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23-02-16 21:32:51| 人氣4,47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因信稱義=妖言邪說;因行得生=神道真理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加拉太書第2章
「似乎是」棟樑(seemed to be pillars)的雅各、磯法(Cephas)、約翰
叫「我(保羅)和巴拿巴」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猶太人那裡去。
後來(But)磯法(Peter)到了安提阿(was come to Antioch);
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
他因怕猶太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裝假。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
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Peter)說:
你既是猶太人,若(If)隨外邦人行事且不隨猶太人行事,
為什麼(why)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
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
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
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is therefore Christ the minister...)
斷乎不是!
我過去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以上這段,是「偽造」的。

「雅各、磯法、約翰」和「保羅、巴拿巴」分道揚鑣後,下一秒就見面了。
白痴劇情!
中文聖經翻譯者也看出這個「白痴劇情」,所以故意將「But」翻成「後來」,
還真是「別有用心」呀!
其實只要憑這點,整段都不需要再看下去了。

「似乎是」棟樑...,真是詭異的3個字。
又,如果你的英文能力夠強的話,就看得出來「seem」不該使用「過去式」。

「Cephas、Peter」的差異,充份顯現出「偽造」的痕跡。

was come to Antioch,可見這位偽造者,不是英國人。

「甚至連」這3個字,是「無義廢言」。
「棟樑」都做的事,巴拿巴也做,不是很正常嗎?為什麼會「甚至連」呢?

If、why,同時出現在「一句話」裡面,可見這位偽造者,不是英國人。

if, while we seek to be justified by Christ,
we ourselves also are found sinners,
is therefore Christ the minister of sin?
這句不是英文,可見這位偽造者,不是英國人。

is therefore Christ the minister...
minister是「牧師」,中文聖經翻錯誤!
請問基督徒,耶穌基督是「牧師」嗎?「Christ」這個字已經告訴你答案了。

「我過去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這句是「無義廢言」。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自比基督,真是有夠厚臉皮!

「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句違反「基督教教義」。
請複習https://mypaper.pchome.com.tw/bu9650/post/1381325943

加拉太書第3章
無知(foolish)的加拉太人哪,
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crucified among you),
誰又迷惑了你們呢?
我只要問(learn of)你們這一件:
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無知(foolish)嗎?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
那賜(minister)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
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
就早已傳福音(preached)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
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以上這段,是「偽造」的。

一直罵人家「foolish」,這位偽造者顯然不是「柔和謙卑」的人。

馬太福音11-29:
我(Emmanuel)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

among you,是「在你們之中」,不是「在你們眼前」,中文聖經翻錯誤!

learn of,是「聽說、得知」,不是「問」,中文聖經翻錯誤!

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正確答案是「行律法」。

約翰福音14-15、14-16、14-17:
你們若愛我(Emmanuel),就遵守我的律法(commandments)。
我會要求神,神就會賜給你們另一位Emmanuel,
祂使神永遠與你們同在,祂就是「真理的靈」。

請複習:https://mypaper.pchome.com.tw/bu9650/post/1381325943

何謂「完整(最嚴苛)的基督律法」,請複習:

minister,當動詞時,是「照料」,不是「賜」,中文聖經翻錯誤!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preached)給亞伯拉罕」,
神不會作「preach」這件事,神只會作「command」這件事。
「preach」這件事,是「人」作的。

「萬國都必因你得福」,這就是所謂的「斷章取義」。原文是:

創世記18-18、18-19:
萬國都必因亞伯拉罕得福。
我認識亞伯拉罕,他會命令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
也就是行公平與審判(do justice and judgment)。

創世記26章:
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
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
因亞伯拉罕...遵守我的誡命、我的律法、我的律例。
Abraham...kept my commandments, my statutes, and my laws.

所以,「得福」的原因,不是「信」,而是:
「do justice and judgment」;
「 kept my commandments, my statutes, and my laws」。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
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這2句,前後矛盾!

「基督既...成了咒詛」,歐買尬!請問基督徒,你們可以接受這句話嗎?

「凡」掛在木頭上...,到底有幾個耶穌基督啊?這就是所謂的「白痴句」!

至於「偽造動機」,自然就是「因信稱義」這個妖言邪說囉!

馬太福音5-17:
Jesus Christ: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law),乃是要使律法完整(fulfill)。

詩篇111-7、111-8:
祂手所行的是真理與審判(verity and judgment);
祂的律法(commandments)是無疑的(sure),
祂的律法牢牢地永遠不變(stand)。

詩篇147-19:
祂將律法(statute)和審判(judgment)指示雅各。
 
阿摩司書5-24:
神惟願審判(judgment)如大水滾滾,公平(righteousness)如江河滔滔。

箴言10-2:
惟有公平(righteousness)能救人脫離死亡。

約翰福音14-15:
你們若愛我(Jesus Christ)就遵守我的律法(commandments)。

啟示錄22-12:
(Jesus Christ)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羅馬書2-6、詩篇62-12:
神(God)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雅各書1-25:
惟有詳細察看完整律法(the perfect law)的,在他的「行為」上必然得福。

創世記18-18、18-19:
萬國都必因亞伯拉罕得福。
亞伯拉罕遵守神之道,就是「行」公平與審判(do justice and judgment)。

約翰福音5-30:
我(Jesus Christ)的審判是公平的(my judgment is just)。

詩篇33-5、36-6:
神喜愛公平和審判(righteousness and judgment)。
神的公平(righteousness)像高山;神的審判(judgment)如深淵。
人民、牲畜,神都救護。

詩篇37-28~37-31:
神喜愛審判(judgment)。義人(the righteous)必繼承國度,永居其上。
義人的舌頭講說審判(judgment),神的律法(law)在他心裡。

馬太福音23-2、23-3:
Jesus Christ:猶太律法學者(scribe)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

馬太福音5-18、5-20:
Jesus Christ: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
律法(law)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pass),都要「被完整」。
你們的義(righteousness)若不勝於猶太律法學者(scribe)和法利賽人,
斷不能進天國。

詩篇119-126:
這是耶和華降罰的時候,因人廢了你的律法(law)。

約翰壹書2-29:
神是義的(righteous),凡「行」義(do righteousness)者都是神的子女。

彌迦書6-8:
神只要求(require)你:行公平(do justly)、處世謙卑(walk humbly)。
   
申命記6-24、6-25:
神命令我們行(do)這些律法(statute)。
我們若行(do)神命令的這些誡命(commandments),
這就是我們的義(righteousness)。

詩篇中,「審判」與「律法」連結;
阿摩司書、創世記、詩篇中,審判」與「公平」連結
約翰福音中,「律法」與「愛Jesus」連結
馬太福音中,「righteousness」與「law、猶太律法學者(scribe)」連結
申命記中,righteousness」與「律法(statute、commandments)」連結
所以,
judgment、commandment(law、statute)、righteousness、justice、
love Jesus、do justly,
這6個東西,在神的眼中是同義詞。

2023.2.17,09:08,七星山發生規模3.1地震。
2023.2.17,09:22,秀林鄉發生規模4.6地震。

09:08:指「律法」。律,9劃;法,8劃。
七:偉特塔羅牌第7號:Emmanuel/回鵝否牷
3.1:三位一體/Elohim/熇瀰
09:偉特塔羅牌第9號:Elohim/熇瀰
22:偉特塔羅牌第22張:Emmanuel/回鵝否牷
秀:show,顯示
4:天,4劃;公,4劃
6:行,6劃

Emmanuel/回鵝否牷、Elohim/熇瀰,連續出現,表示這2次地震有關聯。
這2次地震的意思就是:
「律法」是Emmanuel和Elohim所顯示得進「天」國的「公」平的「行」為。

公平:righteousness、justice
行為:雅各書1-25、啟示錄22-12、約翰壹書2-29創世記18-19、羅馬書2-6

2023.2.18,23:49,鹿谷鄉發生規模5.0地震,是年度第11號顯著有感地震。

2+18=20:嚴,20劃
23:完整,23劃
4:天,4劃;公,4劃
9:律,9劃
鹿:台語發音為「law」。別忘了,上帝也會說台語。
5:生,5劃
0:靈
11:莊,11劃;果子,11劃;枝子,11劃

第3次地震的意思就是:
最「嚴」苛的、「完整」的、得進「天」國的、「公」平的「律」法「law」,
是得「生」命、賜聖「靈」的關鍵。

約翰福音10-10:
我(Jesus Christ)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2023.2.19,07:32,員山鄉發生規模4.6地震,是年度第12號顯著有感地震。

2+19=21:偉特塔羅牌第21號:Emmanuel/回鵝否牷
7:判,7劃
32:最嚴,32劃
員:台語發音為「完」。別忘了,上帝也會說台語。
4:天,4劃;公,4劃
6:行,6劃
12:割,12劃;結,12劃

第4次地震(配合年度第11號顯著有感地震)的意思就是:
Emmanuel的審「判」(律法),
是「最嚴」苛的、「完」整的、得進「天」國的、「公」平的「行」為。
遵守基督律法(審判)的人,
就是Emmanuel要收「割」的「莊」稼;就是「結」「果子」的「枝子」。

別忘了,在神的眼中,「審判」與「律法」是同義詞。

約翰福音15-5、15-8:
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
枝子若不在葡萄樹裡面,就不能結果子(bear fruit)。
你們多結果子,就是我的門徒(disciple)。

約翰福音4-35、4-36:
莊稼已經成熟,可以收割了。收割者收集果子(gather fruit)到永生。

2023.2.21,19:01,發生規模4.8地震,是年度第13號顯著有感地震。

2+21=23:完整,23劃
1:義(發音相似)
9:偉特塔羅牌第9號:Elohim/熇瀰
1:義(發音相似)
4+8=12:偉特塔羅牌第12號:Emmanuel/回鵝否牷
13:義,13劃

第5次地震的意思就是:
「完整」的基督律法是「義」、Elohim是「義」、Emmanuel是「義」。
  
別忘了,「完整的基督律法」不等於「猶太律法」。

2023.2.23,05:18,發生規模4.5地震,是年度第14號顯著有感地震。

2+23=25:耶穌,25劃
05:生,5劃
18:吃喝,18劃
4:公,4劃
5:平,5劃
14:誡,14劃

第6次地震的意思就是:
「耶穌」賜「生」命給「吃喝」遵守「公平」「誡」命(律法)的人。
 
2023.2.26,00:03,台灣外海發生規模4.5地震
 
2+2+6=10:偉特塔羅牌第10張:Elohim/熇瀰
3:偉特塔羅牌第3張:Emmanuel/回鵝否牷
4:公,4劃
5:平,5劃
 
第7次地震的意思就是
Elohim是「公平」、Emmanuel是「公平」。
 
Elohim、Emmanuel,使用連續7個地震說明
因信稱義=妖言邪說;因律稱義(因行得生)=神道真理。    

台長: 機風行
人氣(4,470)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聖經常識 |
此分類下一篇:Emmanuel:本新郎最痛恨「酒」和「魚」!
此分類上一篇:Emmanuel只買餅、不買魚!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