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楊著第54頁注釋2:"約翰?布瑞:《古希臘的曆史學家》(John Bury, Historians of the Ancient Greece),紐約1958年版,第151-152頁。"J. B. Bury 根本沒有寫過Historians of the Ancient Greece一書,Bury教授所寫書的原名是The Ancient Greek Historians,初版于1909年,由于影響極大,後在1958年于紐約再版。那麽,楊著的說法是從何而來的呢?原來是轉引郭著第32頁的引文和注釋,不過郭著的注釋用的是中文,沒有給出英文。楊著就想當然地把郭著中《古希臘曆史學家》一書書名譯成Historians of the Ancient Greece,孰不知楊著已經在別處從他人那裏轉引過布瑞的這部作品,這就是楊著第36頁注2的"布瑞:《古代希臘的曆史學家》(J. B. Bury, Ancient Greek Historians),倫敦1909年版,第23頁;……"。也就是說楊著中所提到的兩本書是同一本書,特別要說明的是1958年的版本是重印本,不是修訂本。這說明,楊著根本沒有見到過布瑞的這本書。
2. 楊著第85頁注釋1:"懷特:《科學與神學鬥爭之曆史》(A.D.White, A History of Warfare of Science with theology),艾普爾頓1896年,第1頁"。康乃爾大學創建人懷特(1832-1918)的傑出著作A History of the Warfare of Science with theology in Christendom成爲楊著中的A History of Warfare of Science with theology。匪夷所思。
3. 楊著第348頁把George H.Nadel刊登在《History and Theory》1964年第3卷第291-315頁的文章"Philosophy of History before Historicism"錯誤地寫爲"納德爾:’曆史學家面前的曆史哲學’(G.H.Nadel,’Philosophy of History before Historians’),《曆史與理論》,第3卷,(1964年),第34頁。";等等。
不僅如此,楊著中的許多注釋是不規範的,如果讀者真要按"楊"索驥,肯定會大失所望。以下幾例就是筆者根據楊著所標文獻出處卻查找不到的注釋:
1. 楊著第50頁注釋3:"莫米格裏亞諾認爲’古代他沒有用誕生或再生的概念來敘述國家的曆史’。參見莫米格裏亞諾:’古代史學中的時間觀念’(A.Momigliano,’Time in Ancient Historiography’,《曆史和理論》增刊,第6卷(1966年),第13頁。";
2. 楊著第465頁注釋4:"斯各特:’性,一個有用的曆史分析範疇’(Joan W.Scott,’Gender: A Useful Category of Historical Analysis’),《美國曆史評論》,第91卷,第5頁";
3. 楊著第502頁注釋1:"弗拉格:《18世紀曆史方法的發展》(Gunter Pflug, The Development Historical Method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曆史和理論》,第11卷(1972年),第12頁。";等等。
在學術著作中注明資料的出處以及引用前人的研究成果,可以說是所有學術研究最基本的要求,一則是尊重前人研究的成果,二則是可以檢驗該研究真實性與科學性與否,再則是爲學人提供深入研究的門徑。但在嚴肅的研究者看來,僅此還是不夠的,規範的學術論著不僅要注明材料的真實來源,列舉參考文獻,還要對前人的成果進行充分的討論,同時說明所研究問題的來龍去脈,闡明對此問題開展進一步研究的必要性,以此來體現自己研究的創造性。如果連這條最基本的學術要求都做不到,何以體現學術研究的科學性與創造性呢?因此,規範的注釋也是一柄雙刃劍,它固然有著上述的作用,但也可以讓濫竽充數者原形畢露。記得葛劍雄先生在《文學報》上撰文說,在一些重大的學術問題上,從先秦就存在著嚴格的規範。如儒家典籍和學說的傳承與解釋,不僅流派分明,次序嚴密,而且任何注或疏都署明作者,原文與注釋、注釋者和傳播者絕不相混;再如對《史記》、《漢書》作注釋的學者代有其人,但對有價值的注釋,後世學者無不一一注明。可見,中國並不缺少學術規範的傳統,我們今天面臨的問題,是如何繼承這樣的傳統,建立起適應現代學術發展需要的新規範。難道真的是今不如昔了嗎?
此外,楊著書中充滿不少常識與學識性的錯誤。如,楊著第17頁"正如阿克頓爵士所說的:’只要把全部史料給我,我就能把全部曆史還原出來’。這句話讓人想起了牛頓的名言:’只要給我一根杠杆,我就能把地球舉起來’"。傳說中阿基米德所說的話,怎麽會變成牛頓的名言呢?再如,Maurice Croiset的Hellenic Civilization一書的書名,楊著(第44頁、第59頁)譯爲《希臘化文明》,hellenic(希臘的)與hellenistic(希臘化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怎麽可以譯爲《希臘化文明》呢?不知根據何在?Hellenic,中文一般可譯爲"古希臘(文化、語)的",時間範圍是公元前776-公元前323年,地理範圍則包括西西裏島、南意大利、小亞細亞西部沿海、愛琴海諸島嶼和希臘本土;Hellenistic,中文一般可譯爲"希臘化的",時間範圍是公元前323-公元前30年,地理範圍則是整個希臘化世界。
而且,該著作中外文拼寫極爲混亂,人名翻譯前後不統一,人物生卒年代也有錯誤之處,確實讓人心煩。隨舉幾例:新約,楊著寫爲"New Statement"(第81頁,正確的拼法爲New Testament);啓蒙,楊著寫爲"Aufklarung"(第195頁,正確的拼法爲Aufklrung);杜爾哥(Robert Jacques Turgot)的出生年代楊著寫爲"1729"年(楊著第228頁,應爲1727年);"Fustel de Coulanges"一時譯爲古朗熱(楊著第331頁),一時譯爲庫朗熱(楊著第396頁);"Magasthenes"一時譯爲麥加斯色尼斯(楊著第55頁),一時又譯爲邁加提內斯(楊著第84頁)等等。限于篇幅,就不在這裏詳細列舉了。
人名、地名亂譯反映了著譯者馬虎從事、不負責任,甚至懶惰的學術惡習。連這些技術性的皮毛問題都要出現這樣那樣的疏漏,又怎麽能讓讀者有足夠的信心相信他譯筆的准確、妥貼呢?具體來講,某一種語言的人名、地名漢譯,現已刊行的各種經過審定的大中小型"外國人名、地名翻譯辭典"都作出了較好的示範,如Ludwig一般譯爲"路德維希",就不要譯爲"路德維格" (楊著第242頁)了(德語詞尾g一般發"希"音), 真讓人懷疑,能大量引用德文原版著作的楊著作者是否真懂德文?走筆至此,忽然想到韋爾斯對待曆史寫作的態度:"每章都是先由作者起草,打印好多份,分送給所有可能給予幫助的人,讓他們隨意在上面揮寫、評論或提出嚴厲的批評。作者于是在受過懲戒、指導之後,在毀傷和宰割過的原稿前坐下,重新開始逐章編寫。最後的校樣又分發給主要的幫助者和其他任何對所述那一段曆史時期有興趣的人們。這樣的方法使得所引用的名稱、日期等等的正確性得到了保證"(見《世界史綱》,吳文藻、謝冰心等譯,人民出版社1982年10月第1版,第8頁)。可能在目前這種不正常的學術"市場化"、"利益化"狀態下,很多人已失去了這種治學的態度。
當今治學浮躁之習、追名逐利之風的盛行,不僅僅是學術品德有虧所使然。筆者贊同陶東風先生所說的,制度性腐敗的學術環境,是一個誘使你甚至迫使你腐敗的環境。道理很簡單:就絕大多數人而言,決定其行爲的不僅僅是學術品德,更重要的是運行機制。當然並不是說在這種環境下,每一個學人都會腐敗。
目前的中國,最爲主要、亟待解決的問題是由體制造成的學術腐敗。在這種環境中,遵守學術規範與學術道德者要麽明顯處于競爭的劣勢,要麽被迫追逐時風。可見,防止學術腐敗的辦法不僅僅是對學人進行什麽學術品德教育,以啓蒙其學術良知,更重要的是要完善學術體制,使那些想腐敗者腐敗不了,使那些鋌而走險者爲此付出極高的代價。權衡利弊,還是老老實實地做學問好。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229&type=1002
也評樸龍衣先生的“評楊豫著《西方史學史》 作者:老農
讀了吳希先生的《舉證豈能如此草率》和《再談舉證豈能如此草率》的文章後,對于樸龍衣先生的“評楊豫著《西方史學史》”批評文章中舉證不實的現象,感到驚訝。學術批評應當是嚴肅認真的,必須實事求是,講究科學和公正。出于這個目的,我去簡單地對照了一下樸先生的文章與《西方史學史》的文本,居然發現樸先生不僅舉證不實,他針對《西方史學史》一書提出的有關注釋不規範和抄襲的批評也不符合事實。
樸先生的文章用大段的文字批評說:“在學術著作中注明資料的出處以及引用前人的研究成果,可以說是所有學術研究最基本的要求,一則是尊重前人研究的成果,二則是可以檢驗該研究真實性與科學性與否,再則是爲學人提供深入研究的門徑。但在嚴肅的研究者看來,僅此還是不夠的,規範的學術論著不僅要注明材料的真實來源,列舉參考文獻,還要對前人的成果進行充分的討論,同時說明所研究問題的來龍去脈,闡明對此問題開展進一步研究的必要性,以此來體現自己研究的創造性。如果連這條最基本的學術要求都做不到,何以體現學術研究的科學性與創造性呢?”那麽,《西方史學史》是否存在這些問題呢?
樸先生舉出的證據是:“楊著第50頁注釋③:“莫米格裏亞諾認爲‘古代曆史學家沒有用誕生或再生的概念來敘述國家的曆史’。參見莫米格裏亞諾:“古代史學中的時間觀念”(A. Momigliano,“Time in Ancient Historiography”,《曆史和理論》增刊,第6卷(1966年),第13頁。”
我順著這個舉證去分析《西方史學史》第50頁上的原文:
“修昔底德用抽象和永恒的人性來解釋曆史。他認爲‘古往今來,人就是人,有不變的人性,因此,過去發生過的事情在未來會以十分相似的方式重複出現’② 當然,修昔底德用循環的觀念來看待曆史並不等于說他提出了曆史循環論。③ 但是,這種理智和科學的態度在古代曆史學家中是極爲鮮見的。”
從內容上看,這是對古代希臘曆史學家修昔底德的一個評價。該書提出了“修昔底德用循環的觀點來看待曆史並不等于說他提出了曆史循環論”這樣一個觀點。這裏如果不加注,恐怕不會引來多大非議,但作者卻慎重地加了一個注釋(即注釋③),要讀者去“參見”莫米格裏亞諾的文章。
我也找來了那篇所謂查無出處的莫米格裏亞諾的論文,按注釋的的指引查至第13頁(第24-25行):
“I should like to take Polibius as an instance of the fact that Greek philosophers often thought in terms of cycles, but Greek historians did not.” 這個內容與《西方史學史》的正文相吻合。
按我的理解,楊先生在這裏加注釋至少有三個目的:
1,作者要告訴讀者,“修昔底德……不等于提出了曆史循環論”這個觀點,在莫米格裏亞諾的文章中已經提出過,作者注明資料的來源,表明是引用前人的研究成果。
2,作者使用了“參見”一詞,是要讀者參考莫米格裏亞諾的論文,而不是個別字句,在于說明,這個問題在古希臘史學家評價上是有學術爭議的。于是,我按照注釋“參見”了第11頁上的說法:“Herodotus, Thucydides, and of course Polibius have been described as historians with a cyclical view of time. I shall attempt to show that they were not.” 這樣就把這個有爭論的問題的來龍去脈交代清楚了。
3,也許是作者認爲這個結論還缺乏充分的論據,于是在注釋中又補充了一句:“莫米格裏亞諾認爲‘古代曆史學家沒有用誕生或再生的概念來敘述國家的曆史’”。這句話在所“參見”的文章的第14頁上:“No ancient historians…… ever wrote the history of a State in terms of births and rebirths.”
應當承認,這個注釋是慎重的,條條都符合樸文對注釋提出的幾點要求。看到這裏,倒是令人懷疑,樸先生在對這個注釋提出批評時,究竟有沒有認真看過楊先生的著作。在根本沒有弄清事實的前提下就提出批評,恐怕不能用疏忽和草率來解釋吧?
此外,這個注釋所在的段落(第50頁)正好涉及到樸先生對《西方史學史》系抄襲的指責。樸先生在文章中指出,“楊著第45-51頁有關修昔底德一節基本抄襲郭著第21-29頁有關修昔底德的論述”。
于是,我找來了郭聖銘先生的《西方史學史概要》,把第29頁上的文本與《西方史學史》第50頁上有關的文本逐字逐句的進行對照,更令我驚訝的是,這兩段粗看之下似乎雷同的文字,只要認真一對比,就可以發現,不僅文字表述不同,對修昔底德的評價也不同,差異十分明顯,不知樸先生如何得出“抄襲”的結論。
爲了與《西方史學史》進行對比,這裏把郭先生的文本照錄如下:
“我們對修昔底德作全面的評價,也不能不指出其個別的缺點:第一,修昔底德用抽象的‘人性’來解釋曆史。他認爲人總是人,古往今來,‘人性’總是不變的,因此曆史也總是重演的。這就導致了曆史循環論,是錯誤的。”
與前面的文本相對照,不難看出,這兩個看似雷同的文本,其實差異很大:
1, 郭先生認爲“修昔底德用抽象的‘人性’來解釋曆史”,而楊先生卻強調“修昔底德用抽象和永恒的人性來解釋曆史”;
2, 顯然,楊先生不同意修昔底德只是用“抽象的‘人性’”來解釋曆史的說法。爲此,楊查閱了修昔底德的原著並引用了原文:“古往今來,人就是人,有不變的人性,因此,過去發生過的事情在未來會以十分相似的方式重複出現”,來證明修昔底德主要是用“永恒的人性”來解釋曆史;
3, 郭先生認爲“這就導致了曆史循環論”,楊先生卻認爲這“並不等于說他提出了曆史循環論”,並且加注說明。兩個文本所持的觀點明顯是對立的。
4, 最後,郭先生認爲“這就導致了曆史循環論,是錯誤的”,把這視爲修昔底德的“個別的缺點”;楊先生卻認爲“這種理智和科學的態度在古代曆史學家中是極爲鮮見的”,給予了肯定(曆史常識告訴我們,古希臘的人性論曆史觀相對于神權的曆史觀而言,確實是個重大的進步)。
郭先生和楊先生的觀點不同,誰對誰錯,是另一回事。這裏的關鍵是他們對修昔底德做出了截然不同的評價,差異如此明顯,樸先生憑什麽說是抄襲呢?
以上的事實充分說明,樸先生的批評至少有兩個錯誤。第一,樸先生並沒有認真閱讀,在沒有弄清事實的情況下就不負責任地得出結論。第二,樸先生只是簡單地劃了一個範圍,說楊的哪幾頁是“基本抄襲”郭著的哪幾頁,卻沒有具體指出楊先生究竟抄襲了郭先生的哪些觀點。這不僅是在沒有弄清事實的前提下就提出批評,而且這樣的做法極易造成誤導,深究下去,則有愚弄讀者之嫌。
從樸先生的一個舉證連帶出來的問題,所到之處都暴露出了樸先生的做法有悖于學術批評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開展學術批評是十分必要的,但批評者提出的批評和舉證必須實事求是,這樣才能真正達到學術批評的目的:淨化學術環境,增進學術建設。
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458&type=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