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紀念壹週刊從爛蘋果向下沈淪為淫媒,特立<壹淫媒>以悼之。
沒用的啦!<媒體殺人>都傷不了「掛自由扒糞頭,賣八卦腥煽肉」的壹傳媒了: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8677484/20080706065638/
看來<蘇花糕係啥米碗糕>下言是白說了:
台灣媒體之報導評論,從報禁解嚴前後、歷經多次變化,表面上是朝民主化發展,實質上卻向下沈淪為腥煽性標題化,表現在版面上的是學者專家長篇大論減少(當然反思性之文未必要長篇大論)、腥煽性標題化之文卻增加了(反思性之文也可以悅讀的)。
這種發展有其內在媒體惡性競爭(尤其爛蘋果效應後)、和外在社會文化庸俗化之因素,但更可能是在批評李豋輝黑金和陳水扁綠金政權,不需(也沒用)深入討論政策、反正耙糞就夠了、的同時,自己逐漸喪失了討論問題的能力。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8921866/20080715065151/
刊登淫照 壹週刊全面下架【聯合報╱記者張宏業08.10.24
最新一期壹週刊在封面、內容刊登女模特兒和攝影師的淫穢照片;台北市政府昨天接獲許多市民強烈反應後,除發函請販賣的超商注意,並指示警方報請檢察官查處。台北地檢署認為涉及妨害風化,指示警方近日以嫌疑人身分傳訊壹週刊總編輯裴偉和撰稿記者。
壹週刊主要通路全家、萊爾富、7酖ELEVEn、OK四大超商,在接獲台北市政府的公函後,認定這期壹週刊封面與內容違反善良風俗,昨天下午緊急決議全面下架,今天上超商已看不到這期壹週刊。
台北地檢署指派主任檢察官莊俊仁簽分「他」字案,偵辦對象除了壹週刊總編輯裴偉和撰稿記者,還包括春宮照的男女主角、色情網站負責人;檢警將查明這些人的真實身分後,約談到案說明。
檢警昨天討論認為,相關報導內容有太多男女裸露做愛的猥褻圖片,一度研議是否查扣上架販售的壹週刊,最後認為色情內容在整本雜誌所占比例不高,不宜大動作查扣。
壹週刊是以「色情新寵酖互動攝影活春宮直擊」為題,報導網路上新興的一種「互動式攝影」活動,表面上,和一般攝影沒有兩樣,其實是變質到汽車旅館拍模特兒私處特寫的「情色旅拍」;模特兒甚至與攝影師全裸性交,相當誇張變態。
雜誌封面照片的女模和男攝影師雖然三點和臉部都打馬賽克,但全裸性交動作十分明顯;內頁也有多張現場示範動作的畫面,有些照片未打馬賽克,有的雖打上馬賽克,但女模的私處依稀可見。
文中將雪麗與阿虎相互猥褻,甚至露三點的圖片全都刊出;且兩人做愛時,雪麗的經紀人小林與其他攝影師都在一旁「觀戰」,宛若一場活春宮表演。
檢警認為,參與活春宮演出的攝影師阿虎、女模雪麗、安排這場「互動式攝影」通告的經紀人小林、以及壹週刊,都已涉嫌妨害風化。
壹週刊:社會議題 哪裡有妨害風化?【聯合報記者何定照08.10.24
壹週刊封面刊出活春宮照片,總編輯裴偉指出,壹週刊是將此新聞當「社會題目」而非「色情題目」處理,沒有妨害風化問題,反倒是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未經地檢署認定、就發文給通路要求不得販售,顯已越權,「我們可以提告」。
裴偉表示,壹週刊報導「互動攝影活春宮直擊」,旨在傳達社會現象,而不是色情現象,何況人物的三點都打了馬賽克,又是如實傳達當時的姿勢,並無不當,「社會新聞都是這樣作的」。
裴偉指出,有問題的是北市觀光傳播局,該局未依既定程序(經地檢署認定),就擅自發文指壹週刊封面涉妨害風化,甚至還發文給各通路指「販售後果自行負責」,簡直是恐嚇通路,也影響壹週刊銷售,「我們有充分立場可以直接採取動作」。
婦團:做新聞要這麼赤裸嗎【聯合報記者何定照08.10.24
壹週刊在封面刊出男女性愛照,婦團同聲譴責,指壹週刊「假新聞之名,賣情色刺激銷售,雖屬普通級雜誌,看來卻像色情刊物」。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壹週刊雖宣稱是社會現況報導,但將春宮照放在封面,顯然是為了衝銷售率,「既非限制級刊物,便該有所分寸」。
終止童妓協會秘書長李麗芬認為,壹週刊雖要做新聞議題,但封面情色顯然是要吸引人購買,「做新聞需要這麼赤裸嗎?」她擔心這類情色畫面易對小朋友有不良影響。
「媒體應有社會責任!」婦援會董事長葉毓蘭指出,在情色產業研究中,發現媒體常成為性產業的推手,壹週刊雖是做報導,但應考慮分級制度,倘若是將照片放在內頁、外包膠膜,那還可接受,但放在封面,就非常不妥。
莊靈:「攝影」表達創意 「色影」只有情慾【聯合報記者何定照08.10.24
壹週刊報導所謂「互動式攝影」,世新大學圖文傳播暨數位出版學系兼任教授、資深攝影家莊靈表示從未聽說過,他認為判斷人體攝影是藝術或色情,關鍵在於出發點,「若動機是情慾,那就與藝術不同。」
裸體攝影首見一八五○年代的法國,這些攝影家許多原先是畫家,拍出的女性裸體照也往往富早期油畫的細膩質感及精心構圖。莊靈指出,時至今日,人體攝影早有各種表現方式,不能用異色眼光來看,但若要視為正式創作,拍攝者的動機至少須包括表現創意。
莊靈表示,一般人體攝影重視表現光、影、線條,「這種美感表達,超越慾望」,若不能平心靜氣、不帶慾望,拍出來的照片也旨在刺激情慾,就很難被視為正統人體攝影。「刺激情慾的照片,大眾一眼就能判斷。」
莊靈指出,台灣的攝影學會也會找模特兒,到海邊等地拍人體照,他雖未參加,但知道那都是要表達身體的感覺,而非展現慾念。
怕教壞小孩》我的小吃店 不擺壹週刊【聯合報記者林秀美08.10.24
「壹週刊和『花花公子』沒兩樣!」高雄市從事交通業的柯姓婦人說,壹週刊內容不適合十八歲以下孩子閱讀,政府應實施分級制度,以免孩子看了不該看的東西。
柯姓婦人有一個讀國一的兒子,正是對性充滿好奇的年齡,因此她對孩子閱讀的書籍雜誌非常在意。她自己偶爾會被壹週刊的八卦內容所吸引,「但我都在外面看,絕不帶回家」。
開小吃店的王國賢,店裡從不擺壹週刊,「怕教壞小孩」。王國賢會告訴讀國小及國中的孩子,為何不能看,「一味地禁止,只會讓孩子更加好奇」。
吳姓家庭主婦說,壹週刊從封面到內頁,盡是露骨的圖片及文字,「簡直是成人雜誌」,政府不應放任在便利商店銷售。竹北市家長黃淑惠贊同檢察官主動偵辦,她認為社會夠亂了,色情、暴力、神怪都應有尺度限制,否則對青少年有負面影響。
苗栗的社工員彭翌驊說,壹週刊在早餐店、圖書館書報櫃等到處可見,讀幼稚園的五歲女兒看到這些暴露的封面,曾問「她為什麼不穿衣服?她在做什麼?」
台中市立人國中校長胡金枝說,俗諺「社會是大染缸」,週刊或媒體經常刊登火辣辣的情色或血腥畫面,對還處於懵懂階段的學生,學生放學後接觸的「社會教育」內容與資訊,影響大於學校。
淫照風波 只是冰山一角【聯合報╱童無忌/自由業08.10.25
自從水果媒體來台後,台灣的閱聽文化悄悄地被八卦化、暴力化、色情化,新聞倫理一步步被侵蝕!而壹週刊因為淫照被下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
身為上班族,我對每天在捷運出口免費發送的「爽報」尤其不齒,因為該媒體好幾次在報導色情暴力案件時,還刻意以漫畫示意圖,一步步完整呈現犯罪的殘暴行徑,描繪犯案者如何施暴、強姦過程,還鉅細靡遺地畫給讀者看!
它是想教人如何施暴、強姦嗎?有需要畫這些圖重現這些不堪的過程嗎?
看著從捷運出來的青少年學子,從派報人員手中半強迫地被動接受這些資訊,不自覺地對這些惡意的傷天害理行為習以為常,慢慢形成日後的偏差態度。
我贊成此次台北市政府要求壹週刊下架,但是還有更多看不到的利刃,正逐漸剮傷台灣最珍貴的善良文化,我們還要繼續受害下去嗎?
陳啟濃/國中主任(投縣水里)
在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最怕碰到像「壹週刊」這樣的雜誌。因為內容充斥太多性別歧視、性別刻版印象與性暴力。這次登出的情色照片,其實已經不是第一次。只是太多團體、家長提出抗議,才引起較大的回響與譴責。
學校希望孩子有純淨的生活空間,對性別有正確的認知。但往往我們會發現學生有出人意表的言行。太多不正確的性資訊,圍繞在孩子的成長環境,讓大人防不勝防。除了做好分級管制,我們該化被動為主動,讓孩子去辨識,哪些是正確的資訊,哪些是錯誤的資訊。先替學生築起一道性別教育的防火牆,讓他們有能力去抗拒情色病毒
社會新聞都這樣做嗎?>中時08-10-25 趙文瑾
《壹週刊》下架事件造成了社會震撼,而此次下架事件引用相關法令為「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分級辦法」,遭《壹週刊》辯稱並未露出三點,只是如實呈現社會現象。這樣的說法引起爭議,也正暴露出法令的空洞與不足。
由新聞局所制定,二○○五年所開始實施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中規定,出版品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者,列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閱聽,包括「過當」描述犯罪行為、自殺、性行為等等。當時引起許多社會爭議,因為檢查標準過度模糊與自由心證,許多知名武俠小說與偵探小說均被列為限制級出版品,與社會觀感產生極大落差。因為法令缺乏細緻的評估標準,因此一切都依賴於執行單位的自由心證判斷,是否色情?有無暴力?在「跟著感覺走」的情況下,露點就成為了一個最好的指標。然而,難道不露點的出版品就會大大降低「妨害風化」的風險嗎?
以《蘋果日報》為例,在今年十月十九日的一則性侵害案件報導中出現這樣不堪文字:「將少女雙腿抬跨在自己肩膀性侵得逞。接著另三人輪流性侵少女,賴男在堂弟性侵少女時,還在後面推堂弟的屁股。少女慘遭四人輪姦後,造成雙腿瘀青及下體嚴重紅腫…」幾乎每天,《蘋果日報》都會有數則性侵害新聞以文說圖示的方式赤裸呈現受害人如何被施暴的過程。雖然報導中沒有透露出受害人的相關身分資訊,但是卻藉由這種惡質的報導模式,任意地重製渲染受暴過程,從一種偷窺的角度把一件極為殘忍的性侵害案件A片化、春宮化,讓所有讀者都共同參與了這場集體意淫的過程,也讓受害者彷彿經歷了一場毫無人性的公眾強暴。這是用合法的面貌,假關心之名行意淫之實,這根本不是具有新聞價值的社會報導,而是用大眾傳播媒體來凌遲性侵害的受害者。
並且,除了過度描述性暴力細節外,更經常以「被姦」幾次等強烈汙辱被害人字眼作為標題(十月十四日,《蘋果日報》頭版,「大學美女信嘿咻驅魔,四小時被姦三次」),或以相關圖畫畫出加害人如何以性暴力傷害女體。這樣子露骨且不尊重受害人的描述,雖然三點不露,難道在「專家」眼裡就不危害兒童跟青少年心理健康嗎?以出版品分級法標準來論,是不是也應要求《蘋果日報》每一分都封上膠膜,並貼上限制級圖示呢?露不露點根本不是重點,我們應該撻伐的不是裸體也不是性,而是這種卑劣惡質踐踏他人尊嚴的態度!
當行政與檢查系統繁複的對於出版品進行檢索,但是卻對於鎮日上演的,不分年齡層的集體閱讀暴力無動於衷,所謂的兒童保護也只是自我欺騙而已。因為真實發生的情況是,雖然新聞局不斷強調保護兒童與青少年,但是卻默許新聞報導不斷將年輕女性性侵案件春宮化。回顧五年前晶晶書庫寫真雜誌遭取締事件,令人不禁感嘆,情色資源與交易本是成年人的自願選擇,但是政府對此無理嚴加取締與限制,卻任由新聞媒體假報導之名踐踏性侵案件的受害者,倒行逆施,莫此為甚! (作者為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組主任)
何必八卦周刊配飯?【聯合報╱曾俊超/大學生08.10.26
勤勞的台灣人總是很用力。用力地工作,用力地生活,用餐時間還是要用力地看周刊看電視新聞。
時常納悶為什麼餐廳總是播電視新聞擺八卦周刊?稍加觀察就能發現,沒什麼內容的電視新聞幾乎每個小時都只是換個主播來「重播」,而八卦周刊看完闔上封面,倒也沒什麼內容會寫進記憶中,甚至是留下糟糕的知識。如果為了獲取資訊,看報紙、瀏覽新聞網站不是更省時間更精要?
純粹要讓眼睛在吃飯時間有地方掛著,為什麼一定要看八卦周刊或電視新聞?我曾嘗試在用餐時請餐廳轉discovery頻道,結果是原本兩眼無神看新聞的人,常因為節目內容變得興趣盎然,小朋友更是如此。一樣是吃飯配電視,何苦浸泡在電視新聞裡人神共憤消化不良?再說,家長願意讓小朋友在新聞環境中長大,還是新知頻道的環境中長大?
與八卦雜誌價錢相差不多,但天下、遠見、康健等眾知識性雜誌,內容卻有更高價值,雅俗共賞的文章用來消磨時間也不會讓腦袋記憶體過熱,看完還能在腦海中留下一些東西。景氣不好,多增加知識開發新創意賺錢也是很實在!
另參本館<吃飯配電視>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10536463/20081003063038
「春宮蘋果」 婦團促超商下架【聯合報記者何定照08.10.29
上周壹週刊下架事件暴露媒體色腥化問題,婦女團體昨天將矛頭指向蘋果日報,指「黑心蘋果日報」長期將性侵案春宮化,假報導之名踐踏受害者人權,要求新聞局依法處理,並呼籲超商龍頭7-11將該報下架,「大家一起拒看蘋果!」
婦女新知基金會、婦女新知協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女權會、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及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昨天舉行聯合記者會,指蘋果幾乎每天都以詳盡過程與露骨圖片報導性侵新聞,「若把文圖集合成冊,根本就是A書A漫,這不是報導社會新聞,是媒體的集體施暴。」
婦女新知顧問、台大新聞所副教授洪貞玲指出,新聞講求不侵犯當事人隱私、不過度報導,蘋果日報卻假新聞自由之名,赤裸描寫受害者如何遭性侵等「無關公共利益之事」,形成集體窺淫,二度傷害性侵受害者,罔顧身為閱讀率最高的「第一大報」所應負的社會責任,「毫無新聞素養」。
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執行長林怡瑄表示,蘋果所為在「消費受害者,而非提供讀者知的權利」,同時也踐踏社會大眾,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簡舒培指出,從二○○五年至今,性侵案每年增加千件,「媒體的過度報導很可能是幫凶」。
與會人士也強調,新聞局、警政署都該為「蘋果春宮化」負責任。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范雲表示,新聞局雖有「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卻將精力放在屬成人情色資源的同志刊物等出版品,反倒無視天天上演、對象不分年齡層的「蘋果暴力」,「法根本用錯地方」。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秘書長簡舒培指出,去年八、九月各報報導近兩百件性侵案中,有近百件的犯案過程是警察局透露,顯見警方並未依性侵害案件處理原則保護受害人隱私,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要求警政署查辦不法人員。
與會人士呼籲,社會上下應一起抵制蘋果,官方應積極查辦,企業為保形象應拒登廣告,超商龍頭7-11該將蘋果下架,民代也該無畏狗仔、質詢蘋果不當,全民更當拒看蘋果。
情色太噁…蘋果願改進【聯合報記者何定照08.10.29(楨:應付啦
婦團痛批蘋果將性侵案春宮化,蘋果日報發表聲明表示不認同,「我們的文字敘述只是要凸顯性侵的殘忍,示意圖也只是說明刑案的情境」「已盡量不著墨性侵細節」,不過若報導讓人不適,未來願意改進。
聲明中說,蘋果日報尊重婦女團體的批評,也感謝鞭策,但該報描寫性侵案時,旨在表達「嫌犯的惡性或刑責」,不同意婦團對「性侵案件報得像活春宮」的批評。
聲明最後說,該報站在關心人身安全的角度上報導性侵案件,「如在報導方面有不妥,或文字或示意圖予人不適的感覺,蘋果日報願加以改進。」
合法刊物…超商怎下架【聯合報記者黃兆璽08.10.29(楨:可不賣淫媒丫
婦女團體呼籲超商將蘋果日報下架,7-ELEVEn、全家、萊爾富昨天都表示,他們不支持、也不會販售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報刊,不過蘋果日報是政府核准銷售的刊物,政府應先負起把關責任,否則要超商通路自行下架,他們實在無法可循。
7-ELEVEn表示,已呼籲壹傳媒自律,但由於出版物內容目前無相關法令規範,造成各販售通路無所適從,所以呼籲相關單位儘速立法,進行源頭管理。
壹傳媒收購中時 仍未鬆口【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08.11.03
市場盛傳,壹傳媒收購中國時報,中天電視及工商時報,將於今(3)日公布;壹傳媒將在今天派員進駐中時大樓。中天則表示,截至目前,沒有今天召開記者會的計畫。
近期市場盛傳,壹傳媒收購中時、中天及工商的案子已經相當確定,但對於收購方、交易及正式宣布日期,卻有不同的說法。也有業界人士指出,收購方可能是黎智英個人而非壹傳媒,並盛傳今天將會正式宣布這項收購案。
工商員工表示,尚未聽到社方宣布壹傳媒確定收購的消息,但聽說壹傳媒今天將派員到中時大樓進行交接事宜。市場傳出,中天電視台已設計完成新的電視台識別LOGO及麥克風牌子。
據了解,中時全部員工的年資將結清到今年11月底,未來由新股東與員工洽談薪資條件,重新聘回,可能只留政治、國際、大陸及財經相關員工。壹傳媒及中時集團高層,至今都未公開證實市場傳言。
另參本館<自作孽的中時>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8426874/20080627055420/
無法共事 金溥聰、黎智英拆夥【聯合報記者蔡惠萍09.06.21
「我現在的心情是:當斷則斷!」前台北市副市長金溥聰終於親口證實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拆夥,為何提早「閃人」,他透過友人表示,壹電視開台在即,馬上就要赴NCC說明,但他不願意為沒有把握的新聞走向背書,否則「以我現在領的高薪,何不留久一點?」
「我的電視夢並沒有碎!」外界以電視夢碎來形容這段「短命CEO」的歷程,但金溥聰不改其志地說,自己對電視的夢想猶在,未來只要有四成把握,他還是會嘗試、投入電視事業。
至於外界最關注的,是否以「任何形式」再投入馬團隊,為總統馬英九的連任選戰效力,金溥聰則選擇留下空白,不給任何答案。
金溥聰昨天一早戴太陽眼鏡、帽子,身穿無袖上衣及慢跑短褲,態度輕鬆出席在高雄縣六龜鄉寶來地區舉行的「荖濃溪飆山競水追風季」,新鐵人三項挑戰賽。
面對記者追問,金溥聰證實已在五月提出辭呈,且和黎智英「已經說好了!」六月底正式離職。是否和黎智英理念不合?金溥聰強調:「工作上雖然不能夠合作、共事,但我們還是朋友!」
「暑假就要帶小孩子出國了!」金溥聰打算七月帶小孩到國外旅遊,「預計明年初才會回台。」對外來動向是政治或媒體相關領域,金溥聰說:「可能在國外找學術機構或學校待一陣子。」
對於埋下求去關鍵的社會動畫新聞,據友人轉述,金溥聰並不反對動畫新聞,但認為動畫新聞應用在醫療、科技新聞上,例如英美潛艇相撞,就很適合以動畫新聞呈現、還原現場,但他不贊成以社會新聞為主軸,尺度是最大關鍵。
問題是,金溥聰也很明白,黎智英為了打造動畫新聞已經花兩年時間,也投入驚人資源;金溥聰試圖與黎溝通,經過幾個月努力,黎式風格終究難以撼動,金溥聰終於「當機立斷」。
看到壹電視大舉招募新人,金溥聰坦言,要他面對新人談連他自己都無法認同的理念,他實在做不到。
回歸馬營 金溥聰不愁沒舞台【聯合報記者林新輝09.06.21
金溥聰的電視夢碎,他的下一步受到關注。藍營的人士相信,金馬一路走來相扶持,只要馬英九總統要競選連任,金溥聰不會從舞台上消失。
二○○八總統大選,金溥聰沒有顯赫頭銜,卻是馬總統的左右手,連行事低調的第一夫人周美青在總統競選期間的行程,也是金溥聰安排。馬蕭競選總部的幹部一度對金溥聰的角色有微詞,並當面向馬總統抱怨,都動搖不了馬英九對金的信任。
馬上台,金溥聰遠離台灣到香港教書,金溥聰的「身影」卻從來沒有離開台北政壇。從內閣到考監兩院的人事布局,金溥聰一直是馬總統意見徵詢的對象。金溥聰接受亞洲週刊專訪,也大方承認教育部長鄭瑞城是他親自推薦給馬英九。
作為馬英九總統最信任的幕僚,金溥聰自認有原則是他成功的關鍵。金溥聰轉任媒體,藍綠皆有雜音,質疑馬政府新聞自由的宣示。但金溥聰的友人認為,金新聞上絕對會和馬切割清楚,以不落人口實。
曾在台北市政府與馬英九及金溥聰共事的藍營人士說,馬英九與金溥聰,相知相惜的朋友關係多於政治夥伴的關係。有一次為了某個議題,他分別與金、馬兩人交換意見,不僅兩人的立場、想法一致,甚至用的「字眼」幾乎一樣,馬與金擁有連親兄弟都未必有的默契。
雖然金溥聰「不入閣、不入府」的承諾沒有打破,但藍營人士深信,金溥聰在明年返台,隨即是馬總統任期過半,準備競選二○一二年連任的開始,金溥聰當然得歸隊,歸隊的理由是馬英九信任他。
冷眼集/新聞人+生意人=閃電離婚【聯合晚報記者黃國樑09.06.21
出任壹傳媒電視電視籌劃行政總裁不到四個月的金溥聰,今天宣布離開這個職位。比起當初雄心勃勃接任的風光,這個結果多少有些黯然,不過也不是出人意料。一個政治人,碰上一個媒體人、生意人,兩人都以為可以影響對方,事實卻不然。
金在接下電視籌劃行政總裁,接受「天下雜誌」訪問時曾說,「看電視是用胃看電視,舒不舒服,感覺更重要。我覺得黎智英跟我這一點有個共識:電視是個夢,人看電視是希望看到美好的事物」。金溥聰當時不可能不知道,黎智英想用動畫處理各類新聞的想法和意志。
當時便有人質疑,一個想要堅持新聞專業的人,和一位生意人如何結合,恐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只是沒想到,這段路並不長,只有短短的幾個月,就宣告破局。
金溥聰過去出現在鏡頭前,似乎只是個有知名度的人,但他具備的是一種敏銳的政治判斷,在馬英九之前,他靠分析與說服,讓馬英九接受他的劇本,走他要走的路,雖然馬不一定非吃金的那一套,兩人甚至可以大吵一架,但不能不說,他很衝,而他的堅決,讓馬總是聽進去他的想法。
金溥聰自承,他與馬英九之間,就猶如槌子與海綿,就是表示他是直來直往的,而馬則是包容了他的思維。也意味兩人因此可以互補,形成一個最好的搭檔。金溥聰因此就是馬的形象的塑造者,金總是知道如何替馬英九切割掉不應該由馬承擔的包袱。
金溥聰可以如此和貴為總統的馬英九互動,但與生意人,就難有一廂情願、貫徹己意的順遂。對金來說,或許政治可以把玩在手上,但其他就難多了。
另覓接班人 壹傳媒早與某專業媒體人士接觸【聯合晚報09.06.21
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朱華煦昨晚透露壹傳媒台灣電視事業總裁金溥聰將於六月底離職,據了解,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金的合作關係早已有所變化,並已透過境外國際獵人頭公司,與台灣某專業媒體人士接觸。
據指出,獵人頭公司與這位人士接觸時,對方對於未來可能會與金溥聰合作,表達出相當的保留態度。據了解,獵人頭公司多次說項,希望這位人士接受新的職位,同時,曾暗示過不要考量金的因素,希望對方多作考慮,外界推測金與黎智英意見不合可能早就有一段時間,不是最近的事情。
據指出,旺旺集團買下中天、中視後,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發生的經營權爭議,讓壹傳媒經營電視台,也出現新的隱憂,蘋果日報、壹週刊的市場行銷定位,如果再加入電視台經營,擔心又會引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開表達反對意見。
據了解,壹傳媒電視台開台準備採購新式的器材,號稱是台灣電視業界最先進的裝備,但目前採購進度嚴重落後。目前只有動工興建大樓,將壹週刊由原先的辦公大樓遷出,原來的空間則改建為攝影棚。
據指出,壹傳媒電視台需要頻道才能播出,目前這個問題也沒有解決。壹傳媒為了開電視台面臨的這些困難,讓黎智英在與金溥聰合作關係告終後,急需另覓一位專業的媒體經理人,黎早在數周就開始這項工作。對方並未排斥合作機會,但全案仍未到最後敲定階段。
雷倩、蔡詩萍 否認接手壹電視【聯合報記者林新輝09.06.21
金溥聰證實將辭去壹傳媒電視籌畫行政總裁,據了解,黎智英市場導向的商人風格,無法「認同」金溥聰在新聞理念有學者的硬脾氣,是兩人合作畫上休止符的主因。
金溥聰確定「不玩了」,誰要來接下壹傳媒電視行政總裁棒子?壹傳媒表示將由集團行政總裁朱華煦暫代,新聞部總編輯陳裕鑫也將協助壹電視籌備工作。
傳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已透過獵人頭公司,找到具有媒體專業經理、又有財經背景、關心原住民、且形象清新的人士接替,前金酒公司董事長雷倩、資深媒體人蔡詩萍都被點名。
雷倩受訪時鄭重否認,蔡詩萍表示,猜到他頭上,實在很離譜,沒有人向他提過這件事,「不可能是我的。」
由於壹電視明年四月就要開播,迄今卻還沒有可供開播的頻道,讓黎智英覓才的急迫性更高。先前傳出黎智英有意延攬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來頂替金溥聰的位置,但趙少康也否認。
據了解,黎智英與金溥聰的結緣是在二○○八年三月總統大選揭曉後,金溥聰在發表「不入府、不入閣」的聲明,赴香港執教時與黎智英結識。黎智英發現,金溥聰因為與馬英九的關係,一直是國內媒體追逐報導的焦點,黎智英形容「金溥聰就跟台灣蘋果日報創刊的鍾麗緹一樣」,具有廣告效益與吸睛效果。
知情人士指出,兩人分手的導火線是「動畫新聞台」的呈現方式。黎智英想要成立一家動畫新聞台,採「模擬畫面」動畫版的方式呈現社會新聞,並且作為電視台的主力。金溥聰認為主管機關通過的可能不高,台灣觀眾能否接受也是很大的疑問。兩人歧見愈來愈深,註定分手。
蘋果化
蘋果化為形容對報章內容和風格漸趨讀者主導的現象的一個俗語。此詞因香港《蘋果日報》的風行而得名。
風格方面,其手法多為採用較多相片、設計圖片、新潮排版方式、美術設計、大型標題、顏色鮮艷的文字等吸引讀者的注意和購買。內容方面,其手法多為報道更多與目標讀者群的生活和日常話題有關,或具震撼性的題材,亦可能會對一些重要但沉悶的題材作取捨。
蘋果化往往與香港「大報小報化」的說法扯上關係。《蘋果日報》是銷量高的報紙,但主要新聞內容卻傾向於「小報化」(tabloidisation),即靠煽情化(sensational)的新聞內容和包裝手法,吸引讀者的目光。為了追逐市場效應,過份重視了讀者「想知道的」(want to know)而不大理會讀者「需要知道的」(need to know)新聞資訊。
臺灣《蘋果日報》上市後,蘋果化一詞也漸漸流行於臺灣,並以此批評臺灣媒體。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98%8B%E6%9E%9C%E5%8C%96
臺灣媒體亂象
臺灣媒體亂象主要指臺灣於1980年代解嚴後,由於商業媒體(特指新聞媒體)利用暴力、血腥、煽情、炒作與捏造新聞等手段增加收視率或發行量之現象。該亂象促使部份人士成立媒體批評團體並對媒體進行監督和批判。如1999年成立之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000年八掌溪事件後成立之「與媒體對抗」運動及2002年成立之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等等。這些媒體批評團體有些偏向要求媒體內容淨化,有些側重人民媒體素養之提昇,有些則偏向批判商業化之媒體環境並要求健全公共媒體空間。
此外,臺灣於1980年代解嚴前之新聞媒體,因多由中國國民黨及政府持有,故「黨政軍退出媒體」即針對該「亂象」。此與對商業媒體「羶色腥」的批判有所不同,主要指戒嚴時代媒體成為統治者打擊異議份子及遂行言論管制及意識型態宣傳之工具,而當時的媒體監督機構主要也只單純地探討媒體內容,而從未針對媒體結構進行批判。1987年解嚴及2000年民主進步黨執政後,新聞局的改造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成立,使政府控制媒體的情況不再,據無國界記者組織的世界評比,臺灣於2007年在新聞自由排名上首次超美日。
以下僅探討臺灣自戰後以來的新聞媒體(不包括公民新聞)亂象。
………………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87%BA%E7%81%A3%E5%AA%92%E9%AB%94%E4%BA%82%E8%B1%A1&variant=zh-hk
壹傳媒
壹傳媒有限公司(Next Media Ltd.) 於香港交易所上市(港交所:0282),行業分類為服務業-傳媒印刷。主要業務是印刷及分色製版服務,雜誌出版及刊登廣告、提供網際網路內容及在網際網路刊登廣告,在香港及台灣均有業務,而《壹週刊》和《蘋果日報》在香港及台灣各有當地版本。
公司在香港註冊,主席為黎智英;行政總裁為朱華煦;負責制定及執行集團企業策略。
2008年資產淨值為HKD 3,409,496,000.00 ;純利為HKD 521,323,000.00 。
主要刊物
《壹週刊》、《壹本便利(已結束)》、《蘋果日報》、《FACE周刊》、《爽報》。另持有《飲食男女》及《忽然1周》各14%權益。但2008年報,第147/148頁指出為全資擁有。
立場
壹傳媒集團在香港傾向於泛民主派陣營,在台灣的社論則較抽離泛藍或泛綠派系之爭,旗下刊物以大膽放言見稱,對政府常作出嚴厲批評,亦是少數敢於批評長實等大企業的香港媒體,曾揭露程介南、黃河生等多宗醜聞,哄動全港,但其報導手法上多次引起爭議。目前在中國內地禁止發行,記者亦難出席大陸官方場合。
在經濟立場方面,壹傳媒集團堅持以自由意志主義作為主導思想,將「小政府、大市場」視如圭臬。一直以來,並深信自由市場是令中國富強的唯一道路。以香港《壹週刊》為例;社長楊懷康執筆的社論—「壹觀點」向來以「自由市場」的角度來評論政經事件。至於專欄方面「無定向風」同樣由楊執筆, 而張五常的「南窗集」和黎智英的「事實與偏見」也宣揚以上思想。自2002年至2005年7月28日,香港理工大學會計及金融學院副教授林本利 — 一名支持「自由市場」的香港學者,更為該刊撰寫第二社論—「壹角度」。
香港《蘋果日報》於2004年2月4日開始已經有專以「自由市場」作為第二社論,由一名筆名何洋的評論員執筆;至同年9月22日;改由「智庫」組織「獅子山學會」的傳訊總監李兆富撰寫。該欄於2006年2月20日改名為「蘋果批」,由李兆富、獅子山學會研究總監孫柏文、西貢區議員何民傑、宋漢生、謝毅、高明輝等人輪流撰寫。孫柏文同樣於該報財經版擁有粵語專欄—「金手指」。
自2003年七一大遊行後;香港《蘋果日報》有意把論壇版用作宣傳資本主義民主和「自由市場」。當時該版主編—公共事務總監廖建明更在2004年初該版改版的時候撰文,把論壇有立場地定位為:「高舉民主和自由市場的旗幟」。然而隨即引發廖和李怡的一場筆戰,最後以由楊懷康於該版撰文公開挺廖而結束。現時該版仍能散見具有宣傳性的文章。
於2006年4月25日—郭伯偉的生忌,壹傳媒在位於香港將軍澳的總部為其豎立半身銅像,以表明其自由主義的立場,並由創辦人黎智英及楊懷康主禮揭幕。香港《蘋果日報》更連續兩日在《蘋果批》發表文章,表揚郭伯偉的自由主義思想。
具爭議的報導手法
《蘋果日報》的特色是著重圖片,頭版新聞的圖片有時會賣弄血腥、暴力,產生震撼及煽情效果,現時不論在香港還是台灣,都是具影響力的主要大報。《壹週刊》以偏激和誇張的報導手法見稱。香港的時事分冊則著重宣傳政府施政失敗之處,這於董建華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時尤甚。而娛樂分冊的頭版往往是狗仔隊偷拍得來的照片,而內容則是以八卦、傳聞性質居多。這引起部分社會人士的不滿,被訴諸公堂可謂《壹週刊》司空見慣的事情。有統計指截至2002年10月,香港《壹週刊》的報導被裁定違法17次,罰款港幣5千元到1萬4千元不等。台灣則被裁定違法過4次。
《壹本便利》於2002年6月25日被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以《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24條檢控,原因是該刊第570期刊登一幅裸女照片而並未在封面加上警告字句。該篇報導標題為《Cover Girl - 幾大都要紋一次》,被裁定為二級刊物(不雅) 。《壹本便利》因此被罰款港幣1萬元,截至2003年7月25日已累積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12次 。由2003年3月起,香港公共圖書館已停止訂購《壹本便利》。
現時,壹傳媒旗下的多份刊物也可在網際網路上付費閱讀。
報導及採訪手法舉偶
1998年10月,《蘋果日報》記者向陳健康提供金錢利益,安排妓女與他拍照,事後由集團主席刊登頭版道歉。
2002年8月,影星陳寶蓮墮樓身亡,香港《壹週刊》在封面及內頁刊登陳氏的遺容照,被裁定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判罰款港幣5千元。
2003年5月,SARS襲港期間,香港《壹週刊》以《非典型自娛裸照DIY》為題,刊登中學女生的打格裸照,被香港報業評議會公開譴責(蘋果日報不是香港報業評議會成員)。
2006年6月,14歲女童星李蘊(Renee)在母親黃潔玲陪同下,為《壹本便利》拍攝的一批照片,但輝皇娛樂指其內容不實、照片亦經過加工,擬向《壹本便利》發出律師信追究,《壹本便利》重申是該女星自願拍攝。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收到140多宗投訴,而警方亦接受投訴,案件由觀塘重案組調查。案件會排期在2007年3月19日至21日審訊;控方屆時會傳召李蘊的母親黃潔玲出庭作供,控辯雙方會傳召專家證人以證明相片曾否被加工。經審訊後被裁定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罪名不成立,律政司2008年提出上訴,但法官指合理的人都不會將涉案照片視為兒童色情物品,故駁回上訴。
2006年8月23日,《壹本便利》第761期刊登了Twins成員鍾欣桐在馬來西亞雲頂舉行演唱會期間在後台更衣的照片,懷疑被事先安裝的針孔攝影機偷拍。《壹本便利》並把照片作為雜誌封面。鍾欣桐在事件發生翌日會見記者,並不停落淚。英皇娛樂集團聲言將採取法律行動聲討。事件掀起滿城聲討,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收到2800多宗投訴,多個團體亦曾到壹傳媒辦公室外抗議。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亦直斥做法不道德,希望市民不要購買不良刊物。而警方亦接受投訴,案件由重案組備案。報業評議會接獲當事人及公眾投訴後,兩度去信該雜誌要求回應,但至限期過後仍未獲回覆。報評會認為,該報導看來是為了滿足某些人偷窺女性胴體的心理,題材並沒有新聞價值,在沒有合理理由下刊登這些照片,違反操守守則,嚴重侵犯個人私隱,該會通過對該期的雜誌作出強烈譴責。事件列二○○六年「本港中學生十大新聞選舉」的第一位,中學生狠批《壹本便利》用詞粗俗,又帶有侮辱性,且習以為常地報導偷拍新聞,嚴重影響社會道德及價值觀,對青少年及兒童的影響更尤其深遠。事件亦名列「十大最受市民關注的女性新聞」首五位。
參見
蘋果日報
壹週刊
壹本便利
FACE周刊
香港傳媒爭議
蘋果化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3%B9%E5%82%B3%E5%AA%92
香港傳媒爭議
香港傳媒爭議是指香港的傳播媒介的報道手法、採訪缺乏專業水準而引發的社會爭議。部份香港市民認為,雖然香港具有出版及新聞自由,但因於香港主權移交後之政治和經濟氣候、傳媒間的對立局面或為迎合大眾或中國市場口味而導致香港傳媒的質素惡化。
006年(民調:公信力創新低)
香港傳媒公信力評估2006(新聞從業員評分)
香港傳媒公信力評估2006(市民)(市民評分)根據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在2006年就「本地傳媒公信力」作出的調查結果顯示,無論在市民或新聞從業員的角度出發,比較以往數據,香港的新聞公信力跌至新低。
右示圖表是香港新聞從業員及市民對本地傳媒公信力的評分,從新聞從業員的調查可見,在2006年的調查中,24 間傳媒機構裡只有3家屬「良好」評級,獲評7 分以上。而2001年前則有7 家。而24間傳媒機構中,除了《蘋果日報》,其餘評分全部下跌。電子傳媒分數跌得最多的是亞洲電視,下跌了1.03 分;報紙方面則是《星島日報》,下跌0.85 分。
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教授陳韜文指出,在1990 年、1996 年、2001 年及2006年的四次記者調查中,以今次評分最低,他認為這與傳媒機構予人的政治立場,以及傳媒報道時有否渲染暴力、色情及煽情的因素有關。陳韜文說,在政治立場方面, 「(傳媒)機構是否有獨立性、予人敢言風格,還是對權力中心自我審查」會影響評分。他說,自我審查可以源於對北京政府、港府甚至財團;評分大跌或可能是因為予人印象「立場不夠獨立,立場靠邊站」有關。至於市民評分與記者不同,陳韜文解釋說,市民對新聞傳媒的印象及評價往往不及前線記者敏感,因而有「滯後」的情況。」
在香港市民對本地傳媒公信力的評分裡,可見記者及市民的評價不同。例如是對於《蘋果日報》的評價,記者評分為十七份報紙的第七名,市民則評分為第十四名。另外對於中共官方刊物《大公報》及《文匯報》的評價亦有大分別。負責調查的蘇鑰機及陳韜文在2006-12-29於明報撰文指出,這是因為「新聞工作者身處業內,對新聞機構的了解較深,能代表專業的意見。他們對行內「自我審查」等問題和傳媒環境的變化特別敏感,所採取的角度和普羅市民未必相同,因此公信力調查所得的結果也有分別。例如他們可能較看重《蘋果日報》鮮明的政治立場及敢言的風格,因而在近年提高了它的公信力評分;但市民或許多着眼於《蘋果》的煽情內容,印象分仍然偏低。新聞工作者對《文匯報》和《大公報》的公信力評價有不同的理解,可能認為它們的內容不誇張失實,政治消息具官方權威,因而相對市民來說對此兩報有較高的評分。」
蘇、陳亦指出,影響公信力的因素有三,分別為:
傳媒類別(電子傳媒比報紙有優勢);
傳媒內容(客觀持平、較少煽色腥報道的傳媒更可信);
傳媒的政治立場(以港人角度為依歸者有較高公信力)。
無論如何,是次論查的結論是「香港新聞界的整體公信力在今年創出新低」。
2007年(民調:傳媒自我審查)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在2007年10月公佈的調查結果[1]顯示,雖然市民對新聞自由滿意程度上升,可是仍有近半數受訪者認為,香港傳媒有自我審查,逾六成受訪者認為,傳媒批評中央政府時有顧忌,負責調查的民意研究計劃主任鍾庭耀認為,近半年市民對傳媒整體滿意度有改善,相信與傳媒未有再出現負面新聞有關。
以下將從傳媒公信力的問題爭議點及一系列事件探究問題所在。
政治立場極端
在1960年代,香港未流行電子媒體、仍以報紙為傳媒主流時,香港傳媒的政治立場大多數皆已堡壘分明。1963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陳毅在北京對日本記者團發表「核褲論」,聲明「不管中國有多窮,我當了褲子也要造核子!」《明報》於是發表題為《要褲子,不要核子》社評,反對在貧窮情況下造原子彈。此論一出現,引起軒然大波。屬於中共或親中的《大公報》、《文匯報》、《新晚報》、《香港商報》、《晶報》等左派報章猛烈圍攻《明報》。《明報》發表《我們關於褲核問題的十點立場》社評,甚至不惜以全部版面闡述對「核褲論」自始至終堅持的立場。1964年10月末,《明報》刊登影片《血手印》宣傳廣告中,有一些較為血腥的驚嚇性詞句,而《明報》則漏印「廣告」二字,因而被誤為新聞報道。《大公報》藉此指責《明報》發表「妖言和妖術」言論,更重提「核褲論」指責《明報》「造謠生事,大發反華妖論」。後來其他左派報章(《文匯報》、《新晚報》、《香港商報》、《晶報》、《正午報》、《香港夜報》、《新生晚報》等)加入論戰。(可參見明報條目)由此可見,在1960年代時,香港不少的報紙傳媒已是政治立場極端。
直至現今,香港媒體普遍分為親中保守、中立及親民主派傳媒。
東方報業集團
該集團報章自稱「愛國愛港」,屬於親中保守派[2],而其立場之極端可表現在東方日報藐視法庭案、《架勢堂》事件中的報道手法、對《壹本便利》偷拍的報道手法等等事件。
該集團與壹傳媒集團、民主派及天主教對立,有人認為《東方日報》及《太陽報》的報道裡經常會藉事大肆攻擊他們。
在2006年8月6日的《太陽報》社論「二十多個小人 兩百多項垃圾」裡,公開稱民主派議員是「二十多個小人」,涉嫌人身攻擊及侮辱。林輝在獨立媒體發表[4]回應太陽報的社論。
旗下《太陽報》的專欄「紀曉嵐鐵筆」更曾在2006年8月9日發表「對奸黨不必論理只須暴打」一文,公開聲言要對香港的「反對派、奸人黨」人士「除了痛打還應暴打」。誰知,到了8月底,民主黨副主席何俊仁在參加反商品及服務稅遊行後,在麥當勞餐廳內遇襲,被兇徒以木棍打至重傷。
在2006年的香港傳媒公信力評估中,在對新聞工作者的意見調查中,《東方日報》於17份報章中的公信力排名是第15名,《太陽報》則是第17名;在對市民的意見調查中,《東方日報》是第9名,《太陽報》是第15名。
壹傳媒
2003年7月1日《蘋果日報》的頭版
當日遊行海報壹傳媒屬於親民主派傳媒。每逢香港的大型遊行,如七一大遊行、一二·四民主遊行等,旗下《蘋果日報》會附有大型示威海報供遊行人士使用,有論者質疑這有違傳媒中立原則。在2007年香港立法會港島選區補選的時候,蘋果日報在補選當日的「號外」支持其中一名候選人──後來當選的陳方安生。
《蘋果日報》亦較其他傳媒較多報道天主教的消息。
在2006年的香港傳媒公信力評估中,在對新聞工作者的意見調查中,《蘋果日報》於17份報章中的公信力排名是第7名;在對市民的意見調查中,《蘋果日報》是第14名。
大公報、文匯報
《大公報》及《文匯報》是屬於傳統的親中媒體,具有官方背景,一般市民皆認為這兩份報章對中國大陸的消息「報喜不報憂」,在2006年的香港傳媒公信力評估中,在對新聞工作者的意見調查中,《大公報》於17份報章中的公信力排名是第14名,《文匯報》則是第11名;在對市民的意見調查中,《大公報》是第16名,《文匯報》是第17名。
充斥不良意識
香港傳媒一向被垢病為渲染色情、暴力及偷拍名人明星風氣盛行,對社會尤其是青少年的意識形態有不良影響。
色情
在2006年年初,新傳媒集團旗下的《東方新地》於大潭郊野公園安裝小型天文望遠鏡,24小時錄影黎明在黃竹坑的住所,守候一個多月後,終拍得樂基兒替黎明口交的畫面,並把相片刊登在封面,及附以露骨字眼作為標題,並在內頁刊登他們30天「慾海奮戰」的偷拍照。
在2006年6月初,商業電台第二台《架勢堂》節目舉辦了一個「我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選舉,引來軒然大波,過千人投訴,多個婦女團體甚至教育局也向廣管局投訴,指節目侵犯了女性尊嚴及侮辱女性,而且會對青少年產生不良影響。廣管局裁定節目「品味低劣」,商台違反《電台業務守則 -- 節目標準》,結果判商台罰款14萬元,並要高層管理人員公開道歉,並且要提交內部監管的報告。但另一邊廂,網上支持森美小儀的呼聲亦高漲,累積有逾萬個簽名人次表示支持他們,反映社會大眾與年輕人價值觀的分歧。
在2006年6月底,《壹本便利》由於刊登少女組合Cream的14歲成員李蘊的濕身性感照片,惹來社會人士廣泛關注,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收到138宗投訴。指其渲染色情,毒害年輕人,呼籲政府加強有關兒童權利的教育。警方重案組亦接手調查此事,研究雜誌刊出6張性感照片,是否已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和《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但其後法庭判處壹本便利罪名不成立。
另外,部分報章如《東方日報》、《太陽報》的風月版和分類小廣告容許刊登大量一樓一鳳的廣告,也引起爭議。
暴力
東方報業集團旗下《太陽報》的專欄「紀曉嵐鐵筆」更曾在2006年8月9日發表「對奸黨不必論理只須暴打」一文,公開聲言要對香港的「反對派、奸人黨」人士「除了痛打還應暴打」。誰知,到了8月底,民主黨副主席何俊仁在參加反商品及服務稅遊行後,在麥當勞餐廳內遇襲,被兇徒以木棍打至重傷。部份人認為該專欄之言論與此事件有關。
黃世澤在香港獨立媒體稱,「在新加坡,東方報業呢種做法,實會拉人封艇收場。香港已經不是崇尚暴力的城市,這種言論出現在台灣或東南亞,定必血流成河收場。」網友泥彩說:「針對公然鼓吹暴力的法西斯言論,應該向報業評議會投訴,形成輿論壓力。平日《太陽報》也有不少類似言論,要搜集證據。今次何俊仁事件,正好是提高公眾對法西斯言論警覺性的機會。」
偷拍
2006年香港女同盟發表「聯署譴責《東周刊》偷拍同志活動」,指責在2006年9月13日出版的第159期的《東周刊》,以「直擊男女同志夏日派對」為題,大造文章。該篇報道中有關女同志活動照片,為偷拍香港女同盟會月前舉辦的同類活動所得;該篇報道沒有徵求女同盟任何幹事的同意,女同盟亦從來沒有接受該雜誌的任何訪問。
2006年8月,壹傳媒的《壹本便利》第761期刊登了偷拍明星鍾欣桐在馬來西亞的後台更衣照,並將其以封面登在該期雜誌。引起香港各界聲討。
在2006年10月1日,一名印尼籍女傭混入正在深切治療部接受治療的香港著名藝人沈殿霞的病房,進行偷拍。引起軒然大波,沈殿霞則因受到驚嚇搬離加護病房,事後星島新聞集團的《東周刊》在10月6日發表聲明,承認一名編輯的家傭涉及偷拍沈殿霞一案,並就此事道歉。
非法入屋
陳寶蓮跳樓自殺身亡後,部分香港傳媒在台灣帶同鎖匠,破門進入陳寶蓮的住所,盜取其生活照片和證件。當鄰居發現時則訛稱是陳寶蓮的友人。
血腥
部分傳媒如《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太陽報》報道跳樓自殺事件時,會把滿身是血的屍體照片登在頭版,甚至刊登「跳樓連環圖」,即把自殺者由高處墮下的過程以多張照片展示出來。香港女星陳寶蓮跳樓自殺身亡後,《壹週刊》派人潛入停屍間拍攝屍照,結果被評為二級。
有償新聞
陳健康事件
陳健康事件發生於1998年的香港,事件男主角陳健康懷疑前往中國大陸另結新歡、並與妻子不和,妻子於10月19日把兒子從上水天平邨住所拋落地下,然後跳樓自殺身亡。香港傳媒爭相報道事件,追訪陳健康的下落及他包二奶的細節,其中《蘋果日報》記者向陳健康提供5,000港元召妓,拍下獨家照片,事件引起公眾嘩然,該案件亦成為談討香港傳媒專業操守的案例及教材。
巴士阿叔事件
2006年5月,巴士阿叔事件在香港引起鬨動,傳媒報道日益升級。
2006年5月底,《壹週刊》揭露巴士阿叔為陳乙東,但見刊翌日香港多份報紙指陳乙東向傳媒索取8000至10萬元不等的「採訪費」,隨後有報章懷疑《壹週刊》曾向陳乙東提供利益,換取訪問,但有關指控並未有證據支持。
2006年6月4日,《東方新地》發表文章,標題為《淫亂實況,直擊巴士阿叔召妓》,聲稱直擊巴士阿叔事件的主角陳乙東召妓情況[7],並於網頁上提供當日現場影片供讀者下載。4日後,該雜誌指,該訪問原在該刊會客室進行,但陳要求提供消遣,記者「本着披露其真性情的精神」要求隨行採訪並不作意見。到達深圳沙嘴之妓行程以至在場片段之猥褻行為均為陳自發。記者出發前無向公司預支亦無提過會為陳付帳,但陳無意亦無錢結帳,鑑於場所品流複雜,故此記者「迫於無奈」地「暫代墊支」。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6%99%E6%B8%AF%E5%82%B3%E5%AA%92%E7%88%AD%E8%AD%B0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