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與程序
一、什麼是實體法呢?
實體法規定了權利義務關係。
民法請求權及行政法的給付行政的實體法,通常為:
債權人在什麼情形下,有權利請求債務人為給付。〈給付不以有財產價值者為限,不作為亦得為給付〉
刑法實體法行政罰的實體法,通常為:
在什麼條件下,國家有權力怎麼樣處罰人。通常為罰錢或拘留或判刑甚至處死。
二、什麼是程序法呢?
即,規定如何確定權利義務關係並加以執行的過程。
有那幾種程序呢?
一為,收集證據者自為決定,如,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行政罰法,由公安或行政機關自己收集證據並做出處罰,你被處罰人不服,可以行政复議〈向做出處罰的行政機關〉,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為、收集證據者向法院起訴或申請,並負責提出證據,由法院中立超然的審理並裁判。
如,民事訴訟,或檢察官、自訴人向法院提起公訴或自訴等等。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