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轉軸撥絃三兩聲,未成曲調先有情……。」----白居易 琵琶行
啊!世界足球賽還沒開打,好事者一定心知肚明,台灣眼前實在組不出一隊像樣足球隊,輸人不輸陣嘛!乾脆來搶先上演世紀「台灣龍捲風」---台開案。
為了增加這場戲可看性,編劇還特別增加對照組「鐵道怪客案」---即媒體戲稱「北建銘,南泰安」,更同時創早許多絕妙好辭!例如「永康休息站」vs.「泰安休息站」。一向不能打廣告「法律業」,居然也偷渡,趁駙馬爺在「裡面」,不便收取「代言費」直接借用駙馬爺父子噴飯動畫打起廣告啦(註1)!據說業務量一下子爆增三成。
這場「鬧劇」----歹勢!剛吃東西噎到,說錯啦,我是說---這件鬧得天下皆知的大案子,截至昨晚的最新進度是---扁最親近刑事辯護一把手,顧立雄律師終於出馬擔任趙建銘辯護律師了。我們的第一名報(註2)今天用頭版頭條24號字以上之斗大字體下了一個大標題:「御用律師出馬,扁膽大救婿」。
我們的第一律師在步出台北地院時,媒體發現顧立雄律師意外現身法院,全部衝向他(搶了第一男主角台灣阿銘的戲,害阿銘因為戲份變少,又要用好不容易攢下的私房錢付天價律師費,超悶勒!眼尖的觀眾一定可以看到阿銘晚上是氣沖沖衝上「囚車」啊!)。
第一律師在接受電子媒體SNG訪問時已證實昨天已正式擔任阿銘辯護律師,但他強調說:「我是接受陳幸妤委任來擔任謝建銘律師的。主要是因為陳峰富律師希望可以增加律師人手,所以才會找我加入。」
但根據第一名報如此披露:顧立雄昨出庭後說:「我昨天(星期日)接到總統府秘書室主任林德訓的電話,他說陳幸妤心情很焦急,希望我幫趙建銘辯護,而陳總統身為幸妤的父親,也同意找我幫忙。我當時猶豫了一下,擔心外界又把我扣上御用律師的帽子,但我認為律師對委託人沒有說不的道理,所以接受委任。」第一律師並表示,昨天才首次在偵查庭上看到趙建銘,也還沒想到費用怎麼算,但他笑著說:「一定會收酬金。」(註3)
如果第一名報此段引述一字一句係完全出自第一律師之口,那貓頭鷹敢鐵口直斷:真正委託當事人幕後藏鏡人就是阿扁!阿銘你就不用擔心私房錢會被律師A光啦,律師費你爸爸阿扁肯定會幫你買單啦!
為什麼?為什麼?十萬個為什麼?貓頭鷹敢這樣鐵口直斷亂說呢?嘿嘿嘿,很簡單!答案就在字裡行間中。什麼?你聽不懂?好啦!那我就再解釋一下說。
一、打電話找第一律師辯護的人總統府秘書室主任林德訓,而非陳幸妤,陳幸妤對總統府秘書室主任林德根本沒有指揮監督權,為何幫她打這通委任律師電話?再請注意喔,第一律師藏在下面的真話:「而陳總統身為幸妤的父親,也同意找我幫忙。」所以囉,這根本就是扁授意的嘛!
二、「我當時猶豫了一下,擔心外界又把我扣上御用律師的帽子,但我認為律師對委託人沒有說不的道理,所以接受委任。」所以說第一律師原本不想淌入這場混水的,但為何最後會說出「我認為律師對委託人沒有說不的道理,所以接受委任。」這樣的話?請問台灣還會有幾個人可以喊水會「震動」,讓堂堂第一律師「沒有說不的」權利?最後犧牲「名節」下海辯護?阿扁!阿扁!阿扁!(註4)。
三、最後一句:「還沒想到費用怎麼算」和他笑著說:「一定會收酬金。」又是何意?這句話是說,既然辦此案要讓第一律師犧牲「名節」被罵成「御用律師」,說不定搞不好以後政黨輪替,就會害第一律師被列黑名單,沒飯吃啦!所以怎麼可以不收錢呢?至於犧牲「名節」之精神慰撫金很難算的啦!還有誰知道阿銘捅的捅僂子到底有多大?當然是要等第一律師回家翹家捻嘴鬚,好好打打算盤再報價。以上解釋,瞭了吧!
話說貓頭鷹與第一律師有數面之緣,第一律師在刑事辯護領域是國內一等一高手不說,本人還沒有架子,十分親切說。前幾個月,貓頭鷹參加某法學研討會,第一律師剛好就坐在貓頭鷹旁邊。貓頭鷹很佩服的是,第一律師大概太忙太累,三堂課幾乎有三分之二時間「閉目沉思」。但一到發問時間,他居然立刻清醒並拋出驚人見解!所以第一律師,絕非浪得虛名。本文純屬製造娛樂效果,非論說文,請笑笑就好。
註解:
註1:動畫廣告劇情大意為:台開案爆開,媒體ㄟ著趙氏父子跑,趙父用粉紅點點黃毛巾蓋住臉。駙馬爺問父親:爸,你乾無律師?趙父答:有有(55)!爸爸有(885)!55-885為該業者計費電話)
註2:見95/05/30蘋果日報頭版頭條。
註3:同註2。
註4:這可不是我說的,貓頭鷹遍觀每家媒體到目前為止,還沒考古發現反對此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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