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本維特巴諾著,瞿海源、許木柱譯的舊書《心理人類學》(台北:黎明,1979)。
書雖舊,但書中第三部份有關國民性的研究,網上一般心理人類學條目(如下)還欠缺呢!
是欠缺,還是如前相關書評、現代人性格已不值介紹了呢?
心理人類學Psychological anthropology
文化人類學的一個分支。文化人類學中強調心理學內容和心理學方法的那部分稱爲心理人類學。根據泰勒(E.B.Tylor)的定義,“文化”是包含習得知識、信仰和習慣等的複合體。所以文化人類學與心理學有一些共同的研究領域,當心理學方面作各種新的探索時,它們便在人類學家的調查研究和各種釋方面反映出來。例如,英國心理學家裏弗斯(W.H.R.Rivers)1898年參加托萊斯海峽探險時,對當地土著居民進行了視知覺調查。
德國實驗心理學家馮特(W.Wundt)進行了有關文化差異的心理學研究,開拓了民族心理學。他在1900~1920年間陸續發表的十卷名著“民族心理學”對德國心理學産生很大的影響。馮特的研究成果後來被心理人類學所吸收。他的學生霍爾(G.S.Hall)是美國最初加深心理學與人類學聯系的學者。他在1888年將人類學家博厄斯(F.Boas)吸收到克拉克大學。博斯的研究領域十分廣泛,包括體質、物質文化、社會組織、宗教、藝術和神話等,但他所關心的主題之一是“未開化人的心理”,這一領域在1920年之後在心理人類學中得到了發展。著名的學者米德(M.Mead)和本尼迪克特(R.F.Benedict)都是博厄斯的學生。
心理人類學所研究的重要領域如下:
1、文化與個性。米德是這個領域研究的開拓者,而本尼迪兌特則對文化總體的特點進行了心理學的分析。例如米德對北美的Zuni族、美拉尼西亞Dodu島居民和北美西北部的Kwakiutl族的文化進行的比較研究。而羅海因(G.Roheim)和卡迪納(A.Kardiner)受精神分析學的影響,進行了文化與個性的研究,他們通過對澳大利亞土著居民的人類學調查,驗證了弗洛伊德理論。文化與個性的研究在本尼迪克特進行日本人的研究時達到了極盛時期。
2、發展與文化。爲了探討文化因素在未開化社會中對精神發展的影響,米德在薩摩亞群島以青年期爲重點進行了調查,而後在馬努斯島、巴厘島等地進行研究,表明文化對精神發展有明顯的影響。
3、精神異常與文化。在不同的社會中,有與該社會文化相聯系的特有的精神病。例如,在日本有“被狐狸精迷住的病”,這是一種“文化綜合病症”。異常行爲的含義因文化而異,發病的狀況及解釋也因文化而異,所以治療方法也有所不同。
4、認知與文化。研究認知體系與文化的關系是一個新開拓的領域。某一特定的民族對該民族的外界事物(例如動物、植物等等)總是按固有的方法進行分類而與其他民族的分類不同。在分類時,語言起很大作用。
http://www.xlzx.cn/html/school/psydisc/2007/0807/6552.html
魯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露絲‧潘乃德)是美國當代著名文化人類學家,民族學家,詩人。1887年6月5日生于紐約,原姓富爾頓(Fulton),兩歲喪父,其祖先曾參加美國獨立戰爭。1909年畢業于瓦薩爾學院,大學時期主修英國文學,獲文學學士學位。1910年赴歐,回國後曾執教于加利福尼亞某女子中學。1914年回紐約。1919年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師從美國文化人類學之父博亞斯專攻文化人類學,1923年獲博士學位。之後留校任教,曆任講師、副教授和教授,從1936年起任該校人類學系代理主任。1927年研究印第安部落的文化,寫成《文化的類型》(Patterns of Culture,1934年出版)一書。1940年著《種族:科學與政治》(Race:Science and Politics),批判種族歧視。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從事對羅馬尼亞、荷蘭、德國、泰國等國民族性的研究,而以對日本的研究,即《菊與刀》一書成就最大。戰後,她繼續在哥倫比亞大學參加“當代文化研究”,于1948年9月病逝,享年61歲。
本尼迪克特與美國人類學家M.米德一起,結合心理學的研究,形成博厄斯學派中的一個支派,即心理學派或民族心理學派,又稱文化心理學派、種族心理學派。該派認爲,人類文化各有其不同的價值體系和特征,呈現出多樣性。文化模式是文化中的支配力量,是給人們的各種行爲以意義,並將各種行爲統合于文化整體之中的法則。文化之所以具有一定的模式,是因爲各種文化有其不同的主旋律即民族精神。人們的行爲是受文化制約的,在任何一種文化中,人們的行爲都只能有一小部分得到發揮和受到重視,而其他部分則受到壓抑。因此,文化研究應把重點放在探索和把握各種行動和思考方式的內在聯系,即文化的整體結構上,重視文化對人格形成的影響。
本尼迪克特的理論對文化人類學,特別是對文化與個性領域的研究産生了深刻影響。她重視實地研究工作,調查研究過北美的普埃布洛印第安人、傳道區印第安人、阿帕契人、皮馬印第安人和布萊克弗特人(黑足人)。她的理論基礎是種族主義和弗洛伊德主義的混合物,但她的種族主義主張比較隱蔽。著作以《菊與刀》和《文化模式》爲代表,著作還有《種族:科學與政治》、《祖尼印第安人的神話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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