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花了半年多努力打的一場官司輸了。而且輸在對手很弱,裁判很懶的狀況。拿到判決書後,反省檢討,也許,剛入行不久的我,還不懂得老法官的心。不知道看盡繁花落盡的他們,有一把我完全無法窺見的尺。
我的當事人被判了重刑,心情沮喪自不在話下。我的心裡也不好受,連聽判都不敢去,請助理到場聽判,並且遞了一張紙條給他。
「不管結果如何,都希望你能平心面對。後續任何問題,歡迎你寫信給我,我會盡可能幫助你。」
聽助理回來跟我講,聽到判決結果,我的當事人還算平靜。看了我寫的字條,還直說謝謝我這段時間為他做的。
因為他實在付不出上訴最高法院律師費了!事務所老闆一向視「錢」如命,當然不會准許我做任何免錢義工。說實在的,也許我還「年輕」氣盛,輸得十分不甘心吧!我跟當事人家屬私下默契是,由我在下班時間,義務幫忙寫上訴狀。
後來,因為和原事務所擦槍走火,倉促中離開了原來事務所。除了只來得及幫這個當事人上訴外,上訴理由狀部分,因證據資料全在卷宗裡,原卷宗留在原事務所,所以我也沒法度幫他寫理由。考慮他的情況特殊,我介紹他的家人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求助,並且要他告訴他的新的律師把重點放在二審我們要求調查卻未被採納部分,如他的律師有疑問也可以來問我。後來聽說法律扶助資格符合,他很順利找到新律師。
一個月以後,那位當事人家人很高興打來跟我說,這件案子最高法院二話不說,馬上發回這件案子。他的家人很開心來跟我說謝謝。我跟他說恭喜,我很為他高興,但也坦承跟他說:上訴其實因為自己離職之故,其實沒能幫上什麼忙。
結果她說:我們還是要謝謝你無私介紹我們找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還有要不是你在二審努力,為這件案子打好基礎,我們上訴也不可能那麼順利。
聽到這個結果,總算把心中一個大石頭放下。暗想好佳在有上訴制度,否則憑一個審級法官偏執意見就定了一個人生死,當事人不是很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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