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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9 07:34:33| 人氣1,051| 回應6 | 上一篇 | 下一篇

《打不起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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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可是全世界最有錢也有最多律師的國家,怎會《打不起的官司》(商周,2000)呢?

作者奈德在書中以詳細的實案來論証:由於「權勢律師、商務律師與跨國法律事務所,在資本主義世界中,與大企業沆韰一氣,甚至可說是狼狽為奸。大企業不僅賺足了我們的錢,律師還在他們犯錯時,讓原本應該是主持公平正義的法律,為他們效勞。嫻熟法律的律師,在與公民、小市民、消費者對簿公堂時,用盡各種花招,使企業不僅不用認錯,還以不死之身,挾著豐沛龐大的財富與權力資源,讓世間任何凡人,都無法與之對抗,所以打不起的官司。」(封底)

雖說一般美國人請不超大律師,但政府還有檢查官、公設辯護律師來幫弱勢者打官司啊!甚至律師界也有提供免費的公益法律服務,怎會打不起的官司?

是有!「美國前一百大法律事務所的年收入超過一百五十億美元,但是每年針對公益法律服務的款項,卻不到其中的百分之一。」(p.531)

更重要的是資本主義世界法律訴訟勝負的關鍵,往往不是誰比較對或有理,甚至不是事實如何?而是誰比較會知法玩法,事務所和律師的知名度與收費的高低,也就依誰比較會打官司而定。上述的公設辯護律師和免費公益法律服務怎能比?

未必吧!若是如此還好。更糟的是花大錢還不一定能得到等值的服務:「律師欺騙委託人的方法主要有三種,超額索價、派出超量的律師、浮報費用。」(p.380)

旣然如此,咱就依資本主義精神辦事,推出「打不贏官司免錢,贏才收錢」的服務(在美真有人幹,還沿街發傅單),這樣不但能生意興隆更可替窮人打抱不平。

不能吧!如此豈非敗壞了法律的正義?

就別裝了!旣然「權勢律師、商務律師與跨國法律事務所,在資本主義世界中,與大企業沆瀣一氣,甚至可說是狼狽為奸」了,又何必偷偷摸摸、私下交易,乾脆公開的幹。

要是公開了,「權勢律師、商務律師與跨國法律事務所」的訴訟「花招」就不值錢了。

不會的,這種需要實戰經驗的花招,不是在課堂上或單憑教材就能學來的,而是要有一流的辯才以及法律事務所並肩作戰,才能展現以下戰力:
「一方面由於司法訴訟程度不可避免的繁複冗長,導致訴訟本身就淪為對付勢單力孤、財力薄弱者最有力的報復手段…証据法則的逆向操作,使得『合法的湮滅証据』成為重要的『司法自衛』方式…另一方面由於法院保護令、秘密和解、撤銷判決等程序原則…司法的兩重效應使得司法私領域化,無法發揮實現普遍正義的公共性。」(p.6)

難怪陳大律師總統很愛用法律訴訟來對付反對者、和化解自己的貪腐困局。

即便嬴了法律訴訟又如何?最終還不是會遭太多選民唾棄!

真的?

台長: 阿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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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楨
【緯來日本台】 王牌大律師 節目介紹

她剛當上律師,滿腔熱血、充滿理想。想要伸張正義,卻發現無能為力。大家都說:找王牌大律師準沒錯!想不到這傢伙好色又愛錢,每次都出賤招逼人就範。遇見凶狠的對手,立刻扮成無辜小白兔;還用演技煽動大家,連法官都被唬住!她發誓,有一天一定要打敗這個討厭鬼!
古美門研介(雅人飾)是從來不曾敗訴,勝率100%的王牌大律師!他性情古怪、滿嘴歪理,酒色財氣來者不拒。在法庭上為求勝利,更無所不用其極。黛真知子(新垣結衣飾)則是熱血單純、正義感十足的菜鳥女律師。不僅把六法全書整本背起來,更不懂得走旁鬥左道。當水火不容、南轅北轍的兩人湊在一起,要聯手在法庭上嬴得勝利!

嘲笑諷刺法律的輕鬆日劇,王牌大律師Legal High 作者:任孤行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相信這一句話真的有很多人聽過,可沒有幾個人認同這一句話,至於原因是什麼,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觀感,法律法院相關的事情好像離一般人遙遠擁有距離,冰冰冷冷無法靠近,這也是大家的印象。今天要介紹的是一部日劇,台灣的翻譯名為王牌大律師,日本則叫Legal High,是一部以法律為題材的日劇,主要的演員有?雅人與新垣結衣,面對著嚴肅威嚴的法律,在這裡變得輕鬆又有趣味的發展。
日劇一直以來都是保持著最多十幾二十話就結束的風格,有的戲劇甚至幾集就結局了,所以一直都能保持著不錯的水準,也許有些人會認為這樣子看不過癮,可這就是日劇習慣的播出方式,不長的集數才更要完整的演出所有的故事,如果加長演出那就不是日劇了。所以有收視率好就馬上加演的情況,在日劇是見不到的,只會有可能推出續集或是特別版,更有的用電影來拍攝補完,雖然近幾年面對韓劇的來勢洶湧,還是有一定的功底。
……………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825992
2013-07-30 09:44:53
阿楨
《萬曆十五年》對中國的批評,偏頗在哪裡? 2019-07-31 觀察者網

  黃仁宇是有中國情懷的人,他為落後的中國尋找病源,卻開出西方現代的藥方,有他的時代局限性。在回憶錄《黃河青山》中,他就批評美國學者只是站在西方自由民主的立場上,並不懂得對中國和亞洲的歷史有同情的理解,他觀察到在美國人那裡“中國必須被視為白雪公主或老巫婆”,“美國人不願意修正自己捍衛自由民主的象徵”……
  不過也應注意到,黃在感情上雖並不能接受西方現代性為唯一標準,卻為古代中國開出現代數位化管理的藥方,顯然和他自己說的對歷史“同情的理解”有矛盾之處。他的一些批評,如:
  無法積累資本持續成為趨勢,再加上機制的缺乏,是中國人生活水準低落的主要原因。官僚管理依賴文化凝聚力來維持政治穩定,本身無法成為在本質上擴展國家經濟的工具。
  缺乏實質的中間階層向來是根本上的弱點,中國政府和國家的道德色彩、理想的正義、沉湎於偽裝等現象,都肇因於在數字上無法管理的局勢。如果沒有掌握這一點,我們也可能誤判中國近年來的發展。
  不僅過於局限在他所專長的近代財政史的研究視野,而且用以概括中國古代的社會問題並不合適,因為中國歷史如此漫長,即便從兩千年的視角看,與世界各種文明相比,衡量中國在數字管理上的得失,恐怕都是一個很大的學術話題。難怪葛兆光說,這樣的觀點讓人看出韋伯(Max Weber)理論的陰影籠罩,這種思路很容易把傳統中國與現代西方看成兩極。誠如其言,黃仁宇的大歷史觀念,把複雜的歷史過於簡單化。
  而黃氏的“道德代替法律”,和魏特夫的“東方專制主義”一樣,在我的學生時代,是流行的幾種解釋中國社會的“大歷史觀”之一。
  道德和法律,任何理想的社會都應該堅持,不可能選擇一邊來代替另一邊。西方有維護程式正義的制度和法律,也有培養道德情感的宗教;同樣,中國古代社會也是禮和法並重的。
  黃曾為自己辯護:“《萬曆十五年》指出道德非萬能,不能代替技術,尤不可代替法律,但是從沒有說道德可以全部不要,只是道德的觀點應當遠大。凡能先用法律及技術解決的問題,不要先就扯上了一個道德問題。”
  可見,黃仁宇實際反對的是“道德優先”。但“道德優先”恐怕正是中國古人的智慧結晶。
2019-07-31 11:28:39
阿楨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法官勒納德•漢德(Learned Hamd)說:“我總是不明白,人們為什麼要求助於憲法、法律、法院、法官來實現公平和正義,我反復地告誡你們,這麼做是錯的。因為真正的公平正義只存在於男女老少的心中,如果公平正義在人們的心中死去,憲法、法律、法院、法官誰也救不了他!”
  著名倫理學家麥金泰爾在《誰之正義?何種合理性?》也提出了這個深刻的問題,如果忽視了個體美德的培養,所謂的正義制度、正義規則是“誰之正義”呢?
  西方的有識之士所看到的問題,正是中國古人早已總結的。這些經典的論述,值得一一徵引,我們現代中國人都應該好好讀一遍。
“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殺人,而不能使人仁。”(《鹽鐵論》)
“不知禮義,不可以刑法。法能殺不孝者,而不能使人為孔、曾之行;法能刑竊盜者,而不能使人為伯夷之廉。孔子養徒三千人,皆入孝出悌,言為文章,行為儀錶,教之所成也。”(《淮南子》)
“不教而殺謂之虐”(《論語》)
  這些格言不僅僅是空口白話的道德教化,其意義是被歷史所證明的。《史記》載,漢朝的興起,免去繁文縟節而提倡質樸,法網寬疏得可以漏掉“吞舟之魚”,可是吏治卻蒸蒸日上,誰也不敢為非作歹,百姓和美安定。
  這正如《漢書》所言:“以禮義治之者,積禮義;以刑罰治之者,積刑罰。刑罰積而民怨背,禮義積而民和親。”
“導之以德教,德教洽而民氣樂;驅之以法令者,法令極而民風哀。”
  中國古人重視道德,是因為看到了制度問題的背後,根本是人的問題;是因為懂得社會治亂的根本在人心;是因為認識到,體制只是外因,領導才是內因。
  “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禮記•中庸》)
……
2019-07-31 11:29:20
阿楨
忽視道德教育的社會,在“法外之地”充滿了各種反社會的行為和問題,比如校園霸淩、青少年吸毒、酗酒、賣淫。另一方面,法律並不解決根本問題,“法令滋彰,盜賊多有”,美國前司法部長霍爾德曾感慨,美國只擁有世界5%的人口,但美國監獄關押的囚犯約占全球囚犯總數的四分之一。
程式正義只是形式上的正義,道德所追求的是正義的本質。令人欣慰的是,我們沒有因為《萬曆十五年》的流行,丟棄了中國傳統社會對道德教育的重視,恰恰相反,隨著中國經濟的崛起,國力的增強和自信心的提高,我們更加重視了傳統道德教育,並更深地與選賢任能、治國理政相結合,這確實是當今執政者的過人之處。
  回應
 黃仁宇應該叫民國士大夫派,在失敗的惆悵中自怨自艾。
 呼喚“情理法”是麼?敗壞就是“情”高於“法”開始的,。
 法律只是社會的一條底線,準確的說法律就是約束動物的,約束人的是道德。就像美國要打壓華為,只要他想,總能找出點雞毛蒜皮出來,的確“依法”了
 立法最多只能維持程式上的正義,美國社會就是“法令滋彰,盜賊多有”的典型,何況還有太多合法化的腐敗,多少罪惡假汝之名!
 法制是基石是底線,德治是補充。這沒什麼好爭論的!
 恰恰相反,道德才是最可靠的,法律才是最不可靠的。因為維繫道德的是人心,而保障法律的是國家暴力。國家暴力經常失效。怎樣才能做到執法必嚴呢?這仍然有賴於人的高度自律和強大的行動力。那麼問題來了,人何以有高度的自律和強大行動力?這恐怕還是來源於由歷史實踐所塑造的人的內在的德性。
2019-07-31 11:30:32
春藥
2020-01-12 22:36:21
阿楨
阿桑奇出庭認罪,法庭上稱“美國憲法本該保護我”
2024-06-26與美國達成認罪協議的「維基揭秘」創始人阿桑奇乘坐私人飛機抵達美屬北馬裡亞納群島首府塞班島,就其涉嫌違反美國間諜法案件在美國法院出庭,說:「承認對(洩露的)信息有罪。」也為自己的行為辯護,稱自己是記者,應該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達成認罪協議後,美方將承認阿桑奇已完成服刑,放棄先前將他從英國引渡至美國的要求。
阿桑奇現年52歲,出生於澳大利亞,2006年創辦「維基揭秘」網站。 2010年,「維基揭密」曝光大量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期間美國的外交電報和美軍機密文件,揭發美軍戰爭罪行。阿桑奇隨即身陷官司,美國對他提出17項間諜罪名和1項不當使用電腦罪名的指控,如定罪可面臨最高175年監禁。
阿桑奇2012年躲進厄瓜多駐英大使館,2017年獲得厄瓜多公民身分。 2019年,厄瓜多不再向阿桑奇提供庇護,他隨即被英國警方逮捕,拘押在倫敦安全係數最高的貝爾馬什監獄。之後,美國提出引渡要求。2022年6月,時任英國內政大臣帕特爾批准向美國引渡阿桑奇。阿桑奇方面之後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引渡決定。今年5月20日,英國高等法院做出裁決,阿桑奇可就引渡美國案繼續在英國上訴。
澳方多次敦促美方放棄起訴阿桑奇。 4月10日,當白宮被問及如何回應澳方上述要求時,美國總統拜登表示,應澳洲方面要求,他「正在考慮」放棄起訴阿桑奇。
由於阿桑奇拒絕踏足美國本土,美司法部批准他在塞班島的聯邦法院出庭。
阿桑奇25日已經被正式釋放,妻子斯特拉•阿桑奇已經發起了一項籌款活動,以支付他從倫敦飛往塞班島再回到澳大利亞的包機費用52萬美元。
  回應
阿桑奇你真的太可愛了,賊鷹的憲法只會保護他爹油大人,你是哪根蔥呢?
美國司法的獨立性呢? 行政首長怎麼幹預司法呢?
美國的司法就像談生意,是可以名正言順的進行交易的
中國大學的法學院一定要這個做成典型案例,讓法學院的學生了解,美國和西方沒有法制健全的國家,但喜歡用所謂「法制」來偽裝自己。其它諸如,民主、自由、公正、平等、主權、人權,環保都是面具。
美國一直在為了利益在做威逼利誘,刑求。例如,對付《美國陷阱》作者阿爾斯通集團高層弗雷德里克‧皮耶魯奇,這是對付法國阿爾斯通公司時。《美國陷阱》作者:孟晚舟回國,是第一次有國家正面回擊美國瘋狂的長臂管轄:「我沒有孟女士那麼幸運,我的公司並沒有向我提供那麼強大的支持,我的祖國也沒有給我提供強大的支持。」
2024-06-27 02:59:1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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