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工作平等法實施有感
江益能91/03/12
「書不盡言,言不盡意。」這是孔子的名言。這句話告訴我們,所有的書本都很難完全表達它真正要說的話;人們所說的話也常有辭不達意的情形。這正說明了語言文字有它的先天限制。語言文字除了它的內在限制之外,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外在因素是受限於每個人,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會依照自己的學識見解或感受、情緒來對文字或現象做自認最合理的解讀。所以常常同樣的一段話或一件事會因不同的人所具備不同的『支援意識』而有不一樣的看法。
受到上面所述語言文字的內外在限制的影響,一般人很有可能不去深思,而把一些深具內涵、意義的文字或現象做合乎自己常識(或意識)的解釋,患了林毓生教授所說的「形式主義的謬誤」而不自知。其中最常見的就是單純的由字面去解讀,並任由自己賦予它一個意義,無可避免的通常這個意義也是表象化的。而且這樣做習慣之後,很少能再去思想,更不可能去探究其深層內涵了。把文字淪為「口號式」的理解,再想當然爾的以此「口號」加強或合理化自己的想法及意識,其實這是相當危險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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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習焉不察的把「兩性平等」和「兩性工作平等」混在一起,甚至把兩者劃上等號。更有些人習慣性的從字面上把「兩性平等」解讀為兩性一律平等(管他男性有沒有懷孕的條件?有沒有能力生小孩?管她女性要不要當兵?),而忽略了「兩性平等」的實質內涵。令人擔心的是,當一個人習慣性的把兩性平等淪為口號後,是很容易轉變為思想上的當然預設。那麼無可避免的這個浮泛性名詞必然會進入其潛意識,當他需要用到時就會成為一個強烈支持的『支援意識』。而這個意識祇不過是一個對兩性平等的扭曲化或簡單化的形式建構而已,絕非對兩性平等內涵的實質了解或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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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工作平等法乃在促進兩性地位實質平等精神之貫徹。而且此法主要在以「法律」規範兩性「工作權」之平等,並以之成為台灣兩性平權觀念上的一個里程碑。在這裡我們有必要了解到「法律」常是一個低限,不足以規範道德的全部,更不可能馬上更易「文化面」的問題。於此,特別要強調的是兩性平等的內涵(屬道德或文化層面)絕大多數不是法律所能規範。因此我們立的是「工作」平等法,以保障工作權之平等,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兩性工作平等法在實務面的執行上,其象徵意義絕對大於實質意義的。因此,更重要的是在道德的或文化的層面上,如何來落實兩性平等的實質精神才是未來的努力方向。要做到這點,能先了解兩性平等的精義尤其重要。
平等的精義
國父孫中山先生在講人民的基本權利的主張時談到他的平等觀。孫中山先生將平等分成「不平等」、「假平等」、「真平等」來加以討論。
一、 不平等:又分為
1. 天生的不平等:如人生而有的聖、賢、才、智、平、庸、愚、劣之分。
2. 人為的不平等:政治上的權利受到封建世襲之下的制度造成的,即帝、王、公、侯、伯、子、男階級制度而形成人為的不平等。
二、假平等:就是不分聖、賢、才、智、平、庸、愚、劣,不管人天生的不平等一律求其平等,亦即平頭式的平等。
三、 真平等: 是立足點的平等,講求機會均等的平等。
國父在講述民權主義時呼籲人們要發揮服務的道德心,使三種不平等變成真平等。即聰明才智大者服千萬人之務,略小者服十百人之務,全無聰明才智者服一人之務。其主要目的即在說明人生而『自然』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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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父在講平等的精義時是把平等建立在「服務的人生觀」,吾人談兩性平等之時不妨也把兩性間之「平等」建立在尊重、包容與合作、互補之中。當然在此之前宜先認清,兩性在自然之中本不平等,寄望於調和此不平等讓兩性在相處時充滿著和諧與愉悅是大家努力的重點。因之,現階段的主要課題就在於了解平等的精義,不為字面上的「平等」所惑。庶幾不因追求虛幻的平等反而使得自然失序(即陰陽倒置也),人生因而變得更痛苦,擔負自然失序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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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傳統文化一直強調的是「夫唱婦隨」,而此夫唱婦隨的文化並未蘊涵著男尊女卑的觀念,反而是一種崇尚『自然』,合乎天道的表現。只不過在西方文化入侵之後我們未能調適並完整的保存這項優良的文化傳統罷了。
易經坤卦文言:「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旡(無)成而代有終也。」我們中華易經文化講婦女的德行(坤道)是夫唱婦隨,是「地道旡成而代有終也」,即成功不必在我,他人(夫)的成功亦即自己的成功。(為人下屬者即臣道也,亦復如此。)這種思想作為是相當偉大,而且合乎自然的。再如南懷瑾先生所言:「馬群、牛群到了夜間在曠野中休息,自然會讓母馬、母牛到中間安全地帶去睡,公馬、公牛都在外圍擔任保衛的責任,...,所以夫唱婦隨的順道,並不是在壓迫女性,因為女性有許多先天條件是需要保護的。」這就是合乎自然之道,兩性平等精義的體現。
由兩性工作平等談教育
由於工業化、都市化的影響,社會變遷相當大,現在台灣家庭出現了大問題。正如林衡道先生說的:「現代家庭很多夫婦兩人都在外工作,離婚率的增加也已不能避免,我們將面對會有更多的雙薪家庭及單親家庭出現的事實。」為了家庭生計,雙薪夫婦早出晚歸,孩子只好托給傭人或褓母,上小學起孩子的早餐午餐都在外面,離譜一點的晚餐還在安親班打發,到晚上七八點才看到父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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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並不是在比較職業的高下或貴賤的問題,每個願意付出精神勞力的工作者都是值得敬重的。只不過由這裡我們可以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在高知識水平的家庭實施了末等的教育。(長江註:此句意近於雙薪家庭、高薪家庭反而因為父母投入工作,而無法親身教育自己的子女,而謀求廉價的勞工代理之。)難怪今日教育問題、社會問題一大堆,然後再歸咎於學校教育的成效不彰,實在讓人納悶。
其實我中華文化講究的「家齊」,在每個殷實的家庭背後一定有一個有『母德』的人在打理著。依南懷瑾先生的見解,『母教才是天下文化教育的大教化事業』。幾千年來的中華文化中得以維持傳統的家族人倫之道,首推歷代中國婦女犧牲自我、不居功的美德,這些都是『母德』的偉大。台灣現在的教育不可說不進步,但是在家庭教育出現大轉變的今日,只為了強調兩性工作的平等,經濟生計第一,稱職的母親角色都把重心轉到職場。留給孩子的是次一級的教育品質,就算學校教育再發達,終究也難以挽回孩子在家裡失去的一切。我實在不明白,這一代的台灣人重視的到底是什麼?
湖南省長沙市「愛晚亭公園」買的辣椒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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