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1-01-24 10:08:16| 人氣23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15.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15.因此在[語言]用法中,單一元素的意思就其自身而言是不清楚的,而文法的詮釋是一種實際的任務。

即便一個語詞的內在本質已經被認識到,然而[就其]自身[而言]絕對不會顯現出來,那麼[語言]實際用法和[語詞]內在本質之間的關係必須首先要建立起來。但是[這種關係]根據脈絡才能夠被認清,因為[脈絡]決定了語詞實際運作的領域。

 

註:

 

15-1.就詮釋學的立場而言,單一語詞或單一要素的意義首先還是受到整體脈絡所決定,即便它們本身就已經具有某種本質上的意義特性。

台長: Aistesia
人氣(236)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教育學習(進修、留學、學術研究、教育概況) | 個人分類: 文法的詮釋面向 |
此分類下一篇:《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16.
此分類上一篇:《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1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