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喜歡黃子華的,我是否先該聲明一下?
老師的道德判斷有時的確很煩人:首先,我身為老師,可不可以喜歡黃子華?黃子華形象猥瑣,說話粗俗(17年前的第一次楝篤笑中就曾不折不扣字正腔圓地爆粗);其次是,就算我心裏是喜歡黃子華,我是否應該宣講出來?
以上兩個問題,纏繞過我一些日子,不過,目前我卻是要肯定地告訴大家:
我是喜歡黃子華的。
或許很多人被他的外表影響而產生不準確的判斷,對他有負面的印象。這一點相信他是深知的,但他似乎沒有想過要去改變它--他寧願做回自己,就讓別人誤會吧。
在我眼中,他是個善於觀察與思考人生的人,這或許與他曾在加拿大修讀哲學有關,但我相信更大的原因在於他的成長之路並不平坦:他來自破碎家庭,父親拋妻棄子,身為長子,關顧家庭擔子不能說不重,這坎坷的經歷讓他不能不正視人生--尤其是人性中醜惡的一面。
他有理想,可惜時不他與;他想當個好演員,但苦無機會。幾經努力,沒有結果,終於決定在伊利沙伯體育館以楝篤笑形式向大眾宣佈放棄理想,卻不料這種不需佈景沒有華服缺少音樂燈光更不必在結尾時例牌扮哭的簡陋表演形式大受歡迎,為他的人生、也為香港的表演藝術創造了神話。當年他三十歲。
三十而立,他做到了。試問三十而能真立的人有多少?
後來,陸陸續續有無數人模仿他,但都以失敗收場。他完全可以憑個人能力繼續獨自表演下去,但他卻選擇了提攜張達明,也為吳鎮宇開闢了新路。原因簡單:張與吳,都是他的好朋友。
看似猥瑣,實具溫情,這才是真正的男子漢。這世間,懂得扮好人的人,太多了,是太多了。
在模仿他的人中,比較成功的唯有林海峰一人。不過,這所謂的成功,頂多只能停留在受歡迎程度來談,因為,論原創性、論表現手法,林的抄襲味道是太重了(對!我的確是用抄襲一詞。不要迫我來一場嚴肅的論證,林會很沒面子的。),林頂多只能算是抄襲得比較像的一個,但林的生搬硬套,到達了足夠令人替他面紅的地步。遺憾的是,即使在這種任抄任搬的情況下,林還是無法掩飾他的薄弱:”超低能,勁搞笑”的牽強性,是”搵食啫,犯法呀”所沒有的。”超”嚴重缺乏人文深度,只讓人摸不著頭腦,純屬附會;”搵”卻深刻地彰顯了黃對世情的洞察力,它呼喊的是經濟發達社會對人生扭曲的哀號!
17年過去了,沒有人能在嚴格意義上接近他,更遑論超越他。
他最大的取勝之處,正正是模仿他的人所缺乏的:人文關懷。
昨晚,我去看《越大鑊越快樂》,這是我第三次看他現場演出。第一次跑到香港看他《拾下拾下》,當中的拾字,表示的是距離他首次演出足足十年了。
昨晚的場地不大好,回音很大(嚴格來說應該是因兩邊牆身過於光滑造成多重反射導致聲音的不同步複疊,而不是簡單意義的回音),這是他自己也感覺到的吧?他多次主動地問觀眾”聽唔聽到”,不能與一般歌手問”山頂既朋友聽唔聽到”那種敷衍式的拖延時間相提並論。
他臨散場時的最後一句話是:我保證下次過黎一定搵過一個好啲既場地。
這句話,其實他是沒有必要說的,”聰明”的人都不會說吧,因為這既無法改變已過去了的演出,又實實在在地開罪了負責音響與場地的人。但他說了,你能體會內裏包含的人文關懷嗎?
依我看,這一場的主題比起以往來說相對單純,主要有兩個:
一)現世的道德淪喪,正誤價值判斷能力消失:
人活在世上,同時又對這世界漠不關心。
(最顯見於”係啦定律”與”好呀法則”,其次是對流行曲的不求甚解)
二)集體價值的幻滅,個人主義的壟斷:
人雖然活在集體中,卻又只懂得關注自己,而且是眼前的自己。人是矛盾的:自私得不得了,自私是為了自己好,卻又不懂甚麼才是真正的為自己好。簡言之,是自私到了毀私。
(最顯見於”二五仔內心”與”BB好得意”)
入場之際,欣問我:”你希望見到黃子華越來越成熟定係原地踏步?”
這個問題是深刻的,潛台詞是:黃子華其實不必再進步也可以繼續賺很多錢。
但我還是答了:”當然希望佢進步啦!”衷心的,香港只剩下一個黃子華了。(或許應該說是:香港從來就只有一個黃子華。)
看了演出10分鐘後,我就帶笑地跟欣說:”他進步了!”
值得一提的是,昨晚是四面台的,我印象中好像是首次吧?空蕩的舞台上,只有黃子華一人,台下的觀眾大多是結伴而行的吧,那一刻,我竟替他感到孤獨--舞台上的他是孤獨的,世間誤會他的人是多了一點點吧。
就是場內的人,真正懂他的,又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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