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p.11402
第二四聚中,一具大守護者,至下當說。……
末學於2008/12/07消文時按云:一時未有查得於何段落闡釋「大守護」。
直到2009/10/20留言說:
隨著母班消文進度,重新檢視這篇文章,對於p.11402
一具大守護者,至下當說。
不但將近一年前沒查到本論於何處宣說具大守護者,即便是近日再查也未獲結果。不過,藉此因緣把整部論中關於「至下當說」作了普查,整理如下:
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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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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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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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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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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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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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根據至下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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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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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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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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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攝此二為應速修,作三亦可,是則念死亦與此係屬,然恐文繁至下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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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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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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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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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大守護者,至下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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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f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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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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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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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說作意即奢摩他,聲聞地文至下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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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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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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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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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破生等應不應加勝義簡別,義雖已答,然分別答至下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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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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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一個月,北加教室師姊留言說:「網路上有個版本給您參考:
第一種利益——具大守護,將在教授所出的第六種勝利——『人與非人不能為難』中宣說。」
對於這則留言,末學根據公館教室師姊的分享,回應說:
圓音出版《菩提道次第廣論淺釋》第三冊第二百三十頁第十三行
「第一個具大守護,三寶是我們真正最佳的保護,這個在下面教授當中會講,實際上整本《廣論》都是在說明三寶是我們真正最佳的保護。因為表面上外在有很多東西會來傷害我們,使我們感覺到痛苦。現在了解了所有好的、壞的都是我們的業造成的,所以真正最佳的保護是自己的業。造了善業自然而然得到最佳的果報,而善業唯一的來源是要有正確的方法,正確的方法必須要佛來告訴我們;瞭解了道理去修行,必須要僧作助伴,除此以外就沒有別的了,所以正確的內涵就是這個。至於整個深細的內涵,整本《廣論》就是講這個。這個「至下當說」,要從這個地方去了解,否則我們看了「至下當說」,找了半天好像沒有講。」
這次(2012/09/12)隨著全廣進度,又再思惟「至下當說」,卻另有發展。
回歸到《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四,如論源(2008/12/07)所示,
當年玄奘譯師的譯文是作:「復獲四德。一大護圓滿。二於一切種邪信解障。……」
關於「大護圓滿」,唐代釋遁倫集撰《瑜伽論記》卷第十八中,釋作「復獲四德。一大護圓滿以受歸依。三寶覆護名護圓滿。」
另外,韓清淨《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中說:
復獲四德。一、大獲圓滿;
大獲圓滿者:此說生圓滿應知。生圓滿中,依內有五,依外有五,如本地分廣說。(陵本二十卷一頁1701)
《披尋記》採不同於我們所用版本,其注云:「『獲』,大正、陵本作『護』。」
「大正」指《大正藏》,全名《大正新修大藏經》。然而,參考「中華電子佛典協會」網站,並非作「獲」,而是「護」。
「陵本」指「金陵本」,由清同治年間楊仁山居士創立之「金陵刻經處」精心校勘刻印之典籍。
如此一來,演變成有兩種說法:「大護圓滿」與「大獲圓滿」。
末學查對藏文བསྲུང་བ་ཆེན་པོ།,應是譯作「大護」。
末學以為,若從「大護圓滿」,則如《瑜伽論記》所釋,是指「三寶覆護圓滿」,那麼「至下當說」似是準備宣說「三寶」差別、功德等等。正如《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四之架構,在「復獲四德」之後,緊接著闡述「復次由六種相。佛法僧寶差別應知。」可是《廣論》在前面已經宣說過了。
又若從「大獲圓滿」,依《披尋記》所述,是指「生圓滿」,也就是「暇滿」篇章中所說「五自圓滿、五他圓滿」。這也是在前面已經說過了。
因此,兩者均不符「至下當說」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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