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進2009了,該說是刻意忽略呢,還是刻意把最後這兩天裝得跟平常無異呢?
奇澔走了兩年,真一眨眼就沒了,
只是我一直不想忘記,好像一旦忘記了就要成多大罪過似的,
我必須牢牢記在腦海裡,關於那段日子裡的一切一切,
這樣才能不負所託。
30日那天我留給自己一個晚上,
隨便尋了個理由不回家吃晚飯,
明明下著雨,還是往住家附近的夜市去,
胡亂吃了點東西,然後很老狗變不出新把戲的,
走到附近的星巴克,喝一杯黑咖啡,看書,好好地,一個人,安靜地看。
在那種時刻看邱妙津的《日記》也許不是什麼明智的選擇,
但我的狀況其實跟她有幾分相似,
始終在生與死的夾縫中徘徊,
會提醒自己要負起好好活下去的責任,
但轉個頭又說「除了死亡別無拯救」之類的話。
日記從她二十歲左右開始記錄,和我自殺時年紀相仿,
是不是人類在二十歲時特別會考慮要不要去死或活夠了沒這種事?
而或許我們以為二十歲就是大人了,得負起一切責任,
但事實上我們的幼稚根本就沒有離去,鬼魅似的。
卻想不到有再比這本書更適合在那個雨夜裡讀的書了,
尤其,在奇澔的忌日裡。
一直想著要去三芝看他的,但過程實在太過艱難,也就不曾遂行;
想去看他爸媽,卻也擔心勾起他們某些傷感,
事實上,我的悲傷就一直沒有過去。
曾經很傻氣地想,如果當時我就這麼死了,
會不會,奇澔現在還活著?
那話明顯犯傻了,傻得連當時聽我說話的柯柯都無言以對。
告別式那天的失控痛哭大抵是因著這個理由。
該死的是不珍惜生命的我,不該是努力了這麼多年的他。
他的離去,遲到的消息,都只是加深我的愧疚,
在每年歲末年終之時特別感到自己的狼狽,
雖然命撿了回來,也讓我有機會做這麼多事情,認識這麼多人,
但這條命在意義上始終像是我欠他的。
如何還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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