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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12:00:00| 人氣816| 回應6 | 上一篇 | 下一篇

帶我走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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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麵包店買了兩個正在特價的提拉米蘇,我們隨性地在我撿到他的那個公園裡席地而坐,品嚐廉價的甜蜜。

 

「想死就去死,幹嘛拖我下水?」他問。

 

「我很卒仔,沒那個膽捅死自己。」我說。

 

「跳樓、吃安眠藥、燒炭……方法多得是,何必僱用我這種廉價殺手?」顯然,他已經將我提供他三餐及住處的費用當作殺手的酬勞。

 

「你耳背嗎?這些原因我都跟你解釋過了。」

 

他沉默了,乖乖地吃起提拉米蘇。

 

「知道提拉米蘇的典故嗎?」就在我以為他會繼續安靜下去的時候,他問。

 

我搖頭。

 

「那是一個義大利士兵在上場作戰前,他的妻子將家裡所有的乾糧做成糕點讓他帶在身邊,希望他在吃提拉米蘇的時候會想起家。」

 

「哈,對我們這種沒有家的人,吃這蛋糕還真是諷刺。」

 

Tiramisu,義大利文,解作『帶我走』。」

 

如果我想死的慾望不是這麼強烈,這大概是個很浪漫的故事。

 

「那天,若不是妳把我從公園裡帶走,或許我就這麼餓死了也沒人知道。」他平淡地說,「是妳救了我,是妳讓我繼續活下去……」

 

沒有理由的,我的眼眶就這麼紅了。

 

「或許,妳是我活下去的唯一意義。」

 

就這樣,淚水自我的眼眶滑落。

 

「所以我願意殺死妳。為了妳,也為了我自己。」

 

我笑了,開心地笑。

 

「如果我的人生不是那麼骯髒的話,」我握著他的手說,「也許,我們可以談個戀愛或做個朋友什麼的。」

 

「正因為我們的人生都那麼骯髒,我們才可以談個戀愛或做個朋友什麼的。」

 

我大笑,「說得好,寄生蟲就該跟寄生蟲在一起。」

 

「所以,要不要在死之前做我馬子?」他跟著我一起笑。

 

「這樣的話,你會不會不忍心殺死我?」這是我唯一擔心的問題。

 

「只有想繼續活著的人才會不忍心。」

 

而我們正好都失去活下去的意義。

 

~~~~~~~~~~~~~~~~~~~

 

我們兩個手牽手步出電影院,剛剛看完一部很爛的好萊塢鬼片。

 

這是我們共同生活的第二個禮拜,當初偷來的三萬塊也花得差不多了。

 

「想好晚餐要吃什麼了嗎?」他摟著我的肩問。

 

「泡麵吧,我們的錢都快花完了。」我不甚在意地說。

 

他抓著我的手,伸進他褲子的口袋裡,「摸到了嗎?」

 

「那是錢嗎?」以厚度來說,少說有一萬塊吧。

 

「昨天晚上妳睡著的時候,我去搶的。」他笑嘻嘻,「真希望妳也在場,我整個人帥到不行。」

 

「真是的!做這麼刺激的事也不帶我去!」我輕拍他一下。

 

我相信,我們兩個不會是這世界上唯一將這種作奸犯科的事講得如此輕鬆的人。

 

至少,我們敢將之掛在嘴邊。怎麼樣都好過那些否認自己惡行的賤大人。

 

「所以,去吃大餐吧。」他緊緊地抱了我一下。

 

那個晚上,我們去了一間位於百貨公司頂樓的高級餐廳。

 

想當然,我們身上的隨性裝扮自然引起其他客人的側目。可是,誰在乎?那可是想好好活著的人才會擁有的情緒。

 

回到賓館時,他倒了杯牛奶給我,「這樣比較好睡。」

 

「自從遇到你之後,我就不再失眠。」話雖如此,我還是咕嚕咕嚕地灌下牛奶。

 

「如果我們可以早一點遇到彼此,我們的人生會不會有那麼點不一樣?」他躺在我身邊,若有所思地問。

 

「說這些不都是廢話嗎?」我閉上眼睛,「那還是改變不了你父親是個混帳的事實。而我,還是一樣會遇上那個衣冠禽獸。」

 

「換句話說,我們生來就該是寄生蟲。」

 

「嗯哼。」

 

「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下輩子不要當人。」

 

我感覺到自己的眼皮越來越重,「那你要當什麼?」

 

「魚,我想要當一隻魚。」

 

「是嗎?那我也要當魚,我想跟你在一起……」睡意將我團團包圍。

 

「好,我們一起當魚……」

 

~~~~~~~~~~~~~~~~~~~

 

隔天早上的報紙,登了一則高中小情侶在賓館裡燒炭殉情的新聞。

 

那不過是一則毫不起眼的社會新聞,被擺在報紙裡毫不起眼的角落。

 

看到的人,或許待會就被明星的誹聞引走所有的注意力。

 

沒看到的人……人生也不會因此有什麼不同。

 

死的不過就是汙濁大海中兩隻骯髒的小魚。

 

(The End)

台長: 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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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樹
wo.......
2010-09-30 12:21:31
版主回應
連續兩個頭香!!
2010-10-01 19:52:01
小夏
沒想到結局是這樣…
有點心酸:((((


原本以為他們能夠一起手牽手
一起走過這些傷痛…
很心酸的一篇故事-//////-
2010-09-30 17:43:58
版主回應
這種故事的結局也只能是這樣。
兩個人走在一起只是同病相憐,無關愛情。
對大部分的人來說,活著才能擁有幸福。
對有些人來說,死...才能看到幸福。
2010-10-01 19:55:22
七*
別人的故事有時候不知道 都覺得他們沒那麼起眼
有時候觸動人心的故事其實就在身邊不起眼的地方


好難過。


幸好他們最終有遇見彼此.
至少比平白無故受了傷又平白無故死了...
那一定更悲傷吧..
2010-09-30 23:27:05
版主回應
這是一個非關愛情的故事。
他們的死只是稍微被「殉情」這個字眼浪漫化了。
這大概是他們醜陋的人生中唯一的美麗吧。
2010-10-01 20:01:18
BANANA
很諷刺呢!
最後幾句...


是不錯的一篇
有點難過呢:(
2010-10-01 23:03:43
版主回應
這篇文章是歹命對這社會一點小小的不滿。

謝謝你的鼓勵 ^^
2010-10-04 18:54:43
Rosita
這樣的Ending讓人不捨
但是事實上這種事還真不少呢!!
2010-10-03 16:59:47
版主回應
這種社會層出不窮。
我們都...無能為力。
2010-10-04 18:58:14
YoMi
我原已為他們會因為遇到了彼此而有所不同

已為命運會對他們好些

已為能改變些什麼

已為...他們能不象命運低頭,牽著手一起克服從前

未來不能被人看低,更不能讓自已回頭


那報紙的一角,有許多令人鼻酸的曾經。
2010-10-04 11:42:15
版主回應
大家好像都是這麼以為。
如果今天他們之間有愛情的存在,也許還能見到一點曙光。
但,他們只是兩個病入膏肓的人相互取暖。
這樣的幸福終究還是太勉強了。
2010-10-04 19:02:4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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