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無意間說了一句:「我倒覺得人性本惡」,就開啟了周圍朋友們的討論情緒。呈現這幾千年來,人們對於人初之性這個話題,一直沒有辦法達成共識。
後來當我更仔細地去思考我所言之「人性本惡」的「惡」,發現我所指的倒並不是字面上的「惡」。而我們平日在討論的人性善惡,確皆浮淺地以善惡二字字面之義來開展;也因此我們容易宥於文字的淺層意義,而失去更深入探討人初之性的機會。
在教科書中,我們被教導孟子言性善,荀子言性惡;但無論性善抑或性惡,皆可推論至教育的重要性,前者論以教育維持本善之心,後者曰以教育鞭策本惡之性。因此若以實務面觀之,性善或性惡似乎並不重要,畢竟殊途同歸。
既然如此為何人性本善本惡的話題仍是那麼的受人喜愛呢?原因就出在「善」與「惡」這二字具體化之後的意義,與其抽象意義有所落差所致。
善惡二字原本是用以進行道德判準的字,善是好的那面,惡是不好的那面。如果你好,就是善;若「不」好,就是惡。或說,若你不好,就是惡;若你「不」不好,就是善。因此二者是非此即彼的互斥概念。但當善惡二字具體化之後,善不再只是好或「不」不好,而是造橋鋪路救火勞軍或扶老太太過馬路等積極作為才叫善,惡不再僅是「不」好,而是殺人放火姦淫擄掠或開車時不禮讓要過馬路的老太太等積極作為才是惡。當善惡概念具體化,即開始了善惡概念的極端化。
也因此當我們討論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惡時,會受到這對被過度詮釋的善惡概念所牽絆,而隱隱不安。畢竟沒有一個嬰兒落地之後,有能力去扶老太太過馬路,更不可能去惡霸開車,故若就此宣稱人性本善或本惡,是一件過度沉重的事。也因此一般對性善性惡的討論焦點,便轉至個人「行(非常具積極主動意涵)」善「行」惡的潛在可能性;雖然焦點轉移了,但我們仍會不安,因為世上的大善人與大惡人寥寥無幾,而講到小善小惡,我們總都(想)做過,所以要以個人經驗去推導性善性惡,實在太過困難。因此有人說:性本不善不惡!
我不反對這種看法,但也認為這種論調流於不負責任。既然善惡都被推翻,就應該提出一個具體而可接受的觀念來取代之。
告子的「食色,性也」,淺顯易懂地揭示人脫離不了其禽獸本質的事實。唯有食,個體才得以存活;唯有色,族群才得以延續。人源自自然,自然脫離不了這既定的生物法則,否則,只有斷絕一途。
也因此人自出生自死亡,難以脫離其獸性。然而自從人類開始群聚之後,群體中遊戲規則開始建立,道德倫理始生。原子個體的無限自由在群居之後開始有所衝撞,因為群居,出現長幼尊卑強弱的次序與倫理,個人不再絕對自由。但是只為了不被逐出群體,卻必須違背自己的自由意志,不去破壞既有的團體結構,不能任意搶奪美食與美色,以遵守現存的倫理道德;但這是苦的,是一種壓抑。所以,成為「從心所欲」不踰矩的聖人,是這個環境氛圍之下,每個人的最終企盼;因為唯有如此,才能離苦得樂。
這,就是「人性」,一種擺盪在獸性與聖性(或宗教所曰佛性、聖靈等)之間的狀態。這種狀態是苦的,但也因為這種苦,襯托出人性比獸性來的偉大之處;然而也必須因為人所源自的獸性,才會有這樣的苦感。聖性與人性之間亦是如此的相對關係。因此獸性、人性與聖性三者看似不相容,其實相依相生,三位一體。也因此就道德層面來看,人性並非不善不惡,而是既善亦惡:由人追求聖性一點可知人性在道德上的善本質,從人難以擺脫動物本質可知人性在道德上的惡本質。
以如此的結構觀之,性善性惡之辨,純屬多餘。因為只要當個人處於團體生活的結構中,則必然發生前述的獸性與聖性,或善與惡,之間的交戰。對於一般人而言,一生皆如此擺盪,不善不惡,小善小惡;但對於某些外在時空環境特殊的人而言,其結構則必然將之推向善或惡之極端,使其成為大善或大惡之人。一切都在動態之中,一切都在相對之中,一切都在機率之中。
莊子胠篋篇中「聖人生而大盜起;聖人不死,大盜不止」的說法,亦可在此尋得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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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7/21初稿,此為2002/12/21修改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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