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槍
機關槍(Machine gun),簡稱機槍,是種全自動,可快速連續發射子彈的槍械,通常分為輕機槍、通用機槍、重機槍等幾種,口徑20毫米以上的機關槍叫「機炮」(autocannons)。
廣義上所有連發槍械都可以叫機槍,包括了衝鋒槍、自動步槍、全自動手槍,這裡涉及中文和外文分歧和槍械發展的歷史意外,日文漢字中使用自動小銃來稱呼這些較輕型的連發槍械,以下的定義只是指在中文軍方的嚴格定義下被稱為機槍的武器。
為了滿足連續射擊的穩定需要,帶有兩腳架、槍架或槍座,發射步槍或更大口徑(12.7mm/14.5mm)的子彈,能快速連續射擊,以掃射為主要攻擊方式,透過綿密火網壓制對方火力點或掩護己方進攻。除了攻擊有生目標之外,也可以射擊其他無裝甲防護或薄裝甲防護的目標。
世界上第一種機槍由英籍美國人馬克沁(Hiram Stevens Maxim)於1883年研發。
19世紀60年代開始出現有手動式的機槍,使用手動來提供上膛、擊發、退膛的動力,其代表作為格特林機槍(Gatling gun)。在19世紀80年代,美國人西拉姆?馬克沁發明全自動機槍。
1882年,赴英國考察時,馬克沁發現士兵射擊時常因老式步槍的後座力,肩膀被撞得迂青。這現象表示了槍的後座力能量不小,而這能量來自於槍彈發射時產生的火藥氣體,馬克沁認為可以加以利用。馬克沁首先在一支老式的溫切斯特步槍上進行改裝試驗,利用射擊時子彈噴發的火藥氣體使槍完成開鎖、退殼、送彈、重新閉鎖等一系列動作,實現子彈的自動連續射擊,並減輕了槍的後座力。馬克沁在1883年首先成功地研製出世界上第一支自動步槍。後來,他根據此步槍上得來的經驗,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了他的槍管短後座自動射擊原理。他為了連續供彈,製作了一條長達6米的帆布彈鏈。馬克沁在1884年製造出世界上第一支能夠自動連續射擊的機槍,同年取得應用此原理的機槍專利。
馬克沁機槍口徑為11.43毫米,槍身重27.2公斤,理論射速為每分鐘600發,可以單發和連發。但缺點是結構複雜,槍體笨重,帆布彈帶可靠性差,而槍管會因連續高速射擊而發熱,需用水冷卻。
機槍射程和步槍相若,而且不像同等重量的迫擊炮和榴彈發射器之類,能發射多種彈藥(例如榴彈, 煙幕彈),在使用上具有多樣性。在機槍發明的時代,尚有一些在現代已經被淘汰的火炮和彈藥類型,和機槍的作用有重覆的地方。
所以機槍起初被稱為「中型機槍」,其實是指其無用,不及步槍小巧,又沒有火炮的威力。[1]所以不只是在十九世紀末還在二十世紀末,都同樣存在過認為機槍無用的說法,加上現代制式步槍都可以連發,對專用的機槍作用便有疑問了。
但在十九世紀末的殖民戰爭和二十世紀末的武裝衝突中,都證明機槍的作用,便是沒有最小射程的限制,相對下炮彈的威力過大可能威脅射手和友軍,又可以對單的 敵人射擊而不浪費貴重的炮彈。而其彈道平直和高速子彈,可以作直瞄射擊快速移動的近距敵人,如在幾十米高飛行器的,包括了當代的直升機和早期的螺旋槳飛機,剛好是指向轉動較慢的高射機炮死角,而各種摩托車、快速偵搜車、汽艇等,都不是低初速的榴彈發射器所易應付的。
馬克沁曾經到各國推銷他的發明,1887年4月赴俄國表演機槍,不但沒有收到任何訂單,反而備受嘲諷,當時一位很有影響的俄國武器專家認為:一發子彈就足以殺傷一人,當他斃命之前,沒有必要繼續連發子彈,而且以槍管可以冷卻,水卻不能隨身攜帶來否定機槍的實用性。美國人也認為一批訓練有素的神槍手比以機槍亂射一通來得有效。馬克沁的發明是對彈藥的極大浪費。直到1887年,英國才試買3挺馬克沁機槍。而馬克沁一面改進其機槍,一方面繼續周遊列國推銷其新式殺人武器。
馬克沁機槍首次參戰是在1893年,一支50餘人的英國殖民軍隊於非洲羅得西亞用4挺機槍擊敗了5000名非洲祖魯戰士,當場擊斃了3000多人。
馬克沁當德國國王的面表演其改進的MG08馬克沁機槍,德國國王對機槍非常讚賞,馬克沁獲得了相當數量的訂單。之後德國成了一戰前軍隊裝備馬克沁機槍最多的國家,據說有12500挺,每團裝備了100挺。
德軍大量裝備了馬克沁機槍後,一戰爆發了,在索姆河戰役中,當英法聯軍衝向德軍陣地時,被德軍數百挺的機槍掃射,英軍一天中傷亡了近6萬人。舉世震驚,當時世人認為馬克沁機槍的出現是人類前所未有的災難,人類竟然可以這樣高效率,大規模的屠殺生命。
此役之後,馬克沁機槍被各國所重視,西方列強的軍隊都紛紛裝備了馬克沁機槍及其衍生型。自此機槍就大量進入了人類的戰場,直到現在。
輕機槍
由早期重槍管的自動步槍發展而來,原始目的是為了突擊,結果同時向兩個方向發展而產生了輕機槍和突擊步槍。
輕機槍主要目的是為步兵單位提供500米內的火力支援,裝有雙腳架,可由單兵攜帶作戰。一個步兵班中一般配備一至兩挺。供彈方式有彈匣、彈鼓、彈鏈,彈藥一般與步兵班中的步槍共通。也有些國家採用重槍管的自動步槍作為輕機槍,例如英國的L86A1輕機槍,因為重量較輕,可採用臥射、跪射、立射或挾槍掃射的射擊方式。
典型型號:捷克 ZB 26輕機槍。美國 白朗寧自動步槍,M249。英國 布倫輕機,L86輕機槍。蘇聯DP輕機槍,RPD,RPK,RPK-74。中國 95式輕機槍。日本 大正十一式輕機槍。德國 MG4。比利時 FN Minimi。
中型機槍
中型機槍是一種現在已經由制式武器中退役的槍械,但仍然有在非正規部隊中使用或被儲存於倉庫內。
特點是雖然使用的子彈,和舊式的制式步槍或當代通用機槍與狙擊步槍相同,可是因為要應付極長間的連射,以有特別的冷卻水套或超重型槍管,重量在二十公斤左右,並且被安裝在三腳架或輪式槍架上,有些甚至有防盾,也不設槍托和多無手槍式把手,所以在較舊式分類也被稱為重機槍。被淘汰的原因是陸軍戰術從一次大戰的陣地戰為主,在二次大戰時轉向運動戰和遊擊戰為主,而且通用機槍的出現,使到有可能用單一機型兼任輕機槍和 中型機槍的任務。而中型機槍需要用水冷卻槍管,或者以超重型氣冷槍管拖延彈藥自燃的做法,都存在嚴重的實用性問題,便是水冷在沙漠或高寒地區不方便,而超 重型氣冷槍管雖然較遲才過熱,但反過來說冷卻也較費時。所以使用可以臨時時替換備用稍輕型槍管的通用機槍,徹底解決了槍管過熱的問題,也取代了中型機槍的 作用。
代表包括了首創機槍者的美國的馬克沁機槍和其改良型,即發射近代高初速尖頭子彈的德國MG08機槍和帝俄/前蘇聯M1910機槍。其他尚有:·英國 維克斯機槍。法國 哈希開斯機槍。美國 M1917/M1919機槍。日本 92式重機槍。前蘇聯 SG43重機槍。
通用機槍
通用機槍由納粹德國發明。兼備輕機槍的便攜性與中型機槍的特續火力:使用兩腳架時作輕機槍使用三腳架時作重機槍。
口徑基本和早期輕機槍一致;由於採用彈鏈供彈(部分型號可彈鏈/彈匣兩用),連續射擊能力比輕機槍高;部分型號可以迅速更換槍管,以保持連續射擊能力。
一般裝備到連一級,作為步兵連的火力支援。多數以兩人制組成機槍小組。可以提供1200米內的火力支援。可以作為坦克、步兵戰車、直升飛機、小型船艇的輔助武器。
典型型號:美國M60機槍,M240。比利時FN MAG。德國MG3,MG34,MG42。前蘇聯/俄羅斯PK通用機槍/ PKM通用機槍。中國67式機槍。
重機槍
裝有重型固定腳架,現代口徑一般達到12.7毫米,部分型號為14.5毫米,又稱大口徑機槍。
一般裝備到營一級。主要射擊2000米以內的火力點、薄裝甲防護的目標和車輛。可以分解搬運。一般為2人制或3人制組成機槍小組。
改裝高射專用腳架後可以射擊低空飛行的空中目標稱為防空機槍。部分型號為了達到提高連續射擊能力,可以改裝為2聯裝、4聯裝等形式。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9C%BA%E6%9E%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