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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5 23:16:49| 人氣1,68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由赤科山談台灣的濫墾問題-89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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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赤科山談台灣的濫墾問題

從小學課本中,我們就曾經讀過「溪頭的竹子」一文,對於溪頭的竹林風貌心神嚮往。一兩年前,電視上播了一支飲料廣告,提到「梅之鄉風櫃斗」,加上報紙的宣傳,使得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山中小村得以成為觀光勝地。兩天前,筆者又寫了一篇「赤科山」金針遍野的美,引起各位朋友的熱情迴響;然而各位可曾知道,這些「風光旖旎」的景觀,可都是台灣濫墾史上,深沉的痛?

當我突然提起「濫墾」這個罪名時,大家一定為之愕然,因為在大家的印象中,濫墾的人都是一副獐頭鼠目的壞蛋嘴臉(就像早期若聽到「共匪」一詞,大家的腦海都會浮現一群牛鬼蛇神),怎麼會是這些純樸的農民呢?因此我以歷史和自然兩方面的角度,向各位分析這個問題,希望您耐心讀完本文,能對台灣的環境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大家都知道,在地球上還沒有人類的時候,今日高樓林立的世界各大都市,幾乎都是一片茂密的森林;後來人類擴張,需要大量的衣食和住所,才將適合農耕的土地逐漸開墾,原本的森林成為農耕、畜牧、建屋用地。在土地遼闊,一望無垠的時代,誰肯打拼墾荒,誰就是無名英雄:當然也不會有人想到土地所有權的取得問題。這種現象在我國,一直延綿到清末都是一樣的。

很不幸的,二十世紀以來,人類已經暴增到自然界無法承受的地步;人們漸漸發現各種自然資源不再是無限的──最直接的包括土地和水源,這才開始加強了法律的名目管理。他們將土地的所有權劃分清楚,而將建立制度前尚未有人佔據的土地,視為公有。這個階段在台灣,正是日據時代的中期。

當時在台灣的原住民逐漸漢化,逐漸放棄「出草」殺人的習俗,加上日本政府對原住民採行高壓政治,一步步限制他們的活動範圍,因此漢人開始漸漸移民到台灣的淺山地區,並且砍伐台灣的木材。今日很多民眾遊玩的森林遊樂區,很多就是日據時代伐木基地的遺跡,大家看到漂亮整齊的森林,幾乎都是由日本人重新種植的人工林,而裡面的樹種也經常不再是台灣的原生樹種。例如各位在溪頭看到的柳杉、福杉,都是由日本引進的「外國樹」,只有那些零星的紅檜神木,才是這片森林的遺老。當時日本政府曾做過林地所有權的開放登記,只要任何人堅持表示山裡面的土地是他的,就可以取得土地所有權;但是當時有些台灣人懼於重稅或不想跟日本政府打交道等因素,以致沒有登記,造成光復後林政的困擾。不過,這種困擾事實上並不多,因為在日據時期,台灣的深山還是很蠻荒的,少數待在山裡的人,多半是日據時期伐木工人的孓遺。

很不幸的,在日據末期到光復初期這段期間,有一些平地人趁著政局紊亂,無力管理山林之際,又前往山中開墾。當時政府從日人手中直接接收了土地所有權的資料,依據森林法,將公有地接收為國有林地。但是政府也知道有些土地只是沒有登記,並非蓄意濫墾,因此早從民國三十八年開始,在台灣各地就有多次、多種名目的處理方式,內容大同小異,都是暫時不將這些人趕走,但條件是要求這些人就地從事一定比例的造林,而林木砍伐的利益及其他農林產品由雙方分帳,並且限制他們開墾的強度﹙例如農用面積的百分比制﹚。然而這項人道的處理方式,在往後的二十多年間,卻未獲得民眾道德的提昇;一次一次「就地合法」的惡例,反而掀起一次又一次濫墾的熱潮。

大家未免奇怪:為什麼人們好好的平地生活不過,反而要一窩蜂的移民山中呢?無他,利也。這些人有些是因為災害、經濟不景氣等因素,而移民山中;有些是因為好吃懶做,家道中落,便把祖產賣了,搬到「不要錢」的山裡;但是最基礎的條件還是出自高山蔬果驚人的利潤!在台灣經濟發展史上,有很多的蔬果曾經喧騰一時,除了各位大概知道的「蘋果神話」外,桃子、李子、香蕉都曾經引起一陣瘋狂,而近年來的茶葉、檳榔,更是不用說了。如果沒有這些高利的誘因,即使平地生活再苦,又有什麼理由會想到往山裡去呢?

你或許會也問:在地圖不發達的年代,純樸的農民怎麼知道,要怎麼走,可以到適合開墾的山裡?甚至可以遠從嘉義,遷徙到東部鳥不生蛋的赤科山頂!這還是要歸結日人的伐木。赤科山上原先長滿赤柯樹,在日據時代開始砍伐,尤其到抗戰期間作為槍扥的製造更盛。這些伐木工人覺得那個地方有如桃花源,便成為識途老馬。民國四十八年八七水災過後,有些人想起了那個地方,又加上聽說當時金針的利潤頗高,便遷徙到山上種植金針,直至今日。

在早期農業社會,「林木」本身就是一種財源,別說是要種植蔬果,光是砍伐森林就可以讓人成為爆發戶﹙因此有所謂「濫伐」﹚﹙不過現在的工商社會,已經沒有人想砍樹了,因為木材價格太差。光是砍樹的人工,加上運費就高過木材價格,當然送他砍都不要!﹚。把原有的田地賣了、然後去砍伐木材、種植經濟作物,這三大筆的利益,能夠不誘人嗎?

那麼政府又為何坐視不管呢?因為困境很多。

剛來台灣的政府一方面需要攏絡民心,二方面也無力解決這麼多如蟑螂般的開墾者的蠶食鯨吞。林務管理土地遼闊、經費和人力有限,況且人員都只是不具武力和司法權的公務員﹙警察才具有武力和司法權,但是山上的警察,不是礙於婦人之仁,就是收受賄絡,遇到事情總是不了了之﹚,這些林務人員離鄉背井擔任林務工作已經很辛苦,別說是山林浩瀚無力巡視、或公務員不夠勤奮敬業,光是「保全性命」的考量就夠看了,這叫他們如何執行取締的工作呢?

事實上,在日據時代以前進入的墾農大部分是比較溫和的,如今大都不會造成生態的嚴重破壞,正如溪頭的竹林,雖非林木,但竹類的水土保持尚佳,而且因為年代較早,這些較老的墾地大都分布在較低海拔的淺山地帶;經過調查發現,這些竹林的主人大都已經無意經營,更別說是蓄意擴墾了,也些甚至已經搬走。反而是越晚進來的人,進入得越深,而且抗爭的聲音越大,睜眼宣稱他們早從日據就定居於此的神話。另外經過調查發現,越晚進入的人,圖謀炒作土地利益的意念越強烈。

今日大家到山上郊遊,尤其進入中部的山區,大家都對山坡地如狗啃般滿滿一塊一塊的墾地痛心疾首,但是你可知這麼密密麻麻,幾乎可說是體無完膚的山坡地,全部都是違法的嗎?你可知道,整個台灣山區佈滿的違法墾地,血淋淋的表現出政府無力解決的困境嗎?你可知道,這些遠在天邊,似乎與你無關的過度開發,是在拿著下游兩千萬人的生命財產,交換他們個人的利益嗎?

好好的一片山,森林就是森林,我不願用專業的口吻告訴你森林的重要與神奇,但是相信你也知道,檳榔、茶葉、高山蔬菜、果樹,這些裸地比例高,外加農藥污染及化學肥料的農墾地,對於水土保持的傷害吧?然而又為什麼,當大家讚美著坪林的包種茶,當大家讚美著武陵的高麗菜,當大家讚美著梨山的水蜜桃,當大家讚美著阿里山的山葵醬,當大家讚美著風櫃斗的梅製品,還有誰知道,這些現象,全部都是違法的濫墾呢?還有誰想到,支持他們的自己,才是生態的殺手呢?

令人憂心的,不是這些現象的「存在」,亦不是這些現象的「蔓延」,而是大家都「不知道」。不知道!?這是個資訊發達的社會,是個公權力蓄勢待發社會,只要有民意,只要有輿論,什麼天大的難事,都可以解決。我們不一定要將這樣的問題,拿去怪罪墾農、怪罪政府、或怪罪任何人,但是我們不能放棄雙贏的解決可能,我們更不能對台灣的環境一無所知!

一般民眾「不知道這個問題」,是台灣的一首悲歌,但是更悲的是,眼前的林政單位和墾農之間,也沒有正確的觀念!

大家只會爭論著土地所有權的問題︰政府強調墾農違法,強調其地是「國有林地」,而墾農則強調﹙或編造﹚其地為祖傳私有,且要求放領。這樣的爭辯,完全誤導了保育的意義!山林的保育,是為了全民的福祉,何關一紙產權的爭辯!只要是危害全民的行為,就應制止,只要是利於全民的行為,就應鼓勵。無論在森林法、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都將這份精神說得很明白,規定無論森林之所有權為何人,任何人均不得對森林做不當之利用﹙即使林地屬於自己,依然不得濫墾﹚;但是台灣的法律,卻可以由司法單位、地方政府、民代,互相勾結,以各種稀奇荒謬的文字遊戲加以扭曲,只要他願意!因為地方政府首長、民代都是當地居民選出來的,自然和當地居民如一丘之貉。尤其像南投縣政府,已經是個「濫墾縣政府」!而司法界受到一再纏訟不休的龐大案件,不堪其擾之下,也作出的扭曲法意的勾當!明明是三種法源都可輕易將其治罪的案件,卻可以一概詭辯成「不適法」。林務單位長年為了破除文字曲解而尋求修法途徑,但文字曲解的根源就是立法、司法機構的有意阻撓,因此以修法訴求的途徑當然是緣木求魚!再者,現在的立法院對於法案的焦點大都放在明顯切身的事務,要使眾人關切看似遙遠的「森林法」,自然有其困境。

中央之所以不敢將林地放領的原因,正因為「光是還沒放領就已經濫墾得一塌糊塗;放領之後,預期將更難限制其行為」,他們勢必以各種官司、關說、賄賂、黑道等手段,設法變更地目,進行更可怕的破壞及牟利行為!﹙例如建大飯店、人工遊樂區,或是直接進行土地炒做買賣!﹚

在那麼陡峭的山坡地,根本不是「農地」的地方,一群人喊出「耕者有其田」的口號,事實呢?試想在這個二十世紀產業三級化的台灣,連平地的農業都逐漸萎縮的情況下,在山裡還有誰真正甘作自耕農!?眼見當前的墾殖現象,政府已無力禁絕,即使不放領,墾農應可繼續進行墾殖;如果這些土地無利可圖,墾農何以為了「放領」而吵翻天呢?

八十五年賀伯颱風帶來了土石流,「土石流」一詞第一次被台灣「有日本住到沒日本」的耆老們聽到,大家都感嘆的說︰「國民黨攏說日本人砍走了樹,但是日本時代哪有啥米土石流?」

森林系的教授說︰「災民說他受到土石流,要求補助,問題是你為什麼住在那裡?」

網路就更激烈了︰「在我眼裡,神木村的那些人跟ID4的外星人沒什麼兩樣,早叫他們遷村不要,現在生態毀了,才說要遷村?X!應該要叫那些人先負責把當地恢復原狀再給我滾!」網友們紛紛表示支持……

其實這樣一味的醜化任何一方,也是不理智的。事實上,要研究一片墾地,究竟是否呈現合理開發,是有經濟學、生態學、水保學的科學理論。在輕度的開發下,確實可以使社會產生一些利益,例如觀光,甚至是一些技術上可能改善的農業,對環境的破壞可能降到容許範圍內。舉例而言,如果要研究赤科山的金針墾地是否會造成土石流,只要看看在一場大雨過後,從這塊區域流出去的水是什麼顏色,拿它跟旁邊森林地的採樣比較,就不證自明了。如果金針田流出來的水是清的,或雖稍濁但不太嚴重,地表可以負荷,也許就不用趕盡殺絕。

林務局目前的構想是盡量利用自然的方法,期待藉由農業蕭條,使墾農無利可圖,再從長計議;但事實上如前所述,墾農不願離去的因素很複雜,不是這麼容易的,這件事情非得由國家提出具體 「國策」才有望解決!如今現在面對這麼積重難返的社會問題,竟由小小的林務局孤軍奮戰、無人知曉。為什麼台灣的事權始終不能統一呢?為什麼有所謂的環保署、國家公園、農委會、林務局、觀光局、水利局、水土保持局、還有退輔會、各大學實驗林等等數不清的單位各司其職,而久久等不到「環境部」的成立呢?

政府無能,百姓卻有無限潛能︰南投縣信義鄉風櫃斗的梅農和那飲料商究竟有無勾結,我不清楚,但是藉由觀光吸引民眾來扭曲義理,確實是一種手段。赤科山也推出他們的金針美景,希望藉由花蓮縣政府推動,建立一個觀光區,先打出知名度,建立民眾美好的印象,再運用民意作為後盾。坪林鄉公所也是:鄉公所不遺餘力推展坪林觀光、爭取坪林「建設」;但是請你看看地圖!整個坪林鄉的每一滴水,可都是喝到大台北五百萬人的肚子裡!這塊山林如今卻是滿山遍野的茶園,以及四處可見的墓地,請問您想是喝巴拉松,還是排骨湯?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們不願追究仇恨,卻也不應該推卸責任!基於人道精神,政府應該提出明確的國策,來解決山地土地利用的問題。例如輔導山地居民下山遷村,提供無息貸款購屋、提供轉業訓練輔導,並且設立事權統一、組織嚴密的環境管理部門,制定明確單一的法源依據,將山林保育定為憲法的基本國策,否則整個台灣只有走上滅亡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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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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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錦繡河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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