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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30 05:53:56| 人氣3,229| 回應13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中國幫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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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達852頁的《中國幫會史》(上海人民,1993)不只混淆了中國民間秘密宗教(如羅教)與幫會(如青幫)之別,也貶、褒了:國、共與幫會的關係,更美化了中共的解放、剷除了中國幫會。

輕鬆點讀,這種貶、褒,醜、美:異、己之著、多見不怪,充斥古今中外

幫會

幫會是舊社會民間秘密組織(如青幫、洪幫、哥老會等)的總稱。中國封建社會中反社會的民間團體。可分爲兩類:①緣于一些業緣性或地緣性組織,目的在于獨占某一地方的某種勞動職業,不使外幫侵入。②屬于秘密結社式的幫會,沒有地方色彩的同鄉觀念,只是以幫會首領爲中心,凡擁護其首領,贊成其宗旨者皆可加入,受幫會保護,並聽從幫會制裁。如紅槍會、哥老會、洪幫、青幫、天地會、大刀會等。
土地兼並和人口膨脹造就了大量的流民,爲幫會的形成提供了人員上的條件;都市則爲流民提供了集結和活動的空間。進入城市的流民,在一種孤苦無援的境地下産生的建立具有親密交往的群體以期相互扶持、共謀生存的強烈願望,促成了幫會的形成。幫會成員多來自社會下層,生活的艱難使他們從心底裏滋生出對社會的仇恨,從而使幫會具有共同的利益基礎。
幫會采用首領負責制,具體組織結構和組織制度頗爲複雜,且帶有一定的宗教色彩。幫會首領從心理和觀念上強化幫會成員對幫會的認同感,從而加強了幫會的封閉性和穩定性。
幫會爲了保持自身的隱蔽和安全,多以秘密方式進行聯絡,有自己獨特的語言和形體溝通方式,主要包括隱語和暗號。
幫會所信奉的行爲准則多與社會主流的行爲准則相異。幫會內部,可能以“忠”、“義”相約,幫會外乃至幫會與幫會之間則往往采用打、搶、訛、騙等流氓行徑擴張自己的勢力範圍,因而極大地危害社會的秩序並侵蝕社會的文化。
幫會還會通過各種手段向社會上層滲透乃至與國外勢力勾結,擴大自己的生存能力和勢力範圍;中國幫會勢力經常淪爲反對政府和國外勢力的工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幫會組織被全面取締。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幫會的沈渣又有泛起,已引起人民政府和社會的重視和防範。
http://baike.baidu.com/view/1110771.html

黑社會

黑社會,又稱黑幫或黑道,指各種地下犯罪組織,世界各地著名的黑幫包括:
義大利、美國的黑手黨
美國的三K黨
日本的山口組、住吉會、稻川會(三大指定暴力團)
中國大陸的青幫、洪幫、袍哥(哥老會)、三合會
香港的新義安、14K、和勝和(均為三合會分支)
臺灣的竹聯幫、天道盟、四海幫(三大幫派)
韓國的組暴、釜山的七星派(李氏)、光州的西方派(金氏)等。
電影
「黑社會」是電影和電視劇的常用題材,著名的黑社會題材作品包括:《教父》系列、《無間道》、《古惑仔》系列、《黑金》、《反黑先鋒》等。2005年有一部名為《黑社會》的香港電影。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9%BB%91%E7%A4%BE%E6%9C%83&variant=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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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幫
青幫

摘 要:青幫真正形成是在漕運解體,江浙羅教水手行幫與長江下遊勢力膨脹的鹽梟集團結合以後,鹽梟在青幫形成中起了載體和媒介的作用。光緒年間,長江下遊青幫勢力發展迅速,大致分爲江南、江北兩大勢力中心。繼承了羅教水手行幫和鹽梟集團活動方式和組織體系的青幫,適應近代中國社會的變遷而形成了具有開放性的組織體系。

青幫形成于近代長江下遊,形成于今天的安徽省安慶市江面,故又稱安慶幫,安清幫,清幫,與運河漕運的解體有直接關聯。長江下遊地區是漕運水手行幫最重要的活動地區。清代承擔漕糧的有山東、河南、江蘇、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安徽等省,而江蘇、浙江要承擔大半,因此,江浙兩省的運河碼頭成爲漕運水手聚集場所,“各幫水手多系山東、河南無業之輩。” 同其他水手行幫不同,江浙水手行幫具有濃厚的宗教色彩,素習羅教,“到17世紀末18世紀初,杭州和蘇州成了水手中羅教信徒的兩大活動中心。這些水手以庵堂爲中心形成的團體,互助互濟性較強,並無政治目的,只是影響社會治安。”有清一代,漕私是僅次于梟私的一種販私活動,大多數的漕船都要通過鹽都揚州,甚至淮南鹽抽掣所儀征,這爲漕私提供了可能性。同其他鹽私活動不同,漕糧爲“天庾正供”,能拒絕關津檢查,因而漕私有量大、隱蔽等特點。漕私的私鹽來源很多,它也和梟私一樣收集竈丁私鹽和老少鹽,但是和梟私明顯的區別在于,漕私主要是利用漕船跨越數省的便利,購買官鹽,賺得地區差價。如嘉道時,漕運水手行幫“糧船夾帶,非蘆私即淮私,而蘆私鹽價值較賤,幫所帶尤多”。兩浙行鹽區的江蘇南部和浙江部分地區,主要是由江浙水手行幫中的嘉白幫從寧波、舟山群島偷運廉價鹽。長江下遊的漕私爲漕運水手行幫與鹽梟的結合創造了條件,隨著漕運水手行幫勢力的發展,到了近代,其中的江浙羅教水手行幫和鹽梟集團融合,最終發展成爲近代的青幫。
近代青幫的前身是江浙羅教水手行幫。青幫的幫名很繁雜,《清門考源》所輯錄的民國時的《各社會團體全宗彙集檔案》中就列舉了諸如“羅教”、“安慶”、“安清”、“三番子”、“清幫”、“青幫”、“家禮”、“臨濟道”等多種名目。在近代的清檔案文書中,有安清道友、巢湖幫、清幫、梟匪等混同稱謂。青幫的發展曆程,按青幫自已在《安清系統錄》中的說法是“近代三百年來擁有中國東南半壁的一種水上社會勢力”。近人也把青幫分成早、中、後三期。其實,青幫作爲“從清代漕運船幫中脫胎出來的秘密結社”,其真正形成也不過是近代的事,而且也只是在江浙水手行幫中。青幫形成以前的江浙羅教水手行幫並不是秘密結社,行幫並不是幫會。一方面,在漕運廢止前,水手行幫,包括早期的江浙一帶的羅教水手幫都是半公開的行幫組織,它主要功能除了互助、販私外,更多的是維持漕運,因而它雖然也遭到清政府的取締,但不是嚴厲打擊的對象。從現有檔案資料來看,至少到嘉道時,清政府對漕運水手行幫還是非常了解的,而且水手行幫的一些主要活動大都得到了官府的默許,如嘉慶有人供稱“糧船上素來供奉羅祖,護庇風濤。其供奉羅祖之船名爲老堂船,設有木棍一根,名爲神棍,奉祀羅祖之人名爲老官……不許人酗酒滋事,違者,老官取木棍責處,不服者送官責逐……”。道光年間,船幫間爲競爭新船積怨較多,常常爭鬥,引起清政府的重視,但在處理上也並不是當作秘密結社來對待,這和同時期處理其他幫會是有根本區別的。另一方面,漕運廢止後,並不是所有的水手行幫都轉而販私,形成青幫,青幫一名在至少清代檔案文書中出現是在近代漕運廢止以後。水手行幫是漕船普遍存在的互助性組織,而其中的羅教水手行幫只存在于長江下遊的江浙水手行幫中。根據“青幫秘籍所記載的題名錄,興、禮、大三輩144人中,江淮幫20人,興武幫47人,嘉白幫36人,嘉海衛幫14人,杭州幫14人,紹興幫2人,湖州幫2人,嘉興衛幫6人,鎮江幫3人,都分屬于江蘇、浙兩省的船幫。”
羅教水手行幫,更多意義上應理解爲教門系統,可以看成是羅教的分支。首先它之稱“幫”是沿襲了原來漕運的官方稱謂,而非一般之所謂“幫會”。清制,漕運組織以省或糧道爲單位,每糧道或省下分設若幹個衛,幫是衛屬的基層單位,一衛有數幫,如江淮衛有9幫、嘉興衛有3幫。每幫船數有船30到60不等。水手行幫一般都是根據所屬船幫命名。其次,羅教水手行幫具有濃厚的宗教色彩。對于羅教水手行幫的性質,學者往往多從其組成人員、組織結構及活動方式變化定性爲幫會組織。其實從乾隆三十三年,清政府廢除庵堂,羅教水手行幫活動轉向老堂船後,其作爲教門的基本特征並沒有改變。其師徒傳承、吃齋誦經,收斂錢財直到嘉道時沒有太大的變化,“幫內之巢穴即老官師傅盤踞之船,名爲老堂船,藏有經卷、神像,傳徒斂錢……。” 羅教水手行幫在清中葉表現出來的成分複雜、組織強化、暴力色彩嚴重這些特點,這和清代中葉以來其他教門系統的發展演變基本是一致的。羅教水手行幫的宗教色彩淡漠也是清代中葉以來,秘密教門系統的一個重要特點,非獨羅教水手行幫才有。和其他教門系統不同的是,羅教水手行幫由于本身行業的特點,它反政府意識較淡,維系其生存的除了斂財外,更多的是通過販私活動,這也正是它以後能和鹽梟集團結合,形成青幫的前提條件。

長江下遊江浙水手行幫中的羅教水手行幫與勢力膨脹的鹽梟集團結合後,隨著漕運的停廢,青幫終于形成了。在青幫的形成過程中,鹽梟起了載體和媒介的作用。
道、咸年間,清政府改革漕運制度,即改東南河運爲海運。鹹豐三年(1853年)南漕全部改爲海運。停漕後,清政府對漕運水手也進行過安置:一是給資遣散。二是由清政府招募爲水勇。漕運總督楊以增在揚州一帶“挑選精壯水手一千五百名,又招募壯勇一千五百名,派令前任淮安府知府福楙管帶”。但是對于大部分的漕運水手而言,生活無著落,淪爲盜匪。“三年春,江南被兵,南漕改折,或海運,纖夫遊民數十萬,無可仰食。豐北蘇河連年潰決,饑民亦數萬,弱者轉溝壑,壯者淪而爲匪,剽劫益熾。”原來的江浙漕船中的羅教水手行幫開始向旱碼頭發展,史載“糧船停廢,其族無以爲生,即散處各州縣,名曰站碼頭,萃聚亡命,藐法殃民。”最終在長江下遊地區完成由羅教水手行幫向青幫的過渡。
青幫之所以在長江下遊地區形成,因素很多,包括兩淮鹽場對失業水手的吸引,太平天國所引發長江下遊地區的社會秩序混亂,但這些都是青幫形成的外部條件,從根本上講,青幫的形成是近代以來會門與教門系統相互融合及長江下遊鹽梟勢力的發展必然結果。
中國的秘密社會的兩大系統在地區分布上,“教門主要分布在中國的北方……;會黨主要活動在中國的南方……。因此有‘北教南會之說’。”這和南北之間的物質生活條件和地理環境不同所引起的文化差異有密切的關系。民國時學者王培棠在《江蘇省鄉土志》中曾就江蘇南北文化進行評述,指出“以民情而言,江南柔而淮北剛,淮南江北界于剛柔之間”,“言宗教迷信,則江南以民智較開觀念比較淡薄,淮北則遲鈍保守,故宗教迷信觀念,尚極濃厚,淮南江北則成一種中和態度,較江南爲過,較淮北已不及矣。” 近代以前的羅教水手行幫雖然地處江浙一帶,但仍可以理解爲屬北方的教門系統。一方面,水手行幫特別是江浙一帶的羅教水手行幫中,水手大多數都是北方山東、河南、河北等一帶的農民,江浙南方一帶的人很少;另一方面,羅教水手行幫雖然名爲江浙一帶的船幫,但是並不固定在江浙一帶,他們通常要伴隨漕船四處飄泊,居無定所。漕運解體後,南方的水手行幫解散後,一部分水手回到北方原籍,流而爲匪。而水手行幫中的羅教水手行幫則憑借其原有的組織系統在江浙一帶適應生存下來,並迅速向會門系統演化。促成這種演化的媒介就是長江下遊日益膨脹的鹽梟。首先,羅教水手行幫作爲一種教門系統,由于南北文化的差異,在江浙一帶社會基礎很薄弱,而長江下遊鹽梟集團雖然在近代以後江浙一帶人也很多,但就主體而言仍然是以北方一帶的無業遊民爲主,這爲羅教水手行幫融入並改造鹽梟集團,形成青幫的一個重要原因。其次,羅教水手行幫本身主要依靠的鹽私維系其生存,水手更習慣水上生活,漕運解體後,江浙一帶複雜水面環境更適應其生存,而鹽梟集團長期以來一直是這一帶的水上霸主,這是羅教水手行幫以鹽梟爲載體的重要前提。和普通的水手行幫不同是,羅教水手行幫在以鹽梟集團爲載體時,嫁接了自身的組織系統,並完成了自身的改造,形成了亦教亦會的秘密結社。
近代青幫的形成是在羅教水手行幫與長江下遊鹽梟相互融合中完成的。漕船中水手行幫包括羅教水手行幫出于販私的需要,和鹽梟的勾結由來已久。從順治年間起,回空糧船就開始了大規模的販賣私鹽的活動。“回空糧船約六、七千支,皆出年瓜、儀二閘。一幫夾私鹽奚止數十萬斤,會有計亡,實浸淮商數十萬引鹽之地爲害甚大。”適應漕私規模的擴大,康熙、雍正時水手行幫開始與積梟“風客”勾結:“販賣私鹽之弊在糧船爲尤甚,有一種積梟,名爲風客,慣與糧船串通,搭有貨物運至淮揚,托其本地奸徒,令其賣貨買鹽,予屯水次。待回空之時一路裝載。並所售之價則風客與丁舵水手三七朋分。糧船貪風客之余利,風客恃糧船爲護符。” “漕船回空帶私爲曆來之痼弊,並有隨幫風客除本分利、坐占淮揚數十萬綱額,勾引梟匪,肆行無忌。” 適應糧船水手和風客販私的需要,嘉慶、道光年間名爲“青皮”的鹽梟集團出現。“有一種土著匪盤踞碼頭,專爲浪船通線散銷,從中取利,名爲青皮。其著名碼頭如當塗之四合山、桐城之從陽鎮、五倡拐望之華陽鎮、無爲之土橋最爲扼要。” 水手行幫與鹽梟結合在漕運解體前,只能說是相互利用,這是因爲漕運水手生活雖然艱辛,但漕運畢竟是“天庾正供”,水手收入相對較爲穩定,販鹽不是漕運水手的主要生活來源。因此,至少“在道鹹之交,這種結合還處于初步階段,沒有融合在一起,因此,清吏對他們還是連類並稱所謂‘青皮黨’、‘安清道友’”。漕運改革後,長江下遊失業的漕運水手更多的是以販私鹽維系生存,此時,羅教水手行幫開始與長江下遊的鹽梟集團融合起來。其主要標志是江北裏下河一帶的安清道友和江南太湖一帶的巢湖幫形成。
安清幫也即安慶幫,“安慶道友之爲患久矣,其名目始于安慶幫之糧船,嘉道間,惟糧船過境時,其黨必上岸滋事,或盜或竊,無惡不作。在後,糧船停廢,其族無以爲生,即散處各州縣,名曰站碼頭,萃聚亡命,藐法殃民,初猶淮海一帶,千百成群,今則蔓延江南北郡縣,無地無之。立字派,別尊卑。逞凶肆惡,結爲死黨。”裏下河一帶安清道友的出籠大約在同治前後,光緒初年以前,安清道友多活動在長江以北。1861年禮部給事中卞寶弟奏稱“聞江北聚匪甚多,有安清道友名目,多系安東、清河遊民,私結黨羽,號稱師徒。其先數百人,冒充兵勇,在裏下河一帶把持村市,名曰站碼頭。藉查街、查河爲名騷擾商旅,搶奪民財。近更加以各處土匪附和,窩主容留,結黨盈萬,散布愈多,並有李世忠營弁庇護,官吏畏勢,莫敢奈何。”裏下遊一帶青幫勢力迅速壯大和“李世忠營弁庇護”有重要的關系。李世忠在兩淮盤踞7年之久,疏通會通河道,以利濟販私鹽,自捆自賣,又設卡抽厘,“在他的羽翼下,安清道友得以出籠,並迅速壯大。”1864年“苗患”清除後,李世忠于1881年被裕祿借故除掉。但此時的兩淮地區已是由遊勇、丁役、鹽梟組成的青幫的地盤。“淮北一帶小民,以拜安清道友,仍以夥運私鹽爲業”,而各關卡形同虛設,以致梟風日熾,劫搶之案,層見疊出。鹽梟與青幫合而爲一,“均住江寧之江都、甘泉縣境,初僅販私,繼而搶劫訛詐等事”,成爲反社會的秘密結社,雖然並非所有私鹽販都是青幫,但官方文書中所稱的梟匪往往是指青幫。
巢湖幫是在嘉道時就是比較大的鹽梟集團,“在長江下遊的私鹽活動中起到了主導作用”。道光時期,巢湖幫是皖北人爲主的鹽梟“青皮”,其組織嚴密,“資本多至數十萬,大夥以數千計,小者二三百爲群,炮們、槍矛、刀戟、鞭錘之器畢具,所過關隘,輒鳴鉦施槍,銜尾飛度,…處處充斥,阻壞鹽法,攏害地方。” “青皮等或隱匿在船,假充水手;或散遊在岸,托名短……”早期的巢湖幫和江浙水手行幫就有勾結。漕運改海運後,也大致是在太平軍攻占鎮江後,該處失業的舵工、水手大多投奔該幫,不久推選合肥人劉正裕、劉國魁爲頭目,占據了安徽巢湖和太湖的要道口,即現在南京高淳縣的東壩。“他們長期寄居蘇南,漕運失業的舵工、水手等推他們當鹽梟頭目,俗稱‘巢湖幫’”。太平天國以後的巢湖幫已非早期普通鹽梟集團,而是融合了失業的江浙水手、青皮鹽梟、淮軍散勇和部分流民的成分複雜的青幫組織。作爲青幫組織的巢湖幫在江浙一帶憑借近代長江下遊地區特殊的地理和社會環境,發展迅速“巢湖幫之名由來已久,散處蘇、松、常、暨浙之嘉、湖二屬,專事販鹽聚賭,有時也搶劫勒贖。其始本悉皖人,近則就地無賴隨聲附和,黨羽日多,滋蔓日甚。……此輩本無恒業,饑寒所近,不旋踵而仍爲匪,其勢必然”。

江浙水手行幫與長江下遊鹽梟融爲一體的青幫形成以後,在光緒年間發展十分迅速,大致可分成江南、江北兩大勢力中心。
江北包括蘇北、皖北和皖東地區。安慶道友主要在兩淮鹽場和運河碼頭一帶活動。皖北、皖東的青幫主要活動于江蘇、安徽的交界處,如泗縣、盱眙、來安、六合等地及“長江北岸和州所屬無爲、含山等州縣”。“查明盱眙、來安兩縣交界之古城鎮地方並與江蘇六合縣接壤,該處地僻人稀,向多伏莽,此拿彼竄,最易藏奸。安清匪會中人視爲逋逃之藪,時出行動,聚黨日衆,挾嫌逞凶,…架殺營兵、鄉約,戕害線勇作惡多端。……至于沿江……,黨衆勢強,多以販私爲名,肆行不法。並仿哥老會匪惡迹,紛立會堂,散發飄布,派費入夥。在市則強取貨物,持刀逞凶;在鄉則淫劫勒贖,無惡不爲。”江蘇的青幫活動主要集中在揚州和儀征一帶,以“江淮要道商貿中心的仙女廟(今江都)爲基地,嗣後向長江下遊發展,以蘇滬爲中心,勢力蔓延到京、瓜、清、淮”。江南主要是原來的兩浙行鹽區及沿江重要碼頭,包括蘇南、浙江等地區,這裏青幫主要是太湖地區的“梟匪”,以巢湖幫實力較大。巢湖幫由原來鹽梟集團的基礎上發展起來,成分除了原來的鹽梟及羅教水手行幫外,還有以遊勇爲主的“光蛋”在內。蔣清端在《拓湖宦遊錄》認爲:“光蛋本系遊勇,大半籍隸巢湖,先因招募而來,後雖遣不去,只惟私聚賭以生涯,而黨類千萬,充斥海濱,械利船多,悉皆亡命。” 太湖地區的青幫活動情況,陶成章曾作過調查:“此外另有一派,販私在蘇、松、常、太寧、廣杭、嘉、湖之間,即所謂鹽梟也。其一切組織及口號、暗號,鹹與洪門異,號稱潘門,亦曰潘家,又別稱慶幫。內分三派,一曰主幫,系浙東溫、臺人。一曰客幫,系操之過急北江北人,又別號巢湖幫,以別于溫臺幫。凡江南、皖南、浙西諸府之流氓、光蛋鹹屬此派。”
伴隨著中國近代社會的變遷,長江下遊青幫勢力迅速膨脹,不僅“蔓延江南、北郡縣,無地無之”而且遍及全國各地。有學者認爲,道鹹間由江浙失業水手轉向蘇北而建立的安清道友,“在清末沿著兩個方向發展。在南路,它由蘇北、皖東進入蘇南、浙江;在北路,它由沛、豐諸地發展到山東、河南”。它大致反應了長江下遊青幫向各地的發展路線,但是江南一帶的青幫絕不是從蘇北發展過來的,它是運河漕運解散後,由浙江、江蘇漕運水手和早先和他們勾結的鹽梟集團,加上本地的遊勇光蛋等形成的。
近代青幫在長江下遊形成後,既繼承了原來羅教水手行幫和鹽梟集團的活動方式和組織體系,又隨著近代中國社會的變遷而呈現新的特點。
1、活動方式的變化。青幫的主要活動雖然仍以販私鹽爲主要營生,但活動方式已和普通鹽梟集團不同。首先,由于青幫勢力龐大,在販私中可以公然抗拒官府的緝私。這雖然在早期鹽梟集團中也常出現,但其規模和激烈程度遠非普通鹽梟可比。如江蘇江都的青幫頭目朱盛椿(綽號朱大麻子)、朱羊林(綽號朱大花臉)“均爲積年巨梟會首,無惡不作”,販賣私鹽多年。光緒三十四年率黨百余人,執持槍械,拒敵官兵,他“肆行搶劫,擄人勒贖,坐地分贓,不記其數,積資廣置田宅不諱” 其次,青幫在販私中,更加注重與地方勢力的勾結。時人指出,長江下遊的青幫“初猶無業遊民、刑傷匪類當之,今則居然武癢中之舉秀,仕途中之子弟,衙署中之差役,湣不畏法,自以爲雄,樂居下流,毫不爲怪。”如揚州青幫頭目徐寶山就是一個典型。徐寶山在販私鹽中和揚州的鹽商關系密切,“徐寶山原系鹽梟,江湖中人稱之爲‘徐老虎’,在長江下遊一帶的幫會中頗有勢力,與方氏兄弟(揚州巨紳)素有交情。”
2、組織體系的變化。在組織體系上,長江下遊青幫和羅教水手行幫不同,通過吸收鹽梟及其他幫會而形成了開放性的組織體系。羅教水手行幫按虛擬血親關系建立,即以字排輩、師徒相承。自乾隆中葉拆庵毀堂後,羅教水手行幫活動中心僅限于漕船,其組織體系同漕船爲主體的成員生存環境相適應。羅教水手行幫脫離漕運後,這種相對封閉的組織體系很難在旱地生存,因而長江下遊青幫在形成過程中逐漸開始吸收鹽梟和幫會的組織體系,形成了非幫非教、亦幫亦教的組織體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吸收了哥老會的組織方式。哥老會是“近代中國最有活力、勢力最大和最有影響的無業遊民結社”,它是以“啯嚕爲胚胎,廣泛吸收青蓮教、邊錢會等教門與會黨的組織形態,並不斷加以融合而趨于一體化”形成的。軍興以後,哥老會勢力從兩湖地區開始大量滲入長江下遊地區,參與私鹽的販運並與青幫接觸。到光緒元年,“安清道友、哥老會匪黨甚滋,散布各省地方,狼狽爲奸。”在與哥老會的接觸中,青幫吸取了哥老會組織體系中有利于自身發展的因素,特別是模仿紅幫的開立山堂、散發飄布的組織方式。山堂香水,是哥老會相互區別而取的名目,“哥老會團必設一某某山名,猶寺院之某某山也。又有堂名,猶水滸傳梁山上之忠義堂。又有水名,有香名。蓋半爲佛教,又其半則出于宗教儀式以外。”長江下遊青幫在紅幫的接觸中,將其山堂香水的組織體系吸收過,如安徽“沿江梟會匪棍,黨衆勢強,多以販私爲民,肆行不法,並仿哥老會惡迹,紛立會黨,散放飄布,派費入夥。”徐寶山開立春寶堂,進山堂的人每人持有票布,上有“山堂香水”的名稱,以資聯絡。除此之外,旱地幫會其他的組織聯絡方式,如隱語、手勢、茶碗陣等,也被青幫加以利用和改造。
http://baike.baidu.com/view/147573.html
2008-05-30 07:23:57
洪門
洪門是中國源于明末清初的一個秘密組織。關于洪門的起源有衆多版本,其中較爲流行的一種說法是康熙清剿福建南少林寺,天地會總舵主陳近南收留了逃出來的五人蔡德忠、方大洪、馬超興、胡德帝、李式開,這就是所謂的“少林五祖”,令其開設天地會的分支機構,即稱爲洪門。又有一種說法此五人是反清複明的大將,隨史可法抵抗清軍兵敗後成立的洪門。
由于洪門的傳說版本衆多,各不一致,一種說法就是洪門是天地會(又稱三點會、三和會、紅幫、添弟會),致公堂是洪門的一個海外分支機構,他們一致的對外稱曰天地會或紅幫,對內則稱洪門。
後隨著清朝對天地會的鎮壓,洪門流傳到港澳南洋,成爲重要的華僑組織。洪門爲推翻清王朝的革命作出了巨大的貢獻。辛亥革命領導人之一譚人鳳在《社團改進會意見書》中寫道:“革命(辛亥革命)之成,實種于二百年于前之洪門會黨”“在運動之初,惟洪門兄弟能守秘密。發動之後,亦惟洪門兄弟能聽指揮。”“人無論遠近,事無論險夷,人人奮勇,個個當先,卒有武昌起義,各省響應,不數月而共和告成,軍隊之功,實亦洪門兄弟之功。”
1992年7月28日在美國舉行第3屆世界洪門懇親大會,經來來自世界各地的100多位代表兩天討論,通過總會章程,宣告成立世界洪門總會。首屆會長李志鵬,總會設在美國檀香山。

洪門的起源

什麽叫做洪門?有的說:“洪門就是漢門,因爲喪失了中原的土地,所以在“漢”字裏要除去‘中土’就成爲洪字了。”有的說:“因爲明太祖年號洪武,所以拿洪字來起名的。”據洪門秘冊所載,洪門真主爲朱洪竺,軍師爲陳近南,大將爲萬雲龍諸人,最初起于福建,以少林寺爲主動機關。其初少林寺以武技名于世,清朝康熙皇帝嫉妒他們,命少林寺僧侶遠征西域,後來戰勝回來了,乃借事端戕害功臣鄭君達。又派兵焚毀少林寺,一班寺裏的和尚逃出來的不少。其中有個陳近南遂組織天地會,想培植勢力來謀複仇,曾派遣他的部下五大將蔡德忠、方大洪、馬超興、胡德帝、李式開等設立支會,這就是所謂“前五祖”。
還有一種說法:“明末崇禎皇帝年間,有山西太平縣人殷洪盛,又名洪英,賢明練達,有義氣,有俠腸。四方豪傑,都慕名來歸。當時稱爲集賢館。崇禎皇帝殉國後,滿清的軍隊入關,明朝忠臣史可法在揚州督率軍隊抵抗清軍南下,抵抗不住,史可法爲國殉難,殷洪盛又投到明朝將官黃得功那裏。後來黃得功又被清兵打敗,黃自刎殉難。殷洪盛率師繼續和清兵打仗,不能勝,被清兵擊斃,他兒子洪旭,和洪盛的人就到杭州投潞王。那知潞王降了清,洪旭乃再投奔鄭成功。洪盛門人蔡得忠、方大洪、胡德帝、李式開、馬超興等都成了鄭成功的部將,繼續和清兵激戰。當他們在史可法領導下和清兵激戰時,被清兵圍攻甚急,史可法殉國。他們突圍而出,共約今後見到面的時候,應報一‘洪’字爲暗號,繼續奮鬥,有恢複明朝天下的意義。”
洪門的源流,言人人殊,從來不一致,因爲它化名特多,有三點會、三合會、三河會、添弟會、致公堂、或紅幫等等;尚有分支別名,不勝枚舉。但是一致的對外稱曰《天地會》,對內則稱《洪門》。由于清廷對天地會黨徒的嚴刑究辦,殺戮株連,所以洪門集會方式多用囗頭傳述來秘密結社,對來源出處,難免魯魚豕亥,錯綜雜遝了。
洪門創立有許多說法:一說是起于康熙甲寅十三年(1674年)3月25日;一說是雍正甲寅十二年(1734年)七月二十五日。以上是根據倫敦大英博物館所藏抄本西魯敘事。
關于香堂上供奉的牌位,依次是:
始祖:洪英、傅清主、顧炎武、黃梨洲、王夫之
五宗:文宗史可法、武宗鄭成功、宣宗陳進南、達宗萬雲龍、威宗蘇洪光
前五祖:蔡德忠、方大洪、馬超興、胡德帝、李式開
中五祖:楊仗佑、方惠成、吳天成、林大江、張敬之
後五祖:李式地、洪太歲、吳天佑、林永超、姚必達
五義:鄭君達、謝邦恒、黃昌成、吳廷貴、周洪英
五傑:鄭道德、鄭道芳、韓龍、韓虎、李昌國
三英:郭秀英、鄭玉蘭、鍾文君
二師:男軍師史明鑒、女軍師關玉英
江西省考古學家陳江曆經數年考察和資料考證,終得結論:位于今該省南城縣境內的明益王藩府墓群所在地即是洪門發源處。陳江在其專著《“洪門”考源》文中指出,大約1644年秋,居住于南城縣的明益藩羅川王、永寧王等宗社黨骨幹創建了反清複明的秘密團體。他們以明益王藩府墓地“洪門”爲秘密組織名號,帶有強烈的血緣家庭性質。明太祖朱元璋的六世孫端王朱佑檳就葬于南城洪門鎮,其嗣王子孫也相伴左右,並由此形成了一個面積達20平方公裏的墓群。據陳江考證,洪門早期的核心成員除明益藩宗室子弟外,還吸收了方以智、艾南英、陳孝逸等有意逃禪遁道誓不降清的江南官紳文士參盟,並憑其巨大的影響力使洪門得以壯大,並派生出強烈的地緣文化色彩。

孫中山與洪門

孫中山先生對于洪門也有他的說法,在他所著的《孫文學說》裏面有一段記載,原文如下:“洪門者,創設于明朝遺老,起于康熙時代。蓋康熙以前,明朝之忠烈士,多欲力圖恢複,誓不臣清,舍生赴義,屢起屢蹶,興虜拼命,然卒不能救明朝之亡。迨至康熙之世,清朝已盛,面明朝之忠烈,變殘廢殆盡。二三遺老,見大勢已去,無可挽回,乃欲以民族主義之根苗,流傳後代,故以反清複明的宗旨,結成團體,以待後有起者可藉爲資助也。此殆洪門創設之本意。然其事必當極其秘密,乃可防政府之察覺也。夫政府之爪牙爲官吏,而官吏之耳目爲士紳,故凡所謂士大夫之類,皆所當忌而須嚴爲杜絕者,然後其根株乃能保存,而潛滋暗長于異族專制政府之下。以此條件而立會,將以何道而後可?必也以能全群衆心理之事迹,而傳民族國家之思想。故洪門之拜會,則以演戲爲之,蓋此最易動群衆之觀聽也。其傳布思想,以不平之心,複仇之事以表之,此最易使士大夫聞而生厭遠而避之者也。其固結團體,則以博愛施之,使彼此手足相顧,患難相扶,此最合乎江湖旅客無家遊子之需要也。而終乃傳以民族主義,以期達其反清複明之目的焉。”
孫中山在和保皇黨論戰之後,覺得美洲的華僑比檀香山多。預備赴美洲宣傳革命。他知道美洲華僑力量的偉大,要加入洪門,因此在洪門前輩,孫中山的叔父鍾水養介紹,于1903年冬天,毅然加入了檀香山致公堂。這天同時拜盟的有六十余人。就在國安會館(同興公司舉行入盟禮節。並由主盟人封孫中山爲“洪棍”,洪門稱“元帥”爲“洪棍”。)據傳當時加入洪門的會員名冊,現保存在檀香山。
孫中山到美國舊金山受到歡迎,當地華僑有90%參加洪門致公堂,總部設在三藩市,各埠設有分堂,主張各不一樣,再有保皇黨的人從中欺騙,幾乎忘了反清複明的本來面目,孫中山有見于此,乃建議舉行洪門總注冊,代致公堂擬定新章程,將反清複明的範圍更加擴大。使洪門無形成了一個革命團體。當時的洪門致公堂的總注冊和孫中山重訂致公堂新章程,對于美洲華僑革命工作關系極爲重大。美洲華僑七萬人共捐贈款項約二十一萬元美金,支持了孫中山先生的國內革命之急需。華僑對祖國革命,有莫大的貢獻,所以稱爲華僑爲革命之母。而因爲華僑有90%名列洪門會藉,亦可稱洪門爲華僑之母。因海外華僑,若無洪門,則華僑民族意識,不能如此堅強。

洪門對中國國民革命的貢獻

洪門對中國國民革命的貢獻,可以把它分爲出錢和出力。出力的是國內的會黨盡力最多,出錢的以國外華僑洪門會員最爲踴躍。
孫中山自1894年在廣州發動第一次革命起義,在籌備的時候,就利用會黨的力量爲基本幹部,在農村表面是一個振興農業團體,實際上還是做些秘密聯絡三合會志士的工作,多活動在順德、香山、北江和潮汕一帶,有會黨志士陳錦勝、李杞、候艾泉、劉裕、吳子材等積極響應孫中山的革命。1898年孫中山發動第二次革命起義,又有興中會、三合會、哥老會的志士分赴長江一帶活動,開始參與了中國國民革命運動。後來黃興、馬福益出力爲多。
1904年,孫中山赴美國進行革命活動,抵達波士頓時,致公黨的元老司徒美堂發動當地洪門人士熱情接待,並安排孫中山在他家住過一段時間。
1909年,廣州新軍起義失敗後的夏天,孫中山經過日本與黃興等商計卷土重來,急需經費15萬元,10月12日在檳榔嶼開秘密會議,南洋各地的洪門會黨成員也到會參加,得知將策劃在廣州發動起義後,當場認捐八千余元,幾日內達五六萬元。後來孫中山曾有一信寫給美洲致公堂同志請籌款以應起義,接信後美洲致公堂立即發動籌募捐款,當時以加拿大華僑最爲熱烈(因孫中山在加拿大溫哥華和洪門關系密切),以致公堂的樓房抵押款三萬元,共七萬元彙國內。當時孫中山看到了海外華僑的力量,曾命美國的同盟會會員一律加入致公堂,以便于合作,而利籌餉救國(因入堂手續繁重而難)。同時,南洋各地也派遣洪門成員到內地參加了孫中山先生領導的革命工作。

海外洪門組織與中國致公黨

海外洪門組織自開山立堂的宗旨,是愛國家,愛民族,抵禦外來侵略。300多年來,他們爲了保衛祖國而浴血奮戰,抗禦外侮,産除軍閥,進行鬥爭,進行革命。1923年10月10日,五洲洪門第三次懇親大會在美國舊金山召開。司徒美堂、黃三德及海外不少洪門團體的代表出席了這次會議。這次大會著重討論了改堂爲堂,成立中國致公黨的問題,所以實際上了也是第一次正式籌備組黨會議,並通過了《中國致公黨黨綱草案》,會議決定成立中國致公黨籌備委員會。1925年8月籌備委員會總會又發出《通告全體洪門人士書》,就有關建黨的具體事項,通告了全體洪門人士。
1925年10月10日,五洲洪門第四次懇親大會在舊金山召開。來自美洲各地、香港、澳門和上海等地的洪門組織代表參加了會議。大會的主要內容是:決定以洪門致公堂爲基礎,組織華僑政黨,定名爲中國致公黨;通過《中國致公黨黨綱》;選舉陳炯明(1878-1933)、唐繼堯(1883-1927)爲黨的正副主席總理。這一次懇親大會爲中國致公黨第一次代表大會。
中國致公黨第一次代表大會的召開,宣告了中國致公黨的成立,標志著華僑政治力量的新的崛起。中國致公黨成立後,在美洲凡是有堂的地方都建立了黨的組織,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致公堂組織也實行改堂爲黨,使致公黨的組織遍布亞洲、美洲等30多個國家,但由于洪門之間有較強的獨立性,改堂爲黨的決議,未能在海外各地洪門團體中普遍實行,實際上形成了黨堂並存、堂黨不分的格局。在中國致公黨第二次代表大會後,又決定存堂保黨,以黨領導堂,這一決定和“一大”相比是很大進步。“九?一八”事變後,致公黨領導廣大黨員投入了抗日救國鬥爭,譴責蔣介石不抵抗政策,並通過致公堂等洪門團體發動華僑積極支持國內一切抗日救亡運動。司徒美堂也立即聯合各僑團組織,發動了募捐救國,又親自攜帶僑胞及捐贈物資到上海慰問十九路軍。1937年“七?七”事變後,司徒美堂以古稀之年,奔赴呼號于美國、加拿大、古巴、秘魯、巴西、巴拿馬等國之間,宣傳抗日救國。
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南下侵略南洋各國,激起東南亞各族人民的憤怒反抗,海外的致公黨(堂)組織也運用各種方式進行抗日救亡宣傳工作,或組織華僑抗日武裝,參加當地人民的抗日軍。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的洪門人士許志猛、官文森、陳演生秘密組織發動華僑青年回國參加抗戰。
新中國經過五十年的建設和發展,政治穩定,經濟繁榮,國際地位提高,成爲世界上舉足輕重的強國之一,海外僑胞得以揚眉吐氣,是積弱了數百年所蘿想不到的。廣大海外洪門人士認爲,統一祖國、振興中華、支持中國的建設也是海外洪門人士應盡的一份責任和義務。如今已有越來越多的洪門組織組團到祖國大陸進行觀光考察,並投資興辦企事業。

對洪門的研究

江西史學專家陳江通過對「南城語體場」的解讀與「天本花帖」的全面解析、破譯,最終證實了「洪門起源于南城說」。 近二百年來「洪門學」研究界有關「洪門」起源時間、地點與創始人等一系列難解的謎團懸案,至此已經到了揭開其神秘面紗的時刻。
八月下旬在南京舉行的第十屆國際明史研討會上,來自江西的史學專家陳江公布了他與陳紅女士對「洪門學」的最新研究成果:在江西贛州定南縣天花鄉長橋村村民林銀海家祖屋中發現的布質「洪門」祖帖(陳說定名爲「天本花帖」),是「洪門」組織最重要的綱領性《會簿》。 通過對該花帖文句語體的破譯,證實了陳江五年前創立的「洪門起源於江西南城」學說。
「洪門」起源 傳疑三百年
「洪門」俗稱天地會,是一個明末清初興起的「反清複明」秘密組織,曾長期活躍在閩贛、臺海及長江與珠江流域。由於受到清廷的血腥鎮壓,而被迫采取極其隱秘的封閉形式保存實力,如以「三點會」、「三合會」等名義繼續分散活動。至清中、晚期,「洪門」組織蔓延壯大,山堂支系幾遍及江南及中國各地,甚至發展到東南亞及歐、美各國,會員以百萬稱。由於堅持抗清武裝鬥爭,「洪門」會黨成爲了太平天國和辛亥革命的重要同盟軍,孫中山、秋瑾、陶成章等辛亥革命黨人曾先後加入「洪門」組織,孫中山先生甚至稱「洪門」組織爲「民族老革命黨」。中共創始人李大釗在《中山主義的國民革命與世界革命》一文中稱:「天地會」是與馬克思親自創建領導的第一國際保持組織聯系的唯一的中國革命團體。
據陳江介紹:在清廷的鎮壓下,部分洪門會黨轉向海外發展組織,並始終站在各國華商僑胞反抗新、老殖民主義剝削壓迫的前沿,因而引起早期西方殖民政權的仇視與重視。 清朝乾隆皇帝爲剿滅洪門會黨,舉東南數省之力搜尋洪門會史,雖累積了約數百萬字的案牘文書,但仍感「終無確據」。一八二一年英屬馬六甲米勒博士發表了《一個名爲「三合會」的中國秘密組織》一文,成爲了十九世紀以來海內外學者研究「洪門學」的起點。 陳江說:近二百年來,國內外「洪學」著作汗牛充棟。 至今對洪門創自何時、何人、何地等「洪學」基礎課題,竟有二十多種不同說法,且各立門戶,言人人殊。 如洪門創始人即有鄭成功創會說、萬雲龍創會說、提喜和尚創會說等;創會地有閩、粵、臺、川等;創會時間則有明末、清順治間、康熙十三年、雍正甲寅年及乾隆二十六、三十二年等諸說。天地會史權威羅爾綱先生生前有「幾經詮釋,終苦不得其解」之憾,臺灣學者陸寶千先生也曾感歎洪門起源之謎「恐永遠無法解決了」。 洪門起源諸謎傳疑三百年,被學術界稱爲「洪學」研究史上的「歌德巴赫猜想」。
在二十世紀即將結束之際,江西省史學專家陳江曆經數年努力,通過對諸本《會簿》的對勘校釋與野外遺址遺迹的實地考證,以大量令人信服的文獻、文物史證首次澄清洪門起源史謎,進而在武夷山西麓毗鄰福建的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明益王藩府墓群遺址找到了天下「洪門」之根,「洪學」之源。
「上水下火」「木立鬥世」
陳江在其專著《「洪門」考源》文中指出,大約一六四四年秋,居住於明建昌府首邑南城縣的明益藩永寧王、羅川王等王族子弟與方以智、艾南英等抗清名士創建了反清複明的秘密團體。 他們以明益王藩府墓地「洪門」爲秘密組織名號,網羅會黨,聚軍抗清,而「洪門」則得名于明益藩墓城「紅門」。 陳江考證「紅門」爲明帝陵墓城正門的專稱,如北京明十三陵的正門稱「紅門」,南京明孝陵的正門稱「紅券門」,安徽鳳陽明祖陵的正門稱「紅門」。此外,陳江考證出洪門起源南城明益藩還有十六條史證,如:此外,陳江考證出洪門起源南城明益藩還有十六條史證,如:
天地會簿稱「洪門」會黨「頭上有水……腳下有火」。如何解釋此語玄機,從前無人破譯。 陳江據《明史》記載朱元璋爲皇族世系各擬二十字詩,子孫命雙名,中一字以太祖譜名詩爲序,下一字取五行偏旁以金、木、水、火、土循環爲序。發現益藩抗清領袖永寧王朱由植、羅川王朱由木玄等父輩如鄖西王朱常湖與侄輩如益末王朱慈炱,恰爲「上水下火」行輩。
天地會簿記載洪門始祖萬雲龍字「慈光」或字「和滿」。陳江考證後發現,頗具神話傳說色彩的傳奇人物「萬雲龍」,實際上是南城明益藩「常、由、慈、和」四輩中「慈」、「和」輩宗支抗清活動的折光縮影。
天地會簿屢載「過橋進大洪門……朱家造就洪家過,不過此橋是外人」。 洪門會規至今遺存「過橋」模擬儀式,而這一神秘的「橋情結」卻始終無人知曉緣由。陳江經實地考察發現:自南城縣進入洪門鎮明益藩墓區,確實必經「太平」、「萬年」二橋,而此二橋又確爲益藩「朱家造就」。
天地會簿中有關「木楊城」攻防戰的記載,是令「洪學」界困惑百年的謎團。 陳江考證出南城明益藩聚軍抗清後,曾與清軍反複割據爭奪建昌門戶、入閩咽喉撫州。陳江根據音翽ケ麮z解釋「羊」、「楊」爲混通字,「羊城」撫州即天地會簿記載時攻時守的「木楊城」。 同時首次求證出,明遺民泰鬥方以智清順治年間變名「木立」,長期隱匿南城明益藩「洪門」墓城廢寺,結盟抗清,而「木立鬥世」即方以智。從而徹底解開了「洪學」聚訟百年不得正解的天地會簿「木立鬥世」隱語等一系列謎團。
「建昌船屋」開啓「洪門」
二零零零年六月,陳江、陳紅在江西廣昌縣的一次田野調查中,首次發現了一座三十六間的「船型屋」(陳說定名「建昌船屋」)並著手研究。 兩年後,又在毗鄰的南城、黎川二縣發現了兩座一百零八間的「船屋」。兩年後,又在毗鄰的南城、黎川二縣發現了兩座一百零八間的「船屋」。經考證,這些清代建昌船屋是洪門建築文化的典型遺存,在諸本《天地會簿》中均有有關「大洪船」、「三十六間」、「百零八間」等記載。 神秘船屋,成爲開啓「洪門」的又一把金鑰匙。
中國明史學會副會長、中國社科院曆史所研究員商傳曾專程赴南城洪門遺址考察,認定陳說即「洪門起源南城說」是迄今洪門起源諸說中「立論嚴謹、邏輯嚴密、證據最充分、最具說服力的新說」。「洪門起源江西說」,不但解決了「洪門」的起源問題,而且把明末清初的許多其他曆史謎案也連帶解決了。
日前,本報記者在江西南昌采訪陳江時獲悉:八月下旬在南京舉行的第十屆國際明史研討會上,陳江、陳紅向大會提交的論文《定南天花洪門祖帖的發現與初步研究》獲得與會專家、學者的高度重視,被認爲是對陳說即「洪門起源於南城說」的具有蓋棺定論意義的考證。
「天本花帖」蓋棺定論
據介紹,一九八○年冬,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天花鄉長橋村民林銀海拆卸祖屋時,在房簷內發現一個鐵制方匣,內藏一件布質「洪門」花帖,後交有關文物管理部門收藏。 該花帖長約四十四點三公分,寬約四十四點五公分。該花帖長約四十四點三公分,寬約四十四點五公分。 用清中、晚期定南民間土産精制機織白棉布單面墨書繪成。用清中、晚期定南民間土産精制機織白棉布單面墨書繪成。 雖因年歲久遠,現布面泛黃,微見污漬,且折痕磨損,四緣已漸脆爛,但繪圖基本清晰,字文完整可辨。雖因年歲久遠,現布面泛黃,微見污漬,且折痕磨損,四緣已漸脆爛,但繪圖基本清晰,字文完整可辨。 陳江經與其他「洪門」會書花帖對勘,認爲海內外存世諸本會書花帖中僅見,極具研究價值。陳江經與其他「洪門」會書花帖對勘,認爲海內外存世諸本會書花帖中僅見,極具研究價值。 其中「二板橋頭重經過,天山一座滿城中」正是「木楊城」自然、人文曆史地理的真實背景。其中「二板橋頭重經過,天山一座滿城中」正是「木楊城」自然、人文曆史地理的真實背景。 「二板橋」即隱指南城縣東、北二門直達「洪門」益藩墓區的「太平」、「萬年」二橋;「天山」即隱指建昌府所在地南城縣城中的益府王城「天一山」。
陳江認爲,「洪門學」是一種有別于「道教」、「佛教」與「媽祖」之類民間信仰的研究課題,「洪門」是一個客觀存在的民間社團組織,創盟迄今已有三百六十年,據說在世界各地現有洪門弟子六千萬之衆。 由於從「反清複明」到「太平天國」再到「民國革命」以及幾遍世界各地的「天地會」山堂組織,「洪門」始終帶有濃厚而神秘的江湖色彩,以至於今天一提起「洪門」,許多人就把它與「幫派」畫上等號,甚至諱莫如深,不敢提及。 作爲一名從事「洪學」研究的學者,雖然更關心的是學術上的研究,不過,陳江認爲加強對「洪門學」的曆史研究,加大對「洪門」發源地遺址、遺迹的文物保護工作則是更加必要的。同時,將這些曆史資源轉化爲旅遊資源加以開發利用具有現實意義。 因爲長達三百多年,遍及贛、閩、粵、臺及海外各地豐富的「洪門」源流史迹、文物遺存,是一種難得而珍貴的曆史文化資源,而在廣泛開展尋根之旅、往來交流的過程中,海峽兩岸以及海內外華人對祖國及中華民族之根的認同感必然增強,對于在二十一世紀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組織
洪門組織之優點是有縱橫系統,如在職位名稱上有龍頭、坐堂、執堂、心腹、巡風到麽滿的縱列,又有“言談”、“手勢”等的橫向系統。即使第一見面的洪門弟兄,一見手勢動止,一聞“春典隱語”,一說“花亭結義”,則是兄弟也,即是生死之交,若原有仇恨也化爲玉帛。這種縱橫系統,言談隱語、手勢均是洪門博學之士所編造的,在世界上並無其他任何秘密組織所能項背。洪門組織對入會無資格限制,僅須有介紹人,加入後彼此以手足相待,所以雖是秘密組織,但發展迅速,由臺灣延伸至中國內地及港澳。
會簿
組織之秘密會冊,只有組織之高層擁有。內容爲組織組成之曆史。現任組織名單。組成結構。入會形式,誓詞。違反組織之刑法。背(隱)語,手語,在公衆地方表達爲組織中人之方式。隱語爲“海底”,又名“金不換”。
在施琅攻臺時(一六八三年),鄭克塽將其祖父鄭成功開山(金臺山)立堂(明遠堂)有關洪門天地會中的文件、名冊、印信等裝入鐵箱密封,沈入海底。
三合會會簿
據說到了一八四八年(清道光二十八年)事隔一百六十六年後(太平天國前期),在福建有洪門弟兄郭永泰從漁人手上獲得,所以定名爲“海底”。以後之三合會會簿,由此演變出來。
遺址及曆史考證
在二十世紀即將結束之際,江西省史學專家陳江曆經數年努力,通過對諸本《會簿》的對勘校釋與野外遺址遺迹的實地考證,以大量令人信服的文獻、文物史證首次澄清洪門起源史謎,進而在武夷山西麓毗鄰福建的江西省南城縣洪門鎮明益王藩府墓群遺址找到了天下“洪門”之根,“洪學”之源。
‘洪門志’雲:“鄭成功據守臺灣,推進漢留組織,開山立堂,定名爲金臺山,明倫堂;並遣蔡德忠、方大洪、胡德帝、馬超興、李式開等,向中原發展。”。“金臺山”明倫堂是第一山堂,其根本交結條是:
會合賢能鄭成功,文武全才興漢留,
據守臺灣稱將領,部衆勇武抗清兵,
天下英雄風雲會,金臺山堂首創立,
軍中誓盟結仁義,同心協力把漢留。

重大影響
太平天國
洪秀全在廣西金田村舉兵稱太平軍,成立太平天國,得力于廣東三合會。三合會是洪門組織之一。
孫中山
孫中山的革命事業,在檀香山時,由三合會首領介紹入會,並開立山堂,改組致公堂,創立興中會,山名大陸山。孫中山的“孫文學說”上說:“…迨至康熙之世,清勢已盛,而明朝之忠烈亦死亡殆盡,二、三遺老見大勢已去,無可挽回,乃欲以民族主義之根苗流傳後代,故以反清複明之宗旨結爲團體,以待後有起者可藉爲資也。此乃洪門創設之本意也。”
二戰後,三合會在香港演變成黑社會組織。

其他影響
臺灣清領時間有朱一貴在康熙六十年(1721)起義,七日即占領全臺灣,就是借洪門的力量。
乾隆(1711-1799)時福建莆田、福清之天地會(一說成立于乾隆26年)領袖萬提喜(起)(雲龍和尚)(洪二和尚)(萬雲龍)事件。
臺灣,福建天地會之林爽文(1786)、戴潮春(1862)等的武裝反清事件。
1855年,兩廣大成國 李文茂 事件。
在滿清刻意的打壓下,臺灣民間對天地會仍然持續暗地崇拜而傳承下來。今日在鹿港就建有福靈宮專爲洪門天地會林爽文反清起義事件所設立,其主神位是林爽文的平海大將軍“王勳”。
* 另外在臺中縣沙鹿“福興宮”,也是崇拜在林爽文事件中,以標榜“反清獨臺”天地會九龍山的王勳。並作爲主神來祭祀。

以下是洪門常用對聯:

犯我洪門
罪責當誅

斟酌合謀大事
真心共結同盟

入洪門非親非故
到此地不義不來

非親有義須當敬
是友無情切莫交

有頭有尾真君子
存忠存孝大丈夫

立誓拜玄黃天地
結盟爲丹赤江山

男兒共聚只憑一膽
丈夫同盟豈容貳心

有一點忠心方可結拜
無半絲義氣何必聯盟

天地開辟以來兄弟永合
風雲會合之際忠義常存

洪氣一點通達五湖四海
宗發萬枝到處三合橫通

教孝說忠,仁心感通天地
稱兄道弟,義氣彙聚乾坤

祖宗話頭參是非,惟尊兄弟惟尊義
忠義堂前無大小,不欺富貴不欺貧

在臺灣鹿港福靈宮之正門上有二幅對聯如下:
福庇群黎漢幟高飄天地會
靈昭蓋世清廷驚震帝王心
福國衛民滴血盟心光漢族
靈威浩氣揮刀矢志複神州

會黨與社團

清朝乾隆時,洪門已經瓦解了。複明無望,反清情緒多已平複了,加上乾隆重用漢人,剛柔並濟,大規模反清組織已經不存在了。代之而起的便是地方性的社團吧。如有宗教意味的白蓮教及自補互助性質如天地會等。很多時都被反政府的大型組織所利用。爲了自身的利益,多以收取保護費,經營賭場、妓院、煙館等業務爲主要收入。低層會員則以偷搶拐騙爲生。上層則會依賴權貴,維持自身地位。
辛亥革命之始,革命黨人說三合會是以“反清複明”而成立的,是基于政治上的需要。他們需要爭取國內的會黨及海外的華僑支持,所以可以合作的會黨,皆視爲洪門組織。由于當時的會黨是現成的有勢力組織,加上海外的經濟支援。同盟會提出“革命排滿”來作號召。
天地會(1761年)
清初,收複臺灣初期。福建沿海地區,人民生活困難,于是民衆自發地組成自助會社天地會。至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由福建漳州人洪二和尚 萬提喜(雲龍和尚)帶領。及後演變成反地方政府組織,加入反清情緒。天地會之會簿加入改編自洪門之曆史,成爲人民反政府之口實。
入會時以母指爲天,以小指爲地,或左手伸三指按住胸膛。
加入天地會,遇婚姻喪葬,可以資助錢財:與人打架,可以相幫出力;若遇搶劫,一聞暗號,便不相犯;輾轉傳會,可以得到錢財。
白蓮教 (1795年-1804年)
白蓮教始見于南宋。
清朝中期,自稱爲白蓮教教徒在四川、陝西和湖北一帶實行以武裝反抗地方政府,故稱川楚教亂。
廣東三合會 (1840年後)
天地會于乾隆後被列爲反清組織,明令禁止,違令者死。所以流傳至廣東時,爲避滿人之猜忌,改名爲三點會,即是將洪字的水部,取名三點會,號曰“三點”,但覺得無法將洪門之意表達出來,所以改爲“三合會”。以後洪門進入湖南,再演變成爲湘軍之“哥老會”,再分出成“潘門”又稱“潘家”、 “慶幫”。天地會流傳極廣故其他尚有名稱如“清水會”、“匕首會”、“雙刀會”、“小刀會”、“紅旗會”、“劍仔會”、“八卦會”、“添弟會”、“致公堂”、“紅幫”、“胞哥”等名稱。
三合會曾協助太平天國及國民革命。太平天國時,發動兩廣(特別在大城市,如廣州及佛山)的大武術團體中成立堂口,並傳出火燒(南)少林寺的傳說、說當時的不同門派都源出福建少林寺之少林五老,目的是將原來不團結的武術團體組織一起,共同反清。
馬來西亞的華人黑社會組織也不列外, 最大的黑社會幫派 &quot洪門&quot 及 &quot華記&quot, 與香港的三合會都有密切的聯系。
拜上帝會 (1843年開始)
1843年由洪秀全成立,是太平天國的前身。
義和團 (1898年-1901年)
清末,山東河北一帶之秘密結社。以扶清滅洋爲口號,最終導致1900年之拳匪之亂。
哥老會
中國共産黨領導人之一朱德元帥,年輕時亦曾經加入哥老會,後來更得其協助。
紅花會(金庸作品)
金庸先生在書劍恩仇錄中之創作。
華記
馬來西亞的華人黑社會組織 &quot華記&quot 更也是 &quot洪門&quot 廷伸出來的幫派, 曆史源遠流長。
http://baike.baidu.com/view/147507.html
2008-05-30 07:25:18
新黑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問題>高憬宏 呂廣倫 …

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是一種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有組織犯罪。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入境發展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2000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對于“發展組織成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行爲作出了具體的規定。2002年4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對“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含義作了進一步的闡述。
高憬宏:黑社會犯罪是國際上最爲嚴重的犯罪之一,是有組織犯罪最爲典型的一種形式。黑社會組織販賣毒品、走私軍火、綁架人質、設賭場、開妓院,進行各種犯罪活動,聚斂巨額財富,並收買官員、操縱選舉、控制地方政權、影響國家政策制定、實施,社會危害極爲嚴重,是各國刑法打擊的重點。在我國,雖然那種控制地方政權,影響國家政策制度實施的明顯的、典型的黑社會組織還沒有出現,但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已經出現並且日趨嚴重。他們在某一區域或者行業範圍內,稱霸一方,爲非作歹,欺壓、殘害群衆,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危害人民群衆的人身、財産安全,必須堅決予以打擊,減少並遏制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呂廣倫:實際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並非近些年才出現。從上世紀80年代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就已經相繼在廣東、海南、湖南等省出現,並逐漸由南向北、由沿海向內地發展。據有關方面統計,廣東省司法機關僅在1991年至1993年3年內就查獲黑社會性質組織和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800多個,成員達3917人。對于這些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單靠刑法原有的規定已不足以有效地遏制。針對這一客觀事實,立法機關在1997年修訂刑法時,分別規定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入境發展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刑法的這一規定,爲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及時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在隨後的幾年裏,司法機關相繼依法懲治了一大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打擊力度也逐年加大。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仍然非常猖獗,並迅速發展爲對社會治安威脅最爲嚴重的犯罪之一。
高憬宏:雖然立法和司法解釋對于刑法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發展組織成員”、“包庇”、“縱容”、數罪並罰等問題作了具體的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處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時,仍存在許多具體問題,如究竟如何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它與一般犯罪組織有什麽質的區別等,仍是值得我們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陳興良:我這裏側重談一下黑社會性質組織和一般犯罪組織的區分。黑社會犯罪,又稱爲有組織的犯罪。由此可見,組織性是黑社會犯罪的結構特征。可以說,沒有組織性也就沒有黑社會犯罪。但是,能不能反過來說,凡是具有組織性的犯罪就是黑社會犯罪呢?回答是否定的。
呂廣倫: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是有組織犯罪的一種形式。但黑社會性質組織還不完全等同于黑社會組織,而是該犯罪組織具有“黑社會性質”,如不及時打擊,其有可能進一步發展成黑社會組織。從這個意義上講,黑社會性質組織是黑社會組織的雛形。不過,我國刑法並沒有對黑社會組織作出明確界定。
陳興良:一般犯罪組織,就是指刑法所規定的犯罪集團。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三人以上爲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爲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黑社會性質組織,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是指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爲非作歹,欺壓、殘害群衆,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的犯罪組織。由此可見,犯罪集團和黑社會性質組織都具有組織性。那麽,他們之間如何區分呢?有的學者認爲,如果說一般犯罪集團是有組織犯罪的初級形態,黑社會組織是有組織犯罪的高級形態的話,黑社會性質組織就是有組織犯罪的中間形態。這種觀點試圖從組織形態上對一般犯罪組織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加以區分,雖然有一定道理,但僅此是不能夠完全將兩種犯罪組織加以區分的。
呂廣倫:是的,僅從組織性上尚不能准確區分一般犯罪組織和黑社會性質組織。刑法規定的犯罪集團也具有高度的組織性,但不能說犯罪集團屬于黑社會性質組織,要正確區分黑社會性質組織與一般犯罪組織,必須找出其不同于一般犯罪組織的質的特性。要准確把握黑社會性質組織,就必須了解什麽是黑社會組織,而要知道什麽是黑社會組織,就必須先對黑社會進行界定。
陳興良:我認爲,對于黑社會組織的正確理解,在于黑社會一詞。黑社會爲外來語,即英語UNDERWORLD SOCIETY,可以直譯爲地下社會。這裏的地下社會,是指對社會的非法控制。因此,黑社會組織是對社會進行非法控制的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只是這種對社會上非法控制的組織的初級形態。正是在對社會非法控制這一點上,黑社會性質組織區別于一般犯罪組織。一般犯罪組織,諸如各種犯罪集團,其組織性是犯罪集團成員之間的較爲固定的聯系,要說控制,也是犯罪集團的組織者,即首要分子對犯罪集團一般成員的控制。犯罪集團的存在是爲了單純地實施犯罪,而黑社會性質組織並非單純地爲實施犯罪而存在,實施犯罪是爲了控制社會,控制社會又是爲了更好地實施犯罪。因此,具有實施犯罪與控制社會之間的互動性。可以說,非法控制社會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最大特點。政府對社會控制是一種合法控制,這種非法控制對抗合法控制,並削弱合法控制,這就是黑社會性質犯罪的反社會性與反政府性。爲了達到這種對社會的非法控制,黑社會性質組織除內部的組織控制外,還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對經濟的控制。黑社會組織是以一定的經濟實力爲依托的。因此,必然爲獲取一定的經濟利益爲目的。獲取經濟利益的手段可以是非法的,也可以是合法的或者以合法經營爲掩護的。一般地說,在原始積累階段往往以違法犯罪,主要是盜竊、搶奪、搶劫等財産犯罪手段聚斂錢財。具有一定經濟實力以後,往往以合法企業爲掩護進行走私犯罪、金融犯罪等經濟犯罪手段非法獲利,也不排除合法經營。這種黑社會性質的經濟實體並不是單純地追求經濟目的,而只是其控制社會的一般手段。二是對政府的滲透。黑社會性質組織具有反社會性,但在公然對抗政府的同時,爲了其生存,它還采取各種手段,對政府進行滲透。通常采取的手段是賄賂、威脅等手段,引誘、逼迫國家工作人員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活動,或者爲其提供非法保護。這種對政府的滲透,也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區別于犯罪集團的一個重要特征。三是對社會的控制,主要是對某些區域、行業的控制。尤其是具有競爭性的市場、碼頭、車站等,容易爲黑社會性質組織所控制。控制的手段通常有暴力、威脅、滋擾等,進行敲詐勒索、欺行霸市、聚衆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這些違法犯罪活動往往擾亂社會秩序,但必須注意,它擾亂的是合法秩序,由此建立其非法秩序。不能簡單地認爲黑社會性質組織一定是反秩序的,它僅僅反合法秩序。因此,在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初始階段,反秩序性表現得較爲明顯。當黑社會性質組織控制了某一勢力範圍以後,就會形成非法秩序。因此,在分析敲詐勒索、欺行霸市、聚衆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犯罪是一般刑事犯罪還是黑社會性質犯罪時,要區分這種犯罪的目的是什麽。如果目的是爲了非法控制社會就有可能是黑社會性質犯罪。
http://www.walaw.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71
高憬宏:所謂黑社會性質組織,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的規定,是指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群衆,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組織。其主要特征是:(1)組織結構比較緊密。可以從三個方面理解,一是人數較多,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成員多在10人以上,有的多達幾十人甚至上百人;二是有比較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也就是說,從組織形式上看,黑社會性質組織具有犯罪集團的一般特征;三是有較爲嚴格的組織紀律。黑社會性質組織內部一般都有成文或者不成文的紀律、“家規”,明確了對違反者的處罰規定。(2)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黑社會性質組織盡管違法犯罪活動範圍較廣,但以追求經濟利益爲其基本目標,因此,具有一定甚至相當的經濟實力,資産一般都在幾十萬元、上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億元以上。他們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或者是通過組織提供非法貨物(如毒品)、服務(如賣淫)牟取暴利;或者從事掠奪性犯罪,如搶劫、敲詐、勒索、收取保護費等;或者通過違法犯罪的非法所得向具有潛在利潤的合法商業領域滲透,開辦餐飲、娛樂、建築、運輸、服務業及工廠、公司等企業。(3)犯罪手段多樣化,暴力特征明顯。黑社會性質組織與一般犯罪集團不同,其犯罪手段更趨于多樣化,包括暴力、威脅、賄賂、欺騙、敲詐等多種形式,其中經常使用暴力行爲,打打殺殺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又一明顯特征。(4)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黑社會性質組織往往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在一定區域如某村、鄉、市等,或者在一定行業諸如建築業、運輸業等範圍內,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一定區域或者行業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呂廣倫: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應當牢牢把握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以下簡稱《立法解釋》)所規定的4個基本特征,缺一不可。當然,並不要求4個基本特征表現得都十分明顯,但至少應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體現。如有的犯罪組織,可能沒有規定非常嚴格的組織紀律,但仍然具備一定的組織紀律性,對其成員的活動進行約束;有的尚不具備足夠的經濟實力以及穩定的經濟來源,但其積極地不擇手段地攫取錢財,擴充經濟實力;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不具備《立法解釋》規定的典型特征,但也可以將其各方面的不同表現程度的特征相結合認定爲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但4個基本特征仍然必須全部具備。
陳興良:《立法解釋》明文列舉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4個特征,我認爲是很全面的,爲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提供了法律依據。在理解的時候,應當將4個特征視爲一個整體,只有4個特征同時具備才能認定爲黑社會性質組織。只有這樣,才能將黑社會性質組織與一般犯罪組織正確地加以區分。
呂廣倫:在司法實踐中,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時還應當注意將黑社會性質組織與惡勢力犯罪區別開來。在司法實踐中,由于惡勢力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行爲表現方式在某些方面相類似,如稱霸一方,爲非作歹,欺壓殘害群衆,破壞社會秩序,故有的地方出現了把惡勢力當作黑社會性質組織來認定的情況。我認爲這種認識是錯誤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不同于惡勢力,司法實踐中應嚴格區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與惡勢力的界限不能不加研究,不加區別,簡易地把惡勢力等同于或上升爲黑社會性質組織,隨意擴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範圍。當然,有些惡勢力可能發展成爲黑社會性質組織,但並不是所有的惡勢力都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只有確實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4個特征的才能按黑社會性質組織認定。這在當前正在開展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應特別引起重視。
高憬宏:的確,要注意將黑社會性質組織與進行聚衆鬥毆、尋釁滋事、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等犯罪團夥即所指的惡勢力加以區別。後者雖然也是由多個犯罪分子所組成,並有爲首者,經常糾合在一起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擾亂公共秩序,但這些犯罪團夥內部沒有嚴密的組織結構,成員也不穩定,時分時合;從犯罪主觀方面看,後者則主要出于蔑視社會公德,尋求精神刺激,不以追求經濟利益爲其主要目標,經濟實力不強,因此,其組織規模、政治和經濟實力尚不足以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稱霸一方。對這些犯罪團夥只能以其所犯的具體罪行定罪處罰,不能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定罪處罰。其次,要將黑社會性質組織與普通犯罪集團相區別。普通犯罪集團雖然也是有組織、有預謀、有計劃地進行犯罪,但與黑社會性質組織比較,一是其人數較少,只要3人以上就能成立犯罪集團,但黑社會性質組織人數較多,多在10人以上。二是犯罪目的不同,犯罪集團的犯罪行爲明確、具體,目的性強,或是進行盜竊、搶劫,或是進行走私、販毒,或是買賣槍支、拐賣人口,並不像黑社會性質組織那樣是爲了攫取金錢權力、稱霸一方的目的,進行多種違法犯罪活動,而且分開看,並不是每一種行爲都能構成犯罪。三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活動形式表現爲稱霸一方,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群衆,往往帶有半公開性質,而普通犯罪集團的犯罪活動一般較隱蔽。四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而普通犯罪集團則根據犯罪性質不同,有的可能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如盜竊、搶劫犯罪集團,大部分不以非法占有或者牟利爲目的的犯罪集團則不具有這一特征。總之,黑社會性質組織具有較強的政治、經濟實力,較大的組織規模和較嚴密的組織形式,是社會危害性最大的犯罪集團之一。因此,刑法規定,只要組織、領導、參加就構成犯罪,普通犯罪集團則以其實施的犯罪行爲進行定罪處罰。
呂廣倫:在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處罰上,應當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分清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領導者、組織者、參與者,按照他們的地位、作用分別追究刑事責任,即對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者、領導者,應當按照其所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全部罪行處罰。應當注意,這裏是按照“其所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全部罪行而不是“按照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這和刑法規定的“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有所不同。這是因爲,黑社會性質組織不同于一般的犯罪集團,前者的組織形式往往更爲嚴密,有的還具有一定的層次性,其領導者、組織者也存在著不同的等級關系。對黑社會性質組織中的不同等級的組織者、領導者應當根據其所處的地位、作用,分別對其在黑社會性質組織中組織、領導的犯罪活動承擔刑事責任。對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參與者,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犯罪處罰。對于那些雖然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但沒有實施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或者那些受蒙蔽、脅迫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且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不作爲犯罪處理。
http://www.walaw.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72
2008-05-30 07:26:53
中國流氓史
中國流氓史

作者:陳寶良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年05月01日

陳寶良,1963年生,浙江紹興人。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學士、碩士,新加坡國立大學哲學博士。曾任職于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新加坡國立大學中文系、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現任西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民族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北京大學明清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明史學會理事。

目錄

緒論
一、流氓的定義與稱謂的變遷
二、流氓與游民的區別及聯系
第一章 先秦時期的惰民與游俠
一、惰民與閑民
二、戰國游俠
第二章 秦漢時期的惡少年
一、概說
二、閭巷少年
三、秦漢游俠
第三章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無賴
一、概說
二、無賴少年與輕俠
第四章 隋唐時期的坊市惡少與市井凶豪
一、概說
二、坊市惡少
三、閑子與妙客
第五章 宋代的破落戶與搗子
一、概說
二、訟鬼與“業觜社”
三、“十虎”、“閻羅”與地方豪橫
四、浮浪人、閑人與“沒命社”
第六章 元代的無籍之徒
一、無徒與無籍之徒
二、豪民、衙內與閑人
第七章 明代的光棍與喇唬
一、逸民、喇唬與光棍、把棍
二、打行與青手
三、衙蠹、訟棍與訪行
四、閑漢、幫閑與老白賞
五、秦淮健兒與莠民
六、神棍︰僧道的無賴化
七、豪強大猾與流氓
八、秀才鬧事及其無賴化
九、太監與流氓
第八章 清代的無賴棍徒
一、概說
二、大猾與豪強
三、流氓的種類︰各色棍徒
四、北京的流氓
五、天津的“混混兒”
六、上海的“白相人”
七、清代其他地域性流氓
第九章 流氓手段舉隅
一、欺騙
二、訛詐
三、打斗
四、搶掠
第十章 流氓活動與中國社會
 一、流氓團伙與組織的形成
 二、政治參與及政治的流氓化
 三、把持或壟斷經濟
 四、軍兵的流氓化
 五、參與文化活動
 六、流氓與地方社會
余論
一、擾亂社會
二、行俠仗義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再版後記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china/chinafile.php?item=CN10124103
2009-07-18 09: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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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斧頭幫真的存在嗎?2017-03-03

看過周星馳紅極一時的電影《功夫》的人,對其中的斧頭幫應該都印象深刻。電影中的斧頭幫,見錢眼開,打家劫舍,無惡不作,欺壓社會底層勞苦大眾,出場亮個像還得跳上一段廣場舞。跟影片中對斧頭幫的描繪不同,歷史上真實的斧頭幫卻恰恰是為了保護底層勞工對抗資本家的剝削而成立的,斧頭幫第一任幫主王亞樵本人更是頗有些狹義心腸。
  在當時的上海灘有一批安徽籍的社會底層勞工人員,這些人主要靠出賣勞動力來謀求生活。當年王亞樵孤身一人闖蕩上海灘的時候,因為生性好打抱不平,經常替在上海灘打工的安徽老鄉出氣。為了能在上海灘站穩腳跟,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王亞樵到鐵匠鋪定制了一百多把利斧,組織了一大批安徽老鄉成立 “安徽上海勞工同鄉會”,專門替被欺負的安徽老鄉出氣,由於每每出去打架都是人手一把斧頭在當時的上海灘黑道可以說是獨具特色,就被人稱之為斧頭幫。王亞樵本人因為自小學武,打起架很在行,加之這幫勞工都是社會底層人員也沒什麼資產,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打起架來是異常拼命。逐漸的斧頭幫在上海灘成了一支叫人聞風喪膽的勢力,連當時上海灘最大的黑勢力青幫都忌諱三分。
   王亞樵這個名字在民國史上被提及還常常伴隨著一個頭銜 ——民國第一殺手。蔣介石,戴笠,汪精衛等在政壇風雲一時的人物一提到他可謂寢食難安。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人,看他的照片戴著一副眼鏡,頗有些書生氣。其實王亞樵不僅自幼習武,還曾經中過秀才,甚至當過一段時間的教書先生。與後來的民國第一殺手斧頭幫幫主等名頭對比起來,反差還當真是有點大。
  因為斧頭幫專門替窮人撐腰,因此會眾發展速度非常快,據說最多的時候斧頭幫成員多達 10萬,當時上海灘的幾乎所有人力車夫都是斧頭幫的外圍成員。這幫人力車夫整日混跡街頭見多識廣,消息靈通為斧頭幫的勢力擴散提供了很大幫助。這一點去過北京的朋友應該體會最深,在北京消息最靈通且最能BB的就是出租車師傅,時不時還跟你聊聊“海裡”(指中南海)的事兒。
1923年皖西軍閥盧永祥找到了王亞樵,讓他幫忙暗殺淞滬警察廳廳長徐國樑,事成之後王亞樵被盧永詳任命為浙江別縱隊司令。
2017-03-07 1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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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王亞樵將斧頭幫一切事務交託給手下打理,本人親自到浙江湖州開始招兵買馬,其中日後成為國民黨軍統特務頭子的戴笠,當時還是上海灘的一名小混混,久聞王亞樵的大名就投到了王亞樵的門下,還和王亞樵結拜為兄弟。1925年盧永祥兵敗下野之後,王亞樵也回到了上海繼續做他的斧頭幫幫主,並推薦戴笠報考黃埔軍校。
  王亞樵這個人和其他黑幫頭目不同,他還很有些政治抱負。而他實現自己政治抱負的途徑也很特殊,絕對的美特斯邦威不走尋常路 (此處為植入性廣告)。那就是組織暗殺團伙,做政治殺手。九一八事件爆發之後王亞樵組織了一支鐵血鋤奸團,專門刺殺日軍將領和漢奸叛徒。淞滬大戰國民黨軍戰敗之後上海被日軍控制,當時的日軍侵華總司令白川義則比較作死,在虹口公園搞了個慶祝大會,被王亞樵派了個朝鮮人暗殺。
  1931年蔣介石召開國民大會想要推行獨裁統治,遭到了國民黨元老胡漢民的強烈反對。沒想到蔣介石竟然將胡漢民軟禁了起來。當時胡漢民的親家林煥庭聯繫到了王亞樵,開價20萬大洋請求王亞樵刺殺蔣介石。王亞樵得知蔣介石和夫人宋美齡正在廬山度假,就秘密策劃了一起暗殺行動。當時擺在王亞樵面前的第一個難題就是廬山戒備森嚴,如何才能把武器運上廬山?經過和手下的日夜商議,王亞樵決定讓自己的弟媳裝扮成貴婦人,把武器藏在火腿當中,讓兩名女眷挑著帶上了廬山。然後早在廬山埋伏好的王亞樵派去的殺手取出火腿中的槍支彈藥,萬事俱備只欠東風。然而人算不如天算,王亞樵派出的殺手埋伏在竹林中,本來準備等蔣介石走近再下手,沒想到被暗巡隊員發現,情急之下倉促開槍並未打中蔣介石。廬山暗殺行動就此以失敗告終。
  廬山刺蔣失敗之後王亞樵還在上海火車北站策劃了一起刺殺宋子文的暗殺行動,然而事情的發展卻頗具戲劇性,因為派出去的殺手並不認識宋子,文錯殺了宋子文的秘書。宋子文陰差陽錯躲過一劫。
  一連串刺殺國民黨高層的行動使得王亞樵名聲大噪,蔣介石更是親自下令懸賞一百萬通緝王亞樵,自此王亞樵基本奠定了自己民國第一殺手的地位。受蔣介石之命戴笠多次緝捕王亞樵卻都以失敗告終,當年的結拜兄弟成了勢不兩立的對頭。
2017-03-07 10: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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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山事件雖然失敗,但王亞樵對蔣介石刺殺行動並未就此結束, 1935年在南京召開國民黨第四屆六中全會。王亞樵又策劃了一起以刺殺蔣介石為第一目標的暗殺行動。派殺手裝扮成記者混入會議開幕式記者招待會會場,然而蔣介石並未出席拍合影,殺手只得退而求次對著汪精衛就是三槍,汪精衛身受重傷不過命大沒死。因為蔣介石的缺席,當時的輿論大多認為策劃此次暗殺事件的主謀是蔣介石,老蔣就這樣替人背了黑鍋吃了啞巴虧。
蔣介石當然是震怒啦,就給戴笠下了死命令必須除掉王亞樵。戴笠得到線報王亞樵就在香港,為了保密戴笠並未通過官方渠道進入香港,結果戴笠因攜帶武器被以非法入境給拘捕了。王亞樵就這樣又一次躲過了戴笠的追捕。(對不起!請允許我笑一下憋不住了,哈哈哈!)
  王亞樵離開香港後去了廣西,為了躲避軍統的追殺王亞樵還給周恩來,毛澤東和朱德寫了封信想要去延安參加共產黨革命。還沒等延安方面回信呢,王亞樵就被戴笠派去的特務給暗殺了。就此一代暗殺大王也死於暗殺。
毛主席評價王亞樵, “王亞樵殺敵無罪,抗日有功,小事欠檢點,大事不糊塗”。
  附王亞樵原創的一首詞:《念奴嬌 .西江煙雨》
西江煙雨哭陸沉,魑魅魍魎狐兔,北土淪亡黃流注。中原烽火彌路,悲恨相繼,萬里煙塵,江山知何處。堂堂中華,難忍東倭猖寇,醉生夢死內戰,媚倭求存,何言對國人 !閩海羊城興義師,蒼蒼太無情,天涯海角,足跡無門,千載留淚痕。鷗蒙山重,北顧延河非孤雲。—— 來源:台海網傳媒編輯
2017-03-07 1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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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中國朋黨史
  作者:朱子彥著
  出版社:東方出版中心
   內容簡介
  本書全面系統地闡述中國朋黨的產生、發展、演變歷史,剖析重要朝代的重要黨爭,把握不同朝代黨爭的特徵、特質,力圖凸現中國古代朋黨政治發展的脈絡和全貌。它按照歷史順序,以朋黨發展演變為經,以人物、事件、活動、思想為緯,在敘說中註重人與製度的互動依存關係及其交互影響。因而既有學術性,又有較高的可讀性。是目前專門研究和完整記述中國朋黨的集大成作品,也是一部具有豐厚文化內涵、簡明易懂的概論性學術專題史讀物。
  目錄
  朋黨的界定和主要特徵
一何謂朋黨
二各類朋黨素描
三血緣和地緣——群體結合的凝聚力
四南北士大夫集團的對峙與抗衡
五結黨貪污,敗壞吏治
六“朋黨興,人心國是如亂絲之不可理”
  第一章從萌芽到成形
一朋黨的濫觴與形成
二卿族集團的人身依附關係
三先秦諸子論朋黨
  第二章東漢黨錮之禍與清議運動
一東漢選官制度
二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黨爭:黨錮之禍
三東漢末年的清議運動
  第三章漢魏晉鼎革與三國黨爭
一汝潁卿相與譙沛將帥
二孫吳的地域集團與立嗣之爭
三孟達反覆與諸葛亮北伐之失——兼論蜀漢政權內兩大政治集團的鬥爭
  第四章兩晉黨爭與士族勢力的盛衰
一晉武帝與西晉王朝的黨爭
二世家大族與門閥政治
三個案研究:桓氏集團之興亡
  第五章唐代朋黨面面觀
一宰相與朋黨
二皇權與相權之爭——以廢王立武事件為中心
三唐代科舉制和牛李黨爭
四李商隱——牛李黨爭的犧牲品
  第六章宋人朋黨觀與北宋的新舊黨爭
一君子有黨論
二慶曆新政與慶曆黨爭
三王安石變法失敗原因探析
四元祐更化和新舊黨爭的異化
  第七章胡 藍黨案與明人論朋黨
一明代君主專制與胡藍黨案
二明人論朋黨
  第八章明朝中樞機構的黨爭
一明代的內閣與黨爭
二以卑臨尊:明代的科道官與黨爭
  第九章明清之際的“小東林”—
—復社一複社成員與復社組織
二復社與晚明科舉
三復社的政治活動
四復社的結局第
  十章禁而不絕的清代黨爭
一《御製朋黨論》
二官吏迴避制度與製約宦官
三康熙雍正朝的朋黨案
四帝黨與後黨的鬥爭
2017-04-08 11:35:12
圖博館
《中國朋黨史》前言

早在20世紀20年代王桐齡就撰寫過《中國歷代黨爭史》(求知學社1922年初版,北平文化學社1928年再版),2012年,上海書店出版社出版的“新原點叢書”,將民國學人的學術成果選擇其中精品重新整理出版,王氏的這本書(以下簡稱為王著)亦在其中。 王著篇幅不長,觀點亦無甚大的創新,但畢竟開了整體研究中國古代黨爭史的先河,對於後續的研究實有發凡起例的意義,說它是拓荒之作,亦不為過。 筆者不揣淺陋,先扼要檢討王著的主要觀點,以及因囿於時代局限而導致的缺憾。
  王著的最後部分有一個“結論”,可以將此視作王桐齡對黨爭現像下的結論。 王氏曰:“中國全盛時代無黨禍,衰弱時代或漸瀕於衰弱時代有黨禍;士大夫與宦官競爭時,大率士大夫常居劣敗地位,宦官常佔優勝地位;朝臣分黨互相競爭時,則君子常敗,小人常勝;競爭者之雙方皆士大夫時,則比較品行高尚者常敗,品行卑劣者常勝;新舊分黨互相競爭時,適合於國民心理者勝,否則敗;學術上分派對峙時,時常帶有地方彩色。如儒學之於鄒魯,老學之於陳蔡,墨學之於宋鄭,法學之於齊秦,皆以一地方為大本營進而與他學派爭勝負于異地。”他還嘗試從中國人的國民性之角度解讀歷代黨爭,曰:“吾國過去之社會狀態,乃適宜於小人,不適宜於君子也”;“我國歷史上現出之國民性,乃適宜於專制,不適宜於共和也”;“儒教之束縛太甚、士大夫不敢作破格之舉動也”;“利己心之範圍太狹隘,見近而忘遠,顧現在不顧 來也”;“地方之觀念太重,有族民資格,無國民資格,有村落思想,無國家思想也”;“議論多而成功少,工於措詞,拙於實踐,勇於爭論,怯於履行也”;“胸無定見,富於雷同性,附和性與盲從性也”。
  王氏本著探討歷代興衰盛亡之初衷,特別注重對朋黨的論述。 他認為,導致中國歷史亂源之一便是朋黨。 清初思想家王夫之說:“朋黨興,人心國是如亂絲之不可理”;“朋黨立,國不能一日靖矣”;“朋黨之爭,則上失綱而下生亂,其必然也”。 20世紀40年代,王亞南著述的《中國官僚政治研究》引起史學界的震撼,成為扛鼎之作,而朋黨與官僚政治密切關聯,從某種意義上言,一部官僚政治史即是一部朋黨史。 抗戰勝利前夕,毛澤東和黃炎培在延安窯洞關於歷史週期律的一段對話,至今對國家和民族都有很好的鞭策和警示。 鄧小平也曾指出:“小圈子那個東西害死人吶!很多失誤就從這裡出來,錯誤就從這裡犯起。”
2017-04-08 11:37:06
圖博館
中共中央組織部2013年印發《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 ,其中特別提到,學員在校期間及結(畢)業後,一律不准以同學名義搞“小圈子”。 所謂“小圈子”,乃是科舉取士的遺風。 在科舉考試同科中試者,彼此不稱同學,而稱“同年”,“同年”的進一步發展,就有可能成為“圈子”,即朋黨。 他們相互提攜,打擊異己,結黨營私,徇私滅公,組成一張“升官網”、“利益網”、“保護網”。 歷史週期律涉及的因素頗多,朋黨造成的危害確實關乎到歷史週期律這一當代學人必須深究反思的重大課題。
  王氏對歷代黨爭的有關分析,不乏卓見史識。 有的論述著墨不多,但頗具思辨性,可謂抉奧探幽,彌足珍貴。 然而,王著畢竟是民國時期所撰,只能代表當時的學術素養和水準。 內容實過簡略,論述先秦至清代數千年的黨爭僅不足十四萬字的篇幅,諸多地方僅是浮光掠影,蜻蜓點水;王著的第一章,論述先秦的學派門戶之爭,但學派之爭同朋黨鬥爭完全不同,似不應納入以結黨營私和政爭為主要特徵的朋黨鬥爭的範疇之中;因王氏為清民之際文人,仍以治舊學為主,故此書用語文白相間,大段徵引史料,而缺少分析,有些章節,甚至直接抄錄古書。 依據現當代學術框架及內在理路,對朋黨史的研究理應有較大的拓展空間。
  朋黨和黨爭貫穿於整個中古時代,此起彼伏,從未間斷,如何貫通這段長達數千載的朋黨史亦是筆者反复拿捏掂量的重大難題。 王桐齡認為:“中國全盛時代無黨禍,衰弱時代或漸瀕於衰弱時代有黨禍。”王氏所言,雖有偏頗,然也不可視為全無道理。 王朝肇基伊始,皇權強大,控制力亦強,朋黨勢力弱。 但亦有例外,如明代“胡藍黨案”、清代順康雍時的黨爭,即發生於明清王朝初中期。 王朝全盛時代的黨爭如何處理,王朝衰弱時期的黨爭又如何處理,這其中的分寸感如何把握需筆者通盤思慮。 我以為,首先必須突破以往斷代史研究的框架,側重於整體分析,從宏觀層面上論述朋黨產生的原因,中國歷史上各類黨爭的特點、類型及其規律,凸現出中國古代朋黨政治發展脈絡和全貌。
  拙著梳理出這樣幾方面的學術理路和思考:
  其一,朋黨並非產生於帝制社會,早在古史傳說中的堯舜時代就有了朋黨的雛形,三代統治集團的權力之爭已具有後世黨爭的特點,朋黨政治在春秋戰國之際基本形成,以後綿延、貫穿於整個帝制社會。
2017-04-08 11: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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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對傳統意義上的朋黨作出新的界定,朋黨的範疇不應僅局限於官僚士大夫,歷史上經常出現的帝黨、後黨、諸王黨、戚黨、閹(宦)黨、姦黨等均屬朋黨之列。
  其三,以血緣、地緣為紐帶的家族宗法制與鄉土觀念,以及權力、財富的爭奪和不斷再分配,是產生朋黨的最主要原因。
  其四,不認同用道德標準來評判黨爭之是非。 歐陽修的《朋黨論》在歷史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他將朋黨分成“君子”與“小人”,肯定“君子之朋黨”。 餘認為,歷史發展的複雜性往往表現為二律背反現象的大量存在。 儒家傳統雖有“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的政治理想,但面對殘酷的政治鬥爭,儒學清流士人為了維護所謂的“王道”,又不得不結朋聚黨。 在王朝出現社會危機時,頑固的保守派反對變革,改革派冀圖用結黨的方式來增強實力,與反對派抗衡。 然而,新黨內部亦非鐵板一塊,其持續不斷的派系之爭,最終斷送了改革進程。 可見,改革派也稱不上是嚴格意義上的“君子之朋黨”。 朋黨特徵就是門戶至上,黨同伐異。 從這個意義上說,並無君子與小人之分。
2017-04-08 11:38:49
阿楨
館長中槍 黃國昌爆「5點質疑」:案情不單純

網紅「館長」陳之漢20/08/28凌晨2點多,步出自家健身房「成吉思汗」林口館大門時,遭不明人士連開3槍,當場倒地、鮮血直流,新北警方並破獲一把疑以色列製的玩具改造手槍。
黃國昌28日提出5點質疑,本有會員資料何需肉搜,住台北遠赴林口入會健身,短期內立即製造衝突退費,道上手法開槍四肢警告,立即親赴警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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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後座中三槍,怎會爬出來摔在車外,怪,怪,怪?
黃國昌跟館長不是好朋友嗎?
小綠黃國昌是變色龍
黃國昌說的對,是不是自導自演,應該查明,,館長的野心很大,可能有總統夢~應加入民進黨.
2020-08-29 09:12:32
阿楨
誰才是黑金與地方派系的老大? 2022-11-07 聯合報社論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以「終結黑金,贏回正義」記者會,作為地方選舉最後攻防戰的起手式。蔡英文說,黑金跟地方派系政治是台灣民主深化必須嚴肅面對的挑戰。壯哉斯言!民進黨每次選戰必祭「終結黑金」牌,喊了幾十年未奏效,不是因為黑金勢力強大,而是在執政當局庇蔭下,黑金與地方派系化身成「民主大老」。民進黨改革不從自己作起,「終結黑金」只是自欺欺人的選戰伎倆,徒惹人訕笑。
在台灣地方政治發展史上,黑金與地方派系最倡狂的年代,就屬民進黨最推崇的「民主先生」李登輝主政時代,他也因此有「黑金教父」的封號。李登輝一方面推動國會全面改選,另一方面也藉地方派系與黑金力量鞏固本土派支持,甚至以奶水論滋養民進黨,逐步削弱國民黨內挑戰力量。拜李登輝之賜,國民黨幾度分裂,造就民進黨繼承「本土主流力量」,成為取得政權的關鍵。
黑金和地方派系生生不息,得力於執政當局的妥協與恩庇。國民黨多次分裂,派系跟著連宋陣營各立山頭;民進黨執政後,地方山頭再度發生質變,有人投靠綠營變身「民主新貴」。
幾十年政權興替,國民黨傳統派系幾乎凋零殆盡,代之而起的卻是綠營新派系當道。
更諷刺的是,就在蔡英文高呼反黑金之時,卻爆出警界高層與黑道在豪宅招待所密會的醜聞。儘管徐國勇下令調查,仍釐不清黑道與警界的糾葛關係。可議的是,近年黑道出身的派系人士漂白成綠營新貴,警界要伺候當年取締對象,風氣之濁惡,基層早已怨聲載道。去年松山分局之亂,讓民進黨臺北市黨部「黑影幢幢」現象曝光,也說明「黑金變富貴」現象,已堂堂「寄生綠營」。民進黨還敢以「終結黑金」之名打擊選舉對手,根本是在考驗選民智商。
最有能力改革黑金的,就是權力一把抓的執政當局。但是民進黨曾經自豪的「清廉、勤政、愛鄉土」已逝,倒是綠營高官親族吃香喝辣的消息不絕於耳,不讓陳水扁貪瀆專美於前。這次檢調警行政介入選戰的作法相當離譜,卻不見民進黨內有任何自省,讓台灣政治「向下沉淪」,這才是民眾最痛心疾首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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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賊喊著抓賊的塔綠班偽政權。
2022-11-08 07: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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