謂"暴民"是也)到底有何不對?!
2008-11-14 16:02:03
假道學
廢除集遊法的論點,不外出自於憲法的集會自由,這裡所謂的自由有所謂絕對自由與相對自由,現行集遊法因為有所限制,因此屬於相對自由,如果版主認為自由就不應加以干預,那成天對著你說「趕羚羊」「草枝擺\\\」,你也不該提告,原因是....憲法還有保障言論自由囉.
2008-11-16 04:11:24
版主回應
「趕羚羊」「草枝擺\\\」...本來就是言論自由,只要沒有「逼」我聽(涉及妨害自由),又沒有惡意錯誤陳述事實(涉及誹謗),我走開不聽就是。

或許我會「罵回去」,但不會提告。

刑法中的「公然侮辱罪」在司法機關濫用的結果,確實過份限制了言論自由。不含事實的情緒字眼,雖然非常沒水準,但不需要動輒以法律制裁。
2008-11-16 07:20:28
假道學
所以,你贊成可以「趕羚羊」「草枝擺\\\」...
好吧,那我就大大方方「趕羚羊」「草枝擺\\\」...「趕羚羊」「草枝擺\\\」...「趕羚羊」「草枝擺\\\」...「趕羚羊」「草枝擺\\\」...「趕羚羊」「草枝擺\\\」...「趕羚羊」「草枝擺\\\」...
2008-11-16 13:15:34
假道學
台大經濟系學生吳沛恩表示,雖然「野草莓」一再撇清藍綠,但就他所知,裡面有許多民進黨逆轉勝總部的青年軍;這顆草莓其實是綠的.
以上如果屬實,版主竟然利用政黨為己慾鋪路,那就太假道學了,不是嗎?助理教授.
2008-11-16 13:30:47
版主回應
太好了,前面的朋友留言嫌我藍;這兒您說我綠...
2008-11-16 15:05:57
假道學
少給我演雙簧,別以為這塊土地上的每個人都是呆丸郎.
2008-11-16 22:49:11
自由人
(對於這次事件「執法尺度」(過猶不及)的檢討,請「高層」政治人物自行承擔)
請問老師,文中這位說不出口的「高層」,是誰,名字呢?不能說的秘密?還是「佛地魔」?學生不才,請老師明述。
2008-11-18 12:28:54
版主回應
我很誠實的說:不知道。

因為許多事件的詳細情況還待釐清,警察的不當甚至違法舉動,該「算帳」到那個層次,我還難以判斷。也許大部分不能「僅」叫基層警員負責,然而能不能拉到警政署長、行政院長,甚至總統...我還不敢確定。

台灣警察執法之離譜,罄竹難書(參閱 http://www.wretch.cc/blog/MixedRacial/23171406 )。這次事件不過是冰山一角,誰該負責?誰該下台或道歉?還真不是簡單的問題。
2008-11-18 22:33:21
廷振
學生們有收集到資料,「高層」至少可以到警政署長:
警政署長王卓鈞下令,若有任何民眾膽敢向陳雲林嗆聲,該轄區警察局長就丟官。用這種連坐法,脅迫地方員警全面限制民眾自由
http://www.ly.gov.tw/ly/02_information/0201_lyinfo/leg_news/leg_news_03.jsp?ItemNO=08060000&news_number=44941&news_table=cw_LY1000_NEWS&leg_name=%BF%E0%B2M%BCw&stage=7&lgno=00105
2008-11-19 00:19:07
版主回應
謝謝廷振提供資料。如果賴清德所言屬實,那王卓鈞確實要對這些逾越尺度(也就是違法)的執法措施負責...至於負責的方法,還可討論。

當然,這個資料只是「賴清德說」,不是非常確定。不過向監察院檢舉與檢方告發,讓外控機制進來調查,倒是個好辦法。要不然永遠各說各話,沒有調查權與調查能力的民間,永遠不知道他們內部是怎樣搞的。
2008-11-19 09:05:34
rednet
假道學:
這顆草莓其實是綠的.
以上如果屬實,版主竟然利用政黨為己慾鋪路,那就太假道學了,不是嗎?助理教授.
====================================

讓支持綠的認為是在為藍營護航,讓支持藍的認為是為綠造聲勢----

這是寫文章者的榮耀

W SHIH
2008-11-19 02:40:50
現代俠盜
陳雲林來台是政治事件,還是治安事件,先要弄清楚。

馬英九及陳雲林都堅持此次是經濟議題,不涉政治。
但這次來台事件在台灣內部,明明已經是外部敵人之主權爭議。且隨張某被襲而逐步升溫。
馬英九這笨蛋,一點警覺都沒有。定位為治安事件,還說沒下令,不准拿國旗。完全狀況外。

事後至今,懲處也由警政署處理。僅小過一支,不痛不養。
顯然,還是逃避政治事件之責任,以治安事件之責任追究,來息事。

對馬英九失望透頂,請問明年他陳雲林還會來,我們如何面對,再來一次用國旗打鬥嗎?
不敢面對拿國旗的政治事件之總統,沒有遠見氣魄,要來幹什麼。生氣,馬英九當然要道歉。
2008-11-19 20:06:58
現代俠盜
政治的定義,有人說是「可能的藝術」,也有人說是「不可能的藝術」。總之,都不是普通老實人能玩的。

尼克森雖然有奸巧之稱,但能主動與老共推動關係,打垮蘇聯,確實是政治高手。

馬英九做個教授,一定是好教授。從政,笨蛋。

前幾天,apec某網站有台灣總統字樣,馬英九說老共有善意,隔天網頁沒了,馬英九也太好被騙了。
消費卷前天還說不能攤販消費,今天又說可二次消費。消費卷形同現金,如何禁止消費對象。
這些蛋頭,不食人間湮火,有夠笨。

陳雲林來台明明是政治事件,一定要妥適安排,與反對黨溝通協調。
隨老共調子,不是政治,交由警方處理(集遊法),造成災害,死腦袋相信法律之結果。

非常時期,我們要尼克森,不要馬英九。
2008-11-20 18:59:10
假道學
陳水扁在位八年,人民集會從未暴動,民進黨一失去政權就搞暴動,陳雲林來台,你看不爽就可以霸佔街頭,就可丟石頭扔汽油彈,事情鬧大了就要求廢集遊法,DPP果然是DirtyPeopleParty.
2008-11-21 21:47:57
FK
假道學果然假道學,不過既然都已經公告週知了,那也就沒有什麼標示不實、廣告不實的問題了。

這幾年來,只要遇到WTO、G7、G8,大概都會遇到反全球化的大規模示威。在這些示威裡面,丟石頭扔汽油彈是基本消費,這些蠻夷之邦果然是蠻夷啊,不像我們堂堂大漢民族溫、良、恭、儉、讓,飛兩顆汽油彈出來就驚世駭俗,翻天覆地了。

遠的不提,今年5、6月間,(南)韓國人抗議他們的國家要進口美國牛肉,把鎮暴大巴士用粗麻繩把起來拖著跑;我從來不知道我們國家的暴民有這種狠勁。
再者,大概兩個禮拜前,德國人為了抗議核廢料,把火車行經之處的鐵軌給拆了。假道學可以想像一下,哪天我們國家為了反核四,把台2線貢寮段用怪手給挖條大濠溝,英勇的國軍會不會開出來平亂?

DPP果然是DirtyPeopleParty?
看來地球上的髒鬼不少啊。
2008-11-22 03:10:17
現代俠盜
今晚剛好轉到中天星光面對面,平秀琳專訪馬總統,因為才罵完他,怕罵錯了,就將之看完。

整場像是馬教授在上課,很有條理,邏輯思維無懈可擊。馬教授自己也覺得自己很有道理,不時笑問(招牌迷人笑容)主持人對不對,也笑說不懂人民為什麼「不明白」。

沒錯,真象就在這理,人民不是「大學生」。
遊行之目的是表達意見,所以表達到了就夠了。不能威脅陳雲林這客人。
警察執勤有不當,可求償,人民暴力也不對(馬是局外人,旁觀者)。
全世界遊行都要管理,自己台北市長任內就「保障合法,取締非法」,有信心可以採「報備制」。問題還是人民不能暴力,攻擊警察,丟汽油彈。現在很多人對「報備制」已轉趨保守。
陳雲林行程公開,有喊總統蒞臨,辜老太太也有說「馬總統」,陳笑一笑,沒有矮化台灣,自己沒有賣台,也不會賣台。
陳雲林簽四項協議,民調多支持自己。
對靜坐學生都有回應。
(以上記憶所及)

本盜要說的是台灣人民如果素質這麼高,哪還真是世界第一名,奇聞。這「太平」總統人人會「當」。
可能因為馬總統讀書時,見到的(認識的)都是所謂的好學生,後來自己教的也是所謂的最好的學生。所以真的不明白為什麼有的學生就是「不喜歡讀書」,「愛貪玩」,甚至「吸毒」。

沒錯,真象就在這理,「領導人」不是「傳道師」或「教授」,人民也不是「教徒,學生」。獨裁者,也不明白為什麼會有人反對他,故該「殺掉」算了,不是大家從此就都聽話,團結一致了嗎。
當賴幸媛不用三天就立刻宣佈退出台聯黨時,部分人民就已與馬政府開戰了。馬至今不明白(笨)。
2008-11-23 00:50:39
現代俠盜
不明白,大家都不明白。

北一女,規定女生穿裙子,為什麼有人偏想要穿短褲。
百貨公司為什麼消費劵未實施,就先偷跑,主張先消費,再繳劵。要罰。
大陸配偶規定時間未到,為什麼急著想要身分證,時間到了,自然會給你。
阿扁吃飯就吃飯,為什麼偏要禁食,違反監所規定。
同性戀,男不男,女不女。為什麼要違反一般大眾觀念。
樂生,有新大樓給你住,為什麼偏不住。
三鶯部落,河邊危險,蓋好房子請你搬遷,你就是不搬。
不賣股票,股票就不下跌。你們就不聽,急著賣,嘴巴還不停的罵。
健保費虧本,要漲價,你們也有意見。油價漲,也不滿意。
沒風沒雨菜價漲,又是政府的錯。
劉老先生廣場自焚,知道了,派人去了,幫助他了。(馬英九就此打住,不再多言。有點冷血,不然還要我怎樣),為什麼你要活不耐煩。
網路上不要看情色照片不要援交,你們也不聽。
晚上該睡覺了,還上網。
告訴你要減肥,不聽,還吃。
……
你們就是很難搞定的一群。
法官公正的很,你們也要罵。
大家都換新身分證,有人偏不換。
警察舉牌,叫解散。為什麼你們也裝做沒聽到。還反擊,丟石頭,汽油彈。
跟你們說,不賣台,你們還不信。難道要我喊台獨,才會信。對不起,我做不到。

沒錯,你們就是 DirtyPeople 。
讓我這個總統不好當,好累。
馬英九的老師恩人蔣經國國大會議時,回頭哀怨的望向大家。像似在說,我對你們台灣人這麼好,為什麼你們還要罵我。不久就死了。

不明白,大家都不明白。
2008-11-23 07:22:13
假道學
總統大選都已過了百日,不但不明白,而且還輸得不甘願,趁機丟丟汽油彈想把總統燒死,發洩逆轉不得勝之餘恨嗎?太天真了.
人權公祭????順便把你們家的喪事也辦一辦吧!
祝你們綠草苺一路好走.
2008-11-23 23:54:35
現代俠盜
「保障合法,取締非法」的屎溺認同。

日本的賤民,叫做「部落民」(現在還有),只是人們假裝忽略他們的存在。
作家住井提到:小時目睹,由於對天皇的尊敬,一個親戚在刮來訪天皇的馬桶時,保留一塊「糞便」作為神聖的「傳家寶」。可惜,自己的社會等級地位,仍未因此而提高。

既然大規模的政治性示威遊行,集遊惡法根本管不住,像坨屎。
馬英九這笨蛋對這「極度象徵秩序權威」的「法律」執迷的無條件尊崇,理直氣狀的說「保障合法,取締非法」,就是屎溺認同。

我們中國(他們中國…也可),東郭子問於莊子曰:「所謂道,惡乎在?」莊子曰:「旡所不在。」曰:「在屎溺。」
故,屎尿便便也有偉大真理的存在(當然要仔細用心的去看)。
馬英九說「要改成報備制沒有問題,因為問題不在報備,而是在暴力」。
說的對極了,只是我們應該把它倒過來看「問題不在暴力,而是在報備」。
這才是對暴民(DirtyPeople…也可)便便的正確解讀。

因為既然警察執勤有不當,沒什麼,可求償,不用道歉。
老子丟丟汽油彈,又怎麼樣,來抓,頂多「坐牢」而已。

以上,就是本盜與馬英九本質上的差別,社會結構「求變」與「不變」的差別。

真要抬槓,我們都是暴民(DirtyPeople),除了剛生下的嬰孩。
馬英九也不過是假正經,假高貴,一坨屎。
憑什麼看不起暴民(DirtyPeople)。勇健、好樣的。
2008-11-25 11:19:11
假道學
版主主張廢除集遊法,
可呢,就有一堆屎尿玄田牛一裝蝦子,
而且還是裝成大龍蝦,
修改跟廢除是不同的字眼,
眼中只看到天皇的那坨屎,
難怪你們這群DirtyPeople party眼睛糊到屎看不見,
警察執勤有不當並非僅在集會遊行之際,
難道,警械使用條例,警察執勤條例就都該廢除,
不要傻人說傻話了,
地球很危險,如果你不回火星,
就鑽回你媽媽的肚子裡,別冒出頭來當地鼠.
2008-11-26 18:03:00
明眼人
1.
樓上名之為假道學
可惜眼拙看不出假道學之道學在哪?
假道學又何從假起,惑甚!

2.縱閱畢,尚不懂樓上具體的主張為何?
是否意旨警察值勤條例之下警察即可執法不當
抑或是警察執法一向不當而非警職條例或集遊法
可相繩?
若為後者,吾深以為然
2008-11-27 01:30:31
現代俠盜無能
無能的政府繼續「混」下去

孔傑榮專欄:兩岸都該設獨立調查委會?
2008-11-27 中國時報 【孔傑榮】
「十一月廿日,華府很具影響力的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敦促「台灣政府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徹底調查中國特使陳雲林歷史性訪問期間,警察與抗議分子之間發生的衝突事件。」它並呼籲檢討台灣的《集會遊行法》。同一天,總部設在巴黎的「國際人權聯盟」發表致台灣領導人的公開信,措辭更為強烈,譴責台灣警方對抗議分子的拘捕和暴力行為,指這是假借國家安全之名,嚴重侵犯和平抗議群眾的人權,並要求台灣的司法院與監察院展開公正調查。

 十一月廿二日,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提議成立一個公正特別委員會並無必要,指稱這種委員會可能會引發憲法疑義。
2008-11-27 10:16:18
FK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提議成立一個公正特別委員會並無必要,指稱這種委員會可能會引發憲法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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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得看到有人打嘴砲打的比我還響
王發言人最好先跟我們說明一下他的老闆對於319真相調查委員會的態度,然後再來討論成立一個公正特別委員會是否將引發憲法疑義的問題。

如果說,總是後知後覺,看了報紙才知道事情的馬您終於認識到成立一個公正特別委員會將引發憲法疑義的問題的話,那還請馬先生記得向全體國人就當年強推319真調會這件事賠罪;而如果馬您不認為成立一個公正特別委員會將引發憲法疑義的問題的話,那也請馬先生遵循師矚成立一個公正特別委員會。
2008-12-02 23:50:19
現代俠盜
相信我的話,還是相信你的眼睛

李登輝執政時,說了一百多次不是台獨。李登輝說:為什麼?大家就是不相信。
現在馬英九說不賣台,輪到綠營的就是不相信。
這就是人民對領導人的不信任,亂源之所在,應予重視。

今日聯合報「達賴訪台? 馬英九:此時不宜」
達賴曾兩度訪台,馬總統七月接受南德日報專訪時公開歡迎達賴來訪,總統大選期間也聲援西藏流亡政府,抗議北京鎮壓西藏,昨與外籍媒體茶敘改口稱「時機不適宜」,立場轉變,頗耐人尋味。

馬總統變了?還是台灣變了?
或是馬總統領導的台灣「想要」變了?
照馬總統的標準,原先掛國旗的地方,照舊,不拆。
那麼,以前能來的達賴,現在就應該可以來。

本盜旅遊西藏一個月,人間天堂,印象很好。唯獨處處可發現高壓統治之蹤跡,尤其拉薩。達賴反抗中共,卻主張應該「和平自治」,公認的是「世界偉人」。如果真欲再來造訪台灣,是我們台灣人之驕傲。
台灣不應該拒絕,世界笑話。

馬總統關門打孩子給陳雲林「看」如果還覺得不夠,難道連想造訪台灣的客人,我們也要看宗主國的臉色嗎。
保釣勇士,確實變了。

感謝達賴日前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拋出訪台的構想,直指問題核心,讓我們看清楚政客的嘴臉
2008-12-04 11:12:46
自廣前的青年軍,可以回家了,不要再偷吃雞腿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把集會遊行由原來的「申請許可制」改為「報備制」,未來民眾只要事先向主管機關提出報備書,就可以集會遊行。行政院指出,集遊法修正後,我國將成為對集會遊行管制最寬鬆的國家。(張德厚報導)
集遊法施行20多年來一直維持許可制,雖然民眾申請集會遊行鮮少不合準,但許可制仍被外界視為不民主的象徵,反對聲浪不斷,行政院會4日通過集遊法修正草案,將原來的許可制改為報備制。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室外集會、遊行5日前,由負責人向主管機關提出報備書;如有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不受此限。』
本次集遊法修正並刪除了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規定,也沒有限制特定場所不得集會遊行,但是為維護國家重要機關的安全,內政部將對國家重要機關訂出集會遊行的安全距離,而集會遊行進行時,主管機關得劃設管制線,管制集會遊行的範圍。簡太郎指出,集遊法修正後,警察解散集會遊行的權力已大幅被限縮。簡太郎:『除非他是使用暴力、違反安全距離及壅塞交通之情形下,警察始得行使命令解散權。且行使應符合比例原則,於警告、制止無效時,始得命令解散。』
簡太郎強調,集遊法由許可制改為報備制,實現了馬總統「把街道還給人民」政見,也讓我國成為對集會遊行管制最寬鬆的國家。
2008-12-05 02:07:44
不要達賴喇,只要媽.
台灣自1949年以來一直都是獨立行使主權的國家,但是民進黨不同意,因此,近六十年來,都向中共吵著要獨立,馬總統在市長內,達賴還主張西藏獨立,因此馬市長竭誠歡迎,孰料,當上總統以後,達賴突然改變信仰,決定改為爭取和平自治,如果此時讓達賴來台灣宣揚自治的理念,不是讓民進黨逮到機會,把達賴來訪看成馬英九也主張自治理念,到時候不就又讓民進黨開始在喇低賽,搞的台灣臭到全世界都嫌棄,前有扁家貪污案,後有民進黨藉達賴喇低賽,台灣將會被世人認定踩著十字架拉狗屎.
唉.....民進黨,時間到了,你們該甲塞了.
2008-12-05 02:25:57
路人
>>>>台灣自1949年以來一直都是獨立行使主權的國家,但是民進黨不同意,因此,近六十年來,都向中共吵著要獨立
怎麼沒看到我們在國際法庭前是很獨立的,版主竟然是學法的,又是主張人權的,怎麼沒看到你在對我們在國際法庭被打壓的判例,但是這應該不是版主問題而是某些人的無知...


>>>>>時候不就又讓民進黨開始在喇低賽,搞的台灣臭到全世界都嫌棄,
你可能沒看國際媒體?是英文不好還是無知我不得而知,但就某些人遵從的碼您先生聽說哈佛恩師已經投書在罵他了,不知道是誰把臉丟到國外去...
當然不只一件就概括馬您丟盡國家的臉,或許\\\你可以多看幾家媒體,不只有飯桶媒..
>>>前有扁家貪污案,後有民進黨藉達賴喇低賽,台灣將會被世人認定踩著十字架拉狗屎.
你可能念的是法律所以構成要件該當.證據確鑿所以先知他有罪,如果都沒有,那你不懂無罪推定跟偵查不公開嗎?

>>唉.....民進黨,時間到了,你們該甲塞了.
全篇結構鬆散,與真實矛盾至極,你應該吃藥了..
2008-12-16 11:51:44
如果民進黨及支持者&YOU願意假賽,您北
如果民進黨及支持者&YOU願意假賽,您北就吃藥.
2008-12-20 17: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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