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2章「似乎是」棟樑(seemed to be pillars)的雅各、磯法(Cephas)、約翰叫「我(保羅)和巴拿巴」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猶太人那裡去。後來(But)磯法(Peter)到了安提阿(was come to Antioch);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猶太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裝假。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Peter)說:你既是猶太人,若(If)隨外邦人行事且不隨猶太人行事,為什麼(why)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is therefore Christ the minister...)斷乎不是!我過去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以上這段,是「偽造」的。「雅各、磯法、約翰」和「保羅、巴拿巴」分道揚鑣後,下一秒就見面了。白痴劇情!中文聖經翻譯者也看出這個「白痴劇情」,所以故意將「But」翻成「後來」,還真是「別有用心」呀!其實只要憑這點,整段都不需要再看下去了。「似乎是」棟樑...,真是詭異的3個字。又,如果你的英文能力夠強的話,就看得出來「seem」不該使用「過去式」。「Cephas、Peter」的差異,充份顯現出「偽造」的痕跡。was come to Antioch,可見這位偽造者,不是英國人。「甚至連」這3個字,是「無義廢言」。「棟樑」都做的事,巴拿巴也做,不是很正常嗎?為什麼會「甚至連」呢?If、why,同時出現在「一句話」裡面,可見這位偽造者,不是英國人。if, while we seek to be justified by Christ,we ourselves also are found sinners,is therefore Christ the minister of sin?這句不是英文,可見這位偽造者,不是英國人。is therefore Christ the minister...minister是「牧師」,中文聖經翻錯誤!請問基督徒,耶穌基督是「牧師」嗎?「Christ」這個字已經告訴你答案了。「我過去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這句是「無義廢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自比基督,真是有夠厚臉皮!「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句違反「基督教教義」。請複習:https://mypaper.pchome.com.tw/bu9650/post/1381325943加拉太書第3章無知(foolish)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crucified among you),誰又迷惑了你們呢?我只要問(learn of)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無知(foolish)嗎?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那賜(minister)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preached)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以上這段,是「偽造」的。一直罵人家「foolish」,這位偽造者顯然不是「柔和謙卑」的人。馬太福音11-29:我(Emmanuel)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among you,是「在你們之中」,不是「在你們眼前」,中文聖經翻錯誤!learn of,是「聽說、得知」,不是「問」,中文聖經翻錯誤!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正確答案是「行律法」。約翰福音14-15、14-16、14-17:你們若愛我(Emmanuel),就遵守我的律法(commandments)。我會要求神,神就會賜給你們另一位Emmanuel,祂使神永遠與你們同在,祂就是「真理的靈」。請複習:https://mypaper.pchome.com.tw/bu9650/post/1381325943何謂「完整(最嚴苛)的基督律法」,請複習:
minister,當動詞時,是「照料」,不是「賜」,中文聖經翻錯誤!「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preached)給亞伯拉罕」,神不會作「preach」這件事,神只會作「command」這件事。「preach」這件事,是「人」作的。
「萬國都必因你得福」,這就是所謂的「斷章取義」。原文是:
創世記18-18、18-19:
萬國都必因亞伯拉罕得福。
我認識亞伯拉罕,他會命令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
也就是行公平與審判(do justice and judgment)。
創世記26章:
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
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因亞伯拉罕...遵守我的誡命、我的律法、我的律例。
Abraham...kept my commandments, my statutes, and my laws.
所以,「得福」的原因,不是「信」,而是:
「do justice and judgment」;
「 kept my commandments, my statutes, and my laws」。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
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這2句,前後矛盾!
「基督既...成了咒詛」,歐買尬!請問基督徒,你們可以接受這句話嗎?
「凡」掛在木頭上...,到底有幾個耶穌基督啊?這就是所謂的「白痴句」!
至於「偽造動機」,自然就是「因信稱義」這個妖言邪說囉!
馬太福音5-17:Jesus Christ: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law),乃是要使律法完整(fulfill)。詩篇111-7、111-8:祂手所行的是真理與審判(verity and judgment);祂的律法(commandments)是無疑的(sure),祂的律法牢牢地永遠不變(stand)。詩篇147-19:祂將律法(statute)和審判(judgment)指示雅各。 阿摩司書5-24:神惟願審判(judgment)如大水滾滾,公平(righteousness)如江河滔滔。箴言10-2:惟有公平(righteousness)能救人脫離死亡。約翰福音14-15:你們若愛我(Jesus Christ)就遵守我的律法(commandments)。
啟示錄22-12:
我(Jesus Christ)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馬書2-6、詩篇62-12:
神(God)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雅各書1-25:惟有詳細察看完整律法(the perfect law)的,在他的「行為」上必然得福。創世記18-18、18-19:萬國都必因亞伯拉罕得福。亞伯拉罕遵守神之道,就是「行」公平與審判(do justice and judgment)。約翰福音5-30:我(Jesus Christ)的審判是公平的(my judgment is just)。詩篇33-5、36-6:
神喜愛公平和審判(righteousness and judgment)。
神的公平(righteousness)像高山;神的審判(judgment)如深淵。
人民、牲畜,神都救護。
詩篇37-28~37-31:神喜愛審判(judgment)。義人(the righteous)必繼承國度,永居其上。義人的舌頭講說審判(judgment),神的律法(law)在他心裡。馬太福音23-2、23-3:Jesus Christ:猶太律法學者(scribe)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馬太福音5-18、5-20:Jesus Christ: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law)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pass),都要「被完整」。你們的義(righteousness)若不勝於猶太律法學者(scribe)和法利賽人,斷不能進天國。詩篇119-126:這是耶和華降罰的時候,因人廢了你的律法(law)。
約翰壹書2-29:
神是義的(righteous),凡「行」義(do righteousness)者都是神的子女。
彌迦書6-8:
神只要求(require)你:行公平(do justly)、處世謙卑(walk humbly)。
申命記6-24、6-25:
神命令我們行(do)這些律法(statute)。
我們若行(do)神命令的這些誡命(commandments),
這就是我們的義(righteousness)。
詩篇中,「審判」與「律法」連結;
阿摩司書、創世記、詩篇中,「審判」與「公平」連結;
約翰福音中,「律法」與「愛Jesus」連結;
馬太福音中,「righteousness」與「law、猶太律法學者(scribe)」連結;
申命記中,「righteousness」與「律法(statute、commandments)」連結;
所以,
judgment、commandment(law、statute)、righteousness、justice、
love Jesus、do justly,
這6個東西,在神的眼中是同義詞。
2023.2.17,09:08,七星山發生規模3.1地震。
2023.2.17,09:22,秀林鄉發生規模4.6地震。
09:08:指「律法」。律,9劃;法,8劃。
七:偉特塔羅牌第7號:Emmanuel/回鵝否牷
3.1:三位一體/Elohim/熇瀰
09:偉特塔羅牌第9號:Elohim/熇瀰
22:偉特塔羅牌第22張:Emmanuel/回鵝否牷
秀:show,顯示
4:天,4劃;公,4劃
6:行,6劃
Emmanuel/回鵝否牷、Elohim/熇瀰,連續出現,表示這2次地震有關聯。
這2次地震的意思就是:
「律法」是Emmanuel和Elohim所顯示得進「天」國的「公」平的「行」為。
公平:righteousness、justice
行為:雅各書1-25、啟示錄22-12、約翰壹書2-29、創世記18-19、羅馬書2-6
2023.2.18,23:49,鹿谷鄉發生規模5.0地震,是年度第11號顯著有感地震。
2+18=20:嚴,20劃
23:完整,23劃
4:天,4劃;公,4劃
9:律,9劃
鹿:台語發音為「law」。別忘了,上帝也會說台語。
5:生,5劃
0:靈
11:莊,11劃;果子,11劃;枝子,11劃
第3次地震的意思就是:
最「嚴」苛的、「完整」的、得進「天」國的、「公」平的「律」法「law」,
是得「生」命、賜聖「靈」的關鍵。
約翰福音10-10:
我(Jesus Christ)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2023.2.19,07:32,員山鄉發生規模4.6地震,是年度第12號顯著有感地震。
2+19=21:偉特塔羅牌第21號:Emmanuel/回鵝否牷
7:判,7劃
32:最嚴,32劃
員:台語發音為「完」。別忘了,上帝也會說台語。
4:天,4劃;公,4劃
6:行,6劃
12:割,12劃;結,12劃
第4次地震(配合年度第11號顯著有感地震)的意思就是:
Emmanuel的審「判」(律法),
是「最嚴」苛的、「完」整的、得進「天」國的、「公」平的「行」為。
遵守基督律法(審判)的人,
就是Emmanuel要收「割」的「莊」稼;就是「結」「果子」的「枝子」。
別忘了,在神的眼中,「審判」與「律法」是同義詞。
約翰福音15-5、15-8:
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
枝子若不在葡萄樹裡面,就不能結果子(bear fruit)。
你們多結果子,就是我的門徒(disciple)。
約翰福音4-35、4-36:
莊稼已經成熟,可以收割了。收割者收集果子(gather fruit)到永生。
2023.2.21,19:01,發生規模4.8地震,是年度第13號顯著有感地震。
2+21=23:完整,23劃
1:義(發音相似)
9:偉特塔羅牌第9號:Elohim/熇瀰
1:義(發音相似)
4+8=12:偉特塔羅牌第12號:Emmanuel/回鵝否牷
13:義,13劃
第5次地震的意思就是:
「完整」的基督律法是「義」、Elohim是「義」、Emmanuel是「義」。
別忘了,「完整的基督律法」不等於「猶太律法」。2023.2.23,05:18,發生規模4.5地震,是年度第14號顯著有感地震。2+23=25:耶穌,25劃05:生,5劃18:吃喝,18劃4:公,4劃5:平,5劃14:誡,14劃第6次地震的意思就是:
「耶穌」賜「生」命給:「吃喝」遵守「公平」「誡」命(律法)的人。
2023.2.26,00:03,台灣外海發生規模4.5地震。
2+2+6=10:偉特塔羅牌第10張:Elohim/熇瀰
3:偉特塔羅牌第3張:Emmanuel/回鵝否牷
第7次地震的意思就是:
Elohim是「公平」、Emmanuel是「公平」。
Elohim、Emmanuel,使用連續7個地震說明:
因信稱義=妖言邪說;因律稱義(因行得生)=神道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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