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統一臺灣始末》(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96)和眾多大陸相似專著論文一樣,都有「和平談判,以武以商促統」的基調。
誰沒調性?重要的是,誰能從歷史經驗中找到能達成己方目的的戰略戰術,就此而論,台灣似仍缺類似《康熙統一臺灣始末》及下文之專著論文:
《康熙統一臺灣始末》內容:簡介十七世紀中後期,新興的清王朝統一中國大陸後,與盤踞臺灣的明朝殘余勢力鄭氏集團隔海對峙,形成海峽兩岸分裂、分治的局面。清朝康熙皇帝與施琅等文臣武將爲統一臺灣、消除東南沿海的長期威脅,對臺灣鄭氏集團采取了政治招撫、經濟封鎖和軍事進攻等一系列策略和手段,終于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以武力攻占澎湖,迫使鄭氏集團投誠,以和平方式統一了臺灣本島。本書以流暢、生動的筆觸,再現了這段不平凡的曆史,分析了清政府對臺灣策略的成敗得失,並追溯了祖國寶島臺灣與大陸的淵源關系,讀者從中可以發現曆史與現實的許多驚人相似之處,讀來饒有興味,又發人深思。
康熙統一臺灣的策略及其得失
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大量的史書和文獻記載了中國人民早期開發臺灣的經曆。
1661年(清順治十八年)4月21日,南明延平郡王鄭成功率衆進軍臺灣,至翌年二月驅逐荷蘭殖民者,收複了被荷蘭人侵占了38年的中國領土臺灣。
鄭成功收複臺灣的曆史功績是不可否認的。但此後,以其子孫鄭經、鄭克爲首的鄭氏集閉,將他們統治下的臺灣變成同清政府長期對峙的獨立王國,反對統一,使祖國大陸與臺灣經曆了長達22年的分裂時期,爲結束分裂局面,消除東南沿海的長期威脅,實現國家的統—和安定,清政府對臺灣鄭氏集團從政治、軍事、經濟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戰略和策略。這些戰略策略隨著兩岸形勢和關系的變化而不斷調整,促使臺灣鄭氏集團放棄武力頑抗的企圖,接受請政府的招撫,最終實現了對臺灣的統一。
清政府統一臺灣的戰略策略凝聚了上自康熙皇帝,下至滿漢軍政大臣們的群體智慧和不懈努力。經過曆史的檢驗,其中既有成功的經驗,也不乏失敗的教訓:無論經驗還是教訓,都能給我們提供有益的啓迪。
一.尋求和平解決途徑的政治策略
尋求政治解決臺灣問題的途徑,力爭通過談判方式,實現統一,是清政府統一臺灣的基本策略之一。從康熙元年(1662年)鄭成功在臺逝世,鄭經繼位,到康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統一臺灣,清政府就和平統一的問題,與臺灣鄭氏集團先後進行了10次和談,前9次都失敗了,最後一次清政府使用武力手段,大兵壓境,以戰逼和,使和談取得成功。
1.清政府與臺灣鄭氏集團和談的根本分歧
在清政府與臺灣鄭氏集團的一系列和談中,盡管有各式各樣的討價還價和利益沖突,但其根本分枝在于是否承認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這一原則問題。
“依朝鮮例,陳臣納貢”是鄭氏集團在曆歡和談中提出的首要條件,也是其和談的其本立場。朝鮮是中國的鄰邦,由于種種原因,尤其是出于國防上的考慮,朝鮮要求中國政府給予保護,並向中國政府納貢,成爲中國的藩屬國。鄭氏集團堅持“依朝鮮例”,就是要清政府承認臺灣爲中國藩屬國的地位,其目的在于將臺灣從祖國大家庭中分裂出去。這當然是清政府所不能答應的。康熙皇帝針對鄭氏分裂立場明確指出:“朝鮮系從來所有之外國,鄭經乃中國之人。”(《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P272)表明了堅決反對臺灣獨立的鮮明態度,也代表了清政府和談的基本立場。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康熙皇帝爲實現和平統一,也對臺灣方面作出了重大讓步,同意鄭氏集團“不登岸”的條件,允許其世代留守臺灣,不觸動其在臺灣的統治地位。
爲了達到分裂目的,鄭經還不斷宣稱臺灣不是中國領土,爲把臺灣從祖國分裂出去制造輿論。在康熙六年(l667年)的和談中,鄭經就聲稱臺灣遠在海外,“非屬(中國)版圖之中”(《康熙統一臺灣檔案史料選輯》p70)。在康熙八年(1669年)的和談中,鄭經又強調鄭氏占據臺灣是“于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又說臺灣“遠在海外,與版圖渺不相涉”(《臺灣外志》第十五卷)。鄭經的這些言論不但無視臺灣自古是中國領土的史實,而且也違背了其父鄭成功的意志。鄭成功當年率領東征,收複臺灣,在給荷蘭殖民者頭目一的信中,義正辭嚴地指出:“臺灣者,早爲中國人所經營,中國之土地也。”(揚子炳《臺灣綱》引)由此可見,鄭經的言行不僅是對中華民族的背叛,也是對其父輩事業的背叛。
2.臺灣鄭氏集團堅持分裂立場的原因
①海商集團特有的獨立性是真分裂的思想根源和曆史根源
臺灣鄭氏集團代表的是海上商業集團的利益。一方面,海商集因爲謀取商業利益,積極要求向海外發展;另一方面他們又受到封建中央政府的種種壓迫和限制,在長期、複雜的鬥爭中,形成了一種本能的獨立性。
我國封建社會後期,在東南延海地區由于海上貿易發展而形成了一種海上商業資本。自明代開始實行的海禁政策使海上商業資本只能在中央政府禁令的高壓制下艱難地發展,海商集團就是在禁令的高壓下派生出來的海上武裝走私集團。官方禁令的壓制使其對官府帶來有與生俱來的對抗心理。到鄭經這一代,由于占據了遠離大陸的臺灣這樣一個有利于發展海外貿局的穩固根據地、其民族意識便日漸淡薄,獨立意識反日益滋長,因而不思統一,反求分裂。鄭經曾說,臺灣“東連日本,南蹴呂宋,人民由于鄭氏集團占據了臺灣這樣一個有利發展海外貿易的穩固根據地,某民族意識便日漸淡薄,獨立意識反日益滋長,因而不思統一,反求分裂.輔輳,商賈流通,王侯之貴,固吾所自有,萬世之基已立于拔”(《康煕統一臺灣檔案史料選拇輯》P70),這段話比較清楚地反映出鄭經的分裂心理.
②臺灣經濟的發展和逐步自立爲其分裂企圖提供了經濟基礎
鄭氏集團占據臺灣後,把沿海數以萬計的人民移入灣從事墾殖、在臺灣推行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先進的生産技術,又實行寓兵于農的屯田制度,與此同時,鄭氏集團又與英國、葡萄牙、西班牙、日本、越南、羅、呂宋等國家和地區建立貿易關系,從中獲取大量軍需物資和租巨額潤.這樣就使臺灣經濟對大陸的依賴性逐步減少,逐步走上自立自強的道路.較爲雄厚的經濟基礎,成爲鄭氏集團不可與大陸統一的重要因素之一.鄭經在給其舅董班的信中明確表示,臺灣“幅員數千裏,糧食數十年,四夷效順,百貨流通,生聚教訓,足以自強.又何幕于藩封?何羨于中土上(大陸)哉?”(《康熙統一臺灣檔案史料選緝》p69)可見經濟上的獨立強化了鄭氏的分裂意識。
③臺灣海峽的阻隔和鄭氏集團海上力量的優勢使其在軍事上有恃無恐
臺灣海峽這一夭然的軍事屏障,使鄭氏集團産生了一種安全感.鄭氏的水師久經戰陣,熟悉海疆情況,有豐的海戰經驗.這支部隊經過鄭氏三代的苦心經營,無論數量上還是質量上都一度成爲中國東南海域無與匹敵的海上力量,即使荷蘭艦隊都對其畏懼三分.在長年和平對峙的時期裏,清軍對臺灣沒有采取任何積極主動的軍事行動,這樣就使鄭氏集團更加有恃無恐.
③清軍某些前方將領在和談中的讓步促使鄭氏的分裂野心不斷膨脹
在鄭氏集團乘“三藩之亂”進犯大陸東南沿海地區期問,以康親王傑書爲首的清軍前方將領多次派人同鄭經和談.一些清軍將領爲及早結束久拖不決的戰事,在和談中對鄭氏講了一些不負責任的話.如在康熙十六年也(1677)七月的和談中,康親王向鄭經許諾,如果鄭軍撒出沿海島嶼,退守臺灣,就答應鄭氏把臺灣變爲中國藩屬國的要求並與臺灣“(《臺灣外志》卷二十).康熙十七年(1678年)清鄭再次和談,清軍將領賴塔在給鄭經的信中竟說,如果鄭經肯退守臺灣,則“本朝何惜海外一彈丸之地”,鄭氏可永遠占據臺灣,”從此不必登岸,不必剃發,不必易衣冠.稱臣納貢可也,不稱臣,不納可亦可也.以臺灣箕子之朝鮮,爲徐福之日本”(魏源《聖武記》卷八).
清軍前線將領的這些話,不但沒有換來何平的局面,反而縱容了鄭氏的分裂行爲,使其分裂野心更加膨脹.
3.清政府和談政治策略的得失
清政府在統一臺灣的曆史進程中,始終將以和談方式統一臺灣作爲一項對臺基本策略,無論在兩岸和平對峙時期,還是在雙方兵戎相見的軍事對抗時期,甚至在清軍攻克澎湖、兵臨臺灣,在軍事上有絕對取勝把握的最後階段,清政府都沒有放棄和談,最後終于實現了對臺灣本島的和平統一.
同時不能不看到,清政府爲和談付出了艱辛的努力,顯示了充分的誠意,也作出過重大讓步,但前9次和談都失敗了,沒有取得任何成果.究其原因,除了鄭氏集團堅持分裂、反對統一等客觀因素之外,從清政府主觀上講,主要失誤在于蔑和談策略缺乏足以對鄭氏集團形成致命威脅的軍事實力和戰爭手段做後盾。清政府與鄭氏集團之間的矛盾,是尖銳對立的對抗性矛盾.面對這樣的手,要實現統一.武力行動應置于主導地位.但清政府不但沒有及早地、迅速地建立起一.支占據優勢地位.能夠威脅鄭氏集團生存的水師部隊、反而一度在軍事上采取消極保守的防禦方針,截撒水師、焚燒戰船、收縮防線、擱置武力.在沒有必要的軍事壓力和有效的軍事打擊能力的情況下,清政府寄希望于通過和談使鄭氏集團放棄對抗與分裂主場,當然是達不到目的的.清鄭氏雙方的第10次和談,是在清軍強大的水陸兩棲部隊攻克澎湖,殲滅了鄭氏水師主力,大兵壓境的情況下進行的,這才迫使鄭氏集團接受了清政府的和談條件,使和談取得圓滿結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統一過程中,清政府針對鄭氏集團高層決策者的和談策略雖屢受挫折,但其以鄭氏集團中下層,尤其是鄭軍廣大官兵爲主要對象的招降措施卻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先後有20多萬鄭軍官兵和文職人員向清政府投誠,分化了鄭氏集團的內部關系,瓦解了其社會基礎,削弱了其軍事實力,並促使臺灣的軍心民心發生傾句清政府,傾向統一的變化,爲最後的統一創造了必要的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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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遷界的經濟封鎖策略
1.清政府對臺灣鄭氏集團的經濟封鎖措施
清政府的經濟封鎖措施包括實施海禁和遷界移民,目的在于斷絕鄭氏集團糧餉和軍用物資的供給,坐困鄭氏集團,令其不戰而降.所謂“禁海”,就是嚴禁一切船只出海貿易、捕魚.清政府的禁海令規定,北自天津南至廣東沿海岸線各省,嚴格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用大陸産品貨物進行海貿易.這既包括中國與外國間的國際貿易,也包括大陸各港口間的國內貿易.清政府采取禁海措施的目的是通過斷絕海上貿易往來,阻塞大陸貨物的出海渠道,使鄭氏集團失去大陸貨源和軍品供應.“遷界移民”是“禁海”的擴大初補充,是更加徹底地切斷海內外經濟聯系的封鎖措施.其做法是,將福建.廣東、浙江、江蘇、山東、河北6省沿海及各島嶼的居民內遷30一50裏,在沿海一帶形成一個無人區。清政府的目的就是利用這樣一個隔離地帶來徹底隔斷臺灣鄭氏集團與大陸的經濟聯系,使其既不能與大陸進行貿易活動,獲取大陸的商品和軍用物資,又無法向沿海居民征收糧餉,從而在經濟上完全陷人困境.
2.清政府經濟封鎖策略的得失
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臺灣鄭氏集團的經濟困難
清政則在采取政治、軍事行動的同時.對鄭氏集團委實施經濟封鎖,力陽從經濟上削弱、打垮鄭氏集閉,迫其就範,實現統一,從戰略上看是可取的。其實施的封鎖措施也確實多次使鄭氏集團陷入經濟閑境.—方面由于海上運輸能心的限制,糧餉供應不能滿足鄭軍需求,造成大批部軍陣清或逃亡;另一方面這對臺灣的經濟也是一個巨大的消耗,爲最後統一臺灣創造了條件.
②單純的陸上封鎖策略使清政府的經濟封鎖未能達到預期日的
清政府認爲鄭氏集團以海島爲巢穴,在波濤中謀生汁,其糧餉軍需完全要仰仗大陸,只要在沿海實施堅壁清野,切斷大陸物資的出海渠道,鄭氏集團這些“島上窮寇”就會“如嬰兒斷乳,立可餓斃矣”(玉時勝《漫遊紀略》).
但清政府的經濟封鎖策略與其軍事防禦方針一樣,是消極保守的,單純立足于陸地,忽視了在拖上采取積極主動的行動.沒有構成對臺灣的海陸聯合封鎖,因而也就不能注到預期的目的。更何況其陸上封鎖也並不徹底,連康熙皇帝也承認,經濟封鎖實施多年,“其私自貿易者何嘗斷絕”?(《聖祖仁皇帝實錄》卷116)大陸物資出海渠道事實上一直就沒有徹底切斷。
③禁海遷界也使清王朝付出了沈重代價
首先,禁海遷界沈重汀擊了沿海經濟,阻礙了資本義萌芽的發展。清政府禁海遷界政策結予東南沿海地區發達的農業、子工業商品生産以沈重打擊。窒息了我國曾一度比較發達的海外貿易,對我國沿梅地區生産力的發展造成嚴重後果,從而也嚴重阻礙了些地區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
瀕海地區有良田萬頃,七地肥沃,生産技術先進,已日益形成集約化生産。但遷界令一下,沿海30-50裏地帶轉眼變爲廢墟,據史料記載,僅福建、廣東兩省廢棄的園耕地就達575萬9千6百余畝。
我國海上貿易在明代已經發展到相當水平,由于利潤豐厚,明末沿海地區出現了“窮洋竟同鬧市”(《明季北略》)的興旺局面。清政府實行海禁特別是遷界政策後,不僅私人海上貿易被阻塞,就連封建官府直接控制的市舶陷入一度完全停頓;不僅對外貿易中斷了20年之久(康熙元年—康熙二十年),而且國內各港口間的貿易也陷入了一片蕭條,昔日頻繁出海的巨型商船,閑泊朽敗于斷港荒岸之間。海內外貿易的長期停滯,縮小了國內外的售市場,直接影響到沿海各省農業于工業的生産,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也傷及沿海的資本主義萌芽。同時海運業也遭到摧殘,無數船主破産,船工失業,海運業孕育的資本主義生産關系亦因此而夭折。其次,禁海遷界使沿海百姓背井離鄉,失去生汁,嚴重損害了當地人民的利益。
沿海百姓世代居住其地,以種田、捕魚、經商爲業。清政府實施禁海遷界,又無妥善安置措施,使百姓失業流離,如同生機勃勃的草木突然被拔離故土,忍受烈日的曝曬,因道路顛沛或無法謀生,凍餓而死者以十萬計。還有數十萬流民因生計所迫,渡海赴臺,反壯大了鄭氏集團的實力。一些邊海居民甚至鋌而走險,或冒死偷運大陸貸物賣給鄭氏集團,或相聚爲“盜”,走上武裝反抗清政府的道路。
三,禁海遷界使清政府賦稅收入減少,使內地百姓負擔加重。
由于大片土地抛荒,捕魚曬鹽業停頓,海上貿易中斷,使清政府的財政稅收也因此減少。據史料記載,實施禁海遷界後,僅田賦一項,福建省每年就減少稅收計白銀20余萬兩,廣東則高達30余萬兩。如果考慮到鹽稅、漁稅、商稅等方面的的減額,再加上浙江、江蘇、山東、河北各省的數字,清政府每年在賦稅方面的損失是相當大的。
順治康熙年間,清政府由于連年用兵,國庫空虛,人不敷出,禁海遷界又造成巨額稅收損失,對本已十分困難的財政狀況無異于雪上加霜。在這種情況下,清政府采取了責令界內未遷居民攤賠的辦法來彌補部分缺額,這樣又加重了內地人民的經濟負擔。
從總的情況看,清政府對臺灣鄭氏集團的經濟封鎖失大于得,弊大于利,這是由于其在封鎖策略和封鎖措施兩方面的失誤造成的。在封鎖策略上,清政府實行單純的陸上封鎖,沒有采取任何海上封鎖行動,以構成全面的海陸聯合封鎖,因而對以臺灣島爲根據地,具有較強海上生存能力的鄭氏集團所産生的封鎖作用是有限的。從封鎖措施來看,消政府采取了大規模禁海遷界的措施,不考慮這些措施會給沿海經濟造成的消極影響,也沒有認真做好善後安置工作.以盡量減少人民生命財産的損失。其短期後果是,清政府財政收入減少,在沿海百姓中失去民心;其深遠影響是,嚴重阻礙了中國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同時也成爲使我國封建經濟長期停滯不前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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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派遣施琅收複臺灣始末(曆史雜志)2000-06-18
康熙二十年七月(公元1681年)康熙任命原鄭成功手下水師大將施琅爲福建水師提督,加太子少保,即付福建前線與將軍,總督,巡撫,提督商酌,統帥舟師,進軍澎湖、臺灣。
施琅,本是鄭成功手下的大將,後因鄭成功對其處置不當,憤而投清,曾于康熙之年提升爲福建水師提督。此後曾兩次率舟師進軍臺灣,均因颶風無功而返,康熙六年,施琅上《邊患宜靖疏》,陳述“乘便進取,以免後患”的對臺方針。康熙七年,施琅面奏康熙上《盡陳所見疏》,但意見未被采納。遂留在京師。被封凍了十三年。隨著時局的變化,在福建總督姚啓聖,康熙的心腹大臣李光地的推薦下,又經康熙的親自考察,施琅終于重又複出。
施琅審時度勢,針對臺灣的具體問題,提出“以戰逼和,以軍事手段促成臺灣問題的政治解決,盡量避免在臺灣本島引發戰爭”的戰略,具體分爲三步:
①占領澎湖:以清軍水陸兩棲部隊攻占澎湖,拆掉臺灣島的海上屏障,殲滅鄭氏集團有生力量,占領澎湖,大兵壓境形成威脅臺灣島生存的威懾。
②占領澎湖後引而不發,作好攻臺准備,同時准備談判。若鄭氏頑抗到底,即采取第三步行動,向本島進攻。
③正面主力艦隊直抵政治中心,兩翼分控高雄,臺南:即以主力艦隊直抵臺灣政治中心承天府(今臺南市)以西的安平港,同時派出兩支精銳快速艦隊,一支向南封鎖打狗港元(今臺灣省文雄港),一支向北封鎖蚊港,(今臺灣省臺南縣)。戰略目標實現後,采用圍困戰略,同時招撫,若再抵抗。即實施登陸作戰。
這一戰略早在康熙七年時(1668)就已提出。後來的攻臺實戰證明,這是一個行之有效的優秀戰略規劃。
施琅攻臺前雙方軍力對比爲:清軍:兵21,000余,戰艦200余艘。澎湖守軍:主將劉國軒,兵20,000余,戰艦 200余艘,共有36島。
康熙二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元1683年)清軍艦隊由福州出回澎湖,守軍發動第一次攻擊,初戰失利後,施琅吸取教訓,高速部署,將大軍分爲四支:
① 施琅親率56只戰艘,組成主攻部隊,進攻鄭軍之陣地娘媽宮
② 總兵陳蟒等率50只戰艦組成東線攻擊部隊,從澎湖港口東側實入雞籠嶼,配合主力夾擊娘媽宮。
③ 總兵董義等統帥50只戰艦組成兩線攻擊部隊,從澎湖港口兩側進入中心灣,佯裝登陸,牽制兩面鄭軍。
④ 其余80只戰艦作爲預備隊,隨動跟進。
六月十八日:清軍攻取澎湖港外的虎井,桶盤二島。掃清了外圍;六月二十二日,七時發起總攻。這次戰鬥,據《清鑒》載:“國軒在澎湖沿海築壘,環二十余裏,壘設大炮,外以巨艦護之,守禦甚嚴,令颶風夜發,怒濤山立,琅舟師前鋒,隨波飄散。軒命艦四面圍攻,琅親督大艦沖圍。鏊戰七晝夜,琅擊毀敵艦百九十余艘,國軒力不能支,由小艇由孔門冒險突圍,返歸臺灣”。
六月二十二日十六時,清軍取得全面勝利,斃敵12,000人,俘獲5,000人。擊毀,繳獲鄭軍戰船190余艘。清軍陣亡329人,負傷1,800人。
澎湖列島被清軍占領後,施琅一方面休養部隊,暫停進攻,另一方面采取措施積極謀求和平解決。澎湖爲臺灣門戶。鄭氏集團在主力被殲,門戶洞開的情況下,于康熙二十二年七月五日(公元1683年)接受清政府和談條件,向清政府繳械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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