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自倍腸胃乃傷,分而治之. 痺論云: 陰氣者, 靜則神藏, 躁則消亡, 飲食自倍, 腸胃乃傷, 此混言之也, 分之為二, 飲也, 食也,
又經云: 因而大飲則氣逆, 因而飽食筋脈橫解則腸澼為痔, 飲者, 無形之氣, 傷之則宜發汗利小便, 使上下分消其濕, 解醒湯五苓散之類主之,
食者, 有形之物, 傷之則宜損其穀, 其次莫若消導, 丁香爛飯丸枳朮丸之類主之, 稍重則攻化, 三稜消積丸木香見睍丸之類主之, 尤重者則或吐或下, 瓜蒂散備急丸之類主之, 以平為期,
蓋脾已傷, 又以藥傷使營運之氣減削, 食愈難消, 故五常政論云: 大毒治病, 十去其六, 常毒治病, 十去其七, 小毒治病, 十去其八, 無毒治病, 十去其九, 穀肉果菜, 食養盡之, 無使過之, 傷其正也, 不盡行復, 如法聖人, 垂此嚴戒, 是為萬世福也, 如能慎言語, 節飲食, 所謂治未病也.
本篇很簡短地論述飲、食過多對腸胃的傷害,並說明因喝太多酒而造成的腸胃病屬濕病,治宜發汗或利小便,在臨床上像濕疹或水腫這類的濕病都可以運用這個法則。
因為吃太多而傷腸胃的病屬食積,治宜消導或吐下,我曾看過一位皮膚炎的病,用對症的皮膚藥都治不好,後來他吃太多湯藥而吐,皮膚炎反而惡化,此時我看他脾胃已傷,用藥護脾胃脾,脾胃藥仍吐出來,再查才明白他已便秘數日,用人生浣腸通腸使大便出,再用脾胃藥,二天後他的皮膚炎好了一半。
後來我治皮膚病一定先問大號,在對症的皮膚藥裡一定加脾胃藥,除非當事人不忌口,否則大部份有皮膚病的人,都可以藥到病除。所以食傷這條的治則可以廣泛運用來治很多病。
後段論述因飲食脾胃已傷在前,又用藥使脾胃受傷在後,大傷的十去其六,中傷的十去其七,小傷的十去其八,沒傷的十去其九,依照這個比例原則,病愈重用藥愈緩,這樣才有時間讓身體恢復正氣,如果十分病用重劑去其七分,因為只剩三分的病氣在支撐身體,而正氣還沒恢復,所以人會倒下去。
明白了這個道理,從飲食做起,奉行不怠,就是所謂的「治未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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