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補貼在<陳菊當選無效>就算了,但清晨四點不到、在「偽君子之死」的靈感中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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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鬥爭的這條戰線上,藍軍的偽君子們若還在天真地相信外在的天理公道司法正義,而不自己奮力反抗不公不義,會死的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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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嗎?假清高的中產階級中間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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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逆轉》菊營抹黑固可議 不構成違法【聯合報07.11.17曹敏吉
高雄市長選舉訴訟二審改判市長陳菊當選有效,主要是認為選罷法當選無效所指的「其他非法之方法」,是指與強暴、脅迫類似的方法;陳菊競選總部舉辦記者會指黃俊英賄選「固有可議」,但不構成違法要件。
合議庭並在判決書述明,若社會輿情認為陳菊競選團隊損害黃俊英名譽,以求取勝選行為,應列為當選無效事由,端正選風;應經由立法程序明文規範,才能做為裁判上的依據。在未將抹黑等行為列為當選無效事由前,「法院不得貿然擴張解釋屬其他非法之方法」。
合議庭指出,選罷法103條第一項第二款有關當選無效的規定,是指「當選人對候選人、有投票權人,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競選、自由行使投票權」。
所謂強暴,是指以有形的暴力,直接加諸被害人,或間接對第三人加以暴力,使被害人心生畏懼,影響其行動或意思自由;所謂脅迫,是指以言詞或舉動威嚇他人,使對方產生恐怖不安,影響其行動或自由意志;而「其他非法方法」,是指與強暴、脅迫相類似的不法方法。
合議庭還舉例說明何謂「相類似的不法方法」,如恐嚇候選人不得參與政見發表會,否則將予以殺害;恐嚇選民不得投票支持某候選人,否則要予以毆打;又如對候選人下毒,使其容貌變醜、生病,妨害其從事競選活動。合議庭甚至引用烏克蘭總統大選,有候選人在競選期間遭人下毒說明。
至於超過法定禁制時間的競選活動,合議庭認為雖屬非法方法,但與強暴、脅迫不相類似,不是103條當選無效所稱的「其他非法方法」。
合議庭指出,選罷法曾多次修訂,但立法者並未將一切有礙選舉公平性的行為,如抹黑、違反行政中立等,均列為當選無效的事由。逾時競選活動,雖曾被列為當選無效之訴的事由,但後來又刪除。
合議庭在法無規範下,不能擴張解釋,把抹黑、誹謗等行為列為當選無效事由,因此改判陳菊當選有效。
官司大逆轉》續打悲情…藍內心暗爽【聯合報╱記者李明賢】
就國民黨未來的選戰佈局,高雄市長選舉官司落敗應是「遺憾,卻可接受的結果」。畢竟贏了官司固可提振士氣,卻也將擾動明年立委與總統大選選情,且添變數。藍營高層無法說出口的秘密竟是「官司能贏是不錯,輸了或許會更好!」
藍營決策高層早就針對高市長官司多次沙盤推演,包括官司勝負造成衝擊、後續對立委與總統選舉的影響等,藍營擬定策略就是「化悲憤為力量,累積下次勝選的能量」、「可以輸現在,不能輸未來」,說穿了就是順著這個宣判結果,成全大局。
官司落敗雖讓陳菊繼續執政,藍營卻可按照既定節奏打選戰,否則得在短時間內增闢第三戰場,勢必難兼顧立委、高市長與總統三大選舉;如果高市長要重選,在備 多力分的狀態下,無疑是一大考驗,更險的是,市長與立委皆無輸的餘地,否則對總統大選影響難計。昨有藍營高層說「還好陳菊贏了,否則壓力會很大」,一語道 盡藍軍的無奈與矛盾。
總體而言,陳菊繼續執政,對藍營未嘗不是選戰利多,畢竟國民黨可以砲轟高市政績不佳,操作綠營鐵票區,使其生鏽。尤其官司翻盤避免綠營有操作藍綠對立的空間,也讓立委與總統大選變數降到最低。
就選戰角度,去年底陳菊打敗黃俊英,此次官司充其量只是維持去年的既定事實,但官司的背後,藍綠版圖出現微妙的變化,才是藍營真正關切的重點;更精確的說,此次官司判決對藍營有「短空長多」的伏筆,更何況黃俊英坦然面對官司落敗,藍營有了悲情牌在手,還能繼續運用。
近來馬營各項民調,馬蕭在高市呈現微幅領先,種種跡象顯示,高市絕非鐵板一塊,維持現況等於延緩對手的危機意識,只要綠營疏於武裝,便有助馬蕭繼續在南台灣深掘基層。
官司大逆轉》抹黑司法…綠失著力點【聯合報╱記者何明國】
高雄選舉訴訟二審大逆轉,民進黨保住在高雄市的江山,化解綠營重鎮可能變色的危機,這對民進黨士氣無疑是一大鼓舞;然而後續效應,有待觀察。
就選舉效應而言,民進黨內認為距離立委投票還有五十多天,選民早就忘了,這次判決結果對立委選舉選民的情緒應該不會有影響。而且,國民黨向來拙於打悲情牌,上次總統大選就是明證,加上這次爭議是因為國民黨發走路工疑雲而起,國民黨若想學民進黨打悲情牌,只會東施效顰。
相對地,對民進黨而言,保住在高雄市的執政權,對於低迷的立委選情,至少可避免骨牌效應,確定贏了這場選舉,多少可以回升士氣。而且,這場訴訟造就了陳菊的政治光環,接下來的立委和總統選舉,陳都將是強棒助選員。加上高市行政資源在手,輔選高雄立委可更加得心應手。
陳菊坐穩高雄市長寶座後,也讓民進黨內新潮流系在南台灣保持龍頭地位,對於黨內外的整合應有其效應。其姪李昆澤的競爭對手台聯立委曾燦燈昨天已宣布退選,只待退黨的林進興有待整合,陳助其姪連任的可能性大增。
就整個民進黨而言,贏得高雄選舉訴訟,也讓綠營失去抹黑司法的力道。扁執政七年,包括家人和綠營政務官、立委被起訴的一拖拉庫,貪腐形象一敗塗地,綠營只 能以打擊、抹黑司法來大打烏賊戰,不惜拿司法當祭品,來為自己的貪腐開脫。但是高雄選舉訴訟贏了,接下來民進黨如何把諸多弊案、貪腐案都推說是藍營操控司 法,司法迫害?
確實,打悲情牌國民黨向來不如民進黨,高雄市選舉訴訟結果藍營輸了,對藍營不可能有加分效果。但是民進黨贏得訴訟,相對也失去悲情牌的利器,失去抹黑司法的正當性,在官司可能影響大選的氛圍下,得失難料。
直言集》選舉「奧步」化 選風會否沈淪【聯合報╱記者曹敏吉】
高雄市長選舉訴訟昨天二審判決定讞,陳菊翻案成功。法官認為陳菊競選團隊操弄走路工事件雖可議,但選罷法沒有規範,無法據以裁判當選無效。
明年選立委、總統的人,看到這樣的判決結果,如果Guts夠,可能有樣學樣,大搞「奧步」,只要當選,必然有效,台灣的惡劣選風必將愈益沈淪。
落敗的黃俊英,宣判前一天曾說:「今天的判決對台灣民主政治有深遠影響,大家都在看!」書生本色的黃俊英確有見識,對照二審的判決理由,為未來選風憂心,其來有自。
綠營上下對高雄市長這次選舉訴訟,多管齊下,有人上層放話,法院外還有群眾活動。
綠營早知「決戰點」在二審,高雄高分院接辦這件訴訟案以來,開過三次庭,每次都有綠營人士到場聲援菊姐。
這三次聲援,陳菊只在最後一次到場,接受支持群眾獻花。其實陳菊二審三次開庭時都未出庭,反倒是黃俊英每次均隻身避開場外陳菊的支持者,從側門走進法庭,端坐旁聽。
令人不解的是,聲援陳菊為什麼不到市政府或市長公館,動不動就到法院,用意何在?
更玄的是,宣判前,教育局史無前例要求法院周邊兩所國中小學停課,警方也動用大批拒馬,大陣仗出動上千警力戒備,卻在得知陳菊勝訴後兩小時內全數撤守;既然如此,又何需擔心選後暴動?
這些奇怪的動作,不管有無影響合議庭的判斷,若再與綠營因應國務機要費案的種種出招,藍營恐不得不承認,綠營拚選戰、打官司,都有一套。
一審審判長:他判他的 我判我的【聯合報╱記者曹敏吉
高雄市長選舉訴訟二審翻盤,改判陳菊當選有效定讞。一審判決陳菊當選無效的合議庭審判長黃宏欽表示「遺憾」。二審合議庭三名法官則透過高雄高分院表示,合議庭的見解,已全都在判決書呈現。
黃宏欽是一審高雄地院合議庭的審判長,他說,當初一審判決陳菊當選無效,他就知道「一定會被罵」,但不能因為怕被罵,便改變。就算是讓他再重審一次,他還是會維持原來的判斷。
「他判他的,我判我的」,黃宏欽說,陳菊是否當選有效,一、二審採不同標準,他沒意見,雙方見解均可受公評。對二審的判決結果,他只能尊重,「什麼人來問都一樣」。
二審合議庭審判長蔡文貴、受命法官黃科瑜與徐文祥,絕口不談案情。
蔡文貴畢業台大法律系與法律研究所,在法院服務卅餘年,曾任嘉義、台中及高雄地院院長,對民事尤其見長。
受命法官黃科瑜台大法律系畢,任法官廿多年,是這件案子實際承審法官。陪席法官徐文祥資歷最淺,但也有十九年的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