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永明延壽大師 原作
清.雍 正 摘錄
民國.陳立中 筆記
卷二
【問答章】
問。若一切法。即心自性。云何又說性亦非性。答。即心自性。此是表詮。由一切法無性故。即我心之實性。性亦非性者。此是遮詮。若能超遮表之文詮。泯即離之情執。方為見性。已眼圓明。如今若要頓悟自心。開佛知見。但了自性徧一切處。凡有見聞。皆從心現。心外無有一毫釐法而有體性。各各不相知。各各不相到。何者。以是一法。故無法可相知相到。若有二法。即相往來。以知若凡若聖。若境若智。皆同一性。所謂無性。此無性之旨。是得道之宗。如華嚴經偈云。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釋曰。果從因生。果無體性。因由果立。因無體性。因無體性。何有感果之用。果無體性。豈有酬因之能。又互相待。故無力也。以他為自。故無體也。是故體用俱無。所以一切法。各各不相知也。
肇論云。夫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故曰動而非靜。我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故曰靜而非動。動而非靜。以其不來。靜而非動。以其不去。然則所造未嘗異。所見未嘗同。逆之所謂塞。順之所謂通。苟得其道。復何滯哉。傷夫人情之惑久矣。目對真而莫覺。既知往物之不來。而謂今物而可往。往物既不來。今物何可往。何則。求向物於向。於向未嘗無。責向物於今。於今未嘗有。於今未嘗有。以明物不來。於向未嘗無。故知物不去。覆而求今。今亦不往。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既無往返之微聯。又何物而可動乎。釋云。昔物自在昔。今物自在今。如紅顏自在童子之身。白首自處老年之體。所以云。人則謂少壯同體。百齡一質。徒知年往。不覺形隨。世人雖知歲月在於往古。豈覺當時之貌。亦隨年在於昔時。則童子不至老年。老年不至童子。剎那不相知。念念不相待。豈得少壯同體。百齡一質耶。又年往形亦往。此是遷義。即此遷中有不遷也。往年在往時。往形在往日。是謂不遷。而人乃謂往日之人。遷至今日。是謂惑矣。又昔自在昔。何須遷至今。今自在今。何須遷至昔。故論云。是以言往不必往。古今常存。以其不動。稱去不必去。謂不從今至古。以其不來。經中言遷。未必即遷。以古在古。以今在今故也。所以言無常者。防人之常執。言常住者。防人之斷執。言雖乖而理不異。語雖反而真不遷。不可隨方便有無之言。迷一心不遷之性。
人則求古於今。謂其不住。吾則求今於古。知其不去。今若至古。古應有今。古若至今。今應有古。今而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去。若古不至今。今不至古。事各性住。有何物而可去來。大涅槃經云。人命不停。過於山水。夫無常有二。一者敗壞無常。二者念念無常。人只知壞滅無常。而不覺念念無常。論云若動而靜。似去而留。經說無常速疾。猶似流動。據理雖則無常。前後不相往來。故如靜也。雖則念念謝往。古今各性而住。當處自寂。故如留也。又雖說古今各性而住。當處自寂。而宛然念念不住。前後相續也。則非常非斷。非動非靜。見物性之原也。
若能見法是心。隨緣了性。無一法從外而入。無一法從內而生。無一法和合而有。無一法自然而成。如是。則尚不見一微毫住相。寧觀萬法去來。斯乃徹底明示。透峰見性。心心常合道。念念不違宗。去住同時。古今一貫。故法華經云。我觀久遠。猶若今日。維摩經云。法無去來。常不住故。若了此無所住之真心。不變異之妙性。方究竟明不遷矣。已上論中。借世相之古今。寄明不遷。同入真實。是以時因法立。法自本無。所依之法體猶空。能依之古今奚有。若假方隅而辯法。因指見月而無妨。或徇方便而迷真。執解違宗而反悞。
記:問,有說,一切法即心自性。又說,自性亦無性。兩者(自性與無性)似乎有異,作何解說。
答,說一切法即心自性,是表詮(顯其所是)。說一切法無性,是遮詮(遣其所非)。因為一切法本來無性,自性即是無性。可知表詮遮詮所說是一。要了真心,不但要超出有與無,亦要超出表詮、遮詮、無生、無相等見解(不被其文字所迷惑)。同時,亦要超出即與離之情執。真心無有相狀,無有範圍。
接下來,再深入的告訴我們,凡有見聞(有看法、想法即有相狀、有範圍)皆是心現(心意識之作用)。但有一法現前,皆是自心分別,皆是妄想所生。真心不見有微毫之相(真心無有心意識,無有能所)。
故說,一切法(若凡若聖若境若智)皆同一性,所謂無性(一切法妄想所成,當體是空,悉皆無性)
故說,一切法即心自性,自性無性(無性即是自性,自性即是無性)。
接著說,一切法各各不相知,各各不相到(一切法當體是空,故說,不相知,不相到)。
如是了知,是得道之宗。
永明大師舉了二段文字(一是肇論,一是無常),來說明一切法無性,各各不相知,各各不相到(肇論之說,暫且不表)。
所謂人大多只知敗壞無常(生老病死,成住壞空之生滅),而不知念念無常(念念生滅),剎那無常(剎那生滅)。
(以下是說明念念無常,剎那無常)。
一彈指(母指與中指合起彈出之時間)六十剎那,一剎那八百生滅,亦就是說,一彈指時間中四萬八千個生滅。
一彈指的時間,不到一秒,在不到一秒(一秒至少二彈指),時間裏有四萬八千的生與滅,此種生滅變化,稱之為念念無常,剎那無常。
楞嚴經裏所說,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即是形容念念無常生滅之狀況。如果我們對這個狀況,略能想像,才可了知,一切法的生與滅,幾乎是同時(當處與隨處即是指生滅幾乎同時)。故說一切法當體是空。
如能了知生滅同時,才知生即無生,當體是空。至此方能了知,一切法念念生滅,生即無生,當體是空。至此方能了知,為何不見一微毫住相,為何不見有萬法之去與來。一切法各各不相知,各各不相到(當體是空,故不相知,不相到)。
至此,對時間的概念,方能有所了知。所謂時(間)因法而立(我們所謂的時間單位,如西元,是以耶穌出生年為基準點),法本自無(西元這個基準點,是我們設立的,不設定即無所有),所依法體(西元)猶空,能依之古今奚有(西元之單位本無,古今之說法亦本無有)。心生而時間生(因設定,而有時間單位之產生)。
方能了知法華經所說,我觀久遠,猶若今日(若不生心,則久遠與今日是一)。接下來又說,無常速疾(生與滅之快速)。猶似流動(生滅快速,猶如急流,一念接一念),理雖無常(事實上有生有滅),前後不相往來(生與滅間隔太短,生與滅幾乎同時,生如無生),故如靜也。又,雖則念念謝往(念念雖是相續)古今各性而住(生如無生,當體是空,不見古今),當處自寂(本來空寂),故留也(古今如一)。又說,雖說古今各性而住,當處自寂。而宛然念念不住,前後相續(事實上是一念接一念而相續)。因而最後說,一切法的真實之相,剎那生滅,生即無生,非常非斷,非動非靜。
故說,是法是心(見法有來去,古今,皆是心)隨緣了性(隨見一切法,當知無性),則不見一微毫住相,寧觀萬法去來(當體是空,不見微毫相,那有萬法去與來)。
如是明心見性,則心心常合道,念念不違宗。
去住同時,古今一貫。
我觀久遠,猶若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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