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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2 00:08:20| 人氣10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轉述『神通的類別和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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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轉述的~ (不是出自我個人的手筆~^^~ 我只是負責『排版』而已~)

  近代人,比較喜歡神奇古怪的靈異,其實這也是人之常情,不能夠責怪世
人的無知。
  修行的行者,因為「一心」、「專一」、「制心」,自然而然產生了「神
通」的現象,因而沾沾自喜,逢人便說,有的人便自以為「得道」開悟了。我
曾說過,佛菩薩皆有神通,而有神通者,卻不一定是佛菩薩。


依「寶藏論」,神通也有多類:

  一曰妖通──如狐仙之類,人稱大仙是也,是精靈也。不只是狐,動物靈
或木石精靈的依附,都有通力,動物靈也可依附人身上,故稱「妖通」。

  二曰報通──人死為鬼,鬼有通力,大通力的就稱為神,鬼神皆有通力的
,連「水子靈」小鬼亦有通力。修「耳報法」的人,就知道耳報吉凶了,到於
「天龍八部」的耳報,都算是「報通」。

  三曰依通──道家修行,有依符做咒,有依藥依丹,也有依火依水,依地
依風,這種「依法」,會引神而來,也會產生通力,這種通力就是「依通」。

  四曰神通──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足。這五通力也非究竟,只有
漏盡,「煩惱漏盡」才算是究竟的解脫通力。

  有通力也有麻煩,如果貪圖神通,雖會得名聞利養,若無福報,名聞利養
也會害了自己的。
  再說,神通並未究竟,非「解脫道」及「菩提道」,太強調通力,就變成
顯異惑眾,更令行者,未修真正的菩提,反修神通去了,這是捨本逐末了。


佛陀說:

「比丘不應於俗人前現其神力,若顯現,得越法罪。」

佛陀又說:

「如果顯現神通,人因神通而信佛法,令人內心清淨,這就非越法罪。」

這二句話,應仔細思之。

「神通」不是究竟之法,其中「邪通」多的是,不能了生死、斷煩惱。要得究
竟的佛法,還是老老實實的修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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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重視神跡嗎? 聖嚴法師 著」

神跡,在佛教稱為神通。

佛教承認神通的事實,也承認神通的功用,並且,佛教的神通境界,遠在其他
的一切宗教之上。

佛教將神通分為六大類,那就是: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
、漏盡通。

佛教相信一切神鬼多有由果報而得的神通,一切凡夫仙人,也可以有由修禪定
而得到神通(耶教的祈禱,至其心力完全統一集中時,也是定)。但是,凡夫
及神鬼,只有或多或少或深或淺的前五通,唯有佛教已經解脫了生死的大小乘
聖者,才能另加一通,稱為漏盡通,那就是六通具足了。

可是,佛教並不以為神通是萬能的,在因果律的原則下,眾生的生死禍福,都
是出於善惡業力的自作自受,神通的功用雖大,卻不可能破壞因果的律則,凡
是決定性的重大業報,縱然以佛陀的神通,也不能把局勢全部扭轉,否則,因
果業報的理論,便將無從成立。因此佛陀在世,雖曾現過不少的神通,但不輕
易現神通;佛陀座下的許多羅漢大弟子,也多有相當神通的,佛陀卻不許他們
當著俗人現神通(根本雜事卷二及律攝卷九)。因為佛陀知道,神通雖可使人
轟動一時,如果現得不能恰到好處,便會招致相反的惡果!

對於神通的問題,如有興趣,可以參閱另一篇拙作「神通的境界與功用」。(按:此文今收於「學佛知津」一書中──本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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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識、六根、六塵和六根清淨~」


一、眼、耳、鼻、舌、身、意──六識。

二、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三、色、聲、香、味、觸、法──六塵。


六識發動六根而接觸六塵,六塵映入六根而由六識判別及記憶保存,再從六識
的記憶保存中顯現出來,發動六根貪取六塵,就這樣交互回還而造成生生死死
之流,六根清淨的目的,便在斷絕並超越這一生生死死的生命之流。

台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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