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道-點心,一點靈
「心」,是什麼?
「心」是和「境緣」對待而產生的互相依存的東西心生了,境緣也生了,境緣滅了,心也滅了這世界,是「心」和「境緣」對待而生,而安立於「名相」之中。
「佛說一切法,為治一切心,若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佛家講正心,儒家也講正心,若從另一個角度看,可見心的變幻莫測。
佛說一切法,為治眾生一切心,眾生若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 故一切由心造,眾生欲了一切業,也應由心了,業是由心幻生幻滅, 本來虛妄不實,若了得無心、無法、無生即是解脫自在,毗婆尸佛。
偈曰:
「心從無相中受生,
猶如幻出諸形相,
幻人心識本來無,
罪福皆空無所住。」
故若了悟無生的道理,才能隨緣了業,生既無, 心亦無,業又從何來呢?
如何了悟無生之理?即從 師尊師母所傳 『⊙』悟入。
心生法生,法生心生,當咱根塵出現時,若不生識起妄想分別 執著,此時為現量境。根、塵、識三樣平衡,此率性之道,為自然 之應用。
中庸云:「發而皆中節。」但要達到此目標,必需先了悟 根、塵、識由來之本體根源,識本心。
儒云:「知本,本立而道生。」 若本體不清楚,就無法了解根、塵、識運作的要領。雖然學道多年, 不能了悟自性本體,難免還要聽令於識心,無法做主。故欲求達到 解脫自在,唯有【識自本心,見自本性】,才能看開放下。
大勢至菩薩有句名言:「都攝六根,淨念相繼」,為什麼特地講六根?因為六根跟外境接觸後,形成的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很容易污染身心,甚至引誘犯罪,因此需要節制。
節制到:「眼觀形色內無有,耳聽塵事心不知」方稱圓滿。怎麼才能「內無有」「心不知」不被六根所轉?還要在心力上下功夫。
今時下 有些修學者,認為只要度人行功了愿,這樣就能解脫生死,其實這些只是助道之緣,若對師尊師母的『一指妙心』無了悟,說超生了死,只是說說而已,故必定要了悟本心,才能知道本自無生,所以 修道要懂得要領,若不知道要領,心外求佛,一輩子也無法達到解脫之道。
《無我法》的內容:是《人無我》與《法無我》。
人無我→破我執,法無我→破法執,「我執」生煩惱障,「法執」生所知障,二執不破如何脫離因果輪迴?
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
一般人對於「法」的認知,「法」是指一種範式、一種原則、一種道理。然而在佛法中,我們說「法」這個字,這個範圍那就大多了。簡單的來說,「法」是指我們所了知的一切世界中的一切種種的現象,不管是有形的、無形的、看得見的、摸得到的、還是看不見、摸不到的、是真實存在的事物、還是心中想像的影像等等,統統都叫作「法」;也就是說,我們所見、所聞、所想像的事物無一不是「法」。
比方說:我們會分別這個是桌子,那麼桌子這就是一個法;那個是椅子,椅子又是另一個法;我是一個法,你是另一個法,他則是第三個法。又比方說:地球是一個法,月球是另一個法,宇宙又是一個法。我們現前看到的實際物體是法,而我的心中所想像的東西是另一個法,你的心中所想像的事情,又是另一個法。所以,「法」的意旨,要看它的上下文所表達的文意來判別,才不致造成誤解。以阿含經中的法句為例,「見緣起,便見法。」的「法」就是指「法性、法身、諸法本母第八識如來藏。」因為「緣起法」就是一切法由根本因藉種種助緣而生之意; 如果能看見諸法緣起現象者,必定是「見法」者──悟見法身、法性的證悟菩薩。所以,佛才開示說:「緣起法甚深,極甚深。」「諸法無我」裡的「法」就是上揭所說範圍極廣的:【我們所見、所聞、所想像的事物無一不是「法」。】
修菩薩行者,通達人無我,但未必完全通法無我,依等級差異法執會漸減,無我為破有我,而名之是為方便渡,所謂的無我並非真無,亦非真有,是無亦是有,若欲強名無或有 就是愚痴徒生無明而已。故心經云: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故菩薩應,遣執,顯性,破妄,證果。
「一真一切真,萬境自如如,如如之心,即是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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