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就像醫師看診一樣,只是先了解病情所在,沒病的人去跟醫師聊聊是不關痛癢,有病的人卻不會跟醫師只談過一次話就健步如飛。跟律師談,也是如此。
那到底什麼時候該找律師談?
1.官司臨頭,但自己不想處理或案情重大複雜時,讓律師給你百分之百的協助。
2.憑直覺就在感覺不對勁的時候,不妨找律師談,進一步採取預防的措施。
3.面臨人生重大抉擇,卻又舉棋不定,找律師相談做事前規劃避免已知或未知的風險。
4.不幸與人吵架時,律師也許沒辦法替你吵架,但可以讓你了解吵架的代價,適時住嘴。
5.日常生活也可以問屬於你的律師朋友諮詢。
認識律師能為你做什麼
1.律師是懂得法律遊戲規則的人。
2.老師教你如何判斷;牧師教你如何懺悔;律師則教你如何事先判斷法律風險而不讓後悔。
3.遇到重要問題都應親自約見律師,不要使用電話,因為扼要的答問只對固定答案有用,從電話交談是求不到律師真正的智慧的。
4.可以聘請家庭或個人的法律顧問、利用公司的法律顧問,甚至平日培養一位律師朋友,以備不時之需。
5.律師不是上櫃的商品,而是不可替代的服務,請你常常讓律師覺得你需要他,下次,你真的覺得需要律師時,你必定擁有真正可以信賴的律師。
6.家庭律師的存在,正如家裡的醫藥箱及工具箱,有隨時備用的安全與便利。
7.律師是站在當事人立場來解決法律糾紛的人。律師的英文寫法是Attorney或 counselor意指親如父兄的輔導人,不論是法律,至少在感情上是偏向本人,為本人著想的。
8.凡是感覺與法律有關的疑惑,都該每事問,畢竟,現代法律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打官司時,才突然從六法全書中跳出來的。
那要如何和律師打交道呢?
1.讓律師成為你的好朋友。了解律師職業屬性、專長、背景,並向親朋好友打聽。好律師共通特質是:不拖泥帶水(冷靜、反應快、具正義感)、快速掌握重點、服務熱忱及收費合理。
2.了解律師的收費方式及情形。可事先直接向介紹人打聽或向律師本人問清楚行情,並可參考律師公會所訂的收費參考表。律師收費視委託案件性質不同,而有不同收費方式。如一般法院繫屬中案子,通常以法院審級為單位收費;如是撰寫契約或法律文件,則是按時計酬。除了是事先標明是免費或義務的法律服務場合外,向律師諮詢法律問題和醫師看診就會收費一樣,是這行約定俗成規矩。實務常見許多當事人用逛醫院心態,這家律師事務所問問,那個律師打聽聊聊,大抵是徒勞無功。律師們其實也見多這類當事人,一般言之對這樣抱著到處看看當事人,在你付費前,會存「停。看、聽,不言、不語、不動作」的自保態度喔!所以千萬別吃律師豆腐,讓律師白忙一場,虧的可是您自身權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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