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我以前的錯,在此先行道歉。顏淵的不貳過及個人承受的教訓,正是鳴鼓而攻之的免疫力及大家的諒宥!103.3.27
昨天,(103.4.1)筆者第8度到向日葵學運現場參與與觀察其事,尤其是下午的白狼率隊嗆學生:占立院是土匪。(《聯合晚報˙A1》103.4.1)又,國會目前由學生掌控,雖是違法行為但有正當性。(同前)。再,記者:你們希望擋下來嗎?學生代表:我們會這樣希望。(《華視晚間新聞》103.4.1)中華民國啊,您可落實了無政府主義鮜。同學們,你們以黑箱及無程序正義反服貿,您們看看上面的引文,你們黑箱得可更徹底且毫無程序正義啊!再說:您們跟筆者及原本是反服貿學運人士的質疑,(同前)無任何回應而自作孽了。故,孩子,回家吧。還我立法院。更尤其是:全天在濟南路現場上課與分享,乃理解其中之運作。尤尤其是:林飛帆表示,張安樂等人訴求的對象,不應該是議場裡面的學生,他們本末倒置。林飛帆說,如果白狼真的有話想對他們說,希望白狼將訴求書交給警方,再由警方轉交給他們……林飛帆和律師賴中強指出,幹部們近日收到許多要對他們不利或使用暴力的情資。因此,希望警方能幫忙隔開群眾「不可以讓他們進來」,他們也會維持國會議場秩序,繼續堅守議場。林飛帆呼籲,無論下午狀況如何,大家都要以和平非暴力手段,一起守住國會,並維持議場內外秩序……不過在場媒體質疑:議場只出不進,有法源依據嗎?對此,林飛帆解釋:當然沒有法源依據。但國會目前由學生掌控,雖是違法行為但有正當性。因為,學生是在行使公民不服從行為而且是為了安全考量才管制。(《聯合晚報˙A1》103.4.1)林飛帆等同學,非常的人格撕裂及躺在地上歇斯底里撒野。上引文讓我們看透:別人不可以使用暴力,只有林飛帆等學生可以!因此,林爸爸,你是怎麼教兒子的?雅萍(林飛帆的女友),這樣的男生,他的人格裏沒有情,更沒有愛。有的只是分裂小它物:權利意識!因為:
一˙318之源(318→319連結):
(一)現代性的詭計得逞。
(二)馬王惡鬥。
(三)藍綠惡鬥。
(四)民進黨魁之爭。
(五)318→319。
這是筆者第二次在牆上留言,(第一次留言是:大家是九月政爭的棋子!這是筆者103.3.22在現場的留筆,103.4.1再看該留筆,被人畫了三畫塗掉。)此乃筆者巡視全場的留言,然後就到濟南路上課去了。
二˙228事件的真相及釣魚臺是中華民國的鐵證如山第五次發言:濟南路的課程,由臺灣教授協會負責實施,當時正在進行民主開講,其後由林健次教授主持,中研院薛化元研究員闡釋反服貿,其次由蘇正明教授主講<臺灣學運的精神>,最後是公民審議討論活動<服貿與醫療>,筆者全受教了。但是,筆者做了一私一公的回應:
(一)私回應:薛研究員闡釋完後,筆者請其來篷內私下對話,筆者稱:筆者對於您闡釋服貿的違反經濟過度集中、過度依賴中國、違憲、反對這樣的前提服貿,筆者很同意您的觀點。問題是:您可有進一步的論述呢?我們的主張即:退回服貿、建立監督機制、罷免總統。這不能算是進一步的主張,最少就該提供您們的服貿主張。但是,您們沒有!這也就是說:您們的主張,正是他們當初反對您們的原理而擋下了服貿。如今,您們用同樣的原理反服貿,這不是很弔詭的權力鬥爭嗎?不是……殷教授說:不錯,楊先生講得很對。服貿,當初就是你們提出來的,既黑箱,又無程序正義,更以行政蓋過立法。故,你們(兩黨)在此呈現了權利鬥爭的辯證,完全無視於國是民生。對,服貿與反服貿、國民黨與民進黨,在此只讓我們看到同一法的權利鬥爭辯證。就像我的大女兒,辛辛苦苦的每月賺個十幾萬,卻天天神經緊繃與體力透支。小女兒更慘,每天在線上腳踩定點,每次2000多下,每月賺不到24500元。真叫我這個做媽的擔心,他們未來的日子要怎麼過啊!對,我也一樣!當下和過去的差異是:我們非常的清楚,以前是背著積蓄生活過日子,現在是背債生活過日子。這就是現代性、現代化及全球化帶來的結果,更是我們刻意忘本的惡果。對!咦……薛研究員,不知道其在什麼時候離開了。
(二)公回應:對於蘇教授的講授內容,筆者做了兩點補充。蓋,其稱:其係藝術家,非歷史學者,對228事件及釣魚臺跳過不講。唯,其大綱中卻列出該二大主題。故,筆者稱:對於蘇教授有關228事件及釣魚臺的議題,正好我都對它做了專題研究,我在此來對它做補充:
1.228事件的真相:筆者研究228事件,發現現有的研究,都有很深的缺陷。因為,筆者發現研究228事件最重要的關鍵資料是大溪檔案,尤其是其中的蔣中正與陳儀電報往返。唯,從227到310,陳儀被228管委會及政治局等軟禁,期間公署公文出不了公署,與外界完全無法聯繫。但是,大溪檔案中透露:蔣中正與陳儀電報的祕密往返,特為權力核心的關鍵議決演變。經我的研究發現:228事件的原兇不是蔣中正與陳儀。因此,我建議大家:研究、詮釋或理解228,不能不研究大溪檔案,更不能不深究蔣中正與陳儀電報往返。(含徐學禹)
2.釣魚臺是中華民國的鐵證如山:釣魚臺是中華民國臺灣省宜蘭縣的鐵證如山事實合法性與合法化:
(1)釣魚臺是中華民國的合法性:
甲.日本派伊藤與陸奧於1895.4.1將馬關條約媾和條款送達李鴻章,其中第二條中國割讓:奉天南部由鴨綠江口至三岔子,由三岔子北向至榆樹底下,再西向抵遼河士順河而下,以抵北緯四十一度之線,沿同緯度達東經一百二十二度,再從北緯四十一度東經一百二十二度兩線交會之限,順此經度,以至遼東灣北岸,在遼東灣東岸及黃海北岸奉天省所屬島嶼。臺灣全島及所屬島嶼,澎湖列島。案:由上述馬關條約媾和條款第二條清楚的明述與證明:釣魚臺是中華民國的。否則,日本無須要中國割讓。其後的馬關條約,更清楚的明述與證明該一意義。
乙.1943.12.15開羅宣言:我三大盟國(中美英)此次戰爭之目的,在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及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丙.1945.7.26的波茨坦宣言:第6條、欺騙及錯誤領導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權及勢力,必須永久剔除。蓋吾人堅持非將負責之窮兵黷武主義驅出世界,則和平安全及正義之新秩序勢不可能。第7條、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及日本製造戰爭之力量毀滅有確定可信之證據時,日本領土經盟國之指定必須佔領,俾吾人在此陳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丁.1945.8.15裕仁天皇玉音放送宣布日本投降:朕深鑑於世界大勢及帝國之現狀,欲採取非常之措施,收拾時局,茲告爾等臣民,朕已飭令帝國政府通告美、英、中、蘇四國,願接受其聯合公告。蓋謀求帝國臣民之康寧,同享萬邦共榮之樂,斯乃皇祖皇宗之遺範,亦為朕所眷眷不忘者。前者,帝國之所以向美、英兩國宣戰,實亦為希求帝國之自存於東亞之安定而出此,至如排斥他國之主權,侵犯他國之領土,(918及77事變)固非朕之本志(實是拉康的分裂主體)。然交戰已越四載,(8年)雖陸海將兵勇敢善戰,百官有司勵精圖治,一億眾庶,克已奉公,各盡所能,而戰局並未好轉(侵略未得逞),世界大勢不利於我…念及帝國臣民之死於戰陣,殉於職守,斃於非命者及其遺屬,則五臟為之俱裂。至於負戰傷,蒙戰禍,失家業者之生計,亦朕所深為軫念也…望爾等臣民善體朕意。裕仁。
戊.1945.9.2二戰一般命令第一號:日軍向代表美中英蘇之司令官如下述或如盟邦統帥以後所指示者,無條件投降。在中國(滿洲除外)臺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之法屬印度支那境內的日本高級將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附屬部隊,應向蔣介石將軍無條件投降。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臺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內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無條件投降。
己.1945.9.9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臺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內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無條件投降。
庚.1945.9.9日本遞交中華民國的降書:
(甲)日本帝國政府及日本帝國大本營,已向聯合國最高統帥無條件投降。
(乙)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規定:在中華民國(東三省除外)臺灣與越南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內之日本全部陸海空軍與輔助部隊,應向蔣委員長投降。
(丙)吾等,在上述區域內之全部日本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之將領願率領所屬部隊,向蔣委員長無條件投降。
辛.1952.4.28舊金山和約第:
1條聯盟國承認日本與其領海之日本國民之完全主權。(日本無主權)
2條日本放棄對臺灣、澎湖(含釣魚臺)之所有權利、名器與請求權。
3條美國對上述地區(不含臺澎釣魚臺)、所屬居民與所屬海域得擁有實施行政、立法、司法之權利。
子.以下的證據:皇太后慈諭:將該釣魚臺、黃尾嶼、赤嶼三小島賞給盛宣懷為產業,供採藥之用。唯,1997.11《歷史月刊》第118期虞正華<慈禧的釣魚台列島「慈諭」考辨>考非該一證據力。但是,該文卻稱:從眾多記載釣魚臺的歷史文獻和國際法考察,早已確認釣魚臺是我國的領土。由是反可直證:早已確認釣魚臺是我國的領土。鐵證如山即:1895馬關條約媾和條款的明文。(<謠言止於智者 / 釣島事件中的慈禧聖諭是假的>,(宋路霞著,《盛宣懷家族》,上海:上海科學文獻出版社,1972年。)亦證假。)
2.釣魚臺是中華民國的合法化:
(1)釣魚臺的合法性:如上述。
(2)上述合法性的流衍:
甲.釣魚臺的合法性主權歸屬:就釣魚臺的歷史事實與上述的合法性言,釣魚臺的主權事實乃鐵證如山的是中華民國的。
乙.流衍:釣魚臺是中華民國的事實鐵證如山→1894甲午戰爭→1895日本在馬關條約媾和條款中向清朝要釣魚臺(證明釣魚台是中國的)→1895馬關條約→1911中華民國→1937日本侵略中國之盧溝橋事件爆發(未含五三慘案)→1943開羅宣言→1945波茨坦宣言→1945裕仁天皇玉音放送接受波茨坦宣言向中美英蘇投降→1945聯合國→1945二戰一般命令第一號及聯合國最高統帥第一號命令→1945岡村寧次及安藤利吉向何應欽及陳儀遞交降書→1949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1952舊金山和約→1952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1971日中斷交與內地建交→1971歸還沖繩協定→1971釣魚臺行政、立法及司法權美日非法私相授受→1971管制權歸還日本→1971日本現實統領釣魚臺。
丙.就上述的合法性及流衍來看,我們可以鐵證如山的清楚確定:
(甲)釣魚臺主權的歸屬:清朝→日本→中華民國。
(乙)然而,我們亦可由是看出釣魚臺主權的異化:釣魚臺的主權是清朝的→釣魚臺的主權割讓給日本→釣魚臺的主權據馬關條約媾和條款、開羅宣言、波茨坎宣言、玉音放送、日本遞交中國的兩份降書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美國乘馬歇爾調處國共而非法的擁有釣魚臺行政、立法及司法權→日本擁有釣魚臺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權。(呂前副總統秀蓮女士稱:行政、立法及司法權不等於主權。)
就上述的分析與事實指證:釣魚臺是中華民國的事實鐵證如山,屹立不搖焉。
三˙公民審議討論活動<服貿與醫療>:先由三位專家闡釋該議題,繼由學運總指揮部派員指導與帶領實施小組討論,重點在每位學員表述:
(一)醫保與服貿的關係個人見解表述。
(二)以個人經驗舉例說明之。
唯,其所提供的講授及資料,多所偏頗,更是網路文章。因此,愚民得很矣,綠民就是這樣被愚的啊!
真是:中華民國啊,您可確實落實了無政府主義。總指揮,你們以黑箱及無程序正義反服貿,自己卻黑箱得可更徹底且毫無程序正義啊!學生們,回家吧。還我立法院。因為,筆者在濟南路現場學了一天,內容偏頗、可議、資料更問題叢叢,教學挑撥情緒、攪亂價值。故:
暴行邪說有作,亂臣賊子懼,孔孟荀的批判。
林飛帆同學,您可真是人格撕裂的躺在地上歇斯底里撒野。因為,你們先前既非法侵入立法院及行政院,其後又非法占領立法院,現在又要警察保護你們。真是:別人不可以使用暴力,只有你們可以!因此,林爸爸,你是怎麼教兒子的?雅萍(林飛帆的女友),這樣的男生,他的人格裏沒有情,更沒有愛。有的只是分裂小它物:權利意識或傅柯的性權!妳,別:
命苦了!
因此:
我們願意承擔一切的刑法責任。(《民視˙頭家來開講》103.4.1)
那麼:
你們就出來承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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