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Brockett, Oscar G.著,胡耀恆譯。《世界戲劇藝術欣賞:世界戲劇史》。再版。台北:志文,1989。】
場合:在祭祀Dionysus的節慶中演出。此一崇拜始自西元前十三世紀左右,自小亞細亞傳入希臘;至西元前七、八世紀,在節慶中已有歌隊舞蹈者的競賽了,唱舞狂喜的「戴神頌」(dithyramb),此為希臘戲劇之濫觴。
塞士比斯(Thespis):西元前534年,第一屆悲劇競賽的冠軍得主。
塞士比斯戲劇:一個演員,一個歌隊;所有角色都由同一個演員扮演,用面具來改變其身分;演員離場換角時,歌隊仍在場上彌補空檔。
演出的流程
1. 向首席民官(archon eponymous)申請一個歌隊,每次只有三個悲劇家能獲得申請。
2. 民官指定負擔歌隊費用的贊演富紳(Choregoi),每位戲劇家一名,以抽籤決定合作關係;富紳在每次慶典結束後一個月左右選出;富紳負責歌隊訓練費及服裝費、樂師與額外演員的薪俸及服裝費、場景製作費。
3. 戲劇家要提出三個悲劇與一個撒特劇參加競賽,並身兼導演,主持一切有關演出事宜(演出行政)。
4. 「城市的戴神節」,每年三月底舉行。節慶期間,停止訴訟,全國休假,獄囚亦暫獲釋放。
5. 第一天:節慶以遊行為始,戴神從其座落於Acropolis山麓的神殿裡被抬出城外,神話中的進城情形被模仿、扮演,始以狂歡喧鬧,終以對其祭獻。
6. 第二至第三天:戴神頌的競賽表演。由歌隊載歌載舞獻唱:五十人組成;每一年有十隊,五隊為男性成人,五隊為男孩子。
7. 第四天:西元前487年後,有喜劇競賽,一天專演五齣喜劇。
8. 第五至第七天:悲劇競賽,每天三個悲劇(triology,三部曲)和一個撒特劇。
9. 撒特劇:僅存唯一完整無缺的是Euripides的《獨眼巨人》,和悲劇一樣是以四次歌隊將全劇分為五段;該形式對後世影響不大。
10. 再另選一日頒獎,頒發最佳劇本(喜劇獎一,悲劇獎一,榮譽歸戲劇家和贊演富紳共享)、最佳悲劇演員、最佳戴神頌歌隊,由政府監督,採祕密投票;並懲處節慶期間的不良行為。
11. 此一節慶對任何人都歡迎;原本是完全免費的,後來酌收兩毫門票錢,並以公款設立基金,供票給無力購票的民眾。
劇場型制
1. 座落於Acropolis山坡,由一片山坡和山腳的一塊平台構成。
2. 觀賞席(theatron):把石塊崁進山坡地,呈半圓形,可容納一萬四千人。
3. 舞蹈場(orchestra):平台,其直徑約六十五英呎。
4. 祭壇(thymele):平台中央。
5. 舞台景屋(skene):出現較晚,以石塊建成,供演員化妝及休憩用的,漸漸轉變成戲劇行動的背景(佈景功能);兩邊突出的前翼(paraskenia),和觀眾席之間的空間正好做為舞蹈場的入口(parodoi);景屋的平頂也可以當作演出區之一。
6. 演員通常由景屋進場,歌隊則由入口進場。
7. 戲劇行動多在戶外發生,大部分的死亡都在台後發生,而屍體卻常隨後呈現,輪車(eccyclema或exaustra,裝有輪子的平台)會從中間的大門向前推出。
8. 起重機式機關(machina):用於神靈出現,或從天而降,降到舞蹈場的平面,或從舞蹈場昇起,昇到景屋的平頂。過多的話,叫做deus ex machina,指稱任何牽強突兀的結尾。
9. 活動三角架(periaktoi):三片木板合成的一個三角形,裝於活動支點上,用來造成現身效果或佈景更換。
演員
1. 政府提供三名說話的演員給戲劇家,其中一個主要演員是由抽籤方式分派給戲劇家的,然後由戲劇家和該主要演員選出另外兩名演員;均為男演員,都要在同一戲劇家的四個劇本中演出;一人飾多角。
2. 演出風格不確定;劇本要求簡單而寫實的動作;一人飾多角和男扮女裝暗示演出不可能十分擬真。
服裝
1. 面具:由輕質的細布、軟木或木頭製成;面具嘴部是張開的。演員戴面具的理由:一人飾多角;男扮女裝;演員所扮演的幾個角色年齡與性格可能相去甚遠。
2. 頭飾:與當時服飾相當接近。
3. 衣著:依舞台需要、角色而不同;通常腳登長統靴(cothurnus),為當時流行的軟質裹足。
4. 服裝以便於行動、說話、迅速卸裝換角為原則。
歌隊
1. 數目:五十人→十二人→十五人。
2. 通常是一致行動,有時分為兩組,每組七人,或輪流演出,或交替分唸台詞;歌隊長有時可以獨白,但歌隊是以群體為單位唱或唸的。
3. 作用一:戲劇中的一個角色,表示意見,提出建議,有時也威脅阻礙劇中事件。總是站在主角這一邊。
4. 作用二:經常設立劇本的一個道德架構,表露作者的觀點,定下標準,作為判定戲劇人物行動的依據。
5. 作用三:理想觀眾。
6. 作用四:幫助建立劇本的氛圍並使戲劇效果增強,也可以幫助建立更有力的扭轉。
7. 作用五:增加戲劇的色彩、動作和景觀。
8. 作用六:具有重要的節律作用。
勒納節(Lenaia)
1. 每年一月舉行。喜劇自西元前442年起,在「勒納節」才獲得了正式的政府支持,競賽也肇始於此,每屆有五位喜劇詩人參賽;西元前432年之後,每一年多加兩個悲劇作家各獻演一個劇本;撒特劇和戴神頌不在此節慶中演出。
2. 歌隊:以二十四人組成,分為兩組,其作用與悲劇歌隊同,然其音樂與舞蹈指向製造喜劇效果的方向。很多喜劇的歌隊隊員不是人類(鳥、蛙、雲、蜂),面具和服裝用來製造適當的外型。
3. 演員:數目限制較少;表演風格以日常行為為基礎,加以渲染誇張。
4. 服裝:通常是緊身而十分短的錦袍,穿在肉色緊身衣外面,造成半裸效果,更因「性器」(phallus)而增強。
5. 面具:強調人物的滑稽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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