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普森著,賈士蘅譯的《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麥田,2001)可說是同時打著藍、紅旗;右踢資本主義歷史社會學、左踢社會主義歷史唯物論;突破了傳統的結構—化約主義、在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之間引入了階級經歷的概念,突破了傳統馬克思主義的經濟決定論、引入了階級行動的概念
評的太抽象、太骨感了,不如讀原著有血有肉。
但厚達1236頁的原著,真會讀地吐血,想省錢省時的讀者,可看下湯普森的<前言>,不然簡體字本《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北京:譯林,2001)錢乘旦的<譯序>也優於麥田版的南方朔<導讀>。
骨與血肉二者熟優熟劣還真難決,史學家抱怨社會學家太骨感;社會學家則抱怨史學家的術語意含、血肉模糊不清。
啥跟啥?在文學家眼裡,史學家、社會學家、哲學家全又都太骨感了。
哦!難怪後現代會回到前現代文史哲不分家的時代。
《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前言》
這本書的書名長一點,但能夠很好地表達本書的宗旨。我使用「形成」,因為這是一個在動態過程中進行的研究,其中既有主觀的因素,又有客觀的條件。工人階級並不像太陽那樣在預定的時間升起,它出現在它自身的形成中。
「階級」一詞使用了單數,而不用複數,其理由正是本書探討的一個問題。單數和複數自然不同,複數可以進行描述,其含義既清楚又不清楚,它把一些不連續的現象鬆散地聯繫在一起:這裡是裁縫,那裡是織工,堆積在一起而形成工人階級的複數。
但我說的階級是一種歷史現象,它把一批各各相異、看來完全不相幹的事結合在一起,它既包括在原始的經歷中,又包括在思想覺悟裡。我強調階級是一種歷史現象,而不把它看成一種「結構」,更不是一個「範疇」,我把它看成是在人與人的相互關係中確實發生(而且可以證明已經發生)的某種東西。
不僅如此,對階級的看法還有賴於對歷史關係的看法。如其他關係一樣,歷史關係是一股流,若企圖讓它在任何一個特定的時刻靜止下來並分析它的結構,那它就根本不可分析。最精密的社會學之網也織不出一幅純正的階級圖形,正如它織不出「恭敬」與「愛慕」這些概念一樣。關係總要體現在真人身上,而且還要有真實的背景。我們不能有兩個涇渭分明的階級,其存在各自獨立,然後再把它們拉進彼此的關係中去。我們不能有愛而沒有戀愛的人,不能有恭敬而沒有地主與長工。
當一批人從共同的經歷中得出結論(不管這種經歷是從前輩那裡得來還是親身體驗),感到並明確說出他們之間有共同利益,他們的利益與其他人不同(而且常常對立)時,階級就產生了。階級經歷主要由生產關係所決定,人們在出生時就進入某種生產關係,或在以後被迫進入。
階級覺悟是把階級經歷用文化的方式加以處理,它體現在傳統習慣、價值體系、思想觀念和組織形式中。如果說經歷是可以預先確定的,階級意識卻不然。我們可以說具有相似經歷的相似職業集團對問題會作出合乎邏輯的相似反應,但決不能說這裡面有「規律」。階級覺悟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會以相同的方式出現,但決不會有完全相同的方式。
有一種說法很有誘惑力,即假定階級是一個「東西」,但在馬克思自己的歷史著作中,這並不是他的本意。然而這個錯誤卻使許多後來的「馬克思主義」著作受到損害。有些人說:「它」,即工人階級,是確實存在的,而且幾乎可以用數學方法來精確測定,例如有多少人對生產資料是處於某種關係之中等等。一旦這種假定確立起來,階級覺悟也就推導出來了:如果「它」適時地瞭解到自己的地位和真實的利益,那麼「它」就應該有階級覺悟(但實際上卻很少有)。這裡有一個文化上的上層建築,通過它,人們極緩慢地意識到這一點。這種文化上的「落後」與走形使人不能容忍,所以就很容易產生某種替代的理論,即黨團派系、理論家等等,由他們揭示階級覺悟。但這種覺悟並非現實中的覺悟,而是理論上應該如何如何的覺悟。
在意識形態的分界線上,另一邊也每天都在犯同樣的錯誤,其中一種說法是完全否定階級的。由於把膚淺的階級概念強加給馬克思,而這種概念又很容易被擊破,於是就有人說:關於階級的任何概念都是胡思亂想出來的,是強加於證據之上,而階級根本就沒有發生過。
另一種說法則靠一個奇妙的轉換把階級的動態觀點變成了靜態觀點:「它」,即工人階級,是存在的,而且可以多少準確地界定為社會結構中的一個部分;但階級覺悟卻不是個好東西,它是精神不正常的知識分子發明出來的,因為,在發揮著不同「社會功能」的集團間破壞其和諧共存(由此而延緩經濟成長)的任何東西都是「不合理的失調現象」。(持這種觀點而又與本書所述時期相關的一個例子,可在塔爾科特.帕森斯教授的一位同事的著作裡找到,即N.J.斯梅爾策的《工業革命時期的社會變化》(1959)。)問題應當是:如何才能最好地「處理和疏導」它的抱怨。
如果能記住階級是一種關係,而不是一個東西,那就不會這樣來思考問題了。「它」之存在,既沒有典型化的利益與覺悟,也不像病人躺在整形醫生的手術台上那樣讓人隨意塑造。我們不會像某位作者那樣本末倒置地來看問題,他在研究階級問題時,一頭栽進了方法論的牛角尖,而不去考察真實歷史背景下的真實階級地位,於是我們聽說:
階級的基礎是與地位有關的權力差異,即與其權力預期值有關的社會功能結構。…個人由於發揮了與權力有關的社會功能而成為一個階級的成員,…他屬於某個階級是因為他在一個社會組織中佔有某種地位,也就是說,階級的身份來自對社會功能所承擔的責任。(R.達倫多夫:《工業社會中的階級與階級衝突》(1959),第148—149頁。)
問題的關鍵是:這個人如何才能進入某種「社會功能」?還有,那個特別的社會組織(連同其財產權和權力結構),是如何出現的?而這些,就是歷史問題了。如果讓歷史停留在某一點上,那就不會有階級,而只會有一堆人加上一堆經歷;但如果在社會發生變化的一個適當的時間段上來觀察這些人,就能看到其相互關係及思想與建制的模式。階級是人們在親身經歷自己的歷史時確定其含義的,因而歸根結底是它惟一的定義。
我對某些社會學家在方法論上的見解也許理解不深,但我希望,我這本書至少對理解階級有所貢獻。我相信,階級是社會與文化的形成,其產生的過程只有當它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中自我形成時才能考察,若非如此看待階級,就不可能理解階級。
這本書可以看做是英國工人階級從步入青春到早期成熟的一本傳記,1780至1832年間,多數英國工人開始意識到他們之間有共同利益,他們的利益與統治者和僱主們對立。統治階級當然也不是鐵板一塊,他們在這些年中之所以還能抱成一團,是因為面對反叛的工人階級,他們間的某些對立化解了(或降到相對次要的地位上)。因此,在1832年,工人階級的存在是英國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因素。
本書的寫作如下:第一部考察18世紀留傳下來的人民傳統,這些傳統在18世紀90年代嚴酷的雅各賓騷動中發揮了作用。第二部從主觀因素轉向客觀因素,即工業革命時期不同工人集團的親身經歷,而在我看來,這些經歷的意義特別深遠。這個部分還企圖對工業中新產生的勞動紀律的特點作出評價,以及衛斯理宗與勞動紀律有什麼關係。第三部談人民激進主義的歷史,從盧德運動開始,到拿破崙戰爭結束時那些可歌可泣的年代。最後,還對19世紀20和30年代的政治理論和階級覺悟的某些方面進行探討。
因此,本書不如說就是一組論題彼此相關的論文集,而不是首尾相連的敘述文。在選擇這些論題時,我常常意識到我正在向流行的正統觀點挑戰,比如說,這裡有費邊社的正統觀點,它把工人群眾看成是自由放任政策的被動的犧牲品,只有少數一些卓有遠見的組織工作者不在其例(其中最突出的是弗朗西斯.普雷斯)。
經濟史學家以經驗為基礎,他們也有他們的正統觀點,他們把工人看成勞動力,看成移民,看成一系列統計數字的原始資料。
此外,還有所謂的「天路歷程」正統觀點,它在這一整段歷史時期中上下搜索,要找出各種各樣的先行者——諸如福利國家的先驅、社會共和國的前輩、以及(最近流行的)理性工業關係的早期實例等等。
當然,所有這些正統說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它們都擴大了我們的知識面。但對第一、第二種觀點我要說:它們很容易忽視工人群眾的主觀能動性,忽視他們在創造歷史的過程中自覺作出的貢獻;對第三種觀點我要說:它用後人的眼光來看待歷史,而不顧及歷史本來的面目。只有成功者(即他們的願望預示了後來的發展的人)才被記住了;走不通的路,迷失的事業,還有那些失敗了的人則統統都被忘記。
我想把那些窮苦的織襪工、盧德派的剪絨工、「落伍的」手織工、「烏托邦式」的手藝人,乃至受騙上當而跟著喬安娜.索斯科特跑的人都從後世的不屑一顧中解救出來。他們的手藝與傳統也許已經消失,他們對新出現的工業社會持敵對態度。這看起來很落後,他們的集體主義理想也許只是空想,他們的造反密謀也許是有勇無謀;然而,是他們生活在那社會劇烈動盪的時代,而不是我們;他們的願望符合他們自身的經歷。如果說他們是歷史的犧牲品,那麼他們現在還是犧牲品,他們在世時就一直受人詛咒。
我們在作判斷時,就不能把這一點作為惟一的標準,即人的活動是否被後來的歷史發展所證實。不管怎麼說,我們自己也不是在社會進步的最終點上,工業革命時期,人們失敗了的某些事業,也許能讓我們看清至今仍須整治的某些社會弊病。
此外,還有兩個特別的原因使這個時期尤其引人注目,就是:第一,在這個時期,人民運動特別注重平等與民主的原則,我們雖然時常誇耀我們的民主生活方式,但在那些關鍵的歲月裡發生的事,卻又常常被人們忘記或忽視;第二,今天這個世界,大部分地區仍存在工業化帶來的種種問題,存在著為建立民主而帶來的各種問題,這些問題,和我們在工業革命中的經歷相比何其相似——那些在英國失敗了的事業,說不定會在亞洲或非洲取得勝利。
最後,我要對蘇格蘭和威爾士的讀者說幾句道歉的話。我沒有涉及他們的歷史,這不是出於沙文主義,而是出於衷心的敬意。因為階級既形成在經濟中,也形成在文化中,所以我十分當心,不把英國的經驗普遍化(我確實談到了愛爾蘭人,但不是在愛爾蘭的愛爾蘭人,而是到英格蘭來的愛爾蘭移民)。蘇格蘭的經歷尤其和我們一樣,它既激動人心,又充滿痛苦,雅各賓派在蘇格蘭的宣傳鼓動甚至更加激烈,更加英勇。但蘇格蘭的事畢竟不同,加爾文教不是衛斯理宗,雖然在19世紀初很難判斷哪一個教派更不好。英格蘭沒有像高地移民那樣的農民,群眾文化也相當不同。很可能,直至19世紀20年代,都可以把英格蘭和蘇格蘭的經歷分得一清二楚,因為到這時為止,雙方的工會和政治聯繫都是時斷時續的,而且很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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