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哪個漫?漫漫長夜的漫?」蔡姓作家問。
「還是慢慢來的慢?」他緊接著問。
『羅曼蒂克的曼。』我想了一下回答他。
「哦……女朋友哦?」蔡姓作家鐵口直斷式的回答說。
「其實這句話我是覺得還好……」他又接著說。
『嗯……我也覺得還好。』我吐嘈式回答他。
親愛的羅曼蒂克的曼的曼曼:
別在意,那傢伙從很久之前就這樣痞了。
說他是因為太痞而紅的也不為過。
雖然他也常會說他自己因為長太帥而紅。
妳知道的,靠文字吃飯的傢伙,寫十句總有九句半不牢靠。
念在我們是同鄉,同文字興趣,和渡過同網路時期的份上。
雖然那傢伙寫的東西比較賣錢,比較多人看,比較紅以外。
其他的應該沒有可取之處了。(他自己說的)
有時候,我也覺得妳是鯨魚女孩。
而我,應該是膽小鬼之類不搭嘎之類的東西吧。
是真的打從心裡沒有答案,覺得就是遇上了,那是無法說明也找不到原因的。
倘若真要說,就是那些濃烈得字眼,可是我卻一個也說不口,心領神會比較是我的Tone調,我是膽小鬼,所以沈默的接受與給予,比較安全。
所以當妳閃躲了起來,當全世界都因為妳而轉繞,我還是只能在原地笑著,看著安撫著那些被照亮著信誓旦旦約定的人們。
於是,我懂得,也明白了,不是只有我需要妳,好些人需要妳,只是妳自己不明白,只是我都太一廂情願執迷著只有自己要的才是需要。
那天,在路上看到一個和妳相似的背影,我竟加快了腳步想往前看是否是妳。
然而妳明明就在另一個的空間裡工作著。我為自己的行為感覺荒謬而笑了出來,因為我再也不是因為追逐過去誰的影子而付出情感,我是因為妳,妳的存在,妳的真實,而義無反顧。
越來越無法隱藏自己的情感時,我反而不知道怎麼與妳說話,因為發現只要可以在妳身邊,與妳相望,一切就覺得安全,我當然不敢思考妳的態度。
因為一直以來妳就是如此,很多時候妳也是因為我對著大多數的人都如此態度,於是妳才接納了我的模式,和我一直相處。
只是,或許妳是真的不明白,妳在我心中是唯一的特別,有些事,妳只是唯一被我對待的那個。
我喜歡我們兩個總是亂聊一通的很多時候,有些話在我心中留下了,還有妳的笑,雖然我知道很多時刻是尷尬的微笑,但那很迷人。
就像妳愛挑眉和比手畫腳,都印記在我腦海,常常不見妳的時候,我會把妳的每個表情想一遍,會把妳說過的話語回想一遍,那是把妳放在我心中的一種方式,而我不想被人發現。
我常把許多不想說或不願意就這樣承認的情感或故事藏在自己的心底,我用文字用暗示用許多付出來表達,即使我知道可能遇到一個不夠敏感的傻子如妳,但我還是這麼做了,無時無刻,把妳放在心底的一個角落,企圖用我的方式保護著,不願被揭穿以致失去。
我太常遺失什麼了,於是我學會只要不說明擁有,也許可以保存久一些,不必擔心失去。
我當然知道這樣是鴕鳥心態,也很迷糊,有一種不清不楚的危險感,但是,我真的無所謂,我無所謂妳是否懂了我,是否願意也為我做這麼多,我在意並相信的是,只要真心向著一個人,而那人的喜樂都將是自己的幸福。
所以,我總希望妳好一點,妳快樂一點,妳成功多一點。
他們說,那是一種家人的情感與期待,如果真的可以當久久的家人,我真的覺得這樣很好。
我們聊過彼此家人,講過從小到大的許多生活經驗,我們在不同背景下長大,卻有些經驗重疊,於是很多外在的記憶也相似的有個連結,即便我們分處在兩端,卻依然拉近。
緣分的奇妙在於我見過妳,我認識妳,我知道妳,卻在很久很久以後,慢慢瞭解了妳對我的意義,才懂了我能給個遠比我想的多了更多。
現在這樣真的很好,好到我真的知道,妳轉身放手要走,我都會記住這些,而不覺有怨。
也許,我真的該學會無論存不存在,都要滿足的單純著,愛著。
是純粹給我動力,過著每一天,我把那轉換成存在的勇氣,理由給再多,都不勝自己對於萬事的相信,只有相信了吧!
執意向前。
「兩個人手牽手,從背後看,兩隻手臂形成v字,也像打了個勾。
所以是對的,會天長地久。」這是痞到紅的傢伙說的。
如果我們手牽手,從背後看,會不會也是對的呢?
「嗯……應該會像nike,但保證不會像adidas。放心好了。」蔡姓作家吐嘈式的回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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