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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2 22:09:17| 人氣52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6/11/30 新聞轉貼-狂瘦25公斤 29歲女暴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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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重千千萬萬不要吃藥,不要不吃,不要挨餓,只是為了減去一點重量,就賠上生命,真是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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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生活中心╱台北報導】為了愛美而減肥的民眾要特別小心了!一名在國家音樂廳任職的二十九歲女子張楊婷玉,身高約一百六十公分,體重原近八十公斤;四個月前她到知名的「楊氏診所」進行減肥療程,隨即在四個月內狂瘦二十五公斤,變成五十五公斤。不料在友人頻誇獎她變苗條之際,她前天卻在住處暴斃;法醫初步研判她疑因減肥不當,引起心肺功能衰竭身亡。


令人遺憾
檢察官已將在死者居處取得的減肥藥及藥袋帶回檢驗,追查死因。律師王有民表示,若查死因與醫師開立的減肥藥有關,醫師即涉及《刑法》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嫌,最高可處五年以下徒刑,家屬也可提出民事賠償。王有民建議家屬應在第一時間聲請扣押病歷,避免遭竄改,屆時檢察官會將所有證物交由醫事審議法庭審判。

死者母親:無法接受
好端端的女兒竟然暴斃,張楊婷玉的母親昨難過地說,女兒減肥期間除了吃藥,只吃蘋果當晚餐,「發生這種事,我無法接受!」三軍總醫院社區醫學部主治醫師祝年豐則呼籲,減重人口有逐年增加趨勢,不過民眾最好評鑑自己的BMI(Body Mass Index,身體質量指數)是否真的超過標準,先靠飲食控制及運動減重,若努力都毫無結果,再就醫,尋求藥物輔助;醫界並呼籲接受藥物療法的減重者一旦覺得身體不適,就應停止減肥。

「楊氏診所」因院長楊名權以親身減肥經驗當宣傳聞名,其「生理食鐘減肥法」曾風靡娛樂界,藝人王仁甫、許孟哲、吳佩慈都曾求診。
楊名權目前不在國內,其特別助理楊名衡昨不願正面回應張楊婷玉是否求診,僅表示院內確有同姓名的病患,該病患今年才來看診,來過三至四次;他說,診所替病人減肥時都會對初診者抽血、健康檢查,確認體質適合才會進行療程,該女子從未反映用藥問題。

晚餐僅僅吃一個蘋果
疑因減肥過當香銷玉殞的張楊婷玉,在國家音樂廳擔任節目企劃,平時獨居在台北市信義路一座大廈內。張母表示,女兒身高約一百六十公分、體重近八十公斤,身材較圓潤;女兒由於擔心自己過胖,半年前去醫院健康檢查,當時醫生建議減重,四個月前,女兒便到著名的「楊氏診所」進行減重。
張母說,女兒每天都會打電話回家報平安,電話中女兒曾表示自己每天晚餐只吃一個蘋果,且已減重到五十五公斤。上周六女兒突然失去聯絡,她打電話到女兒住處也沒人接;前天早上她打去辦公室詢問,同事說女兒已多天沒上班,也沒請假,她趕緊叫住在北部的小兒子過去查看,沒想到傳來噩耗。


減肥猝死多因服禁藥
張楊婷玉的主管、國家音樂廳行銷部門經理劉家渝昨聽到消息後非常驚訝,他表示,上周六還曾與張楊婷玉一起參與活動,當時張楊婷玉並無異狀,臉色也很正常;他說:「婷玉平時開朗活潑,與同事相處很愉快,後來聽說她在減肥,大家看到她,都誇獎她變苗條了。」死者友人也紅著眼說:「這陣子大家都說她減肥成功,變得很瘦,不過沒問過她瘦多少,也從沒聽她講過減肥的事!」
名減重專科醫師蕭敦仁分析,一般減肥猝死的年輕案例,大多與服用含有違禁成分藥物有關,例如已經禁止使用在減肥裡的PPA(phenylpropanolamine)。
一位醫學中心減肥醫師表示,PPA多半出現在雞尾酒療法,因為這種療法是用各種藥物的副作用來減肥,藥物和藥物間會有交互作用,過去曾有患者在服用含PPA的減肥藥後發生出血性腦中風死亡,美國在二○○○年已禁用PPA,日本在二○○一年也跟進,國內則是在二○○三年時禁用在減肥,若還有醫師用PPA為病患減肥,風險性相當高。
另針對死者母親表示死者晚餐僅吃一個蘋果,減肥醫師指出,這應非致死原因,因為在飢荒時,一天即使只吃一點東西都可撐好幾個月,不太可能因此死亡。


◎衡量自己的BMI是否在24以上。
◎檢示自己身、心是否健康,不能有內分泌、肝腎功能、高血壓、糖尿病等合併症,或厭食症等精神疾病。
◎每周減重以0.5至1公斤為宜。
◎均衡飲食,一天熱量不低於1000大卡。除非於專業醫師嚴密監控(約3至7天回診一次)下,可採取每天800大卡的低卡路里減重方式。
◎持續運動,每天運動20至30分鐘。最好選擇游泳、騎腳踏車等有氧運動。
◎若BMI大於27,可視醫師建議,考慮用藥物治療,並搭配飲食和運動控制。目前衛生署核准的減重藥物僅有諾美婷、羅氏鮮。
註:BMI計算公式:體重(公斤)/身高(公尺)平方。成人BMI正常範圍介於18.5(含)至24(不含)之間,24以上為過重。
資料來源:三總主治醫師祝年豐、翰生診所醫師張凱傑、衛生署


近2年減肥意外事件
2006/10/04
北市一名10歲國小五年級女童因班上興起減肥比賽,加入節食行列,1個月減6公斤,卻罹患厭食症,就醫後痊癒。
2006/02/12
北市一名30歲女子連吃6天減肥食品,發生氣喘,送醫時休克,急救後無礙。
2005/06
高市一名32歲鍾姓女子在百貨公司購買含毒品的減肥藥,服用2個月後雖減10公斤,卻染上毒癮,鍾女疑發生幻聽,墜樓死亡。
2005/04/19
北市一名24歲張姓女子疑服用減肥藥後,洗澡時暴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後記:

看到這種新聞真的覺得很難過,這樣子的醫師可以收費高昂,大行其道的用一種不健康的方式在減重,生意還是嚇嚇叫,現代的醫學真的很盲目,為什麼都不去治本,去改善根源,而不是有病才醫。

如果一直都讓身體有一個健康良好的體態,用對的方式做飲食跟運動,減肥是不需要失去生命的,因為減重的目的是更健康,而不是因為減重而讓妳更加不健康。

希望大家看到這篇文章如果看到身邊有朋友在吃減肥藥,叫他們不要再吃了~

台長: Tracy~享瘦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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